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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东流路88号1幢)

UNITREE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宇树科技是一家世界知名、国际领先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在全球范围率先实现高性能四足机器人的公开销售及行业落地,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近年来全球销量保持领先。公司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品被国内外众多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全球开发者广泛使用,尤其在海外市场具有较高认可度,并以全球领先的市场份额、持续突破的技术创新,推动了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化进程。

宇树科技最近几年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25 年在扣非后净利润迅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人形机器人出货量全球第一。公司深知,当前成绩只是起点,具身智能的浪潮才刚刚开始,宇树科技肩负着推动全球科技和生产力进步的使命。这既是公司的梦想,也是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期待。所以我们希望通过上市汇聚更广泛的力量,与各位投资者携手同行,持续深耕通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落地,让智能机器人更早、更好地为全社会服务。

(一)把握机器人产业机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四足机器人方面,公司B系列行业级产品和 Go系列消费级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工业巡检、应急救援、智能服务等领域。人形机器人方面,自 2023年 8月首款通用人形机器人H1 面市以来,公司已先后自研发布了四款系列人形机器人(不含轮式),并在运动表现与拟人化水平、抗冲击和抗摔打能力、产品鲁棒性和集群调度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技术进步与性能表现。目前,公司人形机器人已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应用开发、教育教学、文化表演、智能服务等领域。

随着公司产品销量的持续提升,公司正从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产品制造商进一步向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生态构建者拓展。为响应、引领全球智能制造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落地,公司亟需建立规模化、智能化的制造体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次上市旨在通过增强资本实力,继续提升公司在具身智能领域的全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与综合领先优势,持续丰富产品矩阵,引领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的科技创新趋势与规模化场景应用。

(二)优化公司治理与人才战略,构建持续发展动能

通用机器人行业具有人才技术密集、创新迭代快速的特点,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完善人才创新激励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通过本次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代化企业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战略决策与风险管理职能;实施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建立长效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重点扩充人工智能、运动控制、感知交互领域研发团队。公司将利用上市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强具身智能、高精度控制、强化学习等前沿技术投入,巩固技术优势,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回报。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为核心的分级治理架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已建立科学、透明的利润分配机制,承诺在符合业务发展需求的前提下,持续通过长期、合理的分红政策,让全体投资者共享企业经营发展的成果。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通用机器人属于技术密集型、研发驱动型行业,目前软、硬件技术发展和应用探索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起步阶段。公司以自身竞争优势和发展战略需求为基础,规划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和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该等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将在增强资本实力、强化研发投入、提升产业化能力等方面助力公司持续发展。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持续经营能力

近年来,公司凭借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的技术先发优势、持续的技术和产品迭代能力以及快速商业化能力,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9,926.93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 59,075.28 万元,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以成为全球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的持续领先企业为发展目标,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涵盖机器人本体、核心智能算法、具身智能及核心部组件的自研自产体系,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矩阵,包括以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为代表的核心产品,以及以关节模组、灵巧手、协作机械臂、感知传感器等为代表的机器人组件,并围绕上述产品开展产品推广与行业应用。

未来,公司将持续布局前沿技术研发,力争通过发行上市在提升资金实力、优化公司治理、完善人才激励的同时,加速推进具身智能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并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引领全球机器人行业向规模化场景应用跨越。

2026 年正值宇树科技成立十周年。十年来我们始终怀揣初心,梦想着用科技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当下,正逢全球 AI 与具身智能技术突破前夜,人类迈向更高级文明的黎明时分。曾经,这份梦想看似遥远,但通过十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真正拥有奔赴梦想、实现梦想的底气与能力。前路漫漫,我们必将加倍努力、矢志笃行,不负所有帮助、支持宇树科技的朋友们,也真心希望能和广大投资者一路同行,共享宇树科技成长的喜悦和发展的成果。让我们一起实现人类最终极的梦想 AGI!

(本页无正文,为《致投资者的声明》之签章页)

实际控制人、董事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图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0,446,4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0.80元
发行日期2026年8月10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404,464,34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6年8月14日

目 录

发行人声明....1

致投资者的声明....2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2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3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3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3

本次发行概况....6

目录....7

第一节 释义....11

一、一般释义....11

二、专业释义....14

第二节 概览....18

一、重大事项提示....18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24

三、本次发行概况....2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31

五、公司符合科创板科技创新企业定位....34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35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36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9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39

十、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及未来发展规划....40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41

第三节 风险因素....42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42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4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4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46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46

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63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及挂牌情况……63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63

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63

七、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64

八、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70

九、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75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75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情况……83

十二、发行人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和执行情况……91

十三、发行人的员工情况……97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9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9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112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44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47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150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情况……154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154

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164

九、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16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66

一、财务会计报表……166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17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172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72

五、非经常性损益……199

六、税项……200

七、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202

八、经营成果分析……203

九、资产质量分析……222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243

十一、报告期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等事项的基本情况……249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249

十三、盈利预测情况……250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250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251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2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25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259

四、未来发展规划……259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62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262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262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违法违规情况……263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关联担保情况……263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263

六、同业竞争……264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65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273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273

二、股利分配政策及长期回报规划……273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276

四、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277

五、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的投资者保护措施……277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278

一、重大合同……278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 280

三、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280

第十一节 声明 …… 28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8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8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8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9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9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92

七、验资机构声明 …… 293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294

第十二节 附件 …… 295

一、备查文件 …… 295

附件一:本次发行相关承诺 …… 296

附件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27

附件三: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329

附件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330

附件五: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 331

附件六: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清单 …… 337

附件七: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清单 …… 357

附件八: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业务许可或资质清单 …… 368

附件九: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基本信息 …… 368

附件十: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373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宇树科技、公司、发行人指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宇树有限指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改制前身
上海宇翼、天津宇树指上海宇翼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天津宇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权激励平台
杭州天则指杭州天则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宇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翌心指杭州翌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翌意指杭州翌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翌心指上海翌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汉海信息指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Galaxy Z指Galaxy Z Holding Limited,系公司股东
成都龙珠指成都龙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美团指汉海信息、Galaxy Z、成都龙珠的统称
宁波红杉指宁波红杉科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厦门雅恒指厦门雅恒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红杉中国指宁波红杉、厦门雅恒的统称
Astrend IV指Astrend IV (Hong Kong) Alpha Limited,系公司股东
经纬壹号指南京经纬创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经纬叁号指南京经纬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经纬创投指经纬壹号、经纬叁号的统称
机器人基金指北京机器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嘉兴骅茂指嘉兴骅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君万弘毅指天津君万弘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源码资本指武汉源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中网投指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宁波睿利指宁波睿利锦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嘉兴睿利锦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海克斯康指海克斯康软件技术(青岛)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新疆深创投指深创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疆)有限合伙企业,系公司股东
光合贰期指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浙江容腾指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中关村科学城指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容腾二号指杭州容腾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极思投资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极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德迅投资指深圳市德之青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广州初心指广州初者之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杭州初心指杭州初者心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中移和创指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腾讯科技指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无锡锦秋指无锡锦秋华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琥珀安云指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江苏走泉指江苏走泉红土智能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杭州灏月指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创新资本指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上海科创指上海科创中心贰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金石成长指金石成长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中证投资指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深创投集团指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天津算力指天津算力无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祥峰厦门指祥峰二期(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祥峰荣晟指祥峰荣晟(厦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历史股东
Vertex指Vertex Ventures China IV, L. P., 系公司股东
上海云场指上海云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钧石创投指厦门钧石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合创投资指合创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光越投资指苏州光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海南初心、潍坊初心指海南初者之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潍坊市初者之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上海米达指上海米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安创科技指深圳安创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历史股东
经乾二号指南京经乾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历史股东
深圳天羿指深圳天羿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高羿指上海高羿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灵翌指北京灵翌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分公司指北京灵翌科技有限公司东城区分公司
静安分公司指上海高羿科技有限公司静安分公司
宇树机器人指杭州宇树机器人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宁波宇树指宇树科技(宁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宇羿指重庆宇羿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宇树星盟指杭州宇树星盟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试基地指杭州具身智能中试基地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宇蓝智能指浙江宇蓝智能应急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上海拓天指上海拓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香港宇树指香港宇樹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5年9月完成注销
募投项目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工机器人指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隶属于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ao Gong Intelligent Industry Research Institute,简称GGII),为第三方产业研究与数据机构
IDC指国际数据公司(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简称IDC),为全球性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Shopify指Shopify是一家源自加拿大的一站式SaaS模式电商服务平台,可为个人及大中小各类企业快速搭建、运营和拓展线上电商网店
亚马逊指美国知名网络电子商务公司,全球知名的跨境电商平台
京东自营指京东采取的B2C网络销售模式,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自主采购、销售和配送
京东Joybuy指京东旗下跨境B2C电商平台,由京东旗下荷兰、英国、波兰、法国、德国等地公司进行自主采购、销售和配送
优必选指港股上市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9880.HK
越疆指港股上市公司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2432.HK
云深处指杭州云深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乐聚智能指乐聚智能(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ANYbotics指ANYbotics AG是一家从事研发工业检测机器人的瑞士科技公司
Figure指Figure AI Inc是一家从事人形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的美国科技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
《公司章程》指《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申请指公司本次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40,446,4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本次发行上市指公司本次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40,446,4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行为
本招股说明书、本招股书指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德恒律所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评估师、中水致远指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末
扣非后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万元、亿元指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指一种具备环境感知、拥有灵活运动能力、具备自主学习及协作能力、能够适应不同任务能力的智能机器人
人工智能/AI指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研究和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具身智能指Embodied Intelligence,是依托物理本体通过与现实世界的实时交互而产生、发展并实现自主行为与适应能力的智能形态
通用人工智能/AGI指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是具备与人类相当的通用认知能力,能够理解、学习、执行任意领域的智力任务,并在未知环境中自主推理、规划、决策和持续学习的智能形式
AI大模型/人工智能大模型指以深度学习为基础,通过海量数据预训练构建的具有超大规模参数的人工智能模型
具身智能模型指通用机器人相关具身智能技术的总称,主要由具身本体智能模型技术与具身大模型技术所构成
具身本体智能模型指机器人实现高稳定性、高复杂度、高动态响应运动控制能力的本体智能(Physical Intelligence)技术,常被类比为机器人的“小脑”
具身大模型指机器人实现理解交互、自主决策、任务规划等能力的认知智能(Cognitive Intelligence)技术,常被类比为机器人的“大脑”
“本体”指通用机器人的物理结构与执行器,包括结构、驱动器、通讯总线等,是对通用机器人整体物理结构的类比
“大脑”指通用机器人的认知智能,是对机器人认知决策系统、任务规划能力及具身大模型的类比
“小脑”指通用机器人的本体智能,是对机器人运动控制系统、全身灵巧运动能力及具本身体智能模型的类比
世界模型指World-Model,人工智能领域用于模拟环境动态并预测未来状态的核心技术框架,通过多模态数据训练构建系统内部表征
多模态指利用多种不同形式或感知渠道的信息进行表达、交流和理解,通常包括视觉、听觉、文本、触觉等多种感官输入和输出方式
WMA大模型/WMA模型指“世界模型-动作”(World-Model-Action, WMA)大模型,该模型技术的核心在于构建一个能够显式建模机器人与环境交互物理规律的世界模型,为机器人决策与控制提供统一的认知与预测基础
VLA大模型/VLA模型指“视觉-语言-动作”(Vision-Language-Action, VLA)大模型,该模型技术的核心在于统一建模视觉信息(Vision)、语言信息(Language)与动作输出(Action),学习从多模态环境感知与语言任务指令到机器人控制动作之间的端到端映射关系,从而使机器人具备在真实物理环境中的任务感知、理解、规划与执行能力
时空建模指对空间现象进行简单化和抽象化表示的过程,其通过作用于原始数据和派生数据的一组顺序、交互空间分析命令,解释空间现象或发现空间规律
强化学习指通过智能体与环境的交互学习最优策略的机器学习范式,核心在于价值函数优化与长期奖励最大化,在游戏、机器人控制等领域应用广泛
二次开发指在现有机器人系统或平台上,通过调用其开放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或底层框架,进行功能扩展、性能优化或场景定制化的技术过程,而非从零构建系统
电机指依据电磁感应定律实现电能转换或传递,从而产生驱动转矩的电磁装置。电机被视为机器人的执行单元,根据需要被安装在各关节上控制关节运动,直接决定着机器人的性能表现
减速器指一种应用于机器人领域的核心传动装置,通过输出力矩与输入力矩的比值实现精准传动控制
行星减速器指一种采用行星齿轮传动原理的精密减速装置,通过多齿啮合实现动力传递,具有高精度、高刚性、高效率等特点
编码器指将信号(如比特流)或数据进行编制、转换为可用以通讯、传输和存储的信号形式的设备。主要用于测量关节角度和位置,以确保机器人运动的精度和稳定性
丝杠指将旋转运动转化为直线运动或将直线运动转化为旋转运动的机械传动元件,广泛应用于机床、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等领域。核心结构由螺杆(旋转部件)和螺母(直线运动部件)组成,按摩擦特性可分为滑动丝杠(梯形丝杠)、滚动丝杠、静压丝杆三类
运动控制指通过算法协调电机、传感器和机械结构等核心组件,实现机器人精确的位姿(位置与姿态)的控制
环境感知指通过传感器阵列采集视觉、听觉、触觉等信息,结合计算机视觉、模式识别等技术处理数据,输出超越基础感官的认知结果,使机器人能够理解并适应执行任务的环境
人机交互指通过语音识别、手势控制、触摸屏等方式实现人与机器人的信息传递,经由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技术使机器人理解人类指令,最终生成回应
机械臂指一种拟人手臂、手腕和手功能的机械电子装置。它可把任一物件或工具按空间位姿(位置和姿态)的时变要求进行移动,从而完成任务要求
激光雷达指一种通过发射激光束来探测目标物体位置、速度等特征量的主动式光学遥感设备
毫米波雷达指通过发射毫米波频段的电磁波(30~300GHz),接收目标反射的回波信号,计算目标的距离、速度和角度信息,兼具高分辨率、全天候工作能力和抗干扰特性
深度相机指一种能够获取场景中物体深度信息(即物体到相机的距离)的设备,通过结构光、飞行时间或双目立体视觉等技术实现三维成像
灵巧手指一种模拟人类手部功能的高自由度机器人末端执行器,属于人形机器人的核心部件,通过多关节、多模态感知和智能控制技术实现复杂物体的抓取与操作
线性执行器指一种机电装置,通过电子、电气或机械控制方式,将输入能量(如电能、液压能、气压能)转换为直线位移输出的执行机构
旋转执行器指一种机电装置,通过电子、电气或机械控制方式,将输入能量(如电能、液压能、气压能)转换为旋转运动,从而驱动机械部件完成圆周运动
机器学习指一种通过算法和模型使计算机从数据中自动学习并进行预测或决策的技术,属于人工智能的一个分支
泛化能力指机器学习算法的核心能力,指模型在训练数据集以外的场景中仍能输出合理结果。在机器人领域,这种能力表现为机器人能识别并处理未见过的物体、应对环境变化
鲁棒性指控制系统在面临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变化时,保持其性能和功能稳定的能力
SLAM指Simultaneous Localization and Mapping,即同步定位与地图构建,其核心是通过传感器(如激光雷达、摄像头、惯性测量单元等)采集环境数据,同步估计机器人自身位姿并构建环境地图
开源生态指一种基于开放、共享、协作原则的动态系统,其核心是通过开放源代码促进技术资源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由开发者、企业、社区等多方参与者构成的协作系统,旨在通过共享与协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障碍识别指机器人导航、自动驾驶和智能监控等领域中的关键技术之一。其核心目标是在复杂环境中准确快速地检测出潜在的障碍物,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PCBA指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是印刷电路板组装的简称。将电子元器件通过焊接等工艺安装到PCB(印刷电路板)上形成的功能模块,是电子设备的核心组件
载荷/极限载荷指载荷是指力学和工程学中作用在物体或结构上的外力,可导致其产生应力、变形或内力;极限载荷是安全工程领域评估结构失效的重要参数,定义为结构进入塑性状态时的失稳载荷或设计载荷
仿生/仿生技术指通过研究生物系统的结构、功能、能量转换、信息控制等特征,并将这些原理应用于工程技术之中,以创造出更高效、更智能、更环保的技术系统
OTA/空中升级指Over-the-Air Technology,是通过移动通信的空中接口实现对移动终端设备及SIM卡数据进行远程管理的技术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本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相关统计及预测信息,来自不同的公开刊物、研究报告及行业专业机构。由于不同来源的信息其统计口径可能有一定差异,故统计信息并非完全具有可比性。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均来自公开渠道,符合权威、客观、独立及时效性要求,并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公司未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上市前制定的股权激励相关安排及股份支付财务影响

公司通过设立股权激励平台上海宇翼及其上层合伙企业,及向激励员工授予激励平台合伙份额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报告期内,为维持激励股权的比例规模,上海宇翼于 2022 年 1 月与 2025 年 6 月先后对公司进行了两次增资。截至本次发行前,上海宇翼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0.94%。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其反映的盈利情况。除授予激励对象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之外,公司对上海宇翼的两次增资在2022年与2025年分别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1,872.26万元与34,906.55 万元,该等非经常性损益全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该项股份支付费用会计处理不涉及公司现金流出,虽对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构成影响,但不改变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现金流情况。例如,公司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9,075.28万元。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兴兴所持有的上海宇翼上层合伙份额未来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不包含王兴兴本人),并计划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满 36个月后的两个自然年度内授予不低于 50%,剩余部分将在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有效期内完成授予。该项股权激励安排的实施过程不会新增发行公司股份及稀释上市后新老股东权益,激励对象所支付行权价款在扣除合伙份额出资成本及相关税费后将全部无偿交付公司。未来,公司将根据授予激励份额时股票公允价值、员工授予价格及约定服务期限等确认相关期间股份支付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将可能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并特别关注下列事项:

1、增速放缓及经营业绩发生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盈利规模实现了较快增长,期间年度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226.78%,由 2023 年度的 15,913.44 万元增长至 2025 年度的 169,926.93 万元,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则由-1,801.91 万元增长至 59,075.28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亦由 44.22%增长至60.13%。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随着公司营收基数已大幅提升、行业热度逐步缓和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 2026年一季度经审阅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已降至 68.49%,并因期间费用的较快增长,扣非后净利润出现了同比下降52.55%的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由行业发展阶段与竞争状况、下游应用进展与市场需求、公司产品竞争力及品牌地位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盈利状况亦会受到单价成本变化、期间费用变动等经营情况所影响。例如,在市场需求方面,若通用机器人的商业化进度与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或者公司产品技术未能满足下游行业需求,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进一步放缓;在行业竞争方面,若公司产品技术在市场竞争中无法保持领先优势,加之机器人租赁等短期需求热度下降可能会向上游传导引致行业产品出现价格竞争,为应对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售价将可能因此出现主动或被动下降的情况;在成本费用方面,若公司后续产线技术改造、研发费用投入及募投项目实施未能取得预期成效,将使得产品单位成本与期间运营费用未能合理管控,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将可能较难维持报告期内的较高水平,经营业绩甚至可能出现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由此,在行业竞争持续加剧、技术进步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受上述诸多风险因素的潜在影响,公司未来将可能无法保持较高水平的发展增速与盈利能力,后续经营业绩存在发生较大幅度波动甚至显著下降的风险。

2、行业竞争加剧与领先优势减弱的风险

随着全球科技企业的加速推进、创业企业的广泛涌现、跨行业进入者的积极布局,具身智能行业的市场竞争正在进一步加剧。例如,特斯拉作为具有大规模量产与供应链整合能力、人工智能技术资源、自有工厂部署优势的国际科技企业,其人形机器人 Optimus Gen-3 已宣布启动小批量试产,未来商业化量产后将会与包括公司等在内的行业企业形成直接竞争。同时,国内多家整车制造企业与消费电子企业已正式布局人形机器人业务,该等企业在资源投入、市场推广、制造业经验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进一步加剧了人形机器人行业在产品开发、人才争夺、研发投入等方面的竞争强度,相关产品投入市场后将可能在产品定价、市场份额及利润率水平等方面对公司形成潜在竞争压力。

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若公司未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或未能有效利用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所积累的领先优势,快速实现向下游行业的深度渗透、构建稳固客户群体,则将面临在市场竞争中核心技术优势逐步减弱、领先市场地位受到不利影响的经营风险。公司虽已制定相应技术发展路径与市场开拓策略,但前述风险的应对措施能否有效执行及最终效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3、研发投入方向及成效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4,995.18 万元、7,001.70 万元、14,496.56 万元,虽保持了较快增长,但相对部分行业企业的费用规模与收入占比稍显稳健。其中,公司前期研发投入侧重本体结构与运动控制即本体与小脑方面,期间随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自 2024 年起开始逐步加强对具身大模型即大脑方面的研发投入,虽已取得阶段性研发成果,但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比相对较小。例如,在全球技术路线与数据场景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公司报告期内尚未大规模开展真实数据采集与工厂部署训练等工作。2025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自研通用 WMA 模型与 VLA 模型的陆续发布,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具身大模型及相关配套数据采集与场景实训的研发投入。若未来大规模研发投入成效不及预期,公司将较难以保持在核心技术、市场地位等方面的领先优势。

4、关键技术保护与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经过多年技术创新与经验积累,公司围绕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业务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并快速跻身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核心技术已全面覆盖人形机器人与四足机器人全系列产品,贯穿本体、小脑、大脑等主要功能架构,但此前公司基于技术信息保密的考虑,所申请注册的专利数量相对较少,截至 2026年 1 月 31 日共取得境内外注册专利 262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20 项。从法律角度,较少的专利数量不利于公司充分维护自身核心技术合法权益,可能部分方面存在难以依托知识产权壁垒有效防范制止技术侵权、仿制抄袭的潜在法律风险。

同时,在创始人王兴兴的带领下,公司组建了一支具备自研技术基础、创业创新文化、丰富项目经验和领先研发能力的技术研发团队。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及地区之间的人才竞争也日趋激烈。若公司出现核心研发人才严重流失、关键核心技术出现泄密、重要知识产权维权不力的情况,将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技术突破与产品创新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所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行业属于机器人领域最复杂、最前沿的技术领域之一,作为技术驱动型与人才密集型行业,集合了软硬件算法、人工智能强化学习、具身大模型、场景数据分析、电机/减速器/传感器等众多学科领域与技术方向,该等领域的技术革新频繁、前期投入高且不确定性大。其中,通用机器人的具身智能技术主要由具身本体智能模型与具身大模型构成,时常被分别类比为机器人的小脑与大脑。具身本体智能模型使机器人具备了高稳定性、高复杂度的全身灵巧运动能力,是机器人在现实环境中完成复杂操作任务的重要基础;具身大模型则使得机器人能够具有理解环境、感知意图、自主决策、任务执行等智能交互能力,是通用机器人能否更为广泛的应用于工业生产、社会服务、家庭生活等环境场景的重要前提。

目前,公司通用机器人产品已经集成了自研的具身本体智能模型,具备了全球领先的本体智能运动能力,并在 G1等型号产品上集成了相对较为成熟的大语言模型;但鉴于全球范围内具身大模型技术均处于研发测试阶段,公司报告期内尚未将自研的通用具身大模型规模化应用于机器人产品,但已在自有工厂等试点场景进行研发测试、部署验证,具备了相应的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与技术研发,并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加大对具身大模型的研发投入。但若公司及全球具身智能行业未能在具身大模型领域取得重要技术进展,将使得通用机器人的大规模应用进程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趋势,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上出现决策失误,或者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致使公司产品落后于同行业技术,将对公司持续竞争优势、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股东特别表决权机制的公司治理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合计控制公司 34.7630%的股份,通过特别表决权的安排,王兴兴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68.7816%。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公司股东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显著增强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东会决策的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王兴兴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将降至不超过 65.3090%。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7、国际贸易摩擦及管制政策升级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对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市场业务造成了一定阻力,国际贸易及海外商业环境的不确定性风险上升。尤其是 2025 年以来,美国政府对外国商品进口关税的政策有所波动,使得国际贸易及海外商业环境的不确定性风险上升。2026 年 7 月 28 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Commission,以下简称“FCC”)发布公告,将美国境外所生产的先进机器人设备和电力逆变器新增列入“受管制设备和服务清单”(Covered List)。该公告发布生效后,在美国境外生产的新型号先进机器人,除非适用特定例外或取得有条件批准,原则上将无法取得进入美国市场所需的 FCC 设备认证,而此前已获 FCC 认证的既有型号产品根据该最新政策可继续在美销售。公司目前在售的主要型号产品包括人形机器人 G1、H2、R1 以及四足机器人 Go2、B2、A2 等均已取得 FCC 认证,并属于前述公告所指先进机器人设备,因此前述政策变更目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继续销售。但公司后续开发的新型号机器人产品,除非获得特定豁免或有条件批准,否则将面临因未能取得 FCC认证而无法在美国市场进行销售的风险。未来,若 进一步升级管制政策,例如取消对公司目前在售产品的认证,或将管制范围扩大到此前已获认证的机器人产品,公司将面临目前在售型号产品亦无法在美国市场进行销售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境外的收入占比均超过 40%,其中各期来自美国市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18.39%、19.54%和13.30%,占比较高。如果美国持续加大对我国企业出口业务实施明显不利的贸易、关税等政策,或者进一步将公司列为限制采购合作、管制技术出口等清单企业,公司存在无法维持境外销售高速增长的风险甚至由此出现业绩下降的可能。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境内代理商采购进口物料的情况,约占原材料整体采购总额的 20%。鉴于产业贸易政策与国际政治形势的不确定性,若外部供应链及境外市场管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叠加美国相关贸易限制、出口管制政策进一步升级,可能会对公司进口物料采购、技术合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净利润出现同比下降的提示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与2025年初起具身智能行业热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提升密切相关,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基数已由期初水平增长至 2025年行业内相对较高规模,加之行业热度逐步缓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营业收入在2026年一季度及上半年的同比增速已相对放缓,并因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的较快增长,出现了净利润同比下降的情况。

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公司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2,284.05万元,同比增幅由上年度的 332.64%回落至68.49%,同时因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大幅增加,扣非后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的8,483.65万元降至4,025.36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 52.55%。同时,公司预计2026 年1-6 月营业收入约为105,200万元至 112,800 万元,同比增幅约为 35.62%至 45.41%,亦因研发投入等期间费用快速增加,扣非后净利润预计约为 23,600 万元至 28,3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21.97%至6.43%,较2026年第一季度同比降幅将有明显缩小。

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披露内容,公司已在该部分披露了经容诚会计师审阅的 2026年 1-3月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以及公司对 2026年 1-6月财务数据的预计情况。

(四)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一:本次发行相关承诺”。

(五)关于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关于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及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二、股利分配政策及长期回报规划”。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36,401.790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兴兴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东流路88号1幢306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峰达创意园
控股股东王兴兴实际控制人王兴兴
行业分类“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无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截至本次发行前,保荐人中信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石成长、全资子公司中证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4.1520%股份、0.3377%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4.4897%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40,446,4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40,446,4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404,464,340股
每股发行价格150.80元
发行市盈率219.2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16元(按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0.76元(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1.07元(按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0.69元(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7.16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609,932.22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91,714.92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
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
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
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1、承销及保荐费:保荐费(含持续督导费)400.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承销费14,099.32万元,承销费率为参考市场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2、审计及验资费:1,828.30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3、律师费:1,100.00万元。基于在本次发行上市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工作时间、资源投入、相关法律事务的复杂程度、后续合作意愿和工作水平等因素,结合本次服务的实际表现、贡献并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603.77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85.91万元。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分别为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宇树科技员工1号资管计划”)和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宇树科技员工2号资管计划”)(宇树科技员工1号资管计划和宇树科技员工2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宇树科技员工1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1,356,100股,获配金额为204,499,880.00元,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宇树科技员工2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444,297股,获配金额为66,999,987.60元,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人安排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808,928股,获配金额为121,986,342.40元。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6年7月31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6年8月5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6年8月7日
申购日期2026年8月10日
缴款日期2026年8月12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参与规模及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89,28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获配股数(股)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933,4022.31%140,757,021.6012个月
1-1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340,7230.84%51,381,028.4012个月
1-2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326,6900.81%49,264,852.0012个月
1-3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265,9890.66%40,111,141.2012个月
2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933,3992.31%140,756,569.2036个月
3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903,2902.23%136,216,132.0012个月
4南方电网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3,2902.23%136,216,132.0012个月
5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903,2902.23%136,216,132.0012个月
6上海启善投资有限公司903,2902.23%136,216,132.00自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次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及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孰晚为准)
7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808,9282.00%121,986,342.4024个月
8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356,1003.35%204,499,880.0012个月
9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44,2971.10%66,999,987.6036个月
合计8,089,28620.00%1,219,864,328.8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参与认购,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以下简称“《首发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2)宇树科技员工1号资管计划、宇树科技员工2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4)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首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证投资。

(2)跟投规模

根据《首发实施细则》要求,中证投资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中证投资本次获配股数为808,928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0%,获配金额为121,986,342.40元。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宇树科技员工1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1,356,100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3.35%,获配金额 204,499,880.00 元;宇树科技员工2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444,297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10%,获配金额 66,999,987.60 元。

1)宇树科技员工 1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年 6 月 29日

备案日期:2026年 7 月 10日

募集资金规模:20,450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20,45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经核查,参与认购宇树科技员工1号资管计划的发行人核心员工为159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宇树科技员工 1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主要职务、人员类型、募集金额及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等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五: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2)宇树科技员工 2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资管宇树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年 7 月 2日

备案日期:2026年 7 月 10日

募集资金规模:6,700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6,70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经核查,参与认购宇树科技员工2号资管计划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为 12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宇树科技员工2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主要职务、人员类型、募集金额及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等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五: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4、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除上述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和员工资管计划外,公司引入“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参与战略配售。其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获配 933,402 股,获配金额为 140,757,021.60 元;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获配 933,399 股,获配金额为 140,756,569.20 元;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获配 903,290 股,获配金额为 136,216,132.00 元;南方电网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配 903,290 股,获配金额为 136,216,132.00 元;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获配 903,290 股,获配金额为 136,216,132.00 元;上海启善投资有限公司获配 903,290 股,获配金额为 136,216,132.00 元。

5、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6、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 个月。

宇树科技员工 1 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宇树科技员工 2 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上海启善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持有期限为自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次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 个月及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以孰晚为准)。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宇树科技是一家世界知名、国际领先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在全球范围率先实现高性能四足机器人的公开销售与行业落地,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近年来全球销量保持领先。公司以技术创新构建机器人产品生态,人形及四足机器人被众多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全球开发者所广泛使用,尤其在海外市场具有较高认可度,并以全球领先的市场份额、持续突破的技术创新,推动了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化进程。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在持续研发迭代、丰富人形机器人与四足机器人本体产品的同时,全栈研发了具身智能、强化学习、运动控制等机器人核心模型算法,散热管理、能源管理、电机驱动等智能系统,以及高性能电机、减速器、灵巧手、激光雷达及各类传感器等机器人核心部组件。公司坚持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及核心部组件全栈自研,大幅提高了通用机器人的集成度与全身灵巧运动能力,持续引领了通用机器人行业的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足机器人69,762.5641.62%23,054.3759.47%11,938.0975.78%
人形机器人86,783.1951.78%10,729.7627.68%296.711.88%
机器人组件10,373.676.19%4,453.8211.49%2,692.3417.09%
其他691.670.41%529.331.37%826.515.25%
合计167,611.09100%38,767.28100%15,753.65100%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四足机器人与人形机器人所构成,并呈快速增长趋势。

(二)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各类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电气类材料等。主要供应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二)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公司实行基于“安全库存”的动态采购模式,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综合考虑交期、质量、成本、服务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准入与日常管理;同时,公司针对同一类型原材料建立多个供应渠道,以保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

(三)主要生产模式概况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计划模式。公司每月根据销售计划及产品库存情况组织召开产供销会议,根据销售计划制定总生产计划,将生产计划拆解为具体的生产任务并下发至各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组织安排生产。生产方式上,公司采取整机与核心部组件自主装配、零部件及部分工序外采加工相结合的生产组织模式,即机器人整机及核心部组件在公司内部完成生产、装配,非核心零部件及部分工序采用定制化采购和外协加工模式。上述生产模式保障了公司能够有效把控产品生产流程的各关键核心环节,实现技术进步与成本效益的最优化。

(四)主要销售方式和渠道及重要客户

公司产品同时覆盖科研、行业和消费等应用领域,下游使用场景广泛、客户需求多样,结合不同的销售渠道与产品交付模式,公司采用了线下与线上、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为机器人前沿算法验证、系统集成研究及具身智能探索提供了关键支撑,深受学术界与科技企业的广泛认可与使用,代表客户包括众多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及行业领先科技企业。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坚持通用机器人核心技术全栈自研,持续丰富产品矩阵,引领了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的创新和规模化落地,取得了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全球市场的主要份额,尤其在海外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市场占比。报告期内,公司四足机器人销量合计超 33,000 台,奠定了公司在全球四足机器人市场的优势地位。同时,自 2023 年自研推出首款人形机器人 H1 及 2024 年推出中型人形机器人G1 以来,公司人形机器人产品销量实现了快速增长。2025年度,公司人形机器人出货量已超 5,500台(纯人形,不含轮式双臂机器人),出货量全球第一,展现出公司凭借核心自研带动商业化先发,在通用机器人领域取得了领先的市场优势地位。

在性能表现方面,自成立以来,公司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技术创新成绩突出,持续突破了众多行业性能纪录。例如,2020 年,A1 四足机器人实现了3.3 米/秒的最大奔跑速度,成为同期国内奔跑最快的中小型四足机器人;2021年,Go1 四足机器人将奔跑速度提升至 4.7 米/秒,创下同期近似规格四足机器人奔跑速度世界纪录。在人形机器人领域,公司 2023年发布的首款人形机器人H1 于次年初成功完成全球首例高难度动作电驱原地后空翻,并在 2025 年实现超5 米/秒奔跑速度,在2026年达到 10米/秒奔跑速度,连续刷新全尺寸人形机器人世界纪录。

2024年以来,公司人形机器人运动控制与集群调度性能持续提升,继 2024年开创全尺寸人形机器人自动集群表演后,2025年初16 台H1人形机器人以全AI 驱动集群方式参与央视春晚舞蹈表演《秧 BOT》。2025年 3月,G1人形机器人实现电驱原地侧空翻,再次刷新行业纪录;同年 5月,G1人形机器人成为《CMG 世界机器人大赛•系列赛》机甲格斗擂台赛唯一参赛机型,开启了全球人形机器人格斗竞技新领域;8 月,在首届世界机器人运动会中,H1 与 G1 人形机器人表现优异,H1 先后夺得 1,500 米跑第一名、400 米跑第一名、4×100 米接力跑第一名,G1 以 33.71 秒获 100 米障碍赛第一名,共获得 11 枚奖牌,是取得金牌数和总奖牌数最多的公司,充分展现了公司产品在高动态任务中的运动性能与可靠性优势。至2026年初,公司以全自主集群控制的武术表演《武 BOT》再次刷新人形机器人技术标杆,24台G1与 1台H2机器人在高速跑酷、醉拳对练中展现毫秒级协同,刷新了连续花式翻桌跑酷、弹射空翻等多项全球纪录。

在场景应用方面,公司通用机器人已在众多行业级、消费级市场实现了规模化应用。一方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了通用机器人在巡检勘测、消防救援、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拓展应用,为能源化工、智能消防、智慧城市等行业带来了更为高效、安全、智能的新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以“高性能+高性价比”策略广泛覆盖了通用机器人的科研与消费市场,促进了通用机器人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文化表演、智能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获得了行业领先的市场份额。

五、公司符合科创板科技创新企业定位

(一)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所属行业主要论述
□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司是一家国际领先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企业,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在持续研发迭代、丰富人形机器人与四足机器人本体产品的同时,全栈研发了具身智能、强化学习、运动控制等机器人核心模型算法,散热管理、能源管理、电机驱动等智能系统,以及高性能电机、减速器、灵巧手、激光雷达及各类传感器等机器人核心部组件。公司坚持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及核心部组件全栈自研,大幅提高了通用机器人的集成度与全身灵巧运动能力,持续引领了通用机器人行业的技术创新。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4月修订)》中第五条“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服务等”。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

(二)公司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要求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是2023年至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累计金额26,493.44万元,高于8,000万元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是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研发人员184人,员工总数516人,研发人员占当年末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5.66%,高于10%
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是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境内发明专利20项,超过7项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是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913.44万元、39,277.07万元、169,926.93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26.78%,高于25%,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超3亿元

单位:万元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5.12.31/2025 年度2024.12.31/2024 年度2023.12.31/2023 年度
资产总额320,853.83152,786.9439,127.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0,465.85128,054.9029,904.4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8.56%16.19%23.57%
资产负债率(合并)18.82%16.19%23.57%
营业收入169,926.9339,277.0715,913.44
主营业务毛利率60.13%56.74%44.22%
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075.287,847.65-1,801.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2%10.46%-3.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70%8.60%-5.92%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66,998.1819,239.13494.25
现金分红---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8.53%17.83%31.39%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其反映的盈利情况。2025 年,公司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对股权激励平台上海宇翼2025年对公司的增资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34,906.55 万元,该等非经常性损益全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该项股份支付费用会计处理不涉及公司现金流出,虽对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构成影响,但不改变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现金流情况。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 年12 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全球范围内存等芯片价格显著上涨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出现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6 年 1-3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6]230Z0038 号)。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345,907.18320,853.837.81%
负债总额80,373.6360,387.9933.10%
所有者权益265,533.55260,465.851.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5,533.55260,465.851.95%

截至2026 年3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 7.81%,主要系存货、应收账款等经营性资产增加,以及新增租赁房屋建筑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长 33.10%,主要系合同负债、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增加及租赁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均增长 1.95%,主要系公司 2026年1-3 月保持盈利,增加了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2,284.0525,095.8768.49%
营业利润4,913.6010,820.57-54.59%
利润总额4,897.4410,826.23-54.76%
净利润5,001.389,560.25-47.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1.389,560.25-4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25.368,483.65-52.55%

2026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284.05 万元,同比增长 68.49%,主要系受益于人形机器人下游应用场景的逐步丰富、市场需求的持续景气,公司人形机器人产品收入保持相对较快增长。同时,随着公司营收基数已大幅提升、行业热度逐步缓和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速亦较报告期内的年度复合增长率有所下降。

同期,公司营业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等利润指标出现较明显的同比下降,主要系一季度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同比增幅较大所致。其中,为把握具身智能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在机器人本体与结构研发、具身智能大模型、运动控制算法等领域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与新产品开发,并持续扩充研发团队,带动当期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3,832.80 万元。同时,为响应公众对国内人形机器人行业近一年来科技进步的持续关注,及巩固品牌市场影响力,公司借助 2026 年央视春晚等平台开展品牌推广,当期销售费用新增金额较大,使得公司 2026 年1-3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同比下降的情况。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3月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9.9623,972.68-85.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62.7710,058.92-140.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1.599,545.51-115.84%

2026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当期购买商品及支付期间费用的现金流出金额同比增幅,显著大于销售商品的现金流入金额增长幅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在 2025年 1-3月收到预付股权融资款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3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89-0.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560.20861.9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73.17375.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8617.5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142.341,255.2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66.33178.6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76.021,076.6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76.021,076.60

2026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976.02万元,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理财产品及定期存单投资收益。

(三)2026年 1-6月财务数据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公司 2026年1-6 月主要财务数据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05,200至112,80077,571.9235.62%至45.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800至30,600-3,202.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00至28,30030,243.35-21.97%至-6.43%

受益于具身智能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业务规模扩张,2026 年 1-6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5.62%至 45.41%。公司 2025 年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系由于当期确认了较大金额的股份支付费用。2026 年1-6月,公司预计扣非后净利润出现同比下降的情况,主要系期间研发投入大幅增加、第一季度大额销售费用支出所致,较 2026年一季度同比降幅将有明显缩小。

上述2026 年1-6月财务数据预计为管理层对经营状况的合理估计,不代表公司最终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综上,公司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的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具有特别表决权安排,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4 条第(一)款: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2025 年6 月,公司最近一次市场化股权融资投前估值 120 亿元、投后估值 127 亿元,按上述估值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预计市值满足上述上市标准。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股份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截至本次发行前,王兴兴直接持有公司 8,671.4964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8216%,系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在特别表决权安排下,王兴兴直接持股部分的表决权比例为 63.5457%,结合通过杭州天则所控制的上海宇翼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68.7816%。上述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具体设置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十、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低于 40,446,43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0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202,245.93202,245.93
2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110,973.80110,973.80
3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44,540.0044,540.00
4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62,411.3962,411.39
-合计420,171.12420,171.12

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持续深化科技创新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的持续领先企业。目前,公司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涵盖机器人本体、核心智能算法、具身智能及核心部组件的全栈自研体系,形成了以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为代表的整机产品,以及本体结构、关节模组、能源系统、计算平台、运动控制系统、感知系统及灵巧手等机器人核心部组件,并围绕上述产品开展产品推广与行业应用。未来,公司将持续布局前沿技术研发,拓展国际市场,并通过充足的资金支持和规范化的公司治理助力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四、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增速放缓及经营业绩发生波动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二)特别风险提示”。

(二)研发投入方向及成效不及预期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二)特别风险提示”。

(三)关键技术保护与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二)特别风险提示”。

(四)技术突破与产品创新不及预期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二)特别风险提示”。

(五)股东特别表决权机制的公司治理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二)特别风险提示”。

(六)存货规模较快增长及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895.77万元、14,133.41万元和36,775.3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20%、11.12%和 16.57%,金额持续增长且占比相对较高,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971.07万元、1,679.37万元和 2,457.37 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10.95%、10.62%和 6.26%。如果原材料价格、供应链和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主营产品单价受更新换代、供求关系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存货中相关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显著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增加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七)应收账款较快增长及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06.71 万元、2,200.64 万元和6,190.68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95%、5.60%和 3.6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应收账款规模随之增长。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象为境内外高校、知名科技及工业企业或者长期合作客户,相关客户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水平均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加。若下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新增大额投入与支出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产生较大金额的折旧摊销及费用支出,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工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且存在各种不确定性,若未来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则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期间费用等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境外收入外币结算相关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8,764.24 万元、21,610.74万元及 73,165.5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63%、55.74%及43.65%。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298.12 万元、-444.93 万元及2,253.86万元。2025 年,受益于境内收入规模的大幅提升,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虽有所下降,但其销售金额及同比增幅仍实现了较好增长,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仍在 40%以上。公司境外销售结算货币以美元为主,如果未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加剧或者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十)多重因素影响下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较快增长,2024 年及 2025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39,277.07 万元和 169,926.9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847.65 万元和 59,075.28 万元。受益于通用机器人行业发展进程提速、公司核心产品性能持续突破、产品线不断丰富并持续拓宽应用场景等因素,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实现大幅增长。如未来受到公司新技术发展或新产品推广不及预期、原材料成本上升、研发投入强度加大以及新增授予较大比例股权激励导致的大额股份支付费用等影响,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上述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十一)生产经营使用劳务外包的用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聚焦全栈自研的基础上,对产品及部组件的装配环节主要采取了劳务外包的生产加工方式。随着订单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同步扩大了劳务外包的用工规模,2023 年至 2025 年劳务外包费用分别为 1,161.69 万元、1,922.26 万元、6,802.65 万元。若劳务外包供应商与公司就合作事项产生分歧而提前终止合作,公司可能短期内难以快速补充替代生产用工,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若由于劳务外包供应商自身管理问题,其技能水平、作业标准、人员流动与公司要求发生偏差,公司产品可能出现质量问题增加的风险。该等风险因素的发生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与领先优势减弱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二)特别风险提示”。

(二)国际贸易摩擦及管制政策升级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二)特别风险提示”。

(三)下游大规模商业应用不及预期的风险

人形机器人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仍面临不确定性,存在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当前,人形机器人在具身大模型泛化能力、灵巧手精细耐用程度等领域的技术成熟度有限,机器人的精细化操作、智能化决策及非标准化场景适应能力尚未完善。尤其在全球范围内具身大模型技术正处于研发测试阶段,除泛化能力外,其稳定性和可靠性亦有待持续验证完善。若相关技术难点持续无法突破和解决,将导致通用机器人产品的智能化程度、泛化能力及工作效率难以满足商业化需求。

