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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合康新能

股票代码:300048

HICONICS

合康新能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图1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方案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事宜。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美的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美的集团已经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已召开会议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且不超过288,234,136股(含本数),由美的集团全额认购。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五)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6个月内,何享健、美的集团及美的暖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康新能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 个月内,何享健、美的集团及美的暖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康新能股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850.6743,850.67
2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696.3243,696.32
3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9,230.4829,230.48
4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18,380.6918,380.69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65,158.16165,158.16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七)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美的暖通,美的集团通过美的暖通控股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其控股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仍为何享健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9,116.05 万元、477,635.09 万元、744,860.80万元和 341,422.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012.98 万元、1,029.61 万元、6,201.20 万元和-6,548.23 万元,经营业绩波动较大。2026 年 1-6月,受行业政策调整及下游需求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4.08%,收入规模下降带动毛利额相应减少,而期间费用支出相对刚性,叠加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盈利 7,118.37 万元转为亏损 6,548.23 万元,同比下降 191.99%,经营业绩由盈转亏。

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或下游客户回款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进一步下降、期间费用支出增加或需继续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甚至持续亏损的风险,并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风险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和2026 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0,232.25 万元、97,997.62 万元、108,781.87 万元和 154,173.05 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34%、21.15%、22.12%和 26.78%。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262.03 万元、21,909.55 万元、32,253.64 万元和 62,962.1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8%、4.73%、6.56%和10.9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管理,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三)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2025 年2月,国家出台《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2025 年度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65.83 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8.79%。上述政策实施后,光伏电站项目面临上网电价下行和收益不确定性增加的双重压力,下游电站投资方投资决策更趋谨慎。若未来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持续走低,可能导致下游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进度放缓、资方预算或订单减少,进而对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的订单获取、项目执行和收入确认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决定的结果。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市场开拓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使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此,若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自身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有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储能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在户用储能领域面临来自国内和国际厂商的竞争。若行业价格战加剧、毛利率进一步下行,公司新能源硬件业务培育期盈利可能不及预期。

(六)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户用储能海外业务对关联方渠道存在一定依赖,并面临国际贸易争端、汇率波动及本地化认证壁垒,可能导致海外收入不及预期或汇兑损失。

目 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发行方案....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提示....4

目录....7

释义....9

一、一般释义....9

二、专业术语....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11

一、公司概况....11

二、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3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32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33

七、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37

八、同业竞争....37

九、深交所对年报的问询情况....42

十、公司最近一期业绩变动情况....4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4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45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48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49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52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52

六、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52

七、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52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5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5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5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55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7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行性结论....79

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及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7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8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8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8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8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8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81

六、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82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83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83

二、财务风险....8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85

四、技术风险....85

五、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风险....8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87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8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95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96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97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99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00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01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合康新能指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发行对象、美的集团指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美的暖通指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美的控股指美的控股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上丰集团指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
合康变频指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滦平慧通指滦平慧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滦平久丰指滦平久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泰润达指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康能源指合肥美的合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康电力指安徽美的合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合康光伏指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安庆绿能指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肥绿能指合肥美的合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变频指合康变频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合康核电指山东合康核电装备有限公司
长沙日业指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转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科陆电子指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钒科技指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西矿钒科技有限公司
华泰博伦指肃北华泰博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指合康新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指发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指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指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指《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协议签署日指2026年2月27日
《股份认购协议》指美的集团与合康新能于2026年2月27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指美的集团与合康新能于2026年8月7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各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6月30日
元、千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保荐人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专业术语

KW、MW、GW指千瓦、兆瓦、吉瓦
KWh、MWh、GWh、TWh指千瓦时、兆瓦时、吉瓦时、太瓦时
装机容量指该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
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建筑物屋顶等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且以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
EPC指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
EMS指Energy Management System,能源管理系统
PCS指Power Conversion System,储能变流器,实现电池直流电与电网交流电双向转换的装置
BMS指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电池管理系统
BAPV指Building Attached Photovoltaic,建筑附着式光伏,即在已建成建筑物屋顶等表面加装光伏组件的安装方式
BIPV指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光伏建筑一体化,将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材料与建筑本体融为一体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剑峰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合康新能
股票代码:300048.SZ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13212788
成立时间:2003-06-11
上市时间:2010年1月20日
总股本:1,132,347,357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2幢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号码:010-59180256
传真号码:010-59180234
电子信箱:hicon@midea.com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风电、高压变频器、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桩产业链运营、低压变频器及电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制造高压变频器、低压变频器及电机;销售自产产品、中、低压变频器及配套产品、高低压成套设备、高低压变频成套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系统成套设备;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始终为美的暖通,为美的集团全资控制的子公司。截至2026年6 月30 日,美的暖通持有公司208,685,41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3%。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居委会蓬莱路工业大道
法定代表人管金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81153391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润滑油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2005-09-26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 2026年6 月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先生,具体股权控制图如下:

图2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直接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

截至 2026年6 月30 日,除控股股东美的暖通以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此外,控股股东美的暖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股份重大权属纠纷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 2之“电力工程施工(E487)”之“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E4875 )”;按照公司业务范围划分,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行业中的光伏发电行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自律性组织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CPVS)和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序号部门/组织与本行业相关的主要职责
行业主管部门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我国的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政策,起草电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规章等,并具体负责电力项目审批核准及电价的制定。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2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方式,对行业进行宏观指导。
3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主要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组织制定能源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科研项目,监管电力市场运行,同时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并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行业自律组织
1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CRES)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成立于1979年,是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下设光伏专委会、风能专委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委会、太阳能建筑专委会、太阳能热发电专委会等14个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旨在成为科技工作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致力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2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于2014年6月27日在北京成立。会员单位主要由从事光伏产品、设备、相关辅配料(件)及光伏产品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教学、检测、认证、标准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和行业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了行业发展环境,其中主要行业政策和相关文件如下:

序号主要政策颁布时间制定部门主要内容
1《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重,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十五五”期间,全国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与工商业集成发展,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
2《“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2026年7月国务院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亿千瓦以上。支持新能源就地消纳,积极发展绿电直连等绿电直供模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3《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发电与非电并举,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加强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和一体化聚合运营,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
4《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并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按年下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等清洁能源基地,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完善城乡配电网,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2026年2月国务院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现电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
7《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增强分布式新能源自调节能力,提高自发自用比例;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8《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的就近消纳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就近消纳项目与其他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具有平等市场地位,原则上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
9《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10《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推动“光伏+储能”系统在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农业农村公共广播、“智慧车棚”等公共基础设施融合应用,鼓励构建微型离网储能系统。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
11《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原则上全部电量进入电力市场交易,通过竞价形成电价,并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通过“多退少补”差价结算稳定收益预期,不再享受国家补贴。
12《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具体调整办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确定。对于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202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把“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写入法律,明确电网企业保底收购义务及市场化交易双轨并行,为后续“全电量入市”提供依据。
14《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2024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推动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推进光伏治沙、光伏廊道和海洋牧场等深层次立体化发展,形成深度融合、持续替代的创新替代发展局面。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三)公司所处行业近年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光伏行业

在全球能源体系向低碳化、智能化加速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支柱,是各国能源战略布局的重点领域。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2025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580GW,创历史新高。从发电贡献看,据 Ember Electricity Data Explorer 数据,2025 年全球光伏发电量达到 2,782TWh,占全球总发电量的比例提升至约8.8%,光伏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中最大的来源。

我国作为光伏产业发展最快的国家,光伏新增装机规模持续领跑全球,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 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5 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 3.17 亿千瓦,同比增长 14%,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 1.64 亿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 1.53 亿千瓦。同时,我国在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光伏制造环节亦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形成了完整且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链体系,为行业的降本增效和技术迭代提供了坚实支撑。从累计装机看,截至 2025 年末,我国光伏累计装机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其中分布式光伏在工商业屋顶、户用等场景的渗透率持续提升,市场结构不断优化。

2、户储行业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电网调频与调峰需求愈发凸显,储能市场已迈入高速发展阶段。户用储能作为分布式能源存储的重要载体,凭借功率调节和能量存储的功能,在提升家庭能源利用效率、增强供电可靠性、降低用户用电成本等方面具备显著应用价值。

从全球市场来看,目前全球户用储能市场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根据 CIC 灼识咨询数据,全球户用储能系统新增装机容量从2019 年的1.7GWh 跃升至2025年的约 24.4GWh,2019-2025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55.89%,预计 2030 年全球户用储能系统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 76.0GWh,2025-203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5.51%。

从区域市场来看,全球户储行业正迎来欧洲、北美、澳洲、新兴市场同步发力的多极增长格局。欧洲户储收益模式持续完善,英国、波兰、匈牙利等国政府陆续推出补贴计划,户储需求有望持续提升;澳洲市场,户用光伏渗透率高而配储率低,2025 年12 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将“家用电池补贴计划”总金额增加至72 亿澳元,计划到 2030 年实现 40GWh 的户储装机,保障了澳洲户储中长期增长需求;北美市场,受缺电引发停电担忧、电价上涨以及虚拟电厂(VPP)参与辅助服务提升经济性的影响,户储需求有望保持高景气;新兴市场,印度、巴基斯坦、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电力系统薄弱叠加光储系统成本持续下降,户储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

3、高压变频器行业

高压变频器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石化、市政、矿山、建材等高耗能领域,是实现电机系统节能降耗和精准调速的关键装备,在“双碳”目标推动的工业节能改造中具备显著应用价值。近年来,国产高压变频器品牌在技术研发、产品可靠性及服务体系上不断突破,市场份额持续提升,逐步打破外资品牌长期垄断格局,在多个下游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验证与市场渗透。根据中国工控网数据,2025年高压变频器国内市场规模约66.5亿元,TOP10厂商约占整体市场规模的81.7%,相较2024年提升2.6个百分点,2025年国产品牌约占64.4%,外资品牌约占35.6%。

从政策环境来看,节能降碳政策的全面落地为高压变频器行业提供了清晰且稳定的需求指引。2026 年 3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明确聚焦节能电机、变压器、工业热泵、工业制冷(热)与加热设备等六类节能装备,提出以用能系统优化提升为主攻方向,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方案提出到 2028 年节能装备关键材料、零部件取得突破,电机、变压器等节能装备能效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该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高压变频器在工业节能改造中的核心地位。在国家制造业升级战略及设备更新改造专项政策的持续驱动下,行业核心增长逻辑已从过往的新建项目规模化投资,逐步转向存量高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与智能化升级,下游电力、矿业、化工、新材料、油气开采等重点行业的存量改造需求成为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四)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户用储能及高压变频器三大领域。在绿色能源解决方案领域,市场化程度高,参与企业数量众多,头部企业凭借渠道、品牌和规模优势占据较高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整体竞争较为激烈。在户用储能领域,行业整体处于快速发展、竞争格局尚未定型的阶段,竞争以海外市场为主,国内厂商依托产品集成能力和全球渠道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高压变频器领域,本土领先企业在高压、大功率领域逐步打破外资品牌长期垄断,市场份额持续向具备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头部企业集中。

