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3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玉清。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14 人,代表股份 2,008,646,1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31 74%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1,259,656,2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21 59% 。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0 人,代表股份 748,989,8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10 15% 。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9人,代表股份47,709,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 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 50,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47,658,9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 72% 。
5、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本1 | 《关本于增不 | 况 | 2,005,885,827 | 99.8626% | 2,721,624 | 0.1355% | 38,700 | 0.0019% | 0 | 通过 |
| 司立事议案》 | 其中,股不的 | 44,949,380 | 94.2143% | 2,721,624 | 5.7046% | 38,700 | 0.0811% | 0 | ||
汤火箭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复梁、向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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