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信誉的凝结。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品牌成为衡量产业成色的重要标尺,产业有没有竞争力,最终要看品牌信誉是否建立、市场是否认可、消费者是否信任、价值链上每一个环节是否能分享到增值收益。而信誉和信任的瓦解,往往始于品牌边界的失守。因此,保护不是把品牌的名气“圈起来”,而是把质量底线、产权边界和使用秩序“立起来”。《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价值,正在于把过去偏重建树、偏重推介的品牌工作重心推进到确权、立标、监管、共治并举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重心推进,首先要“确权定界”。区域公用品牌常涉及商标所有权、授权使用权、运营权和监管权分置,边界不清,后面所有监管都会打折。应引导建立品牌目录和授权清单,明确授权使用主体的地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条件和信用记录,只有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可以进入授权名单,明确“谁能用”;同时划清标识使用的地域边界、品类边界和渠道边界,超出授权范围禁止使用,明确“怎么用”;实行授权有期、动态监管、违规退出,明确“用多久”。只有把“确权定界”这一基础工作做实,品牌保护和监管才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重心推进,其次要“立标提质”。立标的关键,是让标准与高水平认证衔接、以认证承载品质,制定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采收加工、分等分级、包装储运的全链条规程,核心指标与国内外高水平认证要求衔接,让不具备条件者难以混入;把标准转化为经营层面的保护机制,达标主体在授权续期、订单分配、渠道准入上获得倾斜,不达标者限制授权、退出名单,实现“良币”对“劣币”的驱逐;同步将标准执行情况嵌入数字化追溯体系,形成可验证的数字档案,通过追溯码在流通环节识别和拦截侵权产品。
重心推进,再次要“协同执法”。现阶段,品牌侵权行为往往跨区域、跨平台、链条短平快,单靠产区自查难以根治。应以《实施方案》为抓手,推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海关、商务和电商平台建立线索移送、证据互认、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侵权、地理标志造假、网售“擦边”包装,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信用惩戒和公益诉讼,提高违法成本。也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平衡,既严格维权,防止权利过度扩张误伤中小农户;也为合规主体提供变更备案、标准辅导、出海认证等服务,让保护力度转化为稳定预期。
重心推进,最后要“共治共享”。只有明确品牌红利归谁,共治才有动力。区域公用品牌不是行业协会的私产,也不是少数龙头企业的通行证,而应成为联农带农的公共平台。应完善“事业单位/协会管理、企业运营、合作社组织、农户参与”的治理结构,明确收益分配和二次返利规则,把小农户纳入标准培训、订单生产、质量承诺之中;通过农业保险、质量保证金、品牌共保体等工具分散风险,让中小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户既共享品牌溢价,也共担质量责任。有让生产者从被监管对象变为品牌共建主体,主动参与到品牌维护中来。
《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农业品牌保护有了路线图和任务书,在执行过程中要确保确权定界落到每一张授权清单上、立标提质要落到每一批次的产品里、执法协同要落到每一个侵权案件的查出中、共享共治要落到每一个参与主体上。只有把品牌保护的制度安排转化为产业一线的具体行动,才能打开通向大市场的大门,让好产地长出好产业,好产业富裕一方人。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农产品市场》2026年第18期编辑:郭 媛监审:刘月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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