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710073号
第一册(共一册)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Valuer Co Ltd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239020006321801202600071
合同编号: 嘉学评合字[2026]871050A号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710073号
报告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1,360,883,600.00元
评估报告日:2026年07月30日
评估机构名称: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正式会员 编号:39200040
王宏光、刘国帅已实名认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 …… 1
摘要 …… 2
正文 ……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4
二、评估目的 …… 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31
五、评估基准日 …… 32
六、评估依据 …… 32
七、评估方法 …… 3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1
九、评估假设 …… 41
十、评估结论 …… 4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6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9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50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该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师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影响或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710073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的委托,对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富淼科技拟收购沃特泰科股权,因此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沃特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沃特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沃特泰科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和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沃特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壹拾叁亿陆仟零捌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RMB136,088.36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应用评估结论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判断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并且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2026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0日。超过一年,或虽市场价格标准出现较大波动,不能采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7月30日。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 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710073号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富淼科技拟实施的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沃特泰科股东全部权益在2026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566862646E
住所: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李平
注册资本:14324.4628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聚丙烯酰胺单体及聚合物的生产、加工、销售。液体水溶性聚合物和固体聚丙烯酰胺生产、加工、销售。甲基丙烯酸二甲基氨基乙酯、甲醇(副产)的生产、加工、销售。树脂材料、水处理材料的销售;膜产品的销售;膜分离设备、环保设备、化工设备的销售、化工副产盐(不得用于提炼盐)的生产、销售。蒸汽与电力的生产、销售;工业污水处理;氢的生产、加工、销售。助剂研究及技术咨询;化工产品、工业助剂的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许可证经营),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MA28AHX5XH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1519号
法定代表人:陈谦
注册资本:5226.2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兴平二路1569号)
2、历史沿革
(1) 公司成立
2016年7月18日,沃特有限(筹)取得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016]第330400679517号),核准“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有限”)”名称。2016年7月18日,周卫华、陈谦、王小东和陈奕澎签署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6年7月20日,沃特有限取得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沃特有限(筹)设立时发起人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1 | 周卫华 | 425.00 | 42.50 |
| 2 | 陈谦 | 212.50 | 21.25 |
| 3 | 王小东 | 212.50 | 21.25 |
| 4 | 陈奕澎 | 150.00 | 15.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
(2) 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9年8月18日,沃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29日,沃特有限的股东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同意以沃特有限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13,839,417.50元按照1.49131654: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928万股,余额4,559,417.50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9年9月23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核准本次变更,并向股份公司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82MA28AHX5XH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1 | 周卫华 | 425.00 | 42.50 |
| 2 | 陈谦 | 212.50 | 21.25 |
| 3 | 王小东 | 212.50 | 21.25 |
| 4 | 陈奕澎 | 150.00 | 15.0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3)历次出资情况及变更情况 2023年8月8日,沃特泰科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本由1,000万股增至2,000万元,新增股份由新股东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本次增资实际系公司原股东同比例出资设立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后,以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平台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股。王小东持有沃特泰科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陈一文和周卫华。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023年9月22日,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冯晟宇、黄啸与公司原有股东签订增资协议,约定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2,0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66.6667万元,其余1,933.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6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余5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冯晟宇向公司增资6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余5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黄啸向公司增资225.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7.50万元,其余21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1 |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 |
| 2 | 周卫华 | 487.50 | 24.38 |
| 3 | 陈谦 | 212.50 | 10.63 |
| 4 | 陈一文 | 150.00 | 7.50 |
| 5 | 陈奕澎 | 150.00 | 7.5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
2023年9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吸收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冯晟宇和黄啸为公司新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2,114.1667万元。2023年11月20日,公司就本次变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1 |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47.30 |
| 2 | 周卫华 | 487.5000 | 23.06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3 | 陈谦 | 212.5000 | 10.05 |
| 4 | 陈一文 | 150.0000 | 7.09 |
| 5 | 陈奕澎 | 150.0000 | 7.09 |
| 6 | 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6667 | 3.15 |
| 7 | 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0.95 |
| 8 | 冯晟宇 | 20.0000 | 0.95 |
| 9 | 黄啸 | 7.5000 | 0.35 |
| 合计 | 2,114.1667 | 100.00 | |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174.00万元,其中新增59.8333万元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新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系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增资价格为25元/股。2024年1月30日,公司就本次变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1 |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46.00 |
| 2 | 周卫华 | 487.5000 | 22.42 |
| 3 | 陈谦 | 212.5000 | 9.77 |
| 4 | 陈一文 | 150.0000 | 6.90 |
| 5 | 陈奕澎 | 150.0000 | 6.90 |
| 6 | 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6667 | 3.07 |
| 7 | 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0.92 |
| 8 | 冯晟宇 | 20.0000 | 0.92 |
| 9 | 黄啸 | 7.5000 | 0.34 |
| 10 | 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8333 | 2.75 |
| 合计 | 2,174.0000 | 100.00 | |
2024年5月1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177.60万元,其中新增3.60万元注册资本由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本次增资系公司实施第二批员工股权激励,增资价格为25元/股。2024年6月3日,公司就本次变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1 |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45.92 |
