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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票代码:002510

股票简称:天汽模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图1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类型名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图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HUATAI UNITED SECURITIES CO.,LTD

财务顾问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图3

CHINA REFORM SECURITIES CO., LTD.

签署日期: 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其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其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并负有法律责任,承诺将自愿锁定的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声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9

重大事项提示 …… 15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5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7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 17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19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0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1

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 24

重大风险提示 …… 2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5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26

三、其他风险 …… 29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31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1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3

三、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和超额业绩奖励相关情况 …… 37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 41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42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 42

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 43

八、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 57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60

一、基本信息....60

二、历史沿革....60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66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67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69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69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70

八、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71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71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72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72

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109

三、其他事项说明....110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15

一、基本情况....115

二、历史沿革....115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126

四、下属企业构成....128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133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142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144

八、主要财务数据....183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185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185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185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190

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190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193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196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196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200

三、市场法评估情况……226

四、重要下属企业评估基本情况……238

五、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239

六、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243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244

八、本次交易资产定价的合理性……245

九、业绩承诺及可实现性……245

十、业绩奖励及会计处理……247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249

一、购买资产协议……249

二、股份认购协议……252

三、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55

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59

五、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60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26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262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265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形……265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266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及《监管指引第1号》的相关规定……267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267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及第四十八条的规定……268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268

九、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269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270

十一、相关主体不存在《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71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271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72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272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276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316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346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370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373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75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380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380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385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391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391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393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40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407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408

三、其他风险....412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414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414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414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41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415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415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418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428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429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429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429

十一、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429

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结论性意见....430

一、独立董事意见....430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431

三、财务顾问意见....433

四、法律顾问意见....435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437

一、独立财务顾问....437

二、财务顾问....437

三、审计机构....437

四、备考审阅机构....437

五、法律顾问....438

六、资产评估机构....438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439

一、备查文件....439

二、备查地点....439

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440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440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46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447

四、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声明....448

五、法律顾问声明....45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51

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声明....452

八、上市公司财务顾问声明....455

附表一: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有证房产情况一览表....457

附表二:一证两属情况一览表....465

附表三: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无证房产一览表....467

附表四: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一览表....470

附表五: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自有的土地情况一览表....471

附表六: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一览表....477

附表七: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一览表....481

附表八: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览表....509

附表九: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作品著作权一览表....511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天汽模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002510.SZ)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草案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预案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建发梵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指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开建发指新疆国基经开建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梵宇投资指共青城梵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东实股份、东实有限、被评估单位指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风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指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份
交易对方、德盛16号指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指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发投资集团指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发文产投指新疆建发文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重组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股份,同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购买资产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前次权益变动指建发梵宇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受让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持有的上市公司161,779,192股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指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
《购买资产协议》指天汽模与德盛16号签署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指天汽模与德盛16号签署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德盛有限指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德盛1号指德盛壹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2号指德盛贰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3号指德盛叁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4号指德盛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5号指德盛伍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6号指德盛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7号指德盛柒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8号指德盛捌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9号指德盛玖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10号指德盛拾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11号指德盛拾壹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12号指德盛拾贰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13号指德盛拾叁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15号指德盛拾伍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员工持股计划》指《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9月2日标的公司公布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11月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补充方案》,后于2023年11月根据标的公司现状对该计划进行修改)
十堰实业指东风(十堰)实业公司
武汉实业指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零部件指东实(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风(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百事泰指成都百事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天津百事泰指天津百事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系统公司指东实汽车安全系统(湖北)有限公司
车身部件公司指东实车身部件(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部件公司指东实汽车部件(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冲压件公司指东翔(十堰)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
底盘部件公司指东实底盘(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容器公司指东翔容器(十堰)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汽车容器有限公司”
车厢公司指东风(十堰)汽车车厢有限公司
灭火器公司指东翔车用灭火器材(十堰)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车用灭火器有限公司”
广东溢滔指广东溢滔空气减震科技有限公司
空气减振公司指东实空气减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北溢滔科技有限公司”
东实银轮指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银轮(十堰)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
武汉非金属公司指东实非金属(武汉)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武汉)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
东实百一指东实百一(中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管路公司指东实管路系统(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汽车管业有限公司”
动力部件公司指东实汽车动力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发动机部件有限公司”
锻造公司指东实锻造(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汽车锻钢件有限公司”
精工齿轮公司/十堰精工/十堰精工齿轮指东实精工齿轮(十堰)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十堰)精工齿轮有限公司”
精工齿轮(武汉)公司/武汉精工/武汉精工齿轮指东实精工齿轮(武汉)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精技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传动公司指东风(十堰)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东森公司指十堰东森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
东实动力指东实(湖北)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东实李尔指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东实李尔(武汉)指东实李尔汽车(武汉)座椅有限公司
东风康明斯排放指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
东风采埃孚指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
东实三立指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
苏州爱和特指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优尼指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
东实沿浦指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
东风荣成指东风荣成汽车有限公司
东时新能源指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大洋电驱动指东实大洋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武汉科正指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东实玖行指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东实光裕指东实光裕(十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光裕(十堰)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指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李尔公司指Lear Corporation,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康明斯公司指Cummins Inc.,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采埃孚公司指ZF Friedrichshafen AG,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韩国三立指SL株式会社,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韩国大宇电子指韩国大宇电子株式会社
东风公司指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风汽车公司”
东风商用车指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东风乘用车指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曾用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东风集团指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指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集团指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指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上通五菱指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大通指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指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指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淮汽车指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指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指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本田指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6+9银行承兑汇票指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分别为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第7号》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监管指引第1号》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格式准则26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证券/财务顾问指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元律师/法律顾问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审计机构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备考审阅机构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方亚事/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指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报告》指《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
《评估报告》指北方亚事出具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股权涉及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696号)
《审计报告》指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403号》
《备考审阅报告》指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641号》
《法律意见书》指天元律师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6)第273、273-1、273-2、273-3号)
报告期内指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各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6月30日
评估基准日指2025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整车厂指汽车整车生产制造企业
A/B/C柱指A柱:前风挡玻璃两侧的立柱;B柱:前后门之间的立柱;C柱:后风挡玻璃两侧的立柱
IATF16949指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2016年10月正式发布的汽车行业新版质量管理标准IATF16949:2016,该标准取代了ISO/TS16949标准
NVH指Noise Vibration and Harshness,即噪声、振动和声振粗糙度
冲压指通过钢制或铸铁模具,借助压力设备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的成型加工方法
冷冲压指在常温条件下利用安装在压力机上的冲压模具对材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分离或塑性变形,从而获得所需要的零件的一种压力加工方法
热成型指将高强度钢板(初始强度500-700MPa)加热实现相变再冲压成型并进行淬火,从而获得更高强度抗变形材料的一种加工方法
模具指一种装在压力机上的生产工具,通过压力机能把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出所需形状和尺寸的零件或制品
焊接指一种以加热、高温或者高压的方式接合金属或其他热塑性材料如塑料的制造工艺及技术
机加工指机械加工的简称,是指通过机械精确加工去除材料的加工工艺;机械加工主要有手动加工和数控加工两大类
铆接指利用轴向力将零件铆钉孔内钉杆墩粗并形成钉头,使多个零件相连接的方法
表面处理指在产品表面上人工形成一层与基体的机械、物理和化学性能不同的表层的工艺方法,表面处理的目的主要是满足客户对产品的耐蚀性、耐磨性、装饰等要求
磷化指金属表面处理的一种方法,金属与磷化液发生反应在金属表面产生一种磷酸盐保护膜的过程。通过磷化使金属有一定的防腐蚀能力,同时增强金属与油漆、橡胶等非金属材料的粘结性能
硫化指把生胶加热加压,让橡胶分子交联,变成有弹性、强度、耐温、耐磨的成品橡胶的过程
汽车后市场指是汽车售后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和汽车改装市场
乘用车指汽车分类的一种,主要用于运载人员及其行李/或偶尔运载物品,包括驾驶员在内,最多为9座
商用车指汽车分类的一种,包括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
中重型商用车/中重卡指Ga>6吨的载货车辆,包含中重型货车、中重型货车非完整车辆和半挂牵引车,其中重型Ga>14吨,6吨<中型Ga≤14吨。(Ga指车辆公路运行时的厂定最大总质量,等于基本整备重量加上实际货物重量、乘员体重的总和)
微型商用车/微卡指Ga≤1.8吨的载货车辆
轻量化指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整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由于环保和节能的需要,汽车的轻量化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实股份的60.00%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条件
交易价格183,000.00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以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并从事延伸自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工装销售和零部件加工服务
所属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其他(如为拟购买资产)符合板块定位☐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 ☐无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无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100%股权)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东实股份2025年12月31日收益法305,100.0010.51%60.00%183,000.00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支付价格现金支付价格
德盛16号东实股份60.00%股份183,000.0073,200.00109,800.00

单位:万元

(四)本次购买资产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5.7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126,424,870股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承诺。德盛16号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承诺:“一、本企业/本公司知悉德盛16号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企业/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德盛16号的合伙份额,本企业/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三、若德盛16号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四、本企业/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如因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德盛16号全体最终持有人承诺:“本人知悉德盛16号通过本次重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承诺,本人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人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除因出现合伙协议及《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情形导致的转让或退出外,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退出。若德盛16号因本次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本人确认,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不超过73,200.00万元
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建发梵宇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73,200.00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A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3,2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锁定期安排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成功发行,则建发梵宇承诺通过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自建发梵宇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而新取得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建发梵宇对于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所适用的锁定承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为全球领先的汽车覆盖件模具制造商,具备强大的模具设计、开发与制造能力,业务覆盖汽车整车配套市场及售后服务市场,产品包括冲压件、模具及航空零部件;东实股份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在汽车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产品覆盖车身、底盘、动力系统。双方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与能力互补方面存在较强的协同性。

本次交易将实现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张和补充,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链,丰富客户结构,扩大区域覆盖,增强公司盈利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加公司业绩和利润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近期股价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
资产总额617,264.131,159,198.78541,934.65632,590.771,206,173.27573,582.50
负债总额365,399.00687,803.28322,404.28381,559.01752,375.20370,816.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3,007.26424,342.23171,334.97252,048.68409,716.73157,668.05
营业收入96,534.66302,548.84206,014.18238,305.48686,403.54448,098.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8.5813,646.6312,688.056,585.6828,103.1221,517.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100.090.060.220.16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上表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加,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为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本次交易拟向德盛 16 号发行 126,424,870 股股份,同时向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比例持股数比例持股数比例
建发梵宇161,779,19215.94%161,779,19214.17%324,445,85824.88%
德盛 16 号-0.00%126,424,87011.07%126,424,8709.69%
其他股东853,359,51684.06%853,359,51674.75%853,359,51665.43%
合计1,015,138,708100.00%1,141,563,578100.00%1,304,230,244100.00%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

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可能与上表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建发梵宇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盛 16 号承诺支持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调整为 9名,其中德盛 16 号拟提名 2 名上市公司董事,并支持建发梵宇提名非职工董事以外的剩余董事;董事会人员变更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选举完成,在建发梵宇提名董事无法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下,德盛16 号应在涉及建发梵宇提名董事的相关议案中投赞成票,尽最大努力实现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上述调整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2、本次交易相关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已履行完毕;

3、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7、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境内外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已出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定价方式合理,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本企业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暂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企业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暂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26 号》《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股东会表决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四)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未来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

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对从本次交易中取得股份的锁定期进行了承诺。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安排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二/(二)/6、股份锁定期”。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近期股价情况,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58.5813,646.636,585.6828,10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100.060.22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上表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加,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上市公司未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况。为进一步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4、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

(二)信息披露查阅

本 报 告 书 的 全 文 及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相 关 意 见 已 在 深 交 所 官 方 网 站(http://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修改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风险;

3、其他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尚需履行的程序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六/(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5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 276,080.94 万元,评估值为 305,100.00 万元,增值率为 10.51%。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向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若建发梵宇因资金安排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成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受互为前提条件约束,募集配套资金的失败将同步触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无法实施,进而导致本次重组面临终止的风险。

(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新增商誉 33,442.36 万元,占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总资产的 2.88%。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条件、产业政策或其他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将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整合管控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的资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标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为国内各大整车厂提供汽车车身、底盘、动力系统冲压及焊接等产品,同时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成立合营公司为整车厂提供汽车座椅、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等产品,核心客户涵盖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比亚迪、长城汽车等大型国内整车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4.05%、75.27%和 68.59%,占比相对较高。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乘用车零部件收入占比较 2025 年度有所回落,主要因部分大客户相关终端车型销售波动所致。若未来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来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合营联营公司经营风险

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标的公司与多个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分别组建了合营联营企业。合营联营企业是标的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尽管合资双方均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并将业务的持续性作为合资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但由于标的公司对合营企业不具有单方控制权,对联营企业亦不具有控制权,该等合营、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受到其他股东或合作方影响。因此,若未来合资双方由于政治法律制度、文化背景、经营理念、管理决策思维、企业行为方式的差异就合营联营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未来发展战略等内容出现重大分歧或冲突,则可能影响到合营联营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经营成果,从而对标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收益仍主要来自投资收益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来自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占其当年净利润的比例较高,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东实李尔等合营联营企业。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占备考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仍相对较高。尽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拥有具体的汽车零部件主营业务及相应的持续经营能力,且上市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合营联营企业,但若未来主要合营联营企业的经营业绩或分红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标的公司业绩无法足额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在客观谨慎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进行了预测。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汽车行业景气程度、下游整车厂销量波动、整车厂降本压力传导、原材料价格波动、新项目拓展进度及主要联营/合营企业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足额实现的风险,进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补偿比例及补偿能力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德盛 16 号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具体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七章/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安排,交易对方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为限,现金对价部分不纳入业绩补偿覆盖范围。因此,如标的公司未来实际业绩未达承诺水平,业绩补偿安排可能无法覆盖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支付的全部交易对价。

此外,《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案虽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但如未来标的公司控制权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甚至出现资产减值风险。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签订了明确的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依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六)汽车产业政策变化及行业波动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各层面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 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等多项政策,推动了汽车产业的发展,刺激了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标的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也受益于国家汽车工业的鼓励发展政策。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除产业政策因素外,汽车行业发展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居民消费意愿、商用车及乘用车终端需求、整车厂生产计划、新车型上市及换代节奏、行业竞争格局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周期性和波动性。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其产品需求与下游整车厂产销量、车型生命周期及客户采购计划密切相关。若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下游客户相关车型销量不及预期、客户生产及采购计划调整,或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订单获取、产品销量、销售价格或毛利率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08%、11.38%和 11.60%,2026 年1-6 月较2025 年度略有回升,主要受商用车零部件毛利率提高带动,乘用车零部件毛利率仍有所下降。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水平受下游整车厂年降政策、产品结构、客户结构、项目量产爬坡、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及外协加工成本等因素影响。若未来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主要客户降价压力持续传导、新项目量产初期成本摊薄不足,或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上涨无法及时向下游客户传导,标的公司毛利率可能下降,进而对其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决定,还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报告书对本次交易的阐述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将面临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波动的可能。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判断。

(二)本次交易未来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由于受到市场竞争格局、自身经营状况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应对本次交易未来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潜在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因此上市公司未来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三)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政策等其他因素对本次交易及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4 年 3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

2024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2024 年 9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前述支持政策的出台为本次交易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汽车零部件行业加速整合,头部企业通过并购实现规模与结构升级

近年来,在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及整车厂降本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行业呈现出明显的规模化与平台化发展趋势,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整车厂对供应商提出更高要求,具备综合配套能力、跨区域交付能力及系统集成能力的零部件企业更具竞争优势。

在此背景下,行业内上市公司普遍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优质资产,实现产业链延伸和规模扩张。例如,部分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冲压件、装焊或系统集成类企业,逐步由单一产品供应商向模块化、系统化供应商转型,增强与整车厂的合作深度与粘性。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整合东实股份,有助于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应,增强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符合行业发展方向。

3、上市公司与东实股份已有多年的合作信任基础

上市公司与东实股份长期存在业务合作与互补。2011 年,上市公司与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东实股份的前身,下同)下属子公司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在武汉合资设立东风天汽模(武汉)金属成型有限公司,从事模具、检具、夹具等汽车用工装及金属成型产品的生产和研发;2014 年,为加强合作,上市公司受让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共同打造战略合作平台,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关联企业及国内其他汽车整车厂提供冲压件、装焊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和相关配套服务;基于前期合作与信任基础,2017 年东实股份进行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时,上市公司参与东风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竞拍,以抢抓汽车行业发展机遇,延伸产业链条,通过成功竞拍,上市公司进一步扩大了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投资,提升了整体业绩情况,上市公司至今仍持有东实股份25%股份。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实现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张和补充,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为全球领先的汽车覆盖件模具制造商,具备强大的模具设计、开发与制造能力,业务覆盖汽车整车配套市场及售后服务市场,产品包括冲压件、模具及航空零部件;东实股份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在汽车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产品覆盖车身、底盘、动力系统。双方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与能力互补方面存在较强的协同性。

本次重组将实现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张和补充,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链,丰富客户结构,扩大区域覆盖,增强公司盈利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加公司业绩和利润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增强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东实股份通过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与各大整车厂保持了良好的客户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通过客户资源共享、集中采购、协作生产等方式,快速拓展业务,节约采购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已经持有东实股份 25%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实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与东实股份之间的协同效应;此外,东实股份盈利能力较强,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扩大和稳定上市公司盈利点,大幅提高上市公司利润水平。

3、提升公司与整车厂的议价能力

当前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整车厂对供应商的选择逐步向具备系统集成能力、规模优势及稳定交付能力的头部企业集中。单一产品供应商在客户体系中的地位相对有限,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由以模具及部分零部件为主的供应商,进一步向覆盖车身、底盘及动力系统的综合零部件供应商转型,有助于提升在整车厂供应链体系中的层级,增强获取核心订单的能力。同时,通过扩大业务规模及产品覆盖范围,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客户谈判中的议价能力,增强盈利稳定性。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 16 号购买东实股份的 60.00%股份,并向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实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条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个环节均不实施。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 16 号购买东实股份的 60.00%股份。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德盛 16 号。

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696 号),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东实股份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05,100.00 万元。

单位:万元

评估范围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评估方法
ABC=B-AD=C/A-
东实股份100%股份276,080.94305,100.0029,019.0610.51%收益法
397,700.00121,619.0644.05%市场法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参考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60%股份的交易对价为 183,000.00 万元,交易对方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支付价格现金支付价格
德盛16号东实股份60.00%股份183,000.0073,200.00109,800.00

5、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发行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股。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发行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舍尾取整)。

根据上述原则计算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德盛16号73,200.00126,424,870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数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6、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承诺。

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承诺:“一、本企业本公司知悉德盛 16 号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企业/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德盛 16 号的合伙份额,本企业/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三、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四、本企业/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如因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盛 16 号全体最终持有人承诺:“本人知悉德盛 16 号通过本次重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承诺,本人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人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除因出现合伙协议及《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情形导致的转让或退出外,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退出。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本人确认,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7、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运营所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应当由交易对方补足。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3,2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锁定期安排

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成功发行,则建发梵宇承诺通过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自建发梵宇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而新取得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建发梵宇对于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所适用的锁定承诺。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和超额业绩奖励相关情况

上市公司(甲方)与德盛 16 号(乙方)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双方已就业绩承诺、减值测试、超额业绩奖励、补偿安排等事项做出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

乙方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及 2028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93,000 万元。

双方进一步同意并确认,若本次交易未能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于 2026 年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自动顺延一年,顺延后,乙方承诺标的公司2027 年度、2028 年度及2029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6,000 万元。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指业绩承诺方承诺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累计净利润数。

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指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累计净利润数。

德盛 16 号已出具专项承诺,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确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在业绩承诺期内,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不改变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补偿义务与补偿方式

乙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乙方承诺以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达到门槛值,即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85%,即 79,050 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顺延至 2029 年度,则为 81,600 万元),则业绩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2、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上述门槛值,则业绩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义务方获得的交易对价。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之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本协议计算应补偿金额或股份数量小于零时,按零取值。

3、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甲方将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且经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聘请符合前述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具备符合相关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双方确认,若未来甲方或标的公司筹划、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导致标的公司分摊了额外的管理费用,该部分管理费用将在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加回。

(三)减值测试补偿

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四个月内,甲方应聘请具有符合相关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已补偿总金额(乙方已补偿的总金额=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则乙方应向甲方另行补偿。另行补偿的计算方式为:减值测试项下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已补偿的总金额;乙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减值测试项下应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价值,并扣除自评估基准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间增资、减资、接受赠予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所得净额。

资产减值补偿时,由乙方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其中,补偿方式及补偿程序均按照本协议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法的约定执行。

2、乙方应当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并全力配合办理与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一切手续(如需)。

(四)补偿义务的上限

乙方在本次交易项下承担的补偿义务合计上限应不超过乙方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股份对价。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转增或送股部分应随同补偿股份数一并注销。

(五)业绩补偿的实施

1、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需要由乙方进行业绩补偿的,则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甲方董事会所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如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进行现金分红、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该等被锁定的股份在锁定前及锁定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或股份数,乙方亦应自获得该等分红收益或股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转至甲方董事会所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按照乙方最终需要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所对应的现金分红收益无偿赠送给甲方,将送股或公积金转增的股份随同需要补偿的股份数量予以注销。

2、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甲方应就乙方最终需要补偿的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会,乙方将回避表决,甲方将以人民币 1.00 元价格回购并注销乙方在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的股份总数。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并全力配合甲方董事会办理完毕与回购注销专门账户股份有关的一切手续。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承诺净利润实现之前或乙方全部履行完成补偿义务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主动宣布清算、解散、终止或从事任何其他影响其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情形。如乙方在业绩承诺期间内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乙方应采取一切有效方式以确保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六)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双方进一步同意,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若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业绩承诺,即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所认可的方式,将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 50%的金额(下称“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奖励给乙方。该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0%。

甲方应在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于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后的 3 个月内由甲方按照其财务制度和流程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超额业绩奖励金

额。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60.00%股份(A)614,203.10276,080.94448,409.15
上市公司(B)632,590.77252,048.68238,305.48
财务指标比例(A/B)97.09%109.53%188.17%

注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注2:以上财务数据均为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数据,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高于 50%,且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和资产净额超过五千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盛 16 号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建发梵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后续召开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与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5 年 12 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2、本次交易相关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已履行完毕;

3、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7、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境内外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一、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不存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五、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六、本公司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一、本公司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五、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涉及违规行为的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四、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五、本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一、本人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五、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六、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涉及违规行为的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四、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暂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二、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三、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建发投资集团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一、本承诺人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本承诺人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二、本承诺人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三、本承诺人自愿、真实参与本次认购,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四、本承诺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一、本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本企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五、本企业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一、如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股份成功发行,则本企业承诺本企业通过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自本企业通过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而新取得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二、本企业对于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所适用的锁定承诺。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企业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五、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六、本企业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涉及违规行为的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四、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机构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一、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独立。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独立,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企业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和后果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一、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签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五、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六、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股东会对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七、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一、本企业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且由本企业在班子成员任命、董事委任、战略规划以及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上实现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实质性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公司。四、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五、本企业将利用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六、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一、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暂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二、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企业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三、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企业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建发投资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一、本企业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公司。四、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五、本企业将利用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六、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一、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签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五、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六、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股东会对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七、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一、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独立。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独立,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企业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和后果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德盛16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一、本企业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二、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本企业亦遵守上述承诺。
德盛16号/德盛16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德盛16号的主要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一、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对应的投资价款已经全部足额支付完毕且不存在虚假或抽逃出资的情形,交易对方取得标的资产的资金来源于交易对方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交易对方取得标的资产涉及的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真实、有效,并履行了所需的全部审批、评估、备案及其他必要程序(或取得合法有效的豁免),不存在出资瑕疵、纠纷。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同意,交易对方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交易对方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四、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交易对方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五、交易对方承诺根据届时相关方签署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交易协议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六、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一、交易对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五、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一、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五、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六、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主要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如有)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主要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如有)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三、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主要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如有)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四、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主要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如有)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主体资格及关联关系的说明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交易对方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交易对方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解散的情形;交易对方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二、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德盛16号全体合伙人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一、本企业/本公司知悉德盛16号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企业/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德盛16号的合伙份额,本企业/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三、若德盛16号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四、本企业/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如因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盛16号上层全体最终持有人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一、本人知悉德盛16号通过本次重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承诺,本人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人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除因出现合伙协议及《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情形导致的转让或退出外,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退出。三、若德盛16号因本次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四、本人确认,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盛16号其他承诺函一、关于一证两属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东实股份子公司存在部分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前述相关不动产权证书系根据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风汽车公司不同土地类型及地上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复函》(十自函[2020]127号)办理,东实股份子公司对该等房屋建筑物的占有、使用和权属不存在法律障碍。本企业承诺,如因东实股份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一证两属”事项遭受任何损失的,则本企业将足额补偿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二、关于无证房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东实股份及其子公司部分房产存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该等房产属于东实股份及其子公司所有,相关权属不存在争议和纠纷。本企业承诺,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存在的未取得该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事项受到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应主管部门要求将前述房产拆除,本企业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承担支付罚款义务或向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并承担因拆除和搬迁产生的费用。三、关于租赁房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存在租赁房产并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本企业承诺,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存在的租
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致使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罚的,本企业将按主管部门核定金额承担支付罚款义务或向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以保证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次交易完成前东实股份子公司部分租赁房屋建筑物存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本企业承诺,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存在的东实股份子公司部分租赁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事项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企业将对该等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足额补偿。四、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已建及在建项目中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备案、环评批复等文件存在缺失情况。本企业承诺,如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因前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备案、环评批复等程序瑕疵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受到任何损失的,本企业将全额承担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五、关于历史沿革本企业承诺,在本企业持有东实股份股权期间,如东实股份在历次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导致东实股份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产生损失及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应当履行的股权变更决策、审批程序尚未履行;(二)应当履行的进场交易、资产评估、审计及备案等法定程序未完成;(三)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作价不公允、不合理;(四)受让方未能向转让方足额、及时支付全部股权转让对价,引发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造成东实股份被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产生其他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全额承担相应罚款、赔偿因此产生的费用,保证东实股份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六、关于合伙企业性质本企业确认,本企业各合伙人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亦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七、关于公司劳务相关事宜在本企业持有东实股份股权期间,若东实股份(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劳务派遣用工或劳务外包用工相关事宜,被任何有权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或被任何有权司法机关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因上述事宜遭受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款项、滞纳金、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本企业将足额承担上述全部罚款、赔偿金及其他经济损失,确保东实股份不会因此遭受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八、其他事宜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亦不存在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未结诉讼、仲裁,若因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约、侵权等行为或情形而导致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无论该等损失发生在交割日之前或之后),本企业将足额承担上述全部罚款、赔偿金及其他经济损失,确保东实股份或上市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实际经济损失。特此承诺。
德盛16号专项承诺函1、本企业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不存在股份质押安排;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通过质押等方式逃避业绩补偿义务。2、本企业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确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在业绩承诺期内,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不改变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特此承诺。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一、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五、本公司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五、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六、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涉及违规行为的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四、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标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五、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六、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假,涉及违规行为的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四、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汽车模具制造行业,在汽车覆盖件模具、铝板件模具及热成型模具方面位居国内前列,同时布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标的公司作为一家可同时为商用车与乘用车提供大规模配套服务的汽车零部件厂商,围绕汽车车身、底盘、动力三大系统,构建了门类较为齐全、产业链相对完整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完善其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战略布局,实现在汽车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与补链强链,使得“模具+零部件”双主业协同发展。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已具备多年良好合作基础,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的产业并购,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协同,具备产业基础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减持情况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减持计划出具承诺函,本次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相关承诺。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四)本次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本次交易对方真实、合法、完整地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本次交易定价以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并已履行必要的备案审批程序,定价公允合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已建立多年合作关系,目前持有标的公司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推动主营业务从汽车模具、冲压件向汽车零部件领域纵向延伸;同时将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总资产、净资产等关键财务指标将有所增长,营业收入规模与整体盈利能力亦将显著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因此,本次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和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东实股份 60.00%的股份,东实股份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制造、研发、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之“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鼓励发展汽车轻量化材料的应用,包括超高强度钢,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塑料、复合纤维等轻量化材料应用。标的公司作为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在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

明显优势。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MOTOR DIES CO.,LTD.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4日
上市日期2010年11月25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510.SZ
股票简称天汽模
注册资本1,015,138,708元
法定代表人王易鹏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
联系电话022-24895297
联系传真022-24895279
公司网站www.tqm.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705897
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制造;冲压件加工、铆焊加工;汽车车身及其工艺装备设计、制造;航空航天产品零部件、工装及地面保障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计算机应用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及股票上市情况

1、公司设立情况

天汽模前身可追溯至 1965 年,原为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下属天津市汽车制造厂模具制造分厂,1995 年模具制造分厂改组为天津市汽车模具厂。1996 年在天津市汽车模具厂的基础上设立天汽模有限,2003 年天汽模有限进行了国有企业改制,2007 年 12月 24 日整体变更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天汽模的设立过程如下:

(1)天津汽车模具厂设立

公司前身天津市汽车制造厂模具制造分厂主要为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新车开发设计制造模具。1993 年 10 月 13 日,经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将天津市汽车制造厂所属模具制造分厂分立为天津市汽车模具厂的批复》(津经调[1993]77 号文)批准,天津市汽车制造厂模具制造分厂改组为天津市汽车模具厂。1995 年 3 月 7日,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审定了载有拟设天津汽车模具厂注册资本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审定拟设天津汽车模具厂的实收资本为 3,700 万元。1995 年3月 23 日,天津汽车模具厂取得天津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2)天汽模有限设立

1995 年 8 月 14 日,国家体改委和天津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政函[1995]55 号),同意依托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组建国有独资公司天汽集团,新成立的天汽集团注册资本 20 亿元,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1996 年 11 月 15 日,天汽集团下发《关于天津市汽车模具厂组建全资子公司实施方案的批复》(汽企[1996]678 号文),同意将天津市汽车模具厂改组设立为天汽模有限。1996 年 11 月 20 日,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天汽集团审定了载有拟设天汽模有限实收资本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审定拟设天汽模有限的实收资本为 4,870 万元。1996 年 12 月 3日,天汽模有限在天津市工商局办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 4,870 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为天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3)股份公司设立

经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批准,以截至200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17,123,656.02 元,按 1:0.78270909 的比例折合股本91,673,750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1 月 12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岳总验字[2007]第 055 号”《验资报告》。2007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在天津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天津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200000000027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发起人为胡津生等48 名自然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胡津生14,813,05016.16%
2常世平10,640,00011.61%
3董书新10,095,05011.01%
4赵文杰7,112,3507.76%
5尹宝茹4,676,7775.10%
6任伟4,548,6004.96%
7张义生3,854,9984.21%
8鲍建新3,718,7504.06%
9王子玲3,651,2003.98%
10张春海2,472,0502.70%
11亢金风2,152,5002.35%
12王金葵1,820,0001.99%
13靳惠群1,586,3751.73%
14曹爱武1,473,5001.61%
15刘桂荣1,223,2501.33%
16尤小盈1,148,0001.25%
17刘 洗1,147,3001.25%
18李宝起875,0000.95%
19徐 艳805,0000.88%
20谢 晖770,0000.84%
21蔡 爽717,5000.78%
22雍华山700,0000.76%
23王文军658,0000.72%
24葛 忠653,8000.71%
25杨荣海595,0000.65%
26苗 培577,5000.63%
27赵春发560,0000.61%
28孙吉准542,5000.59%
29宋津生502,2500.55%
30王 琮466,5500.51%
31杨建明466,5500.51%
32董建魁458,5000.50%
33赵广钢437,5000.48%
34赵秋彤430,5000.47%
35胡德龙430,5000.47%
36赵嘉泉430,5000.47%
37王丰年420,0000.46%
38李秀英420,0000.46%
39于长青420,0000.46%
40朱和慧420,0000.46%
41刘津津385,0000.42%
42郭晓旭360,5000.39%
43高建勇358,7500.39%
44黄宁生358,7500.39%
45梅仙媛350,0000.38%
46刘刚324,1000.35%
47吕琳323,0500.35%
48陈兴军322,7000.35%
合计91,673,750100.00%

2、公司股票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536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0 年11 月 2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5,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天汽模”,股票代码“002510”。公司股本由15,376 万股变更为20,576 万股。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2014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57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利 1.8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703.68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20,576万股。

上述转增方案于2014 年5月8日实施,公司总股本增至41,152 万股。

2、2016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1,15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4,115.20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41,152万股。

上述转增方案于2016 年4月29 日实施,公司总股本增至 82,304 万股。

3、2016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3 月2 日公开发行了 42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汽模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2,000万元。汽模转债于2016 年9月9 日进入转股期。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经历次债转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835,667,048 股。

4、2017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和赎回

2017 年 6 月 5日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触发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决定行使“汽模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当期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汽模转债”。在赎回登记日前,已有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96,241,132 股。

5、2018 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实施2018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2018 年 12 月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了部分股权激励对象。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48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9 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量为 2,461 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920,851,132股。

6、2020 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1 名(离职 17 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 4 人)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660,6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20,851,132 股减至 920,190,532 股。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21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72 名(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7,207,500 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7月 3日起进入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因债券持有人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截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日,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98,065 股至 920,288,597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20,288,597 股减至 913,081,097 股。

7、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8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47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汽模转 2”,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47,100 万元。汽模转 2 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进入转股期,经历次债转股,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951,006,107 股。

8、2021 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9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72 名(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9,610,000 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7月 3日起进入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因债券持有人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51,126,094 股减少 9,610,000 股至941,516,094 股。

9、2021 年至 2023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汽模转 2 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进入转股期,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汽模转 2 累计转股 530,922 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942,047,016 股。

10、2024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和赎回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触发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决定行使“汽模转2”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当期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汽模转2”。

在赎回登记日前,已有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15,138,708 股。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 1,015,138,708 股,具体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42,418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5,096,290100.00%
三、总股本1,015,138,708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79,19215.94%
2冯量49,890,2064.91%
3任伟10,238,0941.01%
4狄凤仙3,704,0000.36%
5莫子嫣3,061,1000.30%
6梁泉盛2,910,8000.29%
7靳惠群2,273,4870.22%
8高丽萍2,228,2000.22%
9梁伟2,033,9000.20%
10吕志2,007,3000.20%
合计240,126,27923.65%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30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4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建发梵宇持有上市公司 15.94%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2024年12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2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梵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E7K6FJ5X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阳澄湖路98号能建大厦33层33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25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ASU20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原因如下:

1、建发梵宇由有限合伙人经开建发控制

建发梵宇两名合伙人分别为经开建发和梵宇投资。经开建发担任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99.96%,梵宇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0.04%。

根据建发梵宇的合伙协议的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对与合伙企业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梵宇投资委派 1 名委员,有限合伙人经开建发委派 2 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视为有效召开,作出的任何决议均需要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通过才可以生效。因此经开建发可以通过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实现对建发梵宇投资决策的控制。

2、建发投资集团能够实际控制经开建发

经开建发的三名合伙人分别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建发文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国信融基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建发投资集团和建发文产投担任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别为 80%和19.998%,国信融基担任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0.002%。

根据经开建发的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备忘录的约定,经开建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经开建发的投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就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管理及退出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 1 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委派 4 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每人一票,所作出的任何决议均需通过五分之四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建发文产投的控股股东是建发投资集团,建发投资集团和建发文产投是经开建发的有限合伙人,因此建发投资集团可以通过对经开建发投资决策委员会 4 名委员的任命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实现对经开建发投资决策的控制。

综上所述,经开建发直接控制建发梵宇的投资决策,建发投资集团通过经开建发间接控制建发梵宇的投资决策。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建发投资集团 100%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

梵宇,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2025 年 9 月 24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与建发梵宇签署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向建发梵宇转让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61,779,19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9367%,同时,任伟承诺自交割日起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除其已转让股份之外的 10,238,09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85%)所对应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的表决权。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上市公司收到建发梵宇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权转让完成交割。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建发梵宇,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车身覆盖件模具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等。依托在模具领域积累的深厚技术积淀与产业经验,公司逐步延伸至冲压件制造领域,现已成为整体业务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公司积极拓展航空零部件相关业务,构建多元化产业布局。

作为全球知名的汽车覆盖件模具企业,公司为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厂商和国际汽车企业提供高品质模具及配套服务。

在航空领域,公司配套的主力机型涵盖多个领域,包括大型客机如商飞 C919、商飞 C909,支线飞机如空客 A220、庞巴迪 Global7500,通用航空飞机如中航 AG600、中航 Y12,以及多型号军用机型及无人机。此外,通过参股公司等方式参与汽车零部件制造等相关业务,不断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617,264.13632,590.77600,326.31
总负债365,399.00381,559.01353,064.72
净资产251,865.12251,031.76247,261.59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3,007.26252,048.68247,772.9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96,534.66238,305.48274,571.16
营业利润1,200.038,514.3310,397.87
利润总额1,206.328,321.8610,283.57
净利润833.366,080.168,338.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586,585.689,525.2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95.6517,868.4515,094.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5.19-3,799.34-9,379.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14.0824,847.17-8,481.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639.2639,079.63-2,403.46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资产负债率(%)59.2060.3258.81
毛利率(%)9.1814.9515.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6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82.624.44

八、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德盛16 号,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十二层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41,565.4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WWW66M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1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7 年 10 月,设立

2017 年 10 月 11 日,德盛有限、德盛 1 号至德盛 13 号共同签署合伙协议,以现金出资设立德盛 16 号,注册资本 41,565.46 万元,德盛有限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德盛16 号于2017 年初始设立时的出资架构如下:

2017 年 10 月 11 日,德盛 16 号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完成设立登记,德盛 16 号设立时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德盛有限0.100.0002%
2德盛1号3,351.658.0636%
3德盛2号14,454.0134.7741%
4德盛3号2,199.525.2917%
5德盛4号4,922.7411.8433%
6德盛5号3,037.447.3076%
7德盛6号1,880.004.5230%
8德盛7号1,880.004.5230%
9德盛8号1,880.004.5230%
10德盛9号1,800.004.3305%
11德盛10号1,920.004.6192%
12德盛11号1,880.004.5230%
13德盛12号880.002.1171%
14德盛13号1,480.003.5606%
合计41,565.46100.00%

2、2019 年2月,上层出资调整

根据标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自德盛 16 号设立至 2019 年 2 月,德盛 7 号、8 号、9 号、10 号以及 13 号等合伙企业的部分最终持有人退伙后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德盛有限,导致德盛有限对德盛 16 号出资额增加,德盛 7 号等有限合伙人对德盛16 号出资额减少。

前述变更的工商登记分两步实现,即首先由德盛 7 号等合伙企业按照减少的财产份额进行减资,随后由德盛有限对德盛 16 号进行增资。因此,针对德盛 7 号等合伙企业减资以及德盛有限增资事项,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和 22日签署变更财产份额的合伙协议。德盛 16 号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和 22 日做出相应变更决定,并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分别完成德盛 7 号等合伙企业减资以及德盛有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变更完成后,德盛 16 号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变动
1德盛有限400.100.96%+400.00
2德盛 1 号3,351.658.06%-
3德盛2号14,454.0134.77%-
4德盛3号2,199.525.29%-
5德盛4号4,922.7411.84%-
6德盛5号3,037.447.31%-
7德盛6号1,880.004.52%-
8德盛7号1,720.004.14%-160.00
9德盛8号1,840.004.43%-40.00
10德盛9号1,760.004.23%-40.00
11德盛10号1,880.004.52%-40.00
12德盛11号1,880.004.52%-
13德盛12号880.002.12%-
14德盛13号1,360.003.27%-120.00
合计41,565.46100.00%-

3、2019 年12 月,上层出资调整

根据标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间,德盛 6 号、德盛 7 号、德盛 8号、德盛 11号、德盛 12 号和德盛 13 号部分最终持有人退伙后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德盛有限,导致德盛有限对德盛 16 号出资额增加,德盛 6号等有限合伙人对德盛 16 号出资额减少。

前述变更的工商登记分两步实现,即首先由德盛有限进行增资,随后由德盛 6 号等合伙企业按照减少的财产份额进行减资。因此,针对德盛有限增资以及德盛 6 号等合伙企业减资事项,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和 23 日签署变更财产份额的合伙协议。德盛 16 号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和 23 日做出变更决定,并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分别完成德盛有限增资以及德盛 6 号等合伙企业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变更完成后,德盛 16 号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变动
1德盛有限960.102.31%+560.00
2德盛 1 号3,351.658.06%-
3德盛 2 号14,454.0134.77%-
4德盛3号2,199.525.29%-
5德盛4号4,922.7411.84%-
6德盛5号3,037.447.31%-
7德盛6号1,800.004.33%-80.00
8德盛7号1,680.004.04%-40.00
9德盛8号1,760.004.23%-80.00
10德盛9号1,760.004.23%-
11德盛10号1,880.004.52%-
12德盛11号1,720.004.14%-160.00
13德盛12号760.001.83%-120.00
14德盛13号1,280.003.08%-80.00
合计41,565.46100.00%-

4、2020 年12 月,上层出资调整

根据标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德盛 7 号、德盛 8号、德盛 10 号、德盛 11 号以及德盛 13 号部分最终持有人退伙后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德盛有限,导致德盛有限对德盛 16 号出资额增加,德盛 7 号等有限合伙人对德盛16 号出资额减少。

前述变更的工商登记分两步实现,即首先由德盛有限进行增资,随后由德盛 7 号等合伙企业按照减少的财产份额进行减资。因此,针对德盛有限增资以及德盛 7 号等合伙企业减资事项,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分别于 2020 年12 月 10 日和 18 日签署关于变更财产份额的合伙协议。德盛16 号分别于2020 年12 月10 日和 18 日做出变更决定,并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分别完成德盛有限增资以及德盛 7 号等合伙企业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变更完成后,德盛 16 号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变动
1德盛有限1,560.103.75%+600.00
2德盛 1 号3,351.658.06%-
3德盛 2 号14,454.0134.77%-
4德盛 3 号2,199.525.29%-
5德盛4号4,922.7411.84%-
6德盛5号3,037.447.31%-
7德盛6号1,800.004.33%-
8德盛7号1,560.003.75%-120.00
9德盛8号1,520.003.66%-240.00
10德盛9号1,760.004.23%-
11德盛10号1,800.004.33%-80.00
12德盛11号1,600.003.85%-120.00
13德盛12号760.001.83%-
14德盛13号1,240.002.98%-40.00
合计41,565.46100.00%-

5、2020 年12 月,新增合伙人德盛 15 号

2020 年 12 月 28 日,德盛有限与德盛 15 号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德盛有限将其持有的对德盛 16 号 1,56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德盛 15 号。同日,德盛 15 号与德盛16 号全体合伙人签订入伙协议及合伙协议,德盛 16 号作出变更决定,同意德盛 15 号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加入合伙企业,并同意德盛有限将 1,560.00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德盛 15 号。

2020 年12 月30 日,德盛16 号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变更完成后,德盛 16 号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变动
1德盛有限0.100.0002%-1,560.00
2德盛1号3,351.658.06%-
3德盛2号14,454.0134.77%-
4德盛3号2,199.525.29%-
5德盛4号4,922.7411.84%-
6德盛5号3,037.447.31%-
7德盛6号1,800.004.33%-
8德盛7号1,560.003.75%-
9德盛8号1,520.003.66%-
10德盛9号1,760.004.23%-
11德盛 10 号1,800.004.33%-
12德盛 11 号1,600.003.85%-
13德盛 12 号760.001.83%-
14德盛 13 号1,240.002.98%-
15德盛 15 号1,560.003.75%+1,560.00
合计41,565.46100.00%-

6、2021 年11 月,德盛 16 号财产份额转让

根据标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自2020 年12 月至 2021 年11 月期间,德盛2 号、德盛 4号、德盛5 号、德盛 7 号、德盛 8 号、德盛9 号、德盛 10 号和德盛13 号部分最终持有人退伙后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德盛有限,德盛有限随即将该等财产份额转让给德盛12 号、德盛13 号和德盛15 号。

前述工商变更分为以下三步完成,即首先由德盛 2 号等合伙企业按照减少的财产份额进行减资,其次由德盛有限进行增资,然后由德盛有限将该次增资对应的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德盛12 号等合伙企业,变更完成后德盛有限出资额保持不变。

针对德盛 2号等合伙企业减资、德盛有限增资以及德盛有限向德盛 12 号等合伙企业转让财产份额事项,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2 日和 23日签署关于变更财产份额的合伙协议。德盛 16 号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2 日和23 日做出变更决定,并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分别完成德盛 2 号等合伙企业减资、德盛有限增资以及德盛有限向德盛 12 号等合伙企业转让财产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次变更完成后,德盛 16 号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变动
1德盛有限0.100.0002%-
2德盛 1 号3,351.65008.06%-
3德盛 2 号14,139.792034.02%-314.2180
4德盛 3 号2,199.51975.29%-
5德盛 4 号4,399.042210.58%-523.6978
6德盛 5 号2,827.96116.80%-209.4789
7德盛 6 号1,800.004.33%-
8德盛7号1,520.003.66%-40.00
9德盛8号1,480.003.56%-40.00
10德盛9号1,720.004.14%-40.00
11德盛10号1,760.004.23%-40.00
12德盛11号1,600.003.85%-
13德盛12号1,000.002.41%+240.00
14德盛13号1,360.003.27%+120.00
15德盛15号2,407.39175.79%+847.3917
合计41,565.4567100.00%-0.0033

该次工商变更前,德盛 16 号有限合伙人登记财产份额时保留 2 位小数,2021 年11 月办理工商变更时,德盛 16 号有限合伙人登记财产份额时变更为保留 4 位小数,导致工商变更后的出资额与 2020 年12 月登记的出资额产生0.0033 万元的尾差。

7、2022 年 4 月,德盛 16 号出资额增至 41,565.46 万元

为修正 2021 年 11 月工商变更导致德盛 16 号出资额产生的尾差,2022 年 3 月 31日,德盛 16 号作出变更决定,同意德盛有限出资额由 0.10 万元变更为 0.1033 万元,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 41,565.4567 万元变更为 41,565.46 万元。

2022 年 4 月 2 日,德盛 16 号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德盛16 号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变动
1德盛有限0.10330.0002%+0.0033
2德盛1号3,351.65008.06%-
3德盛2号14,139.792034.02%-
4德盛3号2,199.51975.29%-
5德盛4号4,399.042210.58%-
6德盛5号2,827.96116.80%-
7德盛6号1,800.004.33%-
8德盛7号1,520.003.66%-
9德盛8号1,480.003.56%-
10德盛9号1,720.004.14%-
11德盛 10 号1,760.004.23%-
12德盛 11 号1,600.003.85%-
13德盛 12 号1,000.002.41%-
14德盛 13 号1,360.003.27%-
15德盛 15 号2,407.39175.79%-
合计41,565.46100.00%+0.0033

自该次变更完成后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16 号出资额未发生变动。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德盛 16 号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设立至今除持有标的公司 60%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或主营业务。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德盛 16 号最近两年的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176,555.16164,287.68
负债总额49.73-0.24
所有者权益176,505.43164,287.92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3,027.7322,429.24

注:“-”代表“0”,德盛 16 号及德盛有限相关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报表数据,下同。

3、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德盛 16 号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2025 年度未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最近一期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6,555.16
负债总额49.73
所有者权益176,505.43

(2)最近一期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3,027.73
利润总额23,027.73
净利润23,027.73

(四)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 16 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德盛有限,无实际控制人,德盛16 号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图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 16 号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德盛 16 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德盛有限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WCC13Q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十二层A03
注册资本4.125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萃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09-13

(2)历史沿革

①2017 年9月,设立

2017 年 9 月,张红、魏振安、米万滨、吕萃华 4 人召开股东会议,拟设立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 万元,同时审议通过了《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章程》。

2017 年 9 月 13 日,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完成设立登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红0.37525.00
2魏振安0.37525.00
3米万滨0.37525.00
4吕萃华0.37525.00
合计1.50100.00

②2017 年9月,更名

2017 年 9 月,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变更为“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完成名称变更登记。

③2018 年9月,增资

2018 年 9 月,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

1、同意吸纳黄辉、王义斌、薛志国、谈政、雷涛、刘爱韶、张永正为公司股东;2、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5 万元增至 4.125 万元;3、同意公司股东由张红、魏振安、米万滨、吕萃华变更为张红、魏振安、米万滨、吕萃华、黄辉、王义斌、薛志国、谈政、雷涛、刘爱韶、张永正。

2018 年 9 月 3 日,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天津自贸区市监局完成变更登记。该次变更完成后,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红0.3759.09
2魏振安0.3759.09
3米万滨0.3759.09
4吕萃华0.3759.09
5黄辉0.3759.09
6王义斌0.3759.09
7薛志国0.3759.09
8谈政0.3759.09
9雷涛0.3759.09
10刘爱韶0.3759.09
11张永正0.3759.09
合计4.125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有限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图6

(4)主营业务情况

德盛有限作为标的公司各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持有各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外,无具体主营业务。

(5)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德盛有限最近两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德盛有限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2025 年度未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1,719.591,347.19
负债总额514.46457.46
所有者权益1,205.13889.73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315.390.33

①最近一期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19.59
负债总额514.46
所有者权益1,205.13

②最近一期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420.93
利润总额420.93
净利润315.39

(6)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德盛 16 号外,德盛有限同时为标的公司其他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德盛壹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56.680.1490%
2德盛贰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149.100.0650%
3德盛叁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4.540.2268%
4德盛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04.084.1888%
5德盛伍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32.980.1765%
6德盛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100.0056%
7德盛柒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20.100.0066%
8德盛捌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80.100.0068%
9德盛玖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0.100.0058%
10德盛拾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60.100.0057%
11德盛拾壹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100.0062%
12德盛拾贰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100.0100%
13德盛拾叁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0.100.7426%
14德盛拾伍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7.491.2503%

