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9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且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23,300,000 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5%,最高成交价为 3.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0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69,808,57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25,300,000 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最高成交价为 3.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0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75,668,57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4.29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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