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海立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 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61
其中:A股股东人数748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3,808,829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94,800, 96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29,007,8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30.1682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7. 465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70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廷纲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公司董事长贾廷纲、独立董事郑小芸、董事王君炜、唐晓丽、孙珺、李轶龙列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敏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B股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725,06999.6350986,8000.334789,1000.0303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722,92999.6646996,8000.307889,1000.0276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759,16999.6466952,7000.323289,1000.0302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757,02999.6752962,7000.297389,1000.0275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 689,26999.62291, 022, 0000.346789,7000.0304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 687,12999. 65361,032, 0000.318789,7000.0277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721,16999.6337987,100中0.334892,7000.0315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719,02999.6634997,1000.307992,7000.028792,7000.0287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667,56999. 61551,036,7000.351796,7000.0328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665,42999.6469|1,046,70099.6469|1,046,7000.323296,7000.0299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676,26999.61851, 025, 4000.347899,3000.0337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674,12999.6496|1,035,40099.6496|1,035,4000.319899,3000.0306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715,46999.6318989,4000.335696,1000.0326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713,32999.6617999,4000.308696,1000.0297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756,46999.6457955,3000.324089,2000.0303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754,32999.6743965,3000.298189,2000.0276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701, 86999. 62721,002, 5000.340196,6000.0327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 699, 72999. 65751,012, 5000.312796,6000.0298

1.10、议案名称: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93,763,06999.6479928,9000.3151109,0000.0370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22,760,92999.6764938,9000.2900109,0000.0336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71, 313,94792.032923,337,52292.032923,337,5227.9164149,5000.0507
B股28,997,86099.965510,0000.034500.0000
普通股合计:300,311,80792.743623,347,52292.743623,347,5227.2103149,5000.0461

(二) 涉及重大事项, 5% 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 01回购股份的目的32,455,03896.7625996,8002.971989,1000.2656
1.02回购股份的种类32,489,13896.8641962,7002.870289,1000.2657
1. 03回购股份的方式32,419,23896.65571,032,0003.076889,7000.2675
1. 041.04回购股份的实施32,451,13896.7508997,1002.972892,7000.2764
期限
1.05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原则0.2960
1.0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32,445,43896. 733832,445,43896. 7338999,4002.979696,1000.286696,1000.2866
回购股份后依法相关安排
公司防范侵害债安排96.698396.600
1. 10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32,493,03896.875832,493,03896.8758938,9002. 7993109, 0000. 324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 1,其子议案 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 均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一苇、郑淳元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