在需求端,除特定应用场景外,通用机器人的消费级市场尚未形成刚需,应用生态构建过程与市场培育周期较长。同时,通用机器人的能源系统、实时运算平台等产业链配套能力亦存在短板,产品续航、运算速度及耐久性尚未经过大规模验证。此外,监管政策、行业标准及社会接受度等因素亦可能对商业化进程构成制约。若技术突破、成本控制及市场培育进度不及预期,通用机器人的商业化推广将面临实质性延迟。

(四)社会关注热点与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作为前沿科技领域,近年来受到了资本市场、产业界及社会媒体的广泛、高度关注,市场预期普遍乐观。然而,该行业整体正处于技术攻关与商业化探索的起步阶段,若未来在关键技术突破、成本控制或场景应用等方面进展缓慢,当前的市场热度与资本关注度可能显著降低,导致行业整体发展速度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的市场拓展与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长远来看,人形机器人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需克服技术可靠性、生产成本、市场接受度及法律法规等多重因素。若未来下游应用市场的需求培育滞后,或出现阶段性、周期性的需求波动,将直接影响行业及公司的产能消化与收入实现。同时,全球相关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变动,亦可能给市场需求带来不确定性。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注册名称(中文)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名称(英文)Yushu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36,401.790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兴兴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26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东流路88号1幢306室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电话0571-58129599
传真号码0571-58129599
互联网网址www.unitree.com
电子信箱ir@unitre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傅风华办公电话:0571-58129599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宇树科技的前身宇树有限成立于2016年 8 月26日,于2025年 5月28日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股本与股东的主要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2

2025年 5月股权转让,君万弘毅向宁波睿利转让股份 2.5942万股、安创科技向天津算力转让股份0.7588万股、广州初心向杭州初心转让股份 1.5390 万股、广州初心向潍坊初心转让股份 0.2439 万股、祥峰荣晟向祥峰厦门转让股份0.4249 万股

王兴兴:26.9673%;上海宇翼:6.6082%;汉海信息:8.0000%宁波红杉:6.9157%;Astrend IV:4.9273%;金石成长:4.6239%经纬壹号:4.4837%;君万弘毅:4.4187%;机器人基金:3.9633%嘉兴骅茂:3.3043%;源码资本:2.3225%;中网投: 2.2165%Vertex: 2.0140%;安创科技:1.7211%;海克斯康:1.4824%广州初心:1.4099%;新疆深创投:1.3546%;浙江容腾:1.3217%经纬叁号:1.2475%;Galaxy Z:1.0708%;成都龙珠:1.0708%中关村科学城:1.0367%;极思投资:1.0000%;德迅投资:0.9646%容腾二号:0.8948%;宁波睿利:0.8143%;江苏疌泉:0.6609%琥珀安云:0.6279%;厦门雅恒:0.5625%;上海科创:0.4172%中证投资:0.3761%;创新资本:0.3386%;深创投集团:0.3303%钧石创投:0.1935%;祥峰荣晟:0.1638%;上海米达:0.1290%潍坊初心:0.0456%

王兴兴:26.9673%;上海宇翼:6.6082%;汉海信息:8.0000%宁波红杉:6.9157%;Astrend IV:4.9273%;金石成长:4.6239%经纬壹号:4.4837%;君万弘毅:4.4187%;机器人基金:3.9633%嘉兴骅茂:3.3043%;源码资本:2.3225%;中网投: 2.2165%Vertex: 2.0140%;海克斯康:1.4824%;广州初心:1.4099%新疆深创投:1.3546%;浙江容腾:1.3217%;光合贰期:1.2857%经纬叁号:1.2475%;Galaxy Z:1.0708%;成都龙珠:1.0708%中关村科学城:1.0367%;极思投资:1.0000%;德迅投资:0.9646%容腾二号:0.8948%;宁波睿利:0.8143%;江苏疌泉:0.6609%琥珀安云:0.6279%;厦门雅恒:0.5625%;上海科创:0.4172%中证投资:0.3761%;创新资本:0.3386%;深创投集团:0.3303%安创科技:0.2925%;钧石创投:0.1935%;祥峰荣晟:0.1638%光越投资:0.1429%;上海米达:0.1290%;潍坊初心:0.0456%

王兴兴: 26.9673%;上海宇翼:6.6082%;汉海信息:8.0000%宁波红杉:6.9157%;Astrend IV:4.9273%;金石成长:4.6239%经纬壹号:4.4837%;君万弘毅:3.4188%;机器人基金:3.9633%嘉兴骅茂:3.3043%;源码资本:2.3225%;中网投: 2.2165%Vertex: 2.0140%;海克斯康:1.4824%;广州初心:0.7226%新疆深创投:1.3546%;浙江容腾:1.3217%;光合贰期:1.2857%经纬叁号:1.2475%;Galaxy Z:1.0708%;成都龙珠:1.0708%中关村科学城:1.0367%;极思投资:1.0000%;德迅投资:0.9646%容腾二号: ;宁波睿利: ;江苏疌泉:琥珀安云:0.6279%;厦门雅恒:0.5625%;上海科创:0.4172%中证投资:0.3761%;创新资本:0.3386%;深创投集团:0.3303%天津算力:0.2925%;钧石创投:0.1935%;祥峰厦门:0.1638%光越投资:0.1429%;上海米达:0.1290%;潍坊初心:0.1397%杭州初心:0.5932%

(1)2025年6月股权增资:新增6家投资机构及21家老股东增资,源码资本受让取得股份1.1378万股;(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扩容:上海宇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14.4668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288.9031万元王兴兴:23.8216%;上海宇翼:10.9414%;汉海信息:7.6114%宁波红杉:6.2100%;Astrend IV:4.4245%;经纬壹号:4.2598%金石成长:4.1520%;机器人基金:3.8262%;嘉兴骅茂:3.1873%君万弘毅:3.0699%;源码资本:2.6035%;中网投:2.1089%Vertex:1.8085%;宁波睿利:1.6292%;海克斯康:1.3311%新疆深创投:1.2888%;光合贰期:1.2232%;经纬叁号:1.1930%浙江容腾:1.1868%;Galaxy Z:1.0187%;成都龙珠:1.0187%中关村科学城:0.9309%;容腾二号:0.9220%;厦门雅恒:0.9049%极思投资:0.8980%;德迅投资:0.8662%;广州初心:0.6489%杭州初心:0.6105%;中移和创:0.5986%;腾讯科技:0.5986%无锡锦秋:0.5986%;琥珀安云:0.5974%;江苏建泉:0.5934%杭州灏月:0.4490%;创新资本:0.3752%;上海科创:0.3746%中证投资:0.3377%;深创投集团:0.2966%;天津算力:0.2783%祥峰厦门:0.2635%;上海云场:0.2245%;钧石创投:0.1841%合创投资:0.1497%;光越投资:0.1359%;潍坊初心:0.1254%上海米达:0.1227%
2025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6 年 8 月 26 日,宇树有限由王兴兴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宇树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王兴兴10.00100.00%
合计10.00100.00%

公司设立后,王兴兴先后于 2018 年 4 月与 2021 年 12 月完成了 3 万元注册资本与 7万元注册资本实缴。根据宇树有限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王兴兴须在 2025 年 8 月 1 日前缴纳认缴的 10 万元注册资本,王兴兴的实缴时间符合公司章程约定。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5年5 月6日,宇树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 2025年3 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对宇树有限的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将宇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2 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审字[2025]230Z3996 号”《审计报告》,经审验,截至审计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宇树有限净资产为1,371,618,138.76 元。同日,中水致远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447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宇树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143,295.90 万元。

2025 年 5 月 15 日,宇树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宇树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宇树有限整体变更为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以宇树有限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371,618,138.76 元为基准,按照 1:0.0019的比例折为股本259.422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9.4223万元,改制变更前后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剩余1,369,023,915.76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同日,宇树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2025 年 5 月 16 日,宇树科技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筹办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同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公司章程》。

2025 年 5 月 26 日,容诚会计师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30Z005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5年 5月16日,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59.4223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其中:计入股本 259.4223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5 年 5 月 28 日,宇树有限就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8MA27YJ5H56 的《营业执照》。

公司改制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王兴兴69.959226.9673%净资产折股
2上海宇翼17.14326.6082%净资产折股
3汉海信息20.75388.0000%净资产折股
4宁波红杉17.94086.9157%净资产折股
5Astrend IV12.78254.9273%净资产折股
6金石成长11.99544.6239%净资产折股
7经纬壹号11.63174.4837%净资产折股
8君万弘毅11.46324.4187%净资产折股
9机器人基金10.28173.9633%净资产折股
10嘉兴骅茂8.57203.3043%净资产折股
11源码资本6.02502.3225%净资产折股
12中网投5.75022.2165%净资产折股
13Vertex5.22482.0140%净资产折股
14海克斯康3.84561.4824%净资产折股
15广州初心3.65761.4099%净资产折股
16新疆深创投3.51421.3546%净资产折股
17浙江容腾3.42881.3217%净资产折股
18光合贰期3.33541.2857%净资产折股
19经纬叁号3.23631.2475%净资产折股
20Galaxy Z2.77781.0708%净资产折股
21成都龙珠2.77781.0708%净资产折股
22中关村科学城2.68941.0367%净资产折股
23极思投资2.59431.0000%净资产折股
24德迅投资2.50240.9646%净资产折股
25容腾二号2.32140.8948%净资产折股
26宁波睿利2.11250.8143%净资产折股
27江苏圭泉1.71440.6609%净资产折股
28琥珀安云1.62890.6279%净资产折股
29厦门雅恒1.45930.5625%净资产折股
30上海科创1.08230.4172%净资产折股
31中证投资0.97570.3761%净资产折股
32创新资本0.87850.3386%净资产折股
33深创投集团0.85680.3303%净资产折股
34安创科技0.75880.2925%净资产折股
35钧石创投0.50200.1935%净资产折股
36祥峰荣晟0.42490.1638%净资产折股
37光越投资0.37060.1429%净资产折股
38上海米达0.33470.1290%净资产折股
39潍坊初心0.11840.0456%净资产折股
合计259.4223100.0000%

(三)公司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注册资本为193.4520万元,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王兴兴69.959269.959236.1636%
2上海宇翼17.143216.17688.8617%
3Astrend IV19.002419.00249.8228%
4宁波红杉17.940817.94089.2740%
5经乾二号13.749613.74967.1075%
6君万弘毅11.463211.46325.9256%
7嘉兴骅茂8.57208.57204.4311%
8Vertex5.22485.22482.7008%
9德迅投资4.65844.65842.4080%
10安创科技4.46484.46482.3080%
11极思投资4.22324.22322.1831%
12海克斯康3.84563.84561.9879%
13广州初心3.65763.65761.8907%
14浙江容腾3.42883.42881.7724%
15中网投3.42883.42881.7724%
16江苏走泉1.71441.71440.8862%
17深创投集团0.85680.85680.4429%
18潍坊初心0.11840.11840.0612%
合计193.4520192.4856100.0000%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1、2024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4 年 1 月 16 日,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经乾二号分别向经纬壹号、经纬叁号转让 10.7702 万元注册资本、2.9794万元注册资本,转让对价分别为 5,600.6590 万元、1,549.3410 万元。

2024年1 月16日,宇树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24年1月26日,宇树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2、2024年第一次增资

2024 年 1 月 31 日,宇树有限、宇树有限原股东与新增股东汉海信息、金石成长、源码资本、新疆深创投、容腾二号、宁波睿利、创新资本、钧石创投、上海米达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宇树有限将注册资本由 193.4520万元增加至239.907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增资方认缴注册资本增资款
1汉海信息19.192624,802.7586
2金石成长11.995415,501.7241
3源码资本3.86905,000.0000
4新疆深创投3.09524,000.0000
5中网投2.32143,000.0000
6容腾二号2.32143,000.0000
7宁波睿利2.11252,730.0000
8创新资本0.77381,000.0000
9钧石创投0.4643600.0000
10上海米达0.3095400.0000
合计46.455160,034.4827

2024年1 月31日,宇树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增资事项。2024年2 月2日,宇树有限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本次增资完成后,宇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王兴兴69.959269.959229.1610%
2上海宇翼17.143216.17687.1458%
3汉海信息19.192619.19268.0000%
4Astrend IV19.002419.00247.9207%
5宁波红杉17.940817.94087.4782%
6金石成长11.995411.99545.0000%
7君万弘毅11.463211.46324.7782%
8经纬壹号10.770210.77024.4893%
9嘉兴骅茂8.57208.57203.5730%
10中网投5.75025.75022.3968%
11Vertex5.22485.22482.1778%
12德迅投资4.65844.65841.9418%
13安创科技4.46484.46481.8611%
14极思投资4.22324.22321.7603%
15源码资本3.86903.86901.6127%
16海克斯康3.84563.84561.6030%
17广州初心3.65763.65761.5246%
18浙江容腾3.42883.42881.4292%
19新疆深创投3.09523.09521.2902%
20经纬叁号2.97942.97941.2419%
21容腾二号2.32142.32140.9676%
22宁波睿利2.11252.11250.8805%
23江苏走泉1.71441.71440.7146%
24深创投集团0.85680.85680.3571%
25创新资本0.77380.77380.3225%
26钧石创投0.46430.46430.1935%
27上海米达0.30950.30950.1290%
28潍坊初心0.11840.11840.0494%
合计239.9071238.9407100.0000%

3、2024年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24 年 6 月至 8 月期间,下述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注册资本(万元)转让对价
1Astrend IVGalaxy Z2.5688500.0000 万美元
2成都龙珠2.5688500.0000 万美元
3上海科创1.0823人民币 1,500.00 万元等值美元
4德迅投资源码资本2.15603,000.0000 万元
5极思投资琥珀安云1.62892,455.6987 万元

2024 年 8 月 31 日,宇树有限、宇树有限原股东与新增股东机器人基金、

中关村科学城、厦门雅恒、中证投资、祥峰荣晟、成都龙珠、Galaxy Z 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宇树有限将注册资本由 239.9071 万元增加至 259.422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增资方认缴注册资本增资款
1机器人基金10.281715,000.0000
2中关村科学城2.68943,923.5259
3汉海信息1.56122,277.5947
4厦门雅恒1.45932,128.9841
5中证投资0.97571,423.4602
6经纬壹号0.86151,256.8124
7祥峰荣晟0.4249619.8804
8新疆深创投0.4190611.2539
9经纬叁号0.2569374.8253
10成都龙珠0.2090304.8474
11Galaxy Z0.2090304.8474
12创新资本0.1047152.8135
13钧石创投0.037754.9741
14上海米达0.025236.6980
合计19.515228,470.5173

2024 年 8 月 31 日,宇树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增资事项。2024 年 9 月 13 日,宇树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宇树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王兴兴69.959269.959226.9673%
2上海宇翼17.143216.17686.6082%
3汉海信息20.753820.75388.0000%
4宁波红杉17.940817.94086.9157%
5Astrend IV12.782512.78254.9273%
6金石成长11.995411.99544.6239%
7经纬壹号11.631711.63174.4837%
8君万弘毅11.463211.46324.4187%
9机器人基金10.281710.28173.9633%
10嘉兴骅茂8.57208.57203.3043%
11源码资本6.02506.02502.3225%
12中网投5.75025.75022.2165%
13Vertex5.22485.22482.0140%
14安创科技4.46484.46481.7211%
15海克斯康3.84563.84561.4824%
16广州初心3.65763.65761.4099%
17新疆深创投3.51423.51421.3546%
18浙江容腾3.42883.42881.3217%
19经纬叁号3.23633.23631.2475%
20Galaxy Z2.77782.77781.0708%
21成都龙珠2.77782.77781.0708%
22中关村科学城2.68942.68941.0367%
23极思投资2.59432.59431.0000%
24德迅投资2.50242.50240.9646%
25容腾二号2.32142.32140.8948%
26宁波睿利2.11252.11250.8143%
27江苏圭泉1.71441.71440.6609%
28琥珀安云1.62891.62890.6279%
29厦门雅恒1.45931.45930.5625%
30上海科创1.08231.08230.4172%
31中证投资0.97570.97570.3761%
32创新资本0.87850.87850.3386%
33深创投集团0.85680.85680.3303%
34钧石创投0.50200.50200.1935%
35祥峰荣晟0.42490.42490.1638%
36上海米达0.33470.33470.1290%
37潍坊初心0.11840.11840.0456%
合计259.4223258.4559100.0000%

4、2024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4 年 9 月 26 日,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安创科技分别向光合贰期、光越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3354 万元注册资本、0.3706万元注册资本,转让对价分别为 4,500万元、500万元。

2024年11月30日,宇树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24年12月5日,宇树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5、2025年股份公司设立

宇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二、(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6、2025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25年5 月29日至5月30日,股份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转让对价(万元)
1君万弘毅宁波睿利2.59425,800.0000
2安创科技天津算力0.75881,462.5000
3广州初心杭州初心1.53902,966.1058
4广州初心潍坊初心0.2439470.0000
5祥峰荣晟祥峰厦门0.4249619.8804
合计5.560811,318.4862

2025年5 月30日,宇树科技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宇树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王兴兴69.959226.9673%
2上海宇翼17.14326.6082%
3汉海信息20.75388.0000%
4宁波红杉17.94086.9157%
5Astrend IV12.78254.9273%
6金石成长11.99544.6239%
7经纬壹号11.63174.4837%
8君万弘毅8.86903.4188%
9机器人基金10.28173.9633%
10嘉兴骅茂8.57203.3043%
11源码资本6.02502.3225%
12中网投5.75022.2165%
13Vertex5.22482.0140%
14海克斯康3.84561.4824%
15广州初心1.87470.7226%
16新疆深创投3.51421.3546%
17浙江容腾3.42881.3217%
18光合贰期3.33541.2857%
19经纬叁号3.23631.2475%
20Galaxy Z2.77781.0708%
21成都龙珠2.77781.0708%
22中关村科学城2.68941.0367%
23极思投资2.59431.0000%
24德迅投资2.50240.9646%
25容腾二号2.32140.8948%
26宁波睿利4.70671.8143%
27江苏走泉1.71440.6609%
28琥珀安云1.62890.6279%
29厦门雅恒1.45930.5625%
30上海科创1.08230.4172%
31中证投资0.97570.3761%
32创新资本0.87850.3386%
33深创投集团0.85680.3303%
34天津算力0.75880.2925%
35钧石创投0.50200.1935%
36祥峰厦门0.42490.1638%
37光越投资0.37060.1429%
38上海米达0.33470.1290%
39潍坊初心0.36230.1397%
40杭州初心1.53900.5932%
合计259.4223100.0000%

7、2025 年 6月股权增资及股权激励计划扩容

(1)股权融资

2025 年 6 月 6 日,宇树科技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日,宇树科技、宇树科技原股东与新增股东中移和创、腾讯科技、无锡锦秋、杭州灏月、上海云玚、合创投资签署《增资协议》。公司本次增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增资方认购股份数(万股)增资款(万元)
1中移和创1.72958,000.0833
2腾讯科技1.72958,000.0833
3无锡锦秋1.72958,000.0833
4杭州灏月1.29715,999.9468
5上海云玚0.64863,000.2047
6合创投资0.43242,000.1365
7汉海信息1.23575,715.9312
8经纬壹号0.67493,121.6597
9机器人基金0.77233,572.3991
10嘉兴骅茂0.63622,942.8465
11源码资本0.35871,659.2251
12中网投0.34241,583.8268
13新疆深创投0.2092967.6886
14光合贰期0.1986918.6566
15经纬叁号0.2104973.4393
16成都龙珠0.1654765.0846
17Galaxy Z0.1654765.0846
18容腾二号0.34241,583.8268
19琥珀安云0.0970448.6893
20厦门雅恒1.15515,343.1028
21创新资本0.2054950.1111
22天津算力0.0452209.0799
23钧石创投0.0299138.3073
24祥峰厦门0.33641,556.0729
25光越投资0.0221102.2271
26上海米达0.019992.0507
27杭州初心0.22481,039.8489
合计15.014069,449.6968

同期,在本次股权融资期间,股东源码资本与王兴兴于 2025年6 月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源码资本向王兴兴受让取得公司股份 1.1378 万股,转让对价 5,000万元。

(2)股权激励计划扩容

2025 年 6 月 6 日,宇树科技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平台上海宇翼对公司的增资议案。2025 年 6 月 12 日,宇树科技与上海宇翼签署《增资协议》,上海宇翼以人民币 14.4668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发行的 14.4668 万股股份,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 10.9414%。

2025年6 月12日,宇树科技就上述2025 年6月股权增资、股权激励计划扩容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前述股份变动完成后,宇树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王兴兴68.821423.8216%
2上海宇翼31.610010.9414%
3汉海信息21.98957.6114%
4宁波红杉17.94086.2100%
5Astrend IV12.78254.4245%
6经纬壹号12.30664.2598%
7金石成长11.99544.1520%
8机器人基金11.05403.8262%
9嘉兴骅茂9.20823.1873%
10君万弘毅8.86903.0699%
11源码资本7.52152.6035%
12中网投6.09262.1089%
13Vertex5.22481.8085%
14宁波睿利4.70671.6292%
15海克斯康3.84561.3311%
16新疆深创投3.72341.2888%
17光合贰期3.53401.2232%
18经纬叁号3.44671.1930%
19浙江容腾3.42881.1868%
20Galaxy Z2.94321.0187%
21成都龙珠2.94321.0187%
22中关村科学城2.68940.9309%
23容腾二号2.66380.9220%
24厦门雅恒2.61440.9049%
25极思投资2.59430.8980%
26德迅投资2.50240.8662%
27广州初心1.87470.6489%
28杭州初心1.76380.6105%
29中移和创1.72950.5986%
30腾讯科技1.72950.5986%
31无锡锦秋1.72950.5986%
32琥珀安云1.72590.5974%
33江苏建泉1.71440.5934%
34杭州灏月1.29710.4490%
35创新资本1.08390.3752%
36上海科创1.08230.3746%
37中证投资0.97570.3377%
38深创投集团0.85680.2966%
39天津算力0.80400.2783%
40祥峰厦门0.76130.2635%
41上海云场0.64860.2245%
42钧石创投0.53190.1841%
43合创投资0.43240.1497%
44光越投资0.39270.1359%
45潍坊初心0.36230.1254%
46上海米达0.35460.1227%
合计288.9031100.0000%

8、2025 年 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6 月18日,宇树科技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宇树科技注册资本由 288.9031万元变更为36,401.7906 万元,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2025 年 6 月 18 日,宇树科技就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注册资本为转增前的 126 倍整,完成后宇树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王兴兴8,671.496423.8216%
2上海宇翼3,982.860010.9414%
3汉海信息2,770.67707.6114%
4宁波红杉2,260.54086.2100%
5Astrend IV1,610.59504.4245%
6经纬壹号1,550.63164.2598%
7金石成长1,511.42044.1520%
8机器人基金1,392.80403.8262%
9嘉兴骅茂1,160.23323.1873%
10君万弘毅1,117.49403.0699%
11源码资本947.70902.6035%
12中网投767.66762.1089%
13Vertex658.32481.8085%
14宁波睿利593.04421.6292%
15海克斯康484.54561.3311%
16新疆深创投469.14841.2888%
17光合贰期445.28401.2232%
18经纬叁号434.28421.1930%
19浙江容腾432.02881.1868%
20Galaxy Z370.84321.0187%
21成都龙珠370.84321.0187%
22中关村科学城338.86440.9309%
23容腾二号335.63880.9220%
24厦门雅恒329.41440.9049%
25极思投资326.88180.8980%
26德迅投资315.30240.8662%
27广州初心236.21220.6489%
28杭州初心222.23880.6105%
29中移和创217.91700.5986%
30腾讯科技217.91700.5986%
31无锡锦秋217.91700.5986%
32琥珀安云217.46340.5974%
33江苏走泉216.01440.5934%
34杭州灏月163.43460.4490%
35创新资本136.57140.3752%
36上海科创136.36980.3746%
37中证投资122.93820.3377%
38深创投集团107.95680.2966%
39天津算力101.30400.2783%
40祥峰厦门95.92380.2635%
41上海云场81.72360.2245%
42钧石创投67.01940.1841%
43合创投资54.48240.1497%
44光越投资49.48020.1359%
45潍坊初心45.64980.1254%
46上海米达44.67960.1227%
合计36,401.7906100.0000%

公司于2025 年6月完成转增股本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和上述股东未发生变化。

2025年9 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更名为“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3日,公司就更名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重要事件。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及挂牌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情况,以及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图3

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宇树科技共拥有8家全资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

根据各子公司最近一年的经营状况,前述子公司目前均不属于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名称股权结构出资额出资比例设立/入股时间业务情况及备注
1宇树机器人宇树科技持股 100%10万元100%2019-04-08未实际开展业务
2上海高羿宇树科技持股 100%100万元100%2024-11-07具身智能及机器人领域的研发以及部分销售职能
3北京灵翌宇树科技持股 100%10万元100%2024-12-31具身智能及机器人领域的研发
4深圳天羿宇树科技持股 100%10万元100%2025-03-05具身智能及机器人销售业务
5UNITREE LIMITED宇树科技持股 100%1万股100%2025-10-08未实际开展业务
6宁波宇树宇树科技持股 100%100万元100%2025-11-20未实际开展业务
7重庆宇羿宇树科技持股 100%100万元100%2025-12-30具身智能及机器人销售业务
8宇树星盟宇树科技持股 100%10万元100%2026-05-14未实际开展业务
9中试基地宇树机器人持股 10%1,000万元10%2025-05-29杭州高新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杭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6%,宇树机器人持股10%,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
10宇蓝智能宁波宇树持股 20%200万元20%2026-04-07浙江蓝成应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0%,宁波宇树持股 20%,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
11上海拓天宇树科技持股 10%300万元10%2026-06-29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00%、上海南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30.00%、宇树科技持股10%

七、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发行前,王兴兴直接持有公司 8,671.4964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8216%,系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下,王兴兴直接持股部分的表决权比例为 63.5457%,结合所控制的上海宇翼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68.7816%。由此,王兴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简历如下:

王兴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2811990\*\*\*\*\*\*\*\*,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 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情形,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直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包括上海宇翼、汉海信息、宁波红杉、厦门雅恒、经纬壹号、经纬叁号。

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1、上海宇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宇翼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 10.9414%,上海宇翼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宇翼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天则科技有限公司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天则科技有限公司0.10000.1255%
2杭州翌心34.828643.7231%
3杭州翌意34.828643.7231%
4王兴兴9.700012.1772%
5陈立0.10000.1255%
6杨知雨0.10000.1255%
合计79.6572100%

2、美团

汉海信息、Galaxy Z 及成都龙珠作为公司股东就所持有公司股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为 9.6488%。

(1)汉海信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汉海信息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7.6114%。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汉海信息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03-16
注册资本49,500万美元
实收资本49,500万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21号D2座(8幢)102室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Solid Bit Hong Kong Limited49,500万美元100%
合计49,500万美元100%

(2)成都龙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成都龙珠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1.0187%。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成都龙珠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成都龙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美珠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成都美珠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330.001.0117%
2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43.4216%
3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21.7108%
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8.6843%
5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4.3422%
6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4.3422%
7成都交子公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4.3422%
8成都梧桐树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4.3422%
9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830.002.5315%
10中金睿盛(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2.1711%
11芜湖辰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40.001.7108%
12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1.3026%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飞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868%
合计230,300.00100.0000%

(3)Galaxy Z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alaxy Z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 1.0187%。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Galaxy Z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Galaxy Z Holding Limited
成立时间2022-01-20
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主营业务Holding Company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股)出资比例
1Long-Z Fund I, LP1100.0000%
合计1100.0000%

3、红杉中国

宁波红杉与厦门雅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7.1149%。

(1)宁波红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红杉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6.2100%。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宁波红杉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红杉科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红杉坤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2嘉兴红杉坤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曜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40,000.000.1996%79.8403%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巍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9.9601%
合计50,100.00100%

(2)厦门雅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厦门雅恒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0.9049%。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厦门雅恒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雅恒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红杉坤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情况序号股东名称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厦门红杉坤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43%
2厦门红杉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0.0099.9857%
合计700,100.00100.0000%

4、经纬创投

经纬壹号与经纬叁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5.4528%。

(1)经纬壹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纬壹号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4.2598%。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经纬壹号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南京经纬创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经纬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情况序号股东名称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南京经纬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3427%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000.0026.8535%
3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19,330.0016.0221%
4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50,000.006.7134%
5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28,000.003.7595%
6芜湖歌斐承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653.323.3101%
7平阳荣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50.003.2291%
8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3,000.003.0882%
9芜湖歌斐承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2,771.993.0575%
10芜湖歌斐祥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1,586.302.8983%
11北海航景恒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1,300.002.8599%
12平阳荣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90.002.7243%
13南京扬子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2.6853%
14平阳荣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910.002.5390%
15芜湖歌斐承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542.492.4897%
16青岛陆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00.002.0946%
17平阳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2.0140%
18芜湖歌斐祥意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418.091.8016%
19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2,670.001.7012%
20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2,420.001.6676%
21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10,500.001.4098%
2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3427%
23珠海横琴任君淳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500.000.7385%
24淄博昭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20.000.5800%
25济南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0.000.5371%
26深圳涵鑫七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0.000.5371%
27深圳涵鑫八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0.000.5371%
28重庆两江新区金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0.4699%
29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320.000.3115%
30天津经成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00.2820%
31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78.900.2523%
32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1.100.1505%
合计744,782.19100%

(2)经纬叁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纬叁号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1.1930%。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经纬叁号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南京经纬创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经纬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南京经纬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5.000.1156%
2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60,000.0029.5080%
3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24.5900%
4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40,000.0019.6720%
5南京经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300.0011.4589%
6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9.8360%
7普洛斯建发(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2.4590%
8南京经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00.002.3606%
合计203,335.00100%

八、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表决权安排的基本情况

1、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股东会决议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股份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兴兴持有的44,074,296 股为 A 类特别表决权股份,具有特别表决权;公司的其余股份为 B类普通股份,不具有特别表决权。

除公司章程约定事项外,公司股东对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 10票,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 1票。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安排后,除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该特别表决权安排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长期存续和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 A 类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持续担任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 A 类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的A类股份数量为44,074,296 股,由实际控制人王兴兴持有,其余 319,943,610股为 B类普通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数(票)表决权比例
1王兴兴A类44,074,29612.1077%440,742,96057.9402%
B类42,640,66811.7139%42,640,6685.6056%
小计86,714,96423.8216%483,383,62863.5457%
2上海宇翼B类39,828,60010.9414%39,828,6005.2359%
3其他股东B类237,474,34265.2370%237,474,34231.2184%
合计364,017,906100.0000%760,686,570100.0000%

5、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 10 票,B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 票。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份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 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5)聘请或者解聘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6)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股东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 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除外。

6、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

(1)不得增发 A类股份

公司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 A 类股份比例。公司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 A 类股份比例提高的,应当同时采取将相应数量 A 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等措施,保证 A类股份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2)A类股份的转让限制

公司 A 类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3)A类股份的转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A类股份应当按照 1:1的比例转换为B类股份:

1)持有A类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2)实际持有A类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

3)持有A 类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 A类股份,或者将A类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4)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发生前款第 4)项情形的,公司已发行的全部 A 类股份均应当转换为 B 类股份。发生前款第 1)项情形的,A类股份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转换为 B类股份,相关股东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转换为 B类股份的 A类股份数量、剩余A类股份数量等情况。

(二)特别表决权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公司股东会的普通决议事项,对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也能够发挥较大影响,实际控制人通过股东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影响进一步增强。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因对于公司重大决策与实际控制人持有不同意见而在股东会表决时反对,有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差异而无法对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公司设置的特别表决权存在影响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三)投资者保护措施

1、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的措施

为审慎设置与运行特别表决权机制,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公司通过以下措施,对特别表决权及享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东形成有效约束:

(1)严格依法限制特别表决权权限范围

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是为增强自身作为科创企业经营战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特别表决权边界清晰,不适用于有关投资者基本权利的若干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会审议特定重大事项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八、(一)5、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会事项范围”。

(2)对特别表决权股份施加严格的减持限制

具有特别表决权的 A 类股份,相对于 B 类股份受到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使 A 类股份股东相对于持有 B 类股份的其他股东、公众投资者更加重视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制约其出现滥用特别表决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 A 类股份可以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但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出现持有公司 A 类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 A类股份情形时,A类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 B类股份。

(3)设置特别表决权的议事及表决程序广泛、审慎、自主

在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设置特别表决权的议案前,公司全体股东充分协商了特别表决权机制的内容及影响。在临时股东会审议设置特别表决权议案时,经全体有表决权股东投票,该议案获得了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2、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和机制安排

除以上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的措施外,公司还设置了如下具体制度及措施,能够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

(1)重视股东分红权

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公司设置了3名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了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特殊职权,并规定其有权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股东会在审议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利益发挥独立监督的职能。

(3)中小股东享有董事提名权及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规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董事会应当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及《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二十三条,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或者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4)建立规范关联交易等一系列制度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完善公司治理,通过将数额较大的交易及重要事项的审批权限置于公司股东会层面,形成管理层决策、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监督、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不同层级决策机制,防范管理层损害公司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不当行为。

(5)强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就信息披露的原则、程序、权限、责任、保密措施、联系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此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特别表决权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特别表决权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九、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

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十、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401.7906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低于4,044.6434 万股,新股发行比例不低于10%。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1王兴兴8,671.496423.8216%8,671.496421.4395%
2上海宇翼3,982.860010.9414%3,982.86009.8472%
3汉海信息2,770.67707.6114%2,770.67706.8502%
4宁波红杉2,260.54086.2100%2,260.54085.5890%
5Astrend IV1,610.59504.4245%1,610.59503.9820%
6经纬壹号1,550.63164.2598%1,550.63163.8338%
7金石成长1,511.42044.1520%1,511.42043.7368%
8机器人基金1,392.80403.8262%1,392.80403.4436%
9嘉兴骅茂1,160.23323.1873%1,160.23322.8686%
10君万弘毅1,117.49403.0699%1,117.49402.7629%
11源码资本947.70902.6035%947.70902.3431%
12中网投767.66762.1089%767.66761.8980%
13Vertex658.32481.8085%658.32481.6276%
14宁波睿利593.04421.6292%593.04421.4662%
15海克斯康484.54561.3311%484.54561.1980%
16新疆深创投469.14841.2888%469.14841.1599%
17光合贰期445.28401.2232%445.28401.1009%
18经纬叁号434.28421.1930%434.28421.0737%
19浙江容腾432.02881.1868%432.02881.0682%
20Galaxy Z370.84321.0187%370.84320.9169%
21成都龙珠370.84321.0187%370.84320.9169%
22中关村科学城338.86440.9309%338.86440.8378%
23容腾二号335.63880.9220%335.63880.8298%
24厦门雅恒329.41440.9049%329.41440.8144%
25极思投资326.88180.8980%326.88180.8082%
26德迅投资315.30240.8662%315.30240.7796%
27广州初心236.21220.6489%236.21220.5840%
28杭州初心222.23880.6105%222.23880.5495%
29中移和创217.91700.5986%217.91700.5388%
30腾讯科技217.91700.5986%217.91700.5388%
31无锡锦秋217.91700.5986%217.91700.5388%
32琥珀安云217.46340.5974%217.46340.5377%
33江苏走泉216.01440.5934%216.01440.5341%
34杭州灏月163.43460.4490%163.43460.4041%
35创新资本136.57140.3752%136.57140.3377%
36上海科创136.36980.3746%136.36980.3372%
37中证投资122.93820.3377%122.93820.3040%
38深创投集团107.95680.2966%107.95680.2669%
39天津算力101.30400.2783%101.30400.2505%
40祥峰厦门95.92380.2635%95.92380.2372%
41上海云玚81.72360.2245%81.72360.2021%
42钧石创投67.01940.1841%67.01940.1657%
43合创投资54.48240.1497%54.48240.1347%
44光越投资49.48020.1359%49.48020.1223%
45潍坊初心45.64980.1254%45.64980.1129%
46上海米达44.67960.1227%44.67960.1105%
47本次公开发行股份--4,044.643410.0000%
合计36,401.7906100.00%40,446.4340100.0000%

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直接持有公司 21.4395%的股权比例,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制度下,王兴兴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65.309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王兴兴8,671.496423.8216%
2上海宇翼3,982.860010.9414%
3汉海信息2,770.67707.6114%
4宁波红杉2,260.54086.2100%
5Astrend IV1,610.59504.4245%
6经纬壹号1,550.63164.2598%
7金石成长1,511.42044.1520%
8机器人基金1,392.80403.8262%
9嘉兴骅茂1,160.23323.1873%
10君万弘毅1,117.49403.0699%
合计26,028.752471.5041%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担任发行人职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有一名自然人股东王兴兴。王兴兴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671.496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23.8216%,通过股权激励平台上海宇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9.5367%,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33.3583%。

(四)发行人股份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国有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创新资本(CS)136.57140.3752%
2深创投集团(CS)107.95680.2966%
合计244.52820.6718%

根据创新资本、深创投集团出具的说明,上述股东证券账户已标注为“CS”。除该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标注国有股东标识的国有股份。

2、外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外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Astrend IV1,610.59504.4245%
2Vertex658.32481.8085%
3Galaxy Z370.84321.0187%
合计2639.76307.2517%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1、申报前十二个月发行人新增股东概况

2025 年 3 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新增股东共 9名,新增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取得时间获得股份(万股)总价(万元)单价(元/股)
1祥峰厦门2025年5月0.4249619.88041,458.89
2杭州初心2025年5月1.53902,966.10581,927.29
3天津算力2025年5月0.75881,462.50001,927.39
4中移和创2025年6月1.72958,000.08334,625.66
5腾讯科技2025年6月1.72958,000.08334,625.66
6无锡锦秋2025年6月1.72958,000.08334,625.66
7杭州灏月2025年6月1.29715,999.94684,625.66
8上海云玚2025年6月0.64863,000.20474,625.66
9合创投资2025年6月0.43242,000.13654,625.66

上述9名股东系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入股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相关转让或增资价格系交易双方或增资各方协商确定。其中,因关联股东之间持股关系调整,祥峰厦门、杭州初心、天津算力系分别通过受让股东祥峰荣晟、广州初心、安创科技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而成为新增股东;中移和创、腾讯科技、无锡锦秋、杭州灏月、上海云玚、合创投资作为投资人基于认同公司发展前景,通过增资入股方式成为公司的新增股东。

上述新增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2、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基本信息

公司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基本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九: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基本信息”。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

1、王兴兴、上海宇翼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23.8216%、10.9414%。王兴兴控制的杭州天则系上海宇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2、汉海信息、成都龙珠、Galaxy Z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7.6114%、1.0187%及 1.0187%。其中,汉海信息是 Meituan/美团(3690.HK)的全资下属公司,Meituan/美团(3690.HK)控制的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成都龙珠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成都龙珠 43.42%的合伙份额;Meituan/美团(3690.HK)控制的 Dianping Investment Limited 作为 Galaxy Z 全资股东 Long-Z Fund I, LP的有限合伙人,持有 Long-Z Fund I, LP 37.80%的合伙份额。此外,Meituan/美团(3690.HK)实际控制人王兴分别间接持有 Long-Z Fund I, LP 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成都龙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29%、29.90%股权。根据汉海信息、成都龙珠、Galaxy Z 三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三方作为公司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宁波红杉、厦门雅恒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6.2100%、0.9049%。宁波红杉、厦门雅恒的基金管理人分别为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红杉坤德”)、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红杉天津”)。红杉坤德和红杉天津共同受北京红杉桓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控制,宁波红杉与厦门雅恒为一致行动人。

4、经纬壹号、经纬叁号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4.2598%、1.1930%。经纬壹号与经纬叁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经纬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5、金石成长、中证投资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4.1520%、0.3377%。金石成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证投资已承诺放弃公司股份表决权,其与金石成长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6、新疆深创投、江苏疌泉、创新资本、深创投集团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1.2888%、0.5934%、0.3752%及 0.2966%。创新资本为深创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新疆深创投、江苏疌泉均为深创投集团所控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主体。新疆深创投、江苏疌泉、创新资本和深创投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7、浙江容腾、容腾二号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1.1868%、0.9220%。浙江容腾与容腾二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8、Vertex、祥峰厦门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1.8085%、0.2635%。Vertex与祥峰厦门存在同一间接股东的情况,即 Vertex Venture Holdings Ltd 间接持有祥峰厦门与 Vertex 的合伙份额比例分别为 26.52%、29.86%。

9、广州初心、杭州初心、潍坊初心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0.6489%、0.6105%及 0.1254%。广州初心与杭州初心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田江川,同时田江川持有潍坊初心 11.98%股权,广州初心、杭州初心和潍坊初心为一致行动人。

10、光合贰期、光越投资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1.2232%、0.1359%。光合贰期与光越投资的基金管理人均为苏州光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11、杭州灏月、上海云玚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0.4490%、0.2245%。杭州灏月为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AGH”)的间接全资子公司,上海云玚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蚂蚁集团”)的直接全资子公司,AGH通过下属企业持有蚂蚁集团 32.65%的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云玚已承诺放弃公司股份表决权,其与杭州灏月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七)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纳入监管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由 1名自然人股东与45家机构股东所组成。其中,涉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或基金备案事宜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基金编号管理人登记编号基金备案时间
1宁波红杉SEP715P10183232018-10-18
2经纬壹号SQQ064P10193782021-05-25
3机器人基金SAGJ87P10313452024-01-31
4嘉兴骅茂STL041P10299542022-01-06
5源码资本SSV532P10111262021-09-30
6中网投SS8838P10603302017-06-06
7宁波睿利SAGC11P10724072024-01-24
8新疆深创投STW615P10742362022-03-01
9光合贰期SZE336P10733372023-04-07
10经纬叁号SSF141P10193782021-08-09
11浙江容腾SJR786P10329202020-03-17
12成都龙珠SZV506P10637062023-05-10
13中关村科学城STL649P10707142021-12-17
14容腾二号SXL721P10329202022-12-13
15厦门雅恒SXJ225P10006452022-09-15
16极思投资SY8755P10656882018-03-02
17广州初心SX0086P10634542018-03-08
18中移和创SAEP48P10736252023-12-27
19琥珀安云SXR638P10694012022-11-22
20江苏圭泉SCJ892P10670932018-04-11
21创新资本SD2403P10009802014-04-22
22上海科创SQW762P10659632021-08-11
23深创投集团SD2401P10002842014-04-22
24祥峰厦门SACN55P10719232023-11-06
25钧石创投SADJ65P10711392023-12-08
26光越投资SAAW39P10733372023-09-18
27金石成长SB7480PT26000306452023-09-28

(八)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及其解除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已不存在现行有效的对赌协议以及其他对赌条款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特殊权利安排

根据公司与现有股东于2025年 6月融资时所签署的《关于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股东协议”),相关条款约定了投资方股东具有回购权、信息及检查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分红权、优先清算权、领售权等股东特殊权利。其中,股东回购权构成以公司作为回购当事人的上市对赌条款。

2、特殊权利终止情况

2025 年 9 月,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了《关于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之终止协议》(下称“终止协议”),其中约定:针对各股东享有回购权,以及其他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对赌协议类似条款和/或安排:1)以公司作为对赌当事人;2)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3)与公司市值挂钩;4)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终止协议约定回购权及类似条款将在公司上市申报审计报告出具日的前一日起彻底终止、自始无效,且不得恢复。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所于2025年10月15日出具了本次发行申请的审计报告,由此股东回购权条款于申报前已彻底终止、自始无效,且不得恢复。

为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与现有股东于 2026年1 月签署了《关于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之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就投资方股东其他特殊权利条款的终止事项作出补充约定,其他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已于《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彻底终止,且不得恢复,具体内容如下:

