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 月 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 9日的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青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91,955,3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6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1,140,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74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815,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820,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815,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本次会议的召开。公司董事于明洁、宁文红、尹美群、霍中彦通过线上形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
| 1.00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91,846,556 | 99.8817% | 91,950 | 0.1000% | 16,800 | 0.0183%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711,651 | 86.7443% | 91,950 | 11.2079% | 16,800 | 2.0478% | 0 | |||
| 2.00 |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91,817,956 | 99.8506% | 104,950 | 0.1141% | 32,400 | 0.0352%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683,051 | 83.2582% | 104,950 | 12.7925% | 32,400 | 3.9493%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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