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7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7月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7月18 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取消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原定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增加了控股股东提请增加的前述两项议案。
4.2022 年7月20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希慧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委托征集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2022 年7月18 日至2022 年7月27 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 年8月2 日,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8.2022 年8月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7月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 年 11 月3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0 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50.40 万股,上市
流通日 2023 年 11 月 7 日。
12.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司于2024 年10 月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32 名激励对象的股份归属工作(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为 28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为 14 人,10人同时参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14.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5 年 9月16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司于2025 年9月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 28 名激励对象的股份归属工作(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人数为25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为11 人,8人同时参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
16.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26年5月15 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025年度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90 元(含税)。因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4823 元(含税)。上述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应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出现派息时,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 mathrm P _ 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P0-V=6.82-0.4823≈6.34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6.82元/股调整为6.34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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