除回购权外的其他股东特殊权利(包括信息及检查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分红权、优先清算权、领售权、优先投资权、最优惠条款、对股东会和董事会重大事项的特别权利、投资方董事特别权利、股份转让限制、董事委派权(含董事会观察员)、监事委派权)条款,于《补充协议》签署日彻底终止,该等条款之终止是永久、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可恢复。

经核查,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公司投资方股东享有的回购权已自公司上市申报审计报告出具日(2025年10 月15日)前一日起彻底终止、自始无效,且不得恢复;投资方股东享有的其他特殊权利条款已于 2026年1 月《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彻底终止,且不得恢复。由此,公司已对投资方股东特殊权利条款进行不得恢复的彻底终止,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 号》相关监管要求。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概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共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期间提名人
1王兴兴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2025.05-2028.05王兴兴
2杨知雨董事2025.05-2028.05王兴兴
3陈立董事2025.05-2028.05王兴兴
4张阳光董事2025.05-2028.05(2025.09起任职工董事)职工代表大会
5崔文瀚董事2025.05-2028.05金石成长
6梁望南董事2025.05-2028.05机器人基金
7李宗彦独立董事2025.09-2028.05王兴兴、上海宇翼
8倪晨凯独立董事2025.09-2028.05王兴兴、上海宇翼
9宋华盛独立董事2025.09-2028.05王兴兴、上海宇翼

公司董事的具体情况如下:

王兴兴,简历详见本节之“七、(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杨知雨,男,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 年10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机械结构负责人。

陈立,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 年5 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销服体系负责人。

张阳光,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 月至2017年3月,担任奇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算法工程师;2017年 4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赛诺微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算法工程师;2018年1 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算法与软件负责人。

崔文瀚,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早期项目负责人;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裁助理;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4 年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梁望南,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先后任职于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10月至今,担任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6 年 2 月至今,担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李宗彦,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南京审计大学教师;2014 年 1 月至今于浙江财经大学任职,现任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2025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倪晨凯,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8月至2016年4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2016 年5月至今于复旦大学任职,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5年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华盛,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 4 月至今于浙江大学任职,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2025 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9 月,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李宗彦、倪晨凯、张阳光,由李宗彦担任召集人。前述董事的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一、(一)1、董事会成员”。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3 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期间
1王兴兴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2025.05-2028.05
2王枫财务总监2025.07-2028.05
3傅风华董事会秘书2025.07-2028.05

王兴兴,简历详见本节之“十一、(一)1、董事会成员”。

王枫,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5月,担任淳安振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助理;2009年 6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宁波信泰机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 年 4 月至2015 年5 月,担任杭州菲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 5月至2021 年 3月,担任浙江双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3 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傅风华,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 月至2018年5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5 年 5 月,历任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5 年5月至今于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3名,为王兴兴、杨知雨和张阳光。简历请见本节之“十一、(一)1、董事会成员”。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兴兴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杭州天则董事杭州天则通过上海宇翼控制公司10.9414%股份
上海宝山区上大通用智能机器人研究院院长关联方
张阳光董事、算法与软件负责人杭州天则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杭州天则通过上海宇翼控制公司10.9414%的股份
陈立董事、销服负责人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锋逸科技工作室经营者关联方
崔文瀚董事上海联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梁望南董事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关联方
北京京国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关联方
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关联方
北京银河通用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关联方关联方
瑞合致新(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无
北京国瑞中鑫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无
北京市紫金国瑞工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无
北京大兴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无
北京亦庄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无
北京朝阳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无
北京京西瑞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无
李宗彦独立董事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倪晨凯独立董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五)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未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除劳动合同、竞业协议、保密协议等常规协议外的其他协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兴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671.496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8216%,通过股权激励平台上海宇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9.5367%,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3.3583%。

除前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公司股权激励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间接持股比例
1杨知雨董事0.49%
2陈立董事0.26%
3张阳光董事0.1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2023年以来,公司董事人员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时间变动前变动后变动原因
2024.01王兴兴、尹方鸣、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时、李彦男、王华东王兴兴、尹方鸣、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时、李彦男、耿益璇、童倜、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王华东辞去董事职务,选举耿益璇、童倜、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为董事
2024.06王兴兴、尹方鸣、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时、李彦男、耿益璇、童倜、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王兴兴、尹方鸣、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时、李彦男、童倜、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耿益璇辞去董事职务
2024.08王兴兴、尹方鸣、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时、李彦男、童倜、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时、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秦诗春尹方鸣、童倜、李彦男辞去董事职务,选举秦诗春为董事
2024.12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时、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秦诗春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秦诗春张时辞去董事职务
2025.05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张海峰、崔文瀚、赵永政、王其鑫、秦诗春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崔文瀚、王其鑫、秦诗春、梁望南、赵永政张海峰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整体变更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选举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崔文瀚、王其鑫、秦诗春、梁望南、赵永政为公司董事
2025.07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崔文瀚、王其鑫、秦诗春、梁望南、赵永政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崔文瀚、王其鑫、梁望南、赵永政秦诗春辞去董事职务
2025.09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崔文瀚、王其鑫、梁望南、赵永政王兴兴、杨知雨、陈立、张阳光、崔文瀚、梁望南、李宗彦、倪晨凯、宋华盛王其鑫、赵永政辞去董事职务,选举3位独立董事李宗彦、倪晨凯、宋华盛

2023年以来,公司监事人员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时间变动前变动后变动原因
2024.11吴江、李文杨、应婧吴江、李文杨、朱嘉应婧辞去监事职务,选举朱嘉为监事
2025.09吴江、李文杨、朱嘉无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023年以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时间变动前变动后变动原因
2025.07总经理:王兴兴财务总监:王枫总经理:王兴兴财务总监:王枫董事会秘书:傅风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以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主要系投资人股东新增及更换委派人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员改选等原因所致,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无变动。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

1、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负责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整体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薪酬组成包括工资和奖金两部分。工资包括根据人员职务、资历、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奖金则根据年度表现、绩效考核及公司经营情况发放。

公司于2025 年9月起聘任 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10万元。

2、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均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3、薪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不含股份支付)及其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薪酬总额1,078.41863.89534.60
利润总额36,845.9010,061.78-2,140.87
占比2.93%8.59%-24.97%

4、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2025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金额合计为1,078.4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薪酬金额
1王兴兴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238.58
2杨知雨董事、核心技术人员146.57
3陈立董事201.04
4张阳光董事、核心技术人员199.40
5李宗彦独立董事2.40
6倪晨凯独立董事2.40
7宋华盛独立董事2.40
8王枫财务总监68.86
9傅风华董事会秘书70.16
10王其鑫董事(已辞任)39.24
11赵永政董事(已辞任)43.52
12李文杨监事(已取消监事会)63.85

上述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除上述薪酬待遇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二、发行人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体系,激励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吸引优秀人才,建立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以促进公司长久发展,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以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制定了股权激励相关安排。上海宇翼及其上层合伙企业杭州翌心与杭州翌意,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激励平台合伙份额成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次发行前,上海宇翼持有公司股份 39,828,600 股,持股比例为10.9414%。上海宇翼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二)1、上海宇翼”。

(一)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2017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公司先后与杨知雨等 17 名员工签订了《期权协议书》(下称《第一批认购协议》),授予该等员工按照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公司股权的权利(下称“第一次股权激励”)。

2024 年 1 月,宇树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期权激励计划》(下称“第二次股权激励”、《2023 年激励计划》),决定以天津宇树(上海宇翼曾用名)为股权激励实施平台,并将第一次股权激励纳入2023 年激励计划统一实施管理。激励计划约定,激励平台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激励股权,激励员工将通过持有激励平台一定数量财产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激励股权,该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10年。

2024年3 月至2025 年7月,基于《2023 年激励计划》,公司先后向 6名员工授予激励份额,并签署了《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期权认购协议》(下称《第二批认购协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5 年 5 月,宇树有限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确认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的行权实施情况,并再次明确将第一次股权激励和第二次股权激励合并在激励平台上海宇翼上进行统一实施管理。

2025 年 6 月,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平台上海宇翼对公司增资的议案。至此,公司可用于授予股权激励的上海宇翼合伙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份比例增加至 10.9414%。

2025年9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章程》,将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修订为《员工持股计划章程》。基于上述股东会决议及《员工持股计划章程》,公司与激励员工就认购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

2026年3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章程》,将股权激励的授予与行权形式由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方式调整为一次授予行权、分期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方式。该次修订内容将对未来的激励事项产生效力。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获授激励对象中有 9 名员工先后离职,相应授予的激励份额取消;根据 2022 年 6 月、2025 年 6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份总数,14 名员工已授予激励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5,926,576 股,其中 11 名员工已行权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5,113,372 股。已授予激励员工中,12名员工来自研发部门,2名员工分别来自销售部门与生产部门。

(二)股权激励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章程》,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制定的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相关安排如下:

1、激励份额

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份额为激励平台上海宇翼及其上层合伙企业杭州翌心与杭州翌意的合伙份额。

2、解锁期约定

激励对象分四期解锁所授予的激励份额,若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达标,自授予日起满一年激励对象可解锁所授予激励份额总数的 25%,满两年可进一步解锁所授予激励份额总数的 25%,满三年可进一步解锁所授予激励份额总数的25%,满四年可进一步解锁所授予激励份额总数的 25%。若激励对象某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则该年度未解锁的份额不得累加到后续年度解锁。

3、服务期约定

合格上市前,激励对象不可自行转让、设置任何权利负担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激励平台中的全部或部分激励份额;合格上市后,若届时公司已合格上市满36 个月且激励对象每期已解锁的激励份额自该期解锁之日已满五年,激励对象可以申请处置其所持有的激励份额,即公司合格上市后 36个月与各期行权后满5 年孰晚者,为各分期解锁激励份额的服务期。

4、激励份额回购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章程的相关内容,在不同情形下,激励份额回购的处理方式如下:

(1)服务期内无过错离职

若激励对象在服务期内如因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丧失劳动能力、死亡、伤残、退休,或因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等,其所持已行权激励份额的回购价格将按以下公式计算:

回购价格=行权单价×激励份额数量×(1+届时适用的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N)。其中,N 为自激励对象解锁日至回购日的实际天数除以 365 的系

数。

(2)服务期内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擅自离职或终止服务

若激励对象在服务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于双方协商一致前擅自离职或终止服务,管理人有权指定特定购买方,对该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份额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其实际支付的对价。

(3)激励对象存在不当行为或参与其他激励计划

若激励对象出现不当行为或参与其他公司激励计划,管理人有权限定特定购买方,对该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份额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其实际支付的对价。

(三)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1、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公司股权激励涉及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按员工等待期进行分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经常性损益,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

授予日:公司与激励对象所签署相关激励协议中约定的具体授予日期。

等待期:以合格上市后36个月与各期行权后满 5年孰晚者为各分期行权激励份额的服务期,逐月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公允价值:公司的股权激励参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照相近时点机构投资者的出资价格利用 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激励份额的公允价值。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中水致远评咨字[2025]第020114 号”《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项目价值分析报告》、“中水致远咨报字[2025]第020019号”《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项目价值分析报告》。

离职员工处理:服务期内,激励对象离职时,未行权的激励份额取消,离职员工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于离职当期冲回。

2、报告期内股份支付情况及未来股份支付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形成并计入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49.80万元、97.94万元及218.22万元,占各期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上述股权激励实施合法合规,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授予激励对象形成并计入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之外,公司就上海宇翼分别于 2022 年 1 月和 2025 年 6 月以注册资本价格进行的两次增资,分别在2022 年度和 2025 年度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 1,872.26 万元、34,906.55 万元,全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致使公司 2022 年和 2025 年度的财务核算净利润分别降低至-2,210.05 万元、27,821.05 万元。该项股份支付费用不涉及公司现金流出,虽对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构成影响,但不改变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现金流情况,公司 2022 年与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07.08万元、59,075.28万元。

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兴兴所持有的上海宇翼上层合伙份额合计对应公司股权比例为 9.54%,未来将使用该等合伙份额对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届时,公司将根据授予激励份额时股票公允价值、员工授予价格及约定服务期限等计算确认相关期间股份支付费用,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股权激励的代持及还原情况

1、公司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

(1)股权代持关系的建立

2017年9 月至2021 年12月期间,公司与第一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员工签署了《第一批认购协议》,其中出于激励员工信息保密的考虑,协议约定该等激励对象行权后对应的公司股权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兴兴代为持有。2018 年 3 月至 2025 年 4 月,根据《第一批认购协议》约定,4 名第一次股权激励对象陆续行权后对应已行权的公司股权由王兴兴代为持有,至 2025年4月已行权公司股权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56%。

(2)股权代持关系的解除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5 年 5 月,宇树有限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确认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的行权实施情况,并明确将第一次股权激励和第二次股权激励合并在激励平台上海宇翼上进行统一实施管理。同月,公司与第一次激励对象分别签署《第一批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激励股权将全部调整为持有激励平台的对应财产份额,王兴兴不再为激励对象代为持有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将纳入《2023 年激励计划》及上海宇翼进行统一实施管理。

由此,已行权激励员工与王兴兴之间就已行权激励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股权代持关系解除。第一次激励对象行权后将由王兴兴代为持有激励平台的相应行权财产份额,不再直接或代为持有公司股权。

2、上海宇翼历史沿革中的财产份额代持

(1)财产份额代持关系的建立

2024年,公司依据《2023年激励计划》先后与 3名员工签署《第二批认购协议》。根据《第二批认购协议》约定,激励对象不会因取得激励份额而在登记机构被登记为激励平台的显名合伙人,已行权激励份额由持股平台合伙人王兴兴代为持有。

同时,第一次激励对象于 2025 年 5 月签署《第一批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后,第一次激励对象的行权后激励份额由激励平台合伙人王兴兴代为持有。截至2025 年9 月,王兴兴在激励平台上海宇翼中为前述 11 名已行权激励员工代为持有的合伙份额对应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为 1.40%。

(2)财产份额代持关系的解除

2025 年 9 月,前述 11 名员工与公司签署《第一批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第二批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该等补充协议生效且已行权激励份额完成工商变更显名登记/备案之日起,激励对象和实际控制人之间解除已行权激励份额的代持关系。2025 年11月,行权员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此上海宇翼持股平台中对应公司股权比例 1.40%的合伙份额代持关系已解除。

根据对前述人员的访谈及所出具书面确认函,公司历史沿革的股权代持、股权激励平台历史沿革中的财产份额代持已彻底解除,代持各方确认在代持期间及代持解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三、发行人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其结构

1、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264 人、328人、516人。

2、员工结构

2025年末,公司员工的岗位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人

岗位类别员工人数占比
管理人员5510.66%
销售人员15429.84%
研发人员18435.66%
生产人员12323.84%
总计516100.00%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规范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员工参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员工人数516328264
社会保险参缴人数509325260
社会保险参缴比例98.64%99.09%98.48%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509325260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98.64%99.09%98.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参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数与员工人数存在少量差异,主要系部分员工入职当月末,公司正在为其办理参缴关系登记或转入手续,后已于下月及时为其参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公积金应缴而未缴金额较小,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社会保障与住房公积金领域无违法违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所在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劳务外包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外包的情况,外包人员主要参与生产装配环节中部分重复性较高、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组装、测试工作,以及仓管、保洁等生产辅助工作。报告期各期,公司劳务外包费用分别为 1,161.69万元、1,922.26万元、6,802.65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订单规模保持较快增长,自主招聘短时间内无法及时满足快速增长的用工需求,为保障产品交付,公司采取了劳务外包的用工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后续,公司计划通过建设自动化产线的方式缓解生产用工需求,劳务外包规模未来有望随产线建设逐步降低。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概况

宇树科技是一家世界知名、国际领先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在全球范围率先实现高性能四足机器人的公开销售及行业落地,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近年来全球销量保持领先。公司以技术创新构建机器人产品生态,人形与四足机器人被众多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全球开发者所广泛使用,尤其在海外市场具有较高认可度,并以全球领先的市场份额、持续突破的技术创新,推动了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化进程。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在持续研发迭代、丰富人形机器人与四足机器人本体产品的同时,全栈研发了具身智能、强化学习、运动控制等机器人核心模型算法,散热管理、能源管理、电机驱动等智能系统,以及高性能电机、减速器、灵巧手、激光雷达及各类传感器等机器人核心部组件。公司坚持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及核心部组件全栈自研,大幅提高了通用机器人的集成度与全身灵巧运动能力,持续引领了通用机器人行业的技术创新。

公司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为机器人前沿算法验证、系统集成研究及具身智能探索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全球通用机器人相关科学研究、技术研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同时,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了通用机器人在巡检勘测、消防救援、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行业级应用,为能源化工、智能消防、智慧城市等行业带来了更为高效、安全、智能的新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以“高性能+高性价比”策略率先打通了通用机器人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应用的关键路径,显著降低了消费级用户的使用门槛,促进了通用机器人产品在教育教学、文化表演、智能服务等消费级市场的应用,更以出色的产品体验和场景适配性赢得了用户的广泛青睐,获得了行业领先的市场份额与品牌影响力。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涵盖机器人本体、智能算法系统及核心部组件的自研自产技术体系,形成了以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为代表的主要产品,以及关节模组、灵巧手、协作机械臂、感知传感器等机器人核心组件,并围绕上述产品开展产品推广与行业应用。

(1)人形机器人

2023 年 8 月,公司首款自研全尺寸人形机器人 H1 面市,标志着公司正式布局人形机器人领域。该款机器人具备同期全球近似规格电驱人形机器人最高动力性能。

2024 年 5 月,公司发布首款自研中型人形机器人 G1,其具有更为拟人的结构设计与自由度布局,集成度更高、可实现的动作更为多样,具备了更为丰富的人机交互功能。此后,公司通过模型算法迭代对 G1的行走奔跑步态、复杂运动能力进行了持续升级,进一步提升了其运动表现与拟人化水平,使其能够更加流畅、稳健地完成长序列舞蹈、拳击、武术等复杂动作与集群协同,产品鲁棒性显著增强,G1是2024年至2025 年全球最畅销的人形机器人。

2025年7 月,公司发布全新款自研中小型人形机器人R1,其作为公司的轻量级机器人产品,不仅能够完成跑步、拳击、倒立、翻滚等高难度复杂动作,还具备语音和图像多模态交互功能。R1的研发量产旨在为个人消费者、AI开发者、教育机构及科技爱好者提供一个高性能、高性价比、高度开放的开发平台,以进一步推动人形机器人的技术开发与生态建设,并被《时代周刊》评为2025年度最佳发明。

2025年10 月,公司发布第二款自研全尺寸通用人形机器人 H2,其具有 31自由度拟人配置,能够精准复现高动态复杂动作。同时,H2 具备接近真实人类的比例与尺寸,更适合部署各类具身智能模型,赋能多元工作场景,推动人形机器人持续探索应用边界,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

上述人形机器人产品的简要情况如下:

型号产品图片主要参数主要特点
H1身高:约180cm体重:约47kg最快移动速度:5m/s单腿自由度:5单手臂自由度:4先进的动力系统、稳定的步态、高度灵活的动作能力,在速度、力量、机动性、灵活性等方面均具备较高水平,能够在复杂地形和环境中自主行走和奔跑
G1身高:约132cm体重:约35kg单腿自由度:6单手臂自由度:5-7腰部自由度:3单手灵巧手自由度:6-20超大关节运动角度空间、具备较高的灵活性;AI加速下的机器人模仿与强化学习;结合力位混合控制,灵敏可靠,可模拟人手实现对物体的精准操作
R1身高:约123cm体重:约25kg单腿自由度:6单手臂自由度:5腰部自由度:2头部自由度:2体态轻盈,运动性能突出,头部双自由度增强环境感知,关节、传感器全开放控制接口,支持主流生态仿真平台
H2身高:约182cm体重:约70kg单腿自由度:6单手臂自由度:7腰部自由度:3头部自由度:2精准复现复杂高动态动作,可用于部署各类具身智能大模型,赋能多元工作场景
G1-D尺寸:168x50x50cm体重:约50kg整机自由度:17单臂自由度:7腰部自由度:2在平坦环境中不容易摔倒、能耗降低、高度可调节,可快速部署在车间等工作场景;支持从数据处理到模型训练、仿真测评及一键部署的工作要求,可无缝集成多种主流机器人开源模型框架
GD01体重:约420kg行走速度:约5km/h具备双足/四足形态切换能力以及复杂环境适应能力,可用作科研与民用交通工具

注:公司产品的关键性能参数在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型号参数配置间有所差异。

在公司人形机器人产品中,G1、R1、H2 系列的 EDU 款机型,以及 H1 系列、G1-D系列均配置了二次开发功能,支持用户加装模型算法、软件程序及硬件配置等,实现自定义运动、模型开发测试、自主导航、场景交互等功能;G1、R1、H2 的基础款机型及 R1 系列的 Air 款机型未配置二次开发功能,用户可根据标准指令实现行走、奔跑、舞蹈及互动等特定程序功能。

(2)四足机器人

公司自 2017 年以来先后研发量产了多款四足机器人,如 2017 年公司首款电机驱动四足机器人 Laikago、2019 年采用全新动力系统和一体化机身设计的第二款四足机器人 AlienGo、2020 年全新高性价比四足机器人 A1、2021 年第一代消费级四足机器人 Go1、2022 年新一代行业级四足机器人 B1、2023 年新一代消费级四足机器人 Go2 与新一代行业级四足机器人 B2、2024 年行业级四轮足机器人 B2-W,以及2025 年新一代行业级中型四足机器人 A2。

其中,公司消费级四足机器人主要用于科技研发、教育教学、消费娱乐、智能服务等领域,行业级四足机器人主要用于能源化工、智能制造、消防应急、公共服务、智慧城市等垂直行业的巡检、操作、救援、勘测及相关科研与应用开发。公司上述四足机器人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型号产品图片主要参数核心特点
AlienGo站立尺寸:65×31×60cm带电池重量:约21.5kg最大运动速度:约1.5m/s斜坡行走能力:约25°空载续航时间:3小时产品布局紧凑,运动能力出众,具有良好的抵抗冲击能力,在跑步、跳跃、与外物碰撞或者摔倒时,机身能够很好的抵抗冲击力负荷,支持行走、跑步及其他高性能步态开发
A1站立尺寸:50×30×40cm带电池重量:约12kg最大运动速度:约3.3m/s最大关节扭矩:约33.5N·m空载续航时间:2.5小时满足基本运动、舞蹈动作等功能,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二次开发
Go1站立尺寸:64.5×28×40cm带电池重量:约12kg最大运动速度:约3.7m/s最大关节扭矩:约35N·m满足基本运动、舞蹈动作、探物避障、智能伴随等功能,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二次开发
B1站立尺寸:112.6×46.7×63.6cm带电池重量:约50kg持续行走负载:>20kg工作温度:-5°C~45°C空载续航时间:2-3小时适应复杂地形和各种恶劣天气,具有高机动性和灵活性
Go2站立尺寸:70×31×40cm带电池重量:约15kg极限载荷:12kg攀爬落差高度:约20cm攀爬斜坡角度:40°空载续航时间:2-4小时满足基本运动、舞蹈动作、探物避障、语音交互、智能伴随等功能,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二次开发
Go2-W站立尺寸:70×43×50cm带电池重量:约18kg极限载荷:12kg攀爬落差高度:约70cm攀爬斜坡角度:35°空载续航时间:2-3小时满足消费者基本运动、探物避障、语音交互等功能,同时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二次开发
B2站立尺寸:109.8×45×64.5cm带电池重量:约60kg持续行走负载:>40kg攀爬落差高度:40cm攀爬斜坡角度:约45°工作温度:-20°C~55°C空载续航时间:>5小时20kg负载续航里程:>15km最高防护等级:IP68具有复杂崎岖地形、结构化地形下的稳定通过能力,行业级灵活性及稳定性,超强的避障能力,大负载下的持续续航能力,全天候自主移动能力
B2-W站立尺寸:109.8×55×75.8cm带电池重量:约85kg持续行走负载:>40kg最大移动速度:约15km/h攀爬落差高度:40cm攀爬斜坡角度:约45°工作温度:-20°C~55°C空载续航时间:5小时40kg 负载续航里程:25km最高防护等级:IP67具有复杂崎岖地形、结构化地形下的稳定通过能力,行业级灵活性及稳定性,超强的避障能力,大负载下优秀续航里程,全天候自主移动能力,稳定的高速移动能力
A2站立尺寸:82×44×57cm带电池重量:约37kg持续行走负载:>25kg最大运动速度:约5m/s攀爬落差高度:约1m攀爬斜坡角度:约45°工作温度:-20°C~55°C空载续航时间:5小时25kg 负载续航里程:12.5km最高防护等级:IP67能够在物流、工业巡检、应急救援等各类行业场景进行应用,适应各类复杂极端环境下的攀爬、行走,拥有较长的续航能力、并支持热插拔双电池系统
As2站立尺寸:72×37.8×45.7cm带电池重量:约18kg持续行走负载:>10kg最大运动速度:约3.7-5m/s攀爬斜坡角度:约40°工作温度:-20°C~50°C空载续航时间:2-4小时15kg 负载续航里程:13km最高防护等级:IP54具有体积较小、开放生态等特点,可应用于巡检、科研、教育等场景。有较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在河沟、雪地、丛林、乱石路等复杂地形及恶劣天气下移动

注:公司产品的关键性能参数在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型号参数配置间有所差异。

在公司四足机器人产品中,Aliengo 系列、B 系列、A系列、Go系列的EDU款及 Go2-W 款机型配置了二次开发功能,支持用户加装模型算法、软件程序及硬件配置等,实现步态优化、智能交互、地形适应、自主导航等功能;Go 系列的Air/Pro/Max 款机型未配置二次开发功能,用户可根据标准指令实现行走、奔跑、舞蹈及互动等特定程序。

(3)机器人组件

2021年,公司自研量产首款灵巧机械臂 Z1,适用于搭载在移动机器人平台来完成抓取、交互等任务。2023 年,公司自研发布了全向超广角仿生激光雷达L1 与 L2。2024 年 5 月以来,公司先后开发完成了可搭配人形机器人使用的灵巧手 Dex1-1、Dex3-1、Dex5-1。该等组件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型号产品图片主要参数核心特点
Z1(协作机械臂)自由度:6轴自重:4.5kg负载:≥3kg最大臂展:740mm具有紧凑、轻量、灵巧的特性,能与四足及其他移动机器人协同完成复杂任务;提供友好的二次开发接口和拓展接口,可换装不同的执行器
L1(激光雷达)尺寸:75×75×65mm扫描距离:30m视场角:360°×90°测量精度:±2.0cm近处盲区:0.05m采样频率:43,200点/秒有效频率:21,600点/秒周向扫描频率:11Hz竖直扫描频率:180Hz测距分辨率:8mm具有全向超广角扫描能力,盲区极小且运行稳定;提供开源SLAM方案;可快速、高精度地获取环境三维结构信息,方便移动机器人定位和自主导航;通过全向超广角非重复扫描,可得到高精度和高密度点云数据,实现图像级扫描效果
L2(激光雷达)尺寸:75×75×65mm扫描距离:30m视场角:360°×96°测量精度:±2.0cm近处盲区:0.05m采样频率:128,000点/秒有效频率:64,000点/秒周向扫描频率:5.55Hz竖直扫描频率:216Hz测距分辨率:4.5mm具有全向超广角扫描能力,盲区极小且运行稳定;提供开源SLAM方案;可快速、高精度地获取环境的三维结构信息,方便移动机器人定位和自主导航;能有效抵抗室内环境光和室外强光干扰,实现稳定测距与高精度建图;通过全向超广角非重复扫描,可得到高精度和高密度点云数据,实现图像级扫描效果
Dex1-1(灵巧手夹爪)重量:550g尺寸:143×78×67mm夹力:5~120N速度:50~375毫米/秒最大负载:20kg指尖位置分辨率:0.1mm全行程最短闭合时间:0.24秒爪尖行程较高、能够操作物体种类丰富,内置公司自研关节电机、夹持力突出,支持位置、速度、力矩、刚度、阻尼控制指令实现高精度控制,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搭配人形机器人使用
Dex3-1(三指灵巧手)重量:710g尺寸:175×88×77mm自由度:拇指3/食指2/中指2指尖重复定位精度:±2mm最大负载:约500g拥有7个自由度,单手搭配33个触觉传感器。可搭配人形机器人使用,执行各种手部复杂动作,支持灵巧手触觉算法的二次开发,搭配人形机器人使用
Dex5-1(五指灵巧手)重量:1,000g尺寸:217.3×127.5×72.1mm自由度:拇指4/食指3/中指3/无名指3/小拇指3四指侧摆:±22°指尖重复定位精度:±1mm最大负载:4.5kg拥有20个自由度,单手搭配94个触觉传感器,能够实现手指侧摆并提高抓握可靠性,支持灵巧手触觉算法的二次开发,搭配人形机器人使用
Dex2/5(五指灵巧手)重量:365g尺寸:151×70×63mm自由度:10(主动自由度2)最大负载:1.5kg最小握拳时间:0.5s采用齿轮+腱绳传动,整手具备10个自由度,重量仅365克,结构小巧耐用,能实现类人级的精细操作,支持灵巧手触觉算法的二次开发,搭配人形机器人使用

注:公司产品的关键性能参数在不同场景、不同型号参数配置中有所差异。

除上述组件产品外,公司其他机器人组件还包括关节模组、高算力套件、伴随套件、导航套件、充电桩、电池模组、无线控制终端等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器人的功能部件。

(4)其他

公司的其他产品主要为智能健身设备。公司于 2022 年与 2025 年先后开发了 PUMP 与 PUMP MAX 两款健身泵智能健身产品,其功能原理源自于公司的机器人关节力控技术,拓展了公司机器人核心技术在消费市场的延伸应用,该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型号产品图片主要参数核心特点
PUMP尺寸:104*104*60mm重量:700g阻力调节范围:2-10kg配备智能 APP,轻巧便捷、简单高效、可随时随地进行运动健身
PUMP MAX尺寸:190*220*98mm重量:4500g阻力调节范围:4-70kg实时监测用户的运动数据,轻巧便捷、简单高效,支持与手机应用连接,提供个性化的锻炼计划和进度跟踪

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及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足机器人69,762.5641.62%23,054.3759.47%11,938.0975.78%
人形机器人86,783.1951.78%10,729.7627.68%296.711.88%
机器人组件10,373.676.19%4,453.8211.49%2,692.3417.09%
其他691.670.41%529.331.37%826.515.25%
合计167,611.09100%38,767.28100%15,753.651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753.65万元、38,767.28万元和167,611.09 万元,主要由四足机器人与人形机器人构成,并呈快速增长趋势。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基于“安全库存”的动态采购模式,并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综合考虑交期、质量、成本、服务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准入与日常管理。为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基于实际订单和市场变化进行需求预测,提前规划生产任务并转化为采购订单补充库存,并会根据实际生产销售情况对库存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公司针对同一类型原材料建立多个供应渠道,以保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此外,为了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公司还会根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采购价格灵活调整采购配额。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计划模式,每月根据销售计划及产品库存情况组织召开产供销会议制定总生产计划,将生产计划拆解为具体的生产任务并下发至各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组织安排生产。

公司采取整机与核心部组件自主装配、零部件及部分工序外采加工相结合的生产组织模式,即机器人整机及核心部组件在公司内部完成生产、装配,非核心零部件及部分工序采用定制化采购和外协加工模式。其中,公司对大部分机械零部件采取定制化采购模式,对各批次定制件实行严格的来料检验,以保障外购定制件质量规格达到公司技术要求;公司对于大部分 PCBA 贴片、注塑及部分机加工等工序采取外协加工模式,由外协厂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外协加工。上述生产模式,保障了公司能够有效把控生产流程的各关键核心环节,实现技术进步与成本效益的最优化。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同时覆盖行业级、消费级应用,下游使用场景广泛、客户类型多样。结合不同的产品销售渠道、交付方式,公司采用线下与线上、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模式主要内容主要客户类型
线下直销公司销售部门按照下游应用行业及区域进行划分,直接与终端客户进行对接,通过客户拜访、展会交流、实地考察、签订合同等流程确定合作关系,公司直接向客户交付产品或解决方案境内外科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
线下经销公司在境内外建立了以代理商为渠道的经销网络,利用代理商的渠道和地域优势拓宽获客来源、加大区域覆盖纵深。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境内外代理商,代理商再通过自身销售渠道将公司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公司通过约定经销区域、销售任务等方式对代理商进行综合管理境内外代理商
线上直销公司通过电商平台直接面向线上客户进行线上销售。在该模式下,线上客户通过电商平台选购下单及支付,由公司直接向客户寄送商品主要电商平台包括天猫、京东、Shopify、亚马逊等
电商入仓公司将产品运送至电商平台的指定仓库,由电商平台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的直接客户为电商平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与京东自营、京东Joybuy采用该种模式京东自营、京东Joybuy

4、研发模式

公司长期致力于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探索,经过多年的创新积累,建立了广泛、高效的自主研发体系,并凭借强大的研发技术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快速跻身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实行全栈自主研发模式,研发内容涵盖了机器人本体,具身本体智能模型、具身大模型等具身智能模型,能源管理、计算平台、运动控制系统、感知系统等功能模块系统,以及高性能电机、减速器、灵巧手、激光雷达等核心部组件。凭借在软硬件多领域、各环节的全栈自主研发,公司大幅提高了机器人的集成度与全身灵巧运动能力,保障了主要产品的持续迭代更新、核心技术的快速产业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通过研发部门开展研发活动。研发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判行业技术发展方向、根据研发目标制定研发计划及执行研发活动等,研发项目在立项、工程测试、结项等重要环节均需要经过相应评审,保障公司日常研发管理与技术创新的有序进行。

(三)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演变情况

1、技术奠基期,2016 年-2019 年

公司的创立发展始于四足机器人核心技术的攻坚突破。2016 年成立之初,公司便聚焦于电机驱动技术路线,独立研发了四足机器人的电机驱动、整机机械结构及全身控制系统,并基于创始人早期研发的 XDog样机,全新重构开发出了公司的第一款商业化产品“Laikago”,以此标志着公司四足机器人产品正式实现商业交付。至 2019 年,创始人带领团队成功研发高扭矩电机技术,自研发布了高动态性能四足机器人 AlienGo,将四足机器人的运动性能推向国际前沿。公司在这一阶段高度重视技术积累,在硬件领域确立了整机与核心部组件的全栈自研模式,并不断创新优化四足机器人的运动控制算法,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外四足机器人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

2、市场开拓期,2020 年-2023 年

该阶段,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产品推新,逐步开拓四足机器人在多个领域的商业化应用。2020 年公司自研量产新一代四足机器人 A1 并首次将产品价格降至消费级区间,2021年Go1以1.6万元零售定价进入大众消费市场,2022年公司自研新一代行业级四足机器人B1并成功应用工业巡检领域,2023年Go2以 9,997 元零售定价首次将公司四足机器人产品售价降至 1 万元以下,2023 年公司发布了性能进一步提升的行业级四足机器人 B2。至此,公司构建起“消费级+行业级”双轨产品矩阵,即消费级侧重科研教育、文旅体育等场景,行业级聚焦环境巡检、应急救援等场景,形成了技术共享与市场分层的协同效应。凭借核心部组件全栈自研带动成本控制与供应链整合,公司实现了四足机器人的快速规模化量产。随着公司产品在消费级、行业级市场的技术领先与广泛应用,公司已占据四足机器人全球市场的主要份额。

2023 年,公司将运动控制算法、核心部件自研等核心技术拓展至人形机器人,在行业内自研开发了宇树科技首款全尺寸人形机器人产品 H1,标志着公司正式向人形机器人领域进行技术与产品布局。

3、行业扩张期,2024年至今

2024年以来,公司进入行业扩张期,以具身智能技术为核心实现多维突破。产品技术层面,公司开发出起售价降至 10 万元以内的中型人形机器人 G1,成为公司首款大规模交付市场的中型通用人形机器人;行业级 B2-W 轮足机器人通过强化学习能够自适应复杂地形,极大拓展了四足机器人的工作作业半径。商业应用层面,公司进一步构建“硬件产品+场景解决方案+生态服务”的商业体系,以“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的产品矩阵为支点,促进了通用机器人在科研教育、商业消费及行业应用等领域的开发应用。模型研发层面,继先后开源了两项自研具身大模型 UnifoLM-WMA-0 与 UnifoLM-VLA-0,并取得业界领先的测试结果与行业认同之后,2026 年初公司自研的工业级具身大模型 UnifoLM-X1-0 已在自有工厂中完成试点部署测试,可自主完成关节电机装配等任务,在全球具身大模型的部署验证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2026年5月公司发布WVLA2.0模型,该款模型是融合世界模型与视觉语言动作的具身大模型,核心优势是可长时序自主规划、支持多步物理预判、抗环境干扰和手眼操控精准。2026 年 7 月公司发布具身大模型 UnifoLM-OminiA-0.3,该款模型核心的优势为仅靠单模型就能统筹家居康养场景下的多类任务,支持全模态交互理解,全程自主运行,进一步丰富了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

随着产品销售规模的持续提升,公司正进一步由四足机器人与人形机器人产品研发制造商向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生态构建者拓展。公司打造围绕自身产品的生态体系,开源基于公司产品的数据采集、模型训练、真机部署、运动控制等全流程算法,吸引全球开发者参与算法优化与通用机器人研究开发。

(四)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源于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其他产品销售,各期合计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5,753.65 万元、38,767.28万元和 167,611.09 万元。

公司围绕通用机器人产品及其核心部组件与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制造形成了相关核心技术,包括一体化关节集成技术、高紧凑度机器人身体集成技术、高动态运动控制算法技术、机器人抗摔防护相关核心技术、机器人散热和主动冷却相关技术、核心零部件自研与高性能执行机构等。该等核心技术均已应用在公司各类相关产品中,实现了核心技术的深度产业化。报告期各期,公司核心技术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核心技术相关产品销售收入167,611.0938,767.2815,753.65
营业收入169,926.9339,277.0715,913.44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98.64%98.70%99.00%

(五)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流程图

1、四足机器人生产流程

公司四足机器人的主要生产流程图如下:

图4

2、人形机器人生产流程

公司人形机器人的主要生产流程图如下:

图5

公司核心技术应用于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中,各项核心技术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应用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1、主要核心技术的基本情况”。公司核心技术的表现情况详见本节之“二、(五)4、发行人技术实力与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

(六)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请详见本节之“三、(一)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其他衡量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代表性业务指标情况请详见本节之“二、(五)4、发行人技术实力与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

(七)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鼓励公司所属行业快速发展的产业政策、战略规划,相关内容详见本节之“二、(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以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为代表的主要产品,以及关节模组、灵巧手、协作机械臂、感知传感器等机器人核心组件,并围绕上述产品开展产品推广与行业应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营业务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4 其他智能设备制造”,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修订)》之“2 新一代信息技术”之“2.5 人工智能产业”之“2.5.2 人工智能硬件”。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管理部门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管部门名称机构主要职能
发改委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等职责
工信部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科技部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等职责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管部门名称机构主要职能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分析及发布;组织制修订国标、行标、团标和技术规范;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和重大装备、科技项目协调服务等职责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对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和智能装备产品的开发与应用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及法律法规等重大决策进行前期性研究,提出预案和建议等职责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交流研讨,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开展行业统计及信息分析;组织研究、制订、发布各类团体标准等职责
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制定行业安全标准、发布自律承诺(如《人工智能安全承诺》),推动建立高效协同的治理机制

2、行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公司所属机器人行业,近年来机器人行业主要相关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发布单位政策名称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1国务院(2026年)《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培育发展未来能源、量子科技、具身智能、脑机接口、6G等未来产业。
2中共中央(202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创新监管方式,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独角兽企业。
3工信部等七部门(2024年)《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突破人形机器人、量子计算机、超高速列车、下一代大飞机、绿色智能船舶、无人船艇等高端装备产品,以整机带动新技术产业化落地,打造全球领先的高端装备体系。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基础元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软件等短板,夯实未来产业发展根基。
4发改委等五部门(2024年)《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拓展智能机器人在清洁、娱乐休闲、养老助残护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功能,探索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人形机器人。
5工信部(2023年)《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到2025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确保核心部组件安全有效供给。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在特种、制造、民生服务等场景得到示范应用,探索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和手段。培育2-3家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型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2-3个产业发展集聚区,孕育开拓一批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业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应用场景更加丰富,相关产品深度融入实体经济,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新引擎。
6工信部等十七部门(2023年)《“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聚焦10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
7工信部(2023年)《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到2025年建立人形机器人高动态行走控制算法,可支持具有双足、双臂、腰、髋、膝、踝等不少于28个自由度的人形仿生机构。支撑人形机器人实现平地、斜坡、台阶、非平整路面、松软路面等环境的高动态行走,平地最大行走速度≥4km/h,最大奔跑速度≥9km/h。
8科技部等六部门(2022年)《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造领域优先探索工业大脑、机器人协助制造、机器视觉工业检测、设备互联管理等智能场景。农业领域优先探索农机卫星导航自动驾驶作业、农业地理信息引擎、网约农机、橡胶树割胶、智能农场、产业链数字化管理、无人机植保、农业生产物联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等智能场景。物流领域优先探索机器人分流分拣、物料搬运、智能立体仓储以及追溯终端等智能场景。

(三)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是一种具备高鲁棒性、稳定性与可靠性的智能机电一体平台,其在负载、速率及动态性能上拥有超越人类能力边界的潜在可能。凭借多自由度结构设计与灵巧的运动能力,其具备多场景工作及复杂地形通过能力,并逐步开发集感知、决策、交互于一体的人工智能,实现与人类社会环境的协同。

公司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所处产业链主要由上游的各类零部件、中游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整机平台供应商及下游的终端应用等环节组成,并可分为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两大方向。

其中,四足机器人行业目前已处于应用探索的商业化起步阶段,巡检、应急等市场应用规模正快速增长,在潜在市场空间的刺激下,全球范围内布局四足机器人的企业和机构数量正持续增加,已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上下游产业链。人形机器人目前正处于技术探索的商业化初期阶段,下游应用领域的商业落地已在加速探索与验证,部分零部件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技术开发与应用正在快速发展,相关供应链正处于持续、加速构建中。随着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的逐步建立、关键技术的持续突破,我国将有望逐步形成高效、可靠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链如下:

图6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产业链上游包括感知与交互系统、控制系统、运动执行系统与其他部分。各部分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类别简介
感知交互系统机器人感知与交互系统用于实现机器人的感知,并进一步实现学习、决策和控制等功能。该部分负责感知外界并模拟人类思维决策过程,主要职能是环境理解、智能交互与认知推理。机器人根据其功能和应用场景,配备了多种类型的传感器,包括视觉传感器、听觉传感器、嗅觉传感器、触觉传感器、惯性导航等,以实现感知和分析外部环境并进行自身状态反应,实现后续的复杂交互和操作任务
控制系统机器人控制系统是指控制机器人运动的核心算法和控制系统,由一系列算法和硬件设备组成。根据接收来自各种传感器和执行器的信息,及时调整机器人的运动状态,旨在让机器人能够实现自主、精确和高效的运动控制及平衡调节,包括对机器人的姿态、位置、速度等参数的实时调整。同时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适应能力,以便能够根据环境和任务的变化来调整其控制策略
运动执行系统机器人实现实际功能的载体和基础,主要包含执行器、灵巧手、新材料结构件等方面组成,是影响机器人硬件成本和运动性能的关键部分。基于成本、技术性能与软硬件耦合等多方面的考量,各家机器人厂商在运动执行系统方案和设计细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其他包括机器人电源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通讯系统及其他零部件组成