2、同行业上市公司

目前公司在光伏、户储、高压变频器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序号竞争对手竞争对手情况
光伏行业
1正泰安能(正泰电器,601877.SH)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为正泰电器(601877.SH)旗下户用光伏核心平台,是国内户用光伏龙头企业。正泰安能主要从事户用光伏能源运营与服务,具备完善的代理商网络和成熟的户用光伏产品,市场占有率长期位居行业首位。据正泰电器年报,2025年度正泰安能实现营业收入287.28亿元,净利润30.40亿元,新增装机容量超14GW。
2创维光伏(创维集团,00751.HK)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创维集团(00751.HK)之子公司。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工商业光伏及户用光伏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咨询服务。据创维集团年报,2025年创维光伏建成并运营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10GW。
3天合富家(天合光能,688599.SH)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天合光能(688599.SH)旗下专注于分布式光伏的子公司,建立了以产品研发、市场销售、安装交付及智能运维的完整业务体系。据天合光能年报,天合光能2025年户用光伏装机量约3.85GW,工商业光伏装机量约115.2MW。
户储行业
1思格新能源(06656.HK)思格新能源(06656.HK)聚焦分布式储能的领军企业,主营光储充一体化产品及分布式能源业务,核心产品为可堆叠分布式光储一体机。思格新能源业务覆盖全球85个国家和地区,欧洲、亚太为主要收入来源。据思格新能源招股书,按2024年产品出货量计算,思格新能源在全球可堆叠分布式光储一体机领域市占率约28.6%,位居该细分市场第一。
2固德威(688390.SH)固德威(688390.SH)是国内户用储能领域重要参与者,以光伏逆变器技术为基础延伸至储能系统。固德威在海外户用储能市场布局较早,欧洲市场渠道优势明显,在国内市场,依托逆变器业务积累的经销商网络,加速光储一体化方案落地。
3派能科技(688063.SH)派能科技(688063.SH)是国内户用储能龙头企业,专注于储能电池系统及光储一体化业务,具备电芯、模组、系统的全链条自制能力,全球户用储能出货量位居前列,根据派能科技年报,获得EESA储能领跑者联盟颁发的“2024年度中国企业全球户用/工商业储能系统出货量排名TOP10”。
4锦浪科技(300763.SZ)锦浪科技(300763.SZ)是全球领先的组串式逆变器企业,主营业务分为光伏逆变器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两大板块,逆变器产品包括并网逆变器及储能逆变器,海外渠道覆盖欧洲、拉美、澳洲、印度等主要市场,根据锦浪科技年报,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9.52亿元,同比增长6.26%,归母净利润7.43亿元,同比增长7.53%。
高压变频器行业
1汇川技术(300124.SZ)汇川技术(300124.SZ)是国内变频器行业龙头企业,产品覆盖低压、中压、高压全系列。汇川技术在工业自动化领域布局完整,从变频器向伺服系统、PLC、工业机器人等延伸。根据中国工控网数据,2025年汇川技术在中高压变频器领域市占率约13.5%,国内排名第一。
2英威腾(002334.SZ)英威腾(002334.SZ)是国内变频器头部企业之一,业务涵盖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四大板块。英威腾变频器产品线完整,在高压变频器领域具备较强竞争力,在起重、冶金、石油化工等高压变频器传统应用领域有深厚积累。根据公开信息,英威腾在高压变频器领域本土厂商排名前列,暂无市占率及排名信息。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公司行业地位

技术层面,公司长期深耕新能源及工业自动化领域,技术积累行业领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428 项,其中发明专利36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5 项,外观设计专利87 项。

绿色能源解决方案领域,公司业务报告期内实现快速增长,目前公司光伏业务覆盖全国30 个省份,已成为国内分布式光伏领域的重要参与者。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增户用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分别为65MW、1219MW、2077MW、1000MW,2023 年至2025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65%,累计落地200 余个工商业光伏EPC 项目。公司光伏EPC 电站建设获得行业认可,其中上海美的全球创新总部光伏项目获得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颁发的“近零碳园区”认证。

高压变频器领域,公司在核电、矿山等高技术壁垒赛道实现关键突破,先后完成徐大堡核电站循环水泵项目交付、为国家能源集团安徽公司宿州电厂全国最大“火电+熔盐”储能项目、全球首个“双塔一机”光热储能项目提供了高品质高压变频器产品,并中标徐大堡核电站海水淡化高压变频改造项目,福清核电站系列高压变频装置新建配套项目,华能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主氦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山东核电海阳5、6 号核电机组循环水泵配套高压变频系统采购项目。根据中国工控网发布的行业研究数据,公司 2025 年高压变频器国内市场份额约为 7.5%,位居国内厂商前列。

户储领域,目前业务规模尚小,公司已推出新一代户储产品,加快海外渠道建设,积极推进全球化布局,在欧洲、澳洲等市场取得一定突破,未来有望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2)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在以高压变频器为主的工业传动领域深耕多年,并将业务拓展至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户用储能等领域,形成三大业务板块布局,积累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构建了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主研发与制造形成的价值链垂直一体化优势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持续投入研发、制造等价值链核心环节,构建硬件与软件系统的自研自制能力,形成了主营业务从研发到生产的价值链垂直一体化优势,使公司能够系统管控成本、品质、交期等关键指标,灵活响应全球订单需求,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为市场竞争提供坚实支撑。

研发方面,公司围绕电力电子、电力传动、数字化及能源管理等领域推动技术创新,强化产品企划与结构优化。目前已设立北京与苏州两处研发基地,聚焦高压变频器、户用储能、光伏并网逆变器等产品的研发,并与美的集团各级研究院、第三方认证机构、科研院校等开展多层次技术合作,推动技术布局与产品创新。公司作为主要修订人参与高压变频器国家标准的修订,并参与光伏储能行业相关标准的编写工作。公司测试评价中心已获得“TÜV北德目击实验室”“TÜV莱茵目击实验室”“TÜV南德认可实验室”“CSA授权实验室”等资质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具备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自主测试验证能力,为产品进入海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制造方面,公司构建了北京与安庆双制造基地布局,覆盖高压变频器、户用储能的生产,全面支持中长期产业发展与品类拓展。通过引入业内先进的测试中心、无尘恒温车间等软硬件设施,并结合数字化业务变革、精益管理、供应链协同等方式,持续提升产品力与管理效率。公司自产光伏并网逆变器与户用储能产品技术同源,并逐步应用于公司光伏 EPC 项目,形成产品制造与工程业务的内部协同。

2)核心客户与战略合作伙伴资源积累优势

公司深耕高压变频器领域多年,与电力、冶金、石化、矿山等行业的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和行业口碑。公司高压变频器产品矩阵相对完整,在四象限提升机等细分产品领域,国内具备同类供货能力的厂商较少;核电领域供应商认证及验证周期长、客户黏性高,公司相关项目业绩积累在国内同行业厂商中较为少见。同时,公司推出覆盖高压变频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贯穿方案咨询、安装调试、预防性维护、远程监控、能效优化、技术改造及备件保障等环节,有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公司同时与国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核心元器件厂商保持紧密合作,构建了稳定可靠的供应链体系,保障了产品交付的及时性与品质稳定性,提升了公司在市场波动中的抗风险能力。

3)长期主义战略思维与理性务实的企业文化优势

公司秉持长期主义与理性务实的经营理念,不追逐短期风口,着眼于全球产业中长期趋势,扎实积累竞争优势,有序投入关键资源,组建高竞争力团队,持续推动产品与服务升级,积极响应全球客户差异化需求。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机制与管理体系,推行扁平化组织与流程优化,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建立业绩导向的考核激励制度,塑造积极进取、包容协同的团队文化,营造开放、公平、公正的企业氛围。在复杂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公司坚韧进取的精神内核成为持续成长的重要动力。

4、公司的竞争劣势

(1)资本实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能源行业对资本实力要求较高,虽然公司近年来依托美的集团资源加速布局各业务板块,在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实现快速增长,但与同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整体资本实力仍存在一定差距。新能源及工业自动化领域技术迭代快、市场拓展投入大,产能扩张、研发投入及海外渠道建设均需要持续的资金支持。公司需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以应对来自国内外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

(2)户储业务布局尚需完善

目前公司户用储能业务尚处于快速追赶阶段,在产品矩阵完善度、核心技术积累及全链条自制能力等方面,与龙头厂商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公司需进一步丰富户储业务产品矩阵,提升核心部件自制能力,完善从设备制造到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

(五)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电力电子、电力传动、数字化及能源管理等多学科技术的交叉融合。相关产品对功率密度、转换效率、运行可靠性及并网安全等性能要求较高,核心功率器件、控制算法及系统集成能力均需长期研发投入和持续的工艺积累,行业外企业难以在短期内掌握全面的专业技术并形成稳定可靠的产品,技术积累对潜在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壁垒。

2、资金与规模壁垒

行业技术迭代较快、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企业需要在研发创新、制造基地、测试认证、产能扩张及全球渠道建设等环节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同时,相关产品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达到一定生产规模才能有效摊薄成本、形成成本与交付优势。资金实力和规模储备不足的企业,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行业存在较高的资金与规模壁垒。

3、客户认可壁垒

高压变频器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核电、冶金、石化、矿山等领域的大型工业企业,对供应商的产品可靠性、过往业绩和品牌信誉要求较高。产品进入客户供应体系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认证、测试及较长周期的应用验证,客户在形成合作关系后黏性较强、替换成本较高,往往倾向于选择具有长期合作经验和良好品牌信誉的供应商,新进入者短期内难以获得客户认可,行业存在较高的客户认可壁垒。

4、人才壁垒

行业技术覆盖电力电子、软件、硬件及系统集成等多个领域,需要既熟悉系统底层、系统框架,又在系统集成与应用方面具备多年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的复合型技术人才,方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及时的产品与服务。此类复合型人才通常需在专业企业内通过系统化培训和长期项目实践逐步成长,培养周期较长,行业存在较高的人才壁垒。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1、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户用光伏、工商业光伏及售电三大类,公司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和客户需求,提供光伏电站的设计、建设及运维服务。公司已形成光伏并网逆变器系统性产品布局,产品功率段覆盖户用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可在光伏电站建设中作为核心设备实现自主配套,有效满足光伏业务多样化的配套需求。

(1)户用光伏

户用光伏业务是利用户用住宅的屋顶、庭院以及村镇公共区域等场所安装光伏电站,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实现并网售电或供电,针对不同屋顶、庭院场景及户型特点推出多款标准化安装方案,以适应不同区域及场景的建设需求。以户用光伏业务为基础,公司持续拓展和推广美墅绿电解决方案。

(2)工商业光伏

工商业光伏业务主要为工商业客户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司基于用户屋顶结构,采用 BAPV、BIPV 等方式实施光伏电站安装,并可根据客户需求配套储能、充电桩等设施及 EMS 能源管理系统,帮助工商业客户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实现节能降耗。

(3)售电业务

公司积极拓展从光伏 EPC 建设运维向下游发售电一体化的业务模式,包括虚拟电厂及售电业务体系构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虚拟电厂聚合平台,整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设施、充电桩等新型能源主体和离散负荷资源,实现能源数据的实时监测与统一调度控制。公司已获取安徽、浙江、江苏、上海、重庆、湖南、贵州等地区的市场化售电资质。