(五)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 60%股份外,德盛16 号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六)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德盛 16 号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七)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及备案情况

德盛 16 号系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德盛 16 号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或委托外部管理机构进行资产经营及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规则等规定项下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八)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德盛 16 号穿透至最终持有人(共计470 人)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人名称直接投资比例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取得权益方式取得权益时间资金来源
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0002%否-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1-1吕萃华9.09%是自然人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1-2魏振安9.09%是自然人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1-3张红9.09%是自然人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1-4米万滨9.09%是自然人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1-5张永正9.09%是自然人货币2018/9/3自有/自筹资金
1-6薛志国9.09%是自然人货币2018/9/3自有/自筹资金
1-7黄辉9.09%是自然人货币2018/9/3自有/自筹资金
1-8王义斌9.09%是自然人货币2018/9/3自有/自筹资金
1-9雷涛9.09%是自然人货币2018/9/3自有/自筹资金
1-10谈政9.09%是自然人货币2018/9/3自有/自筹资金
1-11刘爱韶9.09%是自然人货币2018/9/3自有/自筹资金
2德盛壹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6%否-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2-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15%否-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2-2张红24.96%是自然人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2-3魏振安24.96%是自然人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2-4米万滨24.96%是自然人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2-5吕萃华24.96%是自然人货币2017/9/15自有/自筹资金
3德盛贰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02%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10%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孙振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薛志国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4朱俊宏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5孙尉东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6贺元平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7李晓松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8吴观彬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9郭巍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0蔡望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1杨俊成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2葛国锋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3余铭星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4王少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5季旭东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6贾珍兵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7张全东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8夏书涛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19张永正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0王岭丞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1谈政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2李向军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3孙义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4席亚新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5胡明发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6潘桂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7吴国庆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8刘兆刚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29雷涛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0向著斌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1付爱军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2朱辉荣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3曾宪良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4王磊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5鲁琳琳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6张亦武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7刘爱韶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8黄辉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39温先进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40周汉东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41张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42李德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43罗勇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44邓巍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45王保熙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3-46刘建勋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德盛叁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9%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23%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2王义斌14.25%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3钟同富14.25%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4贺东方14.25%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5许华宾14.25%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6李伟14.25%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7石能华14.25%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4-8赵炀14.25%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德盛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8%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4.19%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王青春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张巍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4刘安平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5李国洪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6姜根生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7季胜东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8刘良振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9徐永波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0罗平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1杨雪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2付金山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3李军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4李大财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5谭小炎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6卫衍广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7余良峰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8张义君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19孙跃辉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0刘晓东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1陈辉佐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2舒永红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3闫伟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4苏玉栋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5杨伟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6肖伟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7赵寿鹏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8李伟2.61%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29赖亚河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0张锋2.8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1熊华林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2胡清华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3肖一舟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4李自云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5李自军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6徐金高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7梅海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8李家广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39陈绍志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40陈枭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5-41张立成2.3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6德盛伍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0%否-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18%否-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陈志勇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3别振伟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4朱学哲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5杨明树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6杨黄锐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7王勋标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8刘丽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9吴新明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0罗利军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1张莹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2吕燕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3周松青4.76%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4江涛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5刘永春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6张本磊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7孙华松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8张雨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19王进展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0李晓琴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1孙少玲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2曾昱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3云圣光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4马文杰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5曹斌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6童曼芝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7何先清3.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6自有/自筹资金
6-28赵炀1.93%是自然人货币2022/11/8自有/自筹资金
6-29赵旭0.71%是自然人货币2022/11/8自有/自筹资金
7德盛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3%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01%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阮卫平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周红林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4庞建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5王宗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6莫春林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7吴利青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8王霞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9罗宁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0刘永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1张世祥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2康朝旭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3邓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4陈长清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5周敏3.89%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6王立锋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7薛富春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8吴俊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19朱勇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0周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1邓静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2王虹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3余江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4詹金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5戚学强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6凌雪英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7胡海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8陈自蕊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29熊德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0孙群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1李诗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2金岚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3陈丽红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4刁晓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5舒建平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6何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7唐志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8蔡晓伟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39刘郧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40徐风平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41李昌海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42王长洲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43曾自远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44王国强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45张巧华2.22%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7-46杨丹0.56%是自然人货币2022/11/7自有/自筹资金
8德盛柒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6%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01%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白金雷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艾得斋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4王丹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5徐光源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6孟玲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7陈勇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8朱家均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9顾富铭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0瞿德生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1郭峰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2文汉防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3齐玉静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4刘波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5高文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6杨青龙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7潘妍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8陈琦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19岳成刚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0代华军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1高志永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2郑运志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3郝建淦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4束春红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5贾淑颖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6陈兴祥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7韩春轩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8潜世成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29陈国寿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0蒋静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1范秀超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2王明菊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3王芳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4杨进斌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5陈文超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6王思雨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7吕永华2.6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8-38詹俊俊1.97%是自然人货币2022/11/2自有/自筹资金
8-39余幼成0.66%是自然人货币2022/11/2自有/自筹资金
8-40刘丽1.97%是自然人货币2025/7/9自有/自筹资金
8-41何勇0.66%是自然人货币2025/7/9自有/自筹资金
9德盛捌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6%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1.70%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刘辉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郭建国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4安志瑞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5付强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6张斌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7伍学忠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8李如学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9付浩义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0周海涛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1曹秀珍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2陈鹏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3熊瑞涛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4陈世凯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5吴志刚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6杨和雨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7李尚平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8余锦秋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19李开朗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0陈良璟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1聂成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2张华强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3张玉兵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4李军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5李小龙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6金晓芸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7郑文璟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8刘桂萍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29张胜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0张正春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1汤守贵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2张青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3姚天堂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4陈磊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5孟德强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6詹俊俊2.7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9-37苏访1.69%是自然人货币2025/7/9自有/自筹资金
9-38王学全1.69%是自然人货币2025/7/9自有/自筹资金
9-39赵炀0.34%是自然人货币2025/7/9自有/自筹资金
10德盛玖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4%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01%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单琳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彭晓莉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4孙永霞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5王睿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6杨琳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7陈静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8杨显成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9梁金炜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0王志涛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1汪辉艳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2吴涛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3吴承立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4赵辉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5欧阳海军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6皮烈玉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7何艳喜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8白顺清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19黄淑丽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0张国超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1叶群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2闫继昌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3王国伟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4赵晶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5王磊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6王炳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7唐晓红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8李德富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29代锡兵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0马秀东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1陈智勇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2冯传明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3刘永平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4马新艳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5卫庆军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6夏全华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7田立胜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8朱大松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39陈裕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40李郧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41李贺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42王国方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43王雁鸣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0-44冯平2.33%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德盛拾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3%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01%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赵智3.98%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吕华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4龚远东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5杨志猛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6沈佳骄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7崔航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8陈传涛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9潘明富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0肖华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1田卫斌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2孙航宇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3陈涛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4肖云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5赵君杨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6杨玲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7万颖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8张玉麟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19孙玲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0何勇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1鲁力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2班华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3王兴吉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4赵鸿巍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5陈炜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6陈自喜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7付士平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8邢航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29任根明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0赵顶秀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1解会才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2王红卫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3李芳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4方传保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5李洪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6杨克明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7陈镜合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8周留生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39金帅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40何成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41袁再兰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42曹俊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43钟胜2.27%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1-44张波1.14%是自然人货币2023/4/18自有/自筹资金
11-45谢浩0.57%是自然人货币2023/4/18自有/自筹资金
11-46任晓斌0.57%是自然人货币2023/4/18自有/自筹资金
11-47赵旭0.57%是自然人货币2023/4/18自有/自筹资金
12德盛拾壹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5%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01%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姚广田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赵琪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4王艳红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5许玮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6熊英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7曾烨铧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8郭军洲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9胡海涛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0魏勇波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1舒邦芬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2朱汉强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3杨宇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4张灿灿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5罗瑞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6郭郡琳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7傅夜露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8魏忠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19涂兵兵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0徐薇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1张强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2刘群芳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3贾滢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4钟冬云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5张凤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6李家衡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7胡维华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8汪炼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29郭丹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0潘红柳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1刘丹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2宋艳芳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3陈波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4王倩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5叶琦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6刘念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7赖波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8相婧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39陈晨2.5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2-40余幼成2.50%是自然人货币2022/11/2自有/自筹资金
12-41谢浩2.50%是自然人货币2023/4/18自有/自筹资金
13德盛拾贰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1%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9.01%否-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2黄俊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3王彩珠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4倪稳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5韩汝坤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6杨军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7王梓乐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8马艳萍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9刘鹏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0王熠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1尤宝卿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2赵毅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3杨阳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4李兆民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5王喜玲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6杜晶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7李燕4.00%是自然人货币2017/9/19自有/自筹资金
13-18秦通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19王震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0王锐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1阮政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2熊佳胜男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3肖磊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4关鹏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5韩林君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6王绍勇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7杨柳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8石茫霞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29陈秋月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30程绪伟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31王宇威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32周秋频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33梁超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34余冬晴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35高涵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36谢越人1.00%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3-37李海全6.00%是自然人货币2025/7/9自有/自筹资金
13-38曹柯宇2.00%是自然人货币2025/7/9自有/自筹资金
14德盛拾叁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7%否-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0.74%否-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李培勇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3张前进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4阎君微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5张蓓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6陈慧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7沈红华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8陈朝晖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9王满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0向国华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1王强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2王培茹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3陈芳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4钟燕雁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5陈兰兰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6鲍婕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7任一苇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8欧阳威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19王玲光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0王鹏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1杜知阳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2孙婷婷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3郑庆峰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4黄宏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5李丽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6霍敏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7涂玉红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8袁平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29李红菊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30顾佳力2.94%是自然人货币2017/9/20自有/自筹资金
14-31李静爽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32陈宇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33刘广振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34肖齐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35巨智杰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36陈顺康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37张乔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38于洪伟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39罗刚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40汪强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41刘江波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42莫兴槟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43卢佳0.74%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44赵旭2.21%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4-45熊涛2.21%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德盛拾伍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9%否-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1.25%否-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2薛志国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3黄辉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4王义斌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5张永正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6雷涛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7罗利军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8李晓琴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9曹茂庆4.15%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0董明文4.15%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1李飞4.15%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2徐尤锋4.15%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3王鑫4.15%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4文汉防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5龙曲波4.15%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6刘鹏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7田立胜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8朱大松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19王睿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20孙婷婷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21王鹏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22张雨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23熊华林2.49%是自然人货币2020/12/28自有/自筹资金
15-24杨启民4.1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25王林飞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26李永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27赵成东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28赵丹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29李勇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0陈伟4.1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1左红云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2王孜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3杜翔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4任晓斌1.97%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5杨丹4.1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6姚昕1.66%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7李秀仁1.66%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8陈刚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39臧苗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40张志凤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41聂飞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15-42肖伟1.25%是自然人货币2021/11/15自有/自筹资金

2、交易对方合伙人、 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的关联关系

除持有东实股份的股份外,德盛 16 号及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穿透锁定情况

德盛 16 号虽以持有东实股份股权为目标,但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基于审慎性考虑,德盛 16 号参照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出资人持有的份额进行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一、本企业/本公司知悉德盛 16 号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

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企业/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德盛 16 号的合伙份额,本企业/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三、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四、本企业/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如因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盛 16 号合伙人的上层最终持有人均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本人知悉德盛 16 号通过本次重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承诺,本人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人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除因出现合伙协议及《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情形导致的转让或退出外,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退出。

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本人确认,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一)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关于建发梵宇的基本情

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章/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建发梵宇的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章/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德盛 16 号,德盛 16 号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建发梵宇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 16 号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盛 16 号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建发梵宇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 16 号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建发梵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体为: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王易鹏先生、杨森先生、高宪臣先生、罗军民先生、宋晓然女士、祝燕洁女士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推荐,并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提名,最终经过上市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经其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

根据上市公司同德盛16 号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盛16 号作为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盛16 号同意支持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将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调整为 9名。其中德盛 16 号拟提名 2 名上市公司董事,并支持建发梵宇提名非职工董事以外的剩余董事。董事会人员变更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选举完成,在建发梵宇提名董事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之下,德盛 16 号应在涉及建发梵宇提名董事的相关议案中投赞成票,尽最大努力实现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上述人员调整安排。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 16 号、建发梵宇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 16 号和建发梵宇已出具承诺函,该等主体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

根据德盛 16 号的合伙协议等,德盛 16 号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按照德盛 16 号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根据德盛 16 号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其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约定如下:

1、利润分配

利润扣除上一年度合伙企业支出外,剩余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2、亏损负担

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3、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的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代表合伙企业签订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其他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3)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4)执行事务合伙人违约的,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对合伙人利益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具体方案由合伙人协商解决。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有关事项的决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做出。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

(8)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借贷。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建发梵宇的合伙协议等,建发梵宇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按照建发梵宇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根据建发梵宇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其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约定如下:

1、利润分配

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的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普通合伙人应在 90 日内向各合伙人按照下述顺序进行

分配:

(1)以实缴出资比例按以下顺序偿还:①偿还有限合伙人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②偿还普通合伙人本金: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③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年平均收益率实现门槛单利收益率6%(计算时间按照从每期全部实缴资本到账之日起算之分配时点为止);④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门槛收益: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年平均收益率实现门槛单利收益率 6%(计算时间按照从每期全部实缴资本到账之日起算之分配时点为止);

(2)完成上述支付后仍有剩余可分配收入的,作为各合伙人的超额收益(“超额收益”)。超额收益按照约定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

2、亏损/债务负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事务执行

普通合伙人共青城梵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实现合伙企业目的,合伙企业管理、运营等由普通合伙人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对与合伙企业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投委会行使职权发生的费用,由合伙企业负担。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共青城梵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 1名,新疆国基经开建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2 名。

投委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出席方视为有效召开。投委会作出的任何决议均需要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通过才可以生效。

(七)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按照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且经备案的私募基金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口径穿透计算,本次交易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未超过200 人。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三/(三)股东穿透情况及合规性”。

(八)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动安排

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并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根据德盛 16 号及建发梵宇提供的合伙协议、工商登记资料、说明等,德盛16 号及建发梵宇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不存在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德盛 16 号上层员工持股平台的部分最终出资人存在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或对应平台合伙协议的规定而退伙或入伙的情形。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东实股份 60.00%股权。除特别说明外,本章节中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均取自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一、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1年6月6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22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95号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95号
法定代表人罗元红
注册资本18,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7283179089

二、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

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东风公司前身)于 1969 年诞生于湖北省十堰市后,为解决广大职工的家属安置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发展集体经济,安置职工家属、子女、下乡知青就业的精神”,二汽下属专业厂(处)纷纷设立集体企业吸纳二汽职工家属就业。随着二汽的不断发展,分散在各厂(处)的集体企业日益壮大,为规范对下属厂办大集体企业的管理,摆脱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东风实业开发公司(后经过多次更名,于 2001 年更名为“东风(十堰)实业公司”,并沿用至今,以下简称“十堰实业”)于1991 年6 月成立,作为前述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归口管理单位。

为规范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堰实业于 2001 年6 月6日作为主要股东出资设立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有限”)。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可划分为五个阶段:

主要时间段或时间节点阶段历史沿革主要事项
2001年6月至十堰实业作为东实有2001年6月,东实有限设立
2010年9月限主要股东阶段2004年4月,东风实业公司汽车热交换公司(以下简称“热交换器公司”)将其持有的5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十堰实业,东风实业公司汽车零件厂(以下简称“汽车零件厂”)将其持有的5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特汽”)
2010年10月至2017年10月十堰实业作为东实有限唯一股东阶段2010年10月,东风特汽将其持有的5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十堰实业,丹江口市汽车附件厂(以下简称“丹江口附件厂”)将其持有的1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十堰实业
2017年11月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完成十堰实业通过向员工持股平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转让东实有限85.00%股权
2017年12月至2022年4月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完成后至股份公司设立前2021年11月,十堰实业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将东实有限10.30%股权转让给十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产投”)
2022年4月至今东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及以后2022年4月,东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股东以其持有的东实有限股权所对应的账面净资产认购股份;2025年12月,十堰实业将东实股份4.70%股权转让给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01 年6月,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东实有限设立基本情况

为规范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堰实业于 2000 年开始筹备设立东实有限。2000 年 12 月 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国]名称预核内字[2000]第 977 号),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东风实业有限公司”。

2001 年 4 月 28 日,东实有限召开第一次股东会,由十堰实业及下属企业东风实业公司汽车热交换器公司、东风实业公司汽车零件厂、丹江口市东风汽车附件厂出资设立东实有限,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其中,十堰实业以下属企业股权(东风(十堰)汽车管型件有限公司 99.67%的股权、东风(十堰)气缸垫有限公司 90.91%的股权和东实车身部件(湖北)有限公司98.00%的股权)认缴9,890.00 万元注册资本。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形式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十堰实业股权9,890.0098.90%
2热交换器公司货币50.000.50%
3汽车零件厂货币50.000.50%
4丹江口附件厂货币10.000.10%
合计10,000.00100.00%

2001 年 5 月 30 日,湖北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精会验字[2001]第 11 号)。2001 年 6月 6 日,东实有限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

2001 年 6 月 20 日,十堰实业与东实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十堰实业将其持有的东风(十堰)汽车管型件有限公司 99.67%股权、东风(十堰)气缸垫有限公司90.91%股权和东实车身部件(湖北)有限公司 98.00%股权无偿转让给东实有限,并于2001 年8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设立出资瑕疵规范情况

前述十堰实业用作出资的下属企业股权未经评估,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1993 年修订)相关规定。2003 年 5月,十堰实业通过其在东风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开设的账户,将 9,890.00 万元资金转入东实有限在东风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开设的账户,付款凭证明确该笔投资款为对东实有限的出资款;东实有限收到前述款项后计入“实收资本”科目,并将十堰实业 2001 年用作出资的下属企业股权按照彼时的账面价值,计入东实有限“资本公积”科目。

2023 年 4 月,信永中和对十堰实业 2003 年夯实出资情况出具《出资复核报告》(XYZH/2023BJAA21F0028),确认“截至 200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十堰实业补足出资款9,89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3)出资瑕疵规范手段合规性

十堰实业通过内部银行账户划转资金的方式规范其对东实有限的出资,该等行为系遵守东风公司内部结算规则所致。东风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曾主要负责东风公司管理单位之间的资金归集及内部间的资金结算。2003 年十堰实业规范其对东实有限出资时,十堰实业和东实有限作为东风公司管理的单位,根据《东风汽车公司内部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在东风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开立账户,且相互间的业务往来必须通过内部银行账户办理结算。

东风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出具说明,明确“十堰实业及东实有限根据《东风汽车公司内部银行结算管理办法》在东风汽车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开立账户。内部银行账户为东风汽车公司内部办理结算及款项上缴下拨的业务账户,结算支票适用于内部单位的清欠结算。内部银行账户视为现金账户,账户内的资金为开户单位的自有资

金,由开户单位自行处置”。

综上,东实有限设立时十堰实业用作出资的下属企业股权未经评估,存在出资不规范的情况,但不会对标的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一是十堰实业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已实际转让相关资产,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是十堰实业已于 2003 年对设立出资进行夯实,用作补足出资手段的效力已经东风公司以及信永中和确认。三是标的公司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不曾因出资瑕疵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

2、2004 年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东实有限 2004 年 3月 6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热交换器公司将其持有的东实有限50.0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十堰实业,汽车零件厂将其持有的东实有限 50.0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十堰实业下属企业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各方于 2004 年 3 月6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04 年 3 月 6 日,东实有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形式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十堰实业股权9,940.0099.40%
2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货币50.000.50%
3丹江口附件厂货币10.000.10%
合计10,000.00100.00%

3、2010 年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东实有限 2010 年10 月 12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实有限 50.0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十堰实业,丹江口附件厂将其持有的东实有限 10.0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十堰实业。各方于 2010 年 10 月 13 日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0 年 10 月 22 日,东实有限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形式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十堰实业股权、货币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4、2017 年11 月,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暨第三次股权转让

(1)改制整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以及国务院国资委、东风公司审批同意,十堰实业于 2017 年以东实有限为承继主体开展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根据经东风公司审批同意的《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制实施方案》(东风实司文〔2017〕33 号),作为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堰实业通过向员工持股平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转让东实有限85.00%股权的方式,将东实有限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及竞争能力。该次改制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图7

(2)审计、评估事项

针对该次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东风公司委托,对改制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2017 年 8 月 2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01580080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审计基准日),东实有限改制相关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45,408.57 万元。

2017 年 8 月 29 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拟改制项目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7]第 01-355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东实有限拟改制项目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69,275.61 万元。2017 年 9 月 12 日,十堰实业就前述评估事宜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该次股权转让所履行的程序

2017 年 8 月 17 日,东实有限召开股东会,东实有限唯一股东十堰实业做出股东决定,决议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东实有限 85.00%股权;2017 年9 月 2 日,十堰实业向东风公司提交《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制实施方案》,将包含前述股权转让方案的厂办大集体改制实施方案报请东风公司审议;2017年 9 月 14 日,东风公司出具《关于采用进场交易方式转让股权的批复》(东风司复[2017]34 号),同意十堰实业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东实有限85.00%股权。

2017 年 9 月 20 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十堰实业转让“东风实业有限公司85%股权”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转让底价为 58,884.2685 万元,该价格系根据“北方亚事评报字[2017]第 01-355 号”资产评估报告换算确定。

2017 年 11 月 10 日,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十堰实业与德盛 16 号、天汽模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十堰实业将东实有限 60.00%股权以 41,565.36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盛 16 号,并将东实有限 25.00%股权以 17,318.90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汽模。同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就前述交易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2017 年 11 月 16日,东实有限唯一股东十堰实业做出股东决定,决议将其持有的东实有限 60.00%股权转让给德盛16 号,将其持有的东实有限25.00%股权转让给天汽模。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东实有限完成该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实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德盛 16 号6,000.0060.00%
2天汽模2,500.0025.00%
3十堰实业1,500.0015.00%
合计10,000.00100.00%

(4)过渡期间损益处理

根据《产权交易合同》,本次股权转让过渡期间(即自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7年 9月 30 日)为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过渡期间东实有限有关资产的收益归十堰实业享有,亏损由德盛16 号及天汽模承担。

2018 年 1 月 3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东风公司委托,对东实有限资产交割过渡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1580048 号)。2018 年 9 月 1 日,十堰实业、东实有限以及东风公司三方根据“瑞华专审字[2018]01580048 号”报告,签署《债务偿还协议》,约定东实有限向十堰实业上交过渡期间损益。

(5)该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2018 年 2 月 8 日,东风公司出具《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东风司复[2018]4 号),审批同意包含前述股权转让方案的《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2022 年11 月 23 日,东风公司出具说明,确认东实有限“2017 年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 号)实施改制,履行了决策、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依法合规完成进场交易、产权转让等手续,不存在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5、2021 年1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为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十堰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职能,十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十堰市国资委下属的全资产业投资平台,于2021 年参股东实有限。

2021 年 10 月 12 日,银信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2523 号),验证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东实有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217,814.70 万元,该评估报告已向东风公司备案。2021 年 10 月 25 日,十堰实业就上述评估事宜取得东风公司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021 年 10 月 13 日,十堰实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实有限 10.30%股权;202年 10 月 15 日,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并出具“东风改革办纪[2021]5 号”文,同意前述股权转让方案,批复意见为“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2021 年10 月15 日,东实有限召开 2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十堰实业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东实有限10.30%的股权。

2021 年 10 月 25 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十堰实业转让“东风实业有限公司 10.30%股权”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2021 年 11 月 19 日,德盛

16 号及天汽模分别出具《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函》。

2021 年 11 月 22 日,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十堰实业与十堰产投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十堰实业将其所持有的东实有限 10.30%股权以 22,434.914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十堰产投;2021 年11 月25 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东实有限完成该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实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德盛 16 号6,000.0060.00%
2天汽模2,500.0025.00%
3十堰产投(SS)1,030.0010.30%
4十堰实业470.004.70%
合计10,000.00100.00%

综上,十堰实业向十堰产投转让所持东实有限 10.30%股权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计、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并已取得有权单位审批同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6、2022 年4月,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2 年 3 月 10 日,信永中和出具《审计报告》(XYZH/2022BJAA210049),验证截至基准日(2021 年11 月 30 日)东实有限母公司净资产 101,529.36 万元;2022 年3 月 11 日,银信评估出具《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 0349 号),验证净资产的评估值高于经审计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2 年 3 月 11 日,东实有限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股东以其持有的东实有限股权所对应的账面净资产认购标的公司股份,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签署《发起人协议》。2022 年 4 月8 日,东实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实有限整体变更的折股方案,以 2021 年 11 月 30日为基准日,以“XYZH/2022BJAA210049”号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01,529.36 万元,按 1:0.1773 的比例整体折合股本 1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股本溢价 83,529.3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BJAA210056),对该次出资情况进行审验。

2022 年 4 月 18 日,东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十堰市行政审批局签发股份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该次整体变更后,东实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出资比例
1德盛 16 号10,800.0060.00%
2天汽模4,500.0025.00%
3十堰产投(SS)1,854.0010.30%
4十堰实业846.004.70%
合计18,000.00100.00%

7、2025 年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5 年 12 月 23 日,十堰实业与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十堰实业将其持有的东实股份 4.70%股权以 11,973.62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12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5】第 2840 号),以 2025 年4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确定东实股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254,758.00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交割及产权变更登记。2025 年12 月26 日,东实股份完成相应股东名册变更。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实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出资比例
1德盛 16 号10,800.0060.00%
2天汽模4,500.0025.00%
3十堰产投(SS)1,854.0010.30%
4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46.004.70%
合计18,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股本或股东未发生其他变化,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二)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标的公司前身东实有限设立时曾存在出资瑕疵,设立时其控股股东十堰实业用作出资的下属企业股权未经评估(对应注册资本 9,890.00 万元),不符合当时有效的

《公司法》(1993 年修订)相关规定。

为规范出资瑕疵,2003 年 5 月,十堰实业通过其在东风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开设的账户,将 9,890.00 万元资金转入东实有限在东风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开设的账户,付款凭证明确该笔投资款为对东实有限的出资款。2023 年 4 月,信永中和对十堰实业2003 年夯实出资情况出具《出资复核报告》(XYZH/2023BJAA21F0028),确认“截至 200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十堰实业补足出资款 9,89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关于东实有限设立时出资情况、瑕疵规范措施及其合规性,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二/(一)/1、2001 年6月,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事项。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股权转让及改制、评估情况

1、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增资或减资的情况。

2、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2025 年 12 月,为推进存量资产整合、统筹安排资金,十堰实业将其持有的东实股份 4.70%股权转让给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二(一)/7、2025 年12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前述股权转让的作价系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东风(十堰)实业公司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股权涉及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后确认,具有合理性。以上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外,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转让的情况。

3、标的公司最近三年改制情况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改制的情况。

4、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参见本报告书“第六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除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原因评估机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账面值标的公司估值增值率交易价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差异原因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东风(十堰)实业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4.7%股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04-30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益法250,271.70254,758.001.7911,973.63该次评估永续期资本性支出及预测期营运资金增加额较高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7%股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12-31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基础法276,080.94334,754.6921.2515,733.48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

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7%股权事项尚未完成,“交易价格”为 4.7%股权的转让底价。 除上述评估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评估情况。

(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或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情况

1、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

标的公司曾于 2023 年 5 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及相关申请文件并获受理。经标的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回申请文件的申请,2024 年 5 月标的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108 号)。

2、前次申报撤回原因

标的公司前次申报撤回主要原因系其前次申报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比例较高,根据《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1 号——申请文件受理》,触碰“高比例分红”相关负面清单规定。因此,标的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除上述情况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申请新三板挂牌或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情况。

(五)标的公司历史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搭建及拆除情况

标的公司不涉及历史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搭建及拆除的情况。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出资比例
1德盛 16 号10,800.0060.00%
2天汽模4,500.0025.00%
3十堰产投(SS)1,854.0010.30%
4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46.004.70%
合计18,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 16 号持有标的公司 10,8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60.00%,系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标的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德盛 16 号持有标的公司 60.00%股权,能够依其所享有的表决权对标的公司形成控制;鉴于德盛 16 号单一最终持有人持有东实股份财产份额的比例低,且德盛 16 号权力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德盛 16号无实际控制人,进而导致标的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三)股东穿透情况及合规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关于股东信息核查中“最终持有人”的理解与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等相关规定,东实股份经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为 35 人。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穿透情况说明穿透后股东人数
1德盛 16 号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型员工持股平台德盛 16 号员工持股平台(439 名内部人员)1
31 名外部人员按实际人数穿透计算31
2天汽模(002510.SZ)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无需穿透1
3十堰产投国有控股主体穿透后最终持有人为十堰市国资委1
4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主体穿透后最终持有人为国务院国资委1
合计35

注:德盛 16 号上层法人主体合伙人(德盛有限、德盛 1 号至德盛 13 号以及德盛 15 号,下同)及其最终持有人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一/(八)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德盛 16 号包含 31 名外部人员,该等人员均系历史上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员工,所任职的企业因资产重组等战略发展需要,不再被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等员工被动转变为外部人员,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具有合理性,且根据标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该等人员拥有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号》关于“新《证券法》施行之前(即 2020 年 3月1 日之前)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包括少量外部人员的,可不做清理”的规定,前述外部人员可以不做清理。

根据前述股东穿透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法》规定股东超过200 人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四)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安排,亦不存在影响东实股份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六)本次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控股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天汽模持有东实股份 25.00%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东实股份 6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实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下属企业构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拥有控股子公司 20 家,主要参股公司 13 家,未设分支机构。

(一)子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层级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成立/入股时间主营业务业务定位
1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100.00%48,500.002006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车身系统
1-1东实(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级武汉实业持股100.00%5,000.002007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车身系统
1-2成都百事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级武汉实业持股100.00%5,000.002016年汽车车身部件、底盘部件研发、制造、销售车身系统
1-3天津百事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级武汉实业持股100.00%5,000.002018年汽车车身部件、底盘部件研发、制造、销售车身系统
2东实汽车安全系统(湖北)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100.00%5,000.002022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车身系统
2-1东实车身部件(湖北)有限公司2级安全系统公司持股100.00%3,500.001999年汽车车身部件研发、制造、销售车身系统
2-1-1重庆东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3级车身部件公司持股100.00%2,000.002025年汽车车身部件研发、制造、销售车身系统
2-2东实汽车部件(湖北)有限公司2级安全系统公司持股100.00%5,000.001993年汽车车身总成及汽车冲压、焊接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车身系统
3东实底盘(湖北)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100.00%5,500.002001年底盘系统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底盘系统
3-1东翔容器(十堰)有限公司2级底盘部件公司持股100.00%500.002002年汽车容器研发、制造、销售底盘系统
3-2东实空气减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2级底盘部件公司持股100.00%7,000.002021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研发、生产和销售底盘系统
4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77.50%,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50%12,000.002002年汽车非金属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动力系统
4-1东实非金属(武汉)有限公司2级东实银轮持股100.00%2,435.002007年汽车装饰用品及塑料制品研发、制造、销售动力系统
4-2东翔(十堰)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2级东实银轮持股100.00%4,000.002002年无实际经营业务底盘系统
5东实管路系统(湖北)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100.00%800.002002年汽车金属管件研发、制造、销售动力系统
6东实精工齿轮(武汉)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100.00%5,250.002004年汽车零部件精密成型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动力系统
6-1东实精工齿轮(十堰)有限公司2级精工齿轮(武汉)公司持股100.00%2,320.001992年减速器、变速箱零部件及总成研发、制造、销售动力系统
7东实(湖北)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100.00%5,000.002023年汽车电池研发、制造、销售动力系统
8十堰东森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100.00%7,636.421995年汽车密封件、汽车减震垫(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底盘系统
9东翔油缸(十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级东实股份持股100.00%3,800.002002年无实际经营业务拟注销

(二)合营联营企业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投资的主要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中外合资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入股/入伙时间股权结构主营业务
1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1,400.00万美元2004年东实股份持股50.00%,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持股50.00%汽车座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3,000.00万元2025年东实股份持股50.00%,李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00%汽车座椅的生产和销售
3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6,000.00万元2013年东实股份持股50.00%,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00%商用车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4,521.70万元2005年东实股份持股49.00%,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00%商用车减振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6,800.00万元2004年东实股份持股50.00%,韩国三立持股50.00%汽车车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780.56万美元2008年东实股份持股50.00%,大宇电子部品株式会社持股50.00%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8 月更名为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

2、主要内资合营联营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入股/入伙时间股东结构主营业务
1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00.00万元2023年东实股份持股49.00%,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系统、动力电池箱、充电桩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东实大洋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5,000.00万元2018年东实股份持股40.00%,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00%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000.00万元2022年东实股份持股39.00%,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持股51.00%,武汉科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
4东实(十堰)汽车悬挂系统有限公司1,860.00万元2022年东实股份持股30.00%,湖北六恒梦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00%汽车弹簧制造、销售
5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7,000.00万元2002年东实股份持股28.57%,纽宾凯(武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1.43%发动机减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2022年东实(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49.00%,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持股51%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销售
7东实百一(湖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0万元2022年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持股25.50%,上海瑞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8.60%,嘉兴桐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00%,湖州百中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0%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研发、制造、销售

(三)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测算,占东实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比重超百分之二十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为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具体情况如下:

1、武汉实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3月23日
注册/实收资本48,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北一路9号(10)
法定代表人雷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831646337
分公司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2024年3月设立)
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蔡甸分公司(2024年9月设立)
全资子公司东实(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百事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天津百事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乘用车轻量化车身冲焊装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车身结构件、覆盖件、新能源电池箱体等冲焊合件
业务定位乘用车业务板块核心子公司
荣誉及资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湖北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湖北省汽车车身轻量化校企联合创新中心和CNAS认证的金属材料及制品的检测实验室,是《超高强钢热冲压工艺通用技术》国家标准制定者之一,是中国锻压协会认定的“中国百佳冲压企业推荐单位”,在热成型冲压、内高压成型、高强韧热冲压成型用钢以及复合连接工艺等领域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
股东构成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东实股份48,500.00100.00%
历史沿革(1)2006年3月,由东实有限出资设立武汉实业,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武汉实业设立时,为东实有限全资子公司;(2)2009年12月,为促进业务重整,武汉实业吸收合并东风(武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风(武汉)车身部件有限公司、东风(武汉)底盘部件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并同时由东实有限以货币方式增资。合并增资后,武汉实业注册资本增至10,000.00万元,彼时,东实有限、车身部件公司、东风汽车部件厂和底盘部件公司为武汉实业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50.00%、20.00%、20.00%和10.00%;(3)2011年10月,车身部件公司、东风汽车部件厂和底盘部件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武汉实业2,000.00万元、2,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东实有限。转让价格均为1.00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后,武汉实业为东实有限全资子公司;(4)2012年8月,由东实有限以持有对武汉实业5,000.00万元债权转股权方式出资至武汉实业,前述待转股债权已经湖北三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湖北三江评字[2012]第008号)。本次增资后,武汉实业注册资本增至15,000.00万元;(5)2014年9月,东实有限将其持有的武汉实业6,00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天汽模。本次股权转让后,东实有限和天汽模出资比例分别为60.00%和40.00%;(6)2014年9月,分别由东实有限和天汽模以货币方式增资6,000.00万元和4,0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00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武汉实业注册资本增加至25,000.00万元,出资比例不变;(7)2018年10月,分别由东实有限和天汽模以货币方式增资6,000.00万元和4,0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00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武汉实业注册资本增加至35,000.00万元,出资比例不变;(8)2020年5月,武汉实业注册资本增加至58,33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东实有限以持有的车身部件公司100.00%股权、汽车部件公司100.00%股权和冲压件公司100.00%股权认缴出资,天汽模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权。本次增资采用北京北方亚事2019年11月8日出具的以201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684号、第01-686号、第01-687号),分别对车身部件公司、汽车部件公司和冲压件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评估作价,评估值合计40,465.00万元,其中,东实有限以23,332.00万元作为本次增资出资额,17,13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武汉实业注册资本增至58,332.00万元。其中,东实有限以货币出资21,000.00万元、以股权出资23,332.00万元,出资比例为76.00%;天汽模以货币出资14,000.00万元,出资比例24.00%;(9)2020年5月,武汉实业注册资本增至71,83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东实有限、天汽模分别按彼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认缴,其中,东实有限认缴10,260.00万元,天汽模认缴3,240.00万元;(10)2021年6月,天汽模将其持有的武汉实业24.00%股权(17,24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东实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实业成为东实有限全资子公司;(11)2022年5月,基于战略发展及优化管理结构需要,武汉实业划转出汽车部件公司100%股权、冲压件公司100%股权和车身部件公司100%股权,并参照以股权增资入股时新增的注册资本额进行相应减资。本次减资后,武汉实业注册资本为48,500.00万元;除上述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实业股本或股东未发生其他变化

2、武汉实业主要财务数据

武汉实业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9,671.04199,347.19201,610.79
负债总额75,445.03113,395.92115,794.21
所有者权益84,226.0185,951.2785,816.58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总收入70,621.07179,146.65135,505.71
营业利润2,587.064,214.345,419.87
利润总额2,588.794,491.295,390.06
净利润1,973.974,012.244,816.32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9,750.25
交易性金融资产2,430.00
应收票据15,656.28
应收账款112,715.71
应收款项融资22,563.75
预付款项1,524.38
其他应收款2,076.82
存货52,154.5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771.03
其他流动资产4,960.73
流动资产合计278,603.4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22,595.27
长期股权投资114,175.04
投资性房地产5,119.71
固定资产注105,737.46
在建工程23,014.93
使用权资产4,335.84
无形资产11,353.25
商誉335.48
长期待摊费用2,955.82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32.05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2.95
非流动资产合计306,197.80
资产总计584,801.29

注:本科目含固定资产清理。 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70,878.5238,040.1346.0632,792.3346.27%
机器设备208,655.98127,723.659,101.0371,831.3034.43%
运输工具1,045.98880.6121.81143.5513.72%
办公及其他设备3,911.722,941.43-970.2824.80%
合计284,492.19169,585.839,168.90105,737.4637.17%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154 处房产,其中有证房产113 处,无证房产41 处。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具体如下:

1 有证房产

报告期末,东实股份及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 113 处,具体情况见“附表一:《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有证房产情况一览表》”。

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部分房产已进行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坐落抵押权人抵押合同
空气减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9787号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1幢(1-2)-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鄂抵押字2404第WH0019号)
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9770号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2幢1-1
十堰精工鄂(2025)丹江口市不动产权0009463号六里坪镇幢号:2,房号:1等11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鄂抵押字202505第WH00265号)
鄂(2025)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442号六里坪镇岗河村六组幢号:10,房号:1《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鄂抵押字202512第WH00083号)

其中,35 项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为东风公司,房屋所有权人为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即存在“一证两属”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附表二:《一证两属情况一览表》”,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房屋数量(处)房屋面积( $m^{2}$ )房屋面积占比
1房地权属一致78361,962.6790.85%
2房地权属不一致(一证两属)3536,435.259.15%
合计113398,397.92100.00%

根据东实股份提供的说明,东实股份前述“房地权属不一致”的情况系历史原因形成,相关土地使用方案已经有权机关批复同意,并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存在瑕疵。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东风公司审批同意东实有限于 2017 年厂办大集体改制后以“房地权属不一致”的方式继续使用划拨地或东风公司授权经营用地。东风公司制定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总体方案》并取得国资委同意,明确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土地使用原则为“改制企业占用的国有授权经营地,维持原土地性质,由改革后的企业承租并缴纳土地租赁费”;十堰实业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并取得东风公司批复同意,明确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土地使用方案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改制后企业继续留用。

经东风公司审批,《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厂办大集体)改制实施方案》形成对东实有限改制后的资产处置方案: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在改制后由东实有限及其子公司继续使用,其中土地使用权人为东风公司的土地由东实有限及其子公司与东风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继续使用;改制时,评估进入东实有限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含东实有限及其子公司自有权属的房屋建筑物)由其继续使用。

就前述因历史遗留问题所致的房屋和土地权利人不一致的问题,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风汽车公司不同土地类型及地上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复函》(十自函[2020]127 号),对东风公司历史遗留的授权经营土地与地上房产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况,同意按照“一证两属”方式办理不动产权证,即不动产权利人登记为地上建筑物的权利人,另备注土地使用权人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方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标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据此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上述“一证两属”不动产权证书及附记记载内容,上述“一证两属”房屋建筑物系东实股份子公司单独所有,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须经土地、房产权利人共同办理。前述房屋建筑物不存在设置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相关子公司对前述“一证两属”房屋建筑物拥有完全的使用、占有和收益权利。

就上述房产“一证两属”情况,德盛 16 号已出具《承诺函》,如东实股份因“一证两属”房屋建筑物遭受任何损失的,则德盛 16 号将足额赔偿或补偿东实股份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根据东实底盘和十堰市善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东风公司已于2022 年 12 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上述“一证两属”房产中东实底盘持有的房产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十堰市善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人的变更手续。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和东风公司的统一规划,前述土地将用于建设“东风汽车博物馆”文旅配套项目,东实底盘房产将在资产评估完成后进行拆迁。十堰市善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确认其为东风公司原十堰市国用(2002)字第0519207号和十堰市国用(2022)字第 0519208 号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并允许东实底盘在2022 年 12 月以后继续使用前述土地直至拆迁完成,期间发生的租赁费用将在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予以明确。

综上,东实股份“房地权属不一致”的情况系历史原因所致,符合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方案,且已获得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同意。东实股份子公司对上述“一证两属”的房屋建筑物拥有合法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 无证房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东实股份及部分子公司尚有 41 处房产因规划手续不齐备等原因而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占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房产面积的 3.56%,占比较低。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附表三:《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无证房产一览表》”。

根据东实股份提供的说明,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主要为生产辅助用房,用途包括办公、仓储、门卫室、零部件清洗和包装等,不涉及核心生产环节;且东实股份及相关子公司房屋周边存在可以满足需求的房屋,如不能继续使用,东实股份可在短时间内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房屋,不会对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报告期内,东实股份及相关子公司不存在因上述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就东实股份上述部分房产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事项,德盛 16 号已出具《承诺函》,如果因本次交易完成前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存在的未取得该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事项受到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应主管部门要求将前述房产拆除,德盛 16 号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承担支付罚款义务或向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并承担因拆除和搬迁产生的费用。

综上,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面积相对较少,占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房产总面积的比例较低,且无证房产不涉及核心生产环节;如不能继续使用,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可快速就近找到合适的替代房屋,未来若被主管部门要求拆除和搬迁,相关费用均由德盛 16 号承担,不会对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房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租赁使用 500 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附表四:《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一览表》”。

东实股份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规定,前述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情况不会对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

公司合法使用租赁房产构成法律障碍。

东实股份下属子公司租赁的房产中,部分房产出租方未办理房产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坐落租赁面积(m2)租赁用途承租方说明及确认
1东实非金属(武汉)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邓英志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岐山村南一街11号-14,100汽车零部件生产及办公使用该房产周围存在可替代的房产,如果由于该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而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产的,承租方将积极寻找其他可替代房产,不会对承租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子公司承租的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可替代性较强,如果因为出租方未办理权属证书导致相关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的,东实股份将积极督促相关子公司寻找可替代房产,不会对相关子公司及东实股份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德盛 16 号出具《承诺函》,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存在的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致使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罚的,德盛 16 号将按主管部门核定金额承担支付罚款义务或向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以保证东实股份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建筑物存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德盛 16 号承诺,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存在的东实股份子公司部分租赁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事项遭受任何损失的,德盛16 号将对该等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足额补偿。

综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的房产租赁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未办理租赁备案和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情况并未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且未来若被主管部门处罚,由德盛16 号向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足额赔偿或补偿责任。因此,前述房产租赁事项不会对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①自有土地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东实股份共取得自有土地 80 宗,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附表五:《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自有的土地情况一览表》”。

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坐落抵押权人抵押合同
空气减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9787号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1幢(1-2)-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鄂抵押字2404第WH0019号)
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9770号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2幢1-1
十堰精工鄂(2025)丹江口市不动产权0009463号六里坪镇幢号:2,房号:1等11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鄂抵押字202505第WH00265号)
鄂(2025)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442号六里坪镇岗河村六组幢号:10,房号:1《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鄂抵押字202512第WH00083号)
东实底盘(注)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6198号茅箭区东城工业新区胡家工业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鄂抵押字2402第WH0004号)

注: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鄂抵押字 2402 第 WH004 号)该合同项下抵押标的包括土地使用权及 5栋在建工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等土地使用权抵押已解除,相关土地已不存在抵押情形。 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自有土地已经取得相关《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其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

3 租赁土地

截至2026 年 6月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使用的土地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产权证号土地性质/用途租用面积(m2)租赁期限
1容器公司东风公司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94号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113号授权经营/工业用地20,125.002024.1.1-2026.12.31
2东实银轮东风公司十堰红卫街办十堰市国用(2002)字第0517171号授权经营/车间19,223.102024.01.01-2026.12.31
3十堰红卫街办十堰市国用(2002)字第0517172号授权经营/车间1,460.19
4十堰车城西路十堰市国用(2002)字第0517173号授权经营/办公、车间10,765.79

东实股份下属企业容器公司、东实银轮前身均为东风公司原厂办大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前述子公司使用的上述土地为东风公司授权经营地。2017 年,标的公司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根据经东风公司批复的《改制实施方案》,前述子公司可在改制后与东风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继续使用。

东实股份子公司租赁的上述东风公司土地使用权系根据《东风实业有限公司

(厂办大集体)改制实施方案》确定的资产处置方案,由东实有限在改制后继续使用;并且,东实股份相关子公司持有的“一证两属”房产均在该等租赁土地上。通过签署租赁协议,进一步保证了东实股份相关子公司对于“一证两属”房产的占有和使用权益。

综上,容器公司、东实银轮均有权使用上述土地使用权。

(2)商标

截至2026 年 6月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拥有 52 项境内注册商标,相关商标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附表六:《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一览表》”。

(3)专利

截至2026 年 6月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拥有 535 项境内专利权,相关专利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附表七:《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一览表》”。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6 年 6月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2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附表八:《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览表》”。

(5)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 17 项作品著作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附表九:《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作品著作权一览表》”。

(6)域名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使用的主要的境内域名共4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域名持有者注册日有效期截至ICP 备案号他项权利
1dsml.com.cn东实股份2022-05-262030-05-26鄂 ICP 备 06001228 号无
2dfcpcs.com车身部件公司2000-10-242026-10-24鄂 ICP 备 18018423 号无
3dscp.com.cn车身部件公司2020-05-092029-05-09-无
4dfdpbj.com东实底盘2005-06-202027-06-20鄂 ICP 备 15021565 号无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697.03
应付票据37,159.03
应付账款137,951.84
预收款项7.32
合同负债3,492.42
应付职工薪酬7,440.56
应交税费2,721.90
其他应付款13,236.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94.44
其他流动负债9,880.93
流动负债合计219,681.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205.00
租赁负债3,567.19
长期应付款3,351.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5,428.16
预计负债110.89
递延收益8,119.93
递延所得税负债5,178.26
非流动负债合计65,960.44
负债合计285,642.18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6 年 6月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或使用他人许可资产情形。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未结诉讼、仲裁。

(二)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实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如下被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东实银轮应急管理相关事项

2025 年 6 月 27 日,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应急罚[2025]执法 19 号),2025 年 3 月 25 日,十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东实银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2023年新入职人员张琳、蒋少卿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试卷未如实批改。(2)粉尘涉爆场所未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粉尘涉爆生产车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3)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粉尘涉爆车间整套除尘设备存在布袋式除尘器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机;布袋式除尘器布袋采用胶带捆绑固定,密封不严;布袋式除尘器未采用控爆方式对粉尘爆炸进行控制的问题。(4)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粉尘涉爆场所违规使用临时电线和插座;起重机插接母线三色灯绿色灯不亮。基于上述情况,对东实银轮处以 2.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东实银轮提供的材料及说明,东实银轮已缴纳罚款并及时进行整改。2025 年7 月 21 日,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关于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审查意见》,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应急罚[2025]执法 19 号中对东实银轮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东实银轮消防相关事项

2024 年 3 月 29 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开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21 号),2023 年 8 月 29 日,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东实银轮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隐患:(1)生产车间内中间仓库未进行防火墙分隔;(2)生产车间的钢结构厂房未进行阻燃处理;(3)生产车间(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且未设置防火门分隔;(4)仓库内的库房未采用防火墙分隔;(5)仓库为丙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东实银轮对于上述隐患逾期未整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该消防救援大队对于东实银轮处以 0.88 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东实银轮提供的材料及说明,东实银轮已缴纳罚款并及时进行整改。2026 年4 月 14 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认为上述行政处罚属于非重大的行政处罚。

