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帆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 年12
月22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截至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
知发出时,张帆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张帆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12 月6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5-056 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和2025-060 号《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张帆先生的通知,其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
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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