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6 年 10 月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章程修订对照表
|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80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949万元。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8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4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内容待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备案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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