3、冲压件公司排放噪声相关事项

2024 年 1 月5 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十环罚字[2024]2号),对于冲压件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根据冲压件公司提供的材料及说明,冲压件公司缴纳了罚款并及时进行了整改。2024 年 2 月 19 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说明》,认为冲压件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对冲压件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当地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属行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所属行业分类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对汽车制造业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对行业进行宏观指导,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对行业实施自律管理。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以及投资项目审核或备案等工作;工信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以及核心竞争力,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自律、产品质量监督、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行业标准等。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是由中国汽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法人团体,是中国汽车工业新思想、交流新技术、宣传新观念的重要力量。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全国汽车行业标准化方面唯一技术性机构,负责汽车和摩托车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2、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例如,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鼓励发展汽车轻量化材料的应用,包括超高强度钢,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高强度复合塑料、复合纤维等轻量化材料应用;鼓励先进成型技术应用,包括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等。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主要内容
1《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6.09国务院办公厅对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作出部署,对深化汽车行业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知》明确,要引导龙头企业带头发布并践行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支付账款的承诺。《通知》提出,要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表率作用,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大型企业保持合理的现金支付比例。
2关于《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的批复2026.07国务院扩大汽车消费,推进汽车流通消费领域全链条创新,发展,促进二手车流通,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
3《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2026.0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整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为行业价格合规提供系统性指引。
4《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2025.1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报废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1.5万元);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上述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1.3万元)。
5《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2025.09工信部等8部门2026年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为实现该目标,工作方案从扩大国内消费、提升供给质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国际开放合作水平4个维度,提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产业化应用等15条工作举措,以及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运行监测、加强人才培养等3条保障措施。
6《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2025.04工信部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质效、强化实施应用,发挥标准引领保障作用,以标准助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包括强化汽车标准体系顶层设计、优化完善重点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加强汽车绿色低碳标准研制、加强标准与技术创新互动等。
7《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2025.01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8《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024.08商务部等7部门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补贴标准由原来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除报废更新之外,政策还将置换更新也纳入补贴范围。国家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开展置换更新。
9《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2024.06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3部门1、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
10《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4.05国务院方案提到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
11《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2024.04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提出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汽车以旧换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12《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2024.03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相关措施包括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聚焦汽车等大宗消费品,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优化金融支持,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02国家发改委鼓励发展汽车轻量化材料应用,包括:超高强度钢,高强韧低密度钢,ADI铸铁,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塑料、复合纤维及生物基复合材料;鼓励先进成形技术应用,包括3D打印成型、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一体化压铸成型,异种材料先进连接技术等。
14《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10商务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明确汽车后市场发展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7个方面政策措施,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等配件流通模式,推动汽车配件流通规范、透明、高效发展。
15《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06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2024-2025年购买新能源车,购置税全免,每辆车最高免税额度不超过3万元;2026-2027年购买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半征收,每辆车最高免税额度不超过1.5万元。
16《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0.10国务院办公厅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
17《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019.09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
18《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04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加大汽车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先进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替代燃料汽车研发,突破整车轻量化等关键技术。完善节能汽车推广机制,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标识标准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引导轻量化、小型化乘用车的研发和消费。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主要业务

标的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在汽车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多年来,标的公司“商乘并举”,围绕汽车车身、底盘、动力等三大系统已形成门类较为齐全、产业链较为完整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并拥有一批专精特新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在乘用车领域,标的公司热成型产品和制动踏板竞争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在商用车领域,标的公司产品保险杠总成、贮气系统总成、动力总成悬置、发动机缸垫、高压油管等行业领先。

同时,标的公司与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成立东实李尔、东风康明斯排放等合营公司,为整车厂商提供汽车座椅、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等产品,前述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其中,东实李尔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备年产 300 余万套座椅的生产能力;东风康明斯排放是全球规模领先的独立商用车排放处理系统生产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累计交付排放处理系统 150 万台以上。此外,标的公司参股设立的东风采埃孚商用车减振器生产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在夯实传统燃油车产品和市场的同时,标的公司密切跟踪汽车工业发展动向,将战略发展脉搏与汽车产业发展大势紧紧贴合。近年来,标的公司顺应汽车产业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高品质化、智能化即“五化”发展趋势,与国内知名企业共同投资,在动力电池模组、PACK、驱动电机等领域积极布局,增强未来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长期生产经营中,标的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的客户资源,是东风商用车、比亚迪、岚图汽车、东风本田、长城汽车、东风乘用车等整车厂重要的合作伙伴,标的公司多次荣获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设计开发奖”“交付保障优秀奖”等奖项。

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市场地位较高,其中高新技术企业 10 家,院士专家工作站 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 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 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 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3 家,省级“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6 家,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6 家,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3 家,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3 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4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家。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累计获得专利5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87 项,CNAS 检测实验室 5 个,具备与整车厂进行多类大型总成零部件同步开发的能力。

标的公司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是《超高强钢热冲压工艺通用技术》(GB/T36961-2018)国家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参与制定五项行业标准,其中《商用车用复合材料一体式上车踏板》已正式发布,《乘用车空气弹簧用橡胶气囊》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气系统用塑料管路》征求意见已结束,即将正式发布,《汽车用杜仲橡胶悬架衬套》《乘用车塑料后背门总成》已报工信部立项审核中;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汽车车窗玻璃用加速固化聚氨酯胶粘剂》和《汽车用水基丙烯酸可喷涂型阻尼材料》已经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批准发布。

2、主要产品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商用车和乘用车车身、底盘、动力等三大系统零部件,以及少量工装销售及零部件加工服务,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快速的响应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优质的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

标的公司产品上万种,其中车身结构件、贮气系统总成、保险杠总成、踏板总成、动力总成悬置等产品行业领先。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示意图如下:

(1)商用车零部件产品示意图

图9 图10

(3)产品功能与图示

标的公司各大系统典型产品功能、特点与图示如下:

①车身系统零部件

项目零件图示功能特点
白车身结构件一体式门环是车舱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车舱密闭性,提升车辆安全性能采用不同厚度材料经拼焊后一体热压成型,抗拉强度不低于2000MPa,总成尺寸精度可达±0.6mm以内,减少焊点,具有轻量化优势
A柱总成是主要车舱结构部件之一,连接上部顶盖与下部地板,满足碰撞安全结构需求采用高强钢材料热冲压成型,抗拉强度不低于1,500Mpa;产品精度在±0.6mm以内,可实现零件薄壁化,达成轻量化效果
B柱加强板汽车侧围主要部件之一,用于支撑车厢,是保险带安装固定的载体,同时能够承受汽车侧面碰撞时冲击力,保护乘客安全
中央通道位于车身底板中部,为换挡系统、驻车制动系统等提供安装基础,是汽车前舱地板主要部件
前/后围板总成前围板即发动机舱与客厢之间的隔板,为车辆转向轴、踏板等部件提供安装配合及相应固定孔;后围板参与构成行李舱,为尾灯及后保险杠提供安装配合及相应的固定孔
轮罩加强板总成是车轮与车厢之间的阻隔部分,用于安装车轮挡泥板及隔音棉等,避免车轮运转时石子、泥沙、冰雪及雨水侵入车身,同时能够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吸收一定冲击力
外装件保险杠总成车身安全结构件,发生碰撞时,起到吸能作用,降低对其他功能件及驾乘人员的损害骨架加外饰件一体化设计,高强钢和镁合金材料并用,模块化集成组装,大幅提升整车厂装配效率
导流罩安装在商用车驾驶室顶部,可减少汽车行驶过程中的空气阻力,降低燃油消耗采用PDCPD材料通过RIM工艺成型,复合粘接骨架增强、具备轻量化优势
扰流板车门裙板安装在驾驶室顶部和侧面,起到减少风阻,降低燃油消耗的作用安装在车门下部,遮盖上车脚踏板,轻量美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遮挡泥水,降低风阻
采用双层模压SMC片材粘合成型,坚固耐用
进气引入管安装在驾驶室外背部,作为发动机进气道,保证进气效率及挡水效率大型零件吹塑成型,可集成进气帽、波纹管、排尘袋
前/后防撞梁总成位于车辆底盘前/后侧,作用为降低车辆中低速碰撞损失,一定程度上减轻对乘员的伤害采用高强钢或铝合金材料通过辊压或热压工艺成型,防碰撞性能和轻量化效果好
内部件制动/离合踏板总成安装在驾驶室内,实现车辆行驶不同挡位切换以及车辆制动具有自主标定的能量回收功能,使用镁合金材料和空心踏板结构实现轻量化,满足GB788-2017的全部要求
座椅骨架承载座椅表面的软包装,并分散乘客的压力,提供一定的弹性和缓冲性能,以减轻震动和冲击对乘客的影响,同时座椅具备多种调节功能采用高强度钢实现轻量化,靠背侧板、坐垫侧板、坐盆等零部件采用平台化架构,实现模块化共用
仪表梁骨架是汽车仪表板区域重要支撑和连接总成,作为车辆空调、手套箱、转向柱、线束、仪表板等多个零部件载体铝镁合金总成,在满足强度、刚度及碰撞等需求基础上,比传统钢制总成减重30%以上
工具箱门安装于驾驶室组两侧,用于驾驶室侧部存储空间开启使用铝合金钣金成型,有效实现轻量化
风管作为空调的通风管道,连接空调和各出风口,起到除霜、除雾、制冷、制热功能吹塑成型,无气味、低VOC

②底盘系统零部件

项目零件图示功能特点
车架总成及分件车架总成跨接在商用车前后车桥上的框架式结构,是车辆基体,同时是各类总成件的载体使用 NP780 高强大梁板,产品强度高、重量轻
纵梁横梁总成车架关键零件之一,起承载作用车架重要组成部分,连接左右车架、纵梁及底盘附件,承受汽车载荷和从车轮传来的冲击采用 4,000T 液压机冲压成型,质量稳定采用一体化结构优化设计,达成轻量化效果
车架总成分件连接纵梁与横梁总成件,辅助固定车架左右纵梁,保证车架外宽尺寸,增强车架强度采用轻量化结构设计及多种装配方式(铆接、螺栓连接、铆螺栓连接、焊装等)达成轻质高强效果
副车架总成副车架属于重要的车身结构安全件,用于连接车身与悬架系统、转向系统与动力总成,是整车动力与转向传递的结构支撑骨架,提升底盘刚度与碰撞安全性采用高强度钢/铝合金材料,焊接成型精度高;具备良好的抗扭刚性与疲劳寿命;可实现模块化设计,支持多车型平台共用;可集成悬置、横向稳定杆、摆臂等多接口结构;具备轻量化、低成本和高耐腐蚀性能
容器类零件(制动)贮气筒总成来自空气压缩机(气泵)的压缩空气在储气筒中存储、过滤、稳压及降温,通过管路传输,最终作用于汽车制动、鸣笛等系统使用高强度铝镁合金材质,具有高耐压、轻量化及超高清洁度特征
空悬贮气筒空悬贮气筒位于空气悬架系统,是一个关键组件,其主要功能是存储和调节压缩空气,为空气悬架系统提供稳定的气源支持采用不同工艺(旋压、深拉延对接焊等)达到高耐压、轻量化及高清洁度的特征
油箱用于储存燃油可集成上车踏板和尿素箱,优化整车空间布局,减少组件,实现轻量化
支架等附件前下防护总成前下防护总成:安装在车架前横梁下方,降低车辆与轿车追尾时轿车乘客危险系数高强钢材质,抗拉强度达1,500MPa,具有轻量化特征
挡泥板支架安装在车架纵梁上,用于固定车辆挡泥板、牌照板、尾灯等采用连续摩擦焊和硫化结构,满足GB7258-2017要求
悬置产品驾驶室悬置总成发动机悬置总成安装于汽车车架和驾驶室之间,为驾驶员提供安全舒适的驾驶环境连接发动机和车架,起减震降噪作用,提高驾驶舒适性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及980mpa冷冲压高强度板,产品性能优良;采用四点悬浮技术,半主动和主动减振器适配,舒适度好橡胶体30Hz动静比小于1.3,液压悬置阻尼角不低于40度,兼具轻量化和宽域高阻尼特性
电机悬置连接电机总成与车架,具有支撑、限位、隔振、降噪的作用橡胶体30Hz动静比小于1.3,1000Hz以内峰值动刚度低于2000N/mm,支架模态超过1000Hz。可有效防止共振啸叫,具有良好缓冲减震作用
底盘衬套为悬架系统提供弹性连接,提供宽频隔振,抑制路面冲击余振橡胶100Hz动静比小于1.5。兼具良好的缓冲减震性能和耐久疲劳寿命。轻量化材料全面应用
液压衬套为控制臂、副车架提供弹性连接,抑制路面冲击余振。为电驱系统提供二级隔振液压衬套阻尼角不低于40度。兼具良好的缓冲减震性能和耐久疲劳寿命。轻量化材料全面应用
空调电动压缩机支架为新能源车电动压缩机提供整体打包隔振方案。隔绝压缩机振动向车身的传递,避免啸叫悬置系统整体打包开发;专利抗扭碗形衬套;塑料等轻量化支架体;实车隔振最高超过30dBA
非承载越野车车身悬置系列面向中高端越野车,连接车架与车身,辅助隔绝路面振动,衰减越野路况的剧烈冲击悬置系统打包分析及开发,剪切型和压缩型悬置搭配优化。城市路面隔振量大于10dBA,液压悬置阻尼角超过40度,为越野工况车身主动控制提供辅助
空气弹簧以空气作为弹性介质,利用气体的压缩弹性实现弹簧功能,实现减震、降噪作用,提高驾驶舒适性具有非线性特性,刚度和承载能力可以调节,其刚度随载荷的变化而变化

③动力系统零部件

项目零件图示功能特点
动力系统发动机隔热罩装配在发动机增压器或者排气管之间,用于增压器(或者排气管)隔热和密封隔热和导热性能良好,密封部位耐温性和弹性好,同时表面减磨润滑涂料,降低长期振动对密封垫寿命影响
尿素箱总成发动机缸垫柴油机排放后处理系统主要部件之一,用于存储和输送尿素溶液用于调节气缸盖与气缸体之间压缩间隙;同时对发动机内的高温燃气、冷却液和润滑油进行密封实现尿素箱、托架、尿素管、传感器集成,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选配采用半波和全波微密封结构,激光焊接或铆接方案及丝印工艺,实现多层结构调整和密封,可承受20Mpa爆压
电池系统动力电池pack电动汽车核心部件之一,由多个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气系统、热管理系统及机械结构件等组成。能根据车辆需求,稳定地将电能输出给驱动电机等设备,为车辆提供动力。同时,还能在车辆制动时,回收部分能量并存储起来采用轻量化的材料和结构设计,将多个电池模组、BMS、热管理系统等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紧凑的整体,在提高系统性能的同时,降低车辆的整体重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传动系统乘用车差速器总成传递动力的同时允许两边半轴以不同的转速旋转,满足两边车轮尽可能以纯滚动的形式作不等距行驶,减少轮胎与地面的摩擦结构设计紧凑、强度和耐磨性高,具备低成本高可靠性优势
乘用车差速器齿轮是差速器总成的核心部件,起差速增扭的作用采用精密锻造成型工艺,金属流线完整、组织细密,承载强度高,应用节能环保的绿色制造技术
重型车桥差速器齿轮重型车桥差速器齿轮是重型汽车驱动车桥的核心零件,传递动力的同时允许两边半轴以不同的转速旋转,满足两边车轮尽可能以纯滚动的形式作不等距行驶,减少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实现了锥齿、斜齿、结合齿一体组合精锻成型、齿形不再加工
管件高压燃油管发动机燃油系统主要部件之一,连接高压燃油泵和油轨、油轨与喷油器,用于输送高压燃油采用同心球硬密封结构,工作压力可达2700bar;无尘厂房保证产品清洁度;球心距控制技术提升产品兼容性
机油吸油管发动机润滑系统组成部件,是润滑机油的进口,吸取机油进入机油泵,对润滑油中杂质进行过滤,防止杂质进入发动机,影响发动机的安全性能采用1D弯曲比弯曲保证压扁率等核心参数,采用钎焊工艺提升焊接质量和寿命;采用不镀锌方式,减少锌与柴油作用风险
喷油管将压力油引导到一根喷射油管中,油液从喷射油管上的油孔喷出,对在电机运行时直接喷洒在绕组上,对绕组进行冷却作用不锈钢镍基或铜基钎焊;伺服定位激光打微孔(约 $\varphi 1mm$ ),位置精度高;采用电磁抛光去除激光烧结物,保证清洁度和消除杂质对喷射方向影响
项目零件图示功能特点
油封曲轴油封装配在发动机旋转轴、进排气气门口,变速箱旋转轴、车桥主锥及轮毂等部位,起润滑脂密封和防止外部灰尘侵入作用特色化的结构设计、密封效果好、承压能力强、寿命长
气门油封
车桥油封
盒式油封预组合结构避免密封唇口早期损坏;内部封闭润滑,低摩擦,隔绝异物进入
一体式油封便于安装,低摩擦,防止积碳,改善升功率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冲焊装配件、容器件、锻造机加件(代表性产品为差速器)、塑料件、橡胶减振元件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如下:

1、冲焊装配件

图11
图12

2、容器件

(1)燃油箱与焊接组装型贮气筒

图13

注:虚线箭头表示贮气筒与油箱生产工艺不同之处,虚线表示贮气筒生产工艺:虚线框为部分产品所需工序。

(2)旋压贮气筒

3、差速器齿轮

图14

4、差速器总成

图15

5、塑料件(吹塑)

图16

6、橡胶减振元件

图17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直销模式。标的公司客户包括整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标的公司一般作为一级供应商直接为整车厂配套,同时也作为二级供应商通过一级供应商间接向整车厂供应零部件。

目前,整车厂在采购零部件时,采用市场化的公平竞争原则,只有具备质量、服务、技术和价格优势的产品才会被相应的整车厂所采用。整车厂主要以竞标的方式进行新车型零部件采购,后续平台换代车型及老车型的零部件一般由原有车型的零部件供应商继续提供。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交易遵循市场规律,产品配套路线的取得主要通过竞标方式实现。

2、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钢材、铝材及外购零部件等)及外协加工服务等。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对于钢材、铝材等价格具有一定波动性的原材料,标的公司对其价格走势进行分析预测并根据安全库存情况提前备货。

对于外协加工,标的公司综合技术和设备水平、经营财务状况、质量管控能力、交货周期、报价水平、客户认可度等因素选择外协加工商。标的公司将原材料开卷、表面处理及中小型冲焊件等简易、非核心生产环节委托给外协加工商,其按照标的公司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加工生产。

标的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制定了《供应商管理规定》《供应商评价标准》《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供应商 QCDD 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遴选、合同签订、考评等环节实施严格的工作流程及执行标准,确保所采购产品的质量、服务持续满足标的公司要求。标的公司动态评价并持续完善供应商梯队,根据评审等级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采购渠道的畅通及采购质量的稳定。

3、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实际生产过程中,标的公司依据客户给出的月度/周销售预测和采购订单,结合库存状况安排生产。

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标的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委托外协生产”的方式进行生产。标的公司将资源集中在产品开发设计、核心部件生产、总成件集成组装检验和售后服务等核心环节,同时将部分工序或半成品进行委外加工或直接采购。

4、盈利模式

标的公司围绕汽车车身、底盘、动力三大系统,搭建起品类齐全、产业链齐全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在通过整车厂招标、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后,标的公司根据客户定制需求制定产品方案,完成样件开发、调试与客户验收;后续按照客户订单组织原材料采购与量产,客户装配使用或交付后实现销售收入。

5、结算模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根据合同约定及产品上线或验收情况,按照约定的期限结算账款,结算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及电子债权凭证等。

(五)合营及联营业务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补充

合营及联营企业业务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补充,通过合营联营,标的公司延伸业务链,掌握核心技术,提升管理水平,从而获取投资收益,增厚标的公司利润。

1、中外合资企业业务情况

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自 2004 年以来,标的公司先后与韩国三立、李尔公司、康明斯公司、采埃孚公司、韩国大宇电子等成立东实三立、东实李尔、东实李尔(武汉)、东风康明斯排放、东风采埃孚、苏州爱和特等合资公司,在汽车车灯、汽车座椅、商用车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商用车减振器、汽车电子电控等领域深度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合资企业成立时间股权结构合作方介绍主要产品代表性产品
东实李尔2004年东实股份:50%李尔(毛里求斯):50%李尔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汽车座椅供应商,在全球3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50多个分支机构,2024年营收233.06亿美元,在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排名第10位(注1)汽车座椅
东实李尔(武汉)2025年东实股份:50%李尔(中国):50%
东风康明斯排放2013年东实股份:50%康明斯(中国):50%康明斯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设备制造商,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550家分销机构和5,000多个经销商网点。2024年营收341.02亿美元,《财富》世界500强排名472位(注2)商用车及非道路工程机械排放处理系统
东风采埃孚2005年东实股份:49%采埃孚(中国):51%采埃孚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汽车底盘/动力总成供应商,在全球40多个国家设有近300个分支机构。2024年采埃孚销售收入373.18亿美元,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排名第4位(注1)商用车减振器
东实三立2004年东实股份:50%韩国三立:50%韩国三立是全球知名的汽车车灯供应商,业务覆盖美国、中国、印度和欧洲等地。2023年销售收入35.96亿美元,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排名第68位(注1)汽车照明系统
苏州爱和特2008年东实股份:50%大宇电子:50%韩国大宇电子是全球知名汽车电子电控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空调控制系统、变速箱、扭矩转速传感器等,业务布局涵盖美国、中国、韩国及越南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电机调节器、空调控制器、车身控制器、电流传感器、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IMAGE]

注 1:数据源于《2025 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AutomotiveNews; 注 2:数据源于 2025 年《财富》世界 500 强排行榜; 注 3:其他相关信息源自各公司网站等公开信息

2、内资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在加强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的同时,标的公司密切跟踪国内汽车产业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与国内主流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合作,通过合营联营的方式加强市场拓展和业务布局。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主要内资合营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成立时间股权结构合作方介绍主要产品代表性产品
大洋电驱动2018年东实股份:40%上海电驱动:60%上海电驱动是上市公司大洋电机(股票代码:002249.SZ)子公司。大洋电机2024年在全球第三方HVAC电驱动解决方案供应商中排名第二并于中国及北美排名第一(注)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动力总成、发电机总成、电机定转子、氢燃料电池系统
东实玖行2023年东实股份:49%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上海玖行专业从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研发生产、充换电站运营服务业务,拥有换电站、电池箱总成等站端、车端的系列产品和核心技术,产品广泛应用于三一重汽、北奔重卡、东风柳汽、中国重汽等客户。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系统、动力电池箱、充电桩等
东时新能源2022年武汉零部件:49%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51%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配备世界最新冷轧、镀锌装备,主攻高强汽车板,是宝马、菲亚特、北汽、中国一汽、奇瑞、比亚迪、吉利等重要合作伙伴。铝制箱体总成、铝制冷板总成、钢制箱体总成、底护板总成、铝合金连接件等

注:数据来源于大洋电机 2025 年度报告

3、合营联营业务是标的公司业务的重要补充

(1)中外合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盈利能力强,是标的公司业务重要补充

①引进先进技术,提升管理水平。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主要为国际汽车零部件领先企业,在技术、工艺、管理、品牌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通过合资合作,标的公司可以引进其先进的技术及工艺,学习其规范的管理经验和生产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消化、吸收和创新,不断增强自身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

②行业地位突出。东实李尔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具备年产 300 万套座椅的生产能力,东风康明斯排放是全球规模领先的独立商用车排放处理系统生产企业,累计交付排放处理系统 150 万台以上。此外,标的公司联营企业东风采埃孚生产的商用车减振器生产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③业务重要补充。中外合资企业弥补了标的公司在先进产品和核心部件方面的不足,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延伸。

④提升盈利水平。中外合资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强,为标的公司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是标的公司积极发展汽车零部件主业能力的体现。

(2)内资合营联营企业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延伸产业链

大洋电驱动、东时新能源和东实玖行主营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驱动电机、新能源电池箱下壳体和商用车动力电池箱、充换电系统等新能源汽车核心动力零部件与配套产品。上述布局是标的公司紧扣汽车产业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高品质化、智能化“五化”发展方向,立足长远发展做出的重要产业战略规划。通过深耕新能源汽车核心配套领域,标的公司持续完善新能源业务板块布局,不断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为自身未来持续发展积蓄动能、挖掘增长潜力。

(六)产能产量情况

1、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

标的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呈现多品类、多规格的特征,各类产品在外形、尺寸、结构上差异显著,产品单价区间跨度较大,螺栓、螺母、卡箍、衬套、垫片、小型支架等小件产品单价低至数角,保险杠总成、贮气筒总成、蓄电池等总成类产品单价可达数千元,各年度产销量数据不具有可比性。因此,仅以单一产品产销量无法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汽车零部件整体产量、销量、产销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产量(万件)9,139.7419,465.2717,240.27
销量(万件)10,323.5619,464.2216,611.42
产销率112.95%99.99%96.35%

2、主要产品产能利用情况

标的公司各类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依靠冲压、焊接工艺加工制造而成,因此,冲压次数、焊点数量基本能够反映标的公司生产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热成型热冲理论冲次数(万次)217.20423.78404.81
热冲实际冲次数(万次)140.21462.71390.63
产能利用率64.55%109.19%96.50%
冷冲设备理论冲压次数(万次)2,968.225,831.235,806.74
实际冲压次数(万次)2,480.694,721.973,828.59
产能利用率83.56%80.98%65.93%
焊接设备理论焊点数(万点)34,115.7767,665.8258,248.81
实际焊点数(万点)44,984.3382,576.9663,696.69
产能利用率131.86%122.04%109.35%

注 1:热成型、冷冲压、焊接理论产能=现有产线单班日产能×1/2(单班制/双班制)×每年理论工作天数,其中每年理论工作天数按 365/366 天剔除周末和节假日; 注 2:部分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主要是在旺季采用轮班或安排加班,实际生产工时大于理论工时。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呈现如下特征:

一是热成型设备 2024 年-2025 年产量不断提升,2026 年上半年有所下滑。近年来,标的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契机,依托高强度轻量化技术和装备优势,为岚图汽车、东风本田、比亚迪、神龙汽车、小鹏汽车、宇通客车、奕派科技等客户提供热成型产品。2024 年和 2025 年,随着岚图、比亚迪、小鹏、宇通等客户配套车型销量的增长和配套定点产品的放量,标的公司热成型零部件需求不断增加;2026 年上半年,受岚图汽车、比亚迪、东风本田等相关配套车型销量下降影响,标的公司热成型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随着相关客户(如比亚迪、小米、小鹏等)配套车型和配套零件的放量,标的公司热成型产能利用率将会提升。

二是冷冲压设备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总体保持增长,冷冲设备产能利用率相应增加;

三是焊接设备产能利用率较高。标的公司产品集成程度高,多数产品都需要通过焊接组装完成。相比商用车零部件产品,标的公司乘用车车身、底盘系统零部件尤其门类产品、车轮罩、加强梁、结构支撑件等焊点相对多;此外,产品结构的变动,如总成件量的增加,也会导致焊点增多。报告期内,受乘用车零件业务规模增加、产品需求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焊接设备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不断增加,标的公司通过增添焊接设备和轮班、加班等方式满足订单需求,有效缓解生产压力。

(七)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销售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6年1-6月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03,603.3650.43%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7,059.728.30%
3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9,157.574.46%
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354.313.09%
5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4,721.062.30%
合计140,896.0268.59%
2025年度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38,669.0253.83%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55,928.4312.61%
3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18,710.054.22%
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2,430.932.80%
5广东小鹏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965.601.80%
合计333,704.0375.27%
2024 年度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85,514.1351.88%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38,418.4910.74%
3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19,172.685.36%
4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10,962.173.07%
5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730.473.00%
合计264,797.9574.05%

注:上表销售金额已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具体为:

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龙擎动力有限公司等;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比亚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4、广东小鹏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小鹏汽车华中(武汉)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5、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包括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有 限公司、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比亚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等;

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 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4、广东小鹏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小鹏汽车华中(武汉)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 公司;

5、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包括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包括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武汉东实李尔云鹤汽 车座椅有限公司、郑州东实李尔泰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4.05%、75.27%和 68.59%,主要系我国汽车整车行业的市场集中度高、地域集群化生产的产业生态格局,导致其上游零部件企业普遍根据所处区域,围绕少数重点客户开展业务。曾作为东风公司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标的公司,延续改制前为东风公司配套的合作关系,在十堰,标的公司在丹江口、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多个生产基地,为东风商用车提供车身、底盘、动力系统等全系列产品;在武汉,标的公司在东西湖、沌口、蔡甸等建立乘用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为东风公司提供稳定而可靠的零部件产品。此外,标的公司凭借在设计开发能力、产品交付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拓展与除东风公司外的行业头部客户的合作规模与深度,合作关系日趋稳固。

(八)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采购内容为原材料和外协加工服务,其中原材料主要为外购零部件及钢材。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68,328.2590.56%435,421.1889.48%354,096.2488.78%
其中:零部件134,501.6972.36%315,655.3464.87%258,657.7464.85%
钢材等33,826.5618.20%119,765.8424.61%95,438.5123.93%
外协加工12,888.276.93%39,297.918.08%34,639.038.68%
包装、低值易耗等4,650.832.50%11,890.232.44%10,125.152.54%
合计185,867.35100.00%486,609.32100.00%398,860.43100.00%

报告期内,除公司直接采购钢材进行加工外,钢材也是公司外购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钢材市场综合价格指数如下:

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所需能源主要是电力,由标的公司所在地的电力部门提供,电力资源充足、稳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电力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用电量(万度)4,210.809,743.948,302.01
电费(万元)2,784.616,432.706,023.36
平均电价(元/度)0.660.660.73

2、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全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26年1-6月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池模组等17,277.879.30%
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钢材7,696.754.14%
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外购零部件5,045.212.71%
湖北洲辉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购零部件4,526.582.44%
湖北恒畅材料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钢材4,168.982.24%
合计38,715.3720.83%
2025年度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池模组等68,423.7914.06%
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钢材35,341.987.26%
湖北恒畅材料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钢材13,484.032.77%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外购零部件11,630.372.39%
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外购零部件9,498.721.95%
合计138,378.8928.44%
2024年度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池模组等68,362.6317.14%
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钢材20,909.045.24%
武汉本田贸易有限公司钢材10,653.972.67%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外购零部件9,596.512.41%
湖北恒畅材料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钢材8,186.582.05%
合计117,708.7429.51%

注:上表采购金额已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具体为: 1、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湖北东昱欣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 2、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包括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 12 月 30 日办理工商变更); 3、湖北恒畅材料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湖北恒畅材料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实汽车用材有限公司、武汉聚鹏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4、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包括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东风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51%、28.44%和 20.83%。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 50%的情况,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

(九)境外地域分析及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无境外经营机构、境外子公司或分公司,标的公司无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标的公司拥有热成型冲压、内高压成型、异型材料焊接、NVH 控制、复合材料成型等核心技术,在汽车零部件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可靠性等行业前沿技术领域形成了突出的竞争优势,从而使标的公司热成型冲焊件、保险杠总成、踏板总成、贮气系统总成等产品在业界保持领先地位。标的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1)轻量化核心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所处阶段技术保护措施
1超高强钢材料及冷冲压成型性改进技术自主研发试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22,000MPa级高强钢热成型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37075系铝板热成型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4激光拼焊板热成型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集成拼焊板和补丁板的热成型部件及其制备方法 ZL202011330264.5
5高强铝合金贮气筒薄壁化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6ADI材料工艺技术开发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7模塑一体化材料工艺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8复合材料拉挤成型技术合作开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9乘用车踏板总成设计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10车架内高压成型技术自主研发小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11高强度钢板辊压成型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12齿轮温冷复合锻造工艺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13热气胀成型车门防撞梁开发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14平衡轴横梁总成结构优化技术自主研发小批量生产一种分体式平衡轴横梁总成ZL202120921129.1;一种平衡轴横梁总成ZL202120920806.8
15悬置轻量化设计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一种带预定位功能的动力总成悬置及焊接工装 ZL202121394365.9;一种低阻尼系数且自主析蜡的天然橡胶和顺丁橡胶共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ZL201910862506.6
16PDCPD外装件设计及RIM 成型技术合作开发小批量生产一种车顶导流罩 ZL202021400790.X;一种商用车扰流板总成 ZL201922473556.3;一种新型商用车侧裙板总成 ZL202021296629.2

(2)集成化核心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所处阶段专利及其他技术保护措施
1贮气筒总成集成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2铝合金油箱与尿素箱集成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一种集成式尿素罐油箱ZL202122891719.7
3尿素箱总成集成技术自主研发小批量生产一种具有加热功能的尿素输送管总成ZL202020712681.5
4驾驶室前悬置总成集成技术自主研发基础研究用于驾驶室前悬置中的稳定杆带翻转臂总成ZL202021839975.0
5挡泥板支架共硫加工技术自主研发小批量生产汽车用挡泥板支架ZL202021041519.1
6分体式保险杠总成集成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7半主动式汽车悬置集成技术合作开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8电动压缩机支架集成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9防撞梁与贮气筒集成化开发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10热成型一体化双洞门环产品开发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3)功能化核心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所处阶段专利及其他技术保护措施
1高耐磨油封材料配方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一种低摩擦聚四氟乙烯油封ZL201420686920.9
2低动静刚度比橡胶配方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3电动车制动踏板能量回收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一种纯电动汽车能量回收踏板 ZL202120634523.7;电动车路板自动编程系统V1.0(2021SR011526.2)
4齿轮建模、修形及降噪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5多级阻尼特性液压衬套产品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6高压环形喷油管成形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4)可靠性核心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所处阶段专利及其他技术保护措施
1车身纵梁总成焊接工艺控制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2商用车纵梁高精度成型技术自主研发基础研究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3铝合金贮气筒内腔净化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储气筒内腔清洗检测设备ZL202220399257.9
4齿轮冷挤压成型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5高压油管管端密封连接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一种高压油管结构ZL201720777996.6;一种高压油管管端的双包结构ZL201821735355.5;一种降低刚度高压油管结构ZL201921878924.6
6大功率柴油发动机全金属气缸垫密封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7液阻悬置、液阻衬套防泄漏设计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一种具有新型密封结构的液阻衬套ZL202220738509.6;一种具有强化密封结构的液阻衬套ZL202222469597.7
8高性能橡胶材料工艺技术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9双层高压油管开发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已形成专有技术标准文件,内部档案库保密

2、在研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类别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目标研发方式研发阶段及进展
电动化1汽车电动化踏板开发开发与EMB适配的电子制动踏板,以满足线控制动技术要求自主研发整车试装验证
2CTP电池PACK组装工艺开发研究电芯堆叠、涂胶、CCS焊接等工艺技术,实现轻量化目标自主研发样件试制验证阶段
轻量化3铝镁合金车架总成开发研究铝合金车架总成纵梁、横梁、支架等附件制造工艺,实现轻量化目标自主研发样件试制阶段
4复合材料贮气筒技术预研研究相关吹塑、玻纤材料缠绕、树脂固化工艺,实现轻量化自主研发技术预研
5钢塑复合门槛梁开发开展钢塑复合门槛梁结构设计与验证,实现轻量化和低成本目标自主研发样件试制阶段
6全塑踏板总成工艺技术开发开发塑料踏板臂,实现减重30%-50%自主研发样件功能测试阶段
7焊接式差速器总成开发研究差速器壳体和主减齿轮的激光焊接工艺,实现轻量化目标自主研发已完成客户搭载试验
89高性能齿轮钢材料工艺技术开发深拉延焊接贮气筒产品开发开发高可靠性、均衡性齿轮钢材料及成型工艺,实现齿轮长寿命、低成本目标。开发大直径贮气筒深拉延焊接工艺技术,实现低成本目标。自主研发自主研发零件试制和性能测试量产阶段
10行星排差速器总成开发行星齿轮和带中心架的总成装配技术研发,实现轻量化自主研发通过小批量验证,待量产
11板材激光拼焊技术开发研究板材不同厚度和不同镀层的激光拼焊技术自主研发验证已结束,进入批量生产
集成化12乘用车空气悬架供气系统开发采用闭式供气单元与贮气筒组合,实现集成式供货自主研发样件试制阶段
13全主动液压悬架前瞻研究悬架/全主动悬架技术发展趋势、液压全主动悬架、直线电机全主动悬架、电机+滚珠丝杠全主动悬架趋势研究自主研发先行开发立项
功能化14乘用车空气弹簧开发通过产品结构设计、囊皮成型工艺、顶胶外骨架材料、缓冲块配合尺寸优化,增加铝护筒内防滑线及产品密封扣压工艺改善,开发单/多腔空簧,达成行业技术性能要求自主研发单腔空簧已批量交付,双腔空簧已完成多轮试验验证,待装车路试
15电控锁止差速锁齿轮开发开发齿轮和锁环的结合齿部分精密锻造成形工艺,锻造成形取代机加工艺,降低成本自主研发完成样件制作和基础功能测试
16盒式油封结构设计及工艺技术采用独特的材料配方和结构设计,提升在高负载、高转速下的产品性能自主研发样件试制及验证
17动力总成主动悬置原理样机开发全主动悬置预研,探索动力总成悬置智能化技术升级,追求极致NVH体验。自主研发技术方案验证

(十一)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龙曲波、杨黄锐、田立胜共 3 人,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
龙曲波武汉实业制造中心副总经理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工作站校外导师;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专利38项,其中18项发明专利和20项实用新型专利;先后在《汽车零部件》《金属板材成形》《汽车工艺与材料》发表专业论文4篇;负责多个项目被认定为湖北省、武汉市重点项目。其中,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2项,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1项
杨黄锐东实股份焊接技术首席工程师武汉理工大学、湘潭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材料分会连接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暨武汉市焊接协会常务理事;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专利31项,其中19项发明专利和12项实用新型专利;先后在《金属板材成型》《汽车零部件》《汽车工艺与材料》《高效绿色智能焊接技术》发表论文8篇;
田立胜安全系统公司总工程师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专利95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91项;先后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设计分会会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材料学会年会论文集》发表论文3篇;荣获2020年湖北省总工会职工创新二等奖、2023年十堰市经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领衔创新工作室被十堰市评为十堰市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

(十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定并贯彻执行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管理规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的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一直严格执行相关措施,明确管理职责、严抓管控落实,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方面的事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标的公司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的员工、安全的工作、安全的产品”的理念,强化源头治理,安全管理不断从事后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从隐患管理向危险源控制转变。

(1)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

标的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建立了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职责、安全生产规划与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多维度、全方位对安全生产要求予以明确、规范。标的公司每年定期上报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标的公司定期组织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对所存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整改,有效预防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党政同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为安全生产管理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标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由标的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共同担任,安委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标的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标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标的公司各子公司相应成立了安委会及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标的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生产合规情况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措施,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024 年 3 月,东实银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被十堰市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 8,800 元的罚款,该违法行为轻微、罚款数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5 年3月,东实银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被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处以 25,000 元的罚款,该违法行为轻微、罚款数额较小。根据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5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审查意见》:“…该公司于 2025 年7月11 日全额缴纳了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的通知》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处 5 万元以上罚款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应急罚【2025】执法 19 号中对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因此,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等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情况

(1)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废弃物及处理措施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废液包括废油、废乳化液等危险废弃液;废气包括颗粒物、电焊烟尘、各类有机废气等;废固包括一般固废以及焊渣、含油抹布等危险固废,标的公司在生产中已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及处理情况如下:

污染物主要污染源及产生环节处置措施处理情况
废水生活废水:食堂含少量食用油废水及拖地废水、员工如厕、洗澡等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依法合规处置
生产废水:机加产品清洗、涂装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喷涂磷化等生产环节形成的废水等专门设置工业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站处置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液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生产过程中的废切削液、废乳化液、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对应的危险废物专区、定点存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定期进行安全处置依法合规处置
废气食堂油烟等高效油烟净化处理依法合规处置
焊接过程中的电焊烟尘、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顶抽和吸尘臂经螺旋风管收集,经滤筒除尘器过滤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硫化过程中产生的油气等废气通过二段硫化通风净化系统处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粉尘等废气通过离心风机将粉尘收集过滤,通过布袋式沉降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颗粒物吸附和净化
喷漆过程中产生的苯、甲苯和二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废气通过干式四级过滤+沸石转轮+电催化燃烧方式对VOC废气进行净化处理
固废一般固废:冲压、机加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铁屑、废纸包装物,因淘汰和更新形成的废旧设备等分类收集、集中存放等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旧设备在厂区空地设置防雨措施后集中外委处置依法合规处置
危险固废: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渣,吹塑、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胶,工业废水压滤后形成的含油污泥;危险废弃物化学品容器(废油漆桶、废磷酸桶、废快喷漆罐、废脱模剂罐等)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对应的危险废物专区,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噪声冲压、焊接、锻造、机加工、组装工序中产生的噪音通过厂房隔声、加高周围围墙、增设隔声材料形成隔声墙,以及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加装减震设施等,降低噪音对外界的影响有效防护

标的公司定期组织环保隐患排查,对不合规操作及时整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各下属子公司均获得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定期自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生产经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污染等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检测,不存在排放超标情况。

(2)排污许可及登记

标的公司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取得排污许可及登记相关资质证书,具体资质取得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七/(十四)/1、排污许可证及排污登记回执”的相关内容。

(3)环保合规情况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推行清洁生产,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了一套运行有效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对标的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建设、源头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环保应急管理、清洁生产、全价值链环保管理等职责和内容进行规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24 年 1 月,标的公司子公司冲压件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处以 20,000 元的罚款。该违法行为轻微、罚款数额较小,根据十堰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2 月 19 日出具的《说明》:“冲压件公司前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局对冲压件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因此,前述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等而受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三)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标的公司已通过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生产运行并不断改进。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过程,标的公司入围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2、质量控制措施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根据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编制了《质量手册》等一系列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意识贯穿于产品开发、生产、服务的整个过程,并延伸到供应商体系。

标的公司设有品质保障的相关部门,对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货、生产过程、产成品检验、发货检验和售后服务等进行质量管理。

(1)进货检验。①对于原材料,供应商需要自检并提交质检报告,品质保障部门专职检查人员对来料外观、尺寸、性能等进行抽检或者验证,检验合格后办理物料入库手续,品质保障检查员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性能进行定期抽检;②对于半成品件,供应商需要对其产品自检并提交质检报告,品质保障部专职检查员依据检验标准抽查供应商产品,确认合格后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2)生产过程检验。标的公司在产品生产的每道工序,操作人员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首件、中件、末件自检;下工序对上工序产品进行检查;标的公司专职检查员对上述自检、互检过程确认,并执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单独记录在专检记录卡上,上述过程检验程序有助于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异常情形。

(3)产成品检验。标的公司检查员对产成品尺寸、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检,并记录结果。通过以上检验程序系统、有效地验证产品质量,并提早发现薄弱点,进行持续改进。

(4)发货检验。产品发货前,品质保障部会对发货产品外观、尺寸、标识等进行检验,并记录结果。

(5)售后服务保障。标的公司设有售后服务室,产品送至客户后,售后服务室派驻员在客户现场提供驻场服务,对产品进行跟踪排查,并编制售后日报,将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标的公司,此外,标的公司客户也会将产品问题反馈给品质保障部,品质保障部牵头,针对问题点进行分析,研究对策,并进行改进。

3、质量纠纷

标的公司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凭借出色的技术实力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未发生产品质量责任事故,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诉讼或其他纠纷,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质量纠纷。

(十四)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取得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批准、授权或认证,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属于控股型企业集团,其母公司不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业务,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展业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关子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及进出口相关资质证书,具体如下:

1、排污许可证及排污登记回执

(1)排污许可证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武汉实业排污许可证914201127831646337001R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2024.12.10-2029.12.09
2021.07.29-2026.07.28
2东森公司排污许可证91420300615487345T001X十堰市生态环境局2024.11.22-2029.11.21
3东实银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十建排字(2023)第040号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5.18-2028.05.17
4锻造公司排污许可证914203008787966092001Q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2022.12.13-2027.12.12

注 1:武汉实业因名称变更,2024 年申请换证; 注 2:锻造公司已于 2024 年下半年对外转让,不再是标的公司子公司。

(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
1武汉零部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100666797511C001W2023.05.16-2028.05.15
2武汉实业蔡甸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114MAE1B5BW92001X2025.08.18-2030.08.17
3武汉实业西安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610125MADEMXU8XK001W2025.12.26-2030.12.25
4成都百事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510112MA61W3X36E001V2025.03.30-2030.03.29
2020.03.20-2025.03.29
5天津百事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120118MA06BU9CXY001X2025.07.31-2030.07.30
2020.07.31-2025.07.30
6车身部件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7146249075001X2025.03.18-2030.03.17
2020.03.23-2025.03.22
7汽车部件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811822167410001X2024.07.22-2029.07.21
2020.03.27-2025.03.26
8冲压件公司(注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878764041M001X2023.08.21-2028.08.20
9精工齿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81182218640M001X2023.05.10-2028.05.09
10精工齿轮(武汉)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100758152366Q001X2023.11.27-2028.11.26
11底盘部件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8788675770001X2024.01.04-2029.01.03
2020.03.17-2025.03.16
12车厢公司(注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878766469M001X2020.03.18-2025.03.17
13灭火器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878782805C001X2023.09.14-2028.09.13
14容器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878762812L001Y2023.09.14-2028.09.13
15底盘部件柳州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50200MA5NECF366001W2023.09.14-2028.09.13
16管路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87876616XJ001X2025.01.03-2030.01.02
2023.06.29-2028.06.28
17东实银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1787748206001W2023.09.12-2028.09.11
18武汉非金属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100666795380N001Y2024.10.28-2029.10.27
2020.06.10-2025.06.09
19武汉非金属公司广州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40101MA5CHTU261001W2025.02.12-2030.02.11
2020.04.11-2025.04.10
20东实动力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600MAC730JR3M001Y2023.07.26-2028.07.25
21空气减振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3MA4F1BMB37001W2024.11.12-2029.11.11
2022.09.26-2027.09.25
22动力部件公司(注: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420300878707397M001Y2020.05.11-2025.05.10

注 1:冲压件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注销; 注 2:车厢公司报告期内不从事具体生产业务,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到期后不再申请,2026年 3 月该公司已注销; 注 3:动力部件公司已于 2024 年下半年对外转让,不再是标的公司子公司。 注 4:重庆东实汽车部件公司的建设项目纳入了《重庆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3 年版)》,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2、进出口相关资质

序号证书名称持证主体证书编号颁发机构发证时间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武汉实业04733432备案登记机关2022.11.14
2报关单位备案证明编号:2000号汉阳海关2026.04.20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成都百事泰05128006备案登记机关2020.11.20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510121019F成都海关2018.01.31
5报关单位备案证明东实银轮编号:2014号十堰海关2026.04.20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东森公司00083505备案登记机关2009.01.20
7报关单位备案证明编号:2026号十堰海关2026.04.20

3、CNAS 资质

检测试验能力是衡量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的重要指标。标的公司下属武汉实业技术中心实验室、东森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安全系统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东实银轮技术中心实验室、空气减振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先后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认证,成为符合 ISO/IEC17025 标准的“国家级测试中心”。

序号持证人证书编号认证覆盖范围证书有效期限
1武汉实业CNAS L 16028金属结构件材料及制品2022.02.24-2028.02.23
2安全系统公司CNAS L 13925汽车踏板材料及制品2022.10.10-2026.11.24
3东实银轮CNAS L 18379汽车塑料零部件材料、尿素箱2023.05.18-2029.05.17
4东森公司CNAS L 15077密封圈、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金属材料2021.07.14-2027.07.13
5空气减振公司CNAS L 19727空气弹簧总成2023.12.18-2029.12.17

4、行业内展业要求的相关资质

汽车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整车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各大整车厂实行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机制。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需要通过独立第三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告期内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均取得了上述认证,具体如下: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持证单位资质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认证日期有效期至
1-1武汉实业IATF16949:2016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Intertek(天祥集团)038246004955202021.01.262024.01.112024.01.252027.01.10
AS9100D(注1)NQA2117622024.12.122027.12.11
1-2武汉实业蔡甸分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5976012026.02.142029.02.13
1-3武汉实业西安分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6004112026.03.252029.03.24
2武汉零部件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3834532021.01.272024.01.26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61872024.01.162027.01.15
3成都百事泰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549862022.08.012025.07.31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5784962025.07.222028.07.21
4天津百事泰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809062023.08.162026.08.15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6111312026.08.092029.08.08
5车身部件公司IATF16949:2016SGS03860902021.02.192024.02.18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14942023.12.112026.12.10
6冲压件公司(注2)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895562023.11.262026.11.25
7精工齿轮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3860232021.02.192024.02.18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68412024.01.192027.01.18
8精工齿轮(武汉)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3938732021.04.122024.04.11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5012962024.02.192027.02.18
9汽车部件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15112023.12.122026.12.11
10底盘部件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3830662021.01.252024.01.24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44092024.01.042027.01.03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5947302026.01.172029.01.16
11容器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3836852021.01.282024.01.27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46002024.01.052027.01.04
12灭火器公司(注3)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3836592021.01.272024.01.26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59852024.01.152027.01.14
13锻造公司(注4)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15102023.12.122026.12.11
14动力部件公司(注4)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3836972021.01.292024.01.28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55192024.01.112027.01.10
15管路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3860122021.02.182024.02.17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44152024.01.042027.01.03
16东实银轮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666412023.01.182026.01.17
IATF16949:2016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5935682026.01.022029.01.01
17-1武汉非金属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716712023.03.312026.03.30
IATF16949:2016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5942262026.01.102029.01.09
17-2武汉非金属公司广州分公司IATF16949:2016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6001222026.03.192029.03.18
18东森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02122023.12.012026.11.30
19安全系统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908092023.12.062026.12.05
20空气减振公司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4815372023.08.252026.08.24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6118832026.08.182029.08.17
21东实动力ISO9001:2015华标卓越认证(北京)有限公司22823Q15858ROS2023.08.152026.08.14
IATF16949:2016Intertek(天祥集团)05763452026.06.262028.06.25

