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股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 29,989,450 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已于 2026 年9 月 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 H 股股票中文简称为“江波龍”,英文简称为“Longsys”,股票代号为“0997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5)。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根据香港法例第 571W 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 9(2)条,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于 2026 年 10 月3日(星期六)(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 30 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 4,498,400 股 H 股,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的约15.0%(占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
2、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按每 H 股 231.40 港元至 236.00 港元范围内的价格(不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连续购入合共4,498,400 股 H股,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约 15.0%(占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作出的最后一次购买于2026 年9月9 日(星期三)进行,价格为每股H 股234.80港元(不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
二、超额配股权失效
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未行使超额配股权,且超额配股权已于2026 年10 月3日(星期六)失效。因此,公司并无亦不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任何 H 股。本次超额配股权失效前后的股份无变动,具体如下:
| 股东类别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A 股股东 | 429,668,149 | 93.48% |
| H 股股东 | 29,989,450 | 6.52% |
| 股份总数 | 459,657,599 | 100.00% |
三、公众持股量
紧随超额配股权失效及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公司将继续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28B(2)条规定的公众持股量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