在整条产业链中,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对系统集成度要求较高。通过全栈自研,企业能够实现感知、决策与控制环节的技术闭环,推动技术协同与进步,这不仅有助于构筑核心技术壁垒,也有利于提升对产业链的掌控力,从而支撑产品的快速迭代和生态构建。在软件层面,具备运动控制、人工智能算法等核心自研能力的企业,将掌握机器人的关键控制系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技术演进路径。在硬件层面,增量空间较为突出的环节主要包括传感器、减速器、电机、电池、丝杠、轴承等零部件。相关企业需要加强自主设计与研发,以保障产品的一致性与交付效率,通过提升快速响应和规模化交付能力,扩大市场份额,逐步建立品牌认知与先发优势。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链中游为整机平台提供商,主要负责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等产品的本体定义、设计、制造与交付。该环节是产业链的核心,也是推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化和商业化的关键。整机平台商通过构建完善的开发生态,向下游应用输出具备高鲁棒性、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的机器人工具,对行业技术路径与发展方向具有引领作用。当前,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本体行业整体处于产业化发展初期,大规模商业化落地的具体路径上仍处于探索阶段。不同企业在零部件选型、软件系统开发、本体设计以及应用场景聚焦等方面持续迭代,各类技术方案并行推进。随着人工智能、智能控制、高精度传感器等软硬件技术快速发展,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的参与主体既包括宇树科技、波士顿动力、Figure等国内外新兴创业公司,也包括特斯拉、小鹏、小米等跨界企业。由于该领域涉及技术种类多、开发难度大,整体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均较高,且尚未形成成熟的通用应用场景,企业若不具备较强的技术积累和资本支撑,较难完成优秀产品的开发。因此,具备先发优势和持续研发能力的头部企业在当前阶段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链下游主要面向实际应用的商业化场景,其核心价值在于替代或辅助人类完成各类任务,尤其在异常辛苦或者危险的任务场景下实现替代或辅助功能。从应用场景看,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主要面向行业级应用与消费级应用两个方向。行业级应用层面,机器人有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缓解未来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目前,四足机器人已在电力巡检、消防救援、无人配送等领域实现初步应用,行业内企业正进一步探索四足及人形机器人在汽车制造、石油化工、3C 制造等工业场景的落地路径。消费级应用层面,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有望承担公共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岗位,并在儿童教育、科普活动、商业演出、文化展示等细分领域形成规模化市场需求。

2、高性能通用四足机器人行业技术水平、市场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软硬件技术日趋成熟,适用复杂环境优势显著

四足机器人是一种运动能力极强的仿生腿足式机器人,设计思路是模仿动物四肢结构和行走方式,通过高度复杂的机械结构和鲁棒的控制算法,配备多类型的传感器、驱动器、控制系统,使其具备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能够在多种复杂地形中稳定行走和执行任务。

21 世纪初,计算机控制技术的发展使得四足机器人原型样机开始出现,但早期概念阶段的四足机器人发展较慢;随着控制理论、机器学习、精密制造、精密传感器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欧美科研机构与企业(如波士顿动力)等发布了四足机器人样机;此后,宇树科技在全球范围率先实现高性能电驱四足机器人的技术方案与商业化面市。近年来,人工智能、环境感知、强化学习、高性能传感器、高算力芯片等技术的成熟,推动了高性能四足机器人向更高层次的智能化方向发展,同时国内企业纷纷进行技术探索及工艺改进,研制了更具性价比的四足机器人产品,主导了高性能四足机器人的行业发展。当前,在“技术成熟+成本下降”的背景下,四足机器人正成为科研、工业、消防救援及教育娱乐等领域的新型产品,商业化空间逐步打开。

现阶段四足机器人具备稳定且灵活的复杂地形通过能力、承载能力、自主导航能力等优点,因此其在各种复杂环境中展现出强大的适应性,是其能够商业化应用的重要基础。

(2)商业化应用加速落地,未来应用前景广阔

相比双足的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具备较高的有效载荷与极强的平衡能力,也更利于控制、设计和维护,因此其商业化落地更快。国内外企业通过技术迭代与自研自产,实现了以较低生产成本量产四足机器人,并使四足机器人已经在部分场景完成初步的商业化落地(工业巡检、消防救援等)。此外,从技术上来看,四足机器人与人形机器人具有一定程度的技术同源性,四足机器人的技术迭代和商业化进程也为人形机器人未来的应用提供了宝贵的技术和应用经验。

目前,四足机器人的应用场景可分为行业级应用和消费级应用。短期来看,电力巡检、消防救援等行业级场景的商业化落地相对较快;中长期来看,庞大消费群体支撑下的消费级商业化应用将会是未来市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之一。

在行业级应用中,目前四足机器人的主要商业化落地集中在智能巡检及应急消防场景。四足机器人可在如石油化工、煤炭、电力、钢铁等工业场景进行设备监测、状态监测等,同时在消防、救灾等应急救援场景进行巡逻搜救等工作。传统人工巡检、救援存在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效率低和安全风险高等问题,四足机器人配备激光雷达、相机和气体传感器等设备,能够在复杂环境中自主导航,精确收集数据和监控环境,提高了巡检、救援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救援精准完成。

在消费级应用中,四足机器人能够陪伴老人、儿童,提供娱乐交互,满足人们的情感需求;此外还可以作为教学辅助工具,帮助学生在互动中学习新知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对于高科技、智能化、互动性强的产品有着越来越高的接受度,将有望推动四足机器人消费级市场的爆发式增长。性能表现和成本是影响消费领域落地的重要变量,性能上,自然的人机交互能力是四足机器人走进家庭的必备技能,具身大模型的发展有望在模型端实现具身智能的嵌入,让四足机器人可以理解人类行为并自主进行决策,真正意义上实现家庭宠物的定位。成本上,目前消费级四足机器人的售价已经低于万元,后续随着产量扩大,规模化生产下成本有望持续降低,届时四足机器人将真正开始走进家庭,成为教育、娱乐、陪伴等领域的新型消费品。

(3)市场规模不断扩张,国内企业份额遥遥领先

尽管目前四足机器人技术主要还在研发阶段和特殊场景试用中,但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成本的降低以及应用场景的拓展,四足机器人价格将持续下行,市场规模总体将继续增长。

据高工机器人(GGII)预测,预计到 2030 年全球四足机器人销量有望超56 万台,全球四足机器人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80亿元;到 2030 年中国四足机器人市场销量将接近 40 万台,占全球销量约 71%,2030 年中国四足机器人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48亿元,占全球市场约60%。中国将成为四足机器人全球最大市场。

据 IDC 估算,2024 年全球四足机器人市场规模约 1.8 亿美元,产品覆盖消费级、商用级等四足机器人,销售出货量约 2万台。其中消费级四足机器人在出货量上占据主导,占市场总出货量的 72.1%,主要应用于教育培训和娱乐等场景,以较强的可及性与互动性,推动了技术普及与用户认知。商用级四足机器人虽出货量较少,但因其智能化、环境适应性和系统可靠性要求更高,单台附加值显著,已在高校科研、电力、石油等高强度场景实现初步落地。

目前全球四足机器人行业仍处于技术探索的商业化起步阶段,尚未实现大规模应用,但在潜在市场空间刺激下,全球范围内布局四足机器人市场的企业和机构数量正持续增加。目前全球四足机器人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宇树科技、波士顿动力、ANYbotics 等厂商。其中,国内厂商在技术创新、成本控制和本土市场适应性方面表现出色,通过不断研发新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展消费级和行业级市场份额,逐渐占据了全球四足机器人主要市场份额。

从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全球四足机器人市场逐渐由内资厂商主导,公司以高性能、高性价比优势获得全球用户的广泛认可,展现出了领先的国际竞争力,四足机器人连续多年市场份额位居全球第一。

3、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行业技术水平、市场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关键核心技术仍待进一步突破

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发展需要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技术的协同创新和共同突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到2025 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脑、小脑、本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确保核心部组件安全有效供给。其中,“大脑”“小脑”与“本体”实际上是对通用机器人整体功能架构的一种类比式理解,主要功能如下:

主要架构主要功能
“大脑”负责感知外界并模拟人类思维决策过程,主要职能是环境理解、智能交互与认知推理,基础是机器视觉、大语言模型等组成的多模态大模型的发展,通常指使机器人实现理解交互、自主决策、任务规划等能力的认知智能或具身大模型
“小脑”模仿生物进行复杂的运动控制,主要职能是运动控制、路径规划和步态平衡,通常指使机器人实现高稳定性、高复杂度、高动态响应运动控制能力的本体智能或具身本体智能模型
“本体”包含机器人的物理结构和执行器,根据小脑层的运动规划来进行精确的伺服闭环控制每个电机高效精准地执行,完成既定运动任务

其中,以具身大模型为代表的“大脑”技术是机器人实现理解交互、自主决策、任务规划,规模化进入工业生产、社会服务、家庭生活等应用场景的认知能力基础,以具身本体智能模型为代表的“小脑”技术则是机器人能够高稳定性、高灵活性地完成各项复杂任务的运动能力前提。

1)人形机器人“大脑”现阶段技术水平及未来发展方向

人形机器人的“大脑”是其实现智能决策与环境交互的核心中枢,其技术发展正经历着从专用、封闭的预编程系统,向通用、开放的具身大模型的根本性转变。这一演进主要建立在多模态大模型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之上。现阶段,先进的研究体系致力于构建能够深度融合并理解视觉、语言、声学乃至触觉等多源异构信息的认知架构。此类架构使机器人能够对非结构化环境进行语义层面的解构与建模,进而完成包含复杂约束与隐含前提的自然语言指令。

在系统架构层面,为兼顾高层认知的通用性与底层控制的实时性、可靠性,“大脑-小脑”分层协同的框架已成为主流技术路线之一。在此框架下,高层“大脑”承担符号化推理、任务规划与场景理解等宏观认知功能,其输出为抽象的动作意图与目标状态;底层“小脑”专精于将这些抽象意图转化为具体的关节空间轨迹、力矩控制指令,并处理动力学约束与平衡维持等底层问题。

此外,端到端的视觉-语言-行动(Vision-Language-Action, VLA)模型作为一种新兴技术路线,正受到广泛关注。该模型旨在绕过传统的显式状态估计与符号规划环节,尝试建立从高维感知输入到低层控制指令的直接映射,在处理未知任务时展现出良好的泛化能力,具备较好发展前景。

再者,随着视频生成、时空建模、多模态融合等技术的突破,“世界模型”已成为具身智能领域最具前景的又一技术路线,其核心意义在于赋予智体“内在的世界理解与模拟能力”,能够在与环境交互过程对应的高维、多模态的感知数据中提取物理规律、因果结构与环境动态,从而形成可用于推理与规划的内部表征,进而提升决策性能。因此,衍生出“世界模型”的两大核心功能。一是仿真引擎,使机器人无需完全依赖真实试错即可在内部进行未来情景预测与任务演练,提供合成数据,大幅降低数据采集成本并提升策略迭代速度。二是策略增强,构建“世界模型+动作策略”(World-Model–Action, WMA)的架构范式,使智能体在与环境的交互作业中,不仅理解“现在发生什么”,更关键是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从而支持决策模型生成更安全、更高效、更具普适性的动作策略。该项 WMA模型技术的逐步成熟有望引领具身智能技术能力的根本跃迁。

除 VLA 模型与 WMA 模型之外,双系统架构同样是当前具身智能领域的重要技术路线之一。该架构模仿人类“快慢思考”认知模式,以多模态大模型作为慢系统提供跨场景的泛化感知与规划能力,以 VLA/动作专家策略作为快系统保障动作实时性与可靠性,同时兼具决策过程可解释、可干预及各子系统独立迭代升级等优势。当前快慢系统间的高效协同虽仍存在一定技术瓶颈,但双系统架构以其明确的功能划分与突出的扩展能力,依然被视为具身智能领域极具前景的技术路径之一。

目前,全球范围内具身大模型正处于技术快速发展的探索阶段,行业内尚未形成统一、成熟的技术共识及竞争格局。VLA 模型、WMA模型和双系统等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共同探索具身智能的未来,这种局面也为行业内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与差异化竞争机遇。

2)人形机器人“小脑”现阶段技术水平及未来发展方向

人形机器人的“小脑”是其运动控制的中枢,负责将高层“大脑”抽象的运动意图转化为精确、稳定、柔顺的躯体运动,并解决高维、非线性、欠驱动动力学系统下的实时控制与动态平衡问题。当前技术水平已显著超越了早期依赖于精确解析模型与预编程动作库的传统控制技术路线,进入了一个以数据驱动与优化理论相结合为特征的混合智能控制新阶段。

在全身运动控制层面,当前研究主要集中于强化学习控制方向。强化学习是机器学习的重要分支,机器人通过与环境不断交互,根据获得的奖励或惩罚试错学习,最终找到最优策略以达成长期目标。在操作执行控制层面,技术路径正从依赖专家知识的繁琐手动编程,转向基于大规模演示数据集、扩散模型、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等相关技术的自主操作范式。通过在高度拟真的物理仿真环境中部署并行训练集群,利用深度强化学习等算法探索庞大的策略空间,机器人能够自主发现并掌握适应对象形态不确定性、环境参数变化以及任务目标多样性的操作策略。随后,通过系统辨识与域随机化的仿真到现实技术,将这些策略有效地迁

移至物理实体。

3)人形机器人本体现阶段技术水平及未来发展方向

人形机器人本体是其智能认知与运动控制能力得以实现的物理载体与执行终端,其机械结构、驱动系统、传感配置与材料选择的综合性能,从根本上设定了机器人整体能力的上限。当前,本体技术的发展态势呈现出高性能追求与产业化可行性之间相互博弈与融合的鲜明特征。

在核心驱动与传动部件层面,关节模组作为机器人的运动核心,其技术集成的复杂度日益提升。先进的关节模组采用高度集成的机电一体化设计,通常融合了高功率密度的无框力矩电机、低背隙高刚度的减速器、高分辨率的编码器以及关节力或力矩传感器,从而实现了高带宽的力位混合控制与碰撞检测能力。在终端执行器方面,灵巧手已从功能简单的二指夹爪,演进为具有多个主动自由度、集成分布式触觉传感皮肤的拟人化设计,使其能够执行对力度和姿态有精细要求的任务,如稳定持握易碎物品或操作专用工具。

在整体构型与运动模态上,目前存在着以“仿人双足”为主、“轮足混合”为辅的多重技术路线。其中,双足仿人构型在理论上拥有对人类环境既存基础设施的最佳形态适应性,其通过动态平衡控制、能量效率、机械复杂度以及制造成本方面的技术平衡与整体提升,具备较高的商业化能力。“上肢人形、下肢轮式”的混合构型,在平坦或轻度崎岖地面上具有更高移动效率、更长续航时间、更佳静态稳定性以及更低的商业化成本,使其在物流、导览、接待等特定应用场景中具备了优先落地的可行性。

展望未来,人形机器人本体技术的演进将围绕以下几个方向展开。首先,是产业链的标准化与全生命周期成本的优化控制。目前,原型机的研发制造成本较高,推动核心部件(如关节模组、传感单元、控制接口)的标准化、模块化与性能分级,是实现大规模批量生产、降低边际成本、促进健康产业生态的关键前提。其次,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工艺的深度赋能。为实现“轻量化”“高强度”“高刚度”的平衡,未来将广泛探索并应用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钛铝合金以及通过增材制造技术实现的轻质点阵结构与拓扑优化构件,以期在保证结构完整性的前提下,极致地降低运动部件的转动惯量与整体能耗。最后,是双足仿人构型方案的仿生优化,包括模拟生物肌腱的响应特性,设计失稳时的被动安全结构,集成高密度、多模态(视觉、触觉、力觉、惯性、听觉)的躯体传感网络,构建冗余可靠、实时感知的本体感知系统。

(2)商业化应用处于探索阶段,未来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人形机器人厂商在产品研发和市场布局上瞄准了多个下游应用场景。从国内外主流厂商的应用规划来看,中短期内,人形机器人将主要集中应用于科学研究、应用开发、教育教学、文化表演、智能服务等领域;中长期内,人形机器人的目标将是走进工厂车间、千家万户,为工业、家庭及社会场景提供相关服务。应用场景的落地顺序将由应用场景的结构化程度和执行任务的复杂程度共同决定。

随着人形机器人不断演进,未来人形机器人将作为新质生产力在多种场景中替代低效、重复、高危的人工作业环节。人形机器人配合机械臂、灵巧手等优先胜任搬运、质检、衔接、基础组装等工业领域的简单工序,表演、教育、健康监测等服务领域工作,随着所处阶段不断进步将逐步胜任高危作业、柔性制造、复杂家务等高阶工作。不同领域的应用情况如下:

1)行业应用领域。人形机器人的应用正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主要在一些对自动化、智能化有需求的企业中试点应用。相较工业机器人和移动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在某些特定场景下具有更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其大规模应用仍受到成本、技术和市场接受度等因素的限制。一方面,人形机器人需要具备高精度、高速度、高稳定性的运动控制能力,以满足工业制造领域各种生产任务的需求,还需要与其他设备和系统进行协同作业以提高整体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和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尤其是在传感器、执行器和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方面,导致了人形机器人的市场价格相对偏高。上述瓶颈的突破,人形机器人将有望率先在智能巡逻、危险作业、灾害救援等复杂、危险、恶劣环境下替代人类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同时,随着泛化能力和智能性的不断提高,人形机器人将在汽车制造、3C电子制造、智慧物流等多个工业化场景得到广泛使用。

2)消费服务领域。随着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传感器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便捷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人形机器人将在服务、娱乐、医疗、养老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在家庭服务与陪伴场景下,人形机器人作为陪伴型机器人能提供家政、教育、娱乐等多种服务;在医疗保健与康复场景下,人形机器人通过辅助医护人员进行日常工作,可降低其工作强度与工作负担,并提供个性化的医疗陪护与康复支持;在教育与科研场景下,人形机器人可作为教学助手进入课堂,通过生动有趣的方式传授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由于面临技术成熟度、产品性能、成本效益、用户接受度、隐私保护等一系列技术与伦理问题,人形机器人在服务领域的商业化应用正处于初期阶段。随着上述问题的优化解决及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预计未来人形机器人将在上述各个领域不断渗透,并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服务体系。

(3)场景应用逐步扩大,技术创新激活广阔市场空间

目前,全球人形机器人行业正处于技术探索的早期阶段,尚未实现人形机器人的大规模应用。2024 年起宇树科技、特斯拉、Agility Robotics 等国内外厂商均推出有望实现商业化落地的人形机器人,从各企业规划的落地场景来看,工业制造及仓储物流领域将率先实现应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成本的降低以及应用场景的拓展,预计未来几年内人形机器人在工业制造、消费服务、公共服务等多个下游领域的渗透率将逐步提升。

据高工机器人(GGII)预测,到2030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150 亿美元,销量规模将增长至 60.57 万台。其中,中国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到 2030 年将达到近 380 亿元,销量规模将增长至 27.12 万台。现阶段来看,中国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发展依托于行业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以及坚实的产业链基础、广阔的内需市场、强大的研发实力,为人形机器人在中国市场的大规模技术创新与商业化应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4、进入本行业主要壁垒

(1)专业技术与人才壁垒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不是单点技术的竞争,更是集合了软硬件算法、人工智能、场景数据、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较量。一方面,研发团队需要具备上述专业知识和技术的深厚储备,上下游行业的深刻理解,才能设计出既满足客户需求、又适合供应链能力的高性能机器人产品;另一方面,生产人员需要通过大量的工艺优化、实验测试、产品迭代,形成更为高效、高性价比的技术路径,同时保障产品的高可靠性、高一致性。因此,多学科、交叉型的行业技术特征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资金投入与成本壁垒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的商业化进程显著受制于资金与成本壁垒。在研发端,由于复杂的机电一体化设计及软硬件技术的交叉配合,新进入者往往需要大量、长期的研发投入。在制造端,单台人形机器人通常包含上千个精密零部件,高精度传感器、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外购成本较高,若对核心零部件进行自研自产则需较大规模的人力与资金投入。同时,由于行业尚未形成规模化供应链、下游商业化应用尚未实现成熟应用,导致边际成本下降曲线陡峭度低于预期。该“高研发投入、长周期、高技术”的产业特征,对资金投入及成本控制要求极高,构筑起新进入者难以跨越的竞争护城河。

(3)市场竞争与品牌壁垒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同时面向行业级和消费级的应用。对于行业级应用,电力、消防等已实现商业成熟应用的客户更倾向于具有成功落地案例的企业合作,未来在工业生产、医疗保健、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也将由头部企业主导,市场头部效应显著。对于消费级应用,大量消费者优先考虑知名品牌的机器人产品,市场教育、品牌认知培养、品牌生态建设等都是竞争的关键环节,头部企业加速构建“硬件+软件+服务”三位一体的生态建设,逐步完善的生态黏性将使新品牌机器人的获客成本激增。

5、面临机遇与风险

(1)面临的机遇

1)持续技术进步推动产品商业化落地

最近十年,越来越多的企业、高校、学术机构持续投入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研发,加快了通用机器人的技术进步和商业化应用,尽管目前人形机器人多处于原型机研发阶段及部分量产阶段,但其潜在的技术变革和对某些生产生活场景的改变值得高度关注。

同时,人工智能大模型为人形机器人提供了更为强大的感知、理解和决策能力,为人形机器人提供更全面、更智能的功能支持。同时,我国在部分机器人硬件领域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中国企业凭借显著的成本优势和技术积累,有望占据产业发展先机,并引领行业技术突破。

2)广泛应用领域带动广阔市场空间

在人口老龄化、劳动力成本上升、提高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的多重需求驱动下,能够代替或辅助人类执行各类任务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成为破解人力短缺和效能瓶颈的重要突破口,蕴含广阔的市场需求。一方面,人形机器人凭借其地形适应优势已逐渐应用于各类工业化场景,如电力系统、应急消防、建筑工地、智慧工厂等各种场景,其商业化进程正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另一方面,人形机器人正处于突破技术拐点、构建横跨消费级和行业级应用的关键时期,其未来也具备应用于多个行业的潜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服务、教育娱乐、商业服务、医疗保健、工业生产等。上述领域的应用落地意味着广阔的市场前景,有望带动广阔的消费级与行业级市场。

3)政策支持与社会投资强化发展动力

近年来,中央及全国各地先后发布机器人产业的相关政策,规范、鼓励行业快速成长,进一步提高了各行业对于机器人的接受程度。我国产业政策将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对行业带来积极影响,在供给侧,从事各类形态的智能机器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企业得到政策支持,将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在需求侧,各行各业将加大对机器人的接受程度,尝试进行机器人应用探索,将有利于商业化成熟应用。这对机器人产品的推广应用和升级迭代有关键作用。

通用机器人强大的社会影响与潜在的经济效益,带动了社会资本和产业基金的大规模投入,为机器人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带来了难能可贵的发展机遇,加速了通用机器人行业的产品化和产业化进程,有望助力其商业化快速落地。

(2)面临的挑战

1)核心技术仍存在瓶颈,亟待进一步突破创新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作为机器人领域最复杂、最高阶、最前沿的细分领域,其发展仍面临众多技术难题,包括但不限于运动控制与动态平衡、感知与环境交互、人工智能与学习能力、能源效率与续航、更强大的人机交互、执行机构精度与响应速度等。上述核心技术的发展涉及多学科交叉,从硬件到软件、从底层控制到高级认知仍需要不断的技术突破和创新,从而进一步影响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迈向通用化、智能化、规模化应用的进程。

2)研发、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制约规模化应用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居高不下的成本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其生产成本较高,生产过程中存在硬件、软件和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大量投入,由于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尚未实现规模化应用,其生产端的规模效应尚未体现;另一方面,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前期在复杂机械结构、高性能感知及交互系统、人工智能等方面研发投入较高,且相关技术研发充满不确定性,核心技术的突破难度和所需时间难以准确预估。在诸多工业场景中,包括自然人劳动力、工业机器人和自动化设备具有更高的性价比,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实现自动化的功能。因此,降低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综合成本以提高性价比对于其规模化应用至关重要。

3)现阶段应用场景局限性较高,未来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

现实世界中的应用场景繁多且复杂,存在很多边缘或非常规场景。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在应对这些特殊情况时,需要具备极高的自主性和适应性,而这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还较难实现。因而现阶段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大规模应用市场尚不成熟,应用场景较为局限且碎片化程度高,目前商业化应用主要集中在四足机器人巡检、四足/人形机器人科学研究、消费娱乐等场景。在更为广泛的行业级应用中,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尚未形成完整的商业成熟应用,在消费级应用中,高昂的价格和有限的功能使其大规模商用面临考验。

6、行业周期性特征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下游产业需求不断提升,市场空间的持续扩张,不存在明显的行业周期性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市场规模有望持续增长,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态势、进入壁垒及其他特点将基本保持稳定。

(四)行业竞争格局

1、细分行业竞争情况

依靠人工智能、大模型、云计算等技术的赋能,通用机器人将逐渐具备强大的智能、思维和类人的语言能力,行业发展正处于商业化爆发的前期阶段。市场普遍预期,随着通用机器人商业化落地逐渐实现,到 2030 年市场规模可达到数百亿美元,未来将会带动万亿级别的产业链发展。

基于上述背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厂商开始布局行业级、消费级四足/人形机器人,导致竞争日益激烈。海外企业中,波士顿动力、特斯拉、Figure 等在技术研发和商业应用上的先行探索,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国内企业中,以宇树科技为代表的专业化创业企业专注于产品自研、迭代及商业化场景布局,部分大型科技企业借助自身在 AI、智能硬件生态的优势探索生态赋能,国内整车企业利用汽车制造中积累的零部件优势和生产经验为机器人研发及工业应用场景探索提供潜在可行性。各大厂商为争夺市场份额,不断推出性能更优异、价格更低廉的产品。市场竞争压力推动机器人价格不断下降,也推动了技术的进步与成本的优化。

对于四足机器人,其竞争格局已呈现出较为清晰的分层特征,参与者大体可分为国内与海外两类。在国内市场,以宇树科技为代表的头部企业具备全栈自研能力与产品先发优势,宇树科技和云深处在商业化应用、规模化交付方面形成领先优势;除两家头部企业外,其他参与企业多为初创企业,产品多处于新品推广、市场拓展阶段。国内厂商的快速发展与持续创新,使得四足机器人已能够较快进入科研教育、商业消费及行业应用等下游领域。相较而言,海外厂商虽起步较早,但当前出货与应用规模整体不及国内企业,下游应用更多集中于科研和工业场景。以 Boston Dynamics、ANYbotics 等为代表的欧美厂商,四足机器人业务以高单价设备销售、定制化项目交付为主,市场扩张进展相对较慢,在规模化普及、商业化应用已与国内厂商存在差距。

对于人形机器人,国内厂商已呈现较为明显的规模分化。在国内市场,宇树科技作为较早实现商业化交付、规模化量产的头部厂商,产品广泛覆盖了科研教育、商业消费与行业应用等众多现实场景,宇树科技 2025 年度不含双臂轮式的类人形态纯人形机器人的出货量已超5,500台,出货量居全球第一。除宇树科技等少数企业2025年出货量突破千台级以上规模外,其余行业主要企业的出货量在千台以下区间,量产规模出现阶梯式分化,但较上年度均实现了较快增长。相较而言,海外人形机器人企业目前整体以原型机开发迭代、试点部署及小规模交付为主,量产出货规模显著低于国内企业。2025 年,海外主要厂商 Figure、AgilityRobotics 的人形机器人出货量均在 150 台左右,上述数据均未经各公司公开确认。Tesla 目前尚未公开对外发售人形机器人,其人形机器人目前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开发测试。

现阶段行业竞争的关键已从原型机开发展示转向产品交付与持续迭代,国内厂商在产业化节奏、出货规模与场景覆盖方面,已呈现更为明显的优势;其中,公司凭借“科研 行业 消费”三类场景的同步覆盖与平台化生态建设,产业化效果最为突出,保持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同时,部分国内企业更为侧重围绕工业场景推进人形机器人的验证与部署,目前该场景整体处于探索验证阶段。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目前正处于产业化发展初期,面临着核心技术有待突破、生产成本高昂、商业化落地场景有限等诸多制约因素。目前行业内涌入的企业都将面临上述问题的制约,能够率先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探索成熟的商业化应用场景并形成成熟应用、生产端实现规模效应并降低成本的企业将脱颖而出,成为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行业的领导者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特斯拉(Tesla,TSLA.O)

特斯拉成立于2003年,是全球电动汽车领域领先企业,特斯拉的机器人项目为 Tesla Bot,又名Optimus,是特斯拉在 CEO 马斯克领导下开发的一款通用双足人形机器人。2021 年8月,特斯拉展示了人形机器人概念机 Tesla Bot;2022年 2 月,特斯拉推出了人形机器人原型机;2023 年 12 月,特斯拉发布Optimus-Gen2,在稳定性、灵活度、速度、轻量化等性能取得一定提升。

(2)Figure

Figure是一家专注于开发人形机器人的科技公司,成立于 2022年,致力于打造能够自主完成复杂任务的通用型人形机器人,旨在将其多样化应用于制造、物流、仓储和零售行业。2024 年 8 月,公司推出机器人产品 Figure 02 并将其试点应用于汽车工厂生产中。

(3)波士顿动力(Boston Dynamics)

波士顿动力成立于 1992 年,是美国著名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公司。2013年波士顿动力发布人形机器人 Atlas 并不断改进其性能,现已具备翻越障碍物、空中转体、后空翻,在狭窄地形中自主导航等能力。

(4)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80.HK)

优必选成立于2012年 3月,主要从事人形机器人、其他机器人及相关解决方案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人形机器人、教育机器人、物流机器人、智能割草机、泳池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及宠物智能硬件等。2018 年以来,优必选陆续推出了多款 Walker系列人形机器人产品。

(5)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32.HK)

越疆成立于2015年 7月,是专门从事协作机器人开发、制造及商业化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人形机器人行业参与者。越疆协作机器人产品已应用于工业制造、商业零售、医疗手术、健康理疗、科研教育等领域。

(6)乐聚智能(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乐聚智能成立于2016 年3月,是一家智能机器人产品研发和生产企业。该公司已陆续推出多款人形机器人产品及衍生品,其产品主要应用于科研教育、商业服务、数据采集及工业生产等领域。

(7)杭州云深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云深处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该公司专注于四足机器人、轮足机器人等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制造与产业化,公司产品应用于电力巡检、应急消防、工业巡检、警务安防、公共基建巡检、巡逻巡查、物流运输等领域。

(8)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年2月,主要产品包括远征、精灵、灵犀等系列人形机器人,据报道在教育科研、工业制造、文化表演、交互服务、商业物流等场景有所应用。

除上述行业主要企业外,多家整车制造企业与消费电子企业亦正积极进入人形机器人行业,该等企业在资源投入、供应链管理、制造业经验等方面具备一定竞争优势。例如,整车制造企业在电机电控、能源管理、生产管控等方面具有一定通用性,消费电子企业则可复用其在精密制造、散热方案、材料应用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同时,该等行业跨界参与者具有相对丰富的资金实力与人力资源,能够在较短时间内组建起人形机器人研发团队与制造体系,进一步加剧了行业企业在产品开发、人才争夺、研发投入等方面的竞争强度,但另一方面也有力地推动了人形机器人行业由原型验证阶段向工程量产阶段的演进发展。

3、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坚持通用机器人核心技术全栈自研,持续丰富产品矩阵,引领了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的创新和规模化落地,取得了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全球市场的主要份额,尤其在海外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市场占比。报告期内,公司四足机器人销量合计超 33,000 台,奠定了公司在全球四足机器人市场的优势地位。同时,自 2023 年自研推出首款人形机器人 H1 及 2024 年推出中型人形机器人G1 以来,公司人形机器人产品销量实现了快速增长。2025年度,公司人形机器人出货量已超 5,500台(纯人形,不含轮式双臂机器人),出货量全球第一,展现出公司凭借核心自研带动商业化先发,在通用机器人领域取得了领先的市场优势地位。

自成立以来,公司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持续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尤其在体现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综合性能的运动控制能力方面连续实现众多行业技术性能突破,例如:

类别事件时间产品型号事项意义
高难动作2024年H1人形全尺寸电驱人形机器人原地后空翻全球首例
2025年G1人形电驱人形机器人原地侧空翻全球首例
运动速度2020年A1四足最大奔跑速度达3.3米/秒同期国内近似规格最快奔跑速度中小型四足机器人
2021年Go1四足最大奔跑速度达4.7米/秒刷新近似规格四足机器人奔跑速度世界纪录
2023年B2四足最大奔跑速度达6.0米/秒刷新近似规格四足机器人奔跑速度世界纪录
2024年H1人形实现3.3米/秒奔跑速度创造全尺寸人形机器人奔跑速度世界纪录
2025年H1人形实现超5米/秒奔跑速度刷新全尺寸人形机器人奔跑速度世界纪录
2025年H1人形6分34秒跑完1,500米刷新同规格人形机器人长跑速度纪录
负载能力2025年A2四足25kg配重3小时连续行走超12km同期已公开负载续航比最高同规格四足机器人
创新应用2026年G1人形H2人形央视马年春晚集群舞蹈《武BOT》连续花式翻桌跑酷、弹射空翻等多项全球纪录
2025年H1人形央视蛇年春晚集群舞蹈《秧BOT》全AI驱动的自动集群人形机器人表演
2025年G1人形成为《CMG世界机器人大赛·系列赛》机甲格斗擂台赛唯一参赛机型开启全球人形机器人格斗竞技先河
机器人运动会2025年H1人形6分34秒夺得1,500米比赛第一名公司在首届世界机器人运动会中共获得11枚奖牌,是金牌数和总奖牌数最多的企业,充分验证了公司人形机器人在竞技跑、障碍赛等高动态任务中的卓越运动性能与可靠性
2025年H1人形1分28秒夺得400米比赛第一名
2025年H1人形1分48秒夺得4×100米比赛第一名
2025年G1人形33.71秒夺得100米障碍赛第一名

注:上述性能纪录系公司根据当时公开的行业信息所整理。

公司持续拓展机器人在多个行业领域的应用,公司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为机器人前沿算法验证、系统集成研究及具身智能探索提供了关键支撑,深受学术界与科技企业的广泛认可,代表客户包括众多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及行业领先科技企业。

在行业应用方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了通用机器人在巡检勘测、消防救援、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行业级应用,为能源化工、智能消防、智慧城市等行业带来了更为高效、安全、智能的新解决方案,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石油、中石化、宝武集团、亚马逊、巴斯夫等国内外众多行业头部企业得到了验证应用。

在消费领域方面,公司以“高性能+高性价比”策略率先打通了通用机器人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应用的关键路径,显著降低了消费级用户的使用门槛,广泛覆盖通用机器人产品的消费级市场需求,促进了通用机器人产品在教育教学、文化表演、智能服务等消费级市场的应用,更以出色的产品体验和场景适配性赢得了用户的广泛青睐,由此获得了行业领先的市场份额与品牌影响力。

此外,公司产品相继登陆 2021 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2023 年美国“超级碗”、2023年第十九届亚运会、第四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2025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2026 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等多个国际展演活动,并多次受到央视新闻联播等权威媒体报道。公司产品实力获得了国内外业界及使用者的广泛认可,彰显了公司产品的技术稳定性与环境适应能力。

4、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创新自研算法与智能运动控制优势

公司依托从嵌入式底层驱动到高级运动控制算法的全栈自研能力,在机器人软件与算法领域构建了深度技术壁垒。公司核心算法紧密围绕机器人在未知、非结构化环境中的高动态运动需求,覆盖“小脑”运动控制、“大脑”理解预测等多层次能力,并通过持续的 OTA 升级机制、开放的二次开发生态,持续提升各类算法的适应性及商业化效率。

在“小脑”层面,公司引入深度强化学习技术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通过大规模并行仿真与训练,提升机器人在未知环境中的运动能力和泛化能力;通过对实机的动力学建模与前馈,提升从仿真到实机的一致性,同时确保了控制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公司运动控制算法深度整合雷达、视觉、惯性测量单元(IMU)及力传感器等多模态感知信息,实现了多模态感知与运动控制的闭环。公司在“小脑”相关具身本体智能模型技术的持续开发演进过程中,展现出了领先的技术前瞻性与工程化执行力,形成了清晰、稳定且高频的迭代节奏,体现了在运动控制领域持续领先的研发效率与系统化创新能力。

在“大脑”层面,公司通过真机采集大量数据进行训练,使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能够更好地理解自然语言指令、环境感知交互,并生成相应的动作策略,向真正的“具身智能”迈进。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开发机器人具身智能模型,旨在构建能够预测自身与环境交互状态的具身大模型,通过预测未来与物理世界的交互过程动态优化决策性能,并结合模仿学习与强化学习的优势,大幅压缩算法迭代和任务适应周期,加速从仿真到实物的迁移。在“大脑”相关具身大模型技术研发进展方面,公司目前在 WMA 模型与 VLA 模型两大技术路线上均有所布局与投入,并先后于 2025 年 9 月、2026 年 1 月开源发布了通用 WMA 模型“UnifoLM-WMA-0”与通用 VLA 模型“UnifoLM-VLA-0”,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研发成果,整体研发能力与技术成熟度已位居行业领先梯队。

在系统级支持层面,公司支持 OTA 升级机制,相比离线升级能更快速、持续地迭代算法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公司自主研发的机载系统算法具备对机载资源的监控与管理能力,能感知并计算负载、资源占用等情况从而进行有效调度。同时,公司提供了友好的可视化界面、灵活的调用接口、易用的二次开发套件,用户能够方便地修改配置参数,降低了产品使用门槛,吸引了大量开发者进行研发创作,并通过社区反馈促进算法在特定场景的落地优化。

2)全栈自研机械设计体系与硬件优势

公司凭借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的硬件积累及深度垂直整合能力,构建了覆盖机械结构、动力系统及嵌入式控制的硬件自研体系。面对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硬件设计的全面性要求,公司聚焦关节驱动(电机、减速器、驱动器)、能源管理(高功率电池、热控制)及高集成度轻量化结构等核心环节的协同优化,确保了整机性能的全面性。针对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所面临的非结构化、高动态复杂工况,公司突破传统工业设备的固定设计范式,自主研发了一套涵盖传动设计、构型优化、强度校核、电磁兼容及热管理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专用设计理论与方法体系,为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在多变环境下的可靠性、耐久性与抗冲击性研发,提供了理论基础与工程实践支撑。同时,公司通过新型材料的创新应用,以及拓扑优化等先进设计方法,显著降低了关键部件重量,并赋予整机优异的轻量化与结构刚性平衡。

在关节驱动技术层面,公司开创并坚持通用机器人的电机驱动路线,通过自研高功率密度关节电机及匹配的伺服驱动器,实现了动力输出的精准控制与高效转换。驱动器硬件选型与方案设计兼顾高负载能力与瞬时响应特性,支持毫秒级扭矩调节与过热保护,保障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在高动态动作下的稳定性。

在硬件系统设计层面,公司深度融合嵌入式软硬件与运动控制算法,通过定制化控制架构,构建了高实时性的闭环系统,不仅保障了复杂动作的精确执行,还实现了对电机热量、电池状态的智能管理。此外,公司执行严格的测试验证体系与仿真驱动设计,确保了硬件系统在极端工况下的可靠性与适应性,为产品快速迭代与规模化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3)成本控制与规模化交付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核心零部件自研的技术路径,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率先采用电机驱动技术方式。依托核心技术团队的深厚积累,公司对电机驱动、整机机械结构及全身控制系统实现自主研发,显著提升整机性能与产品可靠性,使其具有控制精度高、响应速度快、运行噪声低、维护简便等优点,并显著降低了硬件成本。

凭借灵活的组织架构及前瞻性的市场判断,公司实现了人形机器人与四足机器人在关节驱动、机械结构、电池管理、软件算法等核心模块的技术复用与协同研发。该策略不仅大幅降低了研发重复投入,有效摊薄单产品的开发成本,也显著加快了产品从原型开发到批量交付的进程。此外,多产品、多场景的技术验证与数据反馈,持续推动关键技术的迭代优化,形成技术闭环。面对 AI 时代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品快速迭代、硬件本体需求不断演进的行业特点,公司强调生产工艺与元器件选型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优先采用成熟度高、供应稳定的方案,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性能需求进行深度优化与定制开发。通过构建高度柔性的生产工艺与供应链体系,公司能够快速响应技术变化与市场需求,相比竞争对手具备更短的开发周期、更快的批量交付能力。

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通过核心部组件的自研自产,逐步建立自有产线,实现对供应链的深度掌控。垂直整合能力不仅保障了产品与技术快速迭代,也显著降低了物料采购与制造成本。规模化的生产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形成持续的成本优势。例如,公司 Go2 Air四足机器人起售价为万元以内,G1人形机器人基础版本起售价为 8.5万元,R1 Air人形机器人进一步延续高性价比定位,以 2.99 万元起售价再次降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市场价门槛,体现出公司在成本控制与规模化交付方面的行业领先能力。

4)产品快速迭代与持续创新优势

公司建立了高度扁平化的组织架构,打通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壁垒,显著提升了决策与响应效率。在这一机制支持下,产品迭代速度显著领先于行业,能够快速响应技术变化与市场需求,不断研制出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

公司坚持以自研为核心,在高性能电机、减速器、灵巧手等核心部组件方面实现突破,其性能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为整机产品的高性能与高性价比奠定坚实基础。依托快速打样与迭代升级,以及基于强化学习的先进算法,公司产品实现了持续且高效的技术积累与创新突破。例如,公司于 2024 年3月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电驱全尺寸人形机器人的空翻动作;同期,人形机器人 H1 以 3.3m/s的奔跑速度打破世界纪录;2025 年第一季度,人形机器人 G1 连续完成五次高动态动作的迭代升级;同年 8月,公司人形机器人产品在 2025年首届世界机器人运动会中取得了 4项冠军的优异成绩。该等成就不仅体现了公司强大的技术实力,也反映了公司技术体系的快速响应能力。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具备坚持自研的技术基础和创新基因,其主要为来自多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的硕士及博士人才,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与扎实的科研能力。在创始人王兴兴的带领下,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秉承“极致洞察,自我成就,协助共赢”的公司文化,以“创建世界的科技树”为使命,朝着“用科技推动世界进步”的公司愿景持续创新突破。

5)产品先发优势及丰富的产品矩阵优势

公司成立初期展现敏锐的市场前瞻能力,通过技术领先的四足机器人快速获得市场份额,并依托先发优势与成本控制能力逐步构建起开放、协同的产业链合作网络,与各类优质合作伙伴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持续提升产品丰富度与业务灵活性。基于公司在四足机器人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自研自产经验,公司于2023 年自研量产第一款人形机器人产品 H1,正式进入人形机器人领域,通过对人形机器人的快速量产能力引领人形机器人行业发展。目前,公司已形成覆盖四足机器人(Go 系列、A 系列、B 系列)和人形机器人(H 系列、G 系列、R 系列)的产品布局,并拓展至灵巧手、协作机械臂、激光雷达等关键部件,构建起以“移动+操作+交互”为核心的机器人产品矩阵,凭借全链路自研自产能力和多产品协同优势,公司不仅在性能上持续领先,更在高性价比方面确立行业标杆,持续推动机器人技术的创新研发与应用突破。

6)开放、领先的产业链合作优势

公司重视深耕科研教育市场,与全球知名高校及科技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共同探索机器人前沿技术。在 AI 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公司始终保持对最新技术趋势的敏锐感知,积极构建开放、合作的机器人生态,建立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行业先发优势,并在机器人智能化方面提供持续赋能。

公司通过构建具身智能开源社群,开源基于公司产品的数据采集、模型训练、真机部署、运动控制等全流程算法;产品在结构、接口和功能上具备高度可扩展性,支持开发者根据需求自定义硬件配置、添加外设或升级模块,由此向开发者提供全链路二次开发支持。公司开源强化学习平台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研究机构的广泛合作,互相促进理论与算法创新迭代。在开放创新的合作模式下,世界模型、运动控制等模块的迭代速度比传统封闭研发模式快数倍,形成了技术反哺与产品迭代的良性循环。

在产业化落地方面,公司不仅提供软件开发与机械改造支持,还针对不同行业需求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为智能巡检、勘探检测、应急消防等场景配置专用外设设备。目前,公司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产品与技术服务已应用于石化、电力、教育等多个领域。通过持续扩大生态建设与战略合作,公司正不断推动机器人技术在全球范围的创新与应用。

(2)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方式相对单一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行业正处于商业化爆发的起步阶段,为保持公司的技术竞争力,不断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保证及时地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公司须长期、持续的进行大规模资本及研发投入,在厂房扩建、设备购置、市场开拓、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目前,公司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一级市场股权融资及自身积累,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整体资金实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规模的扩张及业务拓展。