2、户用储能

公司聚焦户储领域,自主开发包含户储一体机、户储 PCS、BMS、EMS、电池包等在内的多种产品品类,构建了垂直一体化的研发、生产能力,持续布局光储新能源领域。公司推出新一代户储一体机和分体机,涵盖三相、单相及高压、低压不同应用场景,能够满足欧洲、澳洲、东南亚、中东非等多个国家市场的需求。

3、高压变频器

公司高压变频器产品种类丰富,涵盖通用系列、四象限系列、海外专机单面维护型、水冷型系列高压变频器,广泛应用于核电、新型储能、电力、市政、冶金、煤矿、石化、建材等关键行业。公司主要产品系列情况如下:

产品系列电压等级功率范围产品图示主要应用领域
HC1000通用系列6kV/10kV250kW~11200kW风机、水泵等通用调速场景
HC2000四象限系列6kV/10kV250kW~30000kW下行皮带机、矿井提升机等需要能量回馈的场景
HC1000S海外专机单面维护型3.3kV/4.16kV/6kV/10kV/11kV170kW~3700kW空间狭小安装区域受限区域等场景
HC1000W水冷型系列6kV/10kV4000kW~60000kW大型泵站、风机以及核电行业的主泵等大功率电机场景

(二)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1)材料类采购

公司材料类采购采取“以产定采”的方式,由供应链负责供应商准入和资质审查,由制造中心负责编制采购需求并实施采购。制造中心每月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并定期向合格供应商发布采购需求、指导供应商备货。各类采购均通过采购系统统一下单组织,实现采购全流程可追溯管理。物流及运输风险主要由供应商承担,公司按来料检验标准对到货进行检验。

(2)工程类采购

工程类采购主要服务于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公司作为 EPC 工程总承包方,统一负责项目技术标准制定、设计方案与设备选型、组织完工验收、并网验收,并就工程整体质量向投资方承担合同责任。在公司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代理商配合参与项目属地市场信息收集及现场施工环节。

代理商完成施工后,公司组织完工验收、并网验收等验收程序,并根据验收结果及合同约定与代理商结算费用。

2、销售模式

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按应用场景分为户用光伏、工商业光伏及售电业务,销售模式如下:

①户用光伏业务:公司户用光伏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央国企下属新能源投资平台及专业投资机构等电站投资方。公司通过代理商网络触达户用业主,户用代理商在公司的组织和指导下协助完成业主签约意向获取及项目信息收集,公司对项目信息进行初步筛查后提交电站投资方,经投资方评估确认并与公司签订电站销售合同后,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组织电站开发建设,验收合格后向投资方交付。

②工商业光伏业务: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与电站投资方或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接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完成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等工作并交付。

③售电业务:公司作为具备电力市场交易资质的售电主体,采取直销模式与工商业电力用户签订购售电合同,并与发电企业签订中长期购电协议锁定电源。公司已获取安徽、浙江、江苏、上海、重庆、湖南、贵州等地区的市场化售电资质。

户用储能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面向欧洲、澳洲及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开展销售,为全球客户提供户用储能产品。

高压变频器业务方面,由于产品下游应用场景广泛,客户遍布众多行业且地域分布分散,公司结合行业属性及区域布局,逐步建立以行业渠道及区域代理为主的销售体系,并对部分重点行业客户采取直销模式,借助合作伙伴的本地化资源触达终端客户,有利于提升市场渗透率、降低销售费用并分散经营风险。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由销售部门推送订单需求,公司制造中心下属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及客户交期需求组织排产。

公司户用储能业务以生产标准机为主,部分定制产品由公司根据客户技术协议,对产品功能进行开发,外观进行优化设计以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以生产定制产品为主,公司根据客户技术协议,在标准机基础上对产品设计及制造工艺进行优化开发,以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高压变频器产品。

(三)公司收入构成情况

1、按照销售产品分类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绿色能源解决方案296,551.6886.93%658,323.0588.79%371,578.9680.09%60,339.7643.71%
高压变频器29,022.968.51%50,341.846.79%50,281.7710.84%42,399.8830.71%
户储6,806.892.00%11,711.031.58%13,720.092.96%3,405.952.47%
其他8,773.432.57%21,082.452.84%28,356.036.11%31,911.1323.11%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341,154.97100.00%741,458.37100.00%463,936.85100.00%138,056.71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2025 年,随着前期市场拓展成果逐步转化,发行人与华融金融租赁、华夏金融租赁、皖江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等核心客户的合作持续深化,项目落地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发行人重点拓展云南、贵州、四川及湖北等区域市场,项目签约及交付规模大幅增加,带动EPC 业务收入同比显著增长。

2、按照销售地区分类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327,731.6796.07%717,776.5396.81%437,778.2194.36%128,593.5493.15%
境外13,423.303.93%23,681.843.19%26,158.645.64%9,463.176.85%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341,154.97100.00%741,458.37100.00%463,936.85100.00%138,056.71100.00%

(四)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组件、支架、电器件、逆变器、系统件、结构件、电子元器件、变压器、线缆、配电箱、电控件等,主要原材料采购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较高。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稳定的供应渠道。

2、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主要为电力,用于供给设备运行及日常办公所需,能源采购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低。

(五)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1、业务许可

序号证书种类公司名称许可范围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合康绿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349993942029-12-30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合康电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348955132029-03-25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华泰润达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112969152028-05-30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合康电力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等级D334B449572031-03-02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5合康绿能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等级D3349996072029-12-31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6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合康光伏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A2340524172029-01-25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7电力业务许可证滦平慧通发电类1010317-006742037-06-18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
8华泰润达发电类1010114-000322034-12-11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
9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康绿能承修类三级、承装类三级、承试类三级4-4-00002-20252031-01-01国家能源局华东能源监管局
10合康电力承修类三级、承装类三级、承试类三级4-4-00192-20222028-10-17国家能源局华东能源监管局
11华泰润达承修类三级、承装类三级、承试类三级1-1-00125-20212027-10-20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
12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康电力建筑施工(皖)JZ安许证字〔2022〕0104002028-12-2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3华泰润达建筑施工(京)JZ 安许证字〔2022〕0098752028-05-26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4合康绿能建筑施工(皖)JZ 安许证字〔2024〕0128572027-12-2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5排污许可证安庆绿能-91340800MA DBHR-EKX N001U2030-03-19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2、登记备案

序号证书/备案种类公司名称登记/备案内容证书/备案编号登记/备案日期有效期至登记/备案机关
1报关单位备案合康新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1113260514-长期亦庄海关
2合康变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1113260513-长期亦庄海关
3安庆绿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3408960BLB-长期安庆海关
4华泰润达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11179603P3-长期海淀海关
5合康光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3401360AG8-长期庐州海关
6合康电力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3401360AG9-长期庐州海关
7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合康光伏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91340100MA8QQEX646-242024-05-31--
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合康变频-9111030276014420XA001Q-2030-03-19-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8,888.35 万元、65,402.20 万元、46,095.34 万元和 45,552.5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76%、14.11%、9.37%和7.91%。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15,084.6121.21%14,589.9221.32%32,502.9334.56%42,769.2644.71%
生产研发设备48,007.8067.51%46,403.6667.79%54,351.5357.79%48,415.9050.61%
运输工具482.610.68%467.040.68%441.240.47%478.900.50%
办公设备7,538.3010.60%6,986.8310.21%6,751.437.18%4,004.064.19%
账面原值71,113.32100.00%68,447.45100.00%94,047.13100.00%95,668.12100.00%
累计折旧25,560.8235.94%22,352.1132.66%28,602.2130.41%26,652.4827.86%
减值准备---0.00%42.720.05%127.290.13%
账面价值45,552.5064.06%46,095.3467.34%65,402.2069.54%68,888.3572.01%

202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及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处置子公司武汉变频,固定资产减少所致。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合计占比约为90%。

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300.95 万元、9,379.95万元、16,572.41 万元和 14,655.7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7%、2.02%、3.37%和 2.55%。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项目收益权、专利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末2025 年末2024 年末2023 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842.332.38%842.332.38%2,625.8110.21%3,613.1813.77%
专利权5,350.5115.10%5,350.5115.10%5,574.0421.68%5,612.3021.39%
非专利技术832.862.35%832.862.35%832.863.24%832.863.17%
软件809.402.28%809.42.28%826.53.21%800.083.05%
特许经营权5,125.3514.46%5,125.3514.46%5,125.3519.94%5,125.3519.53%
项目收益权22,375.1763.15%22,375.1763.15%10,626.8841.34%10,159.6238.72%
其他97.380.27%97.380.27%97.380.38%97.380.37%
账面原值35,432.99100.00%35,432.99100.00%25,708.81100.00%26,240.77100.00%
累计摊销18,653.9652.65%16,737.3147.24%14,085.4354.79%12,696.3948.38%
减值准备2123.285.99%2,123.285.99%2,243.428.73%2,243.428.55%
账面价值14,655.7541.36%16,572.4146.77%9,379.9536.49%11,300.9543.07%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围绕“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领域与节能工控领域的产品提供商”这一核心发展战略,坚定深耕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户用储能、高压变频器三大主营业务,围绕“聚焦、蓄力、突破”的经营策略,聚焦三大业务的核心产品开发与核心渠道建设,提升高毛利产品占比,推进户用储能和高压变频器业务的国内外全球化布局,逐步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依托“源、网、荷、储”全链路生态产品与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加快新一代产品的研发与商业化落地,持续提升研发转化效率,不断做优做强核心产品。

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和用户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持续调整组织架构及人才结构,完善体系流程和管理机制,夯实制造、品质、供应链等后端价值链能力基础;推进涵盖技术降本、采购降本及制造降本的全面成本管理模式,强化经营战略与文化价值观的一致性,提升公司经营韧性与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及节能工控行业的市场地位,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绿色能源领军企业。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项目规定名称认定标准
财务性投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一)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类金融业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一、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二)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二)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科目金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10,026.18否
2其他应收款18,726.47否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否
4其他流动资产23,307.27否
5长期应收款-否
6其他非流动资产15,123.32否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04.98是
8衍生金融资产48.10否
9长期股权投资660.62否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26.1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结构性存款10,026.18
账面价值10,026.18

2026年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结构性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8,726.47 万元,主要系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应收利息28.13
备用金4.31
往来款299.77
保证金18,965.24
其他61.67
合计19,359.12
减:坏账准备632.65
合计18,726.47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3,307.27 万元,主要为预交税款、待抵扣进项税额、大额存单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5,123.32 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在建工程款、分期待结转成本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2,704.98 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泰润达持有钒科技股权所形成。华泰润达原系华泰博伦控股股东,钒科技系华泰博伦少数股东。华泰博伦主营石煤综合利用发电。钒科技主营钒矿开采,选矿环节剥离出大量含钒石煤,可作为华泰博伦余热发电的原料。

