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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 年9月30 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江路与港湾路交叉口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等资产,挂牌底价为 4,100 万元(含增值税),具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本次出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9 日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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