2)行业应用落地有待深化

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普遍预计人形机器人未来将迎来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在工业生产、医疗服务、仓储物流、家庭陪伴、科研教育等领域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作为新兴科技的产物,尽管全球机器人产业链涌入大量企业参与生产及研发,但目前市场上诞生的人形机器人多停留在应用场景验证测试阶段,日常领域均未实现大规模商业化落地。公司作为行业引领者,通过与国内外优秀高校技术合作、下游行业头部客户商业化验证等方式,不断探索人形机器人的实际应用。

相关市场的应用场景能否落地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产品定向开发相对有限

当前,人形机器人已正在向诸多下游应用场景进行拓展。为更好地适应与匹配各类具体应用场景的差异化需求,通常需要对机器人的结构设计、材料应用、功能开发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定向开发。例如,以长时间、高强度为特征的单任务使用场景更为注重产品的续航时间、散热方案、减重设计等,以灵活性、可开发为特征的多任务使用场景更为注重产品的通用设计、开发体系、功能拓展等。对于特定使用场景,公司因团队规模、资源分配及资金实力相对有限,加之通用机器人的产品定位,较难以同时深入覆盖众多特定使用场景,或针对性的进行新产品研发。由此,在部分特定使用场景或细分应用领域,公司因定向投入的开发资源相对有限,存在未能取得领先优势或充分把握细分市场机遇的风险。

4)前期研发投入相对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4,995.18 万元、7,001.70 万元、14,496.56 万元,虽保持了较快增长趋势,但相对部分行业企业的费用规模与收入占比相对稳健。一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兴兴任公司 CEO 兼CTO,自 2013年起即开始从事机器人相关技术研究,对研发方向、投入方案等具有更为直接、深入的认识理解与实践经验,研发投入更为务实、有效;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前期研发投入侧重本体结构与运动控制即本体与小脑方面,期间随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自 2024 年起开始逐步加强对机器人具身大模型即大脑方面的研发投入。此前,公司在技术路线与场景需求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在数据采集与场景实训方面的研发投入相对稳健,仅开展了相对较小规模的真实数据采集与工厂部署试点工作。2025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自研通用 WMA模型与VLA模型的陆续发布,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机器人具身大模型及相关配套数据采集与场景实训的研发投入。

(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目前,A 股市场尚无通用机器人行业上市公司,公司选取人形及四足机器人相关港股上市公司及 A 股拟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该等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优必选主要从事人形机器人、其他机器人及相关解决方案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人形机器人、教育机器人、物流机器人、智能割草机、泳池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及宠物智能硬件等
越疆主要从事协作机器人的设计、开发、制造及商业化。2025年3月,越疆正式发布人形机器人 Atom,主要产品包括六轴协作机器人、四轴协作机器人、复合机器人等
云深处主要从事四足机器人、轮足机器人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四足机器人及产品组件
乐聚智能主要从事人形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人形机器人及用于编程教育和医疗服务的其他智能产品

2、经营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报告期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扣非后净利率
优必选2025年200,099.90-71,453.00-35.71%
2024年130,536.10-109,310.10-83.74%
2023年105,569.80-120,984.90-114.60%
越疆2025年49,348.30-12,360.18-25.05%
2024年37,483.06-10,829.62-28.89%
2023年28,699.17-11,970.74-41.71%
云深处2025年33,749.061,512.324.48%
2024年10,320.10-2,423.71-23.49%
2023年5,011.26-2,855.01-56.97%
乐聚智能2025年25,818.79-7,763.83-30.07%
2024年5,550.03-6,397.43-115.27%
2023年5,398.83-4,897.27-90.71%
宇树科技2025年169,926.9359,075.2834.77%
2024年39,237.067,750.3619.75%
2023年15,913.44-1,801.91-11.32%

数据来源:Wind计算、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开披露文件。

3、市场地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场地位比较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四)3、发行人市场地位”。

4、发行人技术实力与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作为集合了软硬件算法、人工智能技术、生产工程技术及各类部组件与零部件研发等多学科、多领域的复杂系统,行业企业的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难以通过特定技术指标予以体现,其通常综合性地体现在工程化量产能力、产品布局及迭代速度、运动控制能力及开源生态体系等方面。

(1)工程化量产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工程化量产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机器人产品通用机器人累计销量
优必选人形机器人、教育机器人、物流机器人、智能割草机、泳池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及宠物智能硬件等据该公司公开披露,2025年全尺寸人形机器人销量为1,079台。
越疆协作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据该公司公开披露,2025年逐步形成人形机器人量产能力,2025年人形机器人及多足机器人等相关产品销售收入2,004.17万元。
云深处四足机器人、轮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据该公司公开披露,2023年至2025年四足及轮足机器人累计销量为4,195台,人形机器人累计销量为4台
乐聚智能人形机器人及于编程教育和医疗服务的其他智能产品据该公司公开披露,2023年至2025年全尺寸人形机器人累计销量为609台,中小型人形机器人累计销量为301台
宇树科技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2023年至2025年,公司人形机器人累计销量5,632台,四足机器人累计销量33,294台。其中,2025年度公司人形机器人出货量超5,500台(纯人形,不含轮式双臂机器人),结合第三方所发布的2025年全球范围其他行业企业人形机器人出货量数据,公司2025年人形机器人出货量为全球行业第一。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官网及公开披露文件。

由上表可见,公司在四足机器人与人形机器人两大产品均已实现了大规模量产与稳定交付,形成了较高成熟度的工程化制造体系。对于机器人行业,工程化量产不仅是生产能力的体现,更是技术成熟度与商业化可行性的核心验证指标。

(2)产品布局与迭代速度

公司自2017 年推出第一款商业化产品 Laikago以来,保持了较高频的产品上新与迭代,体现了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快速创新和研发实力。以人形机器人为例,2023 年8月公司首款自研全尺寸人形机器人 H1面市;仅仅在 9个月后,公司于 2024 年5月发布中型人形机器人G1,G1凭借精准的运动控制能力与高度拟人化的交互表现,收获市场的广泛追捧。进入 2025 年,公司再次重磅发布多款新品,包括更注重实用性与交互体验的 R1,以及在运动能力与灵活性方面实现重大突破的 H2。

在产品布局方面,公司产品矩阵较为丰富,广泛覆盖了人形机器人的全尺寸(H1、H2)与中型及中小型(G1、R1)两大领域,以及四足机器人的行业级(B1、B2 及A2)与消费级(Go1、Go2)两大方向,且发布时间较早,在各领域具有行业较为显著的产品先发优势、全品类与快速迭代优势。

(3)机器人运动控制能力

通用机器人能否完成高难度动作也被视为衡量技术成熟度的综合体现,其不仅考验各项本体结构的硬件性能与协同设计,对运动控制算法也具有较高要求,任何环节的技术短板都会使整体出现动作不稳、响应滞后或鲁棒性不足等问题。同时,具备高稳定性、高复杂度的运动能力更是通用机器人未来在更多应用场景中执行复杂任务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公司人形机器人相关高难度动作的完成情况如下:

序号高难度动作时间事件
1原地后空翻2024年3月公司全尺寸电驱人形机器人H1实现原地后空翻,属于全球首例。
2集群舞蹈2025年1月公司16台H1人形机器人参加央视蛇年春晚集群舞蹈《秧BOT》,依据舞蹈要求设计动作,通过AI训练来执行,并且能够全自动走位变队形。
3原地侧空翻2025年3月G1完成全球首例电动人形机器人原地侧空翻。
4格斗2025年5月公司人形机器人G1成为《CMG世界机器人大赛·系列赛》机甲格斗擂台赛唯一参赛机型,开启全球人形机器人格斗竞技先河。
5竞技跑、障碍赛2025年8月公司在首届世界人形机器人运动会中共获得11枚奖牌,夺得1,500米比赛第一名、400米比赛第一名、4×100米比赛第一名、100米障碍赛第一名,充分验证公司人形机器人(H1、G1)在竞技跑、障碍赛等高动态任务中的卓越运动性能与可靠性,是取得总金牌数和总奖牌数最多的公司。
6伴舞、韦伯斯特空翻2025年12月公司6台G1人形机器人,在王力宏成都演唱会上与歌手同台表演《火力全开》,多次连续稳定完成伴舞、韦伯斯特空翻等高难度动作。
7集群武术表演2026年2月公司25台人形机器人参加央视总台2026年春晚节目《武BOT》,刷新多项全球纪录,包括:(1)全球首次连续花式翻桌跑酷;(2)全球首次弹射空翻,空翻最大高度大于3米;(3)全球首次单脚连续空翻,两步蹬墙后空翻;(4)全球首次 Airflare 大回旋七周半;(5)全球首次集群快速跑位(最快任意跑位速度可达 4m/s)。

以公司在2026年春晚《武BOT》节目中展现的技术实力为例,公司通过全面升级集群规划控制系统与特技运动控制技术,实现了大规模机器人集群运动的快速编排、仿真迁移与稳定协同,通过自研高动态跑位控制系统与大规模预训练运动控制模型,确保了机器人高速移动跑位的精准实现、多复杂动作的丝滑拼接与良好泛化能力,并通过创新研发 AI 全身状态模型与弹性能源管理系统,有效解决了机器人在剧烈运动中的定位难题与瞬态大电流冲击影响,广泛、深入的多领域技术创新助力公司成功实况呈现了全球首次全自主人形机器人集群武术表演(含复杂快速跑位),刷新了多项行业纪录。

其中,人形机器人高难度动作的集群运控技术作为多机协同、工具交互、环境交互等技术难点的集中突破,与工业制造、仓储物流、家庭服务等真实场景的环境特征高度相通,具备清晰的技术迁移路径。例如,通过多机协同系统实现的集群自动控制与动作同步,可应用于工业巡检、仓储分拣及装配流水线;工具交互与外力抗扰应对能力,可迁移至工厂装配、重物搬运及家政服务等应用场景;跑酷翻桌所体现的相对定位与环境交互技术,则有助于提升机器人在狭小空间穿行、上下楼梯等场景下的作业效率与环境适应能力。

(4)产品技术开源生态

截至 2026 年 2 月末,公司所发布的开源技术覆盖了仿真建模、运动控制、具身大模型及配套软件技术栈等多项通用机器人技术链条,开发时间较早、行业认可度较高。首先,在开源时间与社区影响力方面,公司自 2018年开始全球最大的代码托管平台和开源社区 GitHub开源持续发布开源项目,现已积累发布 43项,实现了远超同行业的开源数量与关注数量,形成了活跃、庞大的开发者基础。

其次,在技术广度与体系完备度方面,公司的开源内容覆盖了从前沿具身大模型、底层运动控制到软硬件接口的完整链条,代表开源成果包括运动控制强化学习训练、仿真环境构建、遥操作与真机数据采集、机器人 SDK 及 Python 接口、ROS/ROS2 中间件集成,SLAM 与多模态感知,以及 UnifoLM-WMA-0 模型与 UnifoLM-VLA-0 模型等关键技术。

综上所述,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在工程化量产、产品迭代速度、产品矩阵布局、运动控制能力、开源生态体系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综合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六)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是一种具备环境感知、拥有灵活运动能力、具备自主学习及协作能力、能够适应不同任务能力的智能机器人,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可以执行从物理操作到智能决策的多种任务,旨在设计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多功能助手。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所处产业链主要由上游的零部件、组件及感知与运动控制系统、中游的机器人本体及下游的终端应用等环节组成,并可分为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两大方向,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二、(三)1、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包括电机、减速器及关节模组、电池模块、电路模块、结构部件等各部组件与整机产品的生产、装配及测试,属于柔性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可灵活地在各产线之间调配生产人员,不存在相对确定的设计产能。

公司按照各类型产品的产量、销量、产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台

产品类别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四足机器人产量26,0327,2403,149
销量23,0377,1363,121
产销率88.49%98.56%99.11%

四足机器人方面,报告期前两年产销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2025 年四足机器人产销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与京东自营于 2024年末开始合作,主要对其销售消费级四足机器人,交易模式为先发货后结算,并于结算后确认收入。截至2025 年末,公司位于京东自营仓库的发出商品数量较多,导致产销率出现暂时性下降。

单位:台

产品类别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人形机器人产量5,7165459
出货量5,5115379
销量5,2154125
产销率91.24%75.60%55.56%

人形机器人方面,公司产品产销量逐年上升。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的H1 和 G1 人形机器人陆续面市并开始批量生产与销售,产销率随之上升。2025年公司人形机器人产销率上升至较高水平,全年出货量和销量分别为 5,511台和5,215台,其中出货量大于销量主要系部分产品已按客户订单或合同约定完成发货,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签收、验收等收入确认程序。

(二)主要产品的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足机器人69,762.5641.62%23,054.3759.47%11,938.0975.78%
人形机器人86,783.1951.78%10,729.7627.68%296.711.88%
机器人组件10,373.676.19%4,453.8211.49%2,692.3417.09%
其他691.670.41%529.331.37%826.515.25%
合计167,611.09100%38,767.28100%15,753.651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753.65万元、38,767.28万元和167,611.09 万元,主要由四足机器人与人形机器人构成。

2、主要产品价格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四足机器人及人形机器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四足机器人销量(台)23,0377,1363,121
单价(万元/台)3.033.233.83
销售收入(万元)69,762.5623,054.3711,938.09
人形机器人销量(台)5,2154125
单价(万元/台)16.6426.0459.34
销售收入(万元)86,783.1910,729.76296.71

公司报告期内四足机器人的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虽然随着工艺技术的改进、制造成本的降低及产品结构的变化,公司四足机器人产品的平均售价逐年有所降低,产品销售收入仍得益于销量的快速提升而实现了较快的增长。

2023 年,公司首款全尺寸通用人形机器人 H1 面市后,当年完成了 5 台人形机器人的销售,销售单价相对较高。2024 年,公司首款中型通用人形机器人G1 面市后,人形机器人的产品销售进入快速增长阶段,销量增长成为了公司人形机器人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3、主要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采用线下与线上、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具体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线上销售17,970.4210.72%4,026.3410.39%2,069.5213.14%
其中:直接销售13,085.267.81%4,026.3410.39%2,069.5213.14%
电商入仓4,885.162.91%----
线下销售149,640.6889.28%34,740.9489.61%13,684.1386.86%
其中:直销85,644.2151.10%20,873.1053.84%8,077.3051.27%
经销63,996.4738.18%13,867.8435.77%5,606.8335.59%
合计167,611.09100%38,767.28100%15,753.651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销售渠道的收入占比较高,且保持在 85%以上。同时,线下渠道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三)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收入占比
2025 年1境外客户 N(欧洲)5,288.743.11%
2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87.322.88%
3境外客户 A(亚洲)4,282.662.52%
4北京朝元时代科技有限公司3,070.691.81%
5境外客户 B(亚洲)3,002.161.77%
合计20,531.5812.08%
2024 年1境外客户 A(亚洲)1,443.273.67%
2境外客户 B(亚洲)1,066.812.72%
3境外客户 Q(北美洲)884.942.25%
4境外客户 C(欧洲)780.021.99%
5境内客户 A1715.271.82%
合计4,890.3112.45%
2023 年1境外客户 D(北美洲)509.503.20%
2境外客户 A(亚洲)410.002.58%
3境外客户 C(欧洲)408.162.56%
4境外客户 B(亚洲)360.692.27%
5境内客户 A1331.182.08%
合计2,019.5312.69%

注:上述销售金额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客户销售的产品包括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及机器人组件,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 50%的情形。公司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内容包括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电气类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各类物料的主要内容如下:

分类内容
机械零部件机加件、压铸件、紧固件、塑料件等
电子元器件电容、电阻、电感、PCB、晶体管、晶振、芯片、天线等
电气类材料电线、LED、云台、电池等
基础材料金属材料(钢料、铝料、铜料等)及非金属材料
包装材料包装盒、包装袋、木箱、纸箱等
辅材导热垫、矽胶布、绝缘片、密封圈等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的采购金额及其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机械零部件40,255.5450.71%9,384.0448.45%2,815.7839.91%
电子元器件17,782.1822.40%4,626.8123.89%2,249.2831.88%
电气类材料17,642.5822.23%4,285.1222.12%1,580.1022.39%
包装类材料1,587.122.00%382.831.98%142.622.02%
辅材1,505.841.90%256.041.32%120.811.71%
基础材料604.740.76%433.272.24%147.062.08%
合计79,378.00100.00%19,368.12100%7,055.651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采购金额呈现增长趋势,与快速增长的销售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由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电气类材料构成。2023 年至 2024 年,公司对电子元器件采购占比略有下降,主要系:(1)2022年公司为应对市场波动进行适量备货,后续随着市场趋于平稳相应减少备货所致;(2)产品迭代,对电子元器件需求有所减少。

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在公司日常采购中,构成产品的原材料细分类别和规格型号差异较大。如采购占比最大的机械零部件,该类原材料根据机器人产品的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别;电子元器件则包含 PCB、电阻、电容、电感、晶体管、晶振、芯片等多种细分类型和型号的电子元器件。整体来看,因原材料细分类别和规格众多,公司大类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的变动无法反映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足,采购均参考市场价格,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公司产品的利润率水平与采购成本、市场需求的变化相适应,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其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2025年度供应商 AB4,320.34机械零部件、辅材5.44%
供应商 I3,789.07机械零部件4.77%
上海曜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725.74电子元器件、电气类材料4.69%
供应商 AC3,052.16机械零部件、辅材3.85%
供应商 D3,003.53电气类材料3.78%
合计17,890.8422.54%
2024年度供应商 B1,259.21电子元器件6.50%
上海曜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70.05电气类材料、电子元器件6.04%
供应商 I1,042.43机械零部件5.38%
宁波一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828.48机械零部件、基础材料4.28%
浙江天雕精密制造有限公司821.12机械零部件4.24%
合计5,121.2926.44%
2023年度深圳市坪山新区裕进康五金制品厂459.09机械零部件6.51%
上海曜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27.41电气类材料、电子元器件6.06%
深圳市博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8.66电子元器件3.67%
深圳市富顿林电子有限公司212.80机械零部件3.02%
宁波一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99.45机械零部件、基础材料2.83%
合计1,557.4122.07%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当期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22.07%、26.44%及 22.54%,集中度较低,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50.00%的情况。公司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电力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电量(万度)374.50145.4390.29
金额(万元)268.84171.48106.38
采购单价(元/度)0.721.181.18

报告期内,公司用电量快速上升,主要系公司订单量上升导致生产任务增加。报告期前三年,公司平均电价较为稳定。2025 年度,公司平均电价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出于经营需要于本期在冠山数智产业园新增租赁房产,该产业园区电价较低,同时本期公司于峰达产业园所租赁的房产电价亦有所下降,导致公司当期平均电价降低。

(四)外协加工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具有工艺流程长、生产环节多的特点。基于全流程工艺技术掌握,公司对技术成熟度高、市场供应充足的工序环节,采取外协加工的策略,以优化资源配置并提升成本效益。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外协加工内容如下:

序号工序外协加工主要内容
1贴片在PCB基础上进行加工的系列工艺流程,含点料、编程、检验等工序
2注塑利用注塑机等设备通过模具加工为各零部件
3表面处理经过酸洗、氧化等方式对材料表面进行处理
4线材定制对用于产品的各类线材进行定制,包含裁线、焊接、打胶、套热缩管等工艺流程
5绕线将导线缠绕于电机转子上
6机加工通过切削、磨削等设备对五金材料零部件进行加工
7其他包含组装、焊接、包胶、裁剪等零散工艺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外协加工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238.81 万元、701.18万元及 2,354.67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2.72%、4.17%及 3.50%,外协工序随公司经营规模及产品品类的扩大而有所增加。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原值占比账面价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1,312.2528.90%1,118.8585.26%
办公设备及其他3,229.1471.10%2,394.9474.17%
合计4,541.39100.00%3,513.8077.37%

1、自有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产。

2、租赁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承租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租赁房产共计19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坐落租赁期限用途面积(m2)
1宇树科技浙江泰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1幢1032024.07.11-2026.07.30生产、研发、办公320.00
2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1幢104、105、1062025.03.01-2027.02.28生产、研发、办公882.00
3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1幢2F、3F2025.05.01-2026.06.30生产、研发、办公3,428.00
4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1幢4012024.09.01-2026.08.31生产、研发、办公1,087.00
5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1幢4022025.05.15-2026.06.30生产、研发、办公547.00
6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1幢楼顶2025.01.01-2026.06.30机器测试-
7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2幢1012024.10.01-2026.10.20生产、研发、办公426.00
8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2幢201室2025.03.01-2027.03.15生产、研发、办公738.00
9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2幢301室2025.02.20-2027.03.06生产、研发、办公920.00
10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88号2幢401、5012025.04.07-2026.06.30生产、研发、办公1,710.00
11宇树科技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365号1#楼2025.02.22-2028.02.21研发、生产、办公11,019.83
12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365号2#楼2025.04.02-2028.04.01研发、生产、办公5,970.80
13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365号5#楼2025.04.02-2028.04.01研发、生产、办公979.12
14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365号6#楼2025.02.22-2028.02.21研发、生产、办公4,405.22
15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365号7#楼2025.05.01-2028.04.30研发、生产、办公4,278.06
16北京灵翌北京火炬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的科技大厦D座1702号2025.02.05-2028.02.04办公523.19
17上海高羿上海庙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纪蕰路588号38幢1层103-1室2024.11.07-2027.10.31研发、办公339.12
18深圳天羿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大厦(工业区)F栋23层04号2025.06.27-2030.06.26办公504.96
19宇树科技杭州高新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数谷大厦3号楼3楼-12楼2025.12.31-2028.12.30办公15,830.44

注:依据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具的《入驻通知书》,深圳天羿获批入驻南山区南山智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产权方尚未取得房屋权属相关证书,深圳天羿租赁该房屋的主要用途为办公,未用于生产,预计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土地使用权。

2、商标

截至2026 年1月31 日,公司拥有386 项境内注册商标和 112项中国港澳台及境外注册商标。其中,境内商标及在美国、欧盟、英国、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注册的主要商标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六: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清单”。

3、专利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拥有 262 项专利权,已公开授权的境内专利共计 169 项,境外专利共计9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20项,境内实用新型76项,境内外观设计 73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专利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七: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清单”。

4、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拥有 8 项软件著作权,并取得国家版权局颁

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为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序号著作权名称权利人登记时间登记号他项权利
1宇树四足机器人操作管控系统 V1.0宇树科技2019/1/172019SR0058329无
2足式机器人电机关节矢量控制系统 V1.0宇树科技2021/2/42021SR0199423无
3Unitree Pump 智能设备操作系统[简称:Unitree Pump]V1.0.0宇树科技2022/2/232022SR0264660无
4Unitree Go 智能设备操作系统[简称:Unitree Go]V1.0.0宇树科技2023/4/252023SR0501376无
5宇树科技智能四足巡检机器人后台监控系统 V1.0宇树科技2024/8/72024SR1141550无
6宇树科技智能四足机器人导航系统宇树科技2025/2/172025SR0271741无
7宇树健身泵 APP宇树科技2025/5/292025SR0900112无
8机器人智能控制软件宇树科技2025/6/32025SR0913301无

5、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6 年1月31 日,公司拥有13 项作品著作权,均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作品类别登记日期登记号他项权利
1牛牛扭起来宇树科技以类似摄影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2021/5/6国作登字-2021-I-00097921无
2宇树牛起来机器牛形象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1/5/6国作登字-2021-I-00097922无
3宇树纸老虎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2/4/14国作登字-2022-F-10078610无
4Unitree Pump logo图形设计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2/5/10国作登字-2022-F-10095290无
5Unitree PUMP 健身泵 使用说明书宇树科技其他作品2022/6/28国作登字-2022-L-10127683无
6Unitree PUMP 健身泵 包装图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2/7/13国作登字-2022-F-10138631无
7Unitree PUMP 健身泵 包装图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2/7/13国作登字-2022-F-10138632无
8金纹兽面四足机器人(翠色)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2/11/11国作登字-2022-F-10236690无
9金纹兽面四足机器人(正红)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2/11/11国作登字-2022-F-10236691无
10Unilidar 点云软件Logo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3/4/18国作登字-2023-F-00067258无
11通用人形机器人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3/10/17国作登字-2023-F-00232084无
12卡通扭秧歌机器人系列造型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5/3/13国作登字-2025-F-00087611无
13宇树机器人外观涂装设计宇树科技美术作品2025/7/15国作登字-2025-F-00217132无

6、域名

截至2026 年1月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已备案的域名 6项,具体如下:

序号域名权利人到期日备案
1unitree.cc宇树科技2030/9/3浙 ICP 备 17044557 号-1
2unitreerobots.com宇树科技2026/8/5浙 ICP 备 17044557 号-1
3unitreerobotics.com宇树科技2026/7/27浙 ICP 备 17044557 号-1
4unitreerobot.com宇树科技2026/7/27浙 ICP 备 17044557 号-1
5Unitree.com宇树科技2028/4/16浙 ICP 备 17044557 号-2
6unifolm.com宇树科技2027/2/8浙 ICP 备 17044557 号-7

(三)业务许可或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具备开展经营业务所需的资质许可,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八: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业务许可或资质清单”。

六、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情况。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情况

1、主要核心技术的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创业积累与创新探索,公司自研形成的多项核心技术均已实现商业化,广泛应用在公司多款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产品中,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所处阶段
1一体化关节集成技术公司的一体化关节集成技术通过“电机-减速器-驱动-传感-散热-结构”全栈自主研发,将所有核心零部件在同一壳体内协同拓扑优化:公司自研高功率密度永磁同步电机以及针对腿足机器人冲击工况的齿形优化的行星减速器,使得关节模组性能极大提升;该技术采用全内走线+双路磁编码、IP67等级的密封,使得公司核心零部件可在-20°C-55°C环境长期工作;该技术采用快拆锥面抱合结构,实现快速换装。上述指标共同表征了该关节“极致轻量、高功率/扭矩密度、高可靠、易维护”的行业领先水平。大批量生产阶段
2高紧凑度机器人身体集成技术在“有限体积内同时容纳动力、感知、计算、散热与供能”这道行业难题上的系统性突破,公司自研所有核心模组的软硬件,极致压缩每一个组件的空间和布局。机器人外壳采用“外壳即骨架”方案,大面积采用复合材料,让有限空间、有限体积的身体机架满足机器人对身体的刚强度要求;大面积采用卡口方案,保证拆装的便利性,同时也能减少部组件连接空间;自研机器人电源管理模块和核心算力组件,剪裁和机器人功能无关的接口和模块,保留核心功能模块,提升PCBA空间利用率。大批量生产阶段
3机器人激光雷达全自研核心技术通过“单发射-双轴可编程扫描、同轴遮光光学、无线旋转支撑与三级防撞”四大自研底层技术,公司把3D激光雷达做到更小、更便宜、更可靠,且可按任务动态调配点云密度,与足式机器人在尺寸、功耗、环境耐受和实时性上的苛刻需求无缝匹配。大批量生产阶段
4机器人抗摔防护相关核心技术通过将条状孔柔性壳体、滑槽-弹簧双向缓冲、电机座滑移调心、分级橡胶/PU/气囊吸能等多材料-多自由度机制深度嵌入机身、关节及外表面,实现“结构让位+弹性吸能+滑-转消峰”三层协同,在同等体积和重量下,将冲击峰值削减30%-50%、关节与电子模块失效率降低≥30%,让足式机器人在跌落、侧踢、滚翻等高频碰撞工况下依旧保持轻量化、高可靠和分钟级快速维护能力。大批量生产阶段
5机器人自动跟随技术采用“双天线相位-时差定位+可穿戴目标模组+前/侧伴随运动+广角盲区补偿”全链路方案,用极简硬件在高性能、低功耗前提下实现从“被动跟随”到“主动伴随”的跨越,使四足机器人真正成为能与人协同移动、即时作业的高效移动平台。大批量生产阶段
6机器人散热和主动冷却相关技术通过“导热固定座一风多冷、转接件内风道、壳体双槽双扇、海绵相变微水冷”等专利方案,公司把散热功能原生嵌入关节与机身结构,实现高功率密度电机、驱动板在极限紧凑空间内长时稳定工作,为足式机器人持续输出大扭矩、大算力提供了可靠热管理底座。大批量生产阶段
7环境感知与地图构建通过“逐点运动畸变校正+自体/噪声双重点云滤除+高斯-Kalman 2.5 D 循环栅格”三级管线,这项专利在嵌入式算力下实时输出随身移动的稠密高度地图,使足式机器人能在高速奔跑、崎岖地形中精准规划落足点并在线调整姿态,实现真正的全地形自主移动能力。大批量生产阶段
8高动态运动控制算法技术自有产线提供的支持能力和基于强化学习的创新算法,加速了公司的运动控制算法开发和迭代速度,使得公司足式机器人产品的部分机动能力领先于行业。通过公司的高动态运动控制算法技术,公司足式机器人能够流畅完成集群舞蹈、长序列舞蹈、拳击竞技等复杂动作,并展现出卓越的抗冲击、抗摔打能力,产品鲁棒性较好。大批量生产阶段
9多产品技术复用公司目前在售产品超过10种,覆盖双足、四足、轮足、机械臂等多种形态下不同尺寸的机器人,产品数量超越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同机器人产品能够在关节驱动、机械结构、电池、软件、算法等多个技术领域实现技术共享与复用,分摊技术研发成本。同时,多种产品不同工况的使用,也能够反哺于各项技术的自我迭代。这使得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丰富产品矩阵,同时摊薄研发和制造成本,保持产品线的高度扩展性。大批量生产阶段
10核心零部件自研与高性能执行机构公司实现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关节模组的自研自产,确保关键零部件完全可控。关节模组是人形机器人最核心的零部件,决定了机器人的性能极限。公司电机在峰值扭矩、功率密度上均超过同时期行业平均水平。电机自研能力让公司可以在较大的窗口内进行机器人正向设计,为整机运动性能提供可靠基础,同时降低了对外部供应链的依赖。大批量生产阶段
11抗过载冲击的减速器设计解决腿足机器人在移动和与环境交互过程中腿足末端与物理环境的碰撞问题。传统高刚性传动方案无法适应频繁的碰撞接触场景,为解决该问题,需要在设计中实现刚柔并济。一方面,需要在结构侧和材料方面,实现传动系统的柔性,在冲击瞬间,低刚度传动系统变形缓冲吸收碰撞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缓冲结构有足够的强度,满足疲劳寿命要求,通过在有限空间内采用浮动均载齿轮,高强度齿轮和弹性缓冲隔震环组合协同,实现缓冲吸能和抗冲击损伤的目的。试生产阶段
12通用人形机器人具身大模型该技术的研发核心在于探索最前沿的多模态大模型与人形机器人技术的深度融合路径,推动人形机器人能力从“单任务、单场景”向“多任务、多场景”的通用智能跃迁,加速实现以人形机器人为载体的通用人工智能(AGI)。技术创新性主要体现在:面向复杂物理环境,与之交互的过程中显著提升机器人对多模态信息理解的准确性、任务规划的可靠性、决策执行的泛化性、持续学习的高效性,以及数据采集平台的先进性。通过构建“数据-训练-评估-再数据”的正向闭环,形成持续加速的智能飞轮效应,推动通用具身模型的快速升级与迭代。相关研发成果有望助力加速人形机器人在制造、工程、医疗、家庭等多领域的产业落地应用。基础研究

围绕上述核心技术,公司通过申请相关专利等方式予以保护,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专利情况详见本节之“五、(二)3、专利”相关内容。

其中,公司核心技术“通用人形机器人具身大模型”聚焦于在具身智能领域通常被类比为机器人“大脑”的具身大模型技术,是公司在通用机器人人工智能方向上的关键技术体系与能力集成。目前,公司该项核心技术主要由“世界模型-动作(WMA)大模型”及“视觉-语言-动作(VLA)大模型”两大技术方向所组成,相关情况如下:

(1)“世界模型-动作”(WMA)大模型

在“世界模型–动作”(World-Model–Action,WMA)大模型技术方面,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开源发布了通用 WMA 模型“UnifoLM-WMA-0”。该模型作为公司面向多类机器人本体所研发的第一代 WMA大模型,是专为通用机器人学习与跨本体泛化能力构建而设计的具身大模型。

该模型技术的核心在于构建一个能够显式建模机器人与环境交互物理规律的世界模型,为机器人决策与控制提供统一的认知与预测基础。该模型在世界建模、动作生成与跨本体泛化能力方面实现了系统性突破,代表了当前具身智能领域在“世界模型-动作”范式上的最前沿探索,为通用机器人智能提供了可复用、可演进的基础性技术底座,为全球具身大模型研发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真机实验中,UnifoLM-WMA-0模型已验证其在多类机器人本体、多类任务的作业能力。此外,该模型作为可交互的世界模型仿真器,可支持 10 -20轮的多步交互推演,以视频生成的方式在已学习的世界模型中完成多类本体、多任务的连续作业。

(2)“视觉-语言-动作”(VLA)大模型

在“视觉-语言-动作”(Vision-Language-Action, VLA)大模型技术方面,公司于 2026 年1月开源发布通用VLA模型“UnifoLM-VLA-0”。该模型是公司UnifoLM 系列下面向机器人操作研发的 VLA 模型,旨在打破传统VLM 模型应用在具身物理世界操作中的技术局限。该模型核心在于通过构造机器人操作数据对模型进行持续预训练,使其从通用的“图文理解”进化为具备物理常识与操作能力的具身智能“大脑”,着重优化多类任务的作业泛化性。

在真机实验中,UnifoLM-VLA-0 展现了较强的泛化能力,仅使用单一策略(One Policy)即可在真实物理环境中完成 12个不同的操作任务,体现了该模型作为通用机器人多模态基础模型的潜在能力。

鉴于全球范围内具身大模型技术正处于快速演进的研发测试阶段,行业内尚未形成统一且成熟的技术范式,公司在现阶段采取 WMA 架构与 VLA 架构并行推进与持续对标相结合的技术策略,并以开源方式持续对外发布阶段性成果,相关工作在行业权威开源社区中获得了从业者的广泛使用与积极评价。

2、核心技术对应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收入全部来自于上述核心技术。

3、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

公司及研发团队坚持自主创新,突破了多项技术瓶颈,对于核心技术积极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核心技术均已申请了专利保护,详见本节之“七、(一)1、主要核心技术的基本情况”。

公司取得的专利对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是公司技术成果等软实力的体现。公司持有的专利不存在瑕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存在专利方面诉讼,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项目研发及进展情况

1、正在从事的重大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目标进展情况
1面向消费场景的小型四足机器人项目本项目旨在打造用于消费与教育场景的智能四足机器人平台,具备卓越的地形适应性及交互能力,并通过构建完整生态链推动市场普及与产业链协同发展。技术优化迭代
2第三代小型四足机器人项目本项目旨在开发新一代四足机器人平台,突破动态平衡与多模态感知技术,通过模块化平台设计与开源策略适配多元场景,满足行业多元化需求。测试验证
3高负载长续航大型四足机器人项目本项目开发行业级全地形四足机器人平台,聚焦高负载、长续航与自主任务能力,基于高集成度、高稳定性、模块化系统架构设计,支持巡检、物流及救援等多场景复杂作业。技术优化迭代
4第二代中型四足机器人项目本项目旨在研制高性能、高可靠性的中型四足机器人,强调高负载与高环境适应性,面向行业生态端等场景。技术优化迭代
5第一代全尺寸大型双足机器人项目本项目开发全尺寸大型双足机器人,实现仿人运动与多任务执行能力,支持多自由度协调运动,支持智能制造、公共服务、科研实验等场景,打造通用机器人平台。技术优化迭代
6仿生大型双足机器人项目本项目打造全球领先的高性能、高性价比、强适应性的仿生大型双足机器人平台,旨在成为工业、家庭、服务等应用场景核心生产力载体。技术优化迭代
7仿生小型双足机器人项目本项目开发仿生小型双足机器人平台,研制高机动性、可定制化的人形机器人,具备稳定运动与作业能力,通过技术普惠化与场景实体化推动人形机器人从实验室走向大规模商用。技术优化迭代
8机械臂项目本项目研发高性价比、轻量化、模块化的协作机械臂,实现核心部件国产化,具备高精度与多模式控制,构建开源生态,推动在工业自动化、科研教育、医疗辅助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技术优化迭代
9多模态通用具身智能大模型项目本项目研发通用机器人具身智能大模型,实现自主决策与强大的环境泛化能力,构建核心AI竞争力,支持超高精度的控制,引领下一代智能机器人技术发展。基础研究
10基于移动底盘的升降机器人项目本项目开发多功能移动升降机器人平台,具备高精度与快速部署特性,支持应用于工业、医疗、零售等场景,推动行业自动化升级。技术优化迭代
11高性能一体化关节模组核心技术研发本项目自主研发高性能机器人关节模组,满足高精度、高负载与高力矩密度需求,实现核心部件自主化,构筑关键技术与成本优势。技术优化迭代
12通用具身操作模型项目本项目开发面向机器人作业的通用多模态操作与导航基础模型,包括机器人感知规划基础大模型、动作执行基础大模型、上下层关联基础大模型,实现自然语言指令解析、场景理解与动作生成一体化。研究测试
13集成化技术与工具平台项目本项目旨在打造统一的高实时性集成化技术与工具平台,融合信息控制、运控系统及设计测试工具,强化机器人全身协调运动与精准作业能力。测试验证
14融合定位导航系统研发项目本项目旨在开发面向复杂场景的通用机器人自主导航平台,实现室内外多场景高可靠定位与路径规划,构建平台化、标准化导航算法体系,支持跨机器人平台部署,具备多模态环境感知与实时避障能力。测试验证
15机器人本体技术与平台化项目本项目旨在研发高性能、模块化的机器人核心硬件平台,包括关节模组、轻量化结构、热管理系统、通用驱动器等,推动关键部件国产化与机器人平台标准化。测试验证

2、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2023 年
研发费用14,496.567,001.704,995.18
营业收入169,926.9339,277.0715,913.4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53%17.83%31.3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不断巩固及强化技术优势。

3、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在持续开展自主研发的同时,重视与科研学术单位的技术交流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某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通用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联合开展科研创新,合作期限为 5年。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合作内容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育和创新人才培养、联合科研攻关、应用示范,知识产权依据公平互利原则协商确定,前景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将根据具体项目经费分担和任务分配情况协商确定,各方保留各自为研究院提供的任何背景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各方应遵守保密义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各方未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形成共有知识产权。

(三)保持技术持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安排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全链自研的研发理念,以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的市场需求为导向,引领产品创新与规模化落地。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在机器人本体以及智能系统、核心部组件的迭代研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形成了行业领先的技术储备,截至目前已形成 12项核心技术。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保证技术创新成果的持续输出,并对创新激励机制与未来技术储备做出了合理安排,具体如下:

1、健全的技术研发体系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与研发体系,研发部门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结合市场需求与行业技术发展动态,组织开展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工艺提升改进、产品迭代等研发工作。在研发过程中,研发部门根据公司的研发管理制度,对研发工作实施全流程管理,保证技术创新的高效性与可靠性,为公司创新成果的持续输出奠定良好基础。

2、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设立有知识产权管理岗位,专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相关的申请与管理以及行业前沿技术的跟踪检索工作,保证公司知识产权的高效运作,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资产。同时,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断强化员工保密意识,与研发人员均签订《保密协议》,严肃处理泄密事件,杜绝技术泄露的发生,保障公司的核心技术安全。

3、有效的人才队伍建设与激励

公司注重员工的成长与发展,并不断引入外部优秀人才,建立了一套完善、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打造一支具有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与国际视野的人才队伍。公司采用以创新为主导的激励模式,鼓励员工研究探索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以保证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持续的创新成果输出。

4、着眼于未来的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的开拓者之一,致力于以技术创新构建机器人产品生态,推动全球机器人行业的技术迭代与产业化进程。公司围绕上述愿景进行技术储备与研发布局,旨在进一步优化产品性能、扩大产品种类、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在研项目及公司的技术储备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二)1、正在从事的重大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情况

1、研发团队概况

公司根据所属部门性质、岗位职责、参与研发项目情况等,将研发部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不低于 50%的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团队人员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研发人员18435.66%12437.80%10439.39%
员工总数516100%328100%264100%

公司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研发人员逐年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 184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超过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学历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学历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博士52.72%32.42%21.92%
硕士7339.67%4435.48%3432.69%
本科9853.26%7157.26%6360.58%
大专84.35%64.84%54.81%
总计184100.00%124100%104100%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3 名,相关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一)4、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研发活动的贡献、取得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如下:

王兴兴作为公司首席技术官,其对研发活动的主要贡献包括:(1)制定公司技术发展战略与方向,并领导落地实施;(2)主持研发部门研发工作;(3)实施推进重点研发项目及研发过程监督等。王兴兴拥有 15年以上机器人研发经验,其相关重要成果和获奖情况包括:(1)硕士期间开创性地研制出全球首款采用低成本外转子无刷电机驱动的 XDog四足机器人方案,为公司产品开发奠定核心技术基础;(2)入选《时代》周刊 2025 年度人工智能(AI)领域最具影响力的 100人名单,并于2026 年7月与公司载人机甲产品 GD01共同登上《时代》周刊杂志封面;获得第六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25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2026 年5月荣获全国创新争先奖等荣誉称号,主导公司 130余项专利。

杨知雨作为公司机械结构负责人,其对研发活动的主要贡献包括:主持机器人等相关零部件、整机的设计、研发等工作内容。杨知雨拥有近 10年机器人机械系统研发经验,其相关重要成果和获奖情况包括:(1)完成公司多代标志性机器人产品的机械结构设计、核心部组件攻关、整机设计等工作,实现从 0到1的技术突破;(2)作为硬件负责人开发的多款机器人多次成功应用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杭州亚运会、美国“超级碗”等多项重大国际国内场合,主导公司 余项专利。

张阳光作为公司算法与软件负责人,其对研发活动的主要贡献包括:主持机器人等相关产品的算法及软件研发工作,包括机器人控制算法研发与优化、系统集成与部署、软件系统开发与实现等工作内容。张阳光拥有近 10年足式及人形机器人运动控制算法研发经验,其相关重要成果和获奖情况包括:(1)完成、参与和管理公司全系列核心产品的运动控制算法研发与迭代升级,主导了“复杂崎岖地形稳定行走”“高速奔跑”“复杂舞蹈动作”“空翻”以及人形机器人“全身任意稳定动作”等关键技术攻坚及性能突破;(2)作为算法与软件负责人多次完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美国“超级碗”等重要活动,相关控制算法成功应用于多项重大国际国内场合,主导公司 10余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3、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有效激励措施,核心技术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同时,公司建立完善的研发流程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与相关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防范技术泄密和人才流失风险。

4、主要变动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3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动的情形。

(五)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获得的重要奖项

公司积极推进核心技术研发与产品迭代,获得国内外多个重要奖项和技术平台资质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授予部门或单位授予时间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
22020年中国设计智造大奖佳作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组委会2020年
3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机器人奖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2020年
4中国国际小电机展-机器人产业创新奖中国国际小电机展组委会2020年
5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2020年
6香港国际机器人协会副会长单位香港国际机器人协会2021年
7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2021年
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
9世界机器人大会-优秀合作伙伴中国电子学会2022年
10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人工智能分会理事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2022年
11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
1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
13B1四足机器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
142023年中国设计智造大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组委会2023年
15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
16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2023年
17全国人形机器人生态联合体发起单位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2024年
18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卓越人工智能引领者奖世界人工智能大会2024年
192024年浙江机器人年度产品奖浙江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会2024年
20机器人产业先锋奖中国电子信息年会2024年
212025中国人形机器人生态链卓越企业中国机器人网2025年
222025年度全球100大最具影响力企业美国《时代周刊》2025年
23R1人形机器人—2025年度最佳发明美国《时代周刊》2025年
242025年全球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25年
25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杰出贡献奖世界互联网大会2025年
2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

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一)发行人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 号)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取得的环保相关资质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108MA27YJ5H56001X
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108MA27YJ5H56003W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装配式生产,生产工艺流程详见本节之“一、(五)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流程图”。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固废,其中废气主要为装配车间焊接、涂覆、胶粘等工序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等,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等,相关环保治理措施有效。根据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情况。