钒科技出于产业协同的目的,于2019 年吸收合并华泰博伦,华泰润达获得钒科技股权作为出让华泰博伦股权的交易对价。吸并完成后,钒科技形成了钒矿开采,含钒石煤余热发电的主营业务。与华泰润达余能发电系统设计业务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6、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48.10 万元,均系套期保值外汇合约价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660.62 万元,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绿能投资美高能源所形成。美高能源由合肥绿能与合肥高新创投等于 2025 年 12 月投资设立,主营业务为投资光伏电站,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6 月30日,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 2,704.98 万元,未超过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78,222.11 万元的百分之三十,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安排

公司已于2026 年2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起至今(即2025 年8 月27 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其他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公司及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

八、同业竞争

(一)关于同业竞争的情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形

截至 2026年6月30 日,美的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美的暖通直接持有发行人208,685,41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8.43%。美的暖通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美的集团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美的控股系美的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先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有:

企业名称主要业务及产品说明
科陆电子科陆电子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如下:(1)智能电网业务:主要包括标准仪器仪表、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和智能配电网一二次产品和设备。(2)新型电化学储能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BESS)、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等,可适配多场景储能需求。

(1)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1)光伏EPC 业务

报告期内,科陆电子存在少量光伏 EPC 业务收入,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截至目前,科陆电子已无光伏 EPC 业务,就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储能EPC 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和科陆电子均存在少量储能 EPC 业务收入,均来自中国境内储能 EPC 业务订单,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科陆电子储能 EPC 业务订单已于 2025 年执行完毕,2026 年以来科陆电子无储能 EPC业务。就上述中国境内储能EPC 业务,合康新能在储能EPC 业务在手订单执行完毕前,美的集团将促使集团内其他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不从事储能 EPC 业务,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售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科陆电子均存在自持电站的售电收入和少量电力交易业务收入,业务规模较小,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售电业务的核心在于电力商品的购销行为,电力作为一种同质化商品,均由电网企业依据国家核定的上网电价或市场化交易规则进行集中收购与消纳,并入统一的电力调度与交易体系,不存在基于发电主体差异的选择性收购行为,公司与科陆电子售电业务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

(3)户储业务

发行人从事户用储能业务,科陆电子从事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业务,户用储能业务与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业务存在较大区别,不构成竞争关系,具体说明如下:

1)终端客户属性不同:户用储能主要面向家庭及个人消费者,属于To C 业务,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均为 To B 业务,其中工商业储能客户主要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医院、学校等负载需求量较高的企业,发电侧储能主要客户为 EPC 承包商、大型发电及输配电集团、公用事业公司以及独立发电企业等。

2)产品应用场景不同:户用储能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家用电器化特征,通常与户用光伏等系统配合作为家庭备电资源;工商业储能主要作为企业的备电资源以及避免尖峰用电罚款的设备;发电侧储能属于电力工程基建投资,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机组,以对冲新能源发电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的特性,达到平滑新能源输出、提升发电质量与稳定性的目的。

3)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从技术门槛来说,由于成组的电池模组更多,且涉及到电网运行的高安全冗余标准,发电侧储能及工商业储能的技术门槛要求以及对安全性的要求通常要高于户用储能。

4)产品对储能容量及功率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户用储能对储能容量及功率要求较小,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对储能容量及功率要求较大,具有较大区别。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控股股东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已于2026年 8月 8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合康新能或其附属企业。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合康新能的控股股东;

(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观违反相关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公司作出承诺时,已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间接控股股东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已于 2026 年8 月8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合康新能或其附属企业。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合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

(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观违反相关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公司作出承诺时,已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 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

3、实际控制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已于 2026 年8 月8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合康新能或其附属企业。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人签署。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是合康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观违反相关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人作出承诺时,已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深交所对年报的问询情况

公司于2025 年6月 18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2024 年年报的问询、于2026 年7月 10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 2025 年年报的问询。主要关注问题如下:

经营业绩:营收高增但净利润增速不同步的原因。

客户与供应商:前两大客户高占比与依赖风险,第一大供应商大额采购合理性及关联关系。

应收款项:账龄结构与坏账计提的充分性,涉诉终本款项未单项计提的审慎性。

资产减值与现金流:在建工程减值转无形资产准则符合性,经营现金流与营收背离合理性。

针对上述问询,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了回复公告。

十、公司最近一期业绩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8 月 28 日披露的《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 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91.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68.04%。公司 2026 年 1-6 月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6 月变动情况
金额比例
营业收入341,422.64449,690.91-108,268.26-24.08%
营业成本344,425.80441,109.96-96,684.16-21.92%
期间费用35,016.0430,373.814,642.2315.28%
其他收益1,851.14841.721,009.42119.92%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6,405.03-1,469.74-4,935.29335.79%
营业利润-7,396.369,892.61-17,288.98-174.77%
利润总额-7,046.439,787.86-16,834.28-171.99%
净利润-6,124.888,391.65-14,516.53-172.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48.237,118.37-13,666.60-191.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8,026.144,776.38-12,802.52-268.04%
司股东净利润

(一)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

2026 年 1-6 月,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6,834.28 万元,同比下降171.99%,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026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1,422.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268.26 万元,同比下降24.08%。营业收入下滑主要系受下游行业政策影响,资方客户投资意愿下降,导致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7.06%。

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的同比下降,主要受国内外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的综合影响。

2、期间费用同比增加

2026 年 1-6 月,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情况下,期间费用的同比增加进一步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2026 年1-6 月,公司期间费用同比增加4,642.23万元,具体包括:(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2,254.46 万元,主要系户储业务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相应增加境外营销人员配置,导致职工薪酬及市场推广相关支出增加;(2)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061.19 万元,主要系为保持户储产品竞争力,公司扩充研发团队并加快新品开发节奏,相应技术开发及试验测试费用有所提高;(3)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260.98 万元,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影响,当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扩大,导致财务费用净额增加。

3、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2026 年1-6 月,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 3,783.65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为 2,621.38 万元,合计为 6,405.03 万元。2026 年 1-6 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快速增长,主要系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随账龄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009.37 万元;同时,公司其他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长 48.03%,受应收账款规模变动及客户信用风险综合评估影响,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增长35.36%,共同导致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发生相应变动。2026 年 1-6 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快速增长,主要系基于对合同资产可回收性审慎评估,对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546.40 万元、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坏账

准备1,596.93 万元,上述计提坏账准备共同造成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143.33 万元。

综上,2026 年1-6 月,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利因素综合影响,同时,由于公司户储业务销售和研发投入的增加、汇率变动影响、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等进一步拉低了公司净利润。

(二)2026 年1-6月业绩变化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2021 版),发行人原归属于“工控设备”行业。但报告期内,发行人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71%、80.09%、88.79%和 86.93%,该业务占比持续显著提升,已成为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鉴于原有行业分类已无法准确反映发行人当前的主营业务构成及收入特征,为更合理地选取可比公司,发行人依据主营业务收入结构,选择申万行业分类中“建筑装饰-专业工程-其他专业工程”作为可比公司的所属行业。根据其他专业工程行业上市公司公布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18 家其他专业工程行业上市公司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公司9家,占比为50%,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0%以上的公司为 6 家,占比为33.33%;上述上市公司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公司9家,占比为 50%,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0%以上的公司为6家,占比为33.33%。

公司 2026 年1-6 月经营业绩同比下滑,与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是受国内外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利因素综合影响,由于公司户储业务销售和研发投入的增加、汇率变动影响、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等进一步拉低了公司净利润,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出现下滑。

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回暖、新的行业应用的不断拓展、部分原材料供应的逐步改善以及发行人采取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持续创新产品、加强成本管控等措施,预计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双碳”战略纵深推进,电气设备与新能源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在全球能源转型与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和工业生产电气化进程持续加速。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37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历史性突破10 万亿千瓦时大关,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为以变频器为代表的工业自动化电气设备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在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的同时,新能源产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新能源产业肩负我国清洁能源转型、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及稳经济促增长三大使命,截至2025年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 亿千瓦,同比增长35%,2025 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 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1.53 亿千瓦。2025 年 10 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强调推动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新能源相关电力装备需求持续增长提供政策保障。

2、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升级,驱动高端变频装备持续升级

随着我国制造业向自动化和智能化转型,高压变频器作为工业领域关键节能装备与核心动力控制装置,其技术进步对于提升工业能效、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受“双碳”目标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需求持续释放,市场规模稳步增长,高压变频器在冶金、石化、电力等领域的渗透率显著提升。

目前高压变频器行业正经历从“单一调速”向“智能节能系统”的转型,在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等高端应用领域,高性能变频器调控系统的需求显著提升,并对变频设备的可靠性、系统集成度及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高端市场长期由ABB、西门子等国际企业主导。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将高效节能装备、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及大型发电装备关键部件列入鼓励类范畴,为工业高压变频装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本土品牌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截至 2025 年底国产高压变频器市场占有率已达60%以上。

3、全球能源革命催生光储市场爆发,多场景需求持续分化

在全球“双碳”目标驱动下,户用储能系统作为分布式能源核心装备,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根据头豹研究院统计,欧洲为户储主力市场,渗透率预计2025 年攀升至 56%,同时亚非拉新兴市场需求持续释放,为行业带来广阔增量空间。国内政策层面,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在家庭场景的深度应用,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光伏逆变器、户用储能系统作为光储系统的核心设备,市场规模随装机量同步扩张,多功率段、多场景产品需求持续攀升,为具备核心技术储备的企业提供广阔增量空间。

4、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智慧运营构筑后市场竞争壁垒

分布式光伏凭借选址灵活、就地消纳的优势,成为践行“双碳”目标和推动能源转型的关键路径。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 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达5.3 亿千瓦,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44.2%。随着光伏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行业竞争焦点从政策依赖转向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智慧能源运营后市场已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融合AI、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化、可视化管理模式,成为光伏电站运维的主流趋势,具备多场景适配与服务能力的企业将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增强控股股东地位,稳定公司控制权,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控股股东系美的暖通,美的暖通为美的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系美的集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美的集团通过美的暖通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8.43%。本次发行由美的集团以现金全额认购,预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对公司的整体持股比例将有所提升。本次发行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保障公司战略与经营的连贯性,优化治理结构,为上市公司长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同时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将控股股东利益与公司价值深度绑定,提振市场预期,实现内在价值与市值表现的良性互动。

2、完善电气设备与新能源双主业布局,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拓展高景气赛道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同步推进电气设备与新能源两大核心业务板块的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

在电气设备领域,公司在高压变频器领域稳居国内第一梯队,持续引领核电等领域高压变频器技术升级。“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对高压变频器产线实施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通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入自动化装配、智能检测系统,打造高压变频器智能制造生产线,实现高压变频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同时持续强化前沿技术储备,全面提高在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高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在新能源领域,“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依托美的海外品牌与渠道资源优势,旨在把握全球光伏并网逆变器业务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快速构建户用储能产能,实现产能规模快速扩张与业务营收持续放量,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赛道的布局优势。

3、推动从“光伏电站建设商”向“智慧能源运营商”战略转型

分布式光伏是公司绿色能源业务的核心增长点。依托公司长期积累的业务经验,以及美的集团及其核心供应链稳定用电需求,本次拟建设智慧光伏电站标杆项目,遴选优质标杆电价地区 EPC 项目自持运营。项目将配套构建智慧能源运营系统,实现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控,并拓展虚拟电厂、电力交易等新盈利模式。此举将推动公司从“光伏电站建设商”向“智慧能源运营商”加速转型,实现持续稳定的发电收益与商业模式升级。