| 2 | 周卫华 | 487.5000 | 22.39 |
| 3 | 陈谦 | 212.5000 | 9.76 |
| 4 | 陈一文 | 150.0000 | 6.89 |
| 5 | 陈奕澎 | 150.0000 | 6.89 |
| 6 | 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6667 | 3.06 |
| 7 | 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0.92 |
| 8 | 冯晟宇 | 20.0000 | 0.92 |
| 9 | 黄啸 | 7.5000 | 0.34 |
| 10 | 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4333 | 2.91 |
| 合计 | 2,177.6000 | 100.00 | |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部分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股。本次共计转增股本3,048.64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226.24万股。2024年8月22日,公司就本次变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1 |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 | 45.92 |
| 2 | 周卫华 | 1,170.00 | 22.39 |
| 3 | 陈谦 | 510.00 | 9.76 |
| 4 | 陈一文 | 360.00 | 6.89 |
| 5 | 陈奕澎 | 360.00 | 6.89 |
| 6 | 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0 | 3.06 |
| 7 | 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8.00 | 0.92 |
| 8 | 冯晟宇 | 48.00 | 0.92 |
| 9 | 黄啸 | 18.00 | 0.34 |
| 10 | 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24 | 2.91 |
| 合计 | 5,226.24 | 100.00 | |
截至评估基准日,各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1 | 上海隆霖沃格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 | 45.92 |
| 2 | 周卫华 | 1,170.00 | 22.39 |
| 3 | 陈谦 | 510.00 | 9.76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4 | 陈一文 | 360.00 | 6.89 |
| 5 | 陈奕澎 | 360.00 | 6.89 |
| 6 | 苏州芯动能沃特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0 | 3.06 |
| 7 | 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8.00 | 0.92 |
| 8 | 冯晟宇 | 48.00 | 0.92 |
| 9 | 黄啸 | 18.00 | 0.34 |
| 10 | 嘉兴科芝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24 | 2.91 |
| 合计 | 5,226.24 | 100.00 | |
3、公司产权结构和经营管理结构
(1) 公司产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5 月 31 日时,公司下属公司共 6 项,均为全资子公司,详见下表:
| 序号 | 下属公司名称 | 投资日期 | 投资比例% | 层级 |
| 1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2 | 100.00 | 一级 |
| 2 | 嘉兴沃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07 | 100.00 | 一级 |
| 3 | 上海润泽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22.06 | 100.00 | 一级 |
| 4 | 平湖市恒达危险品储运有限公司 | 2023.02 | 100.00 | 一级 |
| 5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1 | 100.00 | 一级 |
| 5-1 | 上海东诚泽泰水处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023.04 | 100.00 | 二级 |
①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环保”)是沃特泰科的子公司。2008年3月14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8.00万元,沃特泰科持股比例为 100.00%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码:9131011667267856X2,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璜溪西街88号2幢4563室。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奕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嘉兴沃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沃泰”)是沃特泰科的子公司。2021年7月9日经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沃特泰科持股比例为 100.00%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码:91330482MA2JHXW98M,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新兴二路988号综合楼409-2室。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谦。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③上海润泽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泽勤”)是沃特泰科的子公司。2022年6月29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沃特泰科持股比例为 100.00%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码:91310120MABR6G2J6A,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芝江路258号1幢1202室。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奕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④平湖市恒达危险品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储运”)是沃特泰科的子公司。2005年7月29日经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沃特泰科持股比例为 100.00%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码:913304827782880415,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新兴三路333号永兴大厦9楼917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卫忠。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⑤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善若水”)是沃特泰科的子公司。2022年11月17日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沃特泰科持股比例为 100.00%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码:91330114MA2KMTFY1Q,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7号大街100号1幢6115室(自主申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奕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型膜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业机械销售;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家电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⑥上海东诚泽泰水处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泽泰”)是东城环保的子公司。2023年4月3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沃特泰科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码:91310120MACDMWYM48,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1698弄29号20幢5层514室。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奕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家电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公司经营管理结构
沃特泰科已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组织架构,目前公司设立行政管理部、生产制造部、销售部、技术研发部等部门。基准日时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6年5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 | 55,994.26 | 57,828.35 | 53,115.05 |
| 负债 | 12,596.85 | 12,857.15 | 15,115.95 |
| 所有者权益 | 43,397.41 | 44,971.20 | 37,999.10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3,397.41 | 44,971.20 | 37,999.10 |
| 审计机构及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项目 | 2026年1-5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19,797.44 | 47,449.37 | 42,931.33 |
| 利润总额 | 3,951.10 | 12,003.02 | 10,746.71 |
| 净利润 | 3,651.89 | 10,499.56 | 9,239.5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51.89 | 10,499.56 | 9,239.53 |
| 审计机构及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单体口径)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6年5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 | 52,131.41 | 53,303.25 | 46,851.95 |
| 负债 | 13,838.68 | 12,695.20 | 12,130.36 |
| 所有者权益 | 38,292.73 | 40,608.05 | 34,721.59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项目 | 2026年5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审计机构及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项目 | 2026年1-5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16,262.30 | 40,715.68 | 37,402.86 |
| 利润总额 | 3,304.22 | 10,841.06 | 10,701.72 |
| 净利润 | 2,909.46 | 9,417.92 | 9,286.13 |
| 审计机构及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
5、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富淼科技,被评估单位为沃特泰科,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位股权。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富淼科技拟进行股权收购,因此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沃特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人拟股权收购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不得作为其他经济目的、其他用途使用,不得与其他资产评估报告混用。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只能基于本次评估目的而使用本报告评估结论,不得拆零使用,不得使用评估结论对应的中间过程或中间内容。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根据富淼科技的委托,本次评估对象为沃特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本次评估范围为沃特泰科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具体包括:
1、沃特泰科于2026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如下表所示: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一、流动资产 | 35,754.34 |