(二)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不属于高危险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也未受到过任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

九、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涉及美国、欧洲、日本等地客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设立的中国香港子公司 UNITREE LIMITED 尚未开展经营。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财务会计报表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1,925.7956,594.2822,229.31
交易性金融资产28,223.1048,776.362.75
应收账款5,873.362,056.601,038.83
应收款项融资43.24--
预付款项3,015.50830.78358.35
其他应收款768.05221.90217.81
存货36,775.3414,133.417,895.77
合同资产87.3041.0437.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089.931,076.27-
其他流动资产4,165.033,359.25850.18
流动资产合计221,966.64127,089.8732,630.2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88,279.0121,457.302,065.63
长期股权投资483.58--
固定资产3,513.801,143.21688.00
在建工程103.74177.86-
使用权资产3,069.88750.201,286.68
无形资产181.46133.2192.29
长期待摊费用388.8019.6021.63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9.751,776.672,290.97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7.17239.0251.72
非流动资产合计98,887.2025,697.076,496.93
资产总计320,853.83152,786.9439,127.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1,000.83
应付账款24,479.568,998.181,658.40
合同负债13,695.989,254.662,906.97
应付职工薪酬6,522.443,415.171,798.90
应交税费4,412.38483.26129.01
其他应付款3,032.48249.41210.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10.80495.72585.27
其他流动负债1,819.75882.99181.21
流动负债合计55,573.4023,782.408,471.1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413.92130.52544.04
预计负债2,212.00510.12207.46
递延收益1,188.66309.00-
非流动负债合计4,814.58949.64751.50
负债合计60,387.9924,732.049,222.66
所有者权益:
股本36,401.79258.46192.49
资本公积205,315.95121,604.2033,067.23
盈余公积2,101.84129.239.13
未分配利润16,646.276,063.02-3,364.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0,465.85128,054.9029,904.4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60,465.85128,054.9029,904.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20,853.83152,786.9439,127.15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169,926.9339,277.0715,913.44
减:营业成本67,226.1016,804.418,791.85
税金及附加663.48154.9736.96
销售费用14,120.325,915.853,771.83
管理费用39,959.612,500.521,332.80
研发费用14,496.567,001.704,995.18
财务费用98.61-1,718.64-732.47
其中:利息费用108.1144.8877.15
利息收入2,453.061,408.45560.88
加:其他收益2,847.111,582.55899.66
投资收益2,301.09927.46154.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1.2995.42-5.66
信用减值损失-256.52-115.59-61.82
资产减值损失-1,598.06-1,037.85-840.56
资产处置收益24.21--
二、营业利润36,771.3510,070.25-2,136.69
加:营业外收入130.927.026.08
减:营业外支出56.3615.4910.26
三、利润总额36,845.9010,061.78-2,140.87
减:所得税费用9,024.85514.30-1,026.36
四、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7,821.059,547.47-1,114.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7,821.059,547.47-1,114.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3,483.9747,809.5519,183.74
收到的税费返还1,065.01595.96233.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01.372,903.081,52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950.3551,308.5920,941.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953.5616,858.239,577.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852.759,600.947,062.09
支付的各项税费9,700.23874.50513.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445.634,735.783,294.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952.1832,069.4620,447.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98.1819,239.13494.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67,500.0072,270.0017,600.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91.72449.11100.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52.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093.7672,721.7217,701.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36.27969.53511.33
投资支付的现金211,300.00143,102.819,419.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336.27144,072.339,93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242.51-71,350.627,770.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9,465.1388,50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50.00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465.1389,455.00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001,947.001,001.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0.019.4612.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85.601,490.32701.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988.603,446.781,715.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76.5386,008.22284.6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53.86443.77298.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4,978.3334,340.508,847.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322.9021,982.4013,134.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1,301.2356,322.9021,982.40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一)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容诚审字[2026]230Z1692《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913.44万元、39,277.07 万元和 169,926.93 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检查销售合同样本,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选取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出口报关资料、客户签收单、客户验收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选取报告期记录的客户样本,对其交易金额和往来款项进行函证、走访,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样本,核对出库单、出口报关资料、客户签收单、客户验收单等,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存货

(1)事项描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8,866.84万元、15,812.78万元和39,232.70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971.07 万元、1,679.37 万元和2,457.37 万元。

公司存货金额重大,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涉及公司管理层判断,因此将存货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存货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执行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和状态;

3)分析各期存货变化情况,对主要存货执行计价测试;

4)评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获取公司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表,检查存货跌价测算表的完整性,复核公司对存货跌价测试作出的估计是否合理;

5)检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算的准确性,以及会计处理和披露的合理性。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公司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的 0.3%及以上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的 0.3%及以上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3%及以上且金额大于3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5%及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3%及以上且金额大于3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3%及以上且金额大于3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3%及以上且金额大于300万元
收到、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5%及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持股比例是否在合并范围内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1宇树机器人2019-04-08100.00%是是是
2香港宇树2022-03-23100.00%否是是
3上海高羿2024-11-07100.00%是是否
4北京灵翌2024-12-31100.00%是是否
5深圳天羿2025-03-05100.00%是否否
6UNITREE LIMITED2025-10-08100.00%是否否
7宁波宇树2025-11-20100.00%是否否
8重庆宇羿2025-12-30100.00%是否否

注:香港宇树已于 2025 年 9月注销。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商品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1)线下销售

A、境内直销

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供货,其中无需调试验收的标准化产品,在货物已经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需要调试验收的定制化产品,在货物完成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B、境内经销

对于通过买断式交易方式向公司采购产品的代理商,公司在货物已经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通过代销模式与公司合作的代理商,代销产品对外销售后,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销售清单确认收入。

C、境外销售

对于采用 FOB、CIF、CFR 等贸易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公司以产品完成报关后确认收入;对于采用 DAP、DDP等贸易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公司完成产品报关后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在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采用 EXW等贸易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公司在客户或其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

2)线上销售

A、线上直接销售

线上直接销售模式是指公司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客户订单实现对外销售。该模式下,客户在平台下单并付款,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信息将商品通过快递方式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收到商品后在线上平台上确认收货,或收到商品之日起满特定天数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公司在客户确认收货或系统到期自动确认收货并收到货款后确认收入。

B、线上电商入仓

电商入仓模式下,公司将商品运送至电商平台指定地点,由电商平台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的直接客户为电商平台。对于境内电商平台,公司根据电商平台出具的结算清单确认收入;对于境外电商平台,公司基于合同约定的贸易结算条款,以产品完成报关后等时点确认收入。

2、提供服务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署的服务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在服务完成、已收回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对价很可能收回时确认收入。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1)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外的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⑤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3)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5)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7)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详见本节之“四、(三)公允价值计量”。

(三)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1、估值技术

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计价方法及盘存制度

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六)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职工福利费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短期带薪缺勤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八)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九)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2)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1)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公司: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

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解释 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1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 年1 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4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公司自2024 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00元,对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度(合并)2023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销售费用3,984.543,771.833,984.543,771.83
营业成本8,579.138,791.858,579.138,791.85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会计差错更正

上海宇翼先后于 2022 年 1 月、2025 年 6 月以注册资本价格认购公司新增0.9664 万元注册资本、14.4668 万元注册资本。考虑到该两次股权增资在股权激励平台中所对应的合伙份额未来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公司此前未就此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结合对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进一步理解,尽管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上海宇翼上层合伙份额未来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激励,但在上海宇翼完成前述两次增资时,其已在上海宇翼中取得了增资股权对应的合伙份额,具有了未来使用该部分合伙份额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权利。基于上述情况及谨慎性考虑,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前述两次股权增资分别在增资当期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相应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该事项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报表科目的影响金额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本公积34,906.551,872.261,872.26
未分配利润-34,906.55-1,872.26-1,872.26

2)合并利润表以及母公司利润表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管理费用34,906.55--
营业利润-34,906.55--
净利润-34,906.55--
扣非后净利润---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直接影响,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专业审慎原则,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次更正调整的股份支付费用虽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较大,但作为一次性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股份支付的确认核算属于特殊会计判断事项,不属于因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控重大缺陷、盈余操纵、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所致,不属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或内控缺失的情形,不构成公司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会计差错更正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对 2024年部分收入确认及列报等进行更正,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4年相关报表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合并)
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账款2,017.5039.102,056.60
存货14,058.0575.3614,133.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241.30-2,165.031,076.27
其他流动资产1,194.212,165.033,359.25
流动资产合计126,975.41114.46127,089.87
递延所得税资产1,793.84-17.171,776.67
非流动资产合计25,714.24-17.1725,697.07
资产总计152,689.6597.29152,786.94
未分配利润5,965.7397.296,063.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7,957.6197.29128,054.90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39,237.0640.0039,277.07
营业成本16,879.76-75.3616,804.41
管理费用1,658.06842.452,500.52
财务费用-875.03-843.61-1,718.64
信用减值损失-113.53-2.06-115.59
营业利润9,955.79114.4610,070.25
利润总额9,947.32114.4610,061.78
所得税费用497.1417.17514.30
净利润9,450.1897.299,54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50.1897.299,547.47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专业审慎原则,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次更正事项不属于因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控重大缺陷、盈余操纵、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所致,不属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或内控缺失的情形,不构成公司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公司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的相关规定。

五、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容诚会计师审核并出具的《宇树科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805 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29-3.17-0.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770.39986.60665.7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2,408.791,022.88148.7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1.17-5.31-3.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4,906.55--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30,616.902,001.00810.32
减:所得税影响额637.33301.18122.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1,254.231,699.82687.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75.287,847.65-1,801.91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687.39万元、1,699.82万元和-31,254.23万元。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对股权激励平台上海宇翼于2025年对公司的增资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 34,906.55万元。该项股份支付费用会计处理不涉及公司现金流出,虽对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构成影响,但不改变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现金流情况。

公司经营业绩增长迅速,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6%、1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25%、15%、16.50%、20%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5%、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2%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内各纳税主体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明细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发行人15%
香港宇树*8.25%、16.50%
UNITREE LIMITED8.25%、16.5%
上海高羿20%
北京灵翌20%
深圳天羿20%
宇树机器人20%
宁波宇树20%
重庆宇羿20%

\*注:根据香港税务局《2018年税务(修订)(第 3号)条例》规定,注册在中国香港的公司于 年 月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开始实行两级利得税制度,即应评税利润不超过 200 万港币部分按税率 8.25%征收利得税,应评税利润中超过 200 万港币部分按税率16.50%征收利得税。

(二)税收优惠

1、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1]4 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财税[2011]10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3号)规定,自 2023年1 月1日至2027年12 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自 2023年起享受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的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取得“GR20223300517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取得“GR20253300160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13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12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公司之子公司杭州宇树机器人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025 年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高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灵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羿科技有限公司、宇树科技(宁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宇羿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外,公司还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2024 年2023 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影响金额7,227.601,002.9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金额2,080.021,009.08715.26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影响金额1,065.01595.96233.90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影响金额40.08--
税收优惠金额合计10,412.712,607.98949.16
利润总额36,845.9010,061.78-2,140.87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28.26%25.92%-44.34%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系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而实施的长期政策,公司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充足的研发人员,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在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上具有较强的确定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属于国家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长期性税收优惠政策,政策预期较为确定,具有连续性。因此,公司税收优惠具有稳定性与持续性,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3.995.343.85
速动比率(倍)3.334.752.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8.56%16.19%23.57%
资产负债率(合并)18.82%16.19%23.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16495.46155.36
财务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0.5023.7516.83
存货周转率(次/年)2.641.531.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6,871.999,559.66-1,874.65
利息保障倍数(倍)341.83225.21-26.75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7,821.059,547.47-1,114.5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59,075.287,847.65-1,801.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53%17.83%31.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1.8474.442.5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2.33132.8745.96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后文同此计算方式: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科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年度13.52%0.760.76
2024年度10.46%//
2023年度-3.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年度28.70%1.621.62
2024年度8.60%//
2023年度-5.92%//

八、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利润表项目及经营成果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167,611.0938,767.2815,753.65
主营业务毛利100,785.0721,996.626,965.75
主营业务毛利率60.13%56.74%44.22%
营业利润36,771.3510,070.25-2,136.69
利润总额36,845.9010,061.78-2,140.87
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9,075.287,847.65-1,801.91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涵盖机器人本体、核心智能算法、具身智能及核心零部件的自研自产运营体系,形成了以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为代表的机器人本体产品,以及涵盖灵巧手、协作机械臂、激光雷达、关节电机等在内的机器人组件产品,并围绕上述产品开展市场推广与行业应用。报告期内,机器人商业化进程持续加速,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积极推进核心技术研发与产品迭代,引领了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业的创新发展和规模化落地,在全球范围内占据了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的主要市场份额。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2023 年至 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高达226.18%。

公司各主要产品的销售增长情况详见本节之“八、(一)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67,611.0998.64%38,767.2898.70%15,753.6599.00%
其他业务收入2,315.841.36%509.781.30%159.791.00%
合计169,926.93100.00%39,277.07100.00%15,913.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源于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及机器人组件等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各期占比均超过 98%;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等,各期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足机器人69,762.5641.62%23,054.3759.47%11,938.0975.78%
人形机器人86,783.1951.78%10,729.7627.68%296.711.88%
机器人组件10,373.676.19%4,453.8211.49%2,692.3417.09%
其他691.670.41%529.331.37%826.515.25%
合计167,611.09100%38,767.28100%15,753.65100%

1)四足机器人

报告期内,公司四足机器人的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2024 年和 2025 年分别同比增长 93.12%和202.60%。四足机器人销售收入增长主要受内外部两方面因素共同驱动。外部因素方面,随着技术成熟度和成本控制能力的提升,四足机器人向多场景的渗透正迎来提速,目前四足机器人已经在科学研究、智能巡检、应急救援及商业消费等场景完成初步的商业化落地,未来有望拓展更多行业级和消费级应用场景与市场;内部因素方面,公司重视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报告期内不断迭代更新产品,并持续优化产品性能,B1、Go2、B2、B2-W 等新产品陆续面市,促进了销售收入的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四足机器人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
销量(台)23,037222.83%7,136128.64%3,121
单价(万元/台)3.03-6.27%3.23-15.54%3.83
销售收入(万元)69,762.56202.60%23,054.3793.12%11,938.09

上述因素变动对公司四足机器人销售收入的增长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贡献度金额贡献度
销量变动影响51,371.57109.98%15,357.71138.16%
单价变动影响-4,663.39-9.98%-4,241.43-38.16%
合计影响46,708.19100.00%11,116.28100.00%

注:单价变动影响数=(产品本期平均单价-上期平均单价)×产品本期销量;销量变动影响数=(产品本期销量-上期销量)×产品上期单价,下同。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四足机器人的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产品销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公司四足机器人平均单价的逐步下降直接来源于产品结构的变化、产品售价的下调,其间接影响则来源于单位成本的逐步下降与行业竞争的日趋加剧。在产品结构方面,2024年公司消费级产品 Go2销售占比提升,其作为新一代消费级四足机器人的产品定价相对较低,带动了整体四足产品的平均单价。在产品售价方面,受益于产量持续上升的规模效应、生产工艺技术的优化改进,公司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在报告期内实现了显著下降;与此同时,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在保持相对合理毛利率的同时,灵活调整产品定价策略,下调产品售价,以积极保持产品的性价比竞争力。因此,公司四足机器人的平均售价虽逐年有所降低,产品销售收入仍得益于销量的快速提升而实现了较快的增长。

2)人形机器人

公司自2023年自研量产首款全尺寸通用人形机器人H1后,2023年至2025年人形机器人的销售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销售金额分别为 296.71 万元、10,729.76 万元、86,783.19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例从 2023 年的 1.88%增长至 2025 年的 51.78%。

公司人形机器人的快速增长同样受益于内外部两方面因素的共同驱动。外部因素方面,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促进了通用人形机器人的技术进步,带动了人形机器人的研发投入、应用探索及市场关注,激发了科研教育、商业消费及行业应用领域对人形机器人的产品需求;内部因素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率先研发量产了多款人形机器人产品,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建立了产品先发及核心竞争优势,产品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与采购使用,推动产品销售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人形机器人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
销量(台)5,2151,165.78%4128,140.00%5
平均单价(万元/台)16.64-36.10%26.04-56.11%59.34
销售收入(万元)86,783.19708.81%10,729.763,516.24%296.71

上述因素对公司人形机器人销售收入的增长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贡献度金额贡献度
销量变动影响125,085.09164.47%24,152.18231.50%
单价变动影响-49,031.66-64.47%-13,719.12-131.50%
合计影响76,053.43100.00%10,433.05100.00%

2023 年,公司首款全尺寸通用人形机器人 H1 面市后,当年完成了 5 台人形机器人的销售,销售单价相对较高。2024 年,公司首款中型通用人形机器人G1 面市后,人形机器人的产品销售进入快速增长阶段,销量增长成为了公司人形机器人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同时,公司2024年以来人形机器人平均售价的下降直接受产品结构变化与产品售价下调所影响,其间接影响则来源于单位成本的逐步下降与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在产品结构方面,公司 2024 年量产的第二款人形机器人 G1,其作为中型人形机器人,成本与产品售价低于全尺寸机型 H1,其销售规模的增长带动了公司人形机器人整体平均售价的下降。在成本下降方面,随着工艺技术的持续改进、成本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人形机器人的单位成本亦实现了稳步下降。在产品售价方面,近年来人形机器人行业进入者显著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与市场份额,公司在综合评估人形机器人市场发展状况、成本优化趋势及盈利空间等因素后,在 2025年适当下调了产品售价,以积极应对市场竞争环境变化。

3)机器人组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机器人组件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2,692.34 万元、4,453.82 万元、10,373.67 万元,主要包括机械臂、4D 激光雷达等各类机器人部件。报告期内,上述机器人组件的销售收入随着机器人产品的收入金额增长而相应增长。

4)其他

报告期各期,公司健身泵等其他产品及服务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826.51万元、529.33 万元、691.67万元,收入金额和占比相对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的市场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市场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94,445.5656.35%17,156.5544.26%6,989.4144.37%
境外销售73,165.5343.65%21,610.7455.74%8,764.2455.63%
合计167,611.09100%38,767.28100%15,753.65100%

2023 年至 2024 年,公司境外收入占比略高于境内销售,显示出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具有较高认可度。2025 年,公司境内收入占比大幅提升至 56.35%,主要原因系,受益于 2025年年初春晚演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品牌知名度与关注度持续提升;同时,2025 年以来,国内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政策支持,促进了科研教育、商业消费、行业应用领域客户对通用机器人的采购需求与应用发展,促进了公司境内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

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24,815.9214.81%6,510.9816.80%3,093.1719.63%
第二季度52,095.3431.08%6,707.3017.30%4,143.9226.30%
第三季度38,543.6823.00%9,765.4425.19%3,222.4320.46%
第四季度52,156.1531.12%15,783.5540.71%5,294.1333.61%
合计167,611.09100%38,767.28100%15,753.65100%

报告期内,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新产品的陆续推出,各季度收入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同时,由于新产品多数在下半年陆续形成收入并在当年第四季度开始形成规模收入,加之部分客户实行集中采购、预算管理等制度,采购活动或项目验收多会发生在第四季度,使得各年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4、主营业务收入的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线上销售17,970.4210.72%4,026.3410.39%2,069.5213.14%
其中:直接销售13,085.267.81%4,026.3410.39%2,069.5213.14%
电商入仓4,885.162.91%----
线下销售149,640.6889.28%34,740.9489.61%13,684.1386.86%
其中:直销85,644.2151.10%20,873.1053.84%8,077.3051.27%
经销63,996.4738.18%13,867.8435.77%5,606.8335.59%
合计167,611.09100%38,767.28100%15,753.651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渠道分为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两大类,其中的线下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保持在 85%以上。

公司具体销售模式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二)3、销售模式”。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66,826.0399.40%16,770.6799.80%8,787.9099.96%
其他业务成本400.080.60%33.740.20%3.950.04%
合计67,226.10100%16,804.41100%8,791.851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与收入构成情况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足机器人30,193.4045.18%11,147.4966.47%6,719.8776.47%
人形机器人31,956.5947.82%3,298.7819.67%36.590.42%
机器人组件4,216.266.31%1,918.0311.44%1,379.4415.70%
其他459.780.69%406.372.42%652.007.42%
合计66,826.03100.00%16,770.67100.00%8,787.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四足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产品成本为主,呈逐年增长趋势,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

3、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要素划分的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要素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54,615.9481.73%12,230.4472.93%6,403.9972.87%
直接人工5,396.408.08%2,084.9112.43%1,227.7413.97%
制造费用6,813.6910.20%2,455.3114.64%1,156.1813.16%
合计66,826.03100.00%16,770.67100.00%8,787.90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各类成本总体呈增长趋势,与逐年增长的业务规模相匹配。

年至 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要素划分的构成情况较为稳定。2025 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 2024 年大幅上升,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规模优势逐步凸显,同时,公司通过加强生产工序标准化程度、生产人员熟练度等方式,持续提升生产效率;(2)公司人形机器人业务快速扩张,收入占比从 2024 年的 27.68%提升至 2025 年的 51.78%,由于人形机器人产品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其收入占比的增长拉高了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整体占比。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要素划分的构成情况变化,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营业毛利变动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00,785.0798.13%21,996.6297.88%6,965.7597.81%
其他业务毛利1,915.761.87%476.042.12%155.842.19%
合计102,700.83100%22,472.66100%7,121.591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呈现增长的趋势。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四足机器人39,569.1639.26%11,906.8854.13%5,218.2174.91%
人形机器人54,826.6154.40%7,430.9933.78%260.123.73%
机器人组件6,157.416.11%2,535.7911.53%1,312.9018.85%
其他231.890.23%122.960.56%174.522.51%
合计100,785.07100%21,996.62100%6,965.751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增长较快,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人形机器人和四足机器人。其中,四足机器人的毛利金额分别为 5,218.21 万元、11,906.88 万元、39,569.16 万元,占比分别为74.91%、54.13%、39.26%;人形机器人的毛利金额分别为 260.12 万元、7,430.99万元、54,826.61 万元,占比分别为 3.73%、33.78%、54.40%。自 2023 年公司首款通用人形机器人 H1 面市后,人形机器人快速成为了公司主营产品之一,其销售金额占比逐年增加,其毛利占比也相应取得大幅增长。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四足机器人56.72%51.65%43.71%
人形机器人63.18%69.26%87.67%
机器人组件59.36%56.94%48.76%
其他33.53%23.23%21.11%
合计60.13%56.74%44.2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具体的分析如下:

(1)四足机器人

报告期各期,公司四足机器人的毛利率分别为 43.71%、51.65%、56.72%,公司四足机器人的毛利率呈现整体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实现了较大幅度的生产降本,并随着产销量的上升实现了一定的采购降本,使得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呈现下降的趋势;另一方面,报告期各期的产品结构差异导致了毛利率的差异。随着 B2、B2-W 等行业级四足机器人的量产及收入占比的增加,四足机器人的整体毛利率亦相应增长。

(2)人形机器人

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人形机器人的毛利率分别为 87.67%、69.26%和63.18%。由于公司人形机器人的部分零组件与四足机器人具有通用性,使得人形机器人具备了一定的成本优势,整体毛利率相对较高。

其中,公司在 2023 年销售了 5 台初代版本 H1 产品,因当时商业化人形机器人较为稀缺,该批产品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均较高,与后续年度不具有可比性。2025 年,人形机器人的毛利率有所回落,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于 2024年5 月自研发布了G1款中型人形机器人,并快速成为人形机器人的主力销售机型,由于 G1作为中型人形机器人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均低于全尺寸机器人 H1,带动了公司人形机器人整体毛利率的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持续通过生产降本和采购降本以优化产品单位成本,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构建长期竞争优势,公司在综合评估人形机器人市场发展状况、成本优化趋势及盈利空间等因素后,在 2025 年适当下调了产品的销售价格。

(3)机器人组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机器人组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48.76%、56.94%、59.36%。公司机器人组件包括机械臂、4D 激光雷达、高算力模组等各类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的关键核心部组件。不同组件的毛利率存在差异,各期产品结构的变化导致了报告期内机器人组件毛利率的波动。

3、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同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及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优必选主要从事人形机器人、其他机器人及相关解决方案业务人形机器人、教育机器人、物流机器人、智能割草机、泳池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及宠物智能硬件等行业定制、教育、物流、家用消费等
越疆主要从事协作机器人的设计、开发、制造及商业化六轴协作机器人、四轴协作机器人、复合机器人等制造、零售、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
云深处主要从事四足机器人、轮足机器人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四足机器人及产品组件巡检、安防、物流、科研教育等
乐聚智能主要从事人形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人形机器人及用于编程教育和医疗服务的其他智能产品科研教育、商业服务、数据采集、工业生产等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毛利率营业收入毛利率营业收入毛利率
优必选200,099.9037.67%130,536.1028.65%105,569.8031.53%
越疆49,348.3046.49%37,483.0647.95%28,699.1748.47%
云深处33,749.0652.83%10,320.1038.76%5,011.2633.48%
乐聚智能25,818.7940.78%5,550.0344.30%5,398.8350.45%
平均值77,254.0144.44%45,972.3239.92%36,169.7740.98%
公司169,926.9360.44%39,277.0757.22%15,913.4444.75%

如上表所示,2024年起,公司综合毛利率已普遍高于同行业公司。一方面,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已逐步具备行业领先优势,且相对于多家同行业公司,形成了经营规模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机器人整机及核心部组件的全栈自研模式,对电机驱动、关节模组、整机结构及运动控制系统等实现全栈自研与自主装配,显著降低了硬件成本。同时,随着产销规模的较快增长,公司在工艺技术改进、采购议价能力、成本结构优化等方面持续加强,报告期内产品单位成本实现了稳步下降,促进了销售毛利率的逐步提升。

另一方面,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产品构成也存在不同,亦是毛利率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以人形机器人和四足机器人为主要产品,其中人形机器人自 2023年以来收入占比持续提升,至 2025年度收入占比达 51.78%。同期,优必选在报告期前期的主要产品为教育机器人、物流机器人及消费级机器人等,2025 年人形机器人产品收入占比由上年度的 2.7%增长至41.1%;越疆与云深处在报告期内的主要产品则分别为协作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收入占比未超过 5%;乐聚智能在 2023 年与 2024 年以面向教育市场的中小型人形机器人为主,2025年全尺寸人形机器人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4,120.328.31%5,915.8515.06%3,771.8323.70%
管理费用39,959.6123.52%2,500.526.37%1,332.808.38%
研发费用14,496.568.53%7,001.7017.83%4,995.1831.39%
财务费用98.610.06%-1,718.64-4.38%-732.47-4.60%
期间费用合计68,675.1140.41%13,699.4334.88%9,367.3358.86%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9,367.33 万元、13,699.43 万元和68,675.11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8.86%、34.88%和 40.41%。2024年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期间费用率下降,公司经营的规模效应开始凸显;2025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率上升,主要系当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广告与业务宣传费6,053.3942.87%1,729.9729.24%1,331.1735.29%
职工薪酬5,308.7137.60%2,880.4048.69%1,675.8944.43%
平台及中介服务费1,390.049.84%697.9111.80%197.505.24%
差旅费851.846.03%421.917.13%351.959.33%
办公费148.401.05%50.630.86%69.711.85%
折旧与摊销107.540.76%71.831.21%65.001.72%
其他260.411.84%63.211.07%80.602.14%
合计14,120.32100.00%5,915.85100.00%3,771.83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771.83 万元、5,915.85 万元和14,120.3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70%、15.06%和 8.31%。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广告与业务宣传费、平台及中介服务费等构成,广告与业务宣传费主要系在网络平台、数字媒体上投放广告发生的费用,平台及中介服务费主要系网络平台的运维服务费及销售佣金等。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整体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主要系:1)公司积极开拓与维护市场,扩充招聘具有行业经验的销售人员;2)公司持续加大广告与业务宣传费投入,加强市场客户覆盖,促进销售转化;3)随着公司营收规模快速增长,平台及中介服务费相应增长;4)公司销售活动不断增加,相关的差旅费持续增长。2024 年和 2025 年度,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高速增长,公司销售费用率呈快速下降趋势,规模效应逐渐凸显。

(2)销售费用率和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优必选23.54%40.14%47.94%
越疆35.07%35.59%43.41%
云深处13.00%17.28%26.97%
乐聚智能23.92%57.22%53.88%
平均值23.88%37.56%43.05%
公司8.31%15.06%23.70%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值,主要系:1)公司先发优势明显,通过技术领先的四足机器人获得市场份额优势,继而形成覆盖四足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的产品布局,并拓展至关键部件,构建起以“移动+操作+交互”为核心的机器人产品矩阵,凭借全链路自研自制能力、持续快速迭代创新能力和多产品协同优势,公司不仅在性能上持续领先,更在高性价比方面确立行业标杆,市场占有率高,品牌效应显著;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高速增长,规模效应不断强化。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份支付34,906.5587.35%----
职工薪酬2,641.066.61%1,100.1744.00%1,037.7377.86%
中介服务费1,489.003.73%1,168.0346.71%114.648.60%
折旧与摊销252.890.63%15.970.64%12.460.93%
办公费174.140.44%67.862.71%25.391.9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750.08%31.291.25%63.004.73%
其他464.221.16%117.204.69%79.595.97%
合计39,959.61100.00%2,500.52100.00%1,332.80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332.80 万元、2,500.52 万元和39,959.6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8%、6.37%和 23.52%,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股份支付、职工薪酬及中介服务费,中介服务费主要系公司支付的咨询服务费、融资服务费及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费。2025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高,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较高;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为匹配并继续支持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保障管理效率,公司管理人员数量持续增加。

(2)管理费用率和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管理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优必选16.77%28.35%37.86%
越疆13.90%22.74%17.13%
云深处9.03%12.22%14.65%
乐聚智能21.00%52.40%51.30%
平均值15.18%28.93%30.24%
公司23.52%6.37%8.38%

2025 年,公司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管理费用率为 2.97%。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报告期各期的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值。一方面,公司管理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管理结构精简,管理效率较高,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设置,能够满足公司运营管理需求;另一方面,公司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均系租赁房产,因此整体折旧及摊销支出较低。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8,504.4658.67%5,749.1782.11%3,923.3078.54%
直接材料2,896.9619.98%538.307.69%579.7811.61%
云算力租赁及云服务费1,515.4310.45%122.781.75%--
折旧与摊销777.755.37%247.713.54%195.533.91%
专利服务费217.611.50%94.201.35%112.742.26%
股份支付203.741.41%94.511.35%46.250.93%
其他380.632.63%155.042.21%137.582.75%
合计14,496.56100%7,001.70100.00%4,995.18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逐年增长,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39%、17.83%和 8.53%。公司面向行业前沿,持续加强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逐年增长,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折旧与摊销、云算力租赁及云服务费等构成。

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较高,职工薪酬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强化研发团队建设与技术人才储备,研发人员数量逐年增长。2025年,公司加强大模型方向的技术研发,云算力租赁及云服务费金额较往年有所增长。

(2)研发项目投入的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预算截至报告期末状态
1仿生小型双足机器人项目3,221.262,110.6659.708,380.00在研
2高负载长续航大型四足机器人项目970.661,340.401,200.934,600.00在研
3多模态通用具身智能大模型项目2,104.24488.31243.734,300.00在研
4面向消费场景的小型四足机器人项目422.54726.361,192.923,500.00在研
5第一代全尺寸大型双足机器人项目833.33792.75375.452,630.00在研
6集成化技术与工具平台项目1,938.96--3,500.00在研
7仿生大型双足机器人项目973.73--3,300.00在研
8第二代中型四足机器人项目779.4443.4841.041,700.00在研
9基于强化学习的通用运动控制算法的研发301.88311.19136.19700.00已结项
10机械臂项目213.20286.99248.841,200.00在研
11其他项目2,737.33901.561,496.36
合计14,496.567,001.704,995.18

(3)研发费用率和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研发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优必选25.36%36.63%46.46%
越疆23.23%19.15%24.57%
云深处24.98%37.03%64.22%
乐聚智能25.21%41.20%35.44%
平均值24.70%33.50%42.67%
公司8.53%17.83%31.39%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巩固及强化技术优势。2023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居于同行业公司范围内,2024 年及 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最近两年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收入增速远超过研发费用的合理增速,规模效应下研发费用率相对下降。公司重视研发与技术创新,报告期各期实际研发投入金额呈持续增长趋势。

4、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利息支出108.1144.8877.15
减: 利息收入2,453.061,408.45560.88
汇兑损益2,253.86-444.93-298.12
银行手续费189.7189.8649.38
合计98.61-1,718.64-732.47

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变动主要受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的影响。利息收入主要为存款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呈增长趋势,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持续增长较为匹配。

(2)财务费用率和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财务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优必选-0.03%-0.46%0.85%
越疆-3.77%-0.04%-0.44%
云深处0.25%-0.03%0.33%
乐聚智能0.13%2.25%0.02%
平均值-0.86%0.43%0.19%
公司0.06%-4.38%-4.6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主要系:1)公司借款金额较低,利息支出相对较少;2)随着公司银行存款持续增长,公司利息收入相对较高。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政府补助1,770.39979.79661.72
软件增值税退税1,065.01595.96233.90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11.706.814.04
合计2,847.111,582.55899.66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政府补助金额1,770.39979.79661.72
利润总额36,845.9010,061.78-2,140.87
政府补助金额/利润总额4.80%9.74%/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024 年及 2025 年,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呈下降趋势。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不存在较大依赖。

2、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收益2,301.09927.46154.40
其中:理财产品投资收益948.57457.3034.92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1,368.93470.16119.48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6.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1.2995.42-5.66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91.2995.42-5.6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出售时取得的投资收益。(2)公司以暂时闲置资金购入银行大额定期存单,确认为债权投资,报告期内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持有理财产品对应的浮动收益。2023年减少主要系当年公司处置了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256.52-115.59-61.82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73.28-76.15-26.1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3.24-39.44-35.64
资产减值损失-1,598.06-1,037.85-840.56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550.19-1,037.65-839.8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5.4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43-0.20-0.69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主要系收入规模提升,应收账款增长,计提的坏账损失相应增长所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呈现整体增长趋势,主要系存货规模随收入提升而持续增加,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相应增长所致。

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6.08万元、7.02 万元、130.92万元,

对利润总额影响较小。2025年度营业外收入主要为罚没利得。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10.26 万元、15.49 万元、56.36 万元,对利润总额影响较小,主要为赞助支出。

(六)纳税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缴纳的主要税种的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期末应交实缴金额期末应交实缴金额期末应交实缴金额期初应交
增值税-2,262.983,951.37-744.65775.46-760.71439.27-263.66
企业所得税3,051.915,216.02-----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增值税金额逐期增长,主要原因为各期收入增长,产生销项税额增加。

2、报告期内重大税收政策的变化与税收优惠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税项”。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遵照国家税务机关制定的相关法规享受前述税收优惠。

九、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21,966.6469.18%127,089.8783.18%32,630.2283.40%
非流动资产98,887.2030.82%25,697.0716.82%6,496.9316.60%
资产总计320,853.83100.00%152,786.94100.00%39,127.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9,127.15 万元、152,786.94 万元和

320,853.83 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40%、83.18%和69.18%。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41,925.7963.94%56,594.2844.53%22,229.3168.12%
交易性金融资产28,223.1012.72%48,776.3638.38%2.750.01%
应收账款5,873.362.65%2,056.601.62%1,038.833.18%
应收款项融资43.240.02%----
预付款项3,015.501.36%830.780.65%358.351.10%
其他应收款768.050.35%221.900.17%217.810.67%
存货36,775.3416.57%14,133.4111.12%7,895.7724.20%
合同资产87.300.04%41.040.03%37.230.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089.930.49%1,076.270.85%--
其他流动资产4,165.031.88%3,359.252.64%850.182.61%
流动资产合计221,966.64100.00%127,089.87100.00%32,630.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32,630.22 万元、127,089.87 万元和221,966.64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其合计占比均超过 95%。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库存现金15.2627.2531.76
银行存款140,374.9851,907.8819,511.59
其他货币资金1,535.554,659.142,618.35
应计利息--67.61
合计141,925.7956,594.2822,229.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22,229.31 万元、56,594.28 万元和

141,925.7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8.12%、44.53%和 63.94%。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增长较快,主要系当期完成股权融资及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增长较快所致。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库存现金较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保证金等,其中受限货币资金分别为 179.30 万元、271.37 万元和 624.56万元,受限货币资金均系保函保证金或电商平台临时冻结资金。除上述项目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8,223.1048,776.362.75
合计28,223.1048,776.362.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2.75 万元、48,776.36 万元和28,223.10 万元,主要为购买的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在保证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43.24--
银行承兑汇票43.24--
合计43.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及 0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0万元、0万元及 43.24万元,均为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贴现或背书后其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该类票据可以终止确认,公司在应收款项融资中核算;对于其他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贴现或背书后不能终止确认,公司在应收票据中核算。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账面余额6,190.682,200.641,106.71
减:坏账准备317.32144.0467.88
账面价值5,873.362,056.601,038.83
营业收入169,926.9339,277.0715,913.44
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64%5.60%6.95%

1)账面余额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06.71 万元、2,200.64 万元和6,190.68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上升较快,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所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95%、5.60%和3.64%,占比较低且较为稳定。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1年及以内6,043.9097.63%2,119.3296.30%980.5788.60%
1-2年144.562.34%32.481.48%94.938.58%
2-3年2.220.04%20.040.91%31.212.82%
3年以上--28.811.31%--
合计6,190.68100.00%2,200.64100.00%1,106.7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账龄分布良好。

3)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5/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及以内6,043.9097.63302.195
1年至2年144.562.3414.4610
2年至3年2.220.040.6730
3年以上---100
合计6,190.68100.00317.325.13
账龄2024/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及以内2,119.3296.30105.975
1年至2年32.481.483.2510
2年至3年20.040.916.0130
3年以上28.811.3128.81100
合计2,200.64100.00144.046.55
账龄2023/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及以内980.5788.6049.035
1年至2年94.938.589.4910
2年至3年31.212.829.3630
3年以上---100
合计1,106.71100.0067.886.13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按照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情况如下:

优必选(2023年至2024年)
应收账款类型计提比例
政府及国企客户非政府及非国企客户
未逾期0.41%-1.45%1.01%-1.19%
逾期1-90日1.70%-3.02%1.46%-2.85%
逾期91-180日1.37%-3.70%3.14%-6.77%
逾期181-360日2.08%-3.45%4.59%-10.90%
优必选(2025年)
应收账款类型计提比例
政府及国企客户非政府及非国企客户
账龄1年及以内4.95%4.56%
账龄1至2年8.63%31.98%
账龄2至3年10.10%55.77%
账龄超过3年19.22%100%
越疆(2023年至2025年)
应收账款类型计提比例
未逾期4.10%-5.22%
逾期:账龄1年内4.10%-5.22%
逾期:账龄1至2年19.37%-23.78%
逾期:账龄2至3年70.24%-85.73%
逾期:账龄超过3年100%
云深处(2023年至2025年)
账龄1年及以内5%
账龄1至2年20%
账龄2至3年50%
账龄超过3年100%
乐聚智能(2023年至2025年)
账龄1年及以内5%
账龄1至2年20%
账龄2至3年50%
账龄超过3年100%
发行人(2023年至2025年)
应收账款类型计提比例
账龄1年及以内5%
账龄1至2年10%
账龄2至3年30%
账龄超过3年100%

注:优必选 2025 年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的方式较以前年度发生了变化,故上表分区间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同行业公司按照不同方式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类型,其中 2023 年、2024 年优必选按照是否逾期、逾期期限划分应收账款组合,2025年按照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应收账款组合;越疆按照是否逾期、逾期应收账款对应的账龄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公司按照账龄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并确定相应计提比例。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 1年以内为主,该账龄区间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接近。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

证券简称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越疆11.0911.3314.49
优必选29.2930.3521.99
云深处9.708.187.25
乐聚智能6.205.365.04
平均值14.0713.8112.19
公司5.136.556.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短,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快,回款情况良好。

4)应收账款对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5/12/31
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792.0312.7939.601年以内
境外客户Y(北美洲)287.304.6414.371年以内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50.004.0412.501年以内
上海柔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44.043.9412.201年以内
境外客户W(亚洲)196.413.179.821年以内
合计1,769.7828.5988.49-
单位名称2024/12/31
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境内客户C168.227.648.411年以内
境外客户X(北美洲)110.775.035.541年以内
境外客户AA(北美洲)92.124.194.611年以内
境外客户B(亚洲)89.084.054.451年以内
境外客户AB(北美洲)86.053.914.301年以内
合计546.2424.8227.31-
单位名称2023/12/31
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龄
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78.767.123.941年以内
境外客户A(亚洲)68.926.233.451年以内
合肥探奥自动化有限公司40.473.662.021年以内
成都金泰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7.553.391.881年以内
杭州安森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7.003.343.701年至2年
合计262.6923.7414.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境内外高校、知名科技及工业企业或者长期合作客户,相关客户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明显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形。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358.35 万元、830.78万元和3,015.50万元,占各期总资产比例均低于2%,占比较小。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随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采购金额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因此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增速较快。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存货比例
原材料12,712.551,017.0411,695.5131.80%
库存商品3,969.71212.033,757.6810.22%
在产品17,109.801,222.2615,887.5443.20%
发出商品3,684.886.033,678.8510.00%
委托加工物资119.50-119.500.32%
合同履约成本1,636.26-1,636.264.45%
合计39,232.702,457.3736,775.34100.00%
2024/12/31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存货比例
原材料4,421.83698.363,723.4726.35%
库存商品346.7560.07286.682.03%
在产品8,494.78910.667,584.1253.66%
发出商品1,827.5510.281,817.2812.86%
委托加工物资85.24-85.240.60%
合同履约成本636.63-636.634.50%
合计15,812.781,679.3714,133.41100.00%
2023/12/31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存货比例
原材料2,424.53581.771,842.7623.34%
库存商品262.2517.81244.443.10%
在产品5,214.24293.754,920.4862.32%
发出商品793.1331.23761.909.65%
委托加工物资13.91-13.910.18%
合同履约成本158.7946.50112.301.42%
合计8,866.84971.077,895.7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逐年增加,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20%、11.12%和16.57%。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组成,占存货账面价值的合计比例分别为 88.75%、82.03%和 85.22%。2024 年以来,公司各类主要存货项目余额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快速扩大,为适应产品销售需求,同步增加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规模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971.07 万元、1,679.37 万元和2,457.37 万元,占同期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0.95%、10.62%和 6.26%,主要系库龄较长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比例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优必选5.18%1.33%2.68%
越疆12.75%16.25%13.30%
云深处5.28%6.76%4.47%
乐聚智能13.05%13.38%11.92%
平均值9.07%9.43%8.09%
公司6.26%10.62%10.95%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2023 年及 2024 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均值基本一

致,2025 年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介于同行业公司之间,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结合存货预期销售价格、库龄等因素测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性质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押金及保证金933.69305.87184.97
备用金及其他12.7611.1988.56
小计946.45317.06273.53
减:坏账准备178.4095.1655.72
合计768.05221.90217.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7%、0.17%和0.35%,占比较低。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1,089.931,076.27-
合计1,089.931,076.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0 万元、1,076.27 万元和 1,089.93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单及利息。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3,339.941,054.05820.12
应收退货成本525.09140.1630.06
定期存单-2,165.03-
其他300.00--

单位:万元

合计4,165.033,359.25850.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和应收退货成本,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61%、2.64%和1.88%。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流动资产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债权投资88,279.0189.27%21,457.3083.50%2,065.6331.79%
长期股权投资483.580.49%----
固定资产3,513.803.55%1,143.214.45%688.0010.59%
在建工程103.740.10%177.860.69%--
使用权资产3,069.883.10%750.202.92%1,286.6819.80%
无形资产181.460.18%133.210.52%92.291.42%
长期待摊费用388.800.39%19.600.08%21.630.33%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9.751.03%1,776.676.91%2,290.9735.26%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7.171.87%239.020.93%51.720.80%
非流动资产合计98,887.20100.00%25,697.07100.00%6,496.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6,496.93 万元、25,697.07 万元和98,887.20 万元,主要由债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构成。

