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持续监管办法》《监管指引第 3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包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杜国栋先生,以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家属关联方苏志烽先生,上述二人均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符合北交所股权激励相关规则要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上述人员外,公司2026 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监管指引第 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年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以 2026年9月29日为授予日,向67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3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3元/股。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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