| 二、非流动资产 | 16,377.07 |
| 其中: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29.3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8,453.63 |
| 在建工程 | 370.2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698.52 |
| 无形资产 | 517.86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0.3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8.34 |
| 三、资产总计 | 52,131.41 |
| 四、流动负债合计 | 13,252.63 |
|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6.06 |
| 六、负债总计 | 13,838.68 |
| 七、所有者权益 | 38,292.72 |
2、实物资产概况
沃特泰科申报的实物资产主要为存货,房屋建筑物、设备类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具体如下:
(1)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和发出商品。原材料账面余额为18,262,456.8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84,242.47元,账面价值为17,078,214.42元,主要为聚丙烯酰胺、福美钠等,存放于原材料库;产成品账面余额为11,437,828.03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8,291.74元,账面价值为11,009,536.29元,主要为渗滤液专用聚胺和欧思宝尿素液体等,存放于产成品库内;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为158,819.0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817.49元,账面价值为131,001.52元,主要为已发货的亚硫酸氢钠等。
经现场勘查,截至评估基准日,存货存放环境良好,管理水平较为规范。
(2)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①房屋建筑物概况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共2项,主要为品检车间、混配车间等生产厂房和配套用房,建筑总面积为8,913.80平方米,用于工业生产,账面原值31,887,421.35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26,544,717.34元。经现场勘查,房屋建筑物使用正常,维护情况一般,至评估基准日均能正常使用。
②构筑物概况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构筑物共10项,主要为彩钢棚、厂房配电配管工程等,账面原值17,802,402.08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15,595,962.30元。经现场勘查,构筑物使用正常,维护情况一般,至评估基准日均能正常使用。
(3) 设备类固定资产
①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516项共579台(套),账面原值62,253,205.07元,账面净值40,764,260.92元,已计提减值437,085.82元,账面价值为40,327,175.10元。主要为储罐、生产线、中控系统和冷热源设备等。机器设备购置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26年5月,均为原始价格入账。机器设备存放于公司车间中。其中,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实,2项设备于评估基准日时处于闲置状态,相关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启用日期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设备现状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 100-SY-0061 | 洗膜机 | 鲁天沃8040-6 | 2023-08-01 | 台 | 1 | 闲置 | 37,168.14 | 4,800.75 |
| 100-JQ-000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5T-6.5M | 2018-02-01 | 台 | 1 | 闲置 | 41,880.35 | 2,094.02 |
| 合计 | 2 | 79,048.49 | 6,894.77 | |||||
经现场勘查,除上述闲置设备外,其余机器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均正常使用,企业有正常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正常维护保养。
②车辆
本次评估范围的车辆共22项,账面原值为2,703,469.68元,账面价值为
1,154,966.49元,购置于2022年至2025年。证载权利人均为沃特泰科。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车辆已经过当地交通警察支队检验且基准日在有效期内。
③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278项共280台(套),主要为空调和电脑等,为原始购置价入账,账面原值为3,543,924.04元,账面价值为913,473.62元。经现场勘查,委估设备位于沃特泰科车间及办公室内正常使用。被评估单位已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委估设备至评估基准日状态较好。
(4) 在建工程
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为未验收的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软件开发投资款。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账面原值为3,866,295.45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64,135.48元,账面价值为3,702,159.97元。
经现场勘查,截至评估基准日,新疆东部合盛二期加药设备项目已经停建、相关设备预计无法收回,其余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均处于安装调试中。
3、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根据沃特泰科申报的资料,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表外资产具体为107项商标权、81项专利权和1项著作权。具体明细如下:
(1) 商标权
|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1 | 82663855 | 40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 | 82681011 | 沃特赛耐WEATECH | 5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 | 82681007 | 沃特赛耐WEATECH | 1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 | 82668486 | 42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 | 82682447 | 1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6 | 82662935 | 沃特赛科WATERTECH | 42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7 | 82682783 | 5 | 2025.08 | 2035.08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 | 82679854 | 4 | 2025.08 | 2035.08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 | 82671365 | 1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0 | 82684534 | 3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1 | 82668474 | WEATECH | 1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82677388 | 沃特赛科WATERTECH | 5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3 | 82675486 | 沃特赛科WATERTECH | 1 | 2025.08 | 2035.08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4 | 82682766 | 沃特赛科WEATECH | 40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5 | 82663834 | 沃特赛科WEATECH | 3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6 | 82680995 | 5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7 | 82666154 | WEATECH | 5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8 | 82674585 | WEATECH | 3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19 | 82677383 | 沃特赛科WATERTECH | 2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 | 82664344 | 5 | 2025.08 | 2035.08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1 | 82679844 | 沃特赛科WATERTECH | 40 | 2025.10 | 2035.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2 | 82670031 | 40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3 | 82679850 | 1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4 | 82672939 | 沃特赛科WATERTECH | 3 | 2025.08 | 2035.08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5 | 82670345 | 3 | 2025.07 | 2035.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6 | 82675510 | 40 | 2025.10 | 2035.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7 | 82672952 | 3 | 2025.08 | 2035.08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8 | 82670349 | 40 | 2025.09 | 2035.09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9 | 82686312 | 2 | 2025.10 | 2035.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0 | 79181064 | 5 | 2025.03 | 2035.03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1 | 79200992 | 3 | 2025.03 | 2035.03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32 | 79190704 | 1 | 2025.05 | 2035.05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3 | 79182583 | 1 | 2025.05 | 2035.05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4 | 79200978 | 3 | 2025.03 | 2035.03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5 | 79189315 | 5 | 2025.03 | 2035.03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6 | 79192898 | 3 | 2025.03 | 2035.03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7 | 79187199 | 1 | 2025.05 | 2035.05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8 | 79204543 | 5 | 2025.03 | 2035.03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9 | 79192929 | 3 | 2025.03 | 2035.03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0 | 79203975 | 1 | 2025.05 | 2035.05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1 | 79204099 | 5 | 2025.03 | 2035.03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2 | 62524307 | 7 | 2022.10 | 2032.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3 | 62524229 | 1 | 2022.08 | 2032.08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4 | 62531005 | 40 | 2022.10 | 2032.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45 | 62522586 | 40 | 2022.10 | 2032.