注 1:该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于航空航天冲压件的制造; 注 2:冲压件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注销,下同; 注 3:车厢公司报告期不从事业务,无需取得相关资格认证,该公司 2026 年 3 月已注销,下同; 注 4:灭火器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对外转让,不再是标的公司子公司; 注 5:锻造公司、动力部件公司已于 2024 年下半年对外转让,不再是标的公司子公司; 注 6:重庆东实汽车部件公司 2025 年底建厂,不够生产满一年的资质申请条件,暂未申请,下同。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持证单位资质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认证日期有效期至
1-1武汉实业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19110222022.11.152025.12.26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19110222025.12.132028.12.26
1-2武汉实业蔡甸分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5100032025.12.302028.12.29
1-3武汉实业西安分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5120012026.02.142029.02.13
2武汉零部件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19110222022.11.152025.12.26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1911022-12025.12.132028.12.26
3成都百事泰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1070062021.08.132024.08.12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1070062024.07.302027.08.12
4天津百事泰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60092022.08.022025.08.01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60092025.08.042028.08.01
5车身部件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8019-12023.10.232025.08.29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8019-12025.08.192028.08.29
6冲压件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8019-22023.10.232025.08.29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8019-22025.08.192028.08.29
7东实银轮ISO14001:2015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3E30021R6M2023.03.032026.03.02
ISO14001:2015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6E00038R7012026.03.022029.03.01
8-1武汉非金属公司ISO14001:2015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3E30021R6M-12024.11.072026.03.02
ISO14001:2015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6E00038R701-12026.03.022029.03.01
8-2武汉非金属公司广州分公司ISO14001:2015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3E30021R6M-22024.11.072026.03.02
ISO14001:2015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6E00038R701-22026.03.022029.03.01
9精工齿轮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1080122021.09.182024.09.13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010015-12024.01.092027.01.16
10精工齿轮(武汉)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108012-12021.09.182024.09.13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010015-22024.01.092027.01.16
11汽车部件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8019-32023.10.232025.08.29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8019-32025.08.192028.08.29
12底盘部件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0100092023.11.222027.03.13
13容器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010009-12023.11.222027.03.13
14灭火器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010009-22023.11.222027.03.13
15锻造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0100152020.12.292024.01.16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0100152024.01.092027.01.16
16动力部件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3060112023.07.032026.07.04
17东森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19100022022.11.042025.11.02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19100022025.10.282028.11.02
18管路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5010062025.03.242028.04.17
ISO14001:2015SGSCN22/303662022.06.072025.04.17
19安全系统公司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80192022.11.182025.08.29
ISO14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2080192025.08.192028.08.29
20空气减振公司ISO14001:2015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2822E11539R0S2022.12.132025.12.12
Intertek(天祥集团)1225120032026.01.122028.12.12
21东实动力ISO-9001:2015华标卓越认证(北京)有限公司34923E13214R0S2023.08.152026.08.14
ISO-9001:2015Intertek(天祥集团)1225040022025.07.252028.07.24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持证单位资质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签发日期有效期至
1-1武汉实业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19110132023.12.292025.12.26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19110132025.12.132028.12.26
1-2武汉实业蔡甸分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5100032025.12.302028.12.29
1-3武汉实业西安分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5120012026.02.142029.02.13
2武汉零部件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1911013-12023.12.292025.12.26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1911013-12025.12.132028.12.26
3成都百事泰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1070042021.08.132024.08.12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1070042024.07.302027.08.12
4天津百事泰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2060072022.08.022025.08.01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2060072025.08.042028.08.01
5车身部件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208017-12023.10.232025.08.29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208017-12025.08.192028.08.29
6冲压件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208017-22023.10.232025.08.29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208017-22025.08.192028.08.29
7精工齿轮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1080092021.09.182024.09.13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411006-12024.12.302027.01.16
8精工齿轮(武汉)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108009-12021.09.182024.09.13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4110062024.12.302027.01.16
9汽车部件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208017-32023.10.232025.08.29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208017-32025.08.192028.08.29
10底盘部件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0100092021.01.112024.03.14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0100092023.11.222027.03.13
11容器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010009-12021.01.112024.03.13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010009-12023.11.222027.03.13
12灭火器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010009-22021.01.112024.03.13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010009-22023.11.222027.03.13
13锻造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0100142020.12.292024.01.16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0100142024.01.092027.01.16
14动力部件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23060062023.07.032026.07.04
15管路公司ISO45001:2018SGSCN22/303672022.09.072025.03.26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5010072025.03.242028.03.26
16东实银轮ISO45001:2018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3S30022R6M2023.03.032026.03.02
ISO45001:2018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6S00039R7012026.03.022029.03.01
17-1武汉非金属公司ISO45001:2018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3S30022R6M-12024.11.072026.03.02
ISO45001:2018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6S00039R7012026.03.022029.03.01
17-2武汉非金属公司广州分公司ISO45001:2018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3S30022R6M-22024.11.072026.03.02
ISO45001:2018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03226S00039R701-22026.03.022029.03.01
18东森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3020062023.05.062025.11.02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3020062025.10.282028.11.02
19安全系统公司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51322080172022.11.182025.08.29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51322080172025.08.192028.08.29
20空气减振公司ISO45001:2018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2822S11365R0S2022.12.132025.12.12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5120032026.01.122028.12.12
21东实动力ISO45001:2018华标卓越认证(北京)有限公司22823S12909ROS2023.08.152026.08.14
ISO45001:2018Intertek(天祥集团)051325040022025.07.252028.07.24

综上,报告期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暂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子公司外,标的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不存在违反有关批准、许可同意或资质证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584,801.29614,203.10615,963.04
负债总计285,642.18336,721.23358,350.89
所有者权益299,159.11277,481.87257,612.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97,777.66276,080.94255,693.32
利润表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207,396.73448,409.15363,810.27
营业成本182,629.11396,243.91311,517.76
利润总额21,903.6736,959.2239,073.35
净利润20,695.9235,351.5837,502.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17.8635,622.2337,444.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18,714.5632,343.5932,169.75
主要财务指标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流动比率(倍)1.271.181.20
速动比率(倍)0.930.870.87
资产负债率48.84%54.82%58.18%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690.730.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543.562.93
存货周转率(次/年)6.156.234.91
毛利率11.94%11.63%14.37%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④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2026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总额)/[(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2026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2026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⑦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419.38477.482,900.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35.491,272.851,536.6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414.1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7.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7.73799.10-81.2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75.39655.771,234.42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205.643,619.395,590.66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203.10392.17269.72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02.553,227.215,320.94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0.75-51.4346.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003.303,278.645,274.60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东实股份 60.00%股权,为依法设立和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各自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标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1)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各类型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销售商品

本公司主要销售汽车零部件、工装(包括模具、夹具、检具,下同)等产品,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内销收入确认:

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公司汽车零部件于客户上线或验收并经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上线或验收确认单据、客户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上线交付记录或产品签收(清)单。

工装销售收入:公司工装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工装销售合同、客户验收确认相关单据。

2)外销销售收入: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报关后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目的地,经客户确认接收或完成报关时点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本公司向部分客户提供劳务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汽车零部件加工服务等,本公司受托加工产品或商品已发至客户,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企业及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对其利润产生影响的情形。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2、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标的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标的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五)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涉及的资产剥离或调整的情况如下:

序号受让或转让的子公司主体变更方式变更前持股比例转让/受让时间交易对方转让/受让原因变更后东实股份持股比例
1十堰东风飞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注销100%2024年3月-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影响,盈利能力较弱,最终注销0%
2东实汽车动力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转让100%2024年11月湖北圣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盈利能力较弱的子公司,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0%
3东翔汽车铸造(十堰)有限公司转让100%2024年11月湖北圣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翔汽车铸造(十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标的公司东实汽车动力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随动力零部件公司股权一并处置,自2024年11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0%
4东实锻造(湖北)有限公司转让100%2024年11月恒辉(湖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盈利能力较弱,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0%
5东实进出口(湖北)有限公司注销100%2025年4月-多年无实际经营业务,出于优化资产结构考虑进行注销0%
6常州汉邦启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转让60%2025年12月常州汉邦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业务布局调整,集中优势主业0%
7东风(十堰)汽车车厢有限公司注销100%2026年3月-进行业务布局调整,集中优势主业0%
8东翔车用灭火器材(十堰)有限公司转让100%2026年4月湖北双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该子公司已无实际业务,仅保有土地及房产,为盘活存量资产、聚焦核心主业,对外转让全部股权0%
9东翔(十堰)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注销100%2026年4月-进行业务布局调整,集中优势主业0%

注:报告期内,东实股份丧失对东实百一的控制权,系因 2024 年 8 月东实百一增资时东实股份未同比例增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后,东实股份通过其子公司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实百一 25.50%股权,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7.826.26
前60个交易日7.405.93
前120个交易日7.245.79

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德盛16 号。

(四)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前述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范围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评估方法
ABC=B-AD=C/A-
东实股份100%股权276,080.94305,100.0029,019.0610.51%收益法
397,700.00121,619.0644.05%市场法

标的公司 60.00%股份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305,100.00 万元为基础协商确定,最终确定本次交易金额为183,000 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进行支付,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支付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对应东实股份股权比例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支付价格现金支付价格
德盛16号60.00%183,000.0073,200.00109,800.00

(五)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为德盛 16 号,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向其发行股份的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德盛16号73,200.00126,424,870

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向该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转让对价/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向下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零头部分无需支付。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上发行股份数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七)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承诺。

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承诺:“一、本企业/本公司知悉德盛 16 号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企业/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德盛 16 号的合伙份额,本企业/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三、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四、本企业/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如因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德盛 16 号全体最终持有人承诺:“本人知悉德盛 16 号通过本次重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承诺,本人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人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除因出现合伙协议及《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情形导致的转让或退出外,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退出。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本人确认,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建发梵宇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3,2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建发梵宇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建发梵宇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的发行股份数量不为整数,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向下取整并精确至个位。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锁定期安排

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成功发行,则建发梵宇承诺通过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自建发梵宇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而新取得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建发梵宇对于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所适用的锁定承诺。

(六)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73,200.00100.00%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资金支付压力,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财务灵活性,推动公司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

(九)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将依据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条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个环节均不实施。因此,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经证监会予以注册或未能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

(十一)募集配套资金对收益法评估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预测现金流中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对收益法评估没有影响。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12 月31 日,评估对象为东实股份60.00%股权价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696 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收益法下,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305,100.00 万元,相比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增值29,019.06 万元,增值率 10.51%。市场法下,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397,700.00 万元,相比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值121,619.06 万元,增值率44.05%。

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范围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评估方法
ABC=B-AD=C/A
东实股份 100%股权276,080.94305,100.0029,019.0610.51%收益法
397,700.00121,619.0644.05%市场法

(二)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它是假定评估对象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是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指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持续经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单位正处于经营状态,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

信息,推断这些处于经营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

(4)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2、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3)假设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5)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经营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内容及经营规模不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3)假设企业未来的经营策略以及成本控制等不发生较大变化;

(4)在可预见经营期内,未考虑公司经营可能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支出;

(5)未来预测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股权结构为框架,不考虑基准日后可能发生的股权变化对其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也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进行扩大性的追加投资等情况的影响;

经营策略和进行扩大性的追加投资等情况的影响;

(6)假设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相关批准文件能够及时取得;

(7)假设评估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投资或投资计划可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营;

(8)假设评估过程中销售模式可以延续,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9)假设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人员尽职,企业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10)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1)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料、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12)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13)被评估单位或评估对象不存在应提供而未提供、北方亚事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

(14)假设东实股份未来现金流均匀流入流出;

(15)假设未来可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和收益法。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 三种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市场法。选择理由如下:

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通常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东实股份盈利能力较好,标的公司管理层能够提供标的公司的历史经营数据和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且盈利预测与其资产具有较稳定的关系;北方亚事经过和标的公司管理层访谈,以及调研分析认为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东实股份属于汽车制造行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考虑到交易案例比较法受数据信息收集的限制而无法充分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股权价值的影响,另一方面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数量的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交易及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分,故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东实股份经过多年的积累,在客户资源、发展模式、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综合竞争能力突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不能综合反映企业的品牌效应、客户资源、人力资源、技术研发、采购渠道和管理经验等无形资源的价值,无法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本次评估不适宜选用资产基础法。

(四)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结果的选取

1、评估结果的差异

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5,100.00 万元,市场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97,700.00 万元,两者相差 92,600.00 万元,差异率为 23.28%。差异原因主要是: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通过对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分析和预测得出的;而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得出的,反映了当前资本市场情况下企业的市场估值水平。收益法与市场法的评估角度不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形成结果的分析,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原因如下:

东实股份属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要考虑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外,也要考虑企业的品牌效应、业务网络、服务能力、人才团队、客户关系、采购渠道等重要的无形资源。

收益法评估是基于企业整体资产给投资者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体现,反映的是资产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收益法对于影响企业价值因素考虑更为全面,且受短期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小。市场法评估结论受短期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大,并且对价值比率的调整和修正难以涵盖所有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东实股份的价值,故本次评估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五)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或估值机构报告的内容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方专业鉴定等估值资料。

(六)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报告书签署日期间不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收益法简介

收益法体现了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评估思路,即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评估中,对东实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算是通过对企业未来实现的净现金流的折现值实现的,即以企业未来年度内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作为依据,以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和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收益法评估计算中,被评估单位价值内涵和运用的收益类型以及折现率的口径必须是一致的。

收益法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1)评估模型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营业资产价值构成,即:

整体资产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整体资产价值-有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P:经营性资产价值;

Ri:企业第i 年的自由现金流;

Rn:永续年自由现金流;

i:为明确的预测年期;

r:年折现率。

(2)自由净现金流量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变动

(3)收益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被评估单位依法可以永续运营,因此被评估单位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但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化,明确的预测期取定到2030 年,实际操作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预测期为5 年;第二阶段为2031 年1 月 1 日至永续经营期,在此阶段中,企业生产、销售规模基本稳定,并保持2030 年的水平不变。

(4)折现率(r)的确定

根据收益额与折现率匹配的原则,采用国际上通常使用的 WACC 模型进行计算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即:

WACC(r)=Ke×[E/(E+D)]+Kd×(1-T)×[D/(E+D)]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成本

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 模型进行求取。即:

式中:

Rf1:无风险收益率

Rm:整个市场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Rf2: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Rm-Rf2:市场风险溢价

β:贝塔系数

Rs: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5)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6)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一般在评估中采用成本法等方法确定其价值。

(7)付息债务的确定

有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的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

(8)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考虑到少数股权账面价值占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比例较小,故本次采用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占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比例,结合合并口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确定该类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二)收益预测口径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被评估单位合并报表口径进行收益预测和收益法评估。

(三)未来净现金流的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汽车零部件收入、工装收入和零部件加工服务收入等。

(1)历史年度营业收入

表:历史年度主要产品的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4 年2025 年
1汽车零部件收入357,601.22443,355.24
2其他业务收入6,209.055,053.91
合计363,810.27448,409.15

汽车零部件收入主要为车身系统、动力系统及底盘系统相关的零部件销售收入。2024 年-2025 年汽车零部件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如下:国内汽车消费市场表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汽车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我国汽车市场在结构性深化和全球化布局中展现出强健韧性,商用车、乘用车呈现差异化增长特征,进出口市场则以出口主导的“双循环”格局加速形成。细分市场中,新能源持续爆发,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销售收入、向合营联营企业收取派驻费、租金收入等。

(2)未来年度收入预测

①主营业务收入:东实股份管理层对未来的销售预测根据生产销售计划、整车厂目标销量以及未来汽车行业产销量进行预测。2026 年管理层结合目前在手项目、整车厂目标销量、新增项目量纲及单价进行预测,2027-2030 年管理层结合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汽车产销率、价格变化趋势对未来收益进行预测。

工装收入:根据管理层预测,未来年度工装收入大幅下降,本次评估在企业管理层规划的基础上进行预测。

零部件加工服务收入:该部分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小,本次评估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②其他业务收入:近两年,派驻费、水电费、租赁(扣除投资性房地产)等其他业务收入波动不大,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企业原材料销售业务较小,故未来不再进行预测。废料销售具有偶然性,故本次评估不再进行预测。投资性房地产已在非经营性资产中考虑,故本次不再预测投房租赁收入和成本。

综上,未来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汽车零部件收入476,375.50515,203.08561,675.38598,409.92617,983.40
乘用车285,911.27321,064.75356,273.19390,355.97408,985.91
商用车177,276.08186,918.65198,160.56200,789.95201,710.64
工装12,112.136,122.136,122.136,122.136,122.13
零部件加工服务1,076.021,097.541,119.491,141.881,164.72
2其他业务收入2,735.552,790.262,846.062,902.982,961.04
合计479,111.04517,993.33564,521.44601,312.91620,944.44

收益预测合理性分析:

①东实股份管理层依据目前在手项目和未来年度预计的订单、预计未来年度销售价格下降,并结合车辆生命周期,对各个车型的辆份价值和销售数量进行了预测,在此基础上考虑项目进展节点,按照取得订单的可能性对未来收入进行调整。北方亚事对东实股份主要的客户进行了走访,东实股份在销售价格、产品质量和研发能力方面具有优势,主要客户具有较强的长期合作意愿,预测收入可实现度较高。

②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发布文章预测,“十五五”期间汽车行业总体年销量将达到 4000 万辆,汽车销量总增速将达到 3%,较“十四五”期间明显放缓。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测 2025-2030 年中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7%。标普全球旗下的 IHS(Information Handling Services)在2026 年 1 月产量预测报告,东风系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为 7.94%。本次评估预测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为6.73%,较为谨慎。

③北方亚事收集了申万行业分类中汽车零部件行业的 266 家上市公司,2021-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值在 10%以上,本次企业预测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考虑了市场变化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比较谨慎。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平均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值(%)23.8211.4918.0111.9511.8315.42

④北方亚事收集了东实股份主要客户 2025 年-2026 年目标销量,对相关客户合计目标销量之和的增长率为 9.98%,其中东风集团为东实股份主要客户,预计 2026 年销售量增长率为8.33%,本次评估预测 2026 年增长率6.85%较为谨慎。

表:主要客户目标销量统计

单位:万辆

序号项目2025年2026年同比增长率
1东风集团300.00325.008.33%
2小鹏汽车38.0060.0057.89%
3比亚迪汽车550.00560.001.82%
4小米汽车35.0055.0057.14%
5吉利汽车300.00345.0015.00%
合计/平均值1,223.001,345.009.98%

综上所述,本次预测考虑新能源汽车补贴购置税减免和旧换新补贴在下降、国际环境不稳定对出口的影响、我国 GDP 增长预期、新客户开发、市场降价等因素,本次评估预测 2026 年增长率和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相对谨慎,比较合理。

2、营业成本的预测

东实股份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摊销、外协加工费、仓储物流包装费等。

东实股份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钢材、铝材及外购零部件等)及外协加工服务等。东实股份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对于钢材、铝材等价格具有一定波动性的原材料,东实股份对其价格走势进行分析预测并根据安全库存情况提前备货。东实股份将部分工序如原材料开卷、表面处理及中小型冲焊件等简易、非核心生产环节委托给外协加工商,按照东实股份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加工生产。

东实股份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实际生产过程中,东实股份依据客户给出的月度/周度销售预测和采购订单,结合库存状况安排生产。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东实股份采取“自主生产+委托外协生产”的方式进行生产。东实股份将资源集中在产品开发设计、核心部件生产、总成件集成组装检验和售后服务等核心环节,同时将部分工序或半成品进行委外加工或直接采购。

(1)历史年度营业成本

表:历史年度营业成本和毛利率

项目2024 年2025 年
营业成本(万元)311,517.76396,243.91
毛利率14.37%11.63%

近年来东实股份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乘用车方面,在新能源与电动化转型催化下,乘用车近年来形成了活跃的市场竞争格局,传统企业、新势力品牌、科技公司纷纷入场,行业市场短期内价格承压,整车厂商存在降本需求,因此东实股份向主要客户的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商用车方面,2024 年受经济增速放缓、油气价差波动等因素影响,我国商用车市场回暖不及预期,全年商用车产销量同比下滑,虽然 2025 年产销量同比有所增长,但行业内车企短期内仍面临深化转型升级、竞争加大等挑战,降本增效压力增加,因此主要商用车客户下调了从东实股份的采购价格。

二是客户结构变动。2024 年下半年以来,东实股份对国内头部主机厂新定点的热成型、辊压件、铝挤压加工件等产品出货量大幅增加。国内头部主机厂旗下品牌近年来市场口碑越来越好、市场销量越来越高,对配套供应商的采购量较大且保障程度高,国内头部主机厂在其产业链体系中话语权较大、谈判议价能力较强,东实股份向其配套供应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低。

(2)未来年度毛利率分析

东实股份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铝材及外购零部件,近年来钢材价格波动较大,东实股份通过向主机厂和供应商的价格传导,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考虑到主机厂未来要求下调价格的因素,因此,管理层参考近年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并考虑一定上浮进行预测。

人工成本按人数乘以平均年薪酬考虑。管理层预计未来规模随着产量增加有所增长,平均年薪酬按固定增长率考虑。

折旧和摊销主要为生产中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以及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目前东实股份的子公司武汉实业公司产能基本饱和,未来年度需增加产能性资本支出,安全系统公司尚有部分投资未完成,后续投资金额较大,其他公司除待转固的在建工程、后续待支付的设备工程尾款、更新现有相关资产外,暂无大规模新增计划,故本次评估未来计入生产成本的折旧和摊销金额按当前水平及结转新增的折旧和摊销金额进行预测。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为能源费、维修费等费用,参考近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

表:未来年度营业成本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主营业务成本423,719.71459,858.41501,441.91535,137.89554,196.06
乘用车249,692.28281,071.40311,880.80342,335.65359,745.39
商用车163,256.08172,815.30183,556.58186,773.94188,401.25
工装9,758.854,938.784,951.024,954.084,954.08
零部件加工服务1,012.491,032.931,053.511,074.221,095.34
其他业务成本1,571.191,602.621,634.671,667.361,700.71
合计425,290.90461,461.02503,076.58536,805.25555,896.78
毛利率11.23%10.91%10.88%10.73%10.48%

①北方亚事收集了申万行业分类中汽车零部件行业的 266 家上市公司,2021-2026年 1-3月毛利率平均值均在 20%以上,2024 年-2026 年1-3 月上市公司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下降幅度收窄。本次管理预测未来年度毛利率逐年下降,五年下降幅度平均值 0.23%,与上市公司 2026 年 1-3 月下降幅度无显著差异,较为谨慎合理。具体如下表:

单位:%

序号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1-3月平均值
1266家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22.7221.2322.1221.4721.0320.7422.72
2变动幅度-1.500.90-0.66-0.43-0.29

②东实股份 2023 年-2025 年毛利率平均值为 14.37%,考虑通过向主机厂和供应商的价格传导、国际环境不稳定对原材料价格的影响、新客户开发及市场降价因素,本次评估预测未来五年毛利率平均值为10.85%,预测考虑了行业毛利率呈一定下降趋势,相对谨慎,比较合理。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税金及附加为东实股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应税业务收入而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本次评估在预测东实股份各年流转税的基础上,估算未来各年的税金及附加,预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税金及附加2,446.782,613.233,245.763,357.233,651.95

4、期间费用的预测

期间费用主要是东实股份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主要根据东实股份前几年历史平均水平估算,并根据东实股份规划略有调整。

(1)销售费用的预测

东实股份的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工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劳务费等。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等。经了解,销售人员的薪酬中业绩奖金占比较高,薪酬与营业收入的关联性较强。近两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波动不大,本次评估中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平均水平预测。

差旅费:系销售人员进行销售工作中发生的差旅费用,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业务招待费和咨询服务费:近年来企业业务招待费控制情况良好,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其他: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东实股份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明细项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职工薪酬1,054.081,140.001,242.831,324.111,367.42
2差旅费207.08213.29219.69226.28233.07
3业务招待费155.46160.13164.93169.88174.98
4咨询服务费28.4429.2930.1731.0832.01
5其他25.5526.3127.1027.9228.75
6折旧摊销0.440.080.240.260.55
7广告宣传费16.5017.0017.5118.0318.58
合计1,487.561,586.101,702.471,797.561,855.35

(2)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为东实股份日常管理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东实股份管理人员的工资、租赁费、折旧及摊销、咨询服务费、劳务费等。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等。未来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按人均薪酬和人数预测。预计未来管理人员数量保持稳定,人均薪酬保持温和增长。根据对未来各年管理人员规模及人均薪酬水平的预测,可得到对未来各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的预测。

折旧和摊销: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目前东实股份管理人员规模已趋于稳定,现有的管理用资产已基本能满足管理人员办公需求,未来除更新现有相关资产外,暂无大规模新增计划,故本次评估未来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和摊销金额按当前水平进行预测。

办公及行政费用:系管理人员日常工作发生的办公、差旅、交通等费用,企业近年来该项费用控制良好,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业务招待费:企业近年来该项费用控制良好,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咨询服务费:系东实股份支付咨询机构、审计、律师等中介发生的费用,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劳务费: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其他费用:系管理人员日常办公发生的其他零星费用,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股份支付:企业未来年度无股权激励事项,故未来不再预测。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为设定收益计划的成本,本次评估按照精算报告确认为非经营性资产,故在此不再重复考虑。

东实股份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明细项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办公及行政费1,194.691,230.531,267.451,292.801,318.65
2差旅费339.83350.02360.52367.73375.09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7.5459.2661.0462.2663.51
4交通费13.0013.3913.7914.0714.35
5劳务费942.24970.51999.621,019.621,040.01
6修理费432.31445.28458.64467.81477.17
7信息通讯费365.76376.73388.03395.79403.71
8业务招待费379.48390.86402.59410.64418.85
9折旧摊销2,223.092,072.321,954.941,676.911,523.95
10职工薪酬15,816.0816,205.1516,621.6117,044.7817,215.23
11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1,115.881,132.611,149.601,166.851,184.35
12租赁费80.3082.7185.2086.9088.64
13使用权资产折旧154.74186.61189.65190.50191.38
14其他54.8456.4958.1859.3560.53
合计23,169.7923,572.4824,010.8824,256.0224,375.42

(3)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为东实股份研发部门发生的人工成本、材料费、折旧摊销费用、检测费用、水电费等。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等,按人均薪酬和人数预测。管理层预计未来年度研发人员规模稳定,人均薪酬保持温和增长。根据对未来各年研发人员规模及人均薪酬水平的预测,可得到对未来各年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预测。

材料费用和水电费:与营业收入有强关联性,未来年度按照管理层预计的占比水平进行预测。

折旧和摊销:系研发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目前东实股份研发人员规模已趋于稳定,现有的研发用资产已基本能满足研发人员办公需求,未来除更新现有相关资产外,暂无大规模新增计划,故本次评估未来计入研发费用的折旧和摊销金额按当前水平进行预测。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咨询费、检测费,未来参考历史年度并考虑一定幅度增长进行预测。

东实股份未来年度研发费用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明细项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1职工薪酬6,524.616,688.516,855.037,024.217,094.46
2折旧摊销3,370.063,408.383,304.023,020.582,484.49
3材料与动力费6,814.947,370.408,035.238,560.758,840.76
4检测费1,014.411,044.841,076.191,097.711,119.67
5租赁费30.9831.9132.8733.5234.19
6水电费702.45723.52745.23760.13775.34
7差旅与会议费164.79169.73174.82178.32181.89
8其他97.15100.07103.07105.13107.23
合计18,719.3919,537.3620,326.4620,780.3620,638.02

(4)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为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活动中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和利息收入等。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主要为企业租赁负债形成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本次评估按照租金规模进行预测。

在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各项借款的本金、利率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未来年度借款及其还款计划,对未来各年付息债务金额和平均利率进行预测,进而得到未来各年利息支出的预测值。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大规模投资项目已进入中后期,近三年来借款规模不断下降,且企业账面存在较大金额的溢余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预测的未来年度现金流较好,企业自身现金流能够满足后续资本性支出的需求,故未来贷款规模

在基准日保持不变。

利息收入为提前支付货款利息收入和银行活期利息收入,与企业营业成本有强关联性,未来年度按照管理层预计的占比水平进行预测。

预提精算财务费用:为企业设定收益计划的成本,本次评估按照精算报告确认为非经营性资产,故在此不再重复考虑。

银行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历年发生金额较小,且具有偶然性,未来不再预测。

由于企业未来不会新增大量借款,预提精算财务费用在非经营性资产中考虑,使得企业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东实股份未来年度的财务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财务费用-193.85-189.54-187.03-186.33-185.61

5、其他收益的预测

历史年度的其他收益系政府补助收入、进项税加计抵扣及其他偶然性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政府补助主要为零部件项目补助、东实汽车项目进区、政策性搬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补助、新工厂建设专项资金、国债资金设备更新项目。已经获取的政府补助收入按照账面金额已在递延收益中考虑,政府补助项目具有偶然性和一次性,未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未来各年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金额难以可靠预测,本次评估未来不再预测其他收益。

进项税加计抵扣: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对企业该项进项税加计抵扣测算至2027 年12 月31 日。

其他收入:由于上述因素未来各年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金额难以可靠预测,本次评估未来不再预测其他收益。

东实股份未来年度的其他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进项税加计抵扣3,063.503,324.78---

6、投资收益的预测

东实股份投资收益为投资参股企业确认的投资损益,本次评估在非经营性资产 (负债)中考虑参股企业的价值,本次评估未来不再预测投资收益。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预测

东实股份历史年度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预计未来年度亦无可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资产、负债或业务,未来亦不预测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本次评估中,对东实股份未来收益的预测是以正常经营为假设前提,假设当年的销售产品在合理期间顺利收回,不考虑呆坏账对未来收益的影响,因此未来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按零考虑。

资产减值损失系对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形成。由于资产减值损失存在较大偶然性,难以预测,且并不影响实际的现金流量。

9、资产处置收益的预测

由于未来各年发生资产处置的可能性及处置收益金额难以可靠预测,本次评估未来不再预测资产处置收益。

10、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预测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主要是政府补助等收入和支出。由于上述收入及支出均为偶然发生,无法在未来对其合理预计,故本次对上述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按零考虑。

11、所得税费用的预测

(1)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考虑

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企业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备注
武汉实业公司GR2025420046212025年12月19日三年备案中
东实车身部件(湖北)有限公司GR2025420055722025年12月30日三年复评通过
武汉零部件公司GR2025420047742025年12月19日三年备案中
管路公司GR2025420055692025年12月30日三年备案中
东实底盘(湖北)有限公司GR2024420013022024年11月27日三年
东实汽车部件(湖北)有限公司GR2024420016812024年11月27日三年
十堰东森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GR2024420003092024年11月27日三年
东实银轮(湖北)非金属部件有限公司GR2023420058862023年12月8日三年
东实精工齿轮(武汉)有限公司GR2023420053352023年12月8日三年
东实空气减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GR2023420010432023年10月16日三年

本次评估假设上述企业未来可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按 15%的所得税税率考虑。

②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改委令 2014年第 15 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发改委令 2021 年第 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等相关规定,东实股份下属成都百事泰公司、武汉实业西安分公司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对于成都百事泰 2026-2030 年按照 15%所得税税率考虑,2030 年以后按照25%税率考虑。

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2025 年,东实股份下属公司东翔车用灭火器材(十堰)有限公司、东翔容器(十堰)有限公司和天津百事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实际执行5%税率。

本次评估对于上述公司按照上述优惠税率考虑。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由于东实股份不同分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不同,且存在不可抵税收入和研发费用不可加计扣除情况,本次评估参照 2025 年实际税负率 14.43%,确定未来年度所得税税率。东实股份未来年度的所得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企业所得税1,624.301,838.411,781.962,093.212,123.48

12、追加资本的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支出等。即本报告书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

资产更新=持续经营需要的周期性资产投入

(1)资产更新

本次评估中,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企业的经营期按无限年期考虑,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其固定资产达到经济寿命年限后将做更新,固定资产的更新在企业的存续期以周期的形式不断重复,结合企业资产情况,未来持续经营所需要的更新性投资支出基本与企业正常折旧数额相等。

(2)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包括东实股份因持续经营所需要的资产正常更新支出及新增投资支出,预计每年为维持生产能力需投入的更新改造资金与固定资产投资年金现值化的数额相当。新增投资主要是东实股份因生产规模扩大或技改需求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支出。东实股份未来年度的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明细项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
1用于现有生产设备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12,247.6413,141.5713,708.1114,282.9914,829.31
2的维护方面的支出无形资产购置/开发350.38351.70351.70351.70351.70
3用于新增生产能力方面的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15,579.9116,802.1214,714.1018,122.575,014.75
4无形资产购置/开发237.03----
合计28,414.9630,295.3928,773.9132,757.2620,195.76

注:资产更新支出已经包含东实股份未来新增资产的更新支出。

(3)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是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营运资金增加额,如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量、产品存货购置所需资金量、客户应付而未付的业务款项(应收账款)等所需的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通过测算基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付账款周转率来预测未来资金的需求情况。经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未来经营情况的了解,未来最低现金保有量根据历史合理平均水平确定。

营运资金追加=本年度营运资金需求-上年度营运资金需求

年度营运资金需求=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最低现金保有量=1 个月的付现成本+票据保证金

存货=当年营业成本÷当年存货周转率

应收款项=当年营业收入÷当年应收款项周转率

应付款项=当年营业成本÷当年应付款项周转率

2023-2025年各项周转率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包括:东实股份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度扩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4 年 10 月 18 日国务院第 43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于 2025 年 6月1 日起施行,使得整车厂缩短账期,回款加速。与此同时,东实股份资金充裕,主动缩短上游账期以获取采购价格优惠。2025 年周转率更加能反映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未来发展的情况,故本次评估参考东实股份 2025 年周转率对未来年度进行预测。东实股份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最低现金保有量57,241.1861,866.5767,350.5871,657.7373,999.41
存货72,594.4378,768.4485,871.9591,629.2294,888.02
应收款项172,050.47186,013.24202,721.65215,933.59222,983.35
应付款项245,780.84266,684.00290,734.14310,226.36321,259.59
营运资本56,105.2459,964.2565,210.0468,994.1870,611.19
营运资本增加额2,208.543,859.005,245.793,784.141,617.01

13、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折旧和摊销是在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每年计提折旧基础上,考虑企业未来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情况综合确定。

东实股份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按固定资产估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其分类折旧率。无形资产为软件,长期待摊费用为装修摊销,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东实股份未来年度折旧摊销具体内容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
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20,225.2522,569.1623,309.4325,208.0727,086.70
无形资产摊销472.77459.78446.57447.27470.72
合计20,698.0123,028.9423,755.9925,655.3427,557.42

14、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根据上述分析,东实股份未来年度的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0 年以后
营业收入479,111.04517,993.33564,521.44601,312.91620,944.44620,944.44
营业成本425,290.90461,461.02503,076.58536,805.25555,896.78550,357.81
营业税金及附加2,446.782,613.233,245.763,357.233,651.953,845.53
销售费用1,487.561,586.101,702.471,797.561,855.351,855.16
管理费用23,169.7923,572.4824,010.8824,256.0224,375.4224,533.76
研发费用18,719.3919,537.3620,326.4620,780.3620,638.0220,335.98
财务费用-193.85-189.54-187.03-186.33-185.61-185.61
其他收益3,063.503,324.78----
营业利润11,253.9612,737.4612,346.3314,502.8214,712.5320,201.81
利润总额11,253.9612,737.4612,346.3314,502.8214,712.5320,201.81
所得税1,624.301,838.411,781.962,093.212,123.482,915.75
净利润9,629.6710,899.0410,564.3712,409.6112,589.0517,286.06
加:使用权资产折旧1,283.361,347.661,369.621,375.791,382.091,382.09
加: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49.74154.04156.55157.26157.98157.98
减:实际支付租赁款1,459.761,501.711,526.171,533.041,540.071,540.07
加:利息支出497.78497.78497.78497.78497.78497.78
加:折旧/摊销20,698.0123,028.9423,755.9925,655.3427,557.4221,874.56
减:资本性支出28,414.9630,295.3928,773.9132,757.2620,195.7615,181.01
减:营运资金的增加2,208.543,859.005,245.793,784.141,617.01-
企业自由现金流175.31271.38798.452,021.3318,831.4824,477.39

(四)未来收益年限的估测

本次评估中,被评估单位依法可以永续运营,因此被评估单位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实际操作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日,预测期为5年;第二阶段为2031 年1月1日至永续经营期。

(五)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由于被评估单位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选取可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单位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可比公司,然后估算可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Levered Beta);第二步,根据可比公司资本结构、可比公司β以及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评估基准日,企业适用的综合所得税率为 14.43%,本次预测期采用企业综合所得税率为 14.43%。

(1)可比公司的选取

在本次评估中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①可比公司近年为盈利公司;

②可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③可比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人民币A股;

④可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行业。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北方亚事选取了联明股份、亚通精工、无锡振华 3 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2)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确定(WACC)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代表期望的总投资回报率。它是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本回报率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本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

①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为了确定股权回报率,北方亚事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Model or “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取企业股权收益率的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Ke=Rf1+[Rm-Rf2]×β+Rs

式中:

Rf1:无风险收益率

Rm:整个市场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

Rf2: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Rm-Rf2:市场风险溢价

β:贝塔系数

Rs: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分析 CAPM,我们采用以下几步:

第一步:确定无风险收益率Rf1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

可以忽略不计。

无风险报酬率 Rf1 反映的是在本金没有违约风险、期望收入得到保证时资金的基本价值。本次选取基准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 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1.85%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第二步:确定市场风险溢价MRP

MRP(Market Risk premium)为市场风险溢价,指股票资产与无风险资产之间的收益差额,通常指证券市场典型指数成分股平均收益率超过平均无风险收益率(通常指长期国债收益率)的部分(Rm-Rf2)。沪深 300 指数比较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其300 只成分股能较好地反映中国股市的状况。本次评估中,北方亚事借助同花顺 iFinD软件对我国沪深 300 各成分股的平均收益率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为二十一年(2005年-2025 年)的平均收益率(几何平均收益率,计算周期为周,收益率计算方式为对数收益率)为9.02%,对应二十一年(2005 年-2025 年)无风险报酬率平均值(Rf2)为 3.21%,则本次评估中的市场风险溢价(Rm-Rf2)取5.82%。

序号年份市场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市场超额收益率
12005-25.92%3.50%-29.42%
2200644.47%3.02%41.45%
3200764.87%4.43%60.45%
42008-8.64%2.75%-11.39%
520099.14%3.64%5.50%
620105.98%3.88%2.10%
72011-0.49%3.43%-3.93%
820121.38%3.57%-2.19%
920132.77%4.55%-1.78%
1020147.36%3.62%3.74%
1120157.41%2.82%4.59%
1220164.28%3.01%1.27%
1320176.95%3.88%3.07%
1420183.03%3.23%-0.20%
1520197.93%3.14%4.79%
16202013.05%3.14%9.90%
17202115.23%2.78%12.46%
1820229.32%2.84%6.49%
1920236.11%2.56%3.55%
2020246.52%1.68%4.85%
2120258.53%1.85%6.69%
平均值9.02%3.21%5.82%

第三步:确定可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风险系数β(LeveredBeta)。

β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投资股市中一个公司,如果其β值为 1.1 则意味着其股票风险比整个股市平均风险高 10%;相反,如果公司β为 0.9,则表示其股票风险比股市平均低10%。因为投资者期望高风险应得到高回报,β值对投资者衡量投资某种股票的相对风险非常有帮助。

同花顺公司是一家从事β的研究并给出计算β值的计算公式的公司。本次评估机构选取同花顺公司公布的β值(指数选取上证综指)。可比公司含资本结构因素的β见下表:

可比公司名称股票代码含资本结构因素的β (Levered β)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 (Unlevered β)
联明股份603006.SH1.26711.2620
亚通精工603190.SH0.99960.8094
无锡振华605319.SH0.94400.8545
平均值0.9753

可比公司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β(Unlevered β)=0.9753

第四步: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比率

近几年企业的发展稳定,外部融资规模小且相对稳定,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自身资本结构,经计算:

第五步:估算被评估单位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LeveredBeta

北方亚事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评估单位 Levered Beta:

式中: D:债权价值;

E:股权价值;

T:适用所得税率(取14.43%);

经计算,东实股份的含资本结构因素的LeveredBeta 等于:

第六步:估算企业特有风险收益率Rs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得出的收益率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收益率,对于单个公司的投资风险一般认为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收益。

考虑到东实股份企业规模、经营阶段、经营状况、经营业务市场、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本次评估假设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如下表:

序号叠加内容说明取值(%)
1企业规模较大型企业0.20%
2历史经营情况近几年连续盈利0.20%
3企业的财务风险截至基准日有外部借款,有外部投资0.30%
4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主要面对国内客户0.40%
5企业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比较完善0.40%
6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管理人员的经验中等0.50%
7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比较依赖0.60%
合计2.60%

第七步:计算折现率

①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股权回报率测算公式如下:

②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东实股份存在付息债务,综合债权回报率是 3.57%,北方亚事采用

其作为债权回报率。

③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的确定

在股权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的基础上,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权重为东实股份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成本

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税率

(3)被评估单位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上述计算北方亚事以 10.02%作为被评估单位此期间的折现率。

(六)评估值的计算过程及评估结论

1、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现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P:经营性资产价值;

Ri:企业第i 年的自由现金流;

Rn:永续年自由现金流;

i:为明确的预测年期;

r:年折现率。

详细计算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经营性资产价值测算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0 年及以后
经营性现金流175.31271.38798.452,021.3318,831.4824,477.39
折现期限0.501.502.503.504.50
折现率10.02%10.02%10.02%10.02%10.02%10.02%
折现系数0.95340.86650.78760.71590.65076.4940
折现值167.14235.16628.881,447.0612,253.55158,955.29
现金流现值合计173,687.07

(六)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本次评估中,东实股份溢余资产为19,147.75 万元。

(七)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资产(负债)。东实股份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值为 129,090.33 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东实股份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值备注
一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2,430.002,430.00股权投资
2预付款17.4217.42预付设备款
3其他应收款579.80579.80政府贴息、处置资产款
4持有待售资产877.271,539.18股权投资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0,842.7310,842.73理财产品
6其他流动资产5,121.375,121.37预缴税款、待抵扣进项税
7债权投资27,581.5127,581.51购买理财产品
8长期股权投资100,918.48126,938.01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9投资性房地产5,840.8910,064.89对外出租资产
10固定资产972.951,307.63闲置的固定资产
11递延所得税资产15,343.7112,519.99坏账(未在现金流中考虑)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加回
12其他非流动资产3,135.483,135.48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未在资本性支出中考虑)
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小计173,661.60202,078.00
二非经营性负债
1应付账款19,612.6619,612.66设备工程款
2其他应付款3,944.493,944.49关联方资金、股利等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92.185,492.18改制借款及利息
4长期应付款3,351.003,351.00政府无息贷款
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5,001.1535,001.15改制形成的应付职工福利
6预计负债110.89110.89三供一业费用
7递延收益8,154.04政府补贴
8递延所得税负债5,475.305,475.30资产加速折旧、租赁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81,141.7172,987.67
三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92,519.89129,090.33

东实股份非经营性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占比较大。在合并口径下,东实股份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918.48 万元,共19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比例%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评估方法
1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50.0056,310.5464,492.00收益法
2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50.0010,100.8520,981.00收益法
3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50.006,802.496,802.49成本法
4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50.002,436.802,436.80成本法
5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49.009,585.959,585.95成本法
6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51.0021.6921.69成本法
7东实大洋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40.002,799.312,799.31成本法
8东实光裕(十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25.00538.77539.68成本法
9东风实业新能源装备(十堰)有限公司49.00620.93620.93成本法
10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28.57572.54572.54成本法
11东实(十堰)汽车悬挂系统有限公司30.00564.69564.69成本法
12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9.001,238.381,238.38成本法
13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9.00472.23472.23成本法
14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50.005,095.9812,053.00收益法
15东风(十堰)汽车零件有限公司25.000.000.00已不经营
16东风(十堰)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25.000.000.00已不经营
17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003,356.873,356.87成本法
18东实百一(湖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50400.45400.45成本法
19东风荣成汽车有限公司51.000.000.00已不经营
合计100,918.48126,938.01

(八)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确定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173,687.07+19,147.75+129,090.33

=321,925.15(万元)

(九)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东实股份付息债务金额为15,438.60 万元。

(十)少数股东权益

考虑到少数股权账面价值占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比例较小,故本次采用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占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比例,结合合并口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确定该类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424.62 万元。

(十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资产价值-有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

=321,925.15-15,438.60-1,424.62

=305,100.00(万元)(取整)

东实股份采用收益法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05,100.00 万元。

三、市场法评估情况

(一)市场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1、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可比上市公司选择标准是在公开、交易活跃的市场上,选择可比公司,这些可比公司与评估对象的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相同或相似。

2、交易案例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指获取并分析可比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评估对象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选择标准如下:交易类型为出售、兼并或收购业务(包括收购企业普通股、收购企业其他权益);交易案例的控制权状态与评估对象的控制权状态相似;交易标的与东实股份所属行业相同,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在评估基准日前一定时间内发生所有的交易案例中,选择相关性较强的交易案例,成交日期与评估基准日期最好较为接近。

考虑到交易案例比较法受数据信息收集的限制而无法充分考虑估值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股权价值的影响,另一方面与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数量的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交易及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分,故本次市场法估算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二)可比对象的选取

1、可比公司选择标准

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之间的可比性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属的行业、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本次选择可比公司遵循以下标准:

(1)具有一定时间的上市交易历史

考虑到进行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操作时需要进行一定的统计处理,需要一定的股票交易历史数据和财务数据,因此一般需要可比公司具有一定时期的上市历史;另一方面,可比对象经营情况应相对稳定。因此,此次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并且从事该业务的时间不少于36 个月。

(2)企业生产规模相当

企业生产规模相当实际就是要求资产规模和能力相当,这样可以增加可比性。若规模存在差异,则通过对比规模指标进行修正。

(3)企业的经营业绩相似

经营业绩相似就是可比对象与被评估单位经营业绩状态应该相似。要求可比对象与被评估单位在经营业绩方面相似主要是考虑对于投资者而言,盈利企业的投资风险与亏损企业的投资风险是有较大差异的,因此在选择可比对象时,优先选择与被评估单位盈利能力相似的企业;若盈利能力存在差异,则通过对比盈利指标进行修正。

(4)成长性相当

未来成长性相当,即企业未来经营的预期增长率相当。若成长性存在差异,则通过对比成长性指标进行修正。

(5)其他标准

为了增加可比对象与被评估单位的可比性,在可供选择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较多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要求在经营地域、产品结构、资金周转、付息债务等方面可比。对于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存在差异的,可以通过相关指标对比分析予以修正。

2、可比公司选择过程

根据上述可比公司选择标准,北方亚事通过同花顺获取所属行业相同的上市公司。为了降低可比公司之间差异,北方亚事按照可比公司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资产规模、上市日期、股价波动情况等,在此基础上选择6家上市公司。具体选择理由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主营产品选取(不选)理由
1603190.SH亚通精工汽车零部件、矿用辅助运输设备经营业务与东实股份相似,宜作为可比案例
2605319.SH无锡振华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模具业务经营业务与东实股份相似,宜作为可比案例
3603006.SH联明股份车身零部件产品、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经营业务与东实股份相似,宜作为可比案例
4600609.SH金杯汽车汽车内饰件、座椅、橡胶件经营业务与东实李尔相似,宜作为可比案例
5600742.SH富维股份汽车内饰、汽车保险杠、汽车车灯、冲压件、汽车视镜、汽车车轮经营业务与东实李尔相似,宜作为可比案例
6603035.SH常熟汽饰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内饰件总成产品经营业务与东实李尔相似,宜作为可比案例
7600741.SH华域汽车内外饰件、金属成型和模具、功能件、电子电器件、热加工件经营规模远大于东实股份,不宜作为可比公司
8603006.SH联明股份金属及通信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经营业务有差异,不宜作为可比公司。
9603085.SH天成自控乘用车座椅、工程机械座椅、商用车座椅、航空座椅、儿童安全座椅及相关配件近三年经营出现亏损
10603358.SH华达科技燃油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近半年内股价波动达49.3%,不宜作为可比案例
11603768.SH常青股份车身件、底盘件、其他近三年经营出现亏损
12603997.SH继峰股份头枕、座椅扶手、商用车座椅、中控及其他内饰件、乘用车座椅近三年经营出现亏损
13605018.SH长华集团冲焊件、紧固件利润和资产规模远小于东实股份,不宜作为可比公司
14605128.SH上海沿浦骨架总成、冲压件、注塑、模具、其他经营利润远小于东实李尔,不宜作为可比公司
15001311.SZ多利科技汽车冲压、焊接总成零部件、功能性零部件、冲压模具、热成型及一体化压铸零部件近期利润波动较大,近半年内股价波动达59.0%,不宜作为可比公司
16002510.SZ天汽模汽车车身覆盖件模具、汽车车身冲压件、检具及装焊夹具经营利润远小于东实股份,不宜作为可比公司
17601279.SH英利汽车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近三年经营出现亏损

可比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对比分析情况如下表:

项目东实股份亚通精工无锡振华联明股份
所属行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经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
经营历史超过3年超过3年超过3年超过3年
企业规模中较大较大较小
经营业绩盈利较好盈利较好盈利较好盈利较好
成长性较稳定较稳定较稳定较稳定
项目金杯汽车富维股份常熟汽饰
所属行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经营业务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内饰件总成产品
经营历史超过3年超过3年超过3年
企业规模大较大大
经营业绩盈利较好盈利较好盈利较好
成长性较稳定较稳定较稳定

(三)比率乘数的选择

1、价值比率的选择

价值比率是指资产价值与其经营收益能力指标、资产价值或其他特定非财务指标之间的一个“比率倍数”。常用的价值比率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等。

