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万元 | 140,00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82,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38.51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近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工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 年 4月20 日、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 36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利柏特工程的新增担保额度为200,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利柏特工程的担保余额为14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利柏特工程的担保余额为18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16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沈斌强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MA1GB0660D | ||
| 成立时间 | 2000年12月06日 | ||
| 注册地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勋业路315弄5号、6号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00万元整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研发;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翻译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2,316.76 | 189,035.78 | |
| 负债总额 | 84,394.90 | 117,126.77 | |
| 资产净额 | 77,921.86 | 71,909.01 | |
| 营业收入 | 67,933.62 | 244,448.90 | |
| 净利润 | 5,813.52 | 11,054.59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债务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利柏特工程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2,0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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