4、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的资金需求持续增长。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能够保障本次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财务结构将更为稳健合理,并加强面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进而整体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与综合竞争力。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美的集团在本次发行前通过全资子公司美的暖通持有本公司18.43%的股份,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26-28楼
法定代表人方洪波
总股本7,613,438,907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
成立时间2000年4月7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22473344C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控股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 2026 年6 月30 日,美的集团控股股东为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何享健通过美的控股间接持有美的集团 28.49%的股份,并直接持有美的集团0.42%的股份。

(三)主营业务情况

美的集团是一家覆盖智能家居、工业技术、楼宇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新能源、健康医疗、智慧物流等业务的全球领先的科技集团,已建立To C 与To B并重发展的业务矩阵,既可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智能家居的产品与服务,也可为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化的商业及工业解决方案。截至2026 年6 月 30 日,美的在全球拥有超过 600 家子公司、41 个研发中心、68个主要制造基地,员工超19 万人,业务遍及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海外设有29 个研发中心和45 个主要制造基地,遍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 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且不超过288,234,136 股(含本数),由美的集团全额认购。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票、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mathrm P l = mathrm P 0 - mathrm D

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mathrm P l = mathrm P 0 / ( 1 + mathrm N )

两项同时进行: mathrm P l = ( P 0 mathrm - D ) / ( 1 + N )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数额,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七)限售期安排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6个月内,何享健、美的集团及美的暖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康新能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 个月内,何享健、美的集团及美的暖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康新能股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止,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八)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850.6743,850.67
2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696.3243,696.32
3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9,230.4829,230.48
4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18,380.6918,380.69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65,158.16165,158.16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九)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12 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美的集团,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已召开会议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美的暖通亦已回避表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美的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美的暖通持有公司208,685,41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3%,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其控股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何享健先生。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30%;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18 个月。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等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美的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美的暖通持有公司股份208,685,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3%。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美的集团直接持股和通过美的暖通间接持股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有可能超过3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美的集团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美的暖通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10%,符合《证券法》等关于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850.6743,850.67
2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696.3243,696.32
3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9,230.4829,230.48
4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18,380.6918,380.69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65,158.16165,158.16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将在北京经开区博兴二路3号实施,建设周期24 个月,总投资预算约43,850.67 万元,拟全额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在高压变频器领域稳居国内第一梯队,持续引领核电等领域高压变频器技术升级。本次募投项目拟对高压变频器产线实施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通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入自动化装配、智能检测系统,打造高压变频器智能制造生产线,实现高压变频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同时持续强化前沿技术储备,全面提高在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高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智能制造战略,践行“双碳”目标的政策必然要求

近年来,国家相继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 年)》等政策,明确提出推动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改造,并将高压变频器等高效节能装备列为工业节能重点推广产品。在“双碳”战略持续推进的背景下,电力、冶金、化工等高耗能行业面临环保约束与电价政策双重压力,对节能降耗设备的需求持续刚性增长。高压变频器作为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的核心装备,可通过调节电机转速实现精准控制,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负载中平均节电率达 30%以上,是工业领域落实节能降碳的关键技术路径。本项目计划对高压变频器产线实施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通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入自动化装配、智能检测系统,打造高压变频器智能制造生产线,构建覆盖高压变频器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能力。因此,项目不仅响应国家智能制造号召,更契合绿色制造和能源转型的战略方向,助力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升级。

2)项目建设是顺应行业技术升级趋势,实现高端制造的重要路径

当前,我国高压变频器行业正面临深刻的技术迭代与市场格局重塑。一方面,电力电子器件(如SiC、GaN)及控制算法持续进步,推动产品向高效率、高可靠性、智能化方向演进;另一方面,行业需求正从通用型产品向定制化、集成化方向快速升级,尤其在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领域,对高性能变频器调控系统的需求显著提升。为进一步响应高端领域对新型变频器产品的技术升级趋势,本项目在大功率高压变频器产线自动化升级基础上,持续强化前沿技术储备,面向核电领域、矿井等高端领域针对十余项课题开展攻关,持续加强核心技术的储备,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同时项目通过构建贴近实际工况的集成测试环境,系统性提升了复杂系统的可靠性验证与优化能力,系统性提升产品一致性与可靠性,推动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面向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领域的高端产品,从而进一步增强高压变频器产品在高端应用领域的竞争力。

3)项目建设是提升规模化交付能力,巩固并扩大市场领先优势的重要举措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高压变频器作为工业节能核心设备,在传统领域电力、冶金、石化、市政(供水、供热)等领域需求稳定增长,在核电、高速轨道交通、大型矿业、高端化工、新能源(如储能、海上风电)等高端制造领域需求快速增长。随着传统重工业产业结构会持续优化,产业升级项目会持续释放,叠加数字化需求的提升,高压变频器产品的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加之高耗能行业为达成节能减排硬性指标,持续开展产能置换与技术改造,进一步释放对高压变频器产品的需求。然而,目前高压变频器产品的高端应用市场仍由ABB、西门子等国际企业主导,国内厂商受限于产能不足与产品结构单一,在高端领域竞争力较弱。

本项目通过高压变频器产线自动化升级,提升高压变频器产品的规模化交付能力,全面提升高压变频器产品在高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增长动能。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产品研发、智能交付与全周期服务的协同发展格局,在快速成长的市场中把握机遇,助力公司打破国外品牌在高端市场的垄断格局,填补高压变频器在高端市场的缺口,实现可持续的业务发展。

(2)可行性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战略及能源安全需求高度契合,具备坚实的政策与市场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的关键时期,能源安全与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被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高压变频器作为工业领域关键节能装备与核心动力控制装置,其技术进步与规模化应用对于提升工业能效、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版)》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将节能降碳、高效节能装备及智能制造相关技术列入鼓励发展方向,体现了国家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装备升级的政策导向。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亦强调要推动电机、风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本项目旨在新增高端高压变频器产能,重点实现在核电、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等高端行业的市场供给,其性能提升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工业领域“双碳”目标的关键技术路径之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推进能源革命”“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战略部署深度契合。核电领域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能源安全基石,其设备自主化要求尤为迫切,本项目建设正是响应并落实这一国家战略需求的具体行动,不仅符合宏观政策导向,也顺应了下游关键行业对高可靠性、自主可控装备的刚性需求,市场前景广阔。

2)深厚的技术积淀与完整的产业化能力,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核心支撑

公司已在高压变频器领域构建了贯穿“研发-设计-测试-制造”的垂直一体化能力体系,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与市场发展趋势,持续在电力电子变换、高性能电机驱动、数字化智能控制及综合能源管理等关键技术领域进行研发投入与创新迭代,不断强化产品规划的前瞻性与精准性,优化产品组合以适配多元化的高端应用场景。在研发体系层面,公司已建成北京与苏州两大研发中心,形成了分工协同、优势互补的技术创新网络。同时,公司积极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与美的集团内部各级研究院保持紧密技术联动,并广泛联合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顶尖科研院校开展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与技术交流,持续推动前沿技术探索与核心知识产权布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428 项,其中发明专利36 项,构筑了坚实的技术壁垒。在行业合作与测试认证上,公司与TÜV、CSA等国际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公司测试评价中心已获得“TÜV北德目击实验室”、“TÜV莱茵目击实验室”、“TÜV南德认可实验室”及“CSA授权实验室”等多项权威资质,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CNAS 认证,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在制造布局方面,公司已形成以北京制造基地为核心、安庆制造基地为重要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公司不仅是技术的践行者,更是行业发展的推动者,作为主要修订单位参与了高压变频器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深度介入了光伏储能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推动产品技术创新与核心技术布局。综上,公司从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测试验证到规模制造的全链条能力,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无缝衔接、高度可靠的实施路径。

3)成熟的运营体系与创新服务模式为项目持续运营与价值延伸构筑了强大保障

公司已建立起一套成熟高效、适应市场竞争的运营管理体系,能够为本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与商业成功提供系统性保障。在市场与营销层面,公司拥有成熟稳定的销售渠道。在核电、大型矿业等对专业性和可靠性要求极高的行业领域,依托深厚的行业理解与技术专长进行深度直销与服务,通过构建稳定的销售渠道,有效覆盖更广泛的市场区域与应用场景。服务模式上,公司前瞻性地布局并推出覆盖高压变频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贯穿于项目的方案咨询、安装调试、预防性维护、远程监控、能效优化、技术改造及备件保障等各个环节,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模式有利于建立长期持续的服务合作伙伴关系,更能通过挖掘设备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价值,大幅提升项目的长期盈利能力和抗周期性波动能力,实现从销售产品到运营价值的商业模式升华。在组织与人才管理方面,公司推行扁平化、敏捷化的组织架构,并建立了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与考核机制,有利于快速决策、高效响应市场与项目需求。加之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持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与行业专家,并系统化培养内部骨干,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扎实、覆盖研发创新、精益生产、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等关键职能的核心团队,确保项目各环节能够高效、专业地执行落地,为项目持续运营与价值延伸构筑了强大保障。

4)美的集团全价值链赋能与垂直一体化制造优势,为项目提供坚实产业基础

美的集团强大的产业资源与全球化运营平台为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的深化发展提供战略支持与资源协同优势。公司正持续深化与美的集团的战略协同,优化资源配置,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在品牌与市场信任基础方面,“美的”品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及客户基础,能为公司拓展相关新业务板块,提供宝贵的初始信任背书,有助于降低市场认知门槛和初期沟通成本。在供应链与制造协同层面,美的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垂直一体化制造能力、规模化的采购平台以及严格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公司可以借助集团的强大议价能力、稳定的物料供应保障、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与精益制造体系,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从而强化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北京经开区博兴二路 3号。

4、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43,850.6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3,850.67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投资金额占比
1建筑装修改造费1,878.004.28%
2设备购置费31,466.0071.76%
3软件购置费989.342.26%
4研发费用6,415.7014.63%
5工程建设其他费235.830.54%
6预备费1,037.072.37%
7铺底流动资金1,828.734.17%
合计43,850.67100.00%

6、项目效益分析

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取得审批及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审批事项发文部门审批文件编号
1项目备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京技审项函字[2026]32号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无需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所涉审批、备案程序已完成。

(二)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推进,实施范围覆盖北京、苏州、安庆三地,形成“两地研发+一地生产”的协同布局(北京、苏州基地聚焦技术研发,安庆基地承担规模化生产任务),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24 个月。项目核心目标围绕全场景光伏并网逆变器应用展开:通过搭建专用生产线、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快速形成规模化产能;全面补全产品矩阵,实现户用、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微型逆变器等全场景覆盖。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3,696.32 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核心生产设备购置、关键技术研发投入等核心环节。项目紧扣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市场发展定位,旨在把握全球光伏并网逆变器业务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依托美的集团海外成熟品牌影响力与全球化渠道资源,实现产能规模快速扩张与业务营收持续放量,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赛道的布局优势。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1)响应双碳政策导向,匹配多场景市场需求增长