(1)债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债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定期存单88,279.0121,457.302,065.63
合计88,279.0121,457.302,065.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债权投资均为公司购买的定期存单,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79%、83.50%和 89.27%。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4,541.391,523.27877.40
机器设备1,312.25651.32455.87
办公设备及其他3,229.14871.94421.53
二、累计折旧合计982.16380.06189.40
机器设备193.40111.3656.68
办公设备及其他788.76268.70132.72
三、减值准备合计45.43--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45.43
四、账面价值合计3,513.801,143.21688.00
机器设备1,118.85539.97399.19
办公设备及其他2,394.94603.24288.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88.00 万元、1,143.21万元和 3,513.80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59%、4.45%和 3.55%。报告期内,随公司业务规模逐步增长,公司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等资产规模同步增长。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1,118.85 万元,资产规模及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的产品与部组件的装配生产以人工作业为主,并由此使用了较大规模的劳务外包用工,自动化产线与相关机械设备的投入相对占比较低。

公司上述资产规模特征与当前生产经营模式相匹配,通用机器人作为新兴发展的未来产业,相关产品技术路线快速演进、制造工艺持续优化,由此在现阶段,公司产品整机及部组件的装配作业目前以人工操作为主,对大规模生产设备的依赖程度较低;另一方面,针对定制化零部件及部分加工工序,公司充分利用了外部产业链的配套资源,采取了向外采购或外协加工的供应模式,减少了对大规模生产设备的投资购置。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同行业对比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等。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公司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优必选房屋及建筑物5051.9
机器设备2-1059.50-47.50
运输工具3-1059.50-31.67
办公设备3-5519.00-31.67
越疆房屋及建筑物20-3053.17-4.75
运输工具3-5519-32
电子及其他设备3-1059.5-32
办公设备3-5519-32
云深处机器设备2-1039.70-48.50
电子设备3-5319.40-32.33
其他设备3-1039.70-32.33
乐聚智能房屋及建筑物2054.75
电子设备3531.67
专用设备5-1059.50-19.00
运输工具4-5519.00-23.75
其他设备3-5519.00-31.67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装修工程103.74177.86-
合计103.74177.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较小。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账面原值5,785.732,576.892,504.47
累计折旧2,715.851,826.691,217.78
账面价值3,069.88750.201,286.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为公司为经营、办公、生产、研发需要而经营租赁的办公场所和生产厂房。2025 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较 2024 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新增租赁生产厂房所致。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250.49168.86111.79
专利技术88.6088.6088.60
计算机软件161.8980.2623.19
二、累计摊销合计69.0335.6419.50
专利技术36.1824.3715.51
计算机软件32.8511.283.99
三、减值准备合计---
四、账面价值合计181.46133.2192.29
专利技术52.4264.2473.10
计算机软件129.0468.9819.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和软件,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装修改造费388.8019.6021.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改造费,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租赁负债3,024.72410.20626.2593.941,129.31169.4
存货跌价减值准备2,457.37368.601,679.37251.91971.07145.66
预计负债2,212.00331.80510.1276.52207.4631.12
其他流动负债-应付退货款1,223.70183.55364.4354.6651.637.74
递延收益1,188.66178.30309.0046.35--
信用减值准备493.0973.95239.1935.88123.6118.54
内部未实现损益81.3212.20----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590.692.160.321.960.29
可弥补亏损--8,451.741,267.7613,803.842,070.58
合同负债-预提销售返利--698.68104.8368.7555.31
合计10,685.451,559.2912,880.941,932.1416,657.622,498.6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用权资产3,069.88426.75750.20112.531,286.68193.00
应收退货成本525.0978.76140.1621.0230.064.5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86.7128.0195.4214.31--
固定资产折旧40.186.0350.707.6067.7110.16
合计3,821.86539.551,036.48155.471,384.45207.67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9.751,776.672,290.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抵销后净额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2,290.97万元、1,776.67万元和1,019.75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26%、6.91%和1.03%。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租赁负债、存货跌价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可弥补亏损等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预付设备款347.17239.0251.72
预付购房款1,500.00--
合计1,847.17239.0251.72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和预付购房款,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55,573.4092.03%23,782.4096.16%8,471.1691.85%
非流动负债4,814.587.97%949.643.84%751.508.15%
负债合计60,387.99100.00%24,732.04100.00%9,222.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222.66 万元、24,732.04 万元和

60,387.99 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加呈现逐年上涨趋势。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1.85%、96.16%和92.03%。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000.01%1,000.8311.81%
应付账款24,479.5644.05%8,998.1837.84%1,658.4019.58%
合同负债13,695.9824.64%9,254.6638.91%2,906.9734.32%
应付职工薪酬6,522.4411.74%3,415.1714.36%1,798.9021.24%
应交税费4,412.387.94%483.262.03%129.011.52%
其他应付款3,032.485.46%249.411.05%210.572.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10.802.90%495.722.08%585.276.91%
其他流动负债1,819.753.27%882.993.71%181.212.14%
流动负债合计55,573.40100.00%23,782.40100.00%8,471.1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8,471.16 万元、23,782.40 万元和55,573.40 万元,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信用借款-3.001,000.83
合计-3.001,000.83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材料款22,238.717,613.841,309.31
劳务费711.78386.11120.44
运杂费672.77410.5083.26
设备款167.39128.6516.71
其他688.91459.08128.67
合计24,479.568,998.181,658.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658.40 万元、8,998.18 万元和24,479.5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9.58%、37.84%和 44.05%。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材料款,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应付的材料款、劳务费和运杂费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预收货款13,695.988,555.972,538.22
预提销售返利-698.68368.75
合计13,695.989,254.662,906.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和预提销售返利,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4.32%、38.91%及24.64%。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协商的付款政策一般以客户全额或部分预付为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公司合同负债规模呈增长趋势。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短期薪酬6,479.213,390.261,771.0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3.2424.9127.88
合计6,522.443,415.171,798.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1,798.90 万元、3,415.17 万元和 6,522.4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1.24%、14.36%和 11.74%,主要为应付职工的短期薪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员工人数逐年增加且平均薪酬水平提升,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亦呈现增长趋势。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企业所得税3,051.91--
增值税1,076.97309.4159.41
个人所得税87.31108.2959.98
城市维护建设税75.7622.314.81
教育费附加54.1515.943.44
印花税66.2927.311.38
合计4,412.38483.26129.01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押金及保证金2,497.0815.4453.30
代收代付款221.4963.3931.55
报销款169.6798.5413.30
代扣代缴款39.7522.6729.0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2931.2962.99
其他73.2018.0920.42
合计3,032.48249.41210.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代收代付款等。2025年以来,公司其他应付款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收取代理商押金及保证金增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585.27万元、495.72万元和 1,610.8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91%、2.08%和 2.90%,均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181.21 万元、882.99 万元和1,819.75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14%、3.71%和 3.27%,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和计提的应付退货款。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1,413.9229.37%130.5213.74%544.0472.39%
预计负债2,212.0045.94%510.1253.72%207.4627.61%
递延收益1,188.6624.69%309.0032.54%--
非流动负债合计4,814.58100.00%949.64100.00%751.5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及递延收益。

(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租赁付款额3,121.40641.791,178.20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96.6815.5448.89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610.80495.72585.27
合计1,413.92130.52544.04

公司租赁负债为租赁办公、生产、研发场地产生的租赁负债。2025 年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较 2024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新增租赁生产厂房所致。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质量保证金2,212.00510.12207.46
合计2,212.00510.12207.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为质量保证金。针对具有质保义务的产品,公司结合所处的行业赔付情况以及历史赔付情况计提质量保证金。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不断增长,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相应增加,使得预计负债呈增长趋势。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政府补助1,188.66309.00-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次/年

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优必选1.271.101.17
越疆5.095.805.90
云深处9.304.605.16
乐聚智能30.7610.3812.52
平均值11.615.476.19
公司40.5023.7516.8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与客户协商的付款政策通常以客户全额或部分预付为主,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次/年

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优必选2.412.131.93
越疆1.361.190.96
云深处1.791.621.23
乐聚智能2.901.531.41
平均值2.121.621.38
公司2.641.531.12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23 年及 2024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成长发展阶段,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为保证产品交付的稳定性与及时性,公司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各类存货储备。2025 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扩大,存货周转速度明显提升。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与资本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3.995.343.85
速动比率(倍)3.334.752.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8.56%16.19%23.57%
资产负债率(合并)18.82%16.19%23.57%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36,871.999,559.66-1,874.65
利息保障倍数(倍)341.83225.21-26.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98.1819,239.13494.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075.287,847.65-1,801.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已于 2024 年实现由负转正,公司偿债能力不断改善,经营业绩持续向好。

2、公司偿债能力及资本结构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及资本结构指标对比如下:

流动比率(倍)
证券简称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优必选3.041.391.49
越疆9.183.693.01
云深处6.853.321.89
乐聚智能6.191.222.57
平均值6.322.412.24
公司3.995.343.85
速动比率(倍)
证券简称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优必选2.801.171.28
越疆8.543.282.16
云深处6.262.641.08
乐聚智能5.580.791.63
平均值5.801.971.54
公司3.334.752.92
资产负债率(合并,%)
证券简称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优必选28.4756.2256.17
越疆15.4835.3149.20
云深处14.3726.2837.31
乐聚智能16.4275.6626.07
平均值18.6948.3742.19
公司18.8216.1923.57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且融资方式主要为股权融资,2023年至 2024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 年,同行业公司先后完成了较大规模股权融资,资产负债率下降明显,使得公司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持平,整体偿债能力良好。

3、主要债项情况

截至2025 年末,公司的主要债项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具体详见本节之“九、(二)负债构成分析”。

截至2025 年末,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项,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形。

4、未来偿还债务及利息金额与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良好,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同时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与大部分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预计未来不存在债务无法偿还的风险。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的情况。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98.1819,239.13494.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242.51-71,350.627,770.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76.5386,008.22284.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4,978.3334,340.508,847.4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3,483.9747,809.5519,183.74
收到的税费返还1,065.01595.96233.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01.372,903.081,52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950.3551,308.5920,941.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953.5616,858.239,577.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852.759,600.947,062.09
支付的各项税费9,700.23874.50513.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445.634,735.783,294.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952.1832,069.4620,447.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98.1819,239.13494.25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随着公司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不断向好。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匹配关系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3,483.9747,809.5519,183.74
营业收入169,926.9339,277.0715,913.44
占比107.98%121.72%120.55%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关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净利润27,821.059,547.47-1,114.51
加:资产减值损失1,598.061,037.85840.56
信用减值损失256.52115.5961.82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03.88195.07100.39
使用权资产折旧1,668.20645.04620.95
无形资产摊销33.3816.1511.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5.585.1917.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2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923.170.4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1.29-95.425.6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361.97-398.89-220.9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301.09-927.46-154.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56.92514.30-1,026.3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192.12-7,275.29-981.9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920.10-1,982.39-746.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3,221.7316,898.343,030.21
其他35,124.77940.4049.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98.1819,239.13494.25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2023年、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净利润,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大幅扩张,公司对供应商的应付材料款也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额较大。202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系当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67,500.0072,270.0017,600.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91.72449.11100.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52.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093.7672,721.7217,701.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36.27969.53511.33
投资支付的现金211,300.00143,102.819,419.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336.27144,072.339,93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242.51-71,350.627,770.4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主要为公司购买和处置理财产品影响。2024 年及 202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高,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较高。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9,465.1388,50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50.00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465.1389,455.00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001,947.001,001.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0.019.4612.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85.601,490.32701.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988.603,446.781,715.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76.5386,008.22284.64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股东的增资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25 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返还的投资意向金。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五)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指标整体较好,具备适当的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是一家世界知名、国际领先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以技术创新构建机器人产品生态,人形与四足机器人被众多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全球开发者所广泛使用,推动了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化进程。

同时,公司积极推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在巡检勘测、消防救援、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行业级应用,为能源化工、智能消防、智慧城市等行业带来了更为高效、安全、智能的新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以“高性能+高性价比”策略率先打通了通用机器人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应用的关键路径,显著降低了消费级用户的使用门槛,促进了通用机器人产品在教育教学、表演展示、智能服务等消费级市场的应用,更以出色的产品体验和场景适配性赢得了用户的广泛青睐,获得了全球领先的市场份额与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5,913.44万元、39,277.07 万元和 169,926.93 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26.78%。最近两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847.65万元和 59,075.28 万元。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所处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未来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十一、报告期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重大投资或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11.33 万元、969.53 万元和 5,036.27 万元,主要为机器设备等资产购置支出。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十三、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公开发行不低于 40,446,43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0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202,245.93202,245.93
2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110,973.80110,973.80
3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44,540.0044,540.00
4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62,411.3962,411.39
-合计420,171.12420,171.12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募投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支付相关项目投资款。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董事会根据上述募投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公司将采用自筹资金的方式补足项目投资金额缺口。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发行上市后所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资金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及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1、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机器人相关技术与产品的持续研发能力与工程制造能力,进一步巩固在通用机器人领域的行业头部地位和领先技术优势。通过实施“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公司将持续开发迭代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新型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核心产品,同时持续研发优化核心智能算法、机械控制系统等机器人相关底层技术,加速通用机器人的多场景应用落地。

2、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和未来战略的影响

公司对自身现状进行充分研究,对未来发展战略进行详尽规划并以此制定了本次募投项目。该等项目主要投向科技创新、智能制造领域,将在研发能力强化、产业化及自动化能力提升两个方面助力公司未来战略发展。

首先,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活动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水平,扩充研发队伍,优化团队结构,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机器人具身智能模型、本体、新型机器人产品等方向的研发能力。其次,公司可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扩充产能,提升自动化程度与生产效率,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增长的产品需求。第三,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降低租赁场地对长期生产经营的不稳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及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依据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但现有产能已难以满足飞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背景下,产能瓶颈将制约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和长远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市场布局,全方位增强业务发展能力,扩大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和未来发展目标相适应。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后续运营提供支撑。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大幅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抵御风险能力也将随之提升,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条件相适应的依据

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工艺积累,公司目前已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全栈研发了具身智能、强化学习、运动控制等机器人核心模型算法,散热管理、能源管理、电机驱动等智能系统,以及高性能电机、减速器、灵巧手、激光雷达及各类传感器等机器人核心部组件,形成了多项商业化应用的核心技术。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拥有 262 项专利权,已公开授权的境内专利共计 169 项,境外专利共计9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20项,境内实用新型76项,境内外观设计 73项。

本次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技术创新研发和新型产品开发系基于公司现有研发能力和技术,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能力,与公司技术条件相适应。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促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均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对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项业务环节进行有效管理。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分析

1、持续积淀先进的机器人具身智能模型和本体相关技术,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大脑、小脑、本体”对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三大核心模块的类比。其中,“大脑”指通用机器人的认知智能,是对机器人认知决策系统、任务规划能力及具身大模型的类比;“小脑”指通用机器人的本体智能,是对机器人运动控制系统、全身灵巧运动能力及具身本体智能模型的类比;“本体”指通用机器人的物理结构,包括结构、驱动器、通讯总线等,是对通用机器人整体物理结构的类比。

目前,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起步阶段,三大核心模块的技术创新和核心部组件的生产迭代持续推进。作为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行业的头部企业,公司始终将三大模块的核心技术积淀作为长远发展的核心支撑,围绕三大核心模块持续攻坚,构建全栈技术壁垒。

在“大脑”“小脑”方面,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攻坚,优化升级具身操作、运动控制等核心模型算法,提高机器人泛化能力、复杂指令理解及执行能力、操作精准及灵活性。在“本体”方面,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高功率密度电机、高功率密度传动系统、高功率密度驱动器、腿足机器人多尺度轻量化结构件、机器人集中式热控系统等技术的研发,巩固公司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品的本体性能优势和价格优势。

此外,当前高性能通用机器人行业正处于商业化突破与技术迭代加速的关键阶段,算力支撑薄弱、高质量数据缺乏导致模型智能化程度不足,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首先将推进“云、边、端”算力协同部署,突破算力瓶颈,为模型训练、深度学习、应用拓展提供支撑;同时,公司将搭建大规模真实数据集、开发高性价比遥操系统、建立自动化标注机制,形成“数据飞轮”,并以合成数据与高真实度仿真训练补充“困难场景”数据,解决行业数据不足痛点,为商业化落地奠定数据基础;第三,公司将建设智能开发训练平台,整合数据引擎、模型工厂、评测中心三大模块,形成覆盖“数据处理-模型训练-验证反馈”的全链路研发体系,显著缩短开发周期,帮助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及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推进有助于公司持续积淀先进的具身智能模型和机器人本体相关技术,项目具有必要性。

2、加速迭代各类型机器人产品,丰富产品矩阵,强化市场竞争优势

面对高性能通用机器人的商业化加速与需求爆发的行业机遇,公司以丰富产品矩阵、强化竞争优势为目标,持续推动各类型机器人产品迭代升级,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生态。

目前,公司已拥有多系列核心产品,如 Go系列、A系列、B系列四足机器人可用于科技研发、教育教学等领域和能源化工、智能制造等垂直行业,全球销量连续多年位居行业第一;H系列、G 系列人形机器人自首次问世后交付量逐年增长并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引擎;此外,公司还布局灵巧手、灵巧机械臂、4D激光雷达等延伸配套产品,进一步完善产品链条,深化覆盖更多应用场景。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先发优势,持续强化整机架构设计、核心零部件适配、功能性能测试优化、工艺设计等关键环节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储备,加速迭代各型机器人产品,丰富产品矩阵,增加适配的应用场景,强化市场竞争壁垒,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因此,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加速迭代各类型机器人产品并丰富产品矩阵具有必要性。

3、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

从市场规模来看,未来全球人形及四足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迎来数倍增长。公司通过扩大产能、优化布局与提升效率,既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保障客户交付周期,又能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

公司现有生产体系已难以匹配快速扩张的产能需求,一方面,当前生产场地均为租赁厂房,作业面积及设备配置能力有限,智能化管理程度有待提升,产能瓶颈日益凸显。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基于生产规划需求购置符合要求的生产基地及生产检测设备,解决场地面积有限和产能不足的问题。新基地将根据生产流程与产品特性,科学规划生产区、检测区、仓储区等功能分区:生产区引入自动化组装线,提升人形及四足机器人核心部件的精准组装效率;检测区配置精密检测仪器,对产品性能、运动精度、安全性等指标进行全流程检测,保障产品质量;仓储区采用智能仓储系统,通过物联网与自动化设备实现物料与成品的高效存取、分拣,缩短物料周转时间。

此外,公司将依托新基地的硬件优势,实现生产、库存、采购等环节的数据打通,实时监控与分析生产数据,确保生产计划与产品订单精准匹配,提升人均产出效率。

因此,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扩大产能规模,优化厂房布局,提高生产效率具有必要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1、积极的产业政策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具备坚实的政策可行性,高度契合国家及地方对机器人产业的战略规划与支持导向。

国家层面持续为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顶层设计与方向指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到“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创新监管方式,发展创业投资,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独角兽企业。”;《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目标,2027 年形成规模化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明确支持基于 AI 大模型的“大脑”开发与运动控制“小脑”算法库建设。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培育具身智能产业、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纳入国家战略,凸显其在取得全球科技制高点中的核心地位。此外,《“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机器人在制造、医疗、养老等多场景落地,为产业应用拓展提供政策保障。

地方层面政策与国家战略深度协同,出台针对性支持举措。浙江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提出“核心产业规模达 200 亿元”的目标,聚焦整零协同、技术攻关与场景应用。杭州市发布的《杭州市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9 年)》与《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将整机、算法纳入攻关清单,直接为项目算法研发、生产制造提供政策倾斜。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高度契合,政策环境成熟,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2、广阔的市场空间为项目提供了市场保障

目前,全球通用机器人行业进入爆发式增长期,人形及四足机器人两大核心赛道均展现出广阔发展空间,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大脑、小脑、本体”相关技术研发、新型产品迭代和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充分市场保障。

人形机器人赛道属于市场焦点,处于量产爆发起步阶段,长期增长空间尤为可观。据高工机器人预测,预计到2030年全球人形机器人销量将达到 60.57万台,市场规模将达到 150 亿美元;到 2030 年全球四足机器人销量有望超 56 万台,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80亿元。市场规模的爆发式增长不仅能承接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更能为“大脑、小脑、本体”相关技术研发提供商业化应用场景,形成研发、落地、迭代的良性循环。

因此,充足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技术研发、新型产品迭代和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充分市场保障,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3、深厚的技术积累及专业的人才队伍为项目提供了技术支撑

公司在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深耕多年,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专业的人才队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在技术积累层面,公司坚持全产业链技术自研与核心零部件自研,构建了覆盖硬件、软件与算法的完整技术体系,更积累了技术协同和成本控制的丰富经验。公司现已拥有包括一体化关节集成技术、高紧凑度机器人身体集成技术、机器人激光雷达全自研核心技术、机器人自动跟随技术、机器人散热和主动冷却相关技术、高动态运动控制算法技术等多项已成功商业化应用的核心技术。截至 2026年 1 月 31 日,公司累计拥有专利 262 项(含境内发明专利 20 项),且先后斩获中国设计智造大奖、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机器人奖等多项奖项,还获评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人工智能分会理事单位,技术实力获权威认可,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研发和新型产品迭代提供坚实基础。

在人才队伍层面,公司搭建了科学高效的研发体系与专业团队。一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能精准研判技术趋势、制定研发计划,保障研发效率与成果转化;另一方面,公司的核心研发团队稳定,主要研发骨干多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专业覆盖机械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兼具扎实科研能力与丰富项目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因此,深厚的技术积累及专业的人才队伍为项目提供了技术支撑,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4、公司良好的品牌声誉和广泛的客户认可为项目提供了客户保障

品牌声誉方面,作为全球知名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企业,公司产品相继登陆2021 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2023 年美国“超级碗”、2023 年杭州第十九届亚运会、2023年杭州第四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2025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2026 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等多个国际级展演平台,并多次受到央视新闻联播等权威媒体报道,获评美国《时代》杂志 2025年度全球 100大最具影响力企业及 2025 年最佳发明等荣誉。公司产品实力获得了国内外业界及使用者的广泛认可,彰显了公司产品的技术稳定性与环境适应能力,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品牌声誉。

客户认可方面,公司在多个行业领域拓展产品应用并广泛获得客户认可。一方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了通用机器人在巡检勘测、消防救援、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行业级应用,为能源化工、智能消防、智慧城市等行业带来了更为高效、安全、智能的新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以“高性能+高性价比”策略率先打通了通用机器人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应用的关键路径,显著降低了消费级用户的使用门槛,广泛覆盖通用机器人产品的消费级市场需求,促进了通用机器人产品在教育教学、文化表演、智能服务等消费级市场的应用,更以出色的产品体验和场景适配性赢得了用户的广泛青睐。

因此,良好的品牌声誉和广泛的客户认可为项目提供了客户保障,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用途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世界知名、国际领先的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及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要业务开展,其中研发类项目与公司核心技术高度相关。具体关系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要业务的关系与公司核心技术的关系
1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通过建设研发中心,改善研发办公环境,持续积淀先进的机器人具身智能模型和本体相关技术研发,同时,加速迭代各类型机器人产品,丰富产品矩阵,强化市场竞争优势本项目涉及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系基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的进一步延伸
2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
3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
4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建设生产基地,扩大机器人生产规模,提高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本项目涉及产品从开发到量产均依托于核心技术,属于核心技术成果落地的具体体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助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十: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四、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

公司以成为全球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的持续领先企业为发展目标,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涵盖机器人本体、核心智能算法、具身智能及核心部组件的自研自产体系,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矩阵,包括以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为代表的核心产品,以及以关节模组、灵巧手、协作机械臂、感知传感器等为代表的机器人组件,并围绕上述产品开展产品推广与行业应用。

未来,公司将持续布局前沿技术研发,力争通过发行上市在提升资金实力、优化公司治理、完善人才激励的同时,加速推进具身智能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并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引领全球机器人行业向规模化场景应用跨越。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加大研发投入

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4,995.18 万元、7,001.70 万元、14,496.56 万元,最近 3 年复合增长率达 70.36%,呈快速增长趋势,并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截至2026 年1 月31日,公司拥有262项专利权(含境内发明专利 20项)。

2、加强技术积累

经过多年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公司逐步形成了包括一体化关节集成技术、高紧凑度机器人身体集成技术、机器人激光雷达全自研核心技术等多项已商业化应用的核心技术并已应用于公司的高性能通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产品。在此基础上,公司在机器人外界感知能力、环境交互能力,提升机器人关节自由度、环境适应性和应用场景的通用性等细分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布局,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并持续进行技术更新迭代。

3、注重人才培养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系统科学的人才选择标准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树立了公司与员工共同进步的价值理念,在员工的选择录用、内部培训、职级晋升及奖惩激励机制方面形成了一套明晰的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及激励机制,激励公司人才队伍不断进取、持续创新。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将采取的计划与措施如下:

1、强化前沿技术,构筑持续领先的技术壁垒

公司持续加大机器人本体和具身智能模型的研发投入,以行业前沿的底层技术研发为核心,不断向高性能和高通用性的研发方向演进。未来,公司将依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开展机器人具身智能模型、本体等课题研究,并持续开发迭代新型机器人产品,强化前沿技术探索,在机器人的自主推理、环境自适应、极限硬件性能等方面取得突破,持续巩固并扩大技术领先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

2、扩展国际市场,加速全球机器人生态构建

公司将大力推进开发平台的开放战略,吸引全球开发者与合作伙伴。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推动自身技术协议成为行业通用范式。深度耕耘国际市场,实现从技术到品牌的全面全球化。

3、提升资金保障,支撑研发投入与产能扩张

高性能通用机器人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且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研发投入规模较大。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多轮融资为业务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将为公司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高性能通用机器人产品生产,以及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持,助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公司将妥善利用募集资金开展项目实施,助力长远发展。

4、深化治理体系,提升组织协同效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组织机制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实现内控规范化、管理精细化、信息自动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公司研发、销售、财务、采购、生产等部门间的协同水平,实现高效合作,资源共享;加强公司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实现部门间数据贯连互通,优化运营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5、建立人才高地,构建支撑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人力资本

公司将实施更前瞻、更长效的激励计划,打造汇聚全球优秀智慧的“人才高地”,确保公司持续拥有驱动产业变革的核心人力资本。同时,公司将通过营造开放包容、鼓励创新的团队氛围,提供国际一流的技术研究条件和事业发展平台,确保公司持续拥有能够驱动产业技术变革、引领行业未来发展的核心人力资本,为公司的技术与市场领先地位提供坚实保障。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初,宇树有限尚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未设置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建立健全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规程。

自公司治理结构及各规章制度建立以来,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均依法独立运作,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机制得以有效实施,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发生,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现有内控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已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862 号),认为宇树科技于 2025 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内控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二)6、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相关内容。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不构成财务内控重大缺陷,公司已制定相关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措施,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拆借对公司的内控制度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办公场所、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 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七)其他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六、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兴兴直接持有发行人 8,671.4964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3.8216%,通过上海宇翼控制发行人 10.9414%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34.7630%的股份。结合特别表决权的设置安排,本次发行前,王兴兴合计控制表决权比例为 68.7816%,能够对公司股东会的绝大多数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控制和投资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情况主营业务
1杭州天则王兴兴持股100%,并担任其董事无实际业务,系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
2上海宇翼王兴兴通过杭州天则控制的企业,杭州天则系上海宇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无实际业务,系公司的股权激励平台
3杭州翌心王兴兴通过杭州天则控制的企业,杭州天则系杭州翌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翌心系上海宇翼的有限合伙人无实际业务,系公司的股权激励平台
4杭州翌意王兴兴通过杭州天则控制的企业,杭州天则系杭州翌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翌心系上海宇翼的有限合伙人无实际业务,系公司的股权激励平台
5上海翌心王兴兴通过杭州天则控制的企业,杭州天则系上海翌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无实际业务

上述主体仅作为持股主体,未开展实际经营,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相关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一:(十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自然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兴兴。

(2)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除王兴兴外,公司不存在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说明
1王兴兴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
2杨知雨现任发行人董事
3陈立现任发行人董事
4张阳光现任发行人董事
5崔文瀚现任发行人董事
6梁望南现任发行人董事
7李宗彦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8倪晨凯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9宋华盛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0王枫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11傅风华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4)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1)前述(1)至(3)项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2)报告期前十二个月至今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3)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发行人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2、关联法人

(1)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说明
1上海宇翼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10.9414%的股份
2汉海信息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7.6114%的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成都龙珠、Galaxy Z合计持有9.6488%股份
3成都龙珠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1.0187%的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汉海信息、Galaxy Z合计持有9.6488%股份
4Galaxy Z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1.0187%的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汉海信息、成都龙珠合计持有9.6488%股份
5宁波红杉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6.2100%的股份,其与同一控制下的厦门雅恒合计持有7.1149%股份
6厦门雅恒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0.9049%的股份,其与同一控制下的宁波红杉合计持有7.1149%股份
7经纬壹号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4.2598%的股份,其与同一控制下的经纬叁号合计持有5.4528%股份
8经纬叁号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1.1930%的股份,其与同一控制下的经纬壹号合计持有5.4528%股份

(2)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说明
1Solid Bit Hong Kong Limited发行前间接持有发行人7.6114%的股份
2DianPing Holdings Ltd.发行前间接持有发行人7.6114%的股份
3Meituan/美团(3690.HK)发行前间接持有发行人7.6114%的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说明
1杭州天则王兴兴持股 100%,并担任其董事
2上海翌心王兴兴通过杭州天则控制的企业
3杭州翌心王兴兴通过杭州天则控制的企业
4杭州翌意王兴兴通过杭州天则控制的企业
5上海宇翼王兴兴通过杭州天则控制的企业,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 10.9414%的股份
6上海宝山区上大通用智能机器人研究院王兴兴担任院长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说明
1宇树机器人发行人持股 100%,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上海高羿发行人持股 100%,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北京灵翌发行人持股 100%,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深圳天羿发行人持股 100%,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5宁波宇树发行人持股 100%,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UNITREE LIMITED发行人持股 100%,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7重庆宇羿发行人持股100%,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8宇树星盟发行人持股100%,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9香港宇树曾经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25年9月完成注销
10中试基地宇树机器人持股10%,并向其委派一名董事
11宇蓝智能宁波宇树持股20%,并向其委派一名董事
12上海拓天发行人持股10%

(5)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说明
1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锋逸科技工作室陈立作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2上海联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崔文瀚担任其董事
3湖北精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崔文瀚担任其董事,已于2026年2月离任
4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梁望南担任其董事、总经理
5北京京国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望南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6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望南担任其董事
7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梁望南担任其董事
8北京银河通用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梁望南担任其董事
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梁望南担任其董事
10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梁望南担任其副总经理
11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傅风华曾担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已于2025年5月离任
12杭州天则张阳光担任其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3上海佰弘生物科技服务中心王枫控制的个人独资企业,已于2022年8月注销

(6)其他关联方

1)发行人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2)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现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3)报告期前十二个月至今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4)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发行人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18.5736.4721.51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078.41863.89534.60

此外,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资金拆借,具体详见本节之“七、(二)6、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2、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和依据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本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关联人单纯减免本公司义务的债务、关联人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发行人将满足前述标准的关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3、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4、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5、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交易性质关联方交易内容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北京银河通用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组件及其他1,818.7836.471.77
北京砺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人形机器人27.13--
上海宝山区上大通用智能机器人研究院四足机器人172.65--
客户J四足机器人、组件--14.11
尹方鸣健身泵、机械臂、其他零部件--5.64
合计2,018.5736.4721.51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北京银河通用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分别为1.77 万元、36.47 万元和 1,818.78 万元,主要销售产品为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机器人组件。北京银河通用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是行业知名的具身多模态大模型通用机器人企业,采购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其自身技术研发和二次开发后对外销售两种用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价格公允。此外,公司向其他关联方销售金额及占比较小,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价格公允。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分别为 534.60 万元、863.89 万元和 1,078.41 万元。

6、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入方拆借金额拆借时间归还时间利息金额
陈立22.942024年2月2024年7月0.36

报告期内,陈立因个人资金需求向公司短期拆借资金,并于当年度归还,资金拆借利息参考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确定,资金拆借利息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王兴兴于 2025年8月向发行人无偿转让一项智能健身设备相关专利(专利号 3240329,专利名称“一种健身拉力器”),相关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25年10 月完成。

7、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关联方应收款项。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合同负债北京银河通用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119.5424.7726.55
合同负债上海宝山区上大通用智能机器人研究院38.13--
其他应付款王兴兴-48.0024.00
合计157.6772.7750.55

注:上述合同负债包含对应的待转销项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中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其他应付款中主要为公司代收实控人相关人才补贴。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划分以及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规范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相关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一:(十一)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3、进一步规范和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未来进一步实施的规范和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的措施如下:

(1)公司对于存在可选择的外部供应商的采购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引进外部供应商,进一步降低关联交易的占比;

(2)对于因双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而产生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参考无关联第三方的交易价格、市场公允价格等进行定价;

(3)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股利分配政策及长期回报规划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如下: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1、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明确公司上市后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 号)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听取各方的意见,尤其是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1、分配方式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现金分配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四)公司长期回报规划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根据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以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分红规划和计划进行适当且必要的调整。调整分红规划和计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10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明确和细化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原则、形式及时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回馈。

四、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公司已针对特别表决权安排设置了相关投资者保护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三)投资者保护措施”。

同时,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公司股东王兴兴出具承诺:“本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权利,不得滥用特别表决权,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将及时改正,并依法承担对投资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除特别表决权安排之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五、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金额在 500.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或其他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日期截至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云服务框架协议2024年8月履行中
4,822.382025年4月履行中
1,625.102024年8月履行中
2,185.472025年7月履行中
1,430.402025年7月履行中
2供应商A1电子元器件类644.002025年4月已完成
3供应商A1电子元器件类644.002025年3月已完成
4供应商A1电子元器件类644.002025年3月已完成
5供应商D电气类材料610.502025年4月已完成
6朴赛计算机(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器559.202025年3月已完成
7供应商D电气类材料555.002025年6月已完成
8供应商B电子元器件类542.322025年4月已完成
9苏州同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类529.702025年2月已完成
10供应商B电子元器件类509.492025年5月已完成
11供应商Z电子元器件类3,388.002025年11月已完成
12供应商D电气类材料660.002025年11月已完成
13供应商D电气类材料660.002025年12月已完成
14深圳市金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气类材料742.502025年11月已完成
15供应商AA云服务599.932025年12月履行中

(二)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金额(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合同累计计算)在 1,000.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年度交易金额在 1,000.00 万元以上的销售框架协议或其他重要

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金额/类型(万元)签订日期截至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北京银河通用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1,637.102025年3月履行完毕
2武汉京天电器有限公司代理协议2025年4月正在履行
3杭州赫瓦机器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协议2025年5月正在履行
4深圳市华鑫立业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协议2025年6月正在履行
5北京朝元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协议2025年1月正在履行
6成都金泰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协议2025年4月正在履行
7境外客户A(亚洲)代理协议2024年4月/2025年1月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8境外客户B(亚洲)代理协议2024年6月/2025年1月履行完毕/正在履行
9中科开创(广州)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框架协议2025年6月正在履行
10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框架协议2024年11月正在履行
11境外客户C(欧洲)代理协议2024年12月正在履行
12境外客户N(欧洲)752.76万美元2025年7月正在履行
13星创艺(昆山)文娱有限公司框架协议2025年7月正在履行
14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超过3,970.35万元2025年9月正在履行
15境外客户K(亚洲)代理协议2025年1月正在履行
16境外客户H(亚洲)代理协议2025年1月正在履行
17山东振强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协议2025年7月正在履行
18境内客户I代理协议2025年4月正在履行
19境外客户O(亚洲)代理协议2025年8月正在履行
20境外客户J(北美洲)代理协议2025年6月正在履行

上述合同均为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重大销售合同,对公司经营状况与财务数据有一定影响,若未按时履行则可能影响经营业绩以及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三)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履行完毕的 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方金额(万元)借款期限履行情况
1IR2304260000069宇树有限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1,0002023.4.26-2023.7.26履行完毕
2IR2310240000070宇树有限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1,0002023.10.26-2024.10.25履行完毕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

1、2025 年 7月,露韦美公司诉宇树科技侵权

2025 年 7 月,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下称“露韦美公司”)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浙 01 知民初 79 号),请求判令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第 ZL201610396363.0 号专利权的“Go2”型号机器狗产品,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500元、承担惩罚性赔偿并支付维权费用等。

公司基于技术评估与证据梳理,认为露韦美公司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公司产品未构成对露韦美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侵害。

2025 年 9 月,杭州中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为露韦美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同月,露韦美公司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杭州中院的民事判决,改判支持露韦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6年2 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5)最高法知民终 756号《民事判决书》,认为露韦美公司的上诉请求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专利法》规定的诚信原则对露韦美公司的行为进行谴责。

2、2025 年 9月,露韦美公司诉宇树科技侵权

2025 年 9 月,露韦美公司再次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浙01知民初113号),请求判令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第 ZL201610396363.0 号发明专利权的“A2”型号机器狗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1,500元及相关诉讼费用等。

公司基于技术评估与证据梳理,认为露韦美公司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公司产品未构成对露韦美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侵害。

为防止露韦美公司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公司以因恶意提出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为由,于 2025 年 11 月向杭州中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露韦美公司赔偿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并承担反诉费用;2025 年12月,杭州中院受理公司前述反诉,并将反诉与露韦美公司本诉合并审理。

2026 年 2 月,杭州中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为宇树科技被诉侵权产品缺少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多项技术特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认为露韦美公司违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目的与精神,属于滥用权利的行为,构成对宇树科技的恶意诉讼。判决驳回露韦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并赔偿宇树科技合理开支。同月,露韦美公司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杭州中院的民事判决,改判支持露韦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6 年 4 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6)最高法知民终 96 号《民事判决书》,认为露韦美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2026 年 1 月,露韦美公司诉宇树科技、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侵权

2026年1 月,露韦美公司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6)浙 01 知民初 13 号),请求判令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其 ZL201610396363.0 号发明专利权的宇树机器狗“Go2 pro”系列商品,赔偿经济损失 2,000元、承担惩罚性赔偿并支付相关诉讼费用等。

公司基于技术评估与证据梳理,认为露韦美公司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公司产品未构成对露韦美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侵害。

2026 年 4 月,杭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鉴于涉案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驳回原告露韦美公司的起诉。同月,露韦美公司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杭州中院的民事裁定,改判支持露韦美公司

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6年5 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6)最高法知民终 26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露韦美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4、涉案专利无效宣告后的行政诉讼

2026年3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630074号),宣告露韦美公司名下的 ZL201610396363.0 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露韦美公司不服该项决定,于 2026年 4月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专利重新作出审查决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判决。

除上述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

(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十一节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

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体董事:

图7

王兴兴

图8 图9

陈 立

图10 图11 图12 图13 图14 图15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

图16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

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体审计委员会成员:

图17

宗彦

图18

倪晨凯

图19

张阳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图2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之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王抓

王 枫

傅风华

傅风华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图21

年 月 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兴兴

王兴兴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

年 月 日

图2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高若阳

影 陈熙颖

项目协办人:

图23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图24

保荐人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图25

保荐人管理层声明

人已认真阅读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理:

图26

邹迎光

图2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

图28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sub>沈宏山</sub>沈宏山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sub>苏忠铮</sub> 苏忠铮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 马浩然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sub>颜明康</sub>颜明康

2026年8月14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字注册会计师:

图29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图30

容诚会评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图3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估师:

图32 图33

评估机构负责人:

肖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图34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字注册会计师:

图35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图36 图37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图38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图39

容诚会计师事听(特妹普通合伙)

图40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十四)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件一:本次发行相关承诺

(一)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4、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5、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6、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人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8、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2、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杨知雨及张阳光的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4、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5、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6、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人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8、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2、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将向发行人申 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 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3、董事陈立的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2、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4、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5、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人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2、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将向发行人申 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 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3、董事陈立的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4、其余股东的相关承诺

股东名称承诺内容
上海宇翼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3、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5、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宁波红杉1、自发行人股票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8日前(含当日)向交易所正式申报本次发行上市的注册申请文件(以下简称“首发申报”),则本企业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22,426,000股新增股份将自该部分股份取得之日(为避免疑义,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5年6月18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8日后(不含当日)进行首发申报,则本企业所持前述股份仅按本承诺第1项自发行人股票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4、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Astrend IV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截至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之日,如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发行人1,597.8125万股新增股份(以下称为“新增股份”)不足6个月,则自该部分新增股份取得之日(为避免疑义,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新增股份。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4、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源码资本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于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锁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企业于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6个月内取得的发行人新增股份(包括增资扩股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该部分股份取得之日(为避免疑义,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发行人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后,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份因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之日为发行人股东名册记载该等变动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5、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厦门雅恒1、自发行人股票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于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2日前(含当日)向交易所正式申报本次发行上市的注册申请文件(以下简称“首发申报”),则本企业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发行人增资扩股方式取得的11,551股新增股份将自该部分股份取得之日(为避免疑义,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5年6月12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2日后(不含当日)进行首发申报,则本企业所持前述股份仅按本承诺第1项自发行人股票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3、如于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8日前(含当日)首发申报,则本企业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3,268,000股新增股份将自该部分股份取得之日(为避免疑义,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5年6月18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8日后(不含当日)进行首发申报,则本企业所持前述股份仅按本承诺第1项自发行人股票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5、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光合贰期、杭州初心、腾讯科技、无锡锦秋、杭州灏月、天津算力、祥峰厦门、上海云场、合创投资、光越投资、中移和创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于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成为发行人的新股东,所持股份自取得之日(为避免疑义,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发行人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后,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份因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之日为发行人股东名册记载该等变动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企业于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6个月内取得的发行人新增股份(包括增资扩股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该部分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5、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汉海信息、经纬壹号、金石成长、机器人基金、嘉兴骅茂、君万弘毅、中网投、Vertex、宁波睿利、海克斯康、新疆深创投、经纬叁号、浙江容腾、Galaxy Z、成都龙珠、中关村科学城、容腾二号、极思投资、德迅投资、广州初心、琥珀安云、江苏圭泉、创新资本、上海科创、中证投资、深创投集团、钧石创投、潍坊初心、上海米达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于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6个月内取得的发行人新增股份(包括增资扩股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该部分股份取得之日(为避免疑义,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发行人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后,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份因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之日为发行人股东名册记载该等变动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4、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本人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人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

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本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 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上海宇翼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 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 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杨知雨、陈立、张阳光的相关承诺

“1、本人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人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本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 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 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杨知雨、陈立、张阳光的相关承诺 “1、本人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 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4、股东经纬壹号、经纬叁号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

4、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企业与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对相关减持计划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15个交易日对相关减持计划予以公告。本企业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 及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锁定期满后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或现金红利、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

4、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企业与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 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 前3 个交易日对相关减持计划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 交易方式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 个交易日对相关减持计划予以公告。本企 业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股东汉海信息、Galaxy Z、成都龙珠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

4、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企业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对相关减持计划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对相关减持计划予以公告。本企业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股东宁波红杉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本企业投资额对应的每股成本价格(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减持时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在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之间孰低者。

4、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企业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时,本企业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股东宁波红杉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7、股东厦门雅恒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企业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时,本企业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触发条件:当发行人(即公司,下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 36 个月内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触发条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且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稳定股价预案规定,实施具体的股

价稳定措施。

(2)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前述触发条件满足时,发行人作为稳定股价的第一顺序责任人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发行人股价:

(1)发行人回购股份

①在前述触发条件满足时,首先由发行人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发行人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发行人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发行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发行人股东会对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具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成就,且发行人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②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的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发行人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③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满足触发条件的(不包括发行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后开始计算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情形),发行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发行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扣除发行费用后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在前述触发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发行人股东会作出决议不回购发行人股份或回购股份的有关议案未能获得发行人股东会批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时间、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之规定且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要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的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如果增持方案实施前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触发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③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满足触发条件的(不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后开始计算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稳定股价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处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总累计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处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