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6 | 62528200 | 6 | 2022.08 | 2032.08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7 | 56200788 | 4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8 | 56184376 | 42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9 | 56205319 | 36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0 | 56184262 | 32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1 | 56203944 | 5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2 | 56185505 | 44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3 | 56190281 | 13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4 | 56184382 | 42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5 | 56190463 | 27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6 | 56200778 | 3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7 | 56177621 | 6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58 | 56190271 | 12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9 | 56198638 | 26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0 | 56180706 | 7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1 | 56200947 | 24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2 | 56180541 | 40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3 | 56204076 | 23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4 | 56182195 | 22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5 | 56182144 | 19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6 | 56195525 | 17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7 | 56190359 | 20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8 | 56180528 | 39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9 | 56202366 | 10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0 | 56182329 | 2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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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71 | 56184292 | 35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2 | 56185704 | 2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3 | 56178915 | 28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4 | 56177820 | 29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5 | 56172665 | 18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6 | 56190239 | 8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7 | 56177703 | 21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8 | 56184330 | 38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79 | 56190193 | 6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0 | 56171244 | 15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1 | 56190628 | 41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2 | 56190662 | 43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3 | 56182389 | 7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84 | 56205495 | 4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5 | 56179221 | 16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6 | 56190680 | 45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7 | 56182238 | 25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8 | 56190286 | 14 | 2021.12 | 2031.1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89 | 56202203 | 37 | 2022.02 | 2032.02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0 | 25175949 | 40 | 2018.10 | 2028.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1 | 25160545 | 1 | 2018.10 | 2028.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2 | 25172186 | 沃特赛科 | 40 | 2018.07 | 2028.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93 | 25172217 | 沃特赛科 | 1 | 2018.07 | 2028.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94 | 25167593 | 1 | 2018.10 | 2028.10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5 | 25163808 | 40 | 2018.07 | 2028.07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6 | 71041686 | ![]() | 3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97 | 70764098 | ![]() | 4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商标注册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资产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98 | 70764110 | ![]() | 11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99 | 70767795 | ![]() | 39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00 | 70764134 | ![]() | 40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01 | 70764091 | ![]() | 1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02 | 70767235 | ![]() | 17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03 | 70764129 | ![]() | 37 | 2023.04 | 2033.04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04 | 70764305 | ![]() | 7 | 2023.04 | 2033.04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05 | 70764101 | ![]() | 5 | 2023.04 | 2033.04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06 | 70768186 | ![]() | 35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07 | 70740231 | ![]() | 42 | 2023.10 | 2033.10 | 自主创作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专利权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申请日 | 注册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1 | ZL202211672033.1 | 一种用于高盐废水回收RO膜的阻垢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2/12/26 | 2026/4/7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ZL202311502718.6 | 管道式微纳米曝气装置及方法 | 发明 | 2023/11/13 | 2025/11/25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 | ZL202311003264.8 | 一种污垢防止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2023/5/10 | 2025/11/7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 | ZL202421853895.9 | 一种拆卸反渗透压力容器端盖工具 | 实用新型 | 2024/8/2 | 2025/9/5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 | ZL202211681814.7 | 一种新型纳滤浓缩分离通量稳定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2/12/27 | 2025/8/22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6 | ZL202411612731.1 | 一种固体清洗剂 | 发明 | 2024/11/13 | 2025/8/8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7 | ZL202411653476.5 | 一种稳定高效降磷工艺处理方法 | 发明 | 2024/11/19 | 2025/8/1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申请日 | 注册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8 | ZL202420589096.9 | 一种液体物料卸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4/3/26 | 2024/10/29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9 | ZL202410103475.7 | 一种混合脱色剂 | 发明 | 2024/1/25 | 2024/10/15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0 | ZL202323052450.9 | 管道式微纳米曝气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11/13 | 2024/7/5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1 | ZL202211507122.0 | 一种水处理用双氧水去除剂、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2022/11/29 | 2024/5/28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ZL202310082224.0 | 一种板框压滤机专用有机脱水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3/2/8 | 2024/4/5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3 | ZL202311310706.3 | 一种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方法 | 发明 | 2023/10/11 | 2024/2/27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4 | ZL202311502275.0 | 一种蒸汽冷凝水腐蚀监测装置及其制作方法 | 发明 | 2023/11/13 | 2024/2/27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5 | ZL202311310477.5 | 一种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方法 | 发明 | 2023/10/11 | 2024/2/27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6 | ZL202311355276.7 | 一种水处理菌剂及其在水产养殖废水处理中的应用 | 发明 | 2023/10/19 | 2024/2/27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7 | ZL202311323645.4 | 一种兼具阻垢与黏泥控制的混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3/10/13 | 2024/1/23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8 | ZL202311360893.6 | 一种去除水中高浓度悬浮物的方法 | 发明 | 2023/10/20 | 2024/1/23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9 | ZL202311290181.1 | 一种液晶显示器制造行业的污泥混合脱水方法 | 发明 | 2023/10/8 | 2024/1/23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 | ZL202311297165.5 | 一种含氟废水的处理方法 | 发明 | 2023/10/9 | 2024/1/23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1 | ZL202311310476.0 | 一种利用垃圾焚烧飞灰制备炉内脱硫脱硝药剂的方法 | 发明 | 2023/10/11 | 2024/1/23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2 | ZL202311227758.4 | 一种缓蚀阻垢混合物及其用途 | 发明 | 2023/9/22 | 2024/1/23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3 | ZL202311316363.1 | 一种复合絮凝剂及其在染料废水处理中的应用 | 发明 | 2023/10/12 | 2024/1/23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申请日 | 注册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24 | ZL202311176072.7 | 一种混合缓蚀阻垢剂 | 发明 | 2023/9/13 | 2024/1/2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5 | ZL202311146726.1 | 一种混合药剂及其制备方法与用途 | 发明 | 2023/9/7 | 2023/12/15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6 | ZL202311180201.X | 一种复合杀菌混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3/9/13 | 2023/12/15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7 | ZL202311181459.1 | 一种多功能混合药剂 | 发明 | 2023/9/14 | 2023/12/15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8 | ZL202311153035.4 | 一种抗污超滤膜及其在循环水浓排水再回收中的应用 | 发明 | 2023/9/8 | 2023/11/21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9 | ZL202310553858.X | 一种复合高效膜清洗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3/5/17 | 2023/9/8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0 | ZL202211507504.3 | 一种水回收系统用营养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2022/11/29 | 2023/9/8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1 | ZL202211507845.0 | 一种具有重金属捕捉功能的螯合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2022/11/29 | 2023/9/8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2 | ZL202310521516.X | 一种污垢防止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2023/5/10 | 2023/9/1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3 | ZL202310553859.4 | 一种耦合脱硫脱硝药剂、制备方法及其使用方法 | 发明 | 2023/5/17 | 2023/8/15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4 | ZL202211497715.3 | 一种水回收系统用上浮助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2022/11/28 | 2023/7/11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5 | ZL202211037215.1 | 一种脱硝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2/8/29 | 2023/5/12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6 | ZL202110728528.0 | 一种检测循环水用的粘泥剥离剂量的实验装置 | 发明 | 2021/6/29 | 2022/12/6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7 | ZL202110680785.1 | 一种粘泥剥离剂运输设备 | 发明 | 2021/6/18 | 2022/8/16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8 | ZL201811512031.X | 一种污水处理复合药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18/12/11 | 2022/3/25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申请日 | 注册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39 | ZL201910294867.5 | 一种可降解无磷复合阻垢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19/4/12 | 2021/11/19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0 | ZL201910294843.X | 异噻唑啉酮组合物 | 发明 | 2019/4/12 | 2021/7/9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1 | ZL201911118068.9 | 一种氧化型杀菌剂的制备方法及其装置 | 发明 | 2019/11/15 | 2021/6/15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2 | ZL201921676694.5 | 一种絮凝剂用灌装设备 | 实用新型 | 2019/10/9 | 2020/11/6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3 | ZL201921676714.9 | 一种阻垢剂复配用搪瓷反应罐 | 实用新型 | 2019/10/9 | 2020/11/6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4 | ZL201921800923.X | 一种杀菌剂研发用多功能塑料容器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2020/10/30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5 | ZL201921800943.7 | 一种工业循环水氧化杀菌剂的储桶秤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2020/10/30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6 | ZL201921677215.1 | 一种重金属螯合剂用反应罐 | 实用新型 | 2019/10/9 | 2020/10/27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7 | ZL201921676711.5 | 一种自乳化型水性有机硅消泡剂的水处理设备 | 实用新型 | 2019/10/9 | 2020/10/23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8 | ZL201911118204.4 | 一种无磷阻垢剂的制备方法及其过滤装置 | 发明 | 2019/11/15 | 2020/10/13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9 | ZL201921801080.5 | 一种工业循环水环境友好型无磷阻垢剂用储罐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2020/7/7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0 | ZL201710539842.8 | 一种水处理活性炭的制备方法及应用 | 发明 | 2017/7/4 | 2020/7/7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1 | ZL201921813834.9 | 一种用于灌装的灌装线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2020/7/3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2 | ZL201921814921.6 | 一种灌装用止挡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9/10/25 | 2020/7/3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3 | ZL201711282693.8 | 一种耐高温消泡剂的制备方法 | 发明 | 2017/12/7 | 2020/2/14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4 | ZL201710267152.1 | 一种纳米多孔氧化亚锡的制备方法 | 发明 | 2017/4/21 | 2018/11/16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5 | ZL201510573660.3 | 一种采油厂污水处理剂 | 发明 | 2015/9/10 | 2018/10/12 | 自主研发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6 | ZL202211701538.6 | 一种有机废水生化处理中的营养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2/12/29 | 2025/11/25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57 | ZL202211671887.8 | 一种水性漆用环保漆雾凝聚剂的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2/12/26 | 2025/11/7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58 | ZL202310807684.5 | 一种膜用阻垢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2023/7/4 | 2024/7/5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59 | ZL202311135192.2 | 一种清洗剂混合物及其用于清洗反渗透膜的用途 | 发明 | 2023/9/5 | 2024/1/2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申请日 | 注册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60 | ZL202311119236.2 | 一种用于反渗透膜的阻垢剂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23/9/1 | 2024/1/2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1 | ZL202311126700.0 | 组合药剂以及阻止阳离子高分子絮凝剂溶解后降解的工艺 | 发明 | 2023/9/4 | 2023/12/15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2 | ZL202311126064.1 | 一种除氟剂混合物及其用途 | 发明 | 2023/9/4 | 2023/12/15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3 | ZL202311140707.8 | 用于锅炉停炉保护和日常运行加药处理的无磷混合物 | 发明 | 2023/9/6 | 2023/12/15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4 | ZL202310960929.8 | 一种提高石灰浆流动性的混合药剂 | 发明 | 2023/8/2 | 2023/10/31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5 | ZL202310990619.0 | 一种组合脱硫剂及其垃圾焚烧系统脱硫提标改造的方法 | 发明 | 2023/8/8 | 2023/10/31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6 | ZL202310953354.7 | 水处理剂 | 发明 | 2023/8/1 | 2023/10/13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7 | ZL202310947411.0 | 一种无磷预膜组合药剂和循环水无磷组合预膜处理方法 | 发明 | 2023/7/31 | 2023/10/3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8 | ZL202310693163.1 | 用于反渗透膜系统的黏泥剥离剂的使用方法 | 发明 | 2023/6/13 | 2023/9/26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9 | ZL202310706462.4 | 反渗透膜处理系统的运行方法 | 发明 | 2023/6/15 | 2023/9/26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0 | ZL202310082222.1 | 