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2/24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1月8日~2027年1月7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V减少注册资本V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49.85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8346%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1,093.97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7.05元/股~39.2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 月 23 日、2026 年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将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持不变;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之外,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仍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498,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3 4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9.28 元/股,最低价为 27.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93.9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安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