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敏华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259-269 号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1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249,264,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224%。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2,313,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549%。
(2)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 6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50,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5%。
8、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831,046 股。张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钱珍律师、彭佳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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