一种水回收系统用矿物质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发明 | 2023/2/8 | 2023/9/12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1 | ZL202310378356.8 | 一种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的脱硫药剂及脱硫方法 | 发明 | 2023/4/11 | 2023/7/7 | 自主研发 | 杭州尚善若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2 | ZL201621051694.2 | 一种地埋式水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3 | ZL201621051804.5 | 一种水处理曝气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4 | ZL201621051691.9 | 污泥成型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5 | ZL201621051786.0 | 一种太阳能水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6 | ZL201621051366.2 | 一种水处理生物反应器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7 | ZL201621044665.3 | 一种水处理过滤罐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8 | ZL201621051838.4 | 一种移动式水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9 | ZL201621051820.4 | 一种浸入式超滤膜水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80 | ZL201621051790.7 | 一种一体式水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9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申请日 | 注册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81 | ZL201621051866.6 | 一种污水处理再利用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6/8/30 | 2017/3/22 | 自主研发 | 上海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 著作权
| 序号 | 登记号 | 著作权名称 | 著作权类别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证载权利人 |
| 1 | 2026SR0222623 | 沃特泰科膜系统药剂选型与性能模拟计算平台 | 软件著作权 | 2026/2/3 | 未发表 | 自主创作 | 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沃特泰科申报的资料,除上述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以外,本次评估范围没有涉及其他的表外项目。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本次评估利用了委托人提供的沃特泰科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作为评估依据,该审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号为“容诚审字[2026]215Z0817号”,出具日期为2026年7月27日,报告结论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该审计报告审计后的沃特泰科单体口径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为52,131.41万元,负债总额为13,838.6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8,292.73万元。2026年1-5月营业收入为16,262.30万元,利润总额为3,304.22万元,净利润为2,909.46万元。合并口径基准日资产总额为55,994.26万元,负债总额为12,596.8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3,397.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3,397.41万元。2026年1-5月营业收入为19,797.44万元,利润总额为3,951.10万元,净利润为3,651.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1.89万元。
除此之外,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之情形。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在适当的市场条件下,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本次评估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的目的为仅供富淼科技拟股权收购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市场价值能为经济行为各方所接受;(二)市场条件:本评估项目对市场条件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三)评估对象:本评估项目对评估对象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四)价值类型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是基于模拟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设定的,设定评估假设条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26年5月31日。
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及负债的整体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资产评估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以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改,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改,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二) 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8、《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19、《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以及相关的准则、指南、指导意见及其释义、讲解。
(三) 资产权属依据
1、不动产权证书;
2、设备的购置发票及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3、机动车行驶证;
4、房屋租赁合同;
5、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6、著作权登记证书;
7、商标注册证;
8、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四) 取价依据
1、沃特泰科2024年、2025年及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其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2、沃特泰科提供的未来5年1期的盈利预测相关资料;
3、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政策文件;
4、《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5、广联达指标网;
6、《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7、本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8、《资产(价格)评估常用技术指标与参数大全》;
9、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
10、《2025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2025 年 1 月 1 日出版);
11、《2024年度专利实施许可统计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5年11月21日发布);
1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13、《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
1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
15、《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16、《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浙财税政〔2020〕11号);
17、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的2026年5月29日10年期中债国债收益率;
18、《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19、四大银行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布的存款利率;
20、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6年5月20日公布的LPR数据)。
(五)其他参考资料
1、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资料;
2、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记录等;
3、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4、《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
5、《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2号》。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三个前提:一是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二是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三是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获取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规划、预测其未来收益及风险所需的必要资料,具备采用收益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选择和使用市场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二是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鉴于市场近期无足够的与评估对象在行业和资产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交易案例及可比上市公司,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被评估单位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二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分别进行评估。
由于沃特泰科的各项资产、负债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可以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本次选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 资产基础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部资产评估值-全部负债评估值
(三) 收益法介绍
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过程中,收益折现模型通常选用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具体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这两类,一般情况下,这两类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是等价的。本项目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1、企业自由现金折现模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即以企业自由现金流为收益口径进行折现求取企业整体价值,在此基础上减去付息债务的价值,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若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存在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还应加计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净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OV——企业整体价值;
EV——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D——付息债务;
n——详细预测期;
FCFF_ t ——第t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WACC_ n+1 ——第 n+1 期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sum C_ i ——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净额;
NOPAT_ n+1 ——第 n+1 期的税后净营业利润;
ROIC——投入资本回报率;