市盈率(P/E):指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值,包括静态市盈率和动态市盈率等。该指标通常使用近期的实际盈利或盈利估计,近期的盈利估计一般比较准确,可以进行较广泛的参照比较。但使用市盈率指标容易受到资本结构的影响;需要排除会计政策及非经营性损失的影响。另外,市盈率无法顾及远期盈利,对周期性及亏损企业而言估值相对困难。

市净率(P/B):指每股市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该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既往的投资规模、资本积累与估值的相关性,对于资产量较大的企业,该指标更为适用。

市销率(P/S):指每股市价与每股销售额的比值。使用市销率可以规避折旧、存货等会计政策的影响。但该指标难以反映企业盈利能力与股权价值之间的关系。

根据《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2025 年修订)》中市场乘数法估值常用的价值乘数,机械制造业常用的价值乘数是 P/E 和EV/EBITDA。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编制的《资产评估实务(二)》中各行业常用价值比率,机械制造业常用价值比率是P/E。

汽车行业是典型的重资产密集型行业,企业需要持续投入大额资本开支以维持竞争力,而 EBITDA完全剔除了折旧摊销,且未扣除资本支出,不宜选择EV/EBITDA。被评估单位是汽车制造行业,属于机械制造业,属于盈利相对稳定的成熟行业,投资者注重的往往是利润和现金流的增长,因此,不宜选择市净率和市销率,选择市盈率相对较为适合。

2、相关性测试

为进一步判断不同价值比率对于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适用性,对申万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市价与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下:

表:线性回归分析结果

因变量P
自变量BES
相关系数0.77330.84670.6673
拟合优度 R20.59800.71690.4453
观测值259259259
价值比率P/BP/EP/S

由上可知,采用 B、E、S 作为自变量对股东权益价值进行回归分析,自变量 E与因变量间的相关性、拟合优度、样本拟合优度及标准差均表现良好。 基于上述分析,本次评估选择市盈率(P/E)作为本次市场法评估的价值比率。

(四)价值比率的计算

1、比较指标选择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行业特点、企业财务分析指标,结合各家可比公司的财务数据披露情况,参考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编制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2025》选择的企业比较指标,本次评估分别从盈利能力、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能力、企业规模五个方面选取了 15 个经济指标,分别是盈利能力指标:ROE、ROA、营业利润率;资产运营指标:总资产周转率(次)、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应收款项周转率(次);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速动比率(%);发展能力指标:营业增长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营业利润增长率(%);企业规模指标:营业收入(万元)、总资产(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万元)。

通过上市公司公告和财务报表得出可比公司和被评估单位的15 项指标,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盈利能力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
ROEROA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次)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应收款项周转率(次)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速动比率
亚通精工6.28%4.91%8.38%0.510.782.1043.56%9.281.10
无锡振华16.03%10.20%17.39%0.561.181.7951.55%19.320.87
联明股份6.11%4.02%10.14%0.430.722.6923.64%无利息2.14
金杯汽车19.61%11.23%9.65%1.161.8910.5557.61%19.960.95
富维股份6.01%3.96%4.69%0.901.365.5656.32%无利息1.26
常熟汽饰8.74%5.03%8.51%0.551.352.7052.04%10.990.73
东实股份13.48%6.27%9.29%0.651.192.6957.76%16.640.92
公司简称发展能力状况企业规模状况
营业增长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营业利润增长率(%)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
亚通精工10.96%3.48%-1.08%219,351.26413,162.64183,999.41
无锡振华16.48%2.59%44.27%277,619.11585,890.94296,168.98
联明股份-9.49%3.66%-25.42%133,791.26180,086.3086,367.71
金杯汽车-6.48%5.00%2.01%164,246.00439,235.44455,548.28
富维股份-0.09%2.93%0.05%844,424.812,280,310.271,986,784.78
常熟汽饰24.71%3.76%-11.24%530,911.771,226,127.69710,985.26
东实股份11.67%4.82%20.28%276,080.94614,203.10448,409.15

2、价值比率修正系数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编制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 2025》,参照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结合行业上市公司规模状况,编制比较指标条件说明表:

公司简称盈利能力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
ROEROA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款项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速动比率
亚通精工一般良好优秀较低较低低优秀良好一般
无锡振华优秀优秀优秀较低较低低良好优秀较低
联明股份一般一般优秀较低较低低优秀优秀优秀
金杯汽车优秀优秀优秀良好良好优秀一般优秀较低
富维股份一般一般良好一般一般良好一般优秀良好
常熟汽饰一般一般优秀较低一般低良好良好较低
东实股份良好良好优秀较低较低低一般良好较低
公司简称发展能力状况企业规模状况
营业增长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营业利润增长率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总资产营业收入
亚通精工良好一般较低中中中
无锡振华优秀较低优秀较大较大较大
联明股份较低一般低较小较小较小
金杯汽车较低良好较低中中较大
富维股份较低较低较低大大大
常熟汽饰优秀一般低大大大
东实股份良好一般良好较大较大较大

将各项指标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或大、较大、中、较小、小)五个等级,以“一般”(或“中”)标准分 100 分进行对比调整,可比公司和东实股份指标状况等级与“一般”(或“中”)比较后确定,低于“一般”(或“中”)的则调整系数小于100,高于“一般”(或“中”)的则调整系数大于100。

(1)盈利能力

①净资产收益率:将净资产收益率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 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1%。

②总资产报酬率:将总资产报酬率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 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1%。

③营业利润率:将营业利润率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1%。

(2)资产运行能力

①总资产周转率(次):将总资产周转率(次)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 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5%。

②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将流动资产周转率(次)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 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

指数增加或减少5%。

③应收款项周转率(次):将应收款项周转率(次)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 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5%。

(3)偿债能力

①资产负债率:将资产负债率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5%。

②已获利息倍数:将已获利息倍数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 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5%。

③速动比率:将速动比率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5%。

(4)发展能力

①营业增长率:将营业增长率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1%。

②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 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 1%。

③营业利润增长率:将营业利润增长率状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低、低五个等级,将“一般”分值确定为 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1%。

(5)企业规模

①营业收入:将营业收入状况分为大、较大、中、较小、小五个等级,将“中”分值确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1%。

②总资产:将总资产状况分为大、较大、中、较小、小五个等级,将“中”分值确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1%。

③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将营业利润状况分为大、较大、中、较小、小五个等级,将“中”分值确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等级,因素修正指数增加或减少1%。

表:比较指标条件指数

公司简称盈利能力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
ROEROA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款项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速动比率
亚通精工100.00101.00102.0095.0095.0090.00110.00105.00100.00
无锡振华102.00102.00102.0095.0095.0090.00105.00110.0095.00
联明股份100.00100.00102.0095.0095.0090.00110.00110.00110.00
金杯汽车102.00102.00102.00105.00105.00110.00100.00110.0095.00
富维股份100.00100.00101.00100.00100.00105.00100.00110.00105.00
常熟汽饰100.00100.00102.0095.00100.0090.00105.00105.0095.00
东实股份101.00101.00102.0095.0095.0090.00100.00105.0095.00
公司简称发展能力状况企业规模状况
营业增长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营业利润增长率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总资产营业收入
亚通精工101.00100.0099.00100.00100.00100.00
无锡振华102.0099.00102.00101.00101.00101.00
联明股份99.00100.0098.0099.0099.0099.00
金杯汽车99.00101.0099.00100.00100.00101.00
富维股份99.0099.0099.00102.00102.00102.00
常熟汽饰102.00100.0098.00102.00102.00102.00
东实股份101.00100.00101.00101.00101.00101.00

东实股份得分与可比公司各指标得分进行对比,得出价值比率修正系数如下:

公司简称盈利能力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
ROEROA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款项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速动比率
亚通精工1.01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0.90911.00000.9500
无锡振华0.99020.99021.00001.00001.00001.00000.95240.95451.0000
联明股份1.01001.01001.00001.00001.00001.00000.90910.95450.8636
金杯汽车0.99020.99021.00000.90480.90480.81821.00000.95451.0000
富维股份1.01001.01001.00990.95000.95000.85711.00000.95450.9048
常熟汽饰1.00001.00001.00001.00000.95001.00000.95241.00001.0000
东实股份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公司简称发展能力状况企业规模状况
营业增长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营业利润增长率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总资产营业收入
亚通精工1.00001.00001.02021.01001.01001.0100
无锡振华0.99021.01010.99021.00001.00001.0000
联明股份1.02021.00001.03061.02021.02021.0202
金杯汽车1.02020.99011.02021.01001.01001.0000
富维股份1.02021.01011.02020.99020.99020.9902
常熟汽饰0.99021.00001.03060.99020.99020.9902
东实股份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将各个可比公司比较指标修正系数进行相乘得出价值比率(P/E)修正系数:

序号可比公司修正系数
1亚通精工0.9169
2无锡振华0.8828
3联明股份0.8535
4金杯汽车0.6589
5富维股份0.7025
6常熟汽饰0.8964

3、市盈率修正

可比公司 P/E=可比公司市场价格/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化)

被评估单位P/E=Σ(可比公司P/E×修正系数×权重)

其中:修正系数为指标比值的乘积;

权重按照主要联营公司的利润和东实股份比例确定。

表:P/E 修正情况

序号可比公司总市值(万元)非经营性资产(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市盈率(P/E)修正系数权重赋权后P/E
1亚通精工329,437.3648,555.7611,083.9825.340.916911.00%2.56
2无锡振华727,490.8349,005.0946,519.0714.590.882820.00%2.58
3联明股份332,217.0860,162.059,237.3229.450.853510.67%2.68
4金杯汽车621,230.79205,523.7923,496.3317.690.658920.00%2.33
5富维股份734,339.33240,732.6746,509.0410.610.702520.00%1.49
6常熟汽饰559,106.7064,000.9034,619.5514.300.896418.33%2.35
东实股份13.9859

(五)流动性折扣比率

本次市场法评估选取的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而评估对象是非上市公司,缺乏市场流通性,因此在上述测算市盈率的基础上需要扣除流动性折扣。采用 2025 年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的方式,并考虑评估对象属于汽车制造行业,本次评估参照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制造业确定缺少流通折扣率,取27.80%。

表:缺少流通折扣率估算

行业名称非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缺少流通折扣率
样本点数量市盈率平均值样本点数量市盈率平均值
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制造业9034.8869348.3127.80%

数据来源:产权交易所、Wind 资讯、CVSource

(六)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调整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溢余货币资金、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净额为38,026.14 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值备注
一溢余货币资金19,147.7519,147.75
二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2,430.002,430.00股权投资
2预付款17.4217.42预付设备款
3其他应收款579.8579.8政府贴息、处置资产款
4持有待售资产877.271,539.18股权投资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0,842.7310,842.73理财产品
6其他流动资产5,121.375,121.37预缴税款、待抵扣进项税
7债权投资27,581.5127,581.51理财产品
8投资性房地产16,726.0816,726.08对外出租房产
9固定资产5,840.8910,064.89闲置固定资产
10在建工程972.951,307.63在建设备和厂房
11递延所得税资产15,343.7112,519.99坏账以外递延所得税资产
12其他非流动资产3,135.483,135.48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非现金类非经营性资产小计89,469.2191,866.07
三非经营性负债
1应付账款19,612.6619,612.66设备工程款
2其他应付款3,944.493,944.49关联方资金、股利等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92.185,492.18改制借利息
4长期应付款3,351.003,351.00政府无息贷款
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5,001.1535,001.15改制形成的应付职工福利
6预计负债110.89110.89诉讼款项
7递延收益8,154.04政府补贴
8递延所得税负债5,475.305,475.30资产加速折旧、租赁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81,141.7172,987.67
四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27,475.2538,026.14

注:采用市场法时,未考虑在建工程对基准日利润的贡献,故纳入非经营性资产; 采用市场法时,归母净利润中包含了合营和联营企业的利润,故未纳入非经营性资产。

(七)市场法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各个过程得到的评估参数,本次评估市场法的评估结果:

东实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价值=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缺少流通折扣率)+非经营性资产

=397,700.00(万元)(取整)

则,东实股份采用市场法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97,700.00 万元。

四、重要下属企业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中,收益法和市场法采用合并口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未单独对标的公司子公司进行评估。

五、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北方亚事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北方亚事具有法定评估资格,北方亚事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北方亚事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北方亚事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北方亚事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未来各项财务数据的预测以历史财务数据为基础,结合其所处行业地位、所处行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测算结果。本次资产评估使用到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评估数据等均来自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评估证据及合法合规的参考资料等,评估依据具备合理性。

(三)后续变化对评估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经营中所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存续发展的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不会对评估值造成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相关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敏感性分析

在收益法评估模型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和折现率对收益法评估结果有较大影响,故本次评估结果对上述指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变动率评估值评估值变动率
收入增长率-1.50%296,300.00-2.88%
-1.00%299,200.00-1.93%
-0.50%302,100.00-0.98%
0.00%305,100.00-
0.50%308,000.000.95%
1.00%310,900.001.90%
1.50%313,900.002.88%
毛利率-1.50%229,700.00-24.71%
-1.00%254,700.00-16.52%
-0.50%279,600.00-8.36%
0.00%305,100.00-
0.50%330,500.008.33%
1.00%355,500.0016.52%
1.50%380,500.0024.71%
折现率-1.50%345,500.0013.24%
-1.00%330,500.008.33%
-0.50%317,100.003.93%
0.00%305,100.00-
0.50%294,300.00-3.54%
1.00%284,500.00-6.75%
1.50%275,600.00-9.67%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对现有业务进行全方位整合,充分发挥外延式并购在产品、生产技术、市场拓展、采购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打造汽车零部件领域龙头企业,协同效应分析参见本报告书“第八章/四/(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相关协同效应难以具体量化,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评估定价过程中未考虑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1、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东实股份与可比公司的P/E 价值比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总市值调整后股权价值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P/E(调整前)P/E(调整后)
603190.SH亚通精工329,437.36280,881.6011,083.9829.7223.23
605319.SH无锡振华727,490.83678,485.7446,519.0715.6412.88
603006.SH联明股份332,217.08272,055.039,237.3235.9625.14
600609.SH金杯汽车621,230.79415,707.0023,496.3326.4411.66
600742.SH富维股份734,339.33493,606.6646,509.0415.797.45
603035.SH常熟汽饰559,106.70495,105.8034,619.5516.1512.82
平均值550,637.02439,306.9728,577.5523.2815.53
中位数590,168.75454,656.8329,057.9421.3012.85
东实股份100%股份305,100.00267,067.1135,622.238.567.50

注 1:总市值=2025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市值。

注 2:关于“调整后股权价值”,可比公司调整后股权价值=总市值-非经营性净资产账面价值,东实股份 100%股份调整后股权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非经营性净资产-溢余资金。注 3:关于“P/E(调整前)”,可比公司 P/E(调整前)=总市值/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东实股份 P/E(调整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注 4:关于“P/E(调整后)”,可比公司 P/E(调整后)=调整后股权价值/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修正系数,东实股份 P/E(调整后)=调整后股权价值/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截至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 P/E(调整前)的平均数和中位数分别为 23.28 和21.30,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P/E(调整前)为 8.56 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数和中位数;可比公司 P/E(调整后)的平均数和中位数分别为 15.53 和 12.85;本次交易标的公司P/E(调整后)为 7.50 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数及中位数。

因此,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相关价值比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数和中位数,本次交易估值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可比交易对比分析

从业务和交易相似性的角度,选取与交易标的同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重组项目作为可比交易案例,其评估值及价值比率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标的资产静态 P/E(调整前)动态 P/E(调整前)静态 P/E(调整后)动态 P/E(调整后)
渤海汽车(600960.SH)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6.679.707.9411.54
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 51%股权3.4911.313.4011.04
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 50%股权6.586.057.917.27
德尔股份(300473.SZ)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19.089.6720.1810.23
爱柯迪(600933.SH)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71%股权10.5610.0110.9710.40
领益智造(002600.SH)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46%股权19.949.0522.1210.03
华达科技(603358.SH)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44.00%股权45.1710.8743.5610.48
平均数15.939.5216.5810.14
中位数10.569.7010.9710.40
天汽模(002510.SZ)东实股份 60.00%股权8.569.867.508.63

注 1:静态 P/E(调整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注 2:动态 P/E(调整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测期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净利润之和/3)。 注 3:静态 P/E(调整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非经营性净资产-溢余资金)/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 注 4:动态 P/E(调整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非经营性净资产-溢余资金)/(预测期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净利润之和/3)。

从上表各个 P/E 口径来看,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P/E 均低于或接近可比交易平均数和中位数。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相关价值比率低于可比交易平均数和中位数,本次交易估值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对评估及交易作价有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100%股份的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 16 号购买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股份;同时,拟向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合理性分析如下:

本次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5.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与东实股份长期存在业务合作,双方在汽车零部件产业链上具有较强协同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东实股份控制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产品链,丰富客户结构,扩大区域覆盖,提升利润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北方亚事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正常的业务关系之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八、本次交易资产定价的合理性

(一)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过程经过充分的市场博弈,交易价格公允;

(二)本次评估所选取的评估方法与标的资产特征的匹配度,评估或参数选取具备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与历史交易作价的差异存在合理性;

(四)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与相同或者类似资产在可比交易中的估值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五)商誉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九、业绩承诺及可实现性

(一)业绩承诺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以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中所载明净利润数据为依据做出。标的公司未来业绩预测时已充分考虑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历史年度资产、财务分析和调整情况,详细预测结果参见本报告书“第六章/二、收益法评估情况”。

(二)业绩承诺补偿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2026 年 6 月 8 日,上市公司与德盛 16 号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双方已就业绩承诺、减值测试、超额业绩奖励、补偿安排等事项做出约定。《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七章/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及履约保障措施

本次交易方案中已经设置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交易对方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承诺。

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承诺:“一、本企业本公司知悉德盛 16 号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企业/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德盛 16 号的合伙份额,本企业/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三、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四、本企业/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如因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德盛 16 号全体最终持有人承诺:“本人知悉德盛 16 号通过本次重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承诺,本人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人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除因出现合伙协议及《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情形导致的转让或退出外,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退出。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本人确认,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综上所述,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锁定期能够覆盖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其上层合伙人进行了穿透锁定,能够较好地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业绩奖励及会计处理

若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应将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超额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即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总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中的5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奖励给交易对方德盛 16 号,但超额业绩奖励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次交易中东实股份 60%股份交易总价的 20%。上市公司应在符合相关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 3 个月内,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和流程向德盛 16 号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超额业绩奖励金额。

业绩奖励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

本次交易设置业绩奖励主要是为了充分调动交易对方的积极性,在业绩承诺期内积极提升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将交易对方利益与标的公司长期经营业绩相绑定,促使标的公司实现超额盈利,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业绩奖励的依据及合理性

1、设置业绩奖励符合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交易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对本次业绩奖励的安排不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0%,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中对业绩奖励要求的相关规定。

2、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利于激励交易对方持续关注标的公司经营成效

交易对方为员工持股平台。业绩承诺期间,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于锁定状态,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有助于将标的公司核心员工利益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紧密绑定,促进标的公司实现盈利最大化,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业绩奖励以超额业绩为前提,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业绩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超额业绩奖励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

因此,本次交易设置的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一般交易惯例。

4、相关会计处理原则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象为交易对方德盛 16 号,其性质为上市公司在完成资产收购后基于超额业绩表现向交易对方支付的或有对价。在购买日,需按超额业绩奖励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确认金融负债,并相应增加合并成本。或有对价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需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5、实际会计处理操作

(1)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

贷:金融负债(超额奖励的公允价值)

(2)后续计量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金融负债(超额奖励的公允价值变动)

6、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超额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累计承诺净利润金额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分配的约定,奖励业绩承诺方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超额业绩带来的超额回报。因此,超额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2 月 11 日,上市公司(甲方)与德盛 16 号(乙方)签署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乙方持有的东实股份 60%的股份,对应标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0,800 万股。

(三)本次交易的方式、价格

甲方应以向乙方发行 A 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本次收购的对价,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甲方拟向甲方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等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现金交易对价等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本次交易共包括前述两个环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资金全部募集成功与否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互为条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个环节均不实施。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资产涉及的尽调、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双方经协商同意最终将由甲方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待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双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标的资产作价予以具体约定。

(四)定价依据

甲方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一次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5.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本次重组发行价格<sup>1</sup>。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乙方取得的甲方股份数量中,不足一股的赠与上市公司,进行向下取整处理。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如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

(五)人员及债权债务安排

标的公司的人员现有劳动关系主体不因本次重组而发生变化(根据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标的公司的相关约定进行的相应调整除外)。

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完毕后仍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六)交割及对价支付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中对应各交易对方的具体股份、现金支付比例、支付条件和支付金额尚未确定,相关事项将在标的资产尽调、评估工作完成后,以双方协商确认的最终方案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期限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及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包括:

为确保标的资产顺利完成交割,协议双方同意,在甲方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乙方完成将甲方登记为持有标的公司85%股份的股东。

自交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于验资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甲方向乙方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手续。

协议双方同意,在甲方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甲方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股份发行,并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现金对价。

双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资产的交割、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自交割日起,甲方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标的资产的风险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七)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安排

1、业绩承诺及补偿

鉴于标的资产的尽调、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具体方案由甲方与乙方在尽调、评估工作完成之后,参照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为准。

2、锁定期

乙方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

如前述关于乙方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乙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八)过渡期的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运营所产生的收益由甲方享有,亏损应当由乙方补足。

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后,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实施分红,标的公司于交割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交割后由甲方按比例享有;甲方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九)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及解除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

2、甲方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及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获得甲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和备案;

4、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已完成反垄断主管部门的审查程序(如需)

5、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6、中国证监会就本次交易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7、本次交易取得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如需)或可能涉及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完成所涉及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方可终止本协议;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与乙方任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二、股份认购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2 月 11 日,上市公司(甲方)与建发梵宇(乙方)签署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金额和数量

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甲方因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而向乙方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乙方,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3、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股票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的发行股份数量不为整数,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向下取整并精确至个位。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5、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6、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乙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中介机构费用等用途。

(三)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款的支付及认购股份登记

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和/或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确定最终的认购金额,并以该等金额为准发出《缴款通知书》。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注册核准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待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并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前款约定付清认购款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将认购股份登记于乙方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

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最终未能实施,乙方所缴纳的认购价款及同期银行协议存款利息将被退回至乙方账户。

(四)滚存利润分配

甲方本次发行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

(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2)乙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3)本次交易及所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获得甲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和备案;

(4)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已完成反垄断主管部门的审查程序(如

需)

(5)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

(6)中国证监会就本次交易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7)本次交易取得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如需)或可能涉及需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完成所涉及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方可终止本协议;未经双方一致 书面同意,甲方与乙方任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三、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6 月 8 日,上市公司(甲方)与德盛 16 号(乙方)签署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甲方和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具体方案实施本次交易:

1、甲方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60%的股份,对应标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0,800 万股。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甲方拟向甲方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等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现金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即不超过 73,2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三)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并经甲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股权涉及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696 号)的评估结果,标的公司 100%股份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305,100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交易总价格为 305,000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60%的股份,即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183,000 万元。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计算,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股份支付对价 40%为 73,200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 60%为 109,800 万元。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甲方发行价格 5.79 元/股计算,甲方拟向乙方发行的总股份数量为 126,424,870 股股份(股份数不足一股的按照舍尾取整方式处理)。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如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跟随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四)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

1、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1)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的 3 个月内(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但最长不应超过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的 6 个月),甲方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股份发行,并在募集配套资金到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将 73,200 万元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毕,作为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2)对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109,800 万元与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 36,600 万元由甲方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完毕;(3)乙方届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书面付款通知并在当期付款通知中列明收款账户信息。

2、股份对价支付安排

双方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完成股份支付交割安排。

(五)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安排

1、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盈利实现,切实保障甲方及甲方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乙方作为业绩承诺方就标的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和 2028年度(若本次收购未能于 2026 年完成交割,则将顺延调整为 2027 年度、2028 年度和2029 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数作出业绩承诺。

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经甲方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累计数不足乙方承诺的净利润累计数的,乙方同意向甲方作出补偿,乙方应当以股份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具体业绩承诺安排及补偿安排按照甲方与业绩承诺方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所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双方协商同意,若乙方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业绩承诺,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超额业绩奖励,具体奖励安排按照甲方与相关乙方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所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2、锁定期

基于业绩承诺的约定,乙方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3、收益分配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盈利实现,切实保障甲方及甲方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乙方进一步承诺,乙方应将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乙方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等比例分配给乙方的合伙人。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治理安排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为保证标的公司业务及经营管理团队人员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后 30 日内,双方将在标的公司现有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并进行章程、董事会等事项的工商备案。

2、股东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甲方和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的公司的章程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和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3、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设董事会,包括5 名董事,上市公司委派3 名董事,标的公司董事长由上市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同意标的公司原董事会推荐的 2 名人员担任标的公司董事。标的公司的财务总监由上市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同意保持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子公司现有主要经营管理层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并保持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经营和管理的相对独立。

乙方应确保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具体人员范围视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标的公司发挥的作用来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见本补充协议附件一)(以下简称“核心人员”)于本补充协议签署日:(1)已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标的公司任职不少于 36 个月的劳动合同;(2)与标的公司签署了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约定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 24 个月内不得从事与标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双方协商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作为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同意支持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将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调整为9 名。其中乙方拟提名 2名上市公司董事,并支持建发梵宇提名非职工董事以外的剩余董事。董事会人员变更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选举完成,在建发梵宇提名董事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之下,乙方应在涉及建发梵宇提名董事的相关议案中投赞成票,尽最大努力实现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上述人员调整安排。

4、章程修订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应确保将本次交易文件约定的有关内容纳入标的公司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但是本次交易文件约定的有关内容并不因为标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及其他文件尚未修改而不生效,如标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规定与本次交易文件存在冲突,或标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未规定的内容,仍以本次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5、双方协商同意,充分考虑标的公司业务的持续性、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同时保证甲方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标的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含本数)标的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30%。

6、乙方进一步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应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确保相关文件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补充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及解除

本补充协议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并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的同时生效。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补充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补充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完成所涉及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方可终止本补充协议;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与乙方任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本补充协议。

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6 月 8 日,上市公司(甲方)与德盛 16 号(乙方)签署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和超额业绩奖励相关情况”。

(三)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双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依法实施完毕。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如果该变更需要取得审批机构的批准,则应自取得该批准后生效。

3、本协议自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之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或解除或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诉讼解决。

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五、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6 月 8 日,上市公司(甲方)与建发梵宇(乙方)签署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三)认购金额和数量

甲方拟向乙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3,2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乙方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的发行股份数量不为整数,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向下取整并精确至个位。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五)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且加盖公章(当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时)并于《股份认购协议》生效的同时生效。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补充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补充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完成所涉及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方可终止本补充协议;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与乙方任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本补充协议。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股份 60.00%的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从事延伸自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工装销售和零部件加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根据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东实股份所从事的相关业务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及天元律师出具的标的公司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下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378 号),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符合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均为境内主体。本次交易不涉及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仍符合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高于 25%的最低比例要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亦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东实股份 60.00%的股权。标的公司东实股份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交易对方合法拥有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和满足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或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

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通过持有东实股份 25.00%股权,东实股份系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通过客户资源共享、集中采购、协作生产等方式,快速拓展业务,节约采购成本,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实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上述规范的法人治理措施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2025 年 12 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建发梵宇,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存在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情形,因此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存在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用同一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情形,因此不适用《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通过客户资源共享、集中采购、协作生产等方式,快速拓展业务,节约采购成本,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东实股份 60.00%的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和满足的情形下,标的资产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车身覆盖件模具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等,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车身覆盖件模具、汽车车身冲压件、检具及装焊夹具。标的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目前主要为国内各大整车厂提供汽车车身、底盘、动力系统冲压及焊接等产品,同时,东实股份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成立东实李尔、东风康明斯排放等合营公司,为整车厂提供汽车座椅、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等产品,前述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通过客户资源共享、集中采购、协作生产等方式,快速拓展业务,节约采购成本,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情形,因此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 号》及《监管指引第 1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3,200 万元,拟全部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号》及《监管指引第1号》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7.826.26
前60个交易日7.405.93
前120个交易日7.245.79

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及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及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不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不会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根据交易对方的书面确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全部权益,拟转让给公司的标的资产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实股份85.00%的股权。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建发梵宇,间接控股股东为建发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已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为上市公司前次权益变动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该等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十一、相关主体不存在《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主体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参见本报告书“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主要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8,371.9512.70%104,028.9916.44%69,778.4511.62%
交易性金融资产--285.000.05%--
应收票据7,609.541.23%6,956.721.10%9,999.251.67%
应收账款68,273.5811.06%79,137.2212.51%97,914.7316.31%
应收款项融资7,084.291.15%15,205.532.40%18,532.753.09%
预付款项3,546.090.57%2,533.140.40%694.290.12%
其他应收款3,690.670.60%3,954.860.63%2,688.730.45%
存货189,714.0230.73%167,090.4026.41%151,922.6825.31%
合同资产5,907.470.96%5,461.230.86%8,002.801.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65.960.06%302.210.05%36.780.01%
其他流动资产1,165.470.19%2,159.830.34%1,077.070.18%
流动资产合计365,729.0559.25%387,115.1261.20%360,647.5360.0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587.840.10%688.640.11%133.870.02%
长期股权投资99,441.8616.11%92,691.7514.65%87,075.3114.5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730.061.74%10,195.291.61%7,671.581.28%
投资性房地产6,498.281.05%6,609.101.04%6,801.391.13%
固定资产91,389.9114.81%94,989.5715.02%102,595.5217.09%
在建工程4,848.350.79%3,495.410.55%1,669.980.28%
使用权资产1,851.160.30%2,102.320.33%2,292.800.38%
无形资产11,170.311.81%11,333.681.79%11,658.911.94%
长期待摊费用999.320.16%866.440.14%894.740.15%
递延所得税资产18,519.763.00%18,585.672.94%18,708.993.12%
其他非流动资产5,498.230.89%3,917.780.62%175.68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251,535.0840.75%245,475.6538.80%239,678.7839.92%
资产总计617,264.13100%632,590.77100%600,326.31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保持稳定,与业务特性和发展阶段相适配。

流动资产占比稳定在 60%左右,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2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增至 10.40 亿元,为日常周转、项目投入提供了充足的现金储备,2026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降低了借款规模,货币资金余额相应有所下降;应收账款随业务规模合理变动,与客户结算周期相匹配;存货占比较高,这主要与模具业务生产交付周期较长相关。非流动资产接近 40%,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构成。长期股权投资规模稳步增长,主要因参股公司业绩提升带动账面金额增加;固定资产作为核心业务的生产运营基础,规模保持稳定,为模具制造、冲压件生产等业务提供了持续的产能支撑。

2、主要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854.515.71%46,236.2212.12%45,360.0912.85%
应付票据7,894.072.16%11,341.942.97%20,482.375.80%
应付账款95,191.2626.05%87,509.3122.93%81,107.6022.97%
合同负债112,873.3730.89%98,003.3225.68%90,025.0325.50%
应付职工薪酬4,420.341.21%5,584.421.46%3,553.291.01%
应交税费4,397.201.20%8,011.392.10%9,802.082.78%
其他应付款389.810.11%467.570.12%2,175.080.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836.8614.19%43,198.4211.32%11,078.173.14%
其他流动负债7,111.771.95%6,488.471.70%9,998.002.83%
流动负债合计304,969.2083.46%306,841.0680.42%273,581.7177.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433.7213.80%65,490.8217.16%67,076.7719.00%
租赁负债1,189.990.33%1,445.380.38%1,599.960.45%
长期应付款--200.000.05%1,420.000.40%
预计负债460.090.13%481.040.13%2,211.960.63%
递延收益2,010.150.55%5,084.531.33%5,435.091.54%
递延所得税负债6,335.871.73%2,016.180.53%1,739.240.49%
非流动负债合计60,429.8016.54%74,717.9519.58%79,483.0222.51%
负债合计365,399.00100%381,559.01100%353,064.72100%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在 80%左右,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及短期借款构成,主要流动性负债科目占总负债的比例较为稳定。非流动负债占比在20%左右,以长期借款为主。

3、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59.2060.3258.81
流动比率(倍)1.201.261.32
速动比率(倍)0.560.700.76

注 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合计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略有下降,公司偿债能力基本保持稳定。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总收入96,534.66238,305.48274,571.16
减:营业成本87,669.98202,684.13233,004.25
税金及附加784.971,940.062,027.71
销售费用1,546.093,039.223,690.55
管理费用5,167.9213,052.8112,239.37
研发费用4,467.589,210.228,972.18
财务费用2,104.934,662.254,882.38
加:其他收益628.921,523.671,947.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19.999,827.7011,681.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4.772,523.71-173.3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33.04-1,096.29-2,550.6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009.87-8,016.43-10,259.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18-2.56
营业利润1,200.038,514.3310,397.87
加:营业外收入32.122.62108.97
减:营业外支出25.83195.09223.27
利润总额1,206.328,321.8610,283.57
减:所得税费用372.962,241.701,944.78
净利润833.366,080.168,338.7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8.586,585.689,525.28
(二)少数股东损益-125.22-505.52-1,186.48

从利润来源来看,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投资收益形成有效支撑。具体来看,2024 年至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毛利率水平总体保持稳定,成本和费用支出保持在合理水平;投资收益有所下降,但总体稳定在较高水平,其中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东实股份等参股公司的业绩贡献,成为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值准备方面,信用减值损失的逐年减少反映了上市公司强化应收账款管控,回款有所改善,当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减少,而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主要是基于模具项目的具体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26 年上半年,受国内汽车制造业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同比下滑,期间费用总体保持平稳,自主经营业务承压;与此同时,投资收益实现快速回升,东实股份等参股公司业绩贡献显著提升,进一步成为公司整体业绩的重要支撑。

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毛利率(%)9.1814.9515.14
净利率(%)0.862.55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82.634.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60.10

注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2024 年至 2025 年,公司毛利率保持基本稳定,净利率有所下降,但总体仍在合理区间内。受 2025 年净利润有所下降影响,公司 2025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每股收益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受模具终验收规模减少和冲压业务新建产线产能爬坡等因素影响。2026 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净利率等核心盈利能力指标有所下降,主要受模具收入国内外占比短时变化的影响,一方面公司国外模具项目订单终验收规模下降,另一方面国内模具项目整体毛利水平偏低。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主要通过为汽车整车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为汽车维修市场供货实现销售。

1、汽车零部件概述

汽车零部件是汽车零件、子总成、分总成和总成的统称。前述在装配级别上存在隶属关系,其中零件是汽车制造的基本单位;子总成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分总成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总成由若干零件、若干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成的组合体,如发动机总成、保险杠总成、贮气筒总成、车架总成等。标的公司主要作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产品以集成化程度较高的分总成与总成为主。

汽车按用途可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其中乘用车包括轿车和 9 座以下的主要用于乘坐的汽车;商用车通常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一般指货车和大中型客车。

乘用车和商用车的构造基本由车身系统、底盘系统、动力系统和电子系统四个部

分组成:

图18

汽车构造的前述四大系统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从事前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功能系统组成部分主要零部件
车身系统白车身A/B/C 柱、纵梁、横梁、中央通道、防撞梁等,货车车身除驾驶室外,还包括货厢
开闭件四门两盖等
车身附件门锁、门铰链、仪表盘骨架、工具箱盖板、雨刷器、挡泥板等
内外饰件前面罩、机罩总成、顶棚、侧围、侧裙板、扰流板等
座舱系统汽车座椅、仪表盘、安全带、气囊等
底盘系统行驶系统车架、悬架、减震器、车轮等
转向系统方向盘、转向节臂、转向器、横拉杆、转向拉杆等
制动系统汽车踏板、贮气筒、刹车系统等
动力总成系统发动机系统飞轮壳、气缸垫、气缸盖罩、油底壳、密封件、发动机减震悬置等
传动系统飞轮盘、飞轮壳、差速器总成、变速箱壳、离合器壳体、变速器、齿轮、传动轴和驱动桥等
环境系统油箱、燃油管道、汽油滤清器、汽油泵、喷油嘴、空气滤清器、尿素箱、进排气歧管等
电子系统车体电子发动机控制系统、底盘控制系统和车身电子控制系统等
车载电子照明装置、音响装置、导航系统、车载家电产品等

按材质划分,汽车零部件可分为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其中金属零部件占比约 70%-75%,材质包括钢材、铝材及铝镁合金等;非金属零部件占比约 25-30%,材质包括橡胶、塑料及复合材料等。

按生产工艺划分,汽车零部件主要分为冲压、焊接、锻造、铸造、机加、吹塑/挤塑、炼胶、硫化等零部件。

按使用对象划分,汽车零部件可分为汽车制造用零部件及汽车维修养护用零部件。

前者是整车厂委托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按照要求生产的零部件,主要用于生产新车,其产销量与经济景气度、汽车新车产销量密切相关;后者是汽车在售后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所面对的市场为后市场,其产销量与汽车保有量、车龄密切相关。

2、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1)顺应时代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渐发展壮大

我国汽车工业起步于 1953 年,主要依托一汽、二汽的开工建设,最初主要为国产卡车做配套维修,汽车零部件生产多为整车厂附属产业,主要由整车厂特定部门或分子公司完成;1978 年以后,我国轿车工业开始起步,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渐为轿车配套,技术含量逐渐提升;进入 1990 年代,随着外商投资力度的加大和汽车国产化的推进,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渐发展壮大,同时,基于优化资源配置和实现专业化分工的需要,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渐从整车厂剥离,独立化生产趋势逐步显现;2001 年加入WTO 以后,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随之逐步完善。目前,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信息产业的推动,汽车与新能源、信息通信等加速融合,汽车零部件行业正朝着模块化、电动化、智能化的趋势发展迈进。标的公司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与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历程基本类似。

图19

伴随汽车工业不断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日益壮大,并突破国外壁垒,参与国际竞争。根据 Automotive News 公布的全球零部件企业百强榜单,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已从 2012 年的 1 家企业上榜,发展到 2024 年、2025 年连续 15 家企业上榜,仅次于日本、美国和德国,且总体排名和市场地位不断提升,与国际零部件龙头企业差距不断缩小。尤其 2025 年,在全球汽车销量增长停滞、电动车需求疲软及贸易壁垒加剧的背景下,全球 60%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销售额不同程度下滑,而我国多数上榜企业销售额逆势上涨,显示出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竞争实力正不断提升。

(2)行业规模大,市场空间广阔

近年来,受益于宏观经济和整车制造行业持续发展带来的市场需求,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5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规模以上企业(年营业收入 2,0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3 万亿元。2018 年,受宏观经济和下游整车需求影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出现一定下滑,但整体规模仍保持在 3.3 万亿元以上,此后汽车零部件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持续增加,2025 年达4.78 万亿元,复合增长率达5.1%。

(3)汽车零部件企业随整车厂布局,产业集中度高

①汽车产业集群化特征明显,商用车产业集中情况尤为明显

近年来,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围绕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等主要汽车集团,我国已基本形成长三角、中部、珠三角、京津冀、东北和西南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六大产业集群整车产量占全国汽车产量 80%以上,构成了我国整车产业的基本生产格局,汽车产业集群特征明显。

图20

我国是商用车制造大国,商用车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商用车产业集中度较高,2024 年、2025 年、2026 年上半年我国前十大商用车企业市场份额合计均超过 75%,其中前五大商用车企业北汽福田、中国重汽、东风汽车、长安汽车、中国一汽销量占比合计均超过 50%。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②汽车零部件企业围绕整车厂战略布局,合作稳定

汽车零部件产品多为定制化产品,零部件企业根据所配套的整车制造商的定制要求进行模具开发、制定工艺路线并组织生产。在这种合作模式下,整车制造商与零部件生产企业关系紧密,零部件厂商会在新车型开发初期就介入,与整车同步研发、生产相关零部件,以保证零部件能与整车同步推出,同步升级。因此,整车制造商与零部件供应商相互依存,考虑到时间及成本因素,整车制造商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一旦确定合作关系,便形成相互依赖、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格局。

因此,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选择在整车厂附近设立生产基地,其区域分布与我国整车产能分布相适应,也逐步形成了长三角、中部、珠三角、环渤海、东北和西南六大零部件产业集群。此外,由于我国的商用车产业集中度高,头部企业优势明显,因此,零部件企业也主要围绕少数几家整车厂配套,使得商用车零部件企业更大程度上呈现出客户集中度高的特征。头部商用车企业研发生产和研发投入相对更大,在生产经营方面具有更强的资源获取能力,其市场集中度将越来越高,从而给为之配套的零部件企业带来持续稳定的业务机会。

3、行业需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近年来,在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汽车消费需求旺盛等因素支撑下,我国已成为世界汽车产业的制造中心和消费中心,截至 2025 年我国汽车年产销量已连续 17 年稳居全球第一。2025 年,我国汽车行业顶住贸易保护和全球产业链重构等外部压力,依托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两新”政策持续扩围的利好,并叠加海外市场业务拓展的积极影响,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实现了产业规模与发展质量双提升,汽车产销连续三年保持 3,000 万辆以上规模。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5 年,汽车产销分别实现 3,453.07 万辆和 3,439.96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39%和 9.43%,预计 2026 年我国汽车销量在 3,475 万辆左右,同比增长 1%<sup>2</sup>。庞大的汽车产业规模,为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6 年以来,我国汽车市场短期承压。2026 年 1-8 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25.5 万辆和 2,031.5 万辆,同比均下降 3.8%。其中国内销量 1,316.2 万辆,同比下降 21.8%;出口 715.3 万辆,同比增长 66.7%,2026 年前 8 个月汽车出口量已超2025 年全年。汽车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为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商用车市场:我国商用车及其零部件需求受经济体量大的影响,需求整体旺

盛

我国是商用车制造大国,从 1953 年第一汽车制造厂破土动工算起,在国家大力支持下,经过 70 多年的体制改革、合资合作、技术引进、自主创新发展,我国商用车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成就了解放、东风、重汽、陕汽、北汽等一批民族品牌,并已形成了全球第一的商用车市场,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2025 年度,国内前十大商用车企业市场份额合计为75.34%。具体情况如下:

排名企业名称数量(万辆)占比
1北汽福田64.3214.97%
2中国重汽42.829.97%
3东风汽车40.319.38%
4长安汽车39.479.19%
5中国一汽28.106.54%
6江铃汽车24.225.64%
7江淮汽车22.655.27%
8上汽通用五菱22.385.21%
9陕汽控股20.414.75%
10上汽大通18.984.42%
其他105.9424.66%
合计429.60100.00%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我国商用车自主品牌的蓬勃发展为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发展机遇,推动了商用车零部件产业的国产化进程。目前,我国的商用车产业集中度高,发展相对成熟,头部企业优势明显,头部商用车企业研发生产和研发投入相对更大,在生产经营方面具有更强的资源获取能力,从而也给为之配套的零部件企业带来相对稳定的业务机会。

①我国商用车市场短期受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影响,存在一定需求波动,但整体发展空间较大

商用车产业短期受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影响较大。2015 年以来,受基建投资和物流行业增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环保政策影响,我国商用车产销量快速增长。2020 年,受国六标准实施、超限超载治理持续加严以及大量基础建设投资获批启动等因素拉动影响,我国商用车市场再创新高,产销量分别达到 523.1 万辆和

513.3 万辆,同比增长 20.0%和 18.7%,但也一定程度上透支了需求,叠加经济增速放缓等影响,2021 年产销量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2022 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前期市场需求透支、国五国六标准切换,以及俄乌冲突导致原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等多方面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商用车新车需求短期锐减,2022 年销量降幅达 31.2%,但仍实现了 330.0 万辆的销量,展现出我国商用车市场强大的经济韧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稳步向好,商用车购置需求得到持续释放。2023 年,我国商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403.7 万辆和 403.1 万辆,同比增长26.8%和22.1%,市场回暖明显;2024 年,我国商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380.5 万辆和 387.3 万辆,同比小幅下降 5.8%和 3.9%,产销波动主要受微卡销量下降 19.3 万辆所致;2025 年,受“两新”政策强力推动,叠加出口持续向好影响,我国商用车市场实现回暖向好与结构性增长,全年产销分别完成 426.1 万辆和 429.6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2.0%和10.90%。

2026 年 1-8 月,我国商用车延续向好态势,产销分别实现 291.6 万辆和 294.2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5%和 7.2%。其中货车产销分别实现 254 万辆和 256.5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5%和 7.2%。预计2026 年我国商用车销量为450 万辆,同比增长4.7%<sup>3</sup>。

长期来看,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物流运输业等行业持续增长带动下,商用车市场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整体会呈现增长态势。

②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物流运输对商用车有着大量的需求

我国商用车产销量占全国汽车产销量的 14%<sup>4</sup>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25 年我国商用车销量 429.6 万辆,其中货车 372.3 万辆,占比 86.66%,是商用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货车作为国民经济生活重要的生产资料,广泛应用于公路货运、工程建设、城市物流及国防事业,其发展与国民经济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状况紧密相关。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居住相对分散,对人员和货物的交通运输需求极大,202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货物运输总量596.7 亿吨,其中公路运输量 432.9 亿吨,占比 70%以上,而公路货运周转量中 95%以上由货车承担<sup>5</sup>,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服务型支撑作用。

2025 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运输量及其增长率

运输方式不同方式货物运输量(亿吨)比上年增长率不同运输方式运输量占比
公路432.93.4%72.55%
水路101.23.2%16.96%
铁路52.82.0%8.85%
管道9.71.1%1.63%
民航0.113.3%0.02%
全国货物运输总量596.73.2%100.0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经济政策具备长期稳定性,供给侧改革、新旧动能转化持续推进,生产力得到逐步释放,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经济政治环境稳定,公路货运量将稳步提升,为商用车尤其是货车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③商用车单台价值大,更新速度快,以及商用车出口的增加,对汽车零部件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虽然我国商用车产销量远低于乘用车,但商用车作为生产工具,相比乘用车,具有使用频率高、行驶里程远的特征。出于安全考虑,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商用车引导报废,其中微型货车行驶 50 万公里、中轻型货车行驶 60 万公里、重型货车行驶 70 万公里之后,需要强制报废,大型货车通常三至五年就需要更新重置。

同时中重型商用车整车自重通常是普通乘用车的数倍以上,价值通常也相对更高,普通乘用车单车价格平均在 15 万元左右,而中重型商用车一般在 25 万元以上,因此商用车孕育的零部件业务机会也更多。

此外,近年来,我国商用车出口量不断增长,2025 年首次突破 100 万辆;2026 年1-6 月实现 66.4 万辆,同比增长 32.5%;2026 年 1-8 月实现 90.5 万辆,同比增长38.1%。随着商用车的不断更新换代、配置升级及出口的增加,为上游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2)乘用车:零部件受人口基数大、人均保有量低的影响,潜在需求大

我国乘用车产销量占全国汽车产销量的 86%<sup>6</sup>左右,在汽车市场中占据主体地位。2005 年至 2017 年,受益于国内宏观经济持续发展、人均收入水平不断增长等因素影响,乘用车产销量快速增长。2018 年至 2020 年,受国内外贸易形势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退坡,叠加经济下行影响,我国乘用车产销量短期内出现下滑,但产销量仍保持在 2,000 万辆以上。2021 年以来,随着经济增长逐步恢复,以及在购置税优惠和国内强大消费市场促进下,我国乘用车产销量持续增长。2025 年,乘用车产销量突破3,000 万辆,产销量分别完成 3,027.0 万辆和 3,010.3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0.2%、9.2%。

2026 年以来,受政策红利退坡、市场与行业结构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我国乘用车市场承压,内需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6 年 1-6 月,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1,272.1 万辆和 1,272.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5.9%和 6%,其中国内销量 828.8 万辆,同比下降 24.3%;出口 443.2 万辆,同比增长 71.7%。2026 前8个月累计出口量已超过2025 年全年,出口已成为乘用车发展的稳定支撑。

单位:万辆

项目乘用车销量其中:国内销售情况其中:出口情况
国内销量同比增长率国内销量同比增长率出口量同比增长率
2021年2,148.26.5%1,986.82.3%161.4112.4%
2022年2,356.39.7%2,103.55.9%252.956.7%
2023年2,606.310.6%2,192.34.2%414.063.7%
2024年2,756.35.8%2,260.83.1%495.519.7%
2025年3,010.39.2%2,406.56.4%603.821.9%
2026年1-6月1,272.0-6.0%828.8-24.3%443.271.7%
2026年1-8月1,737.3-5.5%1,112.5-24.6%624.871.8%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部分数据加总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我国汽车行业全面发展时间较短,相比发达国家,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相对较低,未来发展空间较大。2025 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约为 260 辆,而目前美国超过 800辆,澳大利亚、意大利、加拿大、日、德、英、法各国也在 600~700 辆左右。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相当于美国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韩国上世纪九

十年代末的水平。

乘用车用户主要为家庭居民,其需求与国家经济发展阶段、人均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参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历程,未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提高、消费需求升级,我国汽车保有量将逐年增加。

虽然 2026 年以来我国乘用车市场面临较大压力,销量有所下滑,但近几个月下降幅度已不断收窄。此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分析,2026 年下半年,“两新”政策有望继续实施,国家已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部署,有助于稳定市场信心、提振消费,推动汽车行业健康平稳运行。我国人口基础大、人均汽车保有量低,乘用车发展潜力大,且长期来看,我国经济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乘用车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仍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

(3)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新的业务机会

近年来,在国家各项产业政策支持带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不断取得突破,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使用环境逐步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1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33.1 万辆,超越美国和欧盟成为世界电动汽车最大市场;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2021 年,销量增至352.1 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 50%以上;2024 年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 万辆;2025 年突破 1,600 万辆,连续 11 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车渗透率达到 47.9%。2026 年1-8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066.8 万辆和 1,065 万辆,同比增长 10.8%和 10.7%,新车渗透率达 52.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 2026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900 万辆,同比增长 15.2%。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5 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 4,397 万辆,当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 1,293 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 49.38%,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形成全球领先的规模优势,在我国经济与产业发展格局中已占据重要地位。

