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10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钟仁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钟佳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袁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选举金丹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余劲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阳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曹亮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投资者。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随同相关登记资料在2026年10月23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76-86901256。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zqb@xinlei.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B、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金丹君(收),邮政编码:317500。
C、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576-8690125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参会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号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金丹君
电话: 0576-86901256
传真:0576-86901256
电子邮箱: zqb@xinlei.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举行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1.01 | 《选举钟仁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2 | 《选举钟佳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3 | 《选举袁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4 | 《选举金丹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余劲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2 | 《选举阳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3 | 《选举曹亮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6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31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邮政编码 | 是否本人参会 | ||
股东签字(或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17
2、投票简称:鑫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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