g——收益增长率;
DF_ t ——第t期的折现系数。
其中,预测期各年期折现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F——预测期首期的年数,即预测期首期月数除以12的值。
2、折现率的确定
本项目选用的收益法评估模型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折现率应与收益口径保持一致,因此,应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折现率,具体过程如下:
(1) 股权资本成本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测算股权资本成本,计算公式为:
式中:
R_ e ——股权资本成本;
R_ f ——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的敏感度;
R_ m ——市场的预期报酬率;
(R_ m -R_ f ) ——市场风险溢价;
R_ S ——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①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是投资无风险资产所获得的投资回报率,表示即使在风险为零时,投资者仍期望就资本的时间价值获得的补偿。无风险报酬率通常选取与企业收益期相匹配的中长期国债的市场到期收益率,通常收益期在10年以上的企业选用距评估基准日10年的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收益期在10年以下的企业选用距评估基准日对应年限的中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本项目收益期为永续期,因此选用评估基准日已发行的剩余期限为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作为无风险
报酬率。
②β系数
β系数是衡量一种证券或一个投资组合相对于总体市场的波动性的一种风险评价工具。本项目中,通过在公开交易市场中选择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用可比公司的β系数并经一定的调整后间接地得出被评估单位的β系数,主要步骤如下:
A、查询可比上市公司的 beta 系数。具体是通过查询Wind资讯,取得可比上市公司的 beta 系数。
B、将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 beta 系数去财务杠杆,得出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无财务杠杆 beta 系数。换算公式如下:
式中:
beta_ u ——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无财务杠杆 beta 系数;
beta_ t ——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有财务杠杆 beta 系数;
t——企业所得税税率;
D_ i ——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
E_ i ——可比公司的权益资本。
C、根据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无杠杆 beta 系数和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有财务杠杆 beta 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beta_ e ——被评估单位有财务杠杆 beta 系数;
D_ m ——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
E_ m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
在计算资本结构过程中,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价值指市场价值。评估企业股权价值的过程中需要确定资本结构,而确定资本结构的前提又要知晓企业股权价值,因此,资本结构与企业股权价值互为条件,形成循环推导问题。对该循环推导问题,通过迭代法进行解决。
③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也称为股权超额风险回报率(ERP),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险报酬率的回报率。因此,需首先得出市场所期望的收益率,再计算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
因股票价格是波动的,存在不确定性,为合理稀释由于股票非系统波动所产生的干扰,需要估算一定长度年限股票投资的平均收益率,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股票非系统波动所可能产生的差异。基于我国股市波动特征的考虑,我们通过Wind资讯获取了2010年至2025年“沪深300”指数每年年底的成分股及其数据,选取其中上市时间在10年及以上的成分股,计算股票市场收益率的几何平均值,作为该年度的市场期望收益率。再将各年度市场期望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市场期望收益率。
以每年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该年度的无风险收益率。国债的选择标准是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剩余年限10年,以选定的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将市场期望收益率减去无风险收益率,得出市场风险溢价。
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是衡量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风险差异的一个指标。本次评估,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由企业各类风险系数之和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r=a+(b-a)times s
式中:
r—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a--风险值取值的下限;
b--风险值取值的上限;
s--风险值的调整系数。
⑤股权资本成本
综合上述过程,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测算的股权资本成本。
(2) 债务资本成本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债务资本成本基本反映了被评估单位的信用级别及其客观融资成本。因此,债务资本成本率按被评估单位借款利率拟定。
(3)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是指将企业来自各种渠道的资本成本,按照各自在总资本中的比重进行加权平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
R_ e ——权益资本的投资回报率;
R_ d ——债务资本的投资回报率;
T——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计算资本结构过程中,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价值指市场价值。评估企业股权价值的过程中需要确定资本结构,而确定资本结构的前提又要知晓企业股权价值,因此,资本结构与企业股权价值互为条件,形成循环推导问题。对该循环推导问题,通过迭代法进行解决。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于2026年6月中旬开始进行前期工作,2026年6月22日进驻现场,最终于2026年7月30日形成评估结论。整个评估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明确业务基本事项、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
(二)资产核实阶段: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
(三)评定估算阶段: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评估计算;
(四)评估汇总及提交报告阶段:评估结果汇总与分析、撰写报告、内部审核。并与委托人就报告内容进行沟通,独立分析后,形成最终评估结论,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五)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公开市场假设是对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较为完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说明或限定。
所谓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资产交易双方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在强制或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买卖双方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设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假设一个经营主体是由部分资产和负债按照特定目的组成,并且需要完成某种功能,实际就是假设经营主体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将会继续按照这个特定目的,继续该特定功能。
(二) 特殊假设
1、假设对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法规、经济等环境将无重大变化。假设对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或地区所执行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以及利率、汇率、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所处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准入制度、监管要求等无重大变化。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和竞争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的。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给本评估机构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不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情形。对于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给本评估机构的审计报告,假设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
4、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范围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的经营模式、销售策略、信用政策等无重大变化。
5、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的经营合法合规。假设评估范围内各项资产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取得过程、使用过程以及升级改造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的证照在许可期满后可以续期。
6、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且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充分且恰当的。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保持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该类人员无重大不利变化。
7、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尚未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协议、中标书均有效且能在计划时间内执行完毕。
8、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未来将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9、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10、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属子公司的营运及业务将不会受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不能控制的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而严重中断,这些不可抗力事件或不能控制的不可预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战争、军事事件、自然灾害或重大灾难(如水灾及台风)、疫症或严重意外。
11、被评估单位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3005147),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被评估单位从2023年12月8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 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本次评估时,假设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能继续取得高新认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实施。
1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恒达储运、嘉兴沃泰、尚善若水、东诚泽泰和润泽勤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本次评估时,假设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实施且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恒达储运、嘉兴沃泰、尚善若水、东诚泽泰和润泽勤持续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13、未来的收入能基本按计划回款,不会出现重大的坏账情况。