总体而言,在节能减排大背景和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将持续迎来黄金发展期,为汽车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提前布局的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4)较大的汽车保有量催生旺盛的汽车零部件维保需求

近年来,随着国内新车市场的繁荣和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维修和零部件更换需求不断增长。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计,2025 年末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 4.69亿辆,其中汽车 3.66 亿辆,占据主导地位。车龄方面,2025 年我国乘用车平均车龄为7.3 年,并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但仍显著低于美国及欧盟成员国超过12 年的平均车龄。随着汽车保有量和平均车龄的不断增加,车辆对维修保养的需求将逐步增大,尤其车门、保险杠、前后防护总成、翼子板、汽车轮罩、底盘件等易损件更换需求越来越大,“车龄+保有量”双效驱动汽车后市场高速发展,我国汽车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研网数据,2024 年中国汽车后市场规模约为 1.5 万亿元,预计 2030 年将增长至 2.2万亿元,市场空间广阔,为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持续的业务机会。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先后出台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支持政策,为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七/(一)/2、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内容。

(2)零部件国产化采购趋势给我国汽车零部件发展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少数内资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和与整车厂配套开发的模式,在众多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打破了跨国企业垄断的格局,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此外,随着我国自主品牌逐步崛起,尤其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已形成领先优势,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方面,缔造了一批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市场份额的稳步提高为本土零部件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对生产经营构成一定影响

汽车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铝材等,占整车生产成本比重较大。因此,钢材、铝材的供求状况及价格波动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实际经营中,部分整车厂会要求供应商进行原材料的指定采购,形成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联动机制,或在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适当调整采购价格,一定程度上降低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经营风险。但如果整车厂不进行价格调整,或价格调整不及时、不充分,汽车零部件企业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仍不能完全转移,从而对企业成本消化和经营风险控制能力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

(2)汽车零部件关键技术缺乏,行业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

近年来,我国零部件企业生产规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部分专业细分领域形成了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但我国产业链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领域关键技术缺乏,核心元器件及部分关键原材料等仍由欧美日韩企业主导。2020 年以来,我国汽车产业芯片短缺甚至“断供”,对整个汽车产业链形成冲击,行业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我国迫切需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

展望未来,预计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整体竞争力将不断加强,全球市场份额将不断提升。企业层面,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以及经历国内激烈市场竞争的洗礼,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术短板逐步补齐,成本与服务优势进一步强化,企业竞争力大幅提升;行业层面,我国电动智能汽车规模的持续增长将不断强化相关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竞争优势;同时,我国车企海外市场扩张也将助推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球市场份额。

(三)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汽车零部件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厂,相对零部件企业,该等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近年来,受补贴政策退坡、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汽车整车厂纷纷采取降本增效策略,并将降价压力传导给上游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不断压缩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利润空间。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零部件整体价格和毛利率水平短期承压。汽车零部件企业需要通过不断推出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加强成本控制等抵御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壁垒情况

1、准入壁垒

汽车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整车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各大整车厂实行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机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供应商认证体系。一般而言,零部件企业首先需要通过独立第三方的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部分优势客户往往会有更高的准入门槛,如东风日产 ASES 联合供应商评价标准、神龙汽车和通用汽车 QSB质量体系审核等。因此,只有在研发能力、采购管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达到整车厂的要求,才能成为其合格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后,零部件企业还需配合整车厂进行产品开发,在完成开发设计、产品研发、工艺调试、样件制造、整车实验等一系列流程后,才最终进入批量供货的阶段。由于整车厂认证过程要求高、周期长,因此零部件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和时间成本才能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因此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

2、先发壁垒与客户资源壁垒

与整车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完善的销售网络是本行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上所述,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入整车厂合格供应商名录前需要进行严格的筛选评估和认证,该过程往往需要耗费较大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因此,双方一旦建立合作配套关系,为降低生产不确定性,整车厂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否则转换成本高,转换风险大。因此,先进入企业一旦与客户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潜在竞争者将难以在短时间内争夺其市场份额,先进入企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

此外,汽车零部件行业具备典型的客户资源积累特征,整车厂通常会根据零部件供应商过往经营业绩、项目经验积累以及历史合作情况等确定合作对象,客户越多、既往合作项目越丰富,越有利于拓展新业务,而新进入者短时间内获得客户认可的难度较大。因此,市场新进入者在开拓客户关系、提升市场份额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行业具备较高的客户资源壁垒。

3、技术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标准化程度高、涉及的技术领域广泛,需要研发技术人员具备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以及丰富的研发经验;同时,由于汽车工业车型升级换代速度快,这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开发能力、工艺积累、技术水平等提出较高要求。此外,随着产业链条纵向分工深化和新车型开发周期缩短,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整车厂商相互介入研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汽车零部件企业需要根据整车厂的技术资料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在整车厂试装后对产品进行调试,新进入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经验不足,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足够的设计开发和验证能力。因此,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4、资金壁垒

国内主要整车厂对合格供应商一般有产能规模、资金实力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以满足大规模的订单需求。汽车零部件行业对生产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较高,现代汽车零部件制造越来越多采用数控化、高精度、高效率的专用自动生产线,企业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的机器设备、厂房、仓库等固定资产投入,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此外,整车厂零部件“零库存模式”对零部件供应商流动资金也有较高要求,只有当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才会使固定资产利用率提高,边际生产成本下降,规模效益逐步显现,从而带来成本上的优势。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规模化生产,单位成本高,从而对潜在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规模和资金壁垒。

(五)行业特点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汽车行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目前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水平呈现出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高品质化和电动化及智能化的特征。

1、轻量化

(1)汽车轻量化介绍

汽车轻量化是实现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鼓励发展汽车轻量化材料应用,包括超高强度钢,高强韧低密度钢,ADI 铸铁,高强度铝合金、镁合金、高强度复合塑料、复合纤维材料等应用;鼓励先进成型技术应用,包括激光拼焊板的扩大应用,内高压成形,超高强度钢板热成形,柔性滚压成形,一体化压铸成型,异种材料先进连接技术等。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提出我国汽车产业碳排放将于 2028 年左右先于国家碳减排承诺提前达峰,至 2035 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 20%以上;2023 年 11 月,《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 1.0》进一步提出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到 2030 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60%,在节能减排政策与新能源汽车的驱动下,汽车轻量化快速发展。

汽车轻量化是在保证汽车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应用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来实现对汽车整体的减重,以完成汽车向“低能耗”“低排放”的转变。据统计,传统汽车 70%以上的油耗与整车质量有关,整车质量降低 10%,可提高燃油效率 6%-8%,减少排放 4%<sup>7</sup>。对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带电量、车重与续航里程直接相关,而电池成本占整车成本的比重超过 30%。在电驱动技术以及电池能量密度方面没有突破性进展的时候,通过减轻车重可以显著提高续航里程或者保持续航里程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带电量进而降低生产成本。据统计,新能源汽车质量每降低 10kg,续航里程可增加 2.5km,因此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需求更为迫切。轻量化不仅可以节能减排,有效提升续航里程,减少制动距离,还可以提高汽车的操控性、安全性和舒适性。

(2)轻量化途径及应用

汽车轻量化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实现。一是结构优化设计,使部件薄壁化、中空化、小型化或复合化;二是新材料的使用,如高强度钢、铝、镁合金及非金属材料的使用;三是工艺的改进,主要包括成型技术和连接技术。

图21

目前我国在汽车零部件结构设计、轻量化材料应用、生产工艺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我国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已在汽车上广泛推广并得到深度应用。

标的公司是国内最早进行热成型工艺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之一,在高强钢、铝镁合金材料应用方面积累了丰硕的技术成果和生产经验。轻量化应用的不断加深,给以标的公司为代表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业务机会。

(3)轻量化技术及特点

汽车轻量化技术主要包括轻量化结构设计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

在轻量化结构设计方面,零部件制造商主要采用拓扑优化技术,即在给定的空间范围内,通过不停地迭代,重新规划材料的分布和连接方式,将零件的冗余部分去掉,使其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达成轻量化效果。

在轻量化材料使用方面,世界各大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一直致力于轻量化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目前汽车轻量化新材料主要包括高强钢、铝镁合金及非金属材料。其中高强钢如 1,000MPa 以上冷成型钢板和 1,500MPa 以上热成型钢板主要用于车身和底盘结构件;铝及铝合金以其低密度、高抗冲优势已大量应用在汽车轮毂、动力系统及悬架系统等零部件中,近年来适用于压铸一体化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以及拉伸强度大于480MPa 的耐热铝合金材料广受关注;非金属材料在汽车上的应用已从装饰件扩展到结构件,新型树脂与玻璃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以塑代钢”已成为研究热点。

在轻量化工艺方面,行业结合轻量化材料的应用聚焦于先进成型工艺和连接技术开发,主要包括高强钢热冲压成型、内高压成型、球墨铸件等温淬火(ADI)、异种材质焊接、复合材料模压和反应注射成型等工艺技术。

2、集成化(模块化)

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集成化或模块化是将多种不同的元件按一定的空间位置组织装配在一个共同的基础上,以便于整车厂直接在总装配线上安装并实现系统功能。

对于整车厂商而言,汽车零部件集成化具有诸多优势:(1)集成化组件重量更轻,有利于整车轻量化,从而实现节能减排;(2)集成化组件所占空间更小,能够优化整车空间布局,从而改善整车性能;(3)减少安装工序,提高装配效率;(4)在物流方面,有助于减少库存品种、降低物流管理成本,提高物流配送速度;(5)在售后服务方面,有利于备件管理,提高售后服务水平。

在模块化生产方式下,汽车技术创新的重心在零件供应商方面,模块化要求模块供应商具备系统模块的设计、制造能力和物流协调管理能力。模块化零件设计者应具有同步设计开发的实力,为整车设计出基于不同材质优化组合的零件系统,并通过成本控制实现最优的性价比,以模块为采购单元现已成为整车厂配套供应体系未来发展趋势。

3、功能化

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呈现大众化、普及化的趋势,消费者对汽车的各项性能要求也逐渐提升,部分汽车零部件不仅要满足结构力学性能要求,还要具备诸如减振、吸音、隔音、隔热等功能,其中,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性能是消费者对车辆性能感受最直观的性能之一,已经成为评价汽车品质最重要的技术指标。

随着竞争日益激烈,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纷纷加大对汽车零件减振、降噪等功能性技术的研究,行业内部分企业针对振动噪声源部位零部件,通过对材料、工程结构等学科的研究或通过改变系统中某些部位的连接方式等方法,取得了较好的降低NVH效果,从而赢得市场青睐。

4、高品质化(可靠性)

汽车零部件是汽车整车制造的基础,汽车零部件的品质直接影响汽车的质量和性能。国际知名汽车制造企业都对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提出较高要求,一些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汽车协会组织也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及其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应标准,其中对汽车零部件可靠性和耐久性的考核尤为关键。汽车零部件可靠性是一种横贯产品全寿命周期的工程技术,涉及产品研发、制造、运输、使用、维修直至报废全过程。国内外汽车零部件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成熟应用先进的CAE/CAD/CAM 及FMEA 技术;在制造阶段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导入可追溯的质量管理系统;在售后市场建立快速响应的服务体系,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5、电动化及智能化

自2020 年以来,汽车电动化及智能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行业发展趋势。新能源汽车充分体现电动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共享化的特点,其中电动化和智能化尤为关键。电动化的核心是电池系统、电机系统和电控系统。智能化的目的是实现智能驾驶,其中软件算法和线控技术是控制端和执行端的核心,智能座舱是智能化的表现形式。标的公司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通过合营联营企业大洋电驱动、东时新能源和东实玖行布局了电池包、电池箱体和电机生产线并实现了稳定的批量供货,同时标的公司研发院牵头开展低压锂离子电池及 BMS 先行技术开发并启动了 OBC、CDC、PDU 等小三电产品集成技术前瞻研究,为标的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总体来看,随着汽车产业“五化”的深入发展,整车厂更加关注供应商在轻量化、集成化、可靠性等方面工艺技术储备和创新能力,以及供应链管控能力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在前述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将更加得到客户青睐。

(六)行业周期性及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国家政策的影响,汽车需求量存在一定的波动。当宏观经济上行时,汽车市场发展迅速,汽车消费更为活跃,带动零部件行业增长;反之当宏观经济下行时,汽车市场发展放缓,汽车需求下降,零部件行业也面临下降的趋势,并随整个汽车行业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2、区域性

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面向整车市场,为达到供货及时、快速响应、配套服务等目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往往选择整车厂客户集中的区域设立生产基地,我国现已初步形成华中、长三角、东北、环渤海、西南、珠三角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上述六大产业集群合计占我国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的 80%以上,因此,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3、季节性

汽车的生产销售除受春节等节假日影响外,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由于汽车整车厂对未来订单的数量存在一定预期,汽车零部件一般会根据下游汽车行业的需求提前准备材料,安排生产和销售,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季节性特征并不明显。

(七)行业与上下游联系情况

1、上下游行业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钢材、铝材、橡胶、塑料等原材料供应商,以及二、三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为汽车整车厂,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产业链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22

2、上游行业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上游行业原材料的供应及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其中钢材、铝材成本占材料成本的比重较高,此外,钢材、铝材也是公司上游二级、三级零部件供应商材料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格波动也间接影响供应商产品成本,因此,钢材、铝材的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生产成本影响较大。

3、下游行业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下游行业为整车制造业,下游终端为汽车消费市场,汽车消费市场对整车制造的影响会传导至汽车零部件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下游汽车行业的密切相关,整车行业的供求状况以及产品价格会直接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就消费市场而言,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的不断增长和家庭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需求量将继续保持相对较高的水平。

(八)境外销售涉及贸易政策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无境外经营机构、境外子公司或分公司,标的公司无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收入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外销收入,2026 年 1-6 月境外收入为 285.2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0.14%,2025 年度为 1,196.5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约 0.27%,2024 年度境外收入仅 6.10万元,总体金额不大,占比较低,贸易政策对境外销售的影响较小。

(九)本次交易标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大,但市场相对分散。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2018年发布的《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超过 10 万家。根据《中国汽车工业统计年鉴》数据,2022 年我国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约 1.57 万家,多数企业规模小、实力较弱、研发能力不足。较多企业在利润有限的低端零部件市场展开激烈的竞争,行业市场集中度偏低,整体呈现以下市场格局:少数具备集成化供货能力的一级供应商拥有明显优势,占据相对较多的整车配套市场份额,而大多数中小型零部件企业受到技术实力、生产规模以及品牌认同度等限制,在客户获取、生产规模、技术实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在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

(1)具备集成化供货能力的一级供应商拥有明显优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多层级分工特点,根据与整车厂的产业链关系,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渐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商体系。按照研发方式、系统集成能力和供货方式的不同,汽车零部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供应商,随着所处金字塔层级的降低,产业进入壁垒和技术要求相应降低,企业数量也越多,市场竞争也越为激烈。

在汽车零部件产业链中,一级供应商是整车制造过程中参与度最高的供应商,该类企业通常技术领先、业务规模较大,综合竞争实力强,主要向整车厂供应关键零部件和系统化、模块化产品。该类企业除需要取得整车厂合格供应商认证之外,还需要把握汽车行业发展趋势,长期跟踪并深入理解整车厂需求,双方往往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类供应商壁垒高、数量少。二级供应商一般不具备直接向整车厂供货的能力,主要通过向一级供应商供应总成系统及总成件分件。三级供应商数量多、规模小、产品同质化程度高,处于汽车产业链的最底层,竞争较为激烈。

近年来,随着汽车零部件行业成熟度提升,汽车零部件行业供应体系正在逐步发生变化,整车厂正由单类汽车零部件采购转变为向技术领先、产品门类齐全、集成化配套能力强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采购。以公司为代表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凭借领先的技术、门类齐全的产品线、合理完善的产能布局和较强的集成化供货能力,顺应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整车厂商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需求,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将越来越得到整车厂的青睐。

(2)国际行业巨头与本土企业联合,在先进产品和核心零部件领域参与竞争

目前,全球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上述汽车零部件企业借助技术研发、先进产品和关键核心部件领域的领先优势,纷纷在华设立机构或与本土企业通过合资等方式持续加大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投资,占据着汽车零部件行业先发优势。

国际汽车零部件巨头通过与本土企业的合资合作,在占领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份额的同时,对引入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设计及制造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大幅提升了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盈利水平。以标的公司为例,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采埃孚公司、李尔公司、康明斯公司、韩国三立分别与标的公司成立东风采埃孚、东实李尔、东风康明斯排放、东实三立等中外合资公司,这是国际汽车零部件巨头与国内本土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重要体现。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标的公司产品门类较为齐全,产业链较完整,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英利汽车、华达科技、联明股份、常青股份、长华集团、无锡振华、亚通精工、多利科技、至信股份等均为汽车零部件企业,前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英利汽车

英利汽车(股票代码:601279.SH)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2021 年 4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总部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主要客户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华晨宝马、沃尔沃亚太、一汽红旗等,近年来逐步拓展比亚迪、理想、小鹏、蔚来、极星等新能源汽车客户。

(2)华达科技

华达科技(股票代码:603358.SH)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2017 年 1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靖江市,主要从事乘用车车身零部件、相关模具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箱托盘、电机轴、电机壳、储能箱箱体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客户包括东风本田、广汽本田、一汽大众、广汽丰田、广汽乘用车、上汽通用、特斯拉、上汽大众、东风日产、小鹏、小米、赛力斯、北汽新能源、蔚来、上汽时代等整车企业以及宁德时代、蜂巢能源、亿纬锂能、欣旺达等动力电池企业。

(3)联明股份

联明股份(股票代码:603006.SH)成立于 2003 年 1 月,2014 年 6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区,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冲压及焊接总成业务和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厂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

(4)常青股份

常青股份(股票代码:603768.SH)成立于 1988 年 9 月,2017 年 3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产品涵盖商用车和乘用车各类车型。该公司与江淮汽车、 奇瑞汽车等大型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还成功进入比亚迪、振宜新能源汽车、大众安徽、上汽集团、陕西重汽、中国重汽、北汽集团、福田戴姆勒汽车等厂商的供应商配套体系。

(5)长华集团

长华集团(股票代码:605018.SH)成立于 1993 年 11 月,2020 年 9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总部位于浙江省慈溪市,是一家专注于汽车金属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主要客户包括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一汽丰田、长安马自达、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并持续加强与宁德时代、拓普股份、金博股份、延锋、奥托立夫、法雷奥、采埃孚、伯特利等二级配套客户的合作。

(6)无锡振华

无锡振华(股票代码:605319.SH)成立于 1989 年 9 月,2021 年 6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无锡市,主营业务包括汽车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及模具业务,主要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并已与特斯拉、理想汽车、 小米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7)亚通精工

亚通精工(股票代码:603190.SH)成立于 2002 年 4 月,2023 年 2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主营业务为商用车和乘用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矿用辅助运输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其中,商用车零部件业务主要客户为中国重汽、潍柴集团、吉利控股,乘用车零部件业务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集团、理想汽车等。

(8)多利科技

多利科技(股票代码:001311.SZ)成立于 2010 年 6 月,2023 年 2 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滁州市,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该公司与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等整车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还是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零跑汽车和比亚迪等新能源整车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

(9)至信股份

至信股份(股票代码:603352.SH)成立于 1995 年 1 月,2026 年 1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总部位于重庆市,主营业务为汽车冲焊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加工、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主要客户涵盖长安、吉利、长安福特、蔚来、理想、长城、比亚迪、零跑、宁德时代等众多品牌。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标的公司与前述公司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营业总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1-6月2025年2024年2026年1-6月2025年2024年
英利汽车177,100.85431,963.48469,251.66-8,084.72-8,451.834,881.99
联明股份43,256.7686,367.7178,288.264,399.279,237.326,302.78
常青股份190,997.34352,654.95340,901.381,860.88-20,513.446,815.92
华达科技264,987.66499,422.50510,611.20-8,316.7625,354.0922,496.18
无锡振华140,442.17296,168.98253,073.0320,524.1146,519.0737,786.48
长华集团87,170.47215,523.36220,685.751,779.319,523.8711,367.67
亚通精工102,078.47183,999.41174,537.527,131.6711,083.989,010.07
多利科技246,859.49419,290.61359,202.0116,854.2823,440.8942,492.73
至信股份186,971.96405,293.09308,786.525,401.8322,745.8220,396.41
平均值159,985.02321,187.12301,704.154,616.6513,215.5317,950.02
东实股份207,396.73448,409.15363,810.2720,717.8635,622.2337,444.34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3、标的公司竞争地位

(1)标的公司市场地位高,是行业内优质企业

作为汽车零部件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标的公司围绕汽车车身、底盘、动力三大系统为整车厂提供多个系列产品,在汽车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和可靠性等方面积累了先进的技术储备和较强创新能力。

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市场地位较高,其中高新技术企业 10 家,院士专家工作站 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 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 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 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3 家,省级“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6 家,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6 家,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3 家,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3 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4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 家,CNAS 检测实验室 5 个;合营企业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 家,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企业 1 家,“全国质量标杆名单企业”1 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1 家,省级智能制造-先进智能工厂 3 家,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2 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 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家,CNAS 检测实验室1个。

标的公司拥有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子公司,其中:

武汉实业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标准《超高强钢热冲压工艺通用技术》制定者之一,是中国锻压协会认定的“中国百佳冲压企业推荐单位”,拥有CNAS 认证的国家级检测实验室,在热冲压成型、中大型钢铝焊接总成、汽车钣金备件、内高压成型等领域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其“超高强钢结构件数字化热成形技术与成套装备”项目攻克了镀层板激光拼焊门环的激光拼焊、门环产品料厚和材质有效分布等多个技术难题,成功开发出薄镀层激光拼焊门环,项目打破国外技术垄断;“高强铝合金构件高效短流程精确成形技术与应用”批量应用于乘用车和特种车辆,生产的产品强韧性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轻量化效果显著。2023 年 10 月,前述项目分别荣获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和二等奖;2025 年,“新能源汽车高强钢复杂构件高质高效冲压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车身部件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级“支柱行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湖北省上云标杆示范企业”和“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其制动踏板、离合踏板、保险杠总成、驾驶室悬置总成等产品集成程度高,性能优良。近年来,车身部件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2023 年 8 月,“基于 5G+工业物联网的智慧焊装车间”入选工信部科技司 2023 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2023 年 11 月,入选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3 年5G 工厂名录》,是全国汽车制造业获此殊荣的 17 家企业之一;2025年 7 月,“关键车身零部件制造智能工厂”入选湖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2025 年10 月,“驾驶室车身部件焊接产线智能管理系统”入选 2025 年湖北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名单;2025 年 12 月,“AI 视觉与深度学习驱动冲压成型工艺优化”入围2025 年全国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名单。

底盘部件公司是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和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其贮气系统总成耐压能力强,可靠性好,市场占有率高。

除上述企业外,东森公司、管路公司、东实银轮、空气减振公司等均系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和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其动力总成悬置、高压油管、PDCPD 外饰件、空气弹簧等产品得到长城汽车、东风商用车、东风柳汽等客户的高度认可。东实动力、空气减振公司入选湖北省 2024 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东森公司、管路公司入选湖北省2025 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

上述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客户资源广泛,综合实力较为突出,市场地位较高,是行业内优质企业。

(2)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水平高,是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

标的公司是 2025 年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企业、2025 年湖北制造业百强企业。2024 年-2025 年,标的公司年均营业收入 40.61 亿元,年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5 亿元。其中,2025 年营业收入 44.84 亿元,仅次于华达科技;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6 亿元,仅次于无锡振华,属于同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标的公司还是业内为数不多实行“商乘并举”发展战略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商,具有同行业企业所不可比拟的双板块协同优势。此外,标的公司与李尔公司、康明斯公司等合资的东实李尔、东风康明斯排放业务规模亦较大。其中,东实李尔具有年产 300 万套汽车座椅的配套生产能力;东风康明斯排放是行业规模领先的独立商用车排放处理系统生产企业,具备年产国五后处理系统 5 万套/年、国六后处理系统和非道路工程机械车辆后处理系统37 万套的生产能力。

(3)标的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引领行业发展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生产工艺优化和新产品研发,旗下拥有 1 个院士工作站,3 个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5个CNAS 检测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7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累计获得专利5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87 项,具有出色的研发实力、检测实验能力和丰富的技术积累。标的公司多次参与国家及省部 级重大科研项目,多项产品和技术荣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工信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称号。

标的公司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是《超高强钢热冲压工艺通用技术》(GB/T36961-2018)国家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参与制定 5 项行业标准,其中《商用车用复合材料一体式上车踏板》已正式发布,《乘用车空气弹簧橡胶气囊》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气系统用塑料管路》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即将正式发布,《汽车用杜仲橡胶悬架衬套》《乘用车塑料后背门总成》已报工信部立项审核中;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汽车车窗玻璃用加速固化聚氨酯胶粘剂》和《汽车用水基丙烯酸可喷涂型阻尼材料》已经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批准发布。标的公司积极为行业标准化建设贡献力量,引领行业发展。

4、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从事汽车零部件行业。在客户资源、技术与产品、装备与区位等方面优势明显。

(1)客户资源优势——主要客户行业领先,合作关系稳定

多年来,标的公司凭借优异的质量表现和出色的交付能力,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目前已与国内多家汽车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显著的客户资源优势。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东风商用车、东风股份、陕西重汽、比亚迪、岚图汽车、东风奕派、东风本田、长城汽车、宇通客车及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如东风康明斯排放、东风康明斯发动机等,标的公司为主要客户配套多种车型,合作年限在 10 年以上,合作基础稳定,为标的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外,标的公司积极拓展小鹏、零跑、赛力斯、理想、小米等造车新势力客户,与上述车企合作不断深入,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情况如下:

客户类别品牌合作年限主要车型/机型供应的主要零部件
商用车标的公司成立以来东风天龙D310/D320;东风天锦D530/D560东风天龙旗舰D760;D600覆盖东风商用车车身、底盘、动力传动系统部件
东风柳汽DFLZ16年乘龙H5、H7、M3驾驶室悬置总成、垂臂、盖板、拖钩、贮气筒及合件总成、系列冲焊支架总成等
东风股份标的公司成立以来小霸王、多利卡、福瑞卡、凯普特、途逸、御风、T15、T17、B19、EV18覆盖东风股份车身、底盘、动力传动系统部件
21年CB311/318、江山、王道英杰踏板总成、板簧吊耳、板簧盖板、转向垂臂等
10年+风驰、风度、M重卡、N6/N8/N9、V7牵引车驾驶室悬置总成、尿素箱、空调管件;垂臂、盖板、接叉轴
10年+X3000/X5000/X6000/M3000/M3000S/M6000踏板总成、驾驶室悬置总成
7年R01、豪沃HOWO-TH7/T7/TX、汕德卡SITRAK驾驶室悬置总成、垂臂、吊耳、盖板、发动机支撑
7年V80、D90、MIFA、SK81、宽体轻客SV61、SV63尿素箱
宇通客车4年M061车身及覆盖件
乘用车8年唐、宋、秦、汉、元、腾势、海鸥、海豹、海狮、UXEA、EQEA、驱逐舰、护卫舰等热成型件、辊压件等车身系统零部件,制动踏板总成,差速器半轴齿轮、差速器行星齿轮等动力系统部件
5年FREE、梦想家、追光、知音、泰山、H47门环、仪表盘骨架、车身结构件、踏板总成、底盘空气弹簧等
20年+哈弗H6、M6、大狗、猛龙;坦克系列、蓝山、高山、枭龙、山海炮等底盘衬套、车身悬置、车桥油封、汽车踏板等
赛力斯10年+E70、AX7、A60、S30、H30、奕炫、奕炫GS、奕炫MAX、皓极、浩瀚、纳米、S73、S59、纳米01、纳米06、纳米S31、纳米S33等2年A柱、B柱总成等热成型件、动力电池系统/踏板、发动机托架、三角臂总成、电机悬置、底盘衬套、发动机油封、低压管、密封垫、冲焊支架等问界M7、M8、M9
踏板总成
小鹏5年小鹏G6、D03一体式门环总成、车身结构件等
2年D11制动踏板等
15年思域、享域、CRV、XRV、ENS1、HRV、INSPIRE、BRV、ENS2、3EA、3DE、2HY、2VP等A柱、B柱、前纵梁加强板等热成型零件、车身冲焊件等
神龙汽车标的公司成立以来4008、5008、408混动、2008、2008电动、C5Aircross、C5Aircross(混动)、508L、508L(混动)、C3L、C5X、408X、ES600、C5X混动、C4Aircross等A柱、B柱、前纵梁加强板等热成型零件、发动机油封、底盘衬套、密封垫、隔热罩等
北京汽车BAIC MOTOR7年BJ40、J41V踏板总成
标的公司成立以来E4、F4J16发动机发动机油封等
一级供应商东风康明斯排放10年+D7系列、B6系列、L9系列、Z14系列、D4.5系列发动机系列冲焊件、尿素罐、管件等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标的公司成立以来B3.9、5.9等发电机组、非道路机械车发动机;D4.0、D4.5、B6.2、D6.7、L8.9、Z13、Z13、Z15N发动机发动机缸垫、排气歧管垫片、发动机减振器、管件等
2年比亚迪腾势Z9、方程豹、钛3/钛7、元PLUS;赛力斯问界M6、M7;小鹏G7、MONA03;岚图梦想家、泰山;上汽智己LS9、LS8等汽车座椅骨架、系列冲焊件等

标的公司以优异的产品及服务,获得主要客户广泛认可。近年来,标的公司先后荣获东风商用车、东风股份、岚图汽车、东风华神、东风本田、广汽日野、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等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最佳供应商”等荣誉称号,主要奖项如下:

序号奖项及荣誉颁奖客户名称获奖年份
12026年度真心伙伴奖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2026年
22025年度价值共赢奖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32025年度最优秀供应商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2025年
42025年度开拓创新奖零跑汽车有限公司2025年
5精诚合作供应商三一商用车2025年
6供应保障奖广汽领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2025年
7最佳合作奖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2025年
8最佳供应商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2025年
920周年伙伴奖东风日产2024年
10合作协同奖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
11优秀供应商岚图汽车2024年
12中国区最佳提名奖(TOP3)Stellantis集团2024年
13风雨同舟20载卓越合作伙伴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2024年
14技术创新奖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
15携手共进奖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16优秀供应商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2024年

(2)“商乘并举”的业务布局优势,是标的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

标的公司坚持“商乘并举”的产品发展路线,是国内少数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乘用车零部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89%、59.18%和 51.40%,商用车零部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29%、37.95%和 43.62%。与传统单一经营汽车零部件的企业相比,标的公司双板块协同发展战略对标的公司扩大收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降低单一板块业绩波动对整体业绩的影响,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3)技术与产品优势——储备丰富、创新与同步开发、检测试验能力强

①技术储备优势

标的公司在汽车零件轻量化、集成化(模块化)、功能化、高品质化(可靠性)、电动化和智能化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优势。

A.轻量化

标的公司是国际汽车轻量化绿色科技联盟(IALTA)执行理事单位,是《超高强钢热冲压工艺通用技术》(GB/T36961-2018)国家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商用车用复合材料一体式上车踏板》(QC/T1219-2025)行业标准制定者之一。2024 年 3 月,标的公司荣获2024 全球汽车供应链生态伙伴奖。

在轻量化结构设计方面,标的公司具有 2D 和3D 的产品分析设计研发能力,可运用相关设计软件进行产品结构设计及工程图纸的绘制,同时,在设计过程中,标的公司运用 CAE 软件对产品数模进行结构刚性、耐久疲劳及碰撞分析,保证了产品结构在满足制造工艺和性能要求的同时实现轻量化。

在轻量化材料应用和轻量化工艺方面,标的公司是国内最早进行热成型工艺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在高强钢、铝镁合金材料应用方面积累了丰硕的技术成果和生产经验,标的公司目前拥有热成型生产线 7 条,具备适应多种材料的激光焊接、搅拌摩擦焊、电阻铆焊能力,标的公司已完全掌握热成型工艺和配套装备技术并实现2,200MPa 级热成型零件的量产供货。2020 年以来,标的公司相继完成内高压成型车架、扭力梁、ADI 推力杆、RIM 成型 PDCPD 导流罩、铝合金防撞梁、仪表板骨架和空悬贮气筒等产品开发,在汽车零部件领域轻量化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标的公司深入推进汽车轻量化、先进复合材料设计开发及关键技术等领域的研发与成果转化,在汽车轻量化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创新能力。2023 年 11 月,标的公司共有 6 个项目荣获国际汽车轻量化绿色科技联盟 IALTA(中国)颁发的汽车轻量化绿色科技创新奖;2025 年 12 月,标的公司 2 个项目荣获国际汽车轻量化绿色科技联盟IALTA(中国)颁发的汽车轻量化绿色科技创新奖。

序号获奖项目获奖单位获奖年份
1CBS 门槛加强梁轻量化产品工艺技术东实股份2025 年
2轻量化踏板臂材料工艺技术东实股份2025 年
324V 启驻一体功能型低压锂离子电池东实股份2023 年
4前下防护高强钢材料工艺研究及应用底盘部件公司2023 年
5一体化铸造平衡轴横梁总成开发及应用底盘部件公司2023 年
6商用车碳纤维稳定杆带拓扑优化翻转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2023 年
7一种商用车轻量化动力总成悬置研发及应用东森公司2023 年
8轻量化、高性能 PDCPD 塑料在商用车外饰件运用东实银轮2023 年

B.集成化(模块化)

标的公司在汽车零部件的集成化方面已经积累了 20 余年的经验,标的公司能够围绕集成化产品的特定功能和要求在各零部件分件的强度、规格、尺寸、空间布局等核心参数上进行综合集成设计,或者在客户的设计基础上,结合集成组装的实际情况向客户提出优化改进意见,有利于形成更好的匹配产品整体功能的模块单元,供客户在系列产品中做出恰当选择。

标的公司产品集成化高度契合汽车零部件模块化发展趋势。标的公司生产的贮气筒总成、油箱、尿素箱总成、驾驶室前后悬置、门环、电池下箱体总成等均实现了模块化供货,标的公司深入开展超强钢、铝镁合金在汽车零部件的应用,将轻量化、集成化技术贯穿于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如标的公司生产的铝镁合金贮气筒总成,贮气筒内腔清洁度高,产品集限压阀、干燥器、蓄电池框架、箍带、管接头及尼龙管于一体,制动性能好,减少了泄露隐患,大大提升整车装配效率。

图23

C.功能化

汽车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是评价汽车品质最重要的技术指标之一。标的公司已经在悬置系统、扭转减振器等重要子系统领域形成同步 NVH 优化能力,如标的公司开发的橡胶悬置类产品通过对橡胶材料生胶体系、硫化体系、补强填充体系、操作润滑体系和防护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并采用单向均一硫化网构技术,实现汽车工况全频率段减震如一的效果。除 NVH 优化技术之外,标的公司开发的电动车制动踏板采用自主设计软件,有效提高传感器对制动踏板角度变化的敏感度,当驾驶员抬起制动踏板时,整车控制单元(ECU)发出相应动能回收指令,实现动能回收的应收尽收。

图24

D.高品质化(可靠性)

汽车零部件的品质直接影响汽车的质量和性能。标的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的保证和提升,以产品高品质、高性能赢得了客户信赖。如标的公司生产的高压燃油管管端设计采用同心双球面结构,实现了总成装配的高容错性和持久的可靠性;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差速器总成系列产品具有高强度、高精度、高可靠性、体积小、重量轻等特点,总成寿命达到 50 万公里以上,完全满足客户规定的试验要求;生产的商用车空气弹簧系列产品耐压性、耐候性、耐腐蚀性、疲劳耐久等性能均比肩国外顶尖品牌,在国内主要整车厂已实现对国外品牌的全面国产化替代应用。

图25

E.电动化和智能化

标的公司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通过合营联营企业大洋电驱动、东时新能源和东实玖行布局了电池包、电机生产线并实现了稳定的批量供货,新设立的子公司东实动力布局电池系统,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持续增长。此外,标的公司开发的乘用车309V139Ah 动力电池产品和针对两轮电动车换电场景开发的 48V23Ah 锂电池已实现商业化。2025 年,标的公司承接了东风商用车 723V290Ah、403V290Ah 动力电池试制项目,拉通了 CTM 和 MTP 全工序能力。近年来,针对低压启动电源,标的公司布局了 24V163Ah、12V20Ah 低压锂电开发,为替代传统铅酸电池做好了技术储备。此外,预研的24V30Ah 钠离子电池提供了新能源商用车低成本供电方案。

商用车动力电池

图26 图27

标的公司不断吸收汽车电子、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最新技术成果,逐步融于车身、底盘、动力系统等产品的生产实践中。如标的公司搭载毫米波雷达等智能感知系统的集成化保险杠总成已实现商业化,可以实时获取不同气候场景下道路环境、车辆位置和障碍物信息,为司乘人员提供视觉盲区监控警告、前方障碍物报警、自动刹车辅助、泊车辅助等服务。

②自主创新和同步设计优势

标的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5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87 项。拥有专有技术 41 项、累计制、修订技术标准 100 余项。近年来,标的公司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已布局 ECAS 供气单元、下一代差速器、电动化轻量化踏板、高性能橡胶减震元件、旋压贮气筒、门槛梁复合材料结构件、双层高压油管、激光拼焊板等多项新产品开发,始终以创新引领健康发展。

标的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团队,在白车身结构件、仪表横梁总成、制动踏板、贮气筒、橡胶减震元件、高压油管、进气引入管等多个系列产品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同步开发设计能力,从概念设计、三维建模、数字化样件匹配及快速成型,到工装、模具、检具设计及制造等诸多流程,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资源,展示出标的公司突出的同步开发创新能力,与客户的客户粘性不断增加。

凭借丰厚的技术积累、快速反应能力,标的公司拥有多家整车厂配套零部件的开发经验及数据积累,能够根据整车厂整车性能和装配要求进行同步开发,并持续改进和优化。如标的公司基于多年的碰撞信息和备品备件更换数据,认识到传统一体化保险杠碰损后更换成本高、更换繁琐的问题,于 2017 年与东风商用车联合开发分体式集成轻量化保险杠总成,将保险杠分解为上、下、左、右四部分,当某个分件受撞击破损时,只需对破损部件单独更换,从而大大降低更换成本,提高更换效率。

图28

③试验验证资源优势

标的公司拥有专业的检测研究队伍,在材料化学分析和物理性能检测、产品尺寸测量、性能检测等专业领域具备丰富的测试经验和试验开发能力。标的公司建有多个检测实验室,共有材质分析、力学性能检测、老化、零件专用试验台架等相关设备250 余台套,可模拟各类产品的使用环境和应用场景,对产品性能进行综合测试。

强大的检测试验能力为标的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标的公司下属武汉实业技术中心实验室、东森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安全系统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东实银轮技术中心实验室、空气减振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先后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认证,成为符合 ISO/IEC17025 标准的“国家级测试中心”,认证范围覆盖金属结构件材料及制品、汽车踏板材料及制品、橡胶材料及制品、塑料材料及制品、空气弹簧总成等多个领域。标的公司积极参与整车企业实验室认证,其中安全系统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还获得比亚迪供应商实验室资质认定。

标的公司多次参与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多项产品和技术荣获科学技术部、工信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等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称号,主要奖项如下:

序号获奖单位获奖内容荣誉称号级别授奖单位获奖年份
1武汉实业超高强钢结构件数字化热成型技术与成套装备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23
2武汉实业高强铝合金构件高效短流程精确成形技术与应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23
3武汉实业新能源汽车高强钢复杂构件高质高效冲压关键技术及应用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5
4武汉实业高强铝合金构件高性能精确成形关键技术与应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湖北省人民政府2024
5武汉实业高强度复杂薄壁构件冲压成形成性技术与装备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湖北省人民政府2020
6武汉实业高强度/超高强度复杂薄壁构件冲压成形成性技术与装备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19
7武汉实业汽车高强铝合金异型截面管件内高压成形技术及其应用重点研发计划-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
8天津百事泰汽车超高强钢板热冲压控形控性关键工艺及装备研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天津市人民政府2020
9车身部件公司驾驶室车身部件焊接产线智能管理系统2025年湖北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
10车身部件公司踏板总成工艺合件(产品)湖北精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11车身部件公司东实车身部件公司5G智慧焊装工厂2023年5G工厂-工信部通信管理局2023
12车身部件公司基于5G+工业物联网的智慧焊装车间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工信部科技司2023
13车身部件公司商用车制动踏板总成精准化装配工艺及设备的研发与应用第六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优秀成果奖中华全国总工会、科技部、工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
14车身部件公司商用车制动踏板总成精准化装配工艺及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湖北省第七届全省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
15车身部件公司一种汽车踏板总成装配设备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
16汽车部件公司复杂结构件三次元高效集成冲压工艺及装备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湖北省人民政府2017
17东森公司全频率低动静刚度比复合橡胶材料国产化与应用2020年中国好技术-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2021
18东森公司重型商用车动力总成惯性参数测试试验平台开发省级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11

(4)装备优势——行业领先

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面向高端市场的原则,绝大部分设备都是行业的先进设备,部分关键生产设备从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引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标的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发热成型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配有行业领先的热成型冲压生产线、意大利进口镭射切割机及各类大中型冲压生产线和焊接机器人工作站,为规模化生产奠定坚实基础。此外,标的公司在内高压成型、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注塑/吹塑、硫化、集成装配等领域不断升级更新生产设备,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产线自动化水平,满足持续发展的需求。

(5)湖北省汽车产业集群为标的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湖北省政府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发展,先后出台系列政策促进汽车产业集群发展。2026 年 4 月,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提质升级。2025 年,湖北汽车总产量 151.4 万辆,省内已集聚东风、长城、小鹏、比亚迪、上汽通用、吉利路特斯等 25 家整车企业,2,400 多家汽车零部件企业,产业生态完整,产业链本地配套率超过 90%,已形成“一谷”为核心、“一带”为支撑、“一域”多点发力的汽车产业全域协调发展格局,并向周边湖南、陕西等汽车产业辐射,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培育取得突破性进展。

图29

根据湖北省2025 年发布的《支持全省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7年)》,到 2027 年湖北整车产量将突破 300 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 50%以上。标的公司在十堰、武汉经营多年,是湖北地区规模较大、生产能力较强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之一,在湖北及周边地区具备深厚的市场积累,区域发展优势显著。

(6)业务布局优势

标的公司立足湖北,先后在十堰市丹江口、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多个生产基地,在武汉建立东西湖基地、蔡甸基地和沌口基地,基地背靠汽车整车厂,上下游配套体系完善,交通物流便利,离目标市场更近,能够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确保客户“零库存”与实时连续交货双重目标的精准达成,充分发挥汽车产业集群的资源协同优势;同时,标的公司放眼全国,不断完善生产基地布局,围绕整车厂先后在天津、成都、广州、襄阳、郑州、长沙、西安等地建立生产基地,逐渐形成了覆盖华中、华北、华南以及西南地区的生产配套网络。

图30

·地点:十堰、襄阳、武汉、郑州·产品:车身结构件踏板总成。保险杠总成、最置总成、操纵机构兑成。贮气简总成。非金属部件。减震产品、铸/锻造件、密封件、高低压油管、电池盒箱体,电池Pack等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9,750.258.51%73,377.0711.95%72,243.6611.73%
交易性金融资产2,430.000.42%2,430.000.40%2,025.000.33%
应收票据15,656.282.68%15,304.862.49%18,306.012.97%
应收账款112,715.7119.27%121,572.1319.79%130,063.0021.12%
应收款项融资22,563.753.86%19,078.403.11%26,593.364.32%
预付款项1,524.380.26%2,614.690.43%3,936.350.64%
其他应收款2,076.820.36%2,305.750.38%3,693.240.60%
存货52,154.548.92%66,687.0910.86%60,436.199.81%
持有待售资产-0.00%877.270.14%-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771.032.53%10,842.731.77%28,318.734.60%
其他流动资产4,960.730.85%5,121.370.83%4,700.140.76%
流动资产合计278,603.4847.64%320,211.3452.13%350,315.6856.8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22,595.273.86%27,581.514.49%19,509.353.17%
长期股权投资114,175.0419.52%100,918.4816.43%99,495.7216.15%
投资性房地产5,119.710.88%5,840.890.95%6,560.811.07%
固定资产105,737.4618.08%105,239.8517.13%86,272.8814.01%
在建工程23,014.933.94%16,726.082.72%15,290.952.48%
使用权资产4,335.840.74%3,442.340.56%3,113.250.51%
无形资产11,353.251.94%12,174.701.98%12,691.402.06%
商誉335.480.06%335.480.05%335.480.05%
长期待摊费用2,955.820.51%3,253.240.53%2,788.440.45%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32.052.52%15,343.712.50%14,475.172.35%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2.950.32%3,135.480.51%5,113.920.83%
非流动资产合计306,197.8052.36%293,991.7647.87%265,647.3643.13%
资产总计584,801.29100.00%614,203.10100.00%615,963.0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15,963.04 万元、614,203.10 万元和584,801.29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87%、52.13%和 47.64%,主要为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及存货等;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13%、47.87%和 52.36%,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等。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0.000.00%-0.00%-0.00%
银行存款39,172.8478.74%54,837.3374.73%55,324.9876.58%
其他货币资金10,577.4121.26%18,539.7425.27%16,918.6823.42%
合计49,750.25100.00%73,377.07100.00%72,243.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2,243.66 万元、73,377.07 万元和49,750.2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73%、11.95%和 8.51%。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系兑付到期应付票据、购建长期资产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25.00 万元、2,430.00 万元和 2,430.0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3%、0.40%和 0.42%,主要为权益投资。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1,176.098,301.115,542.79
商业承兑汇票478.670.896,027.64
财务公司票据1,384.467,002.907,036.96
信用证2,640.99--
账面余额15,680.2115,304.9018,607.40
减:坏账准备23.930.04301.38
账面价值15,656.2815,304.8618,306.0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18,306.01 万元、15,304.86 万元和 15,656.2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7%、2.49%和 2.68%,主要为部分客户货款结算而产生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票据。2025 年末及 2026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有所减少,主要系标的公司为降低信用风险,减少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规模,提高6+9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比例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9,875.107,390.064,597.33
商业承兑汇票--10.52
财务公司票据1,082.215,926.255,017.20
账面余额10,957.3113,316.309,625.06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119,786.25129,308.76138,138.79
减:坏账准备7,070.557,736.648,075.79
账面价值112,715.71121,572.13130,063.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0,063.00 万元、121,572.13万元和 112,715.7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1.12%、19.79%和 19.27%。2025 年末及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回款情况良好,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减少,主要系部分整车厂对供应商的付款账期缩短至 60 天,标的公司加快了回款节奏,带动期末应收账款规模相应下降。

(1)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17,785.7398.33%127,451.2398.56%135,212.5897.88%
1至2年792.990.66%434.630.34%1,765.291.28%
2至3年421.930.35%363.520.28%359.100.26%
3至4年115.070.10%267.500.21%270.640.20%
4至5年267.030.22%266.950.21%58.820.04%
5年以上403.490.34%524.920.41%472.360.34%
账面余额119,786.25100.00%129,308.76100.00%138,138.79100.00%
减:坏账准备7,070.555.90%7,736.645.98%8,075.795.85%
账面价值112,715.7194.10%121,572.1394.02%130,063.0094.1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7.88%、98.56%和 98.3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积极采取回款措施,应收账款整体坏账风险较小。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6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48.640.37%448.6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9,337.6199.63%6,621.905.55%112,715.71
其中:账龄组合119,337.6199.63%6,621.905.55%112,715.71
合计119,786.25100.00%7,070.555.90%112,715.71
种类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93.990.54%693.9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8,614.7899.46%7,042.655.48%121,572.13
其中:账龄组合128,614.7899.46%7,042.655.48%121,572.13
合计129,308.76100.00%7,736.645.98%121,572.13
种类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02.150.36%433.8786.40%68.2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7,636.6499.64%7,641.925.55%129,994.72
其中:账龄组合137,636.6499.64%7,641.925.55%129,994.72
合计138,138.79100.00%8,075.795.85%130,063.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0,063.00 万元、121,572.13万元和 112,715.71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8,075.79 万元、7,736.64 万元和7,070.55 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5.85%、5.98%和 5.90%,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总体较为稳定。

其中,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包括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标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7,785.735,889.295.00%127,450.886,372.545.00%135,100.016,755.005.00%
1至2年781.0078.1010.00%310.8431.0810.00%1,441.28144.1310.00%
2至3年63.8619.1630.00%42.4612.7430.00%293.5388.0630.00%
3至4年36.4918.2450.00%261.84130.9250.00%270.64135.3250.00%
4至5年267.03213.6280.00%266.95213.5680.00%58.8247.0680.00%
5年以上403.49403.49100.00%281.80281.80100.00%472.36472.36100.00%
合计119,337.616,621.905.55%128,614.787,042.655.48%137,636.647,641.925.55%

(3)应收账款前五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同一控制口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7,317.0641.98%2,504.85
2神龙汽车有限公司10,165.039.02%956.91
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6,008.875.33%300.56
4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5,888.465.22%294.42
5深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621.784.10%231.09
合计74,001.2065.66%4,287.84
2025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55,944.2646.02%3,046.14
2神龙汽车有限公司11,077.729.11%1,098.91
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0,737.438.83%537.26
4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5,880.614.84%294.03
5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323.353.56%216.17
合计87,963.3772.35%5,192.51
2024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70,641.6954.31%3,785.39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8,279.2814.05%913.96
3神龙汽车有限公司7,828.976.02%815.82
4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5,483.204.22%274.16
5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4,626.923.56%231.35
合计106,860.0682.16%6,020.68

