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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碳排放配额交易的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碳排放配额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2026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期间,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售碳排放配额 13 万吨,交易总金额 1,200.51 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报备手续,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为充分发挥碳资产存量价值,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累计出售碳排放配额13万吨,平均出售价格约92.35元/吨(含税),交易总金额1,200.51万元(含税)。其中2026年9月30日,出售碳排放配额4万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其他,具体为:____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的碳排放配额13万吨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 ☑否
交易价格☑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200.51 (含税)□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0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溢价1,200.51万元
支付安排☑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热电公司已收到全部款项。____□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____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是 ☑否

(二)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实施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报备手续,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在本年6月26日至9月30日期间累计出售碳排放配额13万吨。经初步测算,预计实现税前收益约1,132.55万元,同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准确的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6年年报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出售碳排放配额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未来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过程中,公司将全方位落实减碳措施,把握低碳发展机遇,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并探索高效交易新模式,实现碳资产的灵活配置和保值增值,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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