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7 年4 月11 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5,924,985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2,926,485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事项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月,将于 2027 年 4 月 11 日届满。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计划存续期届满自行终止,也可提前终止或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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