注:上表金额已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具体为: 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龙擎动力有限公司等;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济南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比亚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 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包括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包括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标的公司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实行按单项计提与按组合计提相结合的方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单位: %

项目英利汽车联明股份常青股份华达科技无锡振华长华集团亚通精工多利科技至信股份可比公司平均标的公司
1年以内0.750-6个月(含)不计提减值,6个月到1年计提比例为5%55555554.395
1-2年41.91201010102010101015.9910
2-3年100503030305030503045.7130
3-4年1001005010010010010010010092.8650
4-5年1001008010010010010010010097.148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00100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计算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平均值时未将联明股份纳入测算范围

总体来看,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为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26,593.36 万元、19,078.40万元和 22,563.7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2%、3.11%和 3.86%,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300.6485.32%2,537.1197.03%3,844.4497.67%
1至2年178.2111.69%47.861.83%70.911.80%
2至3年28.371.86%22.990.88%4.440.11%
3年以上17.161.13%6.720.26%16.570.42%
合计1,524.38100.00%2,614.69100.00%3,936.3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预付款项分别为 3,936.35 万元、2,614.69 万元和1,524.38 万元,金额较小,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64%、0.43%和 0.2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金额合计分别为 2,720.75 万元、2,089.78万元和 819.34 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9.13%、79.93%和 53.7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合计账面余额的比例
1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385.4325.28%
2青岛应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66.5710.93%
3上海白井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149.329.80%
4武汉赛亚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9.863.93%
5上海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58.173.82%
合计819.3453.76%
2025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合计账面余额的比例
1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1,644.2962.89%
2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24.978.60%
3上海臼井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101.453.88%
4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68.692.63%
5采埃孚商用车系统(青岛)有限公司50.381.93%
合计2,089.7879.93%
2024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合计账面余额的比例
1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1,300.0033.03%
2苏州热泰科热压成型模具有限公司507.4112.89%
3武汉鑫盛联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358.809.12%
4上海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292.387.43%
5湖北东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62.166.66%
合计2,720.7569.13%

注:单体口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合计占比分别为 69.13%、79.93%和53.76%。报告期各期末,对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预付款占比较大,主要系标的公司参与电费预存优惠活动。

7、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备用金及代扣代缴款115.884.35%72.012.53%67.111.57%
委托贷款资金拆借----1,100.0025.71%
保证金及押金820.4530.78%958.5633.68%711.7916.64%
往来款1,729.4564.88%1,795.2263.08%1,702.6839.80%
应收资产转让款--20.000.70%697.0016.29%
小计2,665.78100.00%2,845.79100.00%4,278.59100.00%
减:坏账准备588.9622.09%540.0418.98%585.3513.68%
合计2,076.8277.91%2,305.7581.02%3,693.2486.32%

(2)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区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327.1849.79%1,638.3457.57%2,069.1648.36%
1至2年590.1122.14%484.6917.03%1,607.8237.58%
2至3年321.6212.06%345.7312.15%321.327.51%
3至4年129.404.85%149.085.24%159.413.73%
4至5年86.483.24%108.983.83%18.040.42%
5年以上210.987.91%118.974.18%102.852.40%
小计2,665.78100.00%2,845.79100.00%4,278.59100.00%
减:坏账准备588.9622.09%540.0418.98%585.3513.68%
合计2,076.8277.91%2,305.7581.02%3,693.2486.3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分布在 2 年以内,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5.94%、74.60%和71.92%。

对于其他应收款,标的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占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3.68%、18.98%和 22.09%。

(3)其他应收款前五大

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十堰市茅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政府补助款624.901年以内、1-2年23.44%43.89
2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派驻费493.00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18.49%89.00
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196.211-2年、2-3年、3-4年7.36%52.66
4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保证金171.005年以上6.41%171.00
5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派驻费133.701年以内5.02%6.68
合计1,618.80-60.72%363.23
2025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十堰市茅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政府补助款559.801年以内、1-2年19.67%38.53
2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派驻费468.00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16.45%76.50
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196.211年以内、2-3年6.89%47.28
4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保证金171.004-5年、5年以上6.01%153.00
5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保证金164.991年以内、3-4年5.80%8.70
合计1,559.99-54.82%324.01
2024年12月31日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委托贷款资金拆借及往来款1,133.261年以内、1-2年26.49%111.76
2恒辉(湖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转让款697.001年以内16.29%34.85
3十堰市茅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政府补助款498.861年以内、1-2年11.66%32.06
4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派驻费468.001年以内、1-2年、2-3年10.94%72.90
5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保证金171.003-4年、5年以上4.00%126.00
合计2,968.12-69.38%377.58

注 1:单体口径

注 2:2024 年末对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合资经营安排下按持股比例提供的委托贷款及对应利息,不属于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客户占比分别为 69.38%、54.82%和60.72%,主要系资金拆借、政府补助款等非经营性往来款项。

8、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1,266.53245.2711,021.27
在产品8,766.53124.348,642.19
库存商品13,015.51428.3512,587.16
周转材料1,096.7865.181,031.60
发出商品5,426.0760.255,365.83
工装9,909.45-9,909.45
委托加工物资3,597.130.073,597.05
合计53,078.01923.4652,154.54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4,865.01363.0514,501.96
在产品9,391.89142.419,249.48
库存商品19,092.33335.4318,756.90
周转材料987.1264.91922.22
发出商品5,324.3316.585,307.75
工装15,316.28-15,316.28
委托加工物资2,659.3226.812,632.51
合计67,636.30949.2166,687.09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2,065.19326.1111,739.08
在产品7,632.42101.117,531.31
库存商品13,701.91387.6413,314.27
周转材料837.3916.55820.84
发出商品5,991.1729.325,961.85
工装18,710.85-18,710.85
委托加工物资2,357.99-2,357.99
合计61,296.92860.7360,436.1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0,436.19 万元、66,687.09 万元和52,154.54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 9.81%、10.86%和 8.92%,整体较为稳定,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工装。2025 年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略有提升,主要系市场需求及销售规模增长,公司相应提高生产产量,备货量有所增加所致。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5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工装、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备货规模减少,存货结构随订单排产节奏调整所致。

9、持有待售资产

2025 年末,标的公司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为 877.2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4%,主要系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2026 年 6 月末,相关资产处置完成,标的公司无持有待售资产。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318.73 万元、10,842.73 万元和 14,771.0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0%、1.77%和 2.5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定期存单。

11、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预缴税款730.7214.73%315.116.15%309.186.58%
待抵扣进项税4,230.0185.27%4,806.2593.85%4,390.9693.42%
合计4,960.73100.00%5,121.37100.00%4,700.1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4,700.14 万元、5,121.37 万元和4,960.7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6%、0.83%和0.85%,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

12、债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债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大额定期存单35,800.0036,800.0044,800.00
利息1,566.301,624.243,028.08
减: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14,771.0310,842.7328,318.73
合计22,595.2727,581.5119,509.3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债权投资分别为 19,509.35 万元、27,581.51 万元和22,595.2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17%、4.49%和 3.86%,主要为大额定期存单。

13、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一、合营企业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63,538.3056,310.5450,583.58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11,296.2110,100.8511,008.21
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6,451.006,802.497,419.38
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2,652.332,436.802,418.85
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828.04
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6,664.13
小计83,937.8475,650.6878,922.20
二、联营企业
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10,975.599,585.958,549.18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1.6021.691,134.55
东实大洋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2,749.762,799.313,047.92
东实光裕(十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527.62538.77594.65
东实新能源装备(十堰)有限公司613.22620.93638.74
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594.42572.54352.94
东实(十堰)汽车悬挂系统有限公司661.07564.69431.49
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199.971,238.381,226.77
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45.23472.23529.97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282.313,356.873,593.72
东实百一(湖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55.23400.45473.57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8,731.195,095.98-
小计30,237.1925,267.8020,573.52
合计114,175.04100,918.4899,495.72

注: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更名为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99,495.72 万元、100,918.48 万元和114,175.0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6.15%、16.43%和 19.52%,主要为对合营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14、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8,089.404,243.73-3,845.67
土地使用权项目1,721.30447.27-1,274.04
合计9,810.714,691.00-5,119.71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9,128.374,721.73-4,406.64
土地使用权项目1,932.11497.86-1,434.25
合计11,060.485,219.59-5,840.89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9,667.074,567.7011.465,087.91
土地使用权项目1,932.11459.21-1,472.90
合计11,599.185,026.9111.466,560.8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出租的办公楼和厂房等,采用成本法进行计量,账面价值分别为 6,560.81 万元、5,840.89 万元和 5,119.7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07%、0.95%和 0.88%,占比较低。

15、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105,737.46105,238.2786,272.88
固定资产清理-1.57-
合计105,737.46105,239.8586,272.8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不含固定资产清理)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70,878.5238,040.1346.0632,792.33
机器设备208,655.98127,723.659,101.0371,831.30
运输工具1,045.98880.6121.81143.55
办公及其他设备3,911.722,941.43-970.28
合计284,492.19169,585.839,168.90105,737.46
2025年12月31日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70,144.0036,301.0446.0633,796.90
机器设备204,015.14124,685.239,151.5770,178.34
运输工具1,000.84862.0821.81116.95
办公及其他设备3,861.932,715.85-1,146.08
合计279,021.91164,564.209,219.44105,238.27
2024年12月31日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68,813.1533,581.5569.6035,162.00
机器设备185,097.88126,064.539,476.5849,556.76
运输工具1,002.69875.4121.81105.46
办公及其他设备3,832.792,384.040.101,448.65
合计258,746.51162,905.549,568.1086,272.88

报告期各期末,除固定资产清理外,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86,272.88万元、105,238.27 万元和 105,737.4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4.01%、17.13%和 18.08%。2025 年末,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 18,965.40 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底盘部件公司厂房建设、购置的机器设备增加所致。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科目折旧年限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类别公司简称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英利汽车年限平均法2054.75
联明股份年限平均法205-104.50-4.75
常青股份年限平均法2034.85
华达科技年限平均法2054.75
无锡振华年限平均法2054.75
长华集团年限平均法2054.75
亚通精工年限平均法2054.75
多利科技年限平均法2054.75
至信股份直线法2054.75
标的公司年限平均法2005.00
机器设备/机械设备英利汽车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联明股份年限平均法5-104-109.00-19.20
常青股份年限平均法1039.70
华达科技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无锡振华年限平均法3、5、10531.67、19.00、9.50
长华集团年限平均法4-10523.75-9.50
亚通精工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多利科技年限平均法1059.50
至信股份直线法5-1059.50-19.00
标的公司年限平均法3-10010.00-33.33
运输工具/运输设备英利汽车年限平均法5519.00
联明股份年限平均法4-55-1018.00-23.75
常青股份年限平均法5319.40
华达科技年限平均法5519.00
无锡振华年限平均法4、10523.75、9.50
长华集团年限平均法4-5523.75-19.00
亚通精工多利科技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545519.0023.75
至信股份直线法4523.75
标的公司年限平均法3-5020.00-33.33
办公及其他设备/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英利汽车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联明股份年限平均法3-54-1018.00-32.00
常青股份年限平均法3-33.33
华达科技年限平均法5519.00
无锡振华年限平均法3、5、10531.67、19.00、9.50
长华集团年限平均法3-10531.67-9.50
亚通精工年限平均法3-5531.67-19.00
多利科技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至信股份直线法3-5519.00-31.67
标的公司年限平均法3-10010.00-33.33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 2026 半年报

标的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折旧费用计提充分。

16、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武汉实业公司小米WI项目5,491.59-5,491.59
东实李尔A15座椅骨架重庆本地化产能建设及商品投资项目3,529.49-3,529.49
东风商用车D600驾驶室线边分焊线产能及商品项目2,227.74-2,227.74
武汉实业小鹏D03项目1,160.29-1,160.29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10,699.9494.1210,605.82
合计23,109.0594.1223,014.93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武汉实业公司小米WI项目4,921.98-4,921.98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骨架产能建设及EM2E等商品投资项目(一期)3,804.06-3,804.06
东风商用车D600驾驶室线边分焊线产能及商品项目2,382.28-2,382.28
东实李尔A15座椅骨架重庆本地化产能建设及商品投资项目1,618.03-1,618.03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093.8494.123,999.72
合计16,820.2094.1216,726.08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东风商用车D600驾驶室线边分焊线产能及商品项目5,277.02-5,277.02
武汉实业公司热成型四线2,497.63-2,497.63
乘用车空气弹簧生产线1,705.31-1,705.31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骨架产能建设及EM2E等商品投资项目(一期)3,082.96-3,082.96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2,808.2680.232,728.03
合计15,371.1880.2315,290.9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相关产能建设项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配套商品投资项目等。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5,290.95 万元、16,726.08 万元和 23,014.9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8%、2.72%和 3.94%。

17、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113.25 万元、3,442.34 万元和 4,335.8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1%、0.56%和 0.74%,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租赁,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五/(一)/1/(2)租赁房产”。

2026年6月30日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5,659.861,917.29-3,742.57
土地使用权873.41343.13-530.29
机器设备302.95239.97-62.98
合计6,836.222,500.39-4,335.84
2025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5,380.742,638.72-2,742.01
土地使用权873.41311.93-561.48
机器设备302.95164.10-138.85
合计6,557.103,114.75-3,442.34
2024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237.071,747.68-2,489.39
土地使用权873.41249.55-623.87
机器设备----
合计5,110.481,997.23-3,113.25

18、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4,426.773,888.07-10,538.70
软件1,935.071,125.87-809.20
专利权10.004.66-5.34
合计16,371.855,018.60-11,353.25
2025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5,060.933,773.09-11,287.85
软件1,883.211,002.02-881.19
专利权10.004.34-5.66
合计16,954.154,779.44-12,174.70
2024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5,311.933,473.51-11,838.42
软件1,646.83800.15-846.68
专利权10.003.70-6.30
合计16,968.764,277.36-12,691.4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91.40 万元、12,174.70 万元和 11,353.2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06%、1.98%和 1.94%。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组成。

19、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商誉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5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6年6月30日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东实空气减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335.48--335.48
合计335.48--335.48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广东溢滔空气减震科技有限公司335.48--335.48
合计335.48--335.48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广东溢滔空气减震科技有限公司335.48--335.48
合计335.48--335.48

注:2025 年 6 月广东溢滔空气减震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前,将其主要资产组剥离至东实空减公司,鉴于该商誉对应的业务实质已由东实空减公司承继,故自 2025 年 6 月之后商誉的被投资单位名称相应变更为东实空气减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于 2023 年收购广东溢滔空气减震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确认商誉335.4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商誉原值分别为 335.48 万元、335.48 万元和335.48 万元。

20、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装修改造费1,403.791,588.001,605.06
模具及工装1,546.691,659.101,175.63
其他5.356.157.75
合计2,955.823,253.242,788.4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2,788.44 万元、3,253.24万元和 2,955.82 万元,主要为装修改造费和自用的模具及工装,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5%、1.11%和 0.97%,占比较低。

21、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4,475.17 万元、15,343.71 万元和 14,732.0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5%、2.50%和 2.52%,标的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职工薪酬、资产减值准备、可弥补的亏损、预提费用等产生,整体占标的公司资产比例较小且无重大变动。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1,842.953,135.485,113.92
合计1,842.953,135.485,113.9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5,113.92 万元、3,135.48 万元和 1,842.9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3%、1.07%和 0.60%,主要为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项,包括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相关预付支出。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697.031.99%3,685.981.09%19,714.305.50%
应付票据37,159.0313.01%61,863.0118.37%46,035.3912.85%
应付账款137,951.8448.30%155,849.5146.28%163,737.2845.69%
预收款项7.320.00%----
合同负债3,492.421.22%4,932.741.46%10,412.202.91%
应付职工薪酬7,440.562.60%9,280.702.76%9,613.952.68%
应交税费2,721.900.95%3,228.610.96%2,469.210.69%
其他应付款13,236.274.63%12,439.713.69%11,631.253.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94.440.73%7,784.452.31%17,524.564.89%
其他流动负债9,880.933.46%12,487.113.71%9,817.302.74%
流动负债合计219,681.7476.91%271,551.8280.65%290,955.4481.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205.003.57%10,697.503.18%11,717.503.27%
租赁负债3,567.191.25%2,379.530.71%2,500.740.70%
长期应付款3,351.001.17%3,351.001.00%3,351.000.9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5,428.1612.40%35,001.1510.39%38,820.1610.83%
预计负债110.890.04%110.890.03%110.890.03%
递延收益8,119.932.84%8,154.042.42%6,023.361.68%
递延所得税负债5,178.261.81%5,475.301.63%4,871.801.36%
非流动负债合计65,960.4423.09%65,169.4119.35%67,395.4518.81%
负债合计285,642.18100.00%336,721.23100.00%358,350.8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58,350.89 万元、336,721.23 万元和285,642.18 万元,金额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1.19%、80.65%和76.91%,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81%、19.35%和 23.09%,主要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2,700.001,700.0019,700.00
保证借款1,000.001,000.00-
抵押借款583.50--
未到期应付利息2.822.1214.30
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1,410.71983.860.00
合计5,697.033,685.9819,714.3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19,714.30 万元、3,685.98 万元和5,697.0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0%、1.09%和 1.99%,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及保证借款。标的公司 2025 年信用借款规模同比大幅减少,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同时公司优化支付方式、扩大票据结算规模,应付票据相应增加,对

短期银行借款的需求有所降低。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700.00-
银行承兑汇票37,159.0361,163.0146,035.39
合计37,159.0361,863.0146,035.3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46,035.39 万元、61,863.01 万元和 37,159.03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2.85%、18.37%和 13.01%。2025 年末应付票据同比增加 15,827.61 万元,增幅 34.38%,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扩大票据支付规模,相应减少外部融资所致。2026 年 6 月末应付票据较 2025 年末减少 24,703.97万元,主要系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完成兑付,当期新增开票规模低于到期兑付规模,且未新增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商品、劳务款122,514.25135,730.41144,710.84
工程、设备款14,700.9419,612.6618,638.41
其他736.65506.44388.03
合计137,951.84155,849.51163,737.2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63,737.28 万元、155,849.51 万元和137,951.84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5.69%、46.28%和 48.30%,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委外加工及工程设备购置应支付的款项。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10,412.20 万元、4,932.74 万元和3,492.42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91%、1.46%和 1.22%,主要为预收零部件模具工装款。2025 年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较 2024 年末减少 5,479.46 万元,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预收东风越野车、易捷特、东风奕派等客户的货款于 2025 年完成交付并确认收入所致。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较 2025 年末减少 1,440.32 万元,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预收东风奕派等客户的货款于 2026 年 1-6 月陆续完成交付并确认收入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9,613.95 万元、9,280.70 万元和7,440.56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68%、2.76%和 2.60%,主要为已计提尚未支付的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增值税1,547.121,420.881,731.00
企业所得税703.571,317.94272.74
房产税158.13139.80145.47
土地使用税89.8043.5561.23
车船使用税-0.200.08
个人所得税63.63102.68121.09
城市维护建设税63.6945.6226.64
教育费附加27.7419.6311.56
地方教育费附加18.5013.097.71
印花税48.56123.9686.25
环保税1.151.251.41
土地增值税--4.03
合计2,721.903,228.612,469.2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2,469.21 万元、3,228.61 万元和2,721.9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69%、0.96%和 0.95%,主要为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等。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1,310.571,310.571,310.57
其他应付款11,925.7011,129.1310,320.68
合计13,236.2712,439.7111,631.2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1,631.25 万元、12,439.71 万元和13,236.27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25%、3.69%和 4.63%,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费用相关应付款等其他应付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75.001,042.5011,427.5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12.2512.6221.31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3,600.003,600.0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利息-1,892.181,698.6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007.191,237.15777.15
合计2,094.447,784.4517,524.5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7,524.56 万元、7,784.45 万元和 2,094.44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89%、2.31%和 0.73%。2025年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24 年末减少 9,740.11 万元,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本期偿还长期借款。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5 年末减少 5,690.01 万元,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本期偿还长期应付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334.33154.67192.24
已背书未到期非6+9票据9,546.6012,332.449,625.06
合计9,880.9312,487.119,817.3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9,817.30 万元、12,487.11 万元和

9,880.93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74%、3.71%和 3.46%,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的非6+9 票据。

10、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10,205.0010,697.5011,717.50
合计10,205.0010,697.5011,717.5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11,717.50 万元、10,697.50 万元和10,205.0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27%、3.18%和 3.57%,主要为子公司底盘部件公司新厂房建设项目对应的抵押借款。

1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租赁付款额5,166.753,961.583,628.74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592.38344.90350.86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007.191,237.15777.15
合计3,567.192,379.532,500.7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 2,500.74 万元、2,379.53 万元和3,567.19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70%、0.71%和 1.25%,为租赁房屋及建筑物相关的租赁负债。

1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3,351.00 万元、3,351.00 万元和3,351.0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94%、1.00%和 1.17%,主要为政府借款。

1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离职后福利35,428.1635,001.1538,820.16
合计35,428.1635,001.1538,820.1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38,820.16 万元、35,001.15 万元和35,428.16 万元,主要为标的公司于 2017 年厂办大集体改制时计提的内部休养人员、退休人员等职工安置费用。

1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 110.89 万元、110.89 万元和 110.89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3%、0.03%和 0.04%,占比较低,为 2017 年厂办大集体改制“三供一业”移交专项费用。

1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6,023.36 万元、8,154.04 万元和8,119.93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68%、2.42%和 2.84%,主要为政府补助。

16、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4,871.80 万元、5,475.30 万元和5,178.26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36%、1.63%和 1.81%,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和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271.181.20
速动比率(倍)0.930.870.87
资产负债率48.84%54.82%58.18%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2,700.7856,889.6659,212.00
利息保障倍数(倍)31.7723.0916.48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注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注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20 倍、1.18 倍和 1.2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87 倍、0.87 倍和 0.93 倍,整体保持稳定,标的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18%、54.82%和 48.84%,2025 年末资产负债率较 2024 年末降低主要系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及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减少所致,2026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较 2025 年末降低主要系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59,212.00 万元、56,889.66 万元和 32,700.78 万元,保持较高水平,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趋势一致。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6.48 倍、23.09 倍和 31.77 倍,报告期内涨幅较大,主要原因系2025 年度及2026 年1-6 月利息支出有所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名称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1.651.571.77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数1.481.411.52
标的公司1.271.181.20
速动比率(倍)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1.111.091.18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数1.000.980.99
标的公司0.930.870.87
资产负债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43.5444.3339.46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数49.3446.6942.49
标的公司48.8454.8258.18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为英利汽车、联明股份、常青股份、华达科技、无锡振华、长华集团、亚通精工、多利科技、至信股份;上述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及半年报等公开资料整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小幅波动,资产负债率略有下降,整体偿债指标保持平稳。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及中位数,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690.730.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543.562.93
存货周转率(次/年)6.156.234.91

注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总资产平均值;2026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注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2026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注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账面价值;2026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62 次、0.73 次和 0.69 次,运营效率有所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93 次、3.56 次和 3.54 次,2025 年度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同时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回款效率有所提升,2026 年 1-6 月保持稳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91 次、6.23 次和 6.15 次,整体周转速度加快,主要系公司营业成本随业务规模增长相应增加,且存货管控水平提升,库存周转效率进一步优化。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0.560.610.61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数0.490.590.63
标的公司0.690.730.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3.283.413.33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数3.373.263.00
标的公司3.543.562.93
存货周转率(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3.894.384.11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数3.373.853.65
标的公司6.156.234.9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为英利汽车、联明股份、常青股份、华达科技、无锡振华、长华集团、亚通精工、多利科技、至信股份;上述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及半年报等公开资料整理;2026 年 1-6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及中位数,资产周转速度较快,整体资产运营效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4 年,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均值、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略高于超过行业平均,整体处于行业中等水平;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值与中位数,系标的公司对存货的库存管理较好。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430.00万元,系标的公司持有的江苏忠明祥和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3.41%股权,该项投资规模较小,风险较低,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营业总收入207,396.73100.00%448,409.15100.00%363,810.27100.00%
二、营业总成本202,911.1597.84%440,604.0198.26%355,718.3697.78%
其中:营业成本182,629.1188.06%396,243.9188.37%311,517.7685.63%
税金及附加1,187.640.57%2,307.300.51%2,011.540.55%
销售费用626.200.30%1,385.820.31%1,432.780.39%
管理费用10,837.025.23%22,671.165.06%22,421.546.16%
研发费用7,308.003.52%17,156.343.83%16,700.314.59%
财务费用323.180.16%839.480.19%1,634.420.45%
加:其他收益1,679.930.81%4,646.811.04%5,286.441.4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502.507.47%24,735.835.52%28,379.547.8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5.000.0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8.860.24%613.330.14%-1,782.24-0.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7.45-0.19%-2,783.59-0.62%-960.25-0.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6.220.04%833.290.19%307.960.0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845.6510.53%36,255.818.09%39,323.3710.81%
加:营业外收入64.050.03%930.240.21%73.670.02%
减:营业外支出6.040.00%226.830.05%323.700.0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903.6710.56%36,959.228.24%39,073.3510.74%
减:所得税费用1,207.750.58%1,607.640.36%1,570.440.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695.929.98%35,351.587.88%37,502.9110.31%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17.869.99%35,622.237.94%37,444.3410.29%
2、少数股东损益-21.94-0.01%-270.65-0.06%58.570.02%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05,424.8099.05%443,355.2498.87%357,601.2298.29%
其他业务收入1,971.940.95%5,053.911.13%6,209.051.71%
合计207,396.73100.00%448,409.15100.00%363,810.27100.00%

2025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48,409.15 万元,较 2024 年度增幅 23.25%,收入规模持续扩大,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快速放量。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7,396.73 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29%、98.87%和 99.05%,主营业务突出,收入来源稳定;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分别为 1.71%、1.13%和 0.95%,主要包括原材料销售收入、向合营联营企业收取派驻费、租金收入等,对整体营业收入影响较小。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零部件195,190.2295.02%430,614.6497.13%343,965.5296.19%
-乘用车零部件105,590.0851.40%262,373.0459.18%196,298.6254.89%
-商用车零部件89,600.1443.62%168,241.6037.95%147,666.9041.29%
工装9,904.464.82%11,425.922.58%12,798.343.58%
汽车零部件加工服务330.110.16%1,314.670.30%837.370.23%
合计205,424.80100.00%443,355.24100.00%357,601.22100.00%

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为标的公司最主要业务,占比维持在 95%以上。

标的公司坚持“商乘并举”战略,2025 年乘用车零部件收入占比提升至 59.18%,主要受益于比亚迪、岚图汽车等新能源客户车型持续放量,热成型件等核心产品销量增长,推动标的公司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商用车零部件收入亦同比增长,是标的公司业绩的重要基础。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乘用车零部件收入 105,590.08 万元,占比 51.40%,较 2025 年度有所回落,主要系对比亚迪、岚图汽车两大新能源汽车客户的销售占比有所下降:岚图汽车当期整车销量增长显著,但标的公司配套的梦想家、FREE、知音等车型销量有所回落,其零部件供货量相应减少,此外相关产品价格随车型生命周期亦有所下调;比亚迪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比亚迪 2026 年上半年整车销量同比下降 15.72%,并将部分原由外部供应商配套生产的零部件转由其内部工厂自制,标的公司对其配套规模相应减少;同期,零跑汽车等新能源客户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对乘用车零部件收入形成一定补充。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商用车零部件收入89,600.14 万元、占比 43.62%,占比相应提升。“商乘并举”战略下,商用车板块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乘用车板块的波动,标的公司整体收入结构保持相对均衡。

工装销售与加工服务业务规模较小,属于主营业务的自然延伸。

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中149,905.0972.97%336,073.2475.80%285,041.5379.70%
华东32,452.6315.80%58,753.8013.25%30,670.188.58%
西南8,171.833.98%11,153.952.52%13,061.313.65%
西北2,614.221.27%16,620.343.75%3,808.621.07%
华南7,622.673.71%10,264.892.32%17,364.814.86%
华北4,365.132.12%8,398.671.89%7,567.722.12%
东北7.950.00%893.850.20%80.950.02%
境外285.280.14%1,196.500.27%6.100.00%
合计205,424.80100.00%443,355.24100.00%357,601.22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区域分布主要呈现如下特征:

一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武汉、十堰等华中地区,与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生产基地分布相一致。标的公司主要生产地所处的湖北省是我国汽车产业聚集区之一,依托先天区位禀赋,标的公司在武汉、十堰等华中地区积累了较强区域优势,导致标的公司华中地区收入占比较高。

二是 2025 年度,华东、西北地区收入占比显著提升,主要系比亚迪结算主体切换至合肥、济南、西安等实际生产或结算主体后,收入在区域维度上重新分布,导致华东、西北等地区占比提升,华南占比下降,反映了标的公司跟随核心新能源客户进行全国化配套的能力。华南地区收入占比下降,同样是比亚迪结算主体由深圳供应链公司切换至各地实际生产主体的调整结果。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少量境外收入,占比较低,对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影响较小。2026 年 1-6 月,华东地区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至 15.80%,主要系零跑汽车、深向科技、奇瑞汽车等华东地区客户收入规模增长,前述客户当期合计实现收入 10,543.94 万元,占华东地区收入的 32.49%;西北地区收入占比回落至 1.27%,主要系标的公司对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西安比亚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位于西北地区的比亚迪生产主体销售收入下降,当期对其合计实现收入1,912.83 万元,占西北地区收入的 73.17%。

3、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96,240.4346.85%94,668.1321.35%78,314.1021.90%
第二季度109,184.3653.15%101,729.6822.95%77,819.1621.76%
第三季度--105,716.3123.84%89,329.9224.98%
第四季度--141,241.1231.86%112,138.0431.36%
合计205,424.80100.00%443,355.24100.00%357,601.22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前三季度则相对平稳,汽车零部件行业存在由整车厂生产节奏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季度性波动,具体因素包括:(1)春节假期(通常在一季度)会导致生产中断,整车厂商普遍会在每年四季度增加生产计划并加大零部件采购量,以应对假期减产影响。这直接带动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的第四季度出货量相对较高;(2)汽车行业终端销售通常受年度车型投放节奏、经销商备货安排、消费者购车需求释放及年末促销活动等因素影响,四季度整车销售及交付需求相对旺盛,相关需求逐步向上游零部件供应环节传导。因此,标的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具有合理性。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96,240.43 万元和 109,184.36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85%和 53.15%,二季度略高于一季度,与节假日影响有关。

因此,除上述节假日及下游客户排产节奏影响外,汽车零部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成本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和结构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81,605.3999.44%392,881.1899.15%307,261.5898.63%
其他业务成本1,023.720.56%3,362.720.85%4,256.181.37%
合计182,629.11100.00%396,243.91100.00%311,517.76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311,517.76 万元、396,243.91 万元和182,629.11 万元,2025 年度较 2024 年度增加 84,726.15 万元,增幅 27.20%,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营业成本 182,629.11 万元,与当期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从成本结构来看,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63%、

99.15%和 99.44%,占比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相匹配;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低,对整体营业成本影响较小。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结构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汽车零部件172,633.4395.06%381,763.5397.17%296,949.8196.64%
-乘用车零部件92,083.4550.71%227,842.5257.99%164,831.4553.65%
-商用车零部件80,549.9844.35%153,921.0139.18%132,118.3643.00%
工装8,619.664.75%9,896.182.52%9,538.633.10%
汽车零部件加工服务352.300.19%1,221.480.31%773.140.25%
合计181,605.39100.00%392,881.18100.00%307,261.5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也主要来源于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与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一致,并与相关产品的收入变动趋势匹配。

按照成本属性划分,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外协加工费、仓储物流及其他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33,990.8773.78%274,021.9569.75%209,766.4268.27%
直接人工11,586.136.38%26,796.856.82%21,638.647.04%
制造费用15,924.588.77%36,430.999.27%33,254.6410.82%
外协加工费13,471.247.42%39,794.1610.13%32,908.4410.71%
仓储物流及其他6,632.573.65%15,837.234.03%9,693.423.15%
合计181,605.39100.00%392,881.18100.00%307,261.5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总体稳定。2024 及 2025 年,直接材料占比约70%,是成本的最主要构成部分;外协加工费、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亦占比较高,为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仓储物流及其他占比较小,2025 年度相比 2024 年度有所提升,主要与配套区域拓展、仓储物流等支出增加相关。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直接材料占比 73.78%,外协加工费占比由 2025 年度的 10.13%下降至 7.42%,主要系标的公司于 2025 年第四季度退出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投资后,向广州优尼采购的热冲压委外加工业务大幅减少,相关工序转由标的公司自有产能承接,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及自制环节占比相应提升;此外,部分冲压件从委外加工调整为外购,导致加工费减少、直接材料占比增加。总体看,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仍以直接材料为主,成本结构保持相对稳定。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营业收入207,396.73100.00%448,409.15100.00%363,810.27100.00%
营业成本182,629.1188.06%396,243.9188.37%311,517.7685.63%
毛利/毛利率24,767.6211.94%52,165.2511.63%52,292.5114.3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分别为 52,292.51 万元、52,165.25 万元和 24,767.62 万元,整体保持基本稳定;但总体毛利率分别为 14.37%、11.63%和 11.94%,2025 年度较 2024 年度下降 2.74 个百分点,2026 年 1-6 月总体毛利率较 2025 年度小幅回升0.31 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公司业务快速扩张的同时,部分整车厂客户年降压力传导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主营业务毛利的具体来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毛利额占比毛利率毛利额占比毛利率毛利额占比毛利率
汽车零部件22,556.7994.70%11.56%48,851.1196.78%11.34%47,015.7193.40%13.67%
乘用车零部件13,506.6456.70%12.79%34,530.5268.41%13.16%31,467.1762.51%16.03%
商用车零部件9,050.1637.99%10.10%14,320.5928.37%8.51%15,548.5430.89%10.53%
工装1,284.815.39%12.97%1,529.743.03%13.39%3,259.716.48%25.47%
汽车零部件加工服务-22.20-0.09%-6.72%93.190.18%7.09%64.230.13%7.67%
合计23,819.41100.00%11.60%50,474.06100.00%11.38%50,339.64100.00%14.0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08%、11.38%和 11.60%,2025 年度较 2024 年度下降 2.70 个百分点,整体呈现一定下行趋势,主要系乘用车零部件及商用车零部件毛利率均有所下降所致;与此同时,2025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为 50,474.06万元,较 2024 年度 50,339.64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反映收入规模增长对毛利额形成一定支撑。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23,819.41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11.60%,较 2025 年度微升 0.22 个百分点,主要系商用车零部件毛利率回升所致。

乘用车零部件方面,2025 年度标的公司乘用车零部件毛利率为 13.16%,较 2024年度下降 2.87 个百分点。乘用车车身系统为乘用车零部件最主要的收入和毛利来源,其毛利率下降是乘用车零部件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新能源及自主品牌客户车型持续放量,但受行业价格竞争加剧、客户年降压力传导及部分新项目量产爬坡阶段影响,对车身系统等核心产品毛利率形成一定压力。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乘用车零部件毛利率为 12.79%,较 2025 年度下降 0.37 个百分点。

商用车零部件方面,2025 年度标的公司商用车零部件毛利率为 8.51%,较2024 年度下降 2.02 个百分点。商用车车身系统及底盘系统毛利率下降是商用车零部件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商用车行业需求波动及终端整车价格压力向上游零部件企业传导,叠加部分传统产品竞争较充分,对商用车车身系统及底盘系统毛利率形成一定影响。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商用车零部件毛利率回升至 10.10%,较 2025 年度提高 1.59 个百分点。从构成上看,商用车底盘系统毛利率由 8.61%提升至 10.51%、商用车车身系统毛利率由 6.19%提升至 7.40%,系商用车零部件毛利率回升的主要原因。

此外,标的公司工装业务系根据客户车型开发需求定制,单品价值高、收入及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具体项目、年度间波动较大,符合行业惯例,2025 年度工装毛利率为13.39%,较 2024 年度的 25.47%下降,主要系当期结算的部分工装项目毛利率相对较低所致。2026 年 1-6 月工装毛利率为 12.97%,与 2025 年度基本持平。标的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服务毛利率 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6 月分别为 7.67%、7.09%和-6.72%,2026 年 1-6 月转为负数,主要系承担该业务的子公司天津百事泰主要从事燃油车零部件激光切割、热成型加工业务,受燃油车市场需求下滑影响,其当期销售额有所下降,而该公司生产成本以厂房租赁费及设备折旧等固定成本为主,导致毛利率下降较多。2026 年 1-6 月该业务收入 330.11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仅为 0.16%,对标的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601279.SH英利汽车6.85%9.22%10.28%
603006.SH联明股份23.91%22.46%24.76%
603768.SH常青股份17.57%13.37%18.97%
603358.SH华达科技10.79%8.89%13.82%
605319.SH无锡振华23.55%24.53%21.99%
605018.SH长华集团12.34%14.15%13.78%
603190.SH亚通精工17.67%15.63%18.58%
001311.SZ多利科技12.91%9.78%17.22%
603352.SH至信股份12.63%15.55%16.43%
该指标平均值15.36%14.84%17.31%
标的公司11.60%11.38%14.08%
——乘用车零部件12.79%13.16%16.03%
——商用车零部件10.10%8.51%10.53%

注 1:数据以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数据计算; 注 2: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整体来看,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区间内。

从行业特征来看,汽车零部件行业内部差异较大,不同企业因产品结构、客户类型及工艺路线不同,毛利率水平存在明显分化。部分可比公司通过切入高附加值结构件或新能源车核心零部件领域或收购高毛利率其他业务,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而以传统冲压、焊接等基础零部件为主的企业,部分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价格竞争较为充分,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及焊接类零部件生产,产品以车身、底盘等基础结构件为主,所处产业链环节附加值相对有限;同时,标的公司部分业务面向商用车领域,该类业务毛利率整体偏低。因此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位于可比公司正常区间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一致,毛利率水平及变动具有合理性。

(四)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207,396.73448,409.15363,810.27
营业利润21,845.6536,255.8139,323.37
营业外收入64.05930.2473.67
营业外支出6.04226.83323.70
利润总额21,903.6736,959.2239,073.35
减:所得税费用1,207.751,607.641,570.44
净利润20,695.9235,351.5837,502.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17.8635,622.2337,444.34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99.74%98.10%100.6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64%、98.10%和99.74%。2024 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超过 100%,主要系当期营业外支出大于营业外收入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对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2、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能力

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迭代不断加快,轻量化、集成化是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标的公司在热成型工艺、轻量化材料应用等领域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积累,是《超高强钢热冲压工艺通用技术》(GB/T36961-2018)国家标准的制定者之一。标的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创新与工艺优化,具备与整车厂进行多类大型总成零部件同步开发的能力。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大,2025 年研发费用达 17,156.34 万元,占营业收入 3.83%。持续的研发投入保障了标的公司在产品技术升级和新兴领域拓展方面的竞争优势,为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技术支撑。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研发费用 7,308.0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52%,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

(2)经营管理与成本管控能力

标的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数十年,形成了成熟的管理体系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标的公司坚持“商乘并举”战略,在商用车和乘用车领域同步布局,分散单一市场波动风险,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在成本管控方面,标的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自动化水平、加强费用管控等措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2025 年期间费用率为 9.38%,较2024 年的 11.60%下降 2.22 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以及精细化的费用管控。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率为 9.21%,较 2025 年度进一步下降0.17 个百分点,费用管控成效持续显现。

(3)行业竞争地位与产品优势

标的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在汽车轻量化、集成化、功能化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在乘用车领域,标的公司热成型产品和制动踏板竞争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标的公司首条热成型生产线于 2013 年顺利投产,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目前已形成武汉、成都、天津三个热成型生产基地,产品得到神龙汽车、东风乘用车、比亚迪、岚图汽车、东风本田、小鹏汽车等客户认可。

在商用车领域,标的公司保险杠总成、贮气系统总成、动力总成悬置、发动机缸垫、高压油管等产品行业领先。

稳固的行业竞争地位和产品优势为标的公司持续获取优质客户订单、保持较高产能利用率提供了保障,是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基础。

(4)客户资源与新能源转型先发优势

标的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的客户资源,与东风商用车、比亚迪、岚图汽车、东风本田、长城汽车、东风乘用车等整车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标的公司多次荣获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设计开发奖”“交付保障优秀奖”等奖项,体现了客户对标的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可。

在新能源领域,标的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已成功为岚图汽车、比亚迪、东风纳米、小鹏汽车等车企多款新能源车型提供配套。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在新能源转型过程中,标的公司围绕“高强度、轻量化”不断实施“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项目研究,抢抓市场机遇,获得先发优势。

稳定的客户关系和新能源领域的先发优势,为标的公司未来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64%、98.10%和99.74%,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对利润总额影响较小。总体来看,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具有可持续性。主要的驱动要素如下:

1、外部驱动因素

(1)汽车产业政策支持与行业发展趋势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家持续出台政策支持汽车产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传统燃油车节能降耗要求不断提高,轻量化、集成化成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标的公司主营的热成型结构件、铝合金零部件等轻量化产品,以及动力电池模组、驱动电机等新能源相关产品,顺应了汽车产业轻量化、电动化的发展趋势,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为标的公司持续盈利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2)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市场空间广阔

报告期内,我国汽车市场保持稳健增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汽车产销分别实现 3,453.07 万辆和 3,439.96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0.39%和 9.43%,预计 2026 年我国汽车销量在 3,475 万辆左右,同比增长 1%。庞大的汽车产业规模,为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乘用车领域,消费者对车辆安全性、燃油经济性的要求不断提高,热成型等高强度钢零部件的渗透率持续提升;在商用车领域,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实施,排放处理系统等产品需求旺盛;在新能源领域,动力电池模组、驱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需求快速增长。标的公司产品覆盖车身、底盘、动力三大系统,应用场景广泛,市场空间充足。

(3)国产替代与供应链自主可控机遇

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国产化进程加速。在热成型工艺等高端制造领域,标的公司于 2013 年即实现技术突破,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国内零部件企业凭借快速响应能力和成本优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标的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产品质量,在热成型结构件、制动踏板等产品领域实现了对进口产品的国产替代,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国产替代趋势为标的公司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良好机遇。

2、内部驱动因素

(1)技术积累与工艺优势构筑竞争壁垒

标的公司长期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在冲压、焊接及热成型等关键制造环节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和工艺经验,具备为整车厂提供结构件及总成件配套的能力。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能够参与客户的同步开发流程,根据整车厂需求进行结构优化与工艺适配,具备一定的技术协同能力。

在工艺水平方面,标的公司已掌握热成型等先进制造工艺,并在相关产品生产中实现规模化应用,有助于满足汽车轻量化及安全性提升的要求。随着业务布局的持续推进,公司在重点生产基地逐步完善相关产能配置,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协同与规模化优势。

在研发体系方面,标的公司围绕客户需求和产品迭代持续开展工艺改进与产品优化,逐步形成了以生产实践为基础的研发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保持一定规模,为新产品开发、工艺优化及生产效率提升提供了支撑。

总体来看,标的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和工艺优化,在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与工艺基础,有助于提升与整车厂的配套能力,为盈利能力的持续性提供支撑。

(2)领先的市场地位与品牌影响力

标的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在多个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乘用车领域,标的公司热成型产品和制动踏板竞争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热成型产品已获得东风乘用车、比亚迪、岚图汽车、神龙汽车、东风本田、小鹏汽车等客户长期使用和认可。

商用车领域,标的公司保险杠总成、贮气系统总成、动力总成悬置、发动机缸垫、高压油管等产品行业领先。

合营联营企业领域,东实李尔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备年产 300余万套座椅的生产能力;东风康明斯排放是全球规模领先的独立商用车排放处理系统生产企业之一。

稳固的市场地位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为标的公司持续获取优质客户订单、保持较高议价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与深度合作关系

标的公司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和高效的供应链响应能力,与下游整车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标的公司客户覆盖东风商用车、比亚迪、岚图汽车、东风本田、长城汽车、东风乘用车等国内主流整车厂商,客户结构多元化。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历史可追溯至东风公司建厂初期,部分客户合作关系超过二十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多次荣获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设计开发奖”“交付保障优秀奖”等奖项,体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此外,标的公司新能源客户拓展成效显著,报告期内,与岚图汽车、比亚迪、东风纳米、小鹏汽车等新能源领域客户合作良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占比逐年提高,为未来持续增长注入新动力。

(4)“商乘并举”战略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

标的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商乘并举”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是行业内少数同时在商用车和乘用车零部件领域布局的企业。这一战略布局对标的公司扩大收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降低单一板块业绩波动对整体业绩的影响发挥着重大作用。

商用车和乘用车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存在差异,“商乘并举”战略有助于平滑单一市场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冲击。此外,商用车和乘用车在轻量化、集成化等技术方向上具有共性,双板块布局有利于技术成果的交叉应用和协同创新。标的公司为客户同时提供商用车和乘用车零部件配套服务,有利于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提升客户粘性。

(5)合资合作经验丰富,投资收益稳定

标的公司通过“控股+合营”的发展战略,与李尔公司、康明斯公司、采埃孚公司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延伸业务链,提升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东实李尔、东风康明斯排放等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相对较高。合资企业产品在各自细分领域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营状况良好,为标的公司提供了稳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来源。

(六)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626.200.30%1,385.820.31%1,432.780.39%
管理费用10,837.025.23%22,671.165.06%22,421.546.16%
研发费用7,308.003.52%17,156.343.83%16,700.314.59%
财务费用323.180.16%839.480.19%1,634.420.45%
合计19,094.409.21%42,052.809.38%42,189.0511.6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42,189.05 万元、42,052.80 万元和 19,094.40万元,整体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1.60%、9.38%和 9.21%,2025 年度较2024 年度下降2.22 个百分点,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486.9877.77%981.0270.79%919.4064.17%
差旅费68.6910.97%201.0514.51%206.5714.42%
业务招待费50.458.06%150.9410.89%226.1315.78%
广告宣传费0.150.02%0.000.00%32.052.24%
咨询服务费2.890.46%27.611.99%4.720.33%
其他17.042.72%25.201.82%43.913.06%
合计626.20100.00%1,385.82100.00%1,432.7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432.78 万元、1,385.82 万元和626.2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9%、0.31%和 0.30%,销售费用率整体较低且保持稳定。标的公司采用大客户直销模式,客户相对集中且合作关系稳定,销售费用支出相对较少。

2025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24 年度减少 46.96 万元,整体保持稳定。结构上看,职工薪酬占比有所提升,业务招待费有所下降。2026 年1-6 月,标的公司销售费用 626.20万元,费用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其中职工薪酬占比 77.77%,仍为销售费用的主要构成。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7,447.2368.72%15,452.8468.16%15,047.4267.11%
折旧摊销940.958.68%2,090.689.22%2,022.009.02%
咨询服务费905.358.35%1,225.345.40%973.434.34%
劳务费448.104.13%914.804.04%990.234.42%
办公及行政费422.593.90%1,159.905.12%1,194.355.33%
信息费175.721.62%355.101.57%467.612.09%
差旅费136.271.26%329.931.46%353.951.58%
租赁费及使用权资产折旧134.941.25%232.711.03%309.961.38%
维修费107.841.00%419.721.85%566.682.53%
业务招待费91.960.85%368.421.63%398.131.78%
其他12.850.12%53.250.23%20.420.09%
广告宣传费8.320.08%55.860.25%70.490.31%
交通费4.920.05%12.620.06%6.860.03%
合计10,837.02100.00%22,671.16100.00%22,421.54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2,421.54 万元、22,671.16 万元和 10,837.0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6%、5.06%和 5.23%,管理费用率总体有所下降。

2025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24 年度增加 249.62 万元,整体保持稳定。结构上看,职工薪酬占比较高,分别为 67.11%、68.16%和 68.72%,为管理费用的主要构成;折旧摊销、办公及行政费等亦占一定比例。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及人员增加,职工薪酬有所增长,但受收入规模提升影响,管理费用率整体呈下降趋势。2026 年 1-6月,标的公司管理费用 10,837.02 万元,费用结构保持相对稳定。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058.5641.85%6,363.3037.09%6,346.8338.00%
材料费2,312.7831.65%6,342.5636.97%5,800.4534.73%
折旧摊销费1,432.4719.60%2,499.2314.57%2,716.9916.27%
委外与检测费266.763.65%984.875.74%900.995.40%
水电费169.042.31%681.993.98%546.213.27%
差旅与会议费58.920.81%159.990.93%194.311.16%
租赁费--30.080.18%113.210.68%
其他9.470.13%94.320.55%81.330.49%
合计7,308.00100.00%17,156.34100.00%16,700.31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6,700.31 万元、17,156.34 万元和 7,308.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9%、3.83%和 3.52%,研发投入规模有所提升,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研发投入占比略有下降。结构上看,材料费及职工薪酬为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2025 年度占比分别为 36.97%和 37.09%,合计占比超过 70%。2026 年 1-6 月,材料费、职工薪酬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31.65%和 41.85%,合计占比超过70%,研发费用构成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围绕电动化、轻量化等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方向开展研发活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产业发展方向深度融合。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标的公司保持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费用711.90220.28%1,673.22199.32%2,524.17154.44%
减: 利息收入426.95132.11%925.33110.23%928.3256.80%
手续费38.2211.83%91.6010.91%38.572.36%
合计323.18100.00%839.48100.00%1,634.42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634.42 万元、839.48 万元和 323.1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5%、0.19%和 0.16%,财务费用率呈下降趋势。2025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24 年度减少 794.94 万元,降幅 48.64%,主要系利息费用下降所致。利息费用从 2,524.17 万元降至 1,673.22 万元,降幅 33.71%,主要得益于标的公司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优化了财务结构。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财务费用 323.18 万元,其中利息费用 711.90 万元、利息收入 426.95 万元。