全球“双碳”目标推动下,光伏作为核心可再生能源,户用、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等应用场景需求持续分化。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支持工业级、家用级光伏储能产品发展,要求2027 年形成千亿元级产业生态。同时海外市场对高效逆变器的需求快速攀升,多功率段、场景化产品成为市场竞争核心。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旗下新能源核心企业之一,已实现三大核心业务聚焦,新能源板块已成为公司营收增长引擎,目前已推出20kW-40kW 户用光伏并网逆变器,覆盖70%户用场景,但在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微型逆变器等领域尚未形成规模化供应能力,且工商业用中大功率产品储备不足,难以满足美的渠道协同下的场景化需求。

本次项目覆盖户用、工商用、大型电站、微型逆变器全场景产品,能够精准匹配政策导向与市场分化需求。通过产业化落地,可填补公司在大型电站及微型逆变器领域的产品空白,承接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协同订单,同时依托美的品牌授权优势进入更多投资方采购白名单,将市场需求转化为实际营收增长。在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项目实施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新能源赛道布局的关键举措,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支撑。

2)顺应技术迭代趋势,完善全功率段产品矩阵

光伏逆变器行业正朝着高效化、智能化、全功率段覆盖方向演进,第三代功率半导体技术、AI能源管理系统的应用成为核心竞争力。微型逆变器凭借分布式发电优势,在户用高端市场增速显著。大型地面电站则对逆变器的功率密度、转换效率提出更高要求,行业呈现 “小功率精细化、大功率规模化”的技术分化趋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已设立北京、苏州两大研发基地,同步开发第二代产品及微型逆变器等,具备全功率段产品研发的技术基础。

本项目通过整合现有研发资源,聚焦三相户用/工商用逆变器、大型电站逆变器、微型逆变器的技术转化与量产,能够顺应行业技术迭代趋势,将公司研发优势高效转化为产品竞争力。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构建从微型到大型电站的全功率段产品矩阵,彻底解决当前产品覆盖不足的问题,通过技术差异化构建核心竞争壁垒。这不仅是应对行业技术变革的必然选择,更是公司巩固光伏逆变器领域行业地位、提升长期盈利能力的关键布局。

3)强化产业链协同效应,支撑全球化战略布局

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已从单一产品竞争升级为产业链协同与全球化布局竞争,依托母公司渠道资源、供应链整合能力实现协同发展,以及拓展海外市场成为企业增长的关键路径。海外户用、工商业光伏市场增速显著,对本地化供应能力与产品适配性提出更高要求,全球化布局已成为行业头部企业的核心战略方向。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新能源板块核心平台,已形成“光伏逆变器+储能+EPC”的业务协同体系。美的品牌授权为公司产品进入国内外主流采购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公司已启动海外本地化运营,建立海外仓库与物流合作体系,但当前逆变器产能不足制约了协同效应发挥与海外扩张速度,海外市场贡献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本项目通过扩大光伏逆变器产能、完善产品矩阵,能够进一步强化与美的集团渠道、供应链的协同效应,显著提升“光伏EPC+逆变器”一体化供应能力,更好地承接集团内部协同订单。同时,项目产出的多场景、全功率段产品可精准匹配海外不同市场的需求特征,为公司全球化布局提供核心产品支撑,助力提升海外市场份额。通过产业链协同与全球化拓展的双向赋能,公司将有效突破当前业务增长瓶颈,实现从国内区域市场向全球市场的跨越,显著增强长期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2)可行性

1)核心技术积累与研发投入,筑牢项目技术基础

当前光伏逆变器行业正朝着高效化、智能化、宽适配方向发展,转换效率、适网性能、安全防护成为核心竞争指标,而户用、工商业、地面电站等多场景需求对产品矩阵完整性提出更高要求。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专利储备的企业才能持续占据市场优势。

公司依托美的集团技术赋能,构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近年来研发投入增长迅速,高强度投入保障了技术创新活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428 项,其中发明专利36 项,在逆变器领域形成多项核心技术突破,适配复杂屋顶场景与电网环境,且通过全球最高安全等级认证。公司成熟的技术积累与持续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2)全球市场需求爆发与业务放量,奠定项目市场可行性基础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全球光伏产业持续高增。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 年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 亿千瓦,同比增长35%,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 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1.53 亿千瓦。户用、工商业分布式及大型地面电站成为三大增长引擎。海外市场方面,欧洲、澳洲等地区户储与光伏需求旺盛,为逆变器企业提供广阔增量空间。作为光伏系统核心设备,逆变器市场规模随装机量同步扩张,多功率段、多场景产品需求持续攀升。

公司精准把握市场机遇,新能源业务实现爆发式增长,逆变器产品出货量随终端需求同步提升。截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户用及工商业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累计超 4.5GW,形成规模化项目交付经验。海外市场方面,依托美的集团全球渠道资源,产品通过CE 等国际认证,借助热泵海外销售渠道快速触达目标客户,为项目新增产能提供充足消化空间。

3)品牌授权赋能与政策支持,强化项目市场拓展

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激烈,品牌认可度直接影响市场准入与客户合作意愿,而新能源产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政策红利与地方扶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同时,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为逆变器产品赋予更多增值服务空间。

公司凭借美的集团品牌授权,显著提升市场认可度,顺利进入电站投资方采购白名单,大幅降低市场拓展成本。政策层面,公司作为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支持。公司在安徽、浙江、江苏等多省市取得售电资质,已经形成“产品+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国内市场通过“渠道插旗行动”深耕户用光伏 EPC 领域,借助美的集团供应链客户资源拓展工商业市场。海外市场依托美的全球渠道网络,快速覆盖欧洲、澳洲等核心区域,品牌赋能与政策支持形成合力,为项目市场拓展提供强大助力,保障产能消化与预期收益实现。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包括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号、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92 号和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迎宾东路 8号。

4、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43,696.3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3,696.32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投资金额占比
1建筑装修改造费660.001.51%
2建筑租赁费572.861.31%
3设备购置费24,950.5657.10%
4软件购置费370.790.85%
5研发费用12,080.0027.65%
6工程建设其他费194.680.45%
7预备费792.851.81%
8铺底流动资金4,074.589.32%
合计43,696.32100.00%

6、项目效益分析

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取得审批及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审批事项发文部门审批文件编号
1项目备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京技审项(备)〔2026〕112 号
2项目备案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604-340860-04-01-864341
3环境评价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安开行审许可〔2026〕45 号

注:苏州基地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无需办理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北京基地主要开展研发活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本项目无需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所涉审批、备案程序已完成。

(三)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实施,实施地点包括北京、苏州、安庆三地,其中研发位于北京和苏州,生产位于安庆,建设周期24 个月。项目拟通过建设专用生产线、强化研发投入,快速构建户储产能,加速二代产品规模化落地与三代产品技术突破,完善全场景产品矩阵。项目总投资 29,230.48 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主要投向设备购置、研发费用等核心领域。本项目立足于公司发展户用储能市场的定位,拟把握全球户储业务高速增长战略窗口期。通过本次项目,公司将快速构建户用储能产能,实现产能扩张与业务规模的快速放量。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1)顺应全球户用光储市场爆发趋势,承接政策导向与需求红利

在全球“双碳”目标驱动下,户用储能系统作为分布式能源核心装备,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根据头豹研究院统计,欧洲作为户储主力市场,渗透率预计2025 年攀升至 56%,较 2022 年的18%实现跨越式增长,同时亚非拉新兴市场需求持续释放,为行业带来广阔增量空间。国内政策层面,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在家庭场景的深度应用,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公司紧抓行业机遇,户用储能业务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公司依托美的集团品牌授权与渠道优势,产品已切入欧洲、澳洲高端市场及亚非拉新兴市场。但目前户储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相对较低,与行业增长速度及公司资源禀赋尚不匹配。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把握全球市场红利、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的必然选择,可有效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户储业务在整体营收中的占比,巩固市场先发优势。

2)突破技术迭代瓶颈,完善产品矩阵以适配多元化场景需求

当前户用光储行业正朝着高安全、高集成、智能化方向迭代,第三代功率半导体技术、AI智能控制技术与储能系统的融合应用成为核心竞争力,同时市场对产品的功率覆盖、场景适配性要求持续提升。大功率、高转换效率户储系统成为主流,需求快速增长,而户用场景则对一体机、分体机的差异化适配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在技术研发领域持续高强度投入,构筑了坚实技术基础。公司目前已量产第二代自研户储单相及三相堆叠一体机,同步开发第三代一体机、分体机产品,通过全球安全等级认证,并在2025 年 SNEC 展发布150kW 工商业光伏逆变器。但公司户储光逆产品、智能EMS 平台等后续迭代仍处于储备阶段,产品功率覆盖与场景适配性需进一步拓展。本次项目通过强化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可加速三代产品规模化落地,推进新一代产品技术突破,完善从户用到工商业的全场景产品矩阵,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3)破解产能供给约束,构建专业化生产体系支撑业务放量

户用光储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对产线专业性、自动化水平要求较高,不同功率段、不同类型产品在生产工序、测试标准、设备适配性上存在显著差异,混合产线生产易导致效率低下、成本增加,难以满足大规模订单交付需求。随着行业需求激增,头部企业纷纷布局专用生产基地,产能规模与生产效率成为核心竞争要素。

公司户储业务虽已启动北京基地产量爬坡,且安庆光储制造基地于2025 年6 月正式投产,但现有产线多为混合机型设计,主要适配第一代小功率产品,对第二代一体机、分体机的生产匹配度较低,制约了新品量产与订单交付。本项目将建设一条户储产品研发中试线,两条户储系统专用生产线,配备自动化生产与智能检测设备,优化生产布局与仓储体系,可有效突破产能瓶颈,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为业务持续放量提供坚实的产能支撑。

4)深化渠道协同优势,提升全球市场份额与抗风险能力

户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品牌影响力、渠道覆盖能力与客户资源储备成为企业突围的关键。海外市场方面,国际品牌凭借先发优势占据高端市场,国内企业需依托成本技术优势与渠道拓展能力抢占份额;国内市场则呈现集中度提升趋势,政策引导下行业资源向头部企业集聚。同时,客户结构单一容易导致经营风险,多元化客户群体构建对企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控股企业,可借助“美的”品牌知名度进入电站投资方采购白名单,同时依托美的全球销售渠道与技术支持,快速拓展海外市场。但公司当前户储客户集中度较高,且户储业务仍处于市场拓展初期,全球市场份额有待提升。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依托丰富的产品矩阵与规模化产能,进一步深化与美的渠道的协同效应,拓展海内外多元化客户群体,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全球市场渗透率,增强抵御市场波动与行业竞争的能力,巩固在户用光储领域的行业地位。

(2)可行性

1)深厚技术积累与持续研发投入,为本项目提供核心技术保障

当前户用储能系统行业正朝着高效化、智能化、集成化方向迭代,核心技术储备与研发能力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壁垒。随着全球光储市场对产品安全性、兼容性及能效指标要求不断提升,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迭代能力的企业才能持续占据市场优势。