⑤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的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再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3)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在前述触发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的,则由发行人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增持发行人股票方案。发行人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股票的时间、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之规定且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的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其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②发行人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超过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的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如果发行人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触发条件的,发行人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该方案;

③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满足触发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后开始计算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情形),发行人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购买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其用于稳定股价的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金额的 50%;

④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发行人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三、约束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的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参与发行人当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红利归发行人所有,同时全体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处当年应得薪酬的 50%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不包括未领薪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四)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1、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3、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10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督促并保证发行人履行前述承诺。”

(五)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该等欺诈发行的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最终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通过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等方式增强本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具体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通过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等方式增强本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具体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该等欺诈发行的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最终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通过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等方式增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具体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公司将提高加强预算管理,控制本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本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本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本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本公司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了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本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满足了本公司扩大产能、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的需求,提高本公司研发能力,并进一步推进了品牌建设,不断巩固和提高本公司的市场份额,对本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发挥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各募投项目工程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各项目早日竣工并达到预期效益。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将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措施以及本承诺函;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1、分配方式

在本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本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本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本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本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本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本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本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本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本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本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现金分配的比例

(1)本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本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本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本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本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本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本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八)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2、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部门依法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如本人原因导致《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承诺

1、如本人原因导致《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九)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的相关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前述“届时所持股份”分别指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 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 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海宇翼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 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 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

前述“届时所持股份”分别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十)发行人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 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 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自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至完成上市前(即在审期间),本公司承诺不进行现金分红;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2、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持有或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上海宇翼、汉海信息、Galaxy Z、成都龙珠、经纬壹号、经纬叁号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尽可能地规范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4、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持有或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上海宇翼、 汉海信息、Galaxy Z、成都龙珠、经纬壹号、经纬叁号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尽可能地规范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4、发行人股东宁波红杉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尽可能地规范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促使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促使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3、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4、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依照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5、发行人股东厦门雅恒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尽可能地规范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促使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促使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3、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十二)关于避免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或者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2、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2、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不滥用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损害发行人或者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十三)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应继续履行该承诺。如不能继续履行,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果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兴兴的相关承诺

“1、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应继续履行该承诺。如不能继续履行,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果因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应继续履行该承诺。如不 能继续履行,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承诺

“1、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应继续履行该承诺。如不能继续履行,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果因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宁波红杉、厦门雅恒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由本企业签署的且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本企业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的,应依法向发行人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应继续履行该承诺。如不能继续履行,本企业将依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果因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向发行 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宁波红杉、厦门雅恒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由本企业签署的且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5、中移和创的相关承诺

“1、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应继续履行该承诺。如不能继续履行,本企业将根据监管机关书面要求依法予以纠正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重大法律后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根据监管机关书面要求或根据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文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向发行 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宁波红杉、厦门雅恒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由本企业签署的且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5、中移和创的相关承诺 “1、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应继续履行该承诺。如 不能继续履行,本企业将根据监管机关书面要求依法予以纠正或作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性承诺。

6、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1、本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应继续履行该承诺。如不能继续履行,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果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向发

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控制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相同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不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 5%(不包括本数);(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十五)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的情形,各股东作为持股主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股东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亦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股权关系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六)关于放弃表决权及减持安排的承诺函

1、中证投资的相关承诺

1、放弃表决权

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企业放弃所持有的发行人 122.9382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当前总股本的 0.3377%)对应的表决权,并且不会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数量、股比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中载明的各项锁定期要求,在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为避免减持义务适用的任何潜在不确定性,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企业自愿将所持发行人股份,与金石成长所持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并以此为基础,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等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为基础适用相应的减持额度、遵守相应的减持程序及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2)减持股份的条件

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期和减持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责任。

1、放弃表决权 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企业放弃所持有的发行人81.7236 万股 股份(占发行人当前总股本的0.2245%)对应的表决权,并且不会委托任何其 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若因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的,上述股份数量、股比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上海云玚的相关承诺

1、放弃表决权

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企业放弃所持有的发行人 81.7236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当前总股本的 0.2245%)对应的表决权,并且不会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若因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的,上述股份数量、股比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中载明的各项锁定期要求,在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企业自愿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与杭州灏月所持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并以此为基础,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为基础,适用相应的减持额度、遵守相应的减持程序及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如需)。为免疑义,上述合并计算的安排仅适用于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涉及本企业(包括蚂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投资、持股或管理的任何其他实体和项目。

(2)减持股份的条件

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如有)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期和减持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及一般要求、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和保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投资者沟通渠道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上市后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常设机构。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的相关规划

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三)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对股东投票机制进行了完善,包括建立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等。

1、累积投票制度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入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是否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董事的当选原则:(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2)如果在股东会当选的董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达到或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机制

股东会会议原则上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者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会会议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4、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附件三: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相关股东、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出席历次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一)股东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和通知、召开方式、召开条件、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股东会在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任期、职权、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 3名,其中包含 2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权,准时出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独立董事未曾对董事会的历次决议或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依法召开,在公司的运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附件四: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

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集人其他委员
审计委员会李宗彦倪晨凯、张阳光
提名委员会倪晨凯宋华盛、王兴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宋华盛李宗彦、王兴兴
战略委员会王兴兴张阳光、杨知雨

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作出了规定。自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至今,各委员能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司的规范运行。

附件五:宇树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一)宇树科技员工 1 号资管计划

序号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认购金额(万元)资管计划份额比例
1任思盟宇树科技生产运营经理核心员工400.001.96%
2邵兴彬宇树科技生产运营经理核心员工400.001.96%
3王其鑫宇树科技职能运营经理核心员工400.001.96%
4郑俐琳宇树科技职能运营经理核心员工400.001.96%
5李斌杰宇树科技职能运营经理核心员工400.001.96%
6王启舟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400.001.96%
7肖宇晨宇树科技研发技术经理核心员工400.001.96%
8陈小立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400.001.96%
9杜鑫峰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400.001.96%
10李文杨宇树科技生产运营经理核心员工350.001.71%
11杨亚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250.001.22%
12赵博识宇树科技职能运营经理核心员工200.000.98%
13刘飏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200.000.98%
14侯田博文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200.000.98%
15李钰婷宇树科技证券事务代表核心员工150.000.73%
16章旻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200.000.98%
17陈迎澳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18白晓阳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19尹海玉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0侯振民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1李凯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2钱林飞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3方兴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4邓伟燎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5苏异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6单永刚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7吴秉昊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8方晗峰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29温硕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30崔运国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31康静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32高远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33黄嘉玮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34陈涵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35张陶然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36邓晟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37陈林松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50.000.73%
38郭延陀宇树科技职能运营经理核心员工100.000.49%
39张吉祥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0祝勇义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1周庙杰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2徐俊杰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3胡俊浩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4王锟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5陈凯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6金诚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7梁炜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8郑浩然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49郭鑫宇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0郭航池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1郭恒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2李伟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3孙昌贺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4邓凯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5李志伟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6向保松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7姜家豪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8黄健鑫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59李懿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0魏善义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1王聪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2苏鹏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3焦睿轩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4陈凯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5李小龙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6贾成成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7李昌安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8袁靖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69郭和梁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0吴广卓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1祝剑峰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2周昌慧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3李育锋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4吴宇涵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5徐佳佳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6李洪年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7方立远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8宋佳林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79周忠容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0于腾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1王泽恩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2凌妍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3吴智博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4王强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5万永辉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6张琦杰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7程真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8王俊芳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89何银军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0王硕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1林志龙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2苌瑞春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3詹建忠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4邢孟祺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5亢志华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6方翊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7王洪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8胡欣煜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99许韩彬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0王武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1郑绍珏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2尚辉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3夏子莲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4徐俊忱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5鞠金庆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6马生悦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7李峰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8谢一鹏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09王铭增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0孙祥铭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1杨帆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2骆骏骁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3徐艳萍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4蔡嘉毅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5唐美萍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6周宁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7叶灵燕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8李航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19苑琳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0张巍宇树科技市场销售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1张钦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2徐祥伟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3乔慧芳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4程宝寅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5任本伟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6李玉州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7程现伟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8李欣霓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29何玉祺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0刘杰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1彭项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2孙傲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3郑杰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4陈萌宇树科技生产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5初阳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6刘金达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7卢希南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8钱雨琪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39陈嘉欣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0孙宝岩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1俞文军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2丁淋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3杨巍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4高洋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5陈璐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6戴成威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7乃永刚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8揭金民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49何兆余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0胡宵节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1傅建菲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2毛莹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3陈晓峰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4张晨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5李操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6张冬冬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7傅万健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8潘晓英宇树科技职能运营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159李世坤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0.49%
合计20,450.00100.00%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宇树科技员工 2 号资管计划

序号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认购金额(万元)资管计划份额比例
1王兴兴宇树科技董事长、总经理、CTO高级管理人员1,500.0022.39%
2张阳光宇树科技董事、研发技术软件总监核心员工900.0013.43%
3杨知雨宇树科技董事、研发技术结构总监核心员工900.0013.43%
4吴金泽宇树科技研发技术经理核心员工900.0013.43%
5王枫宇树科技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700.0010.45%
6傅风华宇树科技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700.0010.45%
7陈立宇树科技董事、销售总监核心员工300.004.48%
8邵烨程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300.004.48%
9原文智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200.002.99%
10赵永政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1.49%
11陈仲凯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1.49%
12孟令波宇树科技研发技术主管核心员工100.001.49%
合计6,700.00100.00%

注 :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六: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清单

(一)境内商标

序号商标分类号注册号商标权人注册日期法律状态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1VisionLift979841580宇树科技2025/3/28注册原始取得无
2VisionLift2879855547宇树科技2025/1/14注册原始取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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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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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Laikago7、28016392052宇树科技欧盟2017/6/5注册原始取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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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L I ENGO96598296宇树科技美国2021/12/21注册原始取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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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UNITREE SPORT7、28UK00003777611宇树科技英国2022/4/14注册原始取得无
20UNITREE PUMP7、28018687085宇树科技欧盟2022/7/30注册原始取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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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UnifoLM96833130宇树科技日本2024/8/9注册原始取得无
29UnifoLM426854656宇树科技日本2024/10/16注册原始取得无
30UnifoLM9、42UK00004018734宇树科技英国2024/5/24注册原始取得无
31UniOS9、42018992996宇树科技欧盟2024/6/14注册原始取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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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UnifoLM4240-2388694宇树科技韩国2025/07/15注册原始取得无
49VisionLift286911672宇树科技日本2024/03/25注册原始取得无
50VisionLift96898734宇树科技日本2024/02/19注册原始取得无

附件七: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清单

(一)境内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申请日专利权人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1一种基于操控员足部位姿传感器的四足机器人遥操作方法ZL201610894838.9发明2016/10/13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一种电驱动四足机器人的腿部动力系统结构ZL201710149070.7发明2017/3/1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机器人双关节单元及应用其的足式机器人和协作机械臂ZL201811222243.4发明2018/10/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一种高集成度高性能机器人关节单元ZL201811561682.8发明2018/12/2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一种机器人集成关节单元及应用其的足式机器人ZL201910172037.5发明2019/3/7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一种拉力器收线结构及应用其的拉力器ZL202110814771.4发明2021/7/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一种用于电动拉力器的开机方法及拉动开机模块及拉力器ZL202210405027.3发明2022/4/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一种用于机器人的高度地图构建方法、系统以及存储介质ZL202310202525.2发明2023/2/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无刷电机转子检测装置及确定和计算方法及健身拉力器ZL202210313015.8发明2022/3/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一种机器人和机器人控制方法ZL202510337900.3发明2025/3/2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一种三维激光雷达点云采集控制方法和系统ZL202510823606.3发明2025/6/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一种激光雷达的标定方法和系统ZL202510823539.5发明2025/6/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一种基于多地图融合的机器人导航交互控制方法和系统ZL202511009125.5发明2025/7/2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一种针对管廊场景的特征强化地图生成方法和设备ZL202510978198.9发明2025/7/1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一种沉浸式机器人遥操作方法和系统ZL202511075241.7发明2025/8/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基于多传感器数据融合的动态时空同步建图方法和系统ZL202511009128.9发明2025/7/2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7一种基于数字孪生的机器人运动控制方法和电子设备ZL202511056280.2发明2025/7/3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8一种基于动捕设备的机器人关节控制方法和系统ZL202511054795.9发明2025/7/3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9一种机器人多楼层复合导航方法和设备ZL202511216978.6发明2025/8/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0一种基于扩散策略的机器人交互控制方法和服务器ZL202511471499.9发明2025/10/1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1一种精简结构的高功率质量密度的直线驱动装置ZL201720038604.4实用新型2017/1/1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2一种电驱动四足机器人的腿部动力系统结构ZL201720232286.5实用新型2017/3/1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3一种腿部抗冲击效果好的四足机器人机身结构ZL201720905583.1实用新型2017/7/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4一种机器人足端结构ZL201721328994.5实用新型2017/10/1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5一种四足机器人配合紧致的关节铰链ZL201820876077.9实用新型2018/6/7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6一种电驱动回转动力单元以及应用其的一种四足机器人ZL201821267397.0实用新型2018/8/7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7一种四足机器人机身结构以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1821282614.3实用新型2018/8/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28一种电子拉力器及带有该电子拉力器的健身器材ZL201821312969.2实用新型2018/8/14宇树科技继受取得无
29一种电池包及具有该电池包的机器人ZL201821309466.X实用新型2018/8/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0一种腿部散热结构及具有该腿部散热结构的足式机器人ZL201821343700.0实用新型2018/8/2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1高度集成的机器人双关节单元及足式机器人和协作机械臂ZL201821704387.9实用新型2018/10/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2一种机器人腿部缓冲组件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1822007117.9实用新型2018/11/3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3一种高集成度高性能机器人关节单元ZL201822144537.1实用新型2018/12/2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4关节电能近距离传输结构及应用其的足式机器人和机械臂ZL201920031156.4实用新型2019/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5一种机器人集成关节单元及应用其的足式机器人ZL201920290906.X实用新型2019/3/7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6一种机器人组合关节单元及应用其的足式机器人ZL201920290898.9实用新型2019/3/7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7一种电池包及包括其的足式机器人ZL201920350714.3实用新型2019/3/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8一种机身关节防撞结构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1920725298.0实用新型2019/5/2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39一种腿部动力单元散热结构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1921029625.5实用新型2019/7/3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0一种关节回转动力单元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1921114883.3实用新型2019/7/1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1一种四足机器人的关节走线结构以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1921338360.7实用新型2019/8/1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2一种新型足端力采集装置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1921416157.7实用新型2019/8/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3一种水冷散热结构以及应用其的动力单元及四足机器人ZL201921779819.7实用新型2019/10/2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4一种壳体式四足机器人机身结构ZL201922115652.0实用新型2019/11/2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5一种能够折叠结构紧凑的遥控手柄ZL202020087279.2实用新型2020/1/1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6一种电驱动回转动力单元以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020281851.9实用新型2020/3/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7一种减速器以及应用其的电驱动动力单元和四足机器人ZL202020916355.6实用新型2020/5/2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8一种具有超广视角的四足机器人ZL202021803883.7实用新型2020/8/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49一种结构紧凑的回转动力单元以及应用其的机器人ZL202021894937.5实用新型2020/9/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0一种机器人伴随装置以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021990050.6实用新型2020/9/1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1一种具有柔性缓冲结构的四足机器人机身及四足机器人ZL202022260055.X实用新型2020/10/1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2一种结构紧凑的机器人腿部结构以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022454860.6实用新型2020/10/2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3一种抗过载冲击的行星减速器及机器人关节和四足机器人ZL202023175351.6实用新型2020/12/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4一种具有动密封结构的机器人关节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023195286.3实用新型2020/12/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5一种四足机器人定位装置以及四足机器人编队ZL202120043635.5实用新型2021/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6一种机器人关节快速拆装结构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120093373.3实用新型2021/1/13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7一种足端结构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120297162.1实用新型2021/2/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8一种散热效果好的拉力器驱动单元及应用其的电子拉力器ZL202120691834.7实用新型2021/4/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59一种拉力器收线结构及应用其的拉力器ZL202121644165.4实用新型2021/7/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0一种3D激光雷达及足式机器人ZL202122495427.1实用新型2021/10/1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1一种关节动力单元及应用其的机械臂ZL202122558394.0实用新型2021/10/2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2一种关节内走线结构以及关节机构及足式机器人ZL202122654934.5实用新型2021/10/2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3一种卡扣接头及应用其的拉力器ZL202220100405.2实用新型2022/1/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4一种四足机器人防护装置及四足机器人ZL202220243448.6实用新型2022/1/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5一种集成关节动力单元及足式机器人ZL202220538827.8实用新型2022/3/1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6一种电动拉力器使用的开机模块以及电动拉力器ZL202220910729.2实用新型2022/4/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7一种拉力器吸盘及应用其的电动拉力器ZL202221118728.0实用新型2022/5/1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8一种拉力器固定装置及应用其的拉力器ZL202221208068.5实用新型2022/5/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69一种电机外转子结构及回转动力单元和四足机器人ZL202221590221.5实用新型2022/6/23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0一种3D激光雷达及应用其的足式机器人和清洁机器人ZL202221717205.8实用新型2022/7/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1一种扫描效果好的激光雷达ZL202222114215.9实用新型2022/8/1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2一种自稳定全向移动机器人和移动装置ZL202222714545.1实用新型2022/10/13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3一种回转动力单元和两级减速回转动力单元以及机器人ZL202223015402.8实用新型2022/11/1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4一种移动机器人ZL202223154576.2实用新型2022/11/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5一种足端结构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320421167.X实用新型2023/3/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6一种具有防护支架的激光雷达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320943441.X实用新型2023/4/2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7一种机器人传动机构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ZL202321038558.X实用新型2023/5/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8一种四足机器人机身和四足机器人ZL202321234107.3实用新型2023/5/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79一种清洁机器人和回位弹性结构ZL202321335669.7实用新型2023/5/2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0具有内外双面齿偏心齿圈的减速器、偏心结构和关节模组ZL202322017704.7实用新型2023/7/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1一种导热固定座以及能够散热的机器人机身结构和机器人ZL202322321483.2实用新型2023/8/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2一种复合减速结构、关节动力机构和机器人ZL202322378533.0实用新型2023/9/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3一种多级减速结构、关节动力单元及足式机器人和灵巧手ZL202420032730.9实用新型2024/1/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4一种适配头戴式设备的重力补偿机构和头戴式智能装置ZL202420423970.1实用新型2024/3/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5一种带变形部扭力感知的减速器、关节结构和机器人关节ZL202420418098.1实用新型2024/3/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6具有配重件的重力补偿组件和无偏重感的头戴式装置ZL202420674307.9实用新型2024/4/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7一种人形机器人的腿部动力结构和人形机器人ZL202420836784.0实用新型2024/4/2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8一种拉力器固定装置和便于调节高度的电子拉力器ZL202422596188.2实用新型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89一种人形机器人足和一种人形机器人ZL202422810541.2实用新型2024/11/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0一种能够变转速比的机器人腿部结构和机器人ZL202422894195.0实用新型2024/11/2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1一种力量踏板ZL202422579969.0实用新型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2一种健身泵ZL202422579483.7实用新型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3一种拉力器变档调速机构和拉力器ZL202422589101.9实用新型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4一种便于调节训练力的划船机ZL202422588044.2实用新型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5一种机器人手指、机器手和人形机器人ZL202422758518.3实用新型2024/11/12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6一种适配拉力器的折叠凳和电子拉力器ZL202520045203.6实用新型2025/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7带有灯的四足机器人足ZL201730333623.5外观设计2017/7/2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8四足机器人机架ZL201730334315.4外观设计2017/7/2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99动力电池包ZL201830235478.1外观设计2018/5/2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0四足机器人机架ZL201830235228.8外观设计2018/5/2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1四足机器人ZL201930197480.9外观设计2019/4/2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2四足机器人ZL201930215127.9外观设计2019/5/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3动力电池包ZL201930215126.4外观设计2019/5/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4四足机器人足端与小腿结构ZL201930526747.4外观设计2019/9/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5四足机器人腿部结构ZL201930526980.2外观设计2019/9/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6电池包(四足机器人)ZL201930526746.X外观设计2019/9/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7关节电机组件ZL201930526750.6外观设计2019/9/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8四足机器人机身(Unitree A I )ZL202030006344.X外观设计2020/1/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09遥控手柄(左、右手柄)ZL202030026908.6外观设计2020/1/1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0动力单元ZL202030090015.8外观设计2020/3/17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1遥控手柄ZL202030090950.4外观设计2020/3/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2电池(四足机器人AII )ZL202030759431.2外观设计2020/12/1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3四足机器人机身(AII )ZL202130006013.0外观设计2021/1/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4四足机器人(Aliengo-牛气冲天)ZL202130025897.4外观设计2021/1/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5四足机器人(A1-牛气冲天)ZL202130025916.3外观设计2021/1/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6工艺品(Aliengo-牛气冲天)ZL202130025639.6外观设计2021/1/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7工艺品(A1-牛气冲天)ZL202130025640.9外观设计2021/1/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8机器人关节ZL202130126093.3外观设计2021/3/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19机器人关节ZL202130126163.5外观设计2021/3/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0机器人关节模组ZL202130183054.7外观设计2021/4/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1四足机器人(超感知)ZL202130210036.3外观设计2021/4/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2机器人机头ZL202130209909.9外观设计2021/4/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3四足机器人ZL202130256025.9外观设计2021/4/2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4机器人机头ZL202130256022.5外观设计2021/4/2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5拉力器ZL202130392518.5外观设计2021/6/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6定位标签(四足机器人)ZL202130526215.8外观设计2021/8/13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7拉力器ZL202130595653.X外观设计2021/9/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8把手(拉力器)ZL202130595663.3外观设计2021/9/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29吸盘(拉力器)ZL202130595662.9外观设计2021/9/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0固定件(拉力器)ZL202130595623.9外观设计2021/9/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1固定件(拉力器)ZL202130595624.3外观设计2021/9/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2机械臂ZL202130697560.8外观设计2021/10/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3四足机器人头部组件ZL202230057275.4外观设计2022/1/27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4四足机器人(福虎生威)ZL202230061327.5外观设计2022/1/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5标贴(福虎生威)ZL202230065724.X外观设计2022/2/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6机器人玩具(福虎生威)ZL202230065729.2外观设计2022/2/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7机械臂ZL202230534466.5外观设计2022/8/1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8四足机器人(金纹兽面)ZL202230569475.8外观设计2022/8/3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39四足机器人(兽面)ZL202230569325.7外观设计2022/8/3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0装饰品(金纹兽面机器人)ZL202230572673.X外观设计2022/8/3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1机器人玩具(金纹兽面)ZL202230569474.3外观设计2022/8/3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2四足机器人(GO2)ZL202230688776.2外观设计2022/10/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3吸盘(拉力器)ZL202230690410.9外观设计2022/10/1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4激光雷达ZL202230849892.8外观设计2022/12/2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5四足机器人ZL202330094676.1外观设计2023/3/6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6四足机器人(B2)ZL202330495858.X外观设计2023/8/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7通用人型机器人ZL202330514605.2外观设计2023/8/1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8机器人头部(通用人型机器人)ZL202330514604.8外观设计2023/8/1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49机器人电池ZL202330607366.5外观设计2023/9/1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0人形机器人ZL202430199629.8外观设计2024/4/1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1四足机器人(福虎生威)ZL202430504718.9外观设计2024/8/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2人形机器人ZL202430561310.5外观设计2024/9/3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3机械抓手ZL202430646489.4外观设计2024/10/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4遥控器(PUMPMAX)ZL202430672941.4外观设计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5多功能哑铃凳(PUMPMAX)ZL202430672939.7外观设计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6划船机(PUMPMAX)ZL202430672940.X外观设计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7健身器材配件(PUMPMAX)ZL202430672943.3外观设计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8健身泵ZL202430672944.8外观设计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59人形机器人ZL202530057617.6外观设计2025/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0机械臂ZL202530065457.X外观设计2025/2/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1表演机器人ZL202530065459.9外观设计2025/2/1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2舵机ZL202530077582.2外观设计2025/2/21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3标贴ZL202530053717.1外观设计2025/2/5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4四足机器人ZL202530162152.0外观设计2025/3/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5健身器材ZL202530423113.1外观设计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6健身器材(PUMP MAX)ZL202530423112.7外观设计2024/10/24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7双足机器人ZL202530075497.2外观设计2025/2/20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8人形机器人ZL202530307081.9外观设计2025/5/29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169人形机器人ZL202530162153.5外观设计2025/3/28宇树科技原始取得无

(二)境外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国家/地区权利人申请日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1一种机器人集成关节单元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发明7245558日本宇树科技2020/2/24原始取得无
2一种新型足端力采集装置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发明7311930日本宇树科技2020/10/23原始取得无
3一种抗过载冲击的行星减速器及机器人关节和四足机器人发明US012228201B2美国宇树科技2021/11/30原始取得无
4一种具有动密封结构的机器人关节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发明7633726日本宇树科技2021/11/30原始取得无
5机器人双关节单元及应用其的足式机器人和协作机械臂发明US011938621B2美国宇树科技2019/9/17原始取得无
6一种高集成度高性能机器人关节单元发明7142398日本宇树科技2019/9/17原始取得无
7机器人双关节单元及应用其的足式机器人和协作机械臂发明7142397日本宇树科技2019/9/17原始取得无
8一种3D激光雷达及足式机器人发明7510730日本宇树科技2022/5/17原始取得无
9一种电池包及包括其的足式机器人发明7162384日本宇树科技2020/2/24原始取得无
10一种电驱动四足机器人的腿部动力系统结构发明US010940582B2美国宇树科技2018/3/8原始取得无
11一种机器人伴随装置以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发明GB2613463英国宇树科技2021/11/9原始取得无
12一种具有柔性缓冲结构的四足机器人机身发明GB2611441英国宇树科技2021/11/30原始取得无
13一种抗过载冲击的行星减速器及机器人关节和四足机器人发明EP4269835欧洲宇树科技2021/11/30原始取得无
14一种新型足端力采集装置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发明EP4080181欧洲宇树科技2020/10/23原始取得无
15一种具有动密封结构的机器人关节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发明US12384056B2美国宇树科技2021/11/30原始取得无
16一种精简结构的高功率质量密度的直线驱动装置实用新型21 2018 000 124德国宇树科技2018/1/10原始取得无
17一种关节动力单元及应用其的机械臂实用新型212024000071857意大利宇树科技2022/5/17原始取得无
18一种轻型便携式电子拉力器实用新型212024000104860意大利宇树科技2022/3/17原始取得无
19一种电机外转子结构及回转动力单元和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21 2022 000 399德国宇树科技2022/12/14原始取得无
20一种拉力器固定装置及应用其的拉力器实用新型21 2022 000 407德国宇树科技2022/12/19原始取得无
21一种电驱动四足机器人的腿部动力系统结构实用新型21 2018 000 182德国宇树科技2018/3/8原始取得无
22一种关节动力单元及应用其的机械臂实用新型21 2022 000 314德国宇树科技2022/5/17原始取得无
23一种关节动力单元及应用其的机械臂实用新型3249252日本宇树科技2022/5/17原始取得无
24一种机器人伴随装置以及应用其的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3241004日本宇树科技2022/12/13原始取得无
25一种健身拉力器实用新型20 2020 005 886德国宇树科技2020/7/23原始取得无
26一种健身拉力器实用新型3240329日本宇树科技2022/10/28继受取得无
27一种结构紧凑的机器人腿部结构实用新型3246993日本宇树科技2021/10/28原始取得无
28一种具有超广视角的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21 2021 000 362德国宇树科技2021/10/25原始取得无
29一种具有超广视角的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3241001日本宇树科技2022/12/23原始取得无
30一种具有柔性缓冲结构的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21 2021 000 351德国宇树科技2021/11/30原始取得无
31一种具有柔性缓冲结构的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3241025日本宇树科技2022/12/23原始取得无
32一种轻型便携式电子拉力器实用新型3249102日本宇树科技2022/3/17原始取得无
33一种四足机器人防护装置及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20 2022 003 063德国宇树科技2022/12/14原始取得无
34一种拉力器收线结构及应用其的拉力器实用新型3247382日本宇树科技2022/3/17原始取得无
35扩展器固定装置和应用它的扩展器实用新型3251067日本宇树科技2022/12/19原始取得无
36一体型关节动力装置及使用该装置的足式机器人实用新型3250296日本宇树科技2022/12/14原始取得无
37电动机转子结构、旋转动力装置和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3251727日本宇树科技2022/12/14原始取得无
38四足机器人保护装置和四足机器人实用新型3249692日本宇树科技2022/12/14原始取得无
39用于电动扩展器的拉式启动模块和电动扩展器实用新型3250750日本宇树科技2022/12/14原始取得无
40一种自稳定全向移动机器人和移动装置实用新型20 2023 003 002德国宇树科技2023/6/29原始取得无
41一种激光雷达以及机器人实用新型3252373日本宇树科技2022/12/19原始取得无
42一种移动机器人实用新型21 2023 000 385德国宇树科技2023/6/29原始取得无
43四足机器人(GO2)外观设计30-1251586韩国宇树科技2023/4/18原始取得无
44四足机器人(GO2)外观设计1762281日本宇树科技2023/4/13原始取得无
45拉力器外观设计008938070-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2/4/14原始取得无
46激光雷达外观设计015023009-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3/5/30原始取得无
47激光雷达外观设计6285985英国宇树科技2023/5/26原始取得无
48激光雷达壳体外观设计30-1262443韩国宇树科技2023/6/19原始取得无
49动力电池包外观设计007464653-0001欧盟宇树科技2019/12/31原始取得无
50机器人头部外观设计015065787-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4/7/8原始取得无
51激光雷达外观设计222292加拿大宇树科技2023/6/19原始取得无
52激光雷达外观设计1756544日本宇树科技2023/6/19原始取得无
53拉力器外观设计211726加拿大宇树科技2022/4/7原始取得无
54拉力器壳体外观设计USOD1041600S美国宇树科技2022/4/14原始取得无
55拉力器壳体外观设计30-1195594韩国宇树科技2022/4/13原始取得无
56拉力器壳体外观设计6200796英国宇树科技2022/4/7原始取得无
57人形机器人外观设计015052182-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4/2/29原始取得无
58人形机器人外观设计015074437-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4/9/27原始取得无
59人形机器人外观设计6349603英国宇树科技2024/2/28原始取得无
60人形机器人外观设计1784393日本宇树科技2024/3/1原始取得无
61四足机器人(GO2)外观设计015016712-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4/4/3原始取得无
62四足机器人(GO2)外观设计6273260英国宇树科技2024/4/3原始取得无
63四足机器人(GO2)外观设计220766加拿大宇树科技2023/4/17原始取得无
64四足机器人(GO2+B2)外观设计015049744-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4/2/6原始取得无
65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US00D916202S美国宇树科技2019/12/25原始取得无
66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US00D916203S美国宇树科技2020/1/6原始取得无
67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007462213-0002欧盟宇树科技2019/12/30原始取得无
68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007462213-0001欧盟宇树科技2019/12/30原始取得无
69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015030580-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3/8/10原始取得无
70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1786209日本宇树科技2023/9/4原始取得无
71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6301308英国宇树科技2023/8/3原始取得无
72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6344723英国宇树科技2024/2/5原始取得无
73机器人头部外观设计6376175英国宇树科技2024/7/4原始取得无
74机器人外观设计6393869英国宇树科技2024/9/27原始取得无
75遥控器(PUMP MAX)外观设计015097792-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5/4/3原始取得无
76遥控器(PUMP MAX)外观设计6434543英国宇树科技2025/4/2原始取得无
77多功能哑铃凳(PUMP MAX)外观设计6435742英国宇树科技2025/4/8原始取得无
78多功能哑铃凳(PUMP MAX)外观设计015099934-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5/4/23原始取得无
79表演机器人外观设计6459371英国宇树科技2025/7/22原始取得无
80健身器材配件(PUMP MAX)外观设计6433238英国宇树科技2025/3/26原始取得无
81健身器材配件(PUMP MAX)外观设计015096899-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5/3/27原始取得无
82健身器材配件(PUMP MAX)外观设计1803305日本宇树科技2025/4/22原始取得无
83四足机器人(福虎生威)外观设计015097571-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5/4/2原始取得无
84四足机器人B2外观设计238284加拿大宇树科技2024/2/7原始取得无
85机器人头部外观设计231943加拿大宇树科技2024/7/16原始取得无
86人形机器人外观设计6487850英国宇树科技2025/11/24原始取得无
87机器人外观设计015131470-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6/1/26原始取得无
88表演机器人外观设计015111919-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5/7/25原始取得无
89舵机外观设计6463136英国宇树科技2025/8/7原始取得无
90标贴(Stickers)外观设计015112940-0001欧盟宇树科技2025/8/5原始取得无
91标贴(Sticker)外观设计6462474英国宇树科技2025/8/4原始取得无
92机器人外观设计6502222英国宇树科技2026/1/28原始取得无
93四足机器人外观设计6500289英国宇树科技2026/1/20原始取得无

附件八: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业务许可或资质清单 附件九: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基本信息

序号证书名称持有人发证机构/备案机构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到期日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宇树科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GR2025330016092025/12/192028/12/18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字B2-202404222024/9/32029/9/3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宇树科技北京新纪源认证有限公司19825SD0307R0M2025/4/142028/4/13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宇树科技北京新纪源认证有限公司19825ED0334R0M2025/4/142028/4/13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宇树科技北京新纪源认证有限公司19823QK2952R0M2023/11/302026/11/20
6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宇树科技钱江海关驻萧然办事处3301340A1N2020/8/5长期
7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宇树科技钱江海关驻萧然办事处-2025/4/15长期
8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宇树科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无备收字(2025)第11933号--
9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H533-2331682023/9/252026/9/25
10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120402025/6/272029/10/28
11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120352025/6/272028/12/8
12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136252025/6/272027/9/4
1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120382025/6/272029/8/20
14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H533-2523922025/7/212028/7/21
15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153532025/7/252030/7/25
16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159802025/8/12030/8/1
17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160692025/8/12030/8/1
18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宇树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160312025/8/12030/8/1
19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宇树科技杭州市滨江区新闻出版局新出发滨第25092号2025/7/42030/7/4

(一)杭州初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初心持有公司 222.23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05%。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杭州初心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初者心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初心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田江川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份额(万元)份额比例
1初心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10.00000.2256%
2嘉兴初者宇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1.645854.6444%
2厦门建发新兴灵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45.1300%
合计4,431.6458100.0000%

(二)天津算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算力持有公司 101.30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83%。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天津算力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天津算力无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创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GP)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创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GP)10.000.3623%
2天津算力无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50.0099.6377%
合计2,760.00100.0000%

(三)祥峰厦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祥峰厦门持有公司 95.923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35%。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祥峰厦门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祥峰二期(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祥峰荣晟(厦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夏志进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祥峰荣晟(厦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P)3,600.001.0039%
2厦门祥峰睿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0069.7156%
3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5,000.009.7602%
4厦门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09.7602%
5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5.5772%
6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4.1829%
合计358,600.00100.0000%

(四)中移和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移和创持有公司 217.917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86%。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中移和创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中移数字转型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浦和创(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浦和创(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P)10,000.001.4676%
2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98,200.0043.7628%
3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99,000.0014.5289%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79,200.0011.6231%
5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7.3378%
6四川普什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7.3378%
7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7.3378%
8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03.6689%
9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000.002.9351%
合计681,400.00100.0000%

(五)腾讯科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腾讯科技持有公司 217.917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86%。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腾讯科技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07-23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实收资本500万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C区五层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实际控制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00700.HK)
股东构成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中霸集团有限公司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六)无锡锦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锦秋持有公司 217.917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86%。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无锡锦秋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锦秋华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09-29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1号C1栋601室
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实际控制人杨洁
股东构成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锦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七)杭州灏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灏月持有公司 163.43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90%。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杭州灏月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10-24
注册资本426,447.04295万美元
实收资本426,447.04295万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网商路699号5号楼3楼308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管理服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实际控制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股东构成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245,610.84251357.5947%
2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152,442.07644335.7470%
3阿里巴巴网络中国有限公司28,394.1239946.6583%
合计426,447.042950100.0000%

(八)上海云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云玚持有公司 81.723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45%。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上海云玚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云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07-06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实收资本10,1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405室
主营业务蚂蚁集团持股主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股东构成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00.00100.0000%
合计10,100.00100.0000%

(九)合创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创投资持有公司 54.482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97%。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合创投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合创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利投资(三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书福
合伙人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吉利投资(三亚)有限公司(GP)10.000.4902%
2吉利海河共创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0.0049.5098%
3四川碧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0.0049.5098%
4上海立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00.4902%
合计2,040.00100.0000%

附件十: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智能机器人模型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周期 3年。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202,245.93 万元,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投入、研发实施费用等必要投入。项目将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及软件,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及条件,加大具身智能模型研发、智能算力、高质量数据采集等方向的投入力度。同时,引进高端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公司人才结构、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布局行业前沿技术与未来业务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本项目研发方向将围绕具身智能核心模块“大脑”“小脑”相关关键技术进行持续投入与技术攻坚,不断优化并升级具身智能模型,提高机器人泛化能力、复杂指令理解及执行能力,以及操作精准性、灵活性,推动产品性能持续升级迭代。同时,持续完善并升级公司现有具身智能模型训练基础设施,搭建任务场景广泛的真实世界数据集,并通过科学、高效的具身智能开发训练平台,缩短产品与技术开发周期,提高成果转化能力,助力公司加速取得市场先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2、项目投资明细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02,245.93 万元,拟采用募集资金 202,245.9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构成投资金额投资占比
1设备购置及安装40,205.9319.88%
2研发人员投入72,140.0035.67%
3研发实施费用89,900.0044.45%
项目总投资202,245.93100.00%

(1)场地投资

本项目不涉及场地投资,与“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共用研发中心大楼。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40,205.93万元,主要为机器人模型算法研发所需的大模型训练、控制与仿真、数据采集、技术测试等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如多模态大模型训练与推理平台、感知与数据采集平台、实时控制与仿真平台等。

(3)研发人员投入

本项目研发人员投入为 72,140.00 万元,主要为项目建设期内的 AI 算法工程师、机器人控制工程师、SLAM 算法工程师、视觉感知工程师、C++开发工程师等 12类岗位人员,其用工成本参考报告期内该等岗位的平均水平。

(4)研发实施费用

本项目研发实施费用为89,900.00万元,主要为算力租赁费用、研发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及其他实施费用等。

3、项目建设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6个月,建设规划如下:

建设内容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工作
设备询价、购置安装与调试
研发人员招聘及培训
相关技术研发

4、项目选址及土地使用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公司已取得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保障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空间的函》,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所需空间,避免对项目实质性落地和整体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立项备案程序

本项目已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了《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滨发改金融【2026】002)。

6、项目环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范围。

(二)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购置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引进高水平、专业的技术人才,围绕高功率密度电机、高功率密度传动系统、高功率密度驱动器、腿足机器人多尺度轻量化结构件、机器人集中式热控系统等具身智能机械控制系统核心技术方向进行研究和开发。

项目实施主体为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周期 3年。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0,973.80 万元,包括场地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投入、研发实施费用等必要投入。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研发及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丰富公司在具身智能领域的前沿技术储备,强化公司核心技术优势与领先地位,助力公司形成更高的技术壁垒,提升公司全球范围内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投资明细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110,973.80 万元,拟采用募集资金 110,973.8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构成投资金额投资占比
1场地投资65,513.8059.04%
2设备购置及安装11,000.009.91%
3研发人员投入18,460.0016.63%
4研发实施费用16,000.0014.42%
项目总投资110,973.80100.00%

(1)场地投资

本项目场地投资具体内容为购置并装修研发中心,研发中心购置费用按照设计单位造价估算进行测算,研发中心装修费用按照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进行估算。根据规划,本项目场地投资金额为 65,513.80万元,建设面积共计74,069.00

平方米。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1,000.00 万元,主要为机器人本体研发所需的研发试验测试设备等,如机器人智能试验台、传动系统综合性能试验台、高速实时控制系统与仿真平台等。

(3)研发人员投入

本项目研发人员投入为18,460.00万元,主要为项目建设期内的机械工程师、嵌入式软件工程师、嵌入式硬件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 14类岗位人员,其用工成本参考报告期内该等岗位的平均水平。

(4)研发实施费用

本项目研发实施费用为16,000.00万元,主要为产学研合作费、研发材料费、技术服务费、专利费等。

3、项目建设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6个月,建设规划如下:

建设内容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工作
场地取得及装修工程
设备询价、购置安装与调试
研发人员招聘及培训
相关技术研发

4、项目选址及土地使用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公司已取得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保障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空间的函》,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所需空间,避免对项目实质性落地和整体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立项备案程序

本项目已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了《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滨发改金融【2025】009)。

6、项目环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范围。

(三)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将通过本项目建设,顺应行业不断升级迭代趋势,满足下游应用拓展需求,持续推进新一代高性能通用机器人开发,实现多品类、多场景产品布局。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加速公司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的开发落地,丰富公司产品品类与产品矩阵,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引领行业产品技术进步,助力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周期 3年。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4,540.00万元,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投入、研发实施费用等必要投入。

2、项目投资明细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44,540.00万元,拟采用募集资金 44,54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构成投资金额投资占比
1设备购置及安装5,145.0011.55%
2研发人员投入22,795.0051.18%
3研发实施费用16,600.0037.27%
项目总投资44,540.00100.00%

(1)场地投资

本项目不涉及场地投资,与“机器人本体研发项目”共用研发中心大楼。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5,145.00 万元,主要为新型智能机器人产品开发所需的设计、试制及测试设备等,如行业级验证平台、力学性能试验台、坡度试验台和气密性测试台等。

(3)研发人员投入

本项目研发人员投入为22,795.00万元,主要为项目建设期内的工业设计工程师、机器人测试工程师、导航应用工程师等 24类岗位人员,其用工成本参考报告期内该等岗位的平均水平。

(4)研发实施费用

本项目研发实施费用为16,600.00万元,主要为专家顾问费用、研发材料费、技术服务费、专利服务费及其他实施费用等。

3、项目建设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6个月,建设规划如下:

建设内容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工作
设备询价、购置安装与调试
研发人员招聘及培训
相关技术研发

4、项目选址及土地使用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公司已取得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保障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空间的函》,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所需空间,避免对项目实质性落地和整体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立项备案程序

本项目已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了《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滨发改金融【2025】010)。

6、项目环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范围。

(四)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新建自有生产基地及其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并购置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改善生产环境,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生产管理效率,全面扩大人形及四足机器人等主营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强化先发及规模优势,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奠定重要产能基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周期 2年。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2,411.39 万元,包括场地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必要投入。项目有利于公司把握通用机器人行业发展机遇,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2、项目投资明细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62,411.39万元,拟采用募集资金 62,411.3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构成投资金额投资占比
1场地投资30,922.3749.55%
2设备购置及安装20,898.0033.48%
3基本预备费2,591.024.15%
4铺底流动资金8,000.0012.82%
项目总投资62,411.39100%

(1)场地投资

本项目场地投资具体为购置智能机器人制造基地的相关支出,制造基地的购置费用按照设计单位造价估算进行测算。根据规划,本项目场地投资金额为30,922.37 万元,建设面积共计 78,690.00 平方米。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20,898.00万元,主要为智能机器人产线建设所需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智能仓储等。

(3)基本预备费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为 2,591.02 万元,按照场地投资和设备购置及安装总金额的 5%测算。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系公司保障项目初期的正常运营,产品顺利生产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本项目规划铺底流动资金为 8,000.00万元。

3、项目建设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建设进度如下:

建设内容T+1T+2
Q1Q2Q3Q4Q1Q2Q3Q4
工程前期工作
场地取得及装修工程
设备询价、购置安装与调试
产线试运行
竣工验收

4、项目选址及土地使用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公司已取得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保障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空间的函》,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所需空间,避免对项目实质性落地和整体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立项备案程序

本项目已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了《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滨发改金融【2025】012)。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已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取得了《“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杭环滨备【2025】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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