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我武生物
股票代码:300357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赓熙
住所:上海市\*\*\*\*\*\*
通讯地址:上海市\*\*\*\*\*\*
权益变动性质:因股东之间的身份关系变更导致权益变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武生物”、“上市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我武生物中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胡赓熙 |
| 我武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香港浩瑞 | 指 | 浩瑞有限公司,HAORY COMPANY LIMITED |
| 铭晨投资 | 指 | 德清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我武咨询、控股股东 | 指 | 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胡赓熙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101041964******** |
| 住所 | 上海市******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赓熙先生与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我武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胡赓熙先生与 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夫妻二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胡赓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698,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5%),胡赓熙先生、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分别通过铭晨投资(持有我武咨询 33.87%的股权)、香港浩瑞(持有我武咨询 40%的股权)共同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我武咨询,我武咨询持有公司203,454,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86%),即胡赓熙先生与 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共同合计控制公司247,152,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20%。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1、胡赓熙先生于2019 年8月23 日-2019 年 10 月31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667,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1%);
2、胡赓熙先生于2022 年6月20 日-2022 年6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4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胡赓熙先生与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于2026 年9月 8日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胡赓熙先生持有的公司43,698,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5%)归胡赓熙先生个人所有。
胡赓熙先生持有的铭晨投资 100%的股权在离婚后归女儿 HU MUSHUANG(胡沐霜)之子钮辰谙所有1,铭晨投资的股东变动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持有的香港浩瑞的股权归 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个人所有。
由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胡赓熙先生单独持有公司43,698,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35%),成为 5%以上的单一股东。胡赓熙先生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胡赓熙先生已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胡赓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胡赓熙先生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其直接持有的公司43,698,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35%)将被全部锁定。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任何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赓熙
签署日期:2026 年9月 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离婚证》《离婚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赓熙》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赓熙
签署日期:2026 年9月 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志远北路636号 |
| 股票简称 | 我武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35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胡赓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上海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 √(因解除婚姻关系而进行财产分割,共同控制关系解除)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权益变动前,胡赓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698,3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5%),胡赓熙先生、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分别通过铭晨投资、香港浩瑞共同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我武咨询,我武咨询持有公司203,454,1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86%),即胡赓熙先生与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共同合计控制公司247,152,5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20%。胡赓熙先生与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二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胡赓熙先生单独持有公司43,698,3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5%),成为5%以上的单一股东。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9月8日方式:因解除婚姻关系而进行财产分割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我武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赓熙》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赓熙
签署日期:2026 年9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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