公司在技术研发领域持续高强度投入,构筑了坚实技术基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428 项,其中发明专利36 项。在户储系统领域,公司已构建垂直一体化研发能力,自主开发户储一体机、PCS、BMS、EMS 等全品类产品,第二代自研户储单相一体机、三相堆叠一体机已实现市场化,第三代产品储备项目稳步推进,同时着手布局新一代户储光逆产品,形成完整技术迭代体系。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持续强化,为项目核心产品研发提供有力支撑。综上,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及完善的技术迭代机制,能够有效保障本项目核心产品的研发突破与产业化落地,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2)全球光储市场高速增长,为本项目奠定广阔市场基础

在全球“双碳”目标引领及能源结构转型驱动下,户用储能系统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海外市场方面,欧洲、澳洲等地区能源价格提升及电网稳定性需求,推动户用光储一体化需求持续旺盛;国内市场受益于政策支持与分布式光伏普及,户用储能系统市场规模快速扩容,为相关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精准把握市场机遇,新能源业务已成为核心增长引擎,转型成效显著。其中户用储能系统业务增长迅猛,展现出强劲的市场增长潜力。公司产品布局贴合全球市场需求,第一代自研户储产品已适配欧洲、澳洲等地区需求,第二代户储一体机、分体机等系列产品可覆盖亚洲、非洲等多区域差异化需求,为全球市场拓展提供产品支撑。综上,全球光储市场的高速增长态势与公司新能源业务的爆发式发展形成共振,为本项目实施奠定了广阔的市场基础。

3)美的集团全方位赋能,构建品牌与渠道核心优势

户用储能系统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品牌影响力、全球化渠道布局及客户资源储备成为企业抢占市场、消化产能的关键因素。尤其在海外市场,品牌信誉与本地化服务能力直接决定产品渗透率与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旗下企业,获得集团全方位资源赋能,构建了显著的品牌与渠道优势。品牌层面,公司获得美的集团品牌授权,依托“美的”全球知名品牌的知名度与信誉,大幅降低市场推广初期的信任成本,快速赢得全球客户认可。

渠道层面,公司与美的集团楼宇科技事业部展开协同合作,借助美的遍布全球的销售网络与技术支持,实现户储产品快速触达海外目标客户群体;同时加速海外本地化布局,组建独立的海外营销与售后团队,推进欧洲前置仓建设,优化物流周期与服务响应效率,已在欧洲、澳洲等核心市场构建起完善的服务体系。此外,美的集团自身及上下游供应链客户具备丰富的分布式光伏安装需求,为公司拓展工商业光伏EPC 客户、协同消化户储系统产能提供了重要支撑。综上,依托美的集团在品牌、渠道及客户资源方面的赋能,公司已构建起差异化竞争优势,能够有效消化本项目新增产能,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保障。

4)完善的制造体系与供应链能力,保障项目产业化落地

户用储能系统产业化需依托标准化制造基地、高效的供应链管理及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实现产品质量管控、成本控制与交付效率的平衡,满足全球市场的批量订单需求。

公司已构建起完善的制造体系与供应链能力,为项目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制造端,公司安庆光储制造基地已于2025 年 6月正式投产,主要生产户储系统等产品,初期定位聚焦海外市场,与北京制造基地形成互补,构建起“双制造中心”格局。供应链层面,公司借鉴美的集团优质的供应链管理经验与业务流程优化能力,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持续改善业务流程,实现供应链效率提升与成本管控,有效降低试错成本与生产周期。质量管控方面,公司产品严格遵循国际标准,首代户储产品已完成CE 认证,可满足全球不同市场的合规要求,为产业化产品的全球交付提供质量保障。同时,公司生产团队依托美的集团的制造管理经验,已具备规模化生产运营能力,能够快速实现项目产能爬坡与稳定交付。综上,公司完善的制造基地布局、成熟的供应链管理及规模化生产能力,能够保障本项目产业化顺利推进,确保产品质量与交付效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生产保障。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庆美的合康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包括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 3号、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92 号和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迎宾东路 8号。

4、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29,230.4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9,230.48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投资金额占比
1建筑装修改造费660.002.26%
2建筑租赁费552.801.89%
3设备购置费16,438.0256.24%
4软件购置费365.691.25%
5研发费用8,315.0028.45%
6工程建设其他费135.020.46%
7预备费544.551.86%
8铺底流动资金2,219.407.59%
合计29,230.48100.00%

6、项目效益分析

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取得审批及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审批事项发文部门审批文件编号
1项目备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京技审项(备)(2026)113号
2项目备案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604-340860-04-01-406591
3环境评价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安开行审许可(2026)36号

注:苏州基地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无需办理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北京基地主要开展研发活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本项目无需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所涉审批、备案程序已完成。

(四)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合肥美的合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核心内容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周期18 个月,总投资约18,380.69 万元,拟全额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农户屋顶电站聚焦乡村分布式场景,厂区屋顶电站聚焦工业绿电替代场景,两类项目均依托公司成熟光伏EPC 经验,遴选优质标杆电价地区自持运营。项目核心聚焦“户用+工商业”双场景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智慧能源运营后市场体系搭建与运营,配套搭建多场景适配的AI智慧能源运营系统,实现两类电站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控。项目旨在通过自持运营获取长期稳定发电收益,一方面盘活乡村闲置屋顶资源,助力“零碳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另一方面替代美的集团厂区传统化石能源消耗,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实现“乡村零碳+工业零碳”双场景示范。此举将推动公司从“光伏电站建设商”向“全场景智慧能源运营商”转型,进一步巩固主业规模优势与技术壁垒,提升品牌在乡村与工业两大场景的影响力及综合竞争力。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1)契合国家双重战略导向,彰显企业社会责任担当

当前,“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引,清洁能源推广、乡村产业赋能与工业绿色转型是三大核心落点。分布式光伏凭借选址灵活、绿色低碳的优势,既是践行“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也能通过场景分化适配多元需求。乡村地区海量闲置屋顶资源为户用光伏提供广阔场景,带来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契合乡村振兴战略。工业领域作为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核心场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凭借自发自用比例高、减排效果显著的优势,成为制造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

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旗下绿色能源领域骨干企业,已形成成熟的光伏业务布局。本项目通过“户用+工商业”双场景布局,既能高效盘活乡村闲置屋顶资源,为农户提供稳定的屋顶租赁收益与发电红利,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又能直接替代美的集团厂区传统能源消耗,降低工业生产碳排放,推动“零碳工厂”建设。因此,项目实施既是对国家“双碳”目标、乡村振兴与产业绿色升级战略的全面响应,也是依托企业既有优势实现多场景资源盘活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乡村能源转型、助力农民增收、促进工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与实现战略落地的必要路径。

2)巩固主业规模优势,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随着光伏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规模化运营与场景多元化已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抵御行业波动的关键。分布式光伏因贴近负荷、消纳能力强,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其中户用光伏聚焦分散式资源开发,工商业光伏依托单体容量大、收益稳定的特点,两者形成互补协同,头部企业纷纷通过“双场景布局”实现成本优化与盈利结构升级,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公司将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列为核心战略方向之一,确立了“绿电为基础、智慧运营为核心、多场景覆盖为支撑”的业务布局。作为美的集团控股企业,公司可依托控股股东的供应链优势、渠道资源与厂区屋顶核心资产,保障两类项目的建设效率与成本控制。自持运营模式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发电收益与现金流,优化“分散式+集中式”(工业场景相对集中)的盈利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本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绿色能源业务矩阵,契合公司全球化能源科技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

3)升级智慧运维体系,构筑后市场技术核心竞争力

光伏行业补贴退坡后,行业竞争焦点从政策依赖转向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智慧能源运营后市场已成为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其中智能运维、能源数据分析、用户侧用能服务是核心抓手。随着AI、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化、可视化管理已成为光伏电站运维的主流趋势,而多场景适配能力成为企业差异化竞争的关键——户用光伏需解决分布零散、运维响应慢的痛点,工商业光伏需满足负荷集中、并网等级高、用能协同复杂的需求。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具备智慧运维系统建设与后市场服务的技术基础。本次项目核心聚焦智慧能源运营后市场,配套建设的AI智慧能源运营系统将实现“双场景适配”三大核心功能:一是电站端智能管控,针对户用光伏,通过边缘计算节点、物联网传感器实现组件故障实时诊断、运维工单智能派发;针对工商业光伏,强化高压并网参数监测、冲击负荷防护与规模化组件集群管理,解决两类电站的差异化运维痛点。二是数据中台运营,整合户用发电/用能数据、工商业生产负荷数据、电网调度数据,通过AI算法构建多场景发电预测模型、用能优化模型,为电网调峰、农户用能规划、厂区能源替代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用户侧增值服务,为农户提供峰谷套利、余电交易辅助服务,为美的集团厂区提供绿电消纳统计、碳减排核算、需量响应辅助等服务,延伸后市场价值链条。同时,依托两类电站运行数据持续优化AI算法,强化技术壁垒。因此,本项目是公司升级智慧能源后市场运营体系,构筑多场景技术核心竞争力,适配行业发展趋势的必要选择,同时可支撑公司拓展“建设+运维+数据服务”一体化能力,拓宽盈利渠道。

4)抢占双场景优质资源,实现资源优势向业绩转化

分布式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优质屋顶资源成为稀缺性战略资产,其中农户屋顶因存续期长、合作稳定性高,工商业屋顶因单体容量大、收益确定性强,均成为企业争夺的核心赛道。优质屋顶资源的储备与开发能力,直接决定企业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长期竞争力与盈利空间。

公司通过多年户用光伏业务深耕,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农户屋顶资源与稳定客户基础,同时依托美的集团控股股东优势,可独家整合其核心厂区的屋顶资源。本项目通过“户用+工商业”双轮驱动,可快速将两类核心资源转化为长期盈利资产,实现资源储备与业绩增长的良性循环,是公司抢占行业核心资源、巩固竞争优势的必要举措。

5)打造双场景标杆示范,提升品牌影响力带动业务拓展

当前分布式光伏市场竞争激烈,品牌影响力与项目口碑已成为企业获取客户、拓展市场的重要支撑。标杆项目作为企业技术实力、运营能力的直观体现,能够有效提升品牌公信力,而“户用+工商业”双场景标杆的打造,可覆盖乡村与工业两大核心市场,形成更广泛的示范效应。

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控股的新能源企业,依托股东品牌背书与自身业务积累,已形成一定行业影响力。本次项目兼顾户用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持运营及智能化管理,既展现公司在乡村资源整合、农户合作、分散式运维的综合能力,也彰显在工商业规模化建设、高压并网、工业能源协同的技术实力,可打造为区域内“零碳乡村+零碳工厂”双标杆。项目成功实施后,能够显著提升公司在乡村与工业两大场景的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农户、制造企业客户参与合作,带动户用与工商业光伏EPC、运维服务等相关业务全面拓展,是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业务协同增长的必要路径。

(2)可行性

1)政策环境双重利好,双场景发展空间明确

在“双碳”目标持续推进背景下,户用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均获得明确政策支持。农村领域,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就地消纳,电网企业开辟并网绿色通道。工业领域,《“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工业领域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多地出台工商业光伏补贴、能耗置换、并网优先等支持政策。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 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 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1.53 亿千瓦。农村市场与工业市场均呈现强劲增长潜力,政策与市场双重驱动为项目双场景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2)分布式光伏项目经验丰富,实施能力全面达标

