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 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年10 月延期至2027 年10 月,将“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10 月延期至2029年10 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4]5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4]827 号文同意,公司于2024 年9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9.6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72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497.7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222.2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 年10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00Z0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6年6月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 | 450786747958 | 109.0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支行 | 181276250476 | 88.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分行 | 551908310910008 | 486.9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支行 | 176778889987 | 177.79 |
| 合计 | 861.81 |
注: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0,461.8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中,购买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 19,6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 861.81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以下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 1 | 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 | 41,047.00 | 18,186.28 | 3,733.48 | 20.53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464.00 | 5,024.00 | 55.01 | 1.09 |
| 3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5,292.00 | 2,012.00 | 1,543.38 | 76.71 |
| 4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 | 7,000.00 | 7,000.00 | 100.00 |
| 合计 | 66,803.00 | 32,222.28 | 12,331.87 | 38.27 |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2026年10月 | 2027年10月 |
| 2 | 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 | 2026年10月 | 2029年10月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及“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于2022 年立项,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项目实施周期,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受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前述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比原计划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期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在综合考虑当前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行业周期的波动,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与效率,本着科学、合理、谨慎的原则,为统筹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后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 年10 月延期至2027年10 月,将“环保印刷版材产能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 10 月延期至2029 年10 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10 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10 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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