14、被评估单位相关租赁事项可按合同约定持续租赁。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当前述假设条件不成立时,除下述一种情形外,本资产评估报告失效:若实际情况与前述假设条件的差异属可准确量化事项且便于调整的,在资产评估目的实现时,委托人应提请本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结论作相应调整。
十、评估结论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沃特泰科的账面价值为资产52,131.41万元、负债13,838.68万元、所有者权益38,292.72万元。
我们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程序,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沃特泰科总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贰仟贰佰柒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RMB72,278.87万元),评估增值20,147.46万元,增值率 38.65% ;沃特泰科总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叁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RMB13,838.6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沃特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伍亿捌仟肆佰肆拾万壹仟玖佰元整(RMB58,440.19万元),评估增值20,147.46万元,增值率 52.61% 。具体如下表所示: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一、流动资产 | 35,754.34 | 36,647.02 | 892.69 | 2.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嘉兴沃特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二、非流动资产 | 16,377.07 | 35,631.85 | 19,254.78 | 117.57 |
| 其中: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29.39 | 12,511.52 | 6,682.13 | 114.6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8,453.63 | 9,657.63 | 1,204.00 | 14.24 |
| 在建工程 | 370.22 | 373.60 | 3.38 | 0.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698.52 | 698.52 | 0.00 | 0.00 |
| 无形资产 | 517.86 | 11,880.65 | 11,362.78 | 2,194.16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0.39 | 60.39 | 0.00 |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72 | 51.20 | 2.49 | 5.1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8.34 | 398.34 | 0.00 | 0.00 |
| 三、资产总计 | 52,131.41 | 72,278.87 | 20,147.46 | 38.65 |
| 四、流动负债合计 | 13,252.63 | 13,252.63 | 0.00 | 0.00 |
|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6.06 | 586.06 | 0.00 | 0.00 |
| 六、负债总计 | 13,838.68 | 13,838.68 | 0.00 | 0.00 |
| 七、所有者权益 | 38,292.72 | 58,440.19 | 20,147.46 | 52.61 |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 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沃特泰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人民币壹拾叁亿陆仟零捌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RMB136,088.36万元),评估增值97,795.64万元,增值率 255.39% 。
(三)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6,088.36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58,440.19万元,差异额为77,648.17万元,差异率为 132.87%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四) 评估结果的最终选取
在上述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基础上,结合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因素来选取最终评估结果。具体考虑了以下因素:
1、从评估目的来看,本次评估是为委托人拟股权收购提供价值参考,被评估单位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未来预期能带来的收益;
2、从评估范围来看,收益法评估结果涵盖了客户资源、管理团队、项目经验以及技术研发能力等难以识别和量化的无形资产,价值内涵更为完整。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我们最终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本资产评估报告最终评估结论如下: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在公开市场和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并基于市场价值的价值类型,经本资产评估报告程序和方法,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沃特泰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壹拾叁亿陆仟零捌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RMB136,088.36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应用评估结论时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此特别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一)权属资料等评估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无。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无。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1、担保事项
无。
2、租赁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沃特泰科涉及的租赁事项如下表:
| 序号 | 出租方 | 租赁物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期限 | 总租金(元) |
| 1 | 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1幢8层A单元 | 641.23 | 2021/4/21-2027/3/21 | 2,249,220.00 |
| 2 | 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兴平二路东侧、独黎公路北侧的平湖市生物(化学)技术产业园危化品运输停车场 | 2,118.30 | 2022/11/15-2027/11/14 | 500,000.00 |
| 3 | 浙江德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499号二车间一楼、二楼 | 10,000.00 | 2023/5/1-2028/4/30 | 8,210,000.00 |
| 4 | 合肥联立化工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9号 | 300.00 | 2026/2/16-2027/2/15 | 316,800.00 |
| 5 |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五路一号 | 300.00 | 2026/3/1-2027/2/28 | 190,800.00 |
| 6 | 成都安通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洪黄大道11号 | 700.00 | 2026/4/1-2027/3/31 | 714,000.00 |
| 7 | 中同运(重庆)仓储服务合同 | 长寿区化南三支路3号 | 340.00 | 2025/12/1-2026/11/30 | 489,600.00 |
| 8 | 廊坊市金海化工有限公司 | 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万庄村厂内的3-1仓库 | 180.00 | 2025/12/1-2026/11/30 | 156,950.00 |
3、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事项
无。
4、涉及法律纠纷事项
无。
(四)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无。
(五)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我们利用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215Z081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以证实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范围内各项资产、负债账面值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我们的评估工作不能减轻、替代、消除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会计责任。
(六)重大期后事项
1、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没有提供,我们也未能获悉或发现有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2、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报告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增值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对象所涉及到的所有税费,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应由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据实征收,并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承担,具体税额在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作调整。在评估目的实现时,所有税费应以主管税务部门核定数字为准,主管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与账面记载不符时,应据之调整评估结论。
2、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是对 2026 年 5 月 31 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股权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资产评估机构对这一基准日以后该股权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3、本资产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是本资产评估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有效。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2、资产评估报告的用途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3、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起计算,至2027年5月30日止。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超过一年,或虽未超过一年,但评估对象的价格标准出现较大波动,不能采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
4、资产评估报告的摘抄、引用或披露
(1)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该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评估假设条件下,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压低或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假设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本资产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论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对本资产评估报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7月30日。
谨此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 特泰科股东全部权 (RMB136,088.36 万元字(2026)8710073号”,评估对象沃亿陆仟零捌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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