分布式光伏已进入规模化、精细化发展阶段,户用与工商业项目分别对资源整合、快速并网、标准化建设及运维保障提出差异化要求:户用项目需侧重分散资源整合与快速交付,工商业项目需强化屋顶改造、高压并网、规模化施工的能力。具备双场景全流程实施经验的企业,能够有效规避各类核心风险,而自持运营模式更考验企业的长期项目管控与效益保障能力。

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已积累扎实的全流程经验。户用场景:聚焦户用光伏EPC 领域实现重点区域突破,构建成熟的政策适配、市场拓展与快速交付体系,依托美的集团渠道优势高效整合农村屋顶资源。工商业场景:依托美的集团内部协同,已参与多个厂区光伏项目的前期规划与技术方案设计,积累了工商业屋顶承载力评估、高压并网流程办理、规模化施工组织等关键经验。同时,公司可借助美的集团品牌影响力与政策响应能力,合规享受两类项目的政策红利,高效推进备案、并网流程,为本项目顺利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3)智慧运营技术储备充足,适配双场景可视化管理需求

随着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化、多场景布局,传统运维模式已难以适配差异化管理需求,智慧能源运营系统成为提升电站效率、降低运维成本的核心支撑。行业趋势显示,融合数据采集、实时监控、智能诊断、可视化管理的多场景适配平台,是关键竞争力。

公司在智慧能源领域具备深厚技术储备,以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可有效整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设施、充电桩等新型能源主体,以及楼宇设备等离散负荷资源,实现能源数据的实时监测与统一调度控制。核心设备方面,公司构建了完善的光伏逆变器产品线,具备适网性强、智能调节、远程升级等优势,为数据采集与传输提供可靠硬件支撑。同时,公司打造的美墅绿电产品实现家庭发储用全链智能管控,积累了成熟的终端能源可视化管理经验,可直接迁移至农户屋顶、工商业屋顶等光伏项目的智慧运营系统建设中。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强化专利布局,持续强化技术迭代能力。综上,公司的智慧平台技术、核心设备优势与研发实力,可充分满足本项目智慧能源运营系统的数据可视化管理需求,为项目高效运营提供技术支撑。

4)股东资源协同赋能,强化项目综合竞争力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规模化、多场景推进,离不开品牌、渠道、产业链、核心资源的综合支撑。公司作为美的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可充分借助控股股东资源实现双场景赋能。

品牌层面,依托美的在农村市场的高知名度与制造业领域的行业影响力,快速获得农户与工业客户信任,降低市场开发成本。资源层面,独家整合美的集团国内厂区屋顶核心资源,同时借助美的全国性渠道网络拓展农村屋顶资源,形成“内部核心资源+外部市场资源”的双保障。产业链层面,美的集团供应链体系可为项目提供高性价比的光伏组件、储能设备、大功率变压器等核心物资,通过规模化采购控制两类项目的建设成本。市场拓展层面,依托美的集团在制造业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可将厂区光伏项目成功模式复制推广,拓展外部工商业光伏市场。

美的集团的资源与公司的项目运营能力形成深度协同,有效提升本项目的资源获取效率、成本控制能力与盈利空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美的合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和湖北省以及美的集团部分国内厂区。

4、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建设投资为18,380.6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380.69万元。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投资金额占比
1建筑租赁费45.000.24%
2设备购置费10,646.4257.92%
3软件购置费270.001.47%
4施工开发费5,710.0031.07%
5研发费用1,120.006.09%
6工程建设其他费52.570.29%
7预备费501.722.73%
8铺底流动资金34.990.19%
合计18,380.69100.00%

6、项目效益分析

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属于环保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无需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审批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需要完成环评登记,已按规定取得环评登记表,编号分别为202650010800000258、202650022400000281、20263208000100000099、20264

4060600000832;本项目无需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事项。目前项目已取得的备案情况如下:

项目已备案容量(直流,千瓦)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15,574.07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32,451.54
小计48,025.61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由分布于多地的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构成。按照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惯例及属地备案管理要求,单个电站于开发建设时向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该项目已完成全部电站的备案工作,备案容量(直流侧)合计 48,025.61 千瓦,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已备案容量15,574.07 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已备案容量32,451.54 千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所涉审批、备案程序已完成。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3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应对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压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金实力与抗风险能力,进而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其中,重点预留部分资金专项支撑海外销售渠道拓展,为公司业务海外布局、渠道搭建及市场渗透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助力集团绿色能源全球化战略落地。

2、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补充营运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基于公司业务未来发展前景、日常经营资金状况以及近年来市场竞争和环境变化的综合考虑,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支撑公司业绩的不断提升,公司需要补充与业务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补充营运资金将重点赋能海外销售渠道拓展,核心围绕三大方向推进:一是依托集团全球营销网络资源,在欧洲、东南亚、拉美等新能源需求旺盛区域,搭建专属新能源产品分销体系,设立区域渠道运营中心,完善海外本地化服务团队配置,快速打通“产品-渠道-终端”链路;二是加大海外合作与推广投入,与当地知名能源分销商、工程承包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参与海外新能源展会、技术研讨会,强化公司产品在海外新能源领域的曝光度与影响力,抢占区域市场份额;三是配套海外渠道物流与库存资金,优化海外仓布局,保障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智慧能源终端产品的及时供应,提升渠道响应效率与客户满意度。本次补流资金项目将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及海外业务拓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海外渠道建设资金需要、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及全球化布局的开展提供坚实资金支持。

(2)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

截至 2026年6 月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67.71%(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较高的负债水平对公司资金管理和财务运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产品技术开发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若未来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面临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有效充实股权资本,改善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运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合理、可行。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同时将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公司整体实力将进一步提高,业务优势将进一步凸显,提高公司未来整体盈利水平。本次发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均将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及经营稳健性,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好的长期回报。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围绕公司战略和主业,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预计将有效扩大,从而能更好地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由于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不排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可能性。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同时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及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 更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未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为 2010 年 1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于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及2015年11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两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均已超过5 年,募集资金用途均存在变更的情况,已履行如下审批程序,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011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实意见,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1 年2月23 日,发行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调整)>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作出同意的决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7 年 6月 26 日,发行人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作出同意的决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7年 11 月15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美的暖通,美的集团通过美的暖通控股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其控股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仍为何享健。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持股比例根据发行情况会发生一定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经营,不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情况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可能导致关联交易规模相应扩大,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该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负债比例过低或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大,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完成将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盈利能力指标将产生积极作用。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9,116.05 万元、477,635.09 万元、744,860.80万元和 341,422.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012.98 万元、1,029.61 万元、6,201.20 万元和-6,548.23 万元,经营业绩波动较大。2026 年 1-6月,受行业政策调整及下游需求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4.08%,收入规模下降带动毛利额相应减少,而期间费用支出相对刚性,叠加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盈利 7,118.37 万元转为亏损 6,548.23 万元,同比下降 191.99%,经营业绩由盈转亏。

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或下游客户回款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进一步下降、期间费用支出增加或需继续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甚至持续亏损的风险,并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2025 年2月,国家出台《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2025 年度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65.83 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8.79%。上述政策实施后,光伏电站项目面临上网电价下行和收益不确定性增加的双重压力,下游电站投资方投资决策更趋谨慎。若未来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持续走低,可能导致下游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进度放缓、资方预算或订单减少,进而对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的订单获取、项目执行和收入确认产生不利影响。

3、储能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在户用储能领域面临来自国内和国际厂商的竞争。若行业价格战加剧、毛利率进一步下行,公司新能源硬件业务培育期盈利可能不及预期。

4、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户用储能海外业务对关联方渠道存在一定依赖,并面临国际贸易争端、汇率波动及本地化认证壁垒,可能导致海外收入不及预期或汇兑损失。

5、工业周期风险

高压变频器主要应用于核电、新型储能、电力、冶金、矿山、石化等工业领域,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行或传统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需求减弱,将影响高压变频器订单及毛利率。

6、经营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则可能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风险

2023 年末、2024年末、2025 年末和202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0,232.25 万元、97,997.62 万元、108,781.87 万元和 154,173.05 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34%、21.15%、22.12%和 26.78%。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262.03 万元、21,909.55 万元、32,253.64 万元和 62,962.1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8%、4.73%、6.56%和10.9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管理,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2026 年 6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41,842.05 万元、99,496.34 万元、67,427.36 万元和 91,710.54 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22%、21.47%、13.71%和 15.93%。若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以及因行业增速放缓等原因导致电站并网结转周期变长等情况,将加大公司存货减值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决定的结果。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市场开拓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使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因此,若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自身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有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1、技术迭代风险

光伏逆变器正向大电流、更高电压等级及光储充一体化演进,户用储能向高压平台、长循环寿命发展,若公司研发跟不上行业技术迭代,可能丧失既有市场份额。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新能源与工控行业人才竞争激烈,若核心研发团队被竞争对手挖角,或股权激励等保留机制不足,将影响技术积累与募投项目实施。

五、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及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股市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另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都会对股票市场的价格带来影响。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图3

王霆

赖亮生

吕国强

宋骄

曾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一龙

李新禄

宋骄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意

许钦鸿

图4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0月8日

图5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陆剑峰宋骄阳
吕国强曾一龙王霆
李新禄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曾一龙李新禄宋骄阳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意吴旭青许钦鸿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图6
刘意吴旭青许钦鸿
北京合原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陆剑峰赖亮生宋骄阳
吕国强曾一龙王霆
李新禄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曾一龙李新禄宋骄阳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陆剑峰宋骄阳
吕国强王霆
李新禄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图7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图8
曾一龙李新禄宋骄阳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陆剑峰赖亮生
吕国强曾一龙
李新禄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图9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全体董事签字:

陆剑峰赖亮生宋骄阳
曾龙王霆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曾龙宋骄阳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意吴旭青许钦鸿

202610月8

图10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陆剑峰赖亮生宋骄阳
吕国强曾一龙王霆
李新禄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曾一龙李新禄宋骄阳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意吴旭青许钦鸿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图11

2026年10月8日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陆剑峰赖亮生宋骄阳
吕国强曾一龙王霆
李新禄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曾一龙李新禄宋骄阳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刘意吴旭青许钦鸿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图1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13

控股股东: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管金伟

管金伟

2026年10月8日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图14

2026年10月8日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利试之

胡赟之

荐代表人:

潘云

潘云

20双川2 欧顺

法定代表人:

张的张佑君

图15

2026年10月8日

(二)保荐人总经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董事长签名:

部迎光

邹迎光

图1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余洪彬张一鹏

余洪彬王天宇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图17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0200813号、众环审字(2025)0202668号、众环审字(2026)0200847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20127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203494号、众环审字(2026)0200848号)、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7698号)、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7699号)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众环专字(2026)0207700号)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18 图19 图20 图21

中审众不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7月8日

图22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支持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但是,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具有完善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能充分独立运行、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公司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履行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美的暖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图23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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