5、与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的对比情况

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期间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公司名称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销售费用率英利汽车0.55%0.43%0.32%
常青股份1.67%1.51%1.05%
华达科技1.18%1.03%1.10%
联明股份1.27%1.04%1.16%
长华集团0.80%0.67%0.53%
无锡振华0.08%0.09%0.10%
亚通精工0.97%1.28%1.49%
多利科技0.21%0.23%0.26%
至信股份1.04%0.98%1.00%
可比公司平均值0.86%0.81%0.78%
标的公司0.30%0.31%0.39%
管理费用率英利汽车4.69%4.27%3.98%
常青股份4.43%5.58%4.64%
华达科技3.86%3.64%3.55%
联明股份5.69%6.88%7.70%
长华集团5.51%4.56%4.28%
无锡振华3.54%3.39%3.75%
亚通精工5.31%5.00%5.32%
多利科技2.68%3.34%3.44%
至信股份4.86%4.38%5.31%
可比公司平均值4.51%4.56%4.66%
标的公司5.23%5.06%6.16%
研发费用率英利汽车5.18%4.86%4.49%
常青股份3.79%3.29%4.12%
华达科技3.80%4.38%4.03%
联明股份2.72%3.29%4.01%
长华集团5.00%4.47%4.51%
无锡振华2.40%2.50%2.48%
亚通精工2.45%2.92%3.97%
多利科技2.54%2.94%3.28%
至信股份3.80%3.24%3.98%
可比公司平均值3.52%3.54%3.87%
标的公司3.52%3.83%4.59%
财务费用率英利汽车0.56%0.41%0.55%
常青股份1.57%1.54%1.71%
华达科技0.53%0.41%0.16%
联明股份0.06%-0.29%-0.87%
长华集团0.07%0.00%0.02%
无锡振华1.14%1.02%1.01%
亚通精工1.25%1.49%1.16%
多利科技0.22%-0.05%-0.35%
至信股份1.43%1.22%1.55%
可比公司平均值0.76%0.64%0.55%
标的公司0.16%0.19%0.45%

注: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销售费用率方面,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处于可比公司合理

区间内,主要系标的公司采用大客户直销模式,客户相对集中且合作关系稳定,营销活动需求较低,销售费用支出相对较少,具有合理性。

管理费用率方面,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处于可比公司合理区间内,主要与各公司管理架构、人员规模不同有关。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得益于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及管理效率提升。

研发费用率方面,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处于可比公司合理区间内,体现了标的公司对技术研发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投入。标的公司产品品类较为丰富,研发投入涵盖电动化、轻量化等多个方向,研发强度较高。

财务费用率方面,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处于可比公司合理区间内,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标的公司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规模所致。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419.38477.482,900.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35.491,272.851,536.6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414.1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7.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7.73799.10-81.2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75.39655.771,234.42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205.643,619.395,590.66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203.10392.17269.72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02.553,227.215,320.94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亏损以“-”表示)-0.75-51.4346.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003.303,278.645,274.6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损益及其他营业外收支等项目。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5,274.60万元、3,278.64 万元和2,003.30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4.09%、9.20%和9.67%,占比较低。2024 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占比较大,主要系处置动力部件公司、锻造公司产生的处置损益等;2025 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及其他营业外收支为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构成项目。2026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转让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及东翔车用灭火器材(十堰)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总体来看,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的比例有限,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经营形成的营业利润,盈利质量较为稳健。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程度较低。

(八)其他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损失以负号填列,下同):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3.89301.34-293.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61.67229.45-1,500.8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8.9282.5511.62
合计488.86613.33-1,782.2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由 2024 年度的损失 1,782.24 万元转为 2025 年度的利得 613.33 万元,由负转正,变动较大。2025 年度信用减值为利得,主要系坏账准备转回所致,主要系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改善、坏账准备计提压力下降所致。2025 年修订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制度约束,相关政策背景对部分客户付款安排及回款节奏改善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同时标的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管理,部分历史款项回收好转。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利得 488.86 万元,主要系当期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坏账准备相应转回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374.89-749.11-946.3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56-2,020.58-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3.89-13.86
合计-397.45-2,783.59-960.2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由 2024 年度的 960.25 万元增至 2025 年度的2,783.59 万元,变动较大,主要系 202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20.58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在资产减值测算中对个别工装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 397.45 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

3、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117.77753.03297.13
在建工程处置收益--0.36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80.25-
其他资产处置收益-31.55-10.48
合计86.22833.29307.9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由 2024 年度的 307.96 万元增至 2025 年度的833.29 万元,变动较大,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的增加系标的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处置部分老旧设备产生收益。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 86.22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利得,金额较小。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时包含债权投资利息收入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等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756.5623,921.9424,052.0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332.88-260.122,761.61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413.061,064.821,565.8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59-
债务重组投资收益-7.60-
合计15,502.5024,735.8328,379.5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为 24,052.04 万元、23,921.94 万元和 13,756.56 万元,整体规模基本保持稳定,2025 年度较 2024 年度小幅下降 130.10 万元,降幅 0.54%。

类别项目2026年1-6月占比2025年度占比2024年度占比
合营企业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7,227.7552.54%17,182.4471.83%20,942.4587.07%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1,195.368.69%3,226.8313.49%4,032.9816.77%
其他合营企业364.042.65%-904.41-3.78%-1,014.58-4.22%
合营企业小计8,787.1663.88%19,504.8681.54%23,960.8599.62%
联营企业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1,389.6310.10%2,604.7710.89%1,756.137.30%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3,635.2026.43%3,595.9815.03%--
其他联营企业-55.44-0.40%-1,783.67-7.46%-1,664.94-6.92%
联营企业小计4,969.4036.12%4,417.0818.46%91.190.38%
合计13,756.56100.00%23,921.94100.00%24,052.04100.00%

从构成看,标的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合营企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来自合营企业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为23,960.85 万元、19,504.86 万元和 8,787.16 万元,占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99.62%、81.54%和 63.88%。

从主要被投资单位看,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及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仍为标的公司最核心的投资收益来源,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6 月合计分别贡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942.45 万元、20,778.42 万元和10,862.96 万元,占各期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 87.07%、86.86%和78.97%。同时,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分别贡献权益法投资收益 4,032.98万元、3,226.83 万元和1,195.36 万元,持续为标的公司提供较高的收益贡献。

总体来看,标的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为稳定,收益来源较为集中,以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等经营实力较强的核心被投资单位为主。

2024 年度,标的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2,761.61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当年对外转让相关子公司产生的处置收益,属于性质重大的偶发性事项。2025 年度该项收益为-260.12 万元,系处置其他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损失,金额较小。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1,332.88 万元,主要系转让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及东翔车用灭火器材(十堰)有限公司 100%股权产生的处置收益。

5、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外收入64.05930.2473.67
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0.28-4.15
无需支付的款项51.13601.50-
违约金收入6.351.7147.66
政府补助-271.91-
其他6.2955.1221.86
营业外支出6.04226.83323.70
其中:捐赠支出--101.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95.69172.89
行政罚款、税收滞纳金3.4767.51-
赔偿款---
其他2.5763.6349.81
营业外收支净额58.01703.41-250.02

2025 年度营业外收入为 930.24 万元,较 2024 年度大幅增加 856.57 万元,主要系当期无需支付的款项、政府补助及其他收入增加所致,无需支付的款项主要为子公司东翔油缸(十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保执行变卖资产等事项确认的营业外收入,该事项系历史担保执行事项,于 2025 年形成无需支付款项收益。2024 年度营业外支出中包含捐赠支出 101.00 万元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72.89 万元。2026 年 1-6月,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 64.05 万元主要为因长期挂账核销形成的无需支付款项收益。

整体而言,报告期内营业外收支除 2025 年度无需支付款项及政府补助等外,未发生其他重大异常变动,对利润总额影响有限。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9.5420,573.329,019.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5.8625,836.127,526.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08-46,797.09-1,426.8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664.48-387.6515,118.35

(一)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0,411.52254,087.53255,125.59
收到的税费返还283.68391.521,292.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550.31170,812.79164,729.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245.51425,291.85421,147.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1,039.37164,479.47169,069.7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316.4846,668.0545,305.78
支付的各项税费6,606.9610,673.958,799.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772.24182,897.06188,95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6,735.05404,718.53412,128.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9.5420,573.329,019.0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019.05 万元、20,573.32 万元和-6,489.54 万元,2025 年度同比大幅增长,2026 年 1-6 月净额为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以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其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标的公司部分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相关业务中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收款未全部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列示,而根据现金流量性质列示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其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前述净额法核算下支付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净利润20,695.9235,351.5837,502.91
加:信用减值损失(转回以“-”号填列)-488.86-613.331,782.24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以“-”号填列)397.452,783.59960.25
固定资产折旧8,373.8414,941.7714,772.07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95.60489.83493.30
使用权资产折旧636.481,117.53944.65
无形资产摊销254.44525.10525.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24.851,183.00878.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6.22-833.29-307.9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2895.69168.7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05.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11.901,673.222,524.1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502.50-24,735.83-28,379.5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60.58-415.06432.7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9.4066.7593.7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157.66-7,000.025,148.5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403.031,003.04-23,919.8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8,214.02-4,655.25-4,601.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9.5420,573.329,019.05

差异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非现金项目,以及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等营运资金变动因素所致。具体而言:(1)标的公司净利润计算过程中存在部分非现金项目,该类项目的发生并未伴随现金的流入/流出,主要影响因素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报告期内影响金额分别为 17,614.48 万元、18,257.22 万元和 10,085.21 万元。(2)标的公司营运资金的变动不属于净利润计算项目,但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造成影响,主要影响因素为存货的变动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2025 年,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4 年大幅增长,主要受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的影响,系标的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加快资金回笼节奏所致。2026 年1-6 月,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的影响,系标的公司兑付到期应付票据、结算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因此,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539.1854,062.88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71.0021,082.6313,627.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2.871,316.74608.0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530.505,926.202,677.4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6.50355.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213.5584,524.9522,268.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369.419,908.634,042.20
投资支付的现金6,000.0047,775.2010,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69.4158,688.8314,742.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5.8625,836.127,526.18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25 年度收回投资及取得投资的现金较 2024 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标的公司增加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大额存单、理财产品同比增加所致。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当期大额定期存单等到期收回规模减少,同时标的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入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于流入所致。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基本匹配,主要为现金管理类产品滚动配置形成的正常现金流波动。

(三)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 年 1-6 月2025 年度2024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694.2119,683.8642,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94.2119,683.8642,8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760.0047,105.0042,211.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4.4118,665.551,143.9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98.88710.40901.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13.2966,480.9544,256.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08-46,797.09-1,426.88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6.88 万元、-46,797.09 万元和-2,019.08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的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归还借款、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等现金流出。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在上市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自主经营,标的公司仍将保持其独立经营地位,并由其核心管理团队继续经营管理。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从公司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拟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标的公司进一步深度融合,并制定如下整合措施:

(一)业务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多元化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通过收购整合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可实现汽车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与产业赋能,将标的公司业务发展纳入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统筹整合资金、管理、渠道及资本运作优势,助力标的公司提升运营效率、优化成本控制、拓宽市场空间,进而实现业务互补、协同增效,持续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标的公司目前组织架构合理有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证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稳定的基础上,引入上市公司的标准化管理流程,提高其内部经营管理的效率,并保持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决策与业务信息的高度透明,确保对标的公司的有效管控。

(二)资产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仍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利,资产仍将保持独立。同时,标的公司将按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计划,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权利,并遵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应程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通过完善的管理机制和风控体系促进标的公司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财务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确保标的公司独立运营基础上,上市公司将按照自身财务制度规范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运作,控制标的公司的财务风险,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及优化,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资金运用效率。

(四)人员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保证标的公司可以继续保持原有团队的稳定性、市场地位的稳固性及竞争优势的持续性,上市公司将在逐步统一管理机制的前提下,业绩承诺期内维持标的公司现有核心管理团队、业务团队的稳定,并委派人员担任标的公司财务总监,保持其管理、业务的连贯性,同时将综合利用业绩考核、管理监督等手段促使标的公司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持续内在动力。

(五)机构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基于对控股公司的管控需要,完善管理部门职责设置和人员配置,优化管控制度,实现对本次交易后控股子公司管理的有效衔接。标的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的管理要求对组织机构的职能、运作流程等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和补充,二者形成有机整体;同时日常运营和治理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执行。

综上,上市公司可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标的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同时,东实股份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成立东实李尔、东风康明斯排放等合营公司,为整车厂提供汽车座椅、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等产品,前述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83 亿元、68.64 亿元和 30.25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0.66 亿元、2.81 亿元和 1.36亿元,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显著增强。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优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经营优势。标的公司竞争优势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二/(九)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需进一步统筹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相关整合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实现预期效果。

3、本次交易后公司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化率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化率
流动资产365,729.05644,824.6776.31%387,115.12706,558.3582.52%
非流动资产251,535.08514,374.11104.49%245,475.65499,614.92103.53%
资产总计617,264.131,159,198.7887.80%632,590.771,206,173.2790.67%
流动负债304,969.20563,489.4184.77%306,841.06612,487.8499.61%
非流动负债60,429.80124,313.87105.72%74,717.95139,887.3687.22%
负债总计365,399.00687,803.2888.23%381,559.01752,375.2097.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3,007.26424,342.2367.72%252,048.68409,716.7362.55%
所有者权益251,865.12471,395.5087.16%251,031.76453,798.0780.77%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备考口径的 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较交易前增长,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整体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提升,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值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值
资产负债率(合并)59.20%59.33%0.14个百分点60.32%62.38%2.06个百分点
流动比率(倍)1.201.14-0.051.261.15-0.11
速动比率(倍)0.560.670.110.700.730.03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备考口径的 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流动比率略有下降,但速动比率提升。本次交易未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参考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对标的资产进行合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

5、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商誉情况

本次交易前,截至2026 年 6月末,上市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0。

本次交易前,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的商誉账面价值为 335.48 万元,主要系2023 年收购智汇普创持有的广东溢滔空气减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时确认的商誉,占标的公司 2026 年 6 月末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6%和0.11%。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情况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商誉(万元)33,442.3633,442.36
占资产总额比例2.88%2.77%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7.88%8.16%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每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同时,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管控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已制定了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方面的整合管控计划,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如果整合管控计划未能有效实施,可能会导致经营决策效率降低、人才流失等风险,进而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为应对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保持标的公司原有专业化管理团队稳定的前提下,尽快将上市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与标的公司进行深度融合,同时也将加强相关专业和管理人员的培养与引进,提高相关领域的管理经验,保证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业务持续性和管理稳定性。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1)推动汽车模具与零部件业务协同发展,加快拓展国际市场

上市公司将把握国内汽车自主开发加快及全球汽车模具采购向中国转移的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进模具与汽车零部件业务协同发展,逐步形成以汽车零部件业务和模具业务为核心基础的业务结构。公司将依托现有技术水平、装备能力及规模优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在中高端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配套能力;在巩固国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国际市场拓展,提升海外业务规模与质量;逐步形成以模具开发和零部件制造为基础、系统集成为延伸的业务体系,推动公司向配套齐全、技术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的汽车装备制造企业发展。

(2)推进产业链协同整合,提升一体化运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及业务承接等环节实现协同,形成覆盖模具开发与零部件生产的一体化业务体系。在客户资源方面,整合双方客户体系,提升市场覆盖范围及订单承接能力;在技术研发方面,统一研发资源配置,强化在高强钢应用、轻量化结构及先进制造工艺等领域的技术能力;在生产运营方面,统筹产能布局与生产组织,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与交付效率;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实施集中采购与统一管理,发挥规模优势,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

(3)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多元化增长格局

上市公司将结合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及产业政策导向,持续推进业务结构优化,构建多元化发展格局。在汽车业务领域,重点提升新能源汽车相关模具及零部件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在其他产业领域,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持续推进航空航天、军工及智能制造等业务发展,夯实各业务板块,形成多业务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培育新的利润增长来源。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及数字化转型,完善精益化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控制与资金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盈利质

量,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分析

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4.50 元/股,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备考口径 2025 年度、2026 年 1-6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22 元/股和 0.21 元/股(已年化处理),较本次交易前 202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06 元/股存在一定幅度的提升。上述备考口径基本每股收益为模拟测算结果,最终备考口径基本每股收益可能与模拟测算结果存在差异。随着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和双方协同效应的发挥,上市公司的相关盈利能力指标将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七/(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影响分析”。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同时,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求。

3、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事宜。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交易税费等支出由相关交易各方分别承担,中介机构费用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97,502,498.49733,770,688.04722,436,589.59
交易性金融资产24,300,000.0024,300,000.0020,250,000.00
应收票据156,562,808.20153,048,599.44183,060,134.82
应收账款1,127,157,054.201,215,721,268.021,300,629,960.52
应收款项融资225,637,457.88190,783,967.97265,933,582.96
预付款项15,243,788.5226,146,865.6539,363,514.47
其他应收款20,768,180.6123,057,479.8736,932,389.89
存货521,545,425.17666,870,905.99604,361,895.76
持有待售资产-8,772,656.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7,710,297.29108,427,260.27283,187,291.67
其他流动资产49,607,331.8551,213,677.9647,001,409.28
流动资产合计2,786,034,842.213,202,113,369.533,503,156,768.9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225,952,717.09275,815,127.40195,093,481.08
长期股权投资1,141,750,361.781,009,184,761.24994,957,197.87
投资性房地产51,197,087.3758,408,896.3065,608,061.53
固定资产1,057,374,589.071,052,398,465.09862,728,762.58
在建工程230,149,318.06167,260,791.90152,909,473.64
使用权资产43,358,373.5634,423,427.8531,132,514.24
无形资产113,532,489.49121,747,018.27126,914,003.73
商誉3,354,793.833,354,793.833,354,793.83
长期待摊费用29,558,234.5532,532,418.9327,884,435.22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320,546.72153,437,126.18144,751,742.80
其他非流动资产18,429,533.7031,354,816.2951,139,169.44
非流动资产合计3,061,978,045.222,939,917,643.282,656,473,635.96
资产总计5,848,012,887.436,142,031,012.816,159,630,404.9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12.31202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6,970,312.2336,859,791.70197,143,019.45
应付票据371,590,323.33618,630,057.16460,353,927.05
应付账款1,379,518,351.881,558,495,135.781,637,372,755.81
预收款项73,165.14--
合同负债34,924,231.9549,327,386.80104,122,019.48
应付职工薪酬74,405,605.4892,806,999.4996,139,466.67
应交税费27,219,032.2232,286,099.1024,692,085.60
其他应付款132,362,730.98124,397,091.02116,312,520.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944,365.7177,844,507.96175,245,612.89
其他流动负债98,809,304.44124,871,104.6798,172,994.97
流动负债合计2,196,817,423.362,715,518,173.682,909,554,402.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02,050,000.00106,975,000.00117,175,000.00
租赁负债35,671,868.5023,795,298.0925,007,377.88
长期应付款33,510,000.0033,510,000.0033,51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54,281,642.05350,011,496.76388,201,617.27
预计负债1,108,933.041,108,933.041,108,933.04
递延收益81,199,323.0181,540,408.8960,233,599.12
递延所得税负债51,782,612.9554,752,992.4848,717,993.53
非流动负债合计659,604,379.55651,694,129.26673,954,520.84
负债合计2,856,421,802.913,367,212,302.943,583,508,923.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180,000,000.00180,000,000.00180,000,000.00
资本公积1,041,279,750.291,022,273,623.471,022,104,940.97
其他综合收益209,198,555.50218,415,955.50190,930,805.50
盈余公积90,000,000.0090,000,000.0081,307,830.90
未分配利润1,457,298,342.651,250,119,780.241,082,589,649.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77,776,648.442,760,809,359.212,556,933,227.30
少数股东权益13,814,436.0814,009,350.6619,188,25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991,591,084.522,774,818,709.872,576,121,481.3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5,848,012,887.436,142,031,012.816,159,630,404.92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073,967,319.274,484,091,518.513,638,102,702.04
其中:营业收入2,073,967,319.274,484,091,518.513,638,102,702.04
二、营业总成本2,029,111,473.774,406,040,136.643,557,183,563.24
其中:营业成本1,826,291,103.253,962,439,050.083,115,177,590.69
税金及附加11,876,381.7523,073,047.2220,115,432.46
销售费用6,261,999.1613,858,205.8814,327,805.07
管理费用108,370,202.80226,711,604.33224,215,414.20
研发费用73,080,022.43171,563,403.88167,003,089.73
财务费用3,231,764.388,394,825.2516,344,231.09
其中:利息费用7,119,024.1316,732,157.0425,241,739.88
利息收入4,269,483.109,253,339.929,283,164.21
加:其他收益16,799,322.4646,468,148.8152,864,398.80
投资收益155,025,038.56247,358,287.21283,795,435.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37,565,600.54239,219,361.50240,520,399.5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50,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88,596.316,133,329.46-17,822,410.7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74,494.45-27,835,916.68-9,602,477.8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62,228.108,332,870.863,079,637.73
三、营业利润218,456,536.48362,558,101.53393,233,722.31
加:营业外收入640,549.129,302,413.21736,724.70
减:营业外支出60,401.422,268,303.253,236,967.98
四、利润总额219,036,684.18369,592,211.49390,733,479.03
减:所得税费用12,077,522.5116,076,441.8715,704,350.98
五、净利润206,959,161.67353,515,769.62375,029,128.0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06,959,161.67353,515,769.62375,029,128.0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178,562.41356,222,299.41374,443,412.34
2、少数股东损益-219,400.74-2,706,529.79585,715.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217,400.0027,485,150.00-3,133,717.50
七、综合收益总额197,741,761.67381,000,919.62371,895,410.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97,961,162.41383,707,449.41371,309,694.8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19,400.74-2,706,529.79585,715.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151.982.08
(二)稀释每股收益1.151.982.08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04,115,200.872,540,875,334.532,551,255,908.45
收到的税费返还2,836,752.983,915,173.2112,924,087.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5,503,119.251,708,127,944.261,647,290,741.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2,455,073.104,252,918,452.004,211,470,736.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10,393,655.981,644,794,713.951,690,697,082.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3,164,839.08466,680,500.72453,057,754.46
支付的各项税费66,069,563.20106,739,493.7987,998,109.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7,722,410.261,828,970,571.171,889,527,297.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67,350,468.524,047,185,279.634,121,280,244.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95,395.42205,733,172.3790,190,492.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5,391,800.00540,628,812.28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710,000.00210,826,270.36136,275,769.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28,735.7813,167,444.246,080,700.0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5,304,970.5959,262,004.5126,774,662.2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64,984.153,552,745.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2,135,506.37845,249,515.54222,683,876.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3,694,132.7499,086,307.8240,422,042.47
投资支付的现金60,000,000.00477,752,000.00107,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694,132.74586,888,307.82147,422,04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58,626.37258,361,207.7275,261,833.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6,942,062.85196,838,599.6642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942,062.85196,838,599.66428,3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7,600,000.00471,050,000.00422,11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44,079.27186,655,475.9211,439,558.0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988,808.927,104,014.319,011,238.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132,888.19664,809,490.23442,568,796.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0,825.34-467,970,890.57-14,268,796.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6,644,847.13-3,876,510.48151,183,529.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548,373,267.04552,249,777.52401,066,247.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391,728,419.91548,373,267.04552,249,777.52
价物余额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一)备考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25 年1月 1日已经完成,并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编制:

(1)假设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能够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2)假设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并且全部完成相关的手续,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假设双方未约定重组方案中的收购剩余股份的后续安排。

(3)假设公司对东实股份企业合并的公司架构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业已存在,自2025 年 1 月 1 日起将拟购买的东实股份的资产、负债按照其原账面价值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编制 2026 年 1-6 月及 2025 年度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4)本次资产重组交易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2、编制方法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同时考虑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特殊目的及用途,在编制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股东权益具体明细项,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

(2)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53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6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东实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6 年 5月25 日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1725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东实股份 2026 年 1-6 月及 2025、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40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且交易尚未实施,与合并成本在取得的东实股份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分配工作尚未完成,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通过收购获得的东实股份可辨认资产及负债于2025 年 1 月 1 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将交易对价人民币 18.30 亿元中现金部分确认为一项负债并于 2025 年1 月 1 日计入其他应付款;非公开发行部分计入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并将交易对价与东实股份 2025 年1 月 1日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假设商誉金额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及 2026 年 6 月 30 日各时点保持不变。

(5)本公司未考虑本次拟收购 60%东实股份股权后,原持有的 25%股权从权益法转为子公司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置损益。

(6)除上述假设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本次资产重组尚待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交易有关各方可能须在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就交易中的具体环节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补充协议。因此,最终经批准的资产重组方案或实际生效执行的交易协议,都可能与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假设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本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影响,将在资产重组完成后进行实际账务处理时予以反映。

3、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81,375,019.401,774,060,557.721,420,221,081.30
交易性金融资产24,300,000.0027,150,000.0120,25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43,766,661.16222,615,749.98283,052,680.35
应收账款1,801,832,819.551,999,518,648.632,269,552,083.46
应收款项融资299,399,428.54342,839,237.86451,261,061.16
预付款项56,460,135.0151,478,228.2746,282,777.79
其他应收款56,919,431.0361,559,951.9059,631,773.70
存货2,412,224,901.412,338,754,970.192,124,769,155.81
合同资产59,078,835.2554,572,110.0279,236,367.76
持有待售资产-8,772,656.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1,302,209.61111,449,397.66283,555,051.50
其他流动资产61,587,299.7972,812,001.1157,772,067.26
流动资产合计6,448,246,740.757,065,583,509.677,095,584,100.0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225,952,717.09275,815,127.40195,093,481.08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5,946,133.186,886,384.361,338,652.78
长期股权投资1,355,867,211.161,209,113,956.431,191,248,308.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1,566,550.85101,952,873.7076,715,808.37
投资性房地产116,179,841.75124,499,853.20133,621,916.89
固定资产1,971,279,753.862,002,294,210.961,888,683,996.42
在建工程350,006,142.97202,214,910.67169,609,312.30
使用权资产61,870,009.9455,446,606.8154,060,553.16
无形资产225,235,599.76235,083,821.81243,503,148.24
开发支出---
商誉334,423,575.46334,423,575.46334,423,575.46
长期待摊费用38,269,262.7741,196,862.3736,831,823.17
递延所得税资产328,975,755.85336,688,460.60329,687,546.02
其他非流动资产18,168,533.7070,532,572.8552,896,003.81
非流动资产合计5,143,741,088.344,996,149,216.624,707,714,125.97
资产总计11,591,987,829.0912,061,732,726.2911,803,298,226.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76,183,422.63499,222,034.43650,743,925.64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52,811,357.21732,049,427.44665,177,614.08
应付账款2,321,123,718.102,422,069,836.862,433,449,209.78
预收款项73,165.14--
合同负债1,173,269,528.731,029,126,966.411,004,247,506.10
应付职工薪酬118,600,405.58148,651,198.00131,672,389.83
应交税费71,243,777.34112,399,986.21122,712,879.95
其他应付款491,400,507.94481,804,738.53490,795,284.7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60,716,549.76509,828,749.82286,027,298.64
其他流动负债169,471,663.09189,725,437.75198,136,732.69
流动负债合计5,634,894,095.526,124,878,375.455,982,962,841.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85,777,158.22761,883,224.37787,942,654.25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6,778,160.2938,249,131.4841,006,963.93
长期应付款33,510,000.0035,510,000.0047,71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354,281,642.05350,011,496.76388,201,617.27
预计负债5,709,794.225,919,335.0523,228,534.33
递延收益144,557,990.79132,385,665.46114,584,470.06
递延所得税负债72,523,973.3574,914,760.1066,110,439.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43,138,718.921,398,873,613.221,468,784,679.07
负债合计6,878,032,814.447,523,751,988.677,451,747,520.55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243,422,266.204,097,167,254.983,953,936,426.28
少数股东权益470,532,748.45440,813,482.64397,614,279.23
所有者权益合计4,713,955,014.654,537,980,737.624,351,550,705.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1,591,987,829.0912,061,732,726.2911,803,298,226.06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025,488,392.506,864,035,434.66
其中:营业收入3,025,488,392.506,864,035,434.66
二、营业总成本3,028,724,635.316,748,816,205.44
其中:营业成本2,685,147,418.015,986,169,535.76
税金及附加19,726,127.3642,473,644.55
销售费用21,873,764.8544,250,396.20
管理费用159,940,407.39357,239,705.10
研发费用117,755,815.06263,665,639.20
财务费用24,281,102.6455,017,284.63
其中:利息费用25,671,929.5965,938,004.92
利息收入(“+”号填列)6,546,879.4513,590,313.99
加:其他收益23,406,185.4161,704,843.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1,911,549.37255,463,329.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151,753,254.72242,857,446.2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613,677.1529,287,065.3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913,205.54-1,781,307.2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673,022.29-108,039,724.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62,228.108,684,668.5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2,797,580.47360,538,104.91
加:营业外收入643,994.439,328,574.60
减:营业外支出283,534.544,219,231.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3,158,040.36365,647,447.90
减:所得税费用16,996,976.3238,944,713.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6,161,064.04326,702,734.40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6,466,284.39281,031,157.44
(二)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9,694,779.6545,671,576.9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217,400.0020,433,950.0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217,400.0020,433,950.0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217,400.0020,433,95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9,217,400.0020,433,95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56,943,664.04347,136,684.4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7,248,884.39301,465,107.4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9,694,779.6545,671,576.9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2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22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上表可能存在差异。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且由本企业在班子成员任命、董事委任、战略规划以及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上实现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实质性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公司。

四、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

五、本企业将利用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六、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建发投资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公司。

四、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

五、本企业将利用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六、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于前次权益变动出具了《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承诺人亦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本次收购完成后,承诺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同时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三)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或不可避免构成同行业竞争时,则承诺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要求,上市公司将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四)上述承诺在承诺人控制上市公司期间长期、持续有效。如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盛 16 号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建发梵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依据《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

东实股份控股股东德盛 16 号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德盛有限、德盛1 号、德盛2 号、德盛 3 号、德盛 4 号、德盛 5 号、德盛 6 号、德盛 7 号、德盛 8 号、德盛 9 号、德盛

10 号、德盛11 号、德盛12 号、德盛13 号、德盛 15 号是东实股份的关联方。

2、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天汽模持有标的公司 25%的股权,十堰产投持有标的公司 10.30%股权,属于标的公司关联方。

3、标的公司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1)控股子公司

东实股份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四/(一)子公司简要情况”相关内容。

(2)合营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东实股份的合营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股权结构
1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合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50%,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持股50%
1-1武汉东实李尔泰极爱思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合营企业之子公司东实李尔持股80%,中牟永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5%,泰极爱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1-2盐城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合营企业之子公司东实李尔持股100%
1-3大连东实李尔泰极爱思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合营企业之子公司东实李尔持股51%,泰极爱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
1-4武汉东实李尔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合营企业之子公司东实李尔持股80%,武汉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持股20%
1-5襄阳东实李尔泰极爱思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合营企业之子公司东实李尔持股80%,泰极爱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
1-6柳州东风李尔方盛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合营企业之子公司东实李尔持股51%,方盛汽车零部件(广西)有限公司持股29%,武汉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持股20%
2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50%,李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2-1重庆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联营企业之子公司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持股100%
3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合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50%,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4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49%,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
5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合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50%,韩国三立持股50%
5-1湖北三立车灯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合营企业之子公司东实三立持股50%,韩国三立持股50%
6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合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50%,韩国大宇电子持股50%
7东风荣成汽车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合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51%,荣成中大汽车有限公司持股49%,东实股份不具有控制权
8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合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51%,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力能(十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东实股份不具有控制权
9东实新能源装备(十堰)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49%,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
10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49%,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
11东实大洋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40%,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
12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39%,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持股51%,武汉科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13东实(十堰)汽车悬挂系统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30.00%,湖北六恒梦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00%
14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28.57%,纽宾凯(武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1.43%
14-1东风(十堰)汽车工贸有限公司(已吊销,未注销)东实股份联营企业之子公司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持股55%,广东省梅州市嘉宝工贸公司持股45%
15东实光裕(十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25%,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持股50%,湖北伟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16东风(十堰)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25%,力能(十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
17东风(十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东实股份之联营企业东实股份持股25%,十堰拓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75%
18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子公司之联营企业武汉零部件公司持股49%,湖北唐钢汽车板有限公司持股51%
19东实百一(湖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实股份子公司之联营企业上海瑞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3.50%,东实银轮持股25.50%,嘉兴桐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孙尉东持股3.00%;张哲持股2.00%,黄永持股1.00%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姓名职务
1罗元红董事长
2吕萃华董事
3谈政董事
4葛国锋董事
5赵炀董事、董事会秘书
6李静独立董事
7郭飞独立董事
8肖俊涛独立董事
9米万滨监事会主席
10张波职工代表监事
11任伟外部监事
12张永正总经理
13薛志国常务副总经理
14黄辉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5王义斌副总经理
16雷涛副总经理
序号姓名职务
7郭飞独立董事
8肖俊涛独立董事
9米万滨监事会主席
10张波职工代表监事
11任伟外部监事
12张永正总经理
13薛志国常务副总经理
14黄辉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5王义斌副总经理
16雷涛副总经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武汉东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已吊销,未注销)东实股份董事谈政担任董事
2湖北拓强工贸有限公司东实股份董事近亲属控制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郑州东实李尔泰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董事罗元红担任董事长
4广州泰李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东实股份董事罗元红担任董事长

注:与上述第(1)至(2)项重复的企业不再列出

东实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也是东实股份的关联方。

(5)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名称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变更原因及时间
1东实朗贤轻量化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东实股份曾经的子企业优化股权结构,2024年10月完成工商注销
2东实汽车动力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优化业务结构,2024年11月对外转让
3东实锻造(湖北)有限公司优化业务结构,2024年11月对外转让
4东实进出口(湖北)有限公司优化股权结构,2025年4月完成工商注销
5广东溢滔空气减震科技有限公司优化股权结构,2025年6月完成工商注销
6常州汉邦启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优化股权结构,2025年12月对外转让
7东风(十堰)汽车车厢有限公司优化股权结构,2026年3月完成工商注销
8东翔(十堰)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优化股权结构,2026年4月完成工商注销
9东翔车用灭火器材(十堰)有限公司优化股权结构,2026年4月丧失控制权
10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东实股份曾经的合营企业优化股权结构,2026年4月对外转让
11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优化股权结构,2025年10月对外转让
12孙尉东东实股份曾经的董事2024年6月不再担任东实股份董事

(三)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商品及劳务采购及销售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0.640.286.21
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委外加工、配套件867.151,868.76900.58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1.454.88-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外加工、配套件283.631,102.751,472.95
东实(十堰)汽车悬挂系统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484.185.14
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418.84593.9866.65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费用支出--0.30
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470.471,024.77489.31
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委存利息及费用支出0.4810.460.95
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委外加工86.773,080.102,162.12
广州东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固定资产、委外加工、配套件27.285,743.601,782.24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材料费、加工费、设备租赁费81.17222.441,466.52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委存利息-10.066.53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水电费59.33324.88244.29
天津天汽模车身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模具3.8724.2046.90
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定费、试验费1.6059.7861.14
武汉天汽模志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采购商品-61.51-
湘潭天汽模热成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131.83-359.88
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045.219,498.725,434.95
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90.701,283.741,077.15
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7.9212.959.27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采购商品-41.47-
合计-8,109.8324,973.4915,593.0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委外加工等金额分别为 15,593.09 万元、24,973.49 万元和 8,109.83 万元。标的公司基于日常生产需求,向关联方采购汽车车灯、减震器、热冲压件、新能源配套件等汽车零部件,用于集成化产品生产,其中车灯、减震器配套件、热冲压件及相关固定资产、委外加工、配套件采购额增长,而动力电池及相关材料采购额大幅下降,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供应商结构及产品结构变化所致,相关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2024年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销售商品9,167.4118,876.3319,295.74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6.11105.93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等16.0178.99202.74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劳务313.30950.58-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劳务2,649.973,476.8120.40
柳州东风李尔方盛汽车座椅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4.3617.03-
武汉东实李尔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劳务1,094.31873.21-
重庆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劳务3,038.97173.21-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水电费等-0.80159.66
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劳务41.7214.0429.34
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材料--0.09
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销售加工劳务27.89179.96-
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86.56926.18308.69
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79
广州泰李汽车座椅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82--
湘潭天汽模热成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5.00--
郑州东实李尔泰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83.94--
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劳务0.04--
合计-17,862.3125,633.2520,123.38

注:关联销售披露的金额未考虑净额法调整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等金额合计分别为20,123.38 万元、25,633.25 万元和 17,862.31 万元。

报告期内,东实股份向关联方销售尿素罐、电池包、直拉杆、密封件、减震衬套、冲焊件等汽车零部件,用于满足下游零部件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该等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行业惯例。

2、向合营联营企业收取派驻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6年1-6月2025年2024年
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243.92526.13473.85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332.12660.38660.38
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70.75141.51141.51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83.68151.47151.15
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64.98131.34130.00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42.4584.9184.91
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19.7676.1176.24
东实大洋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33.9656.6067.92
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22.5030.00
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8599.06103.77
合计943.491,950.011,919.74

报告期内,东实股份向合营联营企业收取的派驻费收入主要为依据合营联营企业合资合同,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友好平等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与合理性。

3、关联租赁情况

标的公司作为出租方产生的租赁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219.34211.99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223.27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483.80967.48967.45
合计483.801,186.821,402.72

标的公司作为承租方产生的租赁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127.71235.33244.98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25.0950.1850.18
合计152.80285.52295.16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向标的公司租赁厂房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同时存在标的公司子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用于生产或租赁仓库用于存货寄售的情况。上述关联租赁均遵循市场化原则,租赁价格参照当地市场水平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4、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报告期内的合营企业间存在资金拆借行为,主要是为合营经营模式下出资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对合营企业提供的借款,以支持其经营发展。

单位:万元

拆出方拆入方2025 年度/2025.12.312024 年度/2024.12.31
拆出收回拆出收回
武汉实业广州优尼1,000.002,100.00-300.00

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是武汉实业和优尼冲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50%的合资公司。武汉实业对广州优尼提供的借款主要系为履行合资企业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关交易已履行内部治理程序,合资他方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同步履行了股东借款义务。上述借款均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实施,利率与同期市场贷款利率相近,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2025 年 11 月,武汉实业已退

出对广州优尼的投资。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5,888.46294.425,880.61294.035,483.20274.16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10.191.470.07368.5418.43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213.8510.69290.9314.55--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2,277.86115.731,040.7753.871,507.5876.40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0.900.050.900.05--
柳州东风李尔方盛汽车座椅有限公司25.081.259.850.49--
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535.5326.78509.5525.48133.676.68
天津天汽模车身装备技术有限公司----8.190.41
武汉天汽模志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19.385.81
武汉东实李尔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703.8735.19830.9541.55--
重庆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2,844.57142.23128.156.41--
广州东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120.356.02203.3610.17--
广州泰李汽车座椅有限公司3.090.15----
湘潭天汽模热成型技术有限公司73.767.38----
郑州东实李尔泰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334.4116.72----
其他应收款:----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1.034.0760.653.037.760.39
东实大洋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18.000.9078.008.4072.003.60
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14.725.97
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50.002.5080.004.00
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1,133.26111.76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45.002.25----
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133.706.68142.477.12134.016.70
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493.0089.00468.0076.50468.0072.90
预付款项:----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15.00-15.00---
广州东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68.69---
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0-
武汉天汽模志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2.37-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
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544.931,119.3781.78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4.60-1,000.00
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623.90377.77-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616.11
应付股利:---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1,310.571,310.571,310.57
应付账款:---
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761.83791.34728.20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74.85821.75972.87
东实(十堰)汽车悬挂系统有限公司6.044.563.24
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24.49455.2111.47
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254.59468.23208.33
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98.15682.491,738.83
广州东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12.19502.94910.21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254.28158.6329.41
黄骅天汽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0.85
十堰东风采埃孚减振器有限公司165.45457.93377.08
东实三立车灯(湖北)有限公司3,369.453,358.382,467.83
苏州爱和特科技有限公司14.347.964.25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95.62341.79356.40
天津天汽模车身装备技术有限公司13.2924.7626.43
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39-5.61
武汉天汽模志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10.1515.910.95
湘潭天汽模热成型技术有限公司477.36484.65716.25
天津天汽模模具有限公司13.8113.8130.51
湖北拓强工贸有限公司1.041.041.04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36.26--
合同负债:---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5.315.315.31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武汉)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133.00--
其他应付款:---
东风(十堰)发动机减震器有限公司30.4336.654.52
东风(十堰)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0.02
东风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10.0010.0010.00
东时(武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553.120.78
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05.00-
东实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5.00122.1546.89
湖北东实动力电池有限公司798.86612.52619.73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11.2311.23
武汉科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8.7913.1820.24
湘潭天汽模热成型技术有限公司5.005.005.00
其他流动负债:---
东实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0.690.69

(五)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度报告、2026 半年度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关联销售(万元)412.8119,173.111,480.3728,690.84
营业收入(万元)96,534.66302,548.84238,305.48686,403.5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43%6.34%0.62%4.18%
关联采购(万元)1,132.159,113.753,098.0727,660.97
营业成本(万元)87,669.98268,514.74202,684.13598,616.95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1.29%3.39%1.53%4.6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占比处于较低水平,上述关联交易系标的资产并入后与原有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且定价公允。上市公司独立性未受影响,亦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建发梵宇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签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五、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六、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股东会对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七、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发投资集团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签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五、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六、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股东会对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七、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乌鲁木齐经开区国资委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于前次权益变动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本次权益变动后的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允、合理的商业准则进行。

(三)承诺人承诺不利用交易完成后的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上述承诺在承诺人控制上市公司期间长期、持续有效。如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修改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风险;

3、其他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尚需履行的程序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六/(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5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 276,080.94 万元,评估值为 305,100.00 万元,增值率为 10.51%。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向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若建发梵宇因资金安排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成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受互为前提条件约束,募集配套资金的失败将同步触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无法实施,进而导致本次重组面临终止的风险。

(五)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新增商誉 33,442.36 万元,占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总资产的 2.88%。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条件、产业政策或其他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将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整合管控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的资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标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为国内各大整车厂提供汽车车身、底盘、动力系统冲压及焊接等产品,同时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成立合营公司为整车厂提供汽车座椅、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等产品,核心客户涵盖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比亚迪、长城汽车等大型国内整车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4.05%、75.27%和 68.59%,占比相对较高。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乘用车零部件收入占比较 2025 年度有所回落,主要因部分大客户相关终端车型销售波动所致。若未来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来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合营联营公司经营风险

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标的公司与多个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分别组建了合营联营企业。合营联营企业是标的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尽管合资双方均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并将业务的持续性作为合资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但由于标的公司对合营企业不具有单方控制权,对联营企业亦不具有控制权,该等合营、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受到其他股东或合作方影响。因此,若未来合资双方由于政治法律制度、文化背景、经营理念、管理决策思维、企业行为方式的差异就合营联营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未来发展战略等内容出现重大分歧或冲突,则可能影响到合营联营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经营成果,从而对标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收益主要来自投资收益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来自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占其当年净利润的比例较高,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东实李尔等合营联营企业。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占备考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仍相对较高。尽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拥有具体的汽车零部件主营业务及相应的持续经营能力,且上市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合营联营企业,但若未来主要合营联营企业的经营业绩或分红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标的公司业绩无法足额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在客观谨慎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进行了预测。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汽车行业景气程度、下游整车厂销量波动、整车厂降本压力传导、原材料价格波动、新项目拓展进度及主要联营/合营企业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足额实现的风险,进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补偿比例及补偿能力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德盛 16 号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具体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七章/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安排,交易对方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为限,现金对价部分不纳入业绩补偿覆盖范围。因此,如标的公司未来实际业绩未达承诺水平,业绩补偿安排可能无法覆盖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支付的全部交易对价。

此外,《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案虽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但如未来标的公司控制权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甚至出现资产减值风险。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签订了明确的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依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六)汽车产业政策变化及行业波动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各层面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 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等多项政策,推动了汽车产业的发展,刺激了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标的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也受益于国家汽车工业的鼓励发展政策。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除产业政策因素外,汽车行业发展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居民消费意愿、商用车及乘用车终端需求、整车厂生产计划、新车型上市及换代节奏、行业竞争格局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周期性和波动性。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其产品需求与下游整车厂产销量、车型生命周期及客户采购计划密切相关。若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下游客户相关车型销量不及预期、客户生产及采购计划调整,或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订单获取、产品销量、销售价格或毛利率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08%、11.38%和 11.60%,2026 年1-6 月较2025 年度略有回升,主要受商用车零部件毛利率提高带动,乘用车零部件毛利率仍有所下降。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水平受下游整车厂年降政策、产品结构、客户结构、项目量产爬坡、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及外协加工成本等因素影响。若未来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主要客户降价压力持续传导、新项目量产初期成本摊薄不足,或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上涨无法及时向下游客户传导,标的公司毛利率可能下降,进而对其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0,063.00 万元、121,572.13万元和 112,715.71 万元,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比例相对较高。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厂商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整体信用状况较好,但受汽车行业景气度、下游客户经营状况、结算周期、客户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仍存在部分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或无法全额回收的风险。若未来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或资信水平发生不利变化,或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业务扩张进一步增加,将可能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经营性现金流承压,并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部分主体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税收优惠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水平具有一定影响。本次收益法评估亦假设相关企业未来能够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并适用相应所得税优惠税率。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相关资质有效期届满后未能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或满足其他税收优惠适用条件,标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可能上升,税收优惠金额可能减少,从而对其经营业绩及本次交易估值基础产生不利影响。

(十)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0,436.19 万元和 66,687.09 万元和52,154.5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高,标的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规模受客户订单安排、整车厂生产计划、产品交付及验收节奏等因素影响。若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下游客户车型销量不及预期、客户订单取消或延后、产品技术迭代导致部分存货适销性下降,或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的风险,进而对其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制造行业,生产经营对冲压、焊接等专用设备依赖程度较高,固定资产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及厂房等资产。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汽车行业景气度或下游整车厂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订单减少,标的公司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若相关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标的公司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

(十二)标的公司不动产及建设项目相关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部分房产存在权属证书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即“一证两属”)、未取得权属证书以及租赁房产未办理备案登记等情形,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投资备案等程序不完善的情形。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前述事项被国土资源、住建、发改等主管单位处罚的情形。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德盛16 号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标的公司因前述事项被主管部门处罚或遭受经济损失,德盛16 号将全额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东实股份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标的公司仍存在因为前述事宜导致其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决定,还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报告书对本次交易的阐述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将面临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波动的可能。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判断。

(二)本次交易未来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由于受到市场竞争格局、自身经营状况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应对本次交易未来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潜在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因此上市公司未来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三)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政策等其他因素对本次交易及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本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上市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分配周期: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可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四)分配条件:公司当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正数,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且未来十二月内不存在本章程规定的需股东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 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七十;

3. 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

(五)可分配利润:公司按本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可供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六)现金分红最低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七)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利润分配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关于全体股东参与分配的比例、违规分配的退还、禁止参与分配的股份的规定;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被占用的资金。

(八)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九)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满足前项所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实行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应当保证现金分红占适当的比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现金分红相关政策。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26 号》《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需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流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披露前各主体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公司在筹划及操作本次交易事宜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并执行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如下:

1、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26 年2月6 日开市起停牌。

2、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3、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4、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或在签署的业务协议中设有保密条款。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人员)透露相关敏感信息。

6、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格式准则 26 号》《监管指引第 1号》《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等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挂牌交易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知情人员;

3、建发投资集团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知情人员;

5、标的公司及其有关知情人员;

6、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7、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8、前述 1至7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四)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范围内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1、法人主体买卖或受让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建发梵宇

建发梵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在自查期间买卖或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交易期间股份变动数量(股)股份变动方向交易类别截至2026年6月8日结余股数(股)
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年12月15日161,779,192增加协议受让161,779,192

针对建发梵宇在自查期间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上述行为,建发梵宇出具了《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相关知情人员关于买卖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说明如下:

“本企业除了于 2025 年 12 月15 日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受让天汽模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持有的161,779,192 股股份并取得天汽模控股权之外,自查期间本企业及相关知情人员未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

本企业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票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及相关知情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及行为。

本企业及相关知情人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2、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核查范围中,共有 7 位自然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关系期间累计买入(股)期间累计卖出(股)2026年6月8日结余数量(股)自查期间内的交易日期/期间
1梁平德盛16号的财务负责人魏振安的配偶6,0006,0000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9日
2任辉东实股份财务部会计任一苇的父亲13,00013,00002025年8月19日至2026年5月19日
3吴玲贤华泰联合证券实习生孙宇轩的母亲1,4001,200200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6月3日
4田琴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潘甜的母亲3,5003,5000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3日
$5^{注1}$ 任伟东实股份监事03,412,69810,238,0942025年12月15日
6甘世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蔡芸萍的配偶11,20011,2000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2月2日
7李燕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001000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4日

注 1:任伟作为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与建发梵宇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412,698 股股份转让至建发梵宇,并非于二级市场卖出。

上述相关自然人就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项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梁平

针对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德盛 16 号的财务负责人魏振安的配偶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天汽模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公开披露文件外,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建议;

3、若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天汽模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天汽模。

4、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

德盛 16 号的财务负责人魏振安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未向梁平透露天汽模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做出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指示。

2、梁平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系其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梁平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未了解该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天汽模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情形。

4、本人及梁平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2)任辉

针对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东实股份财务部会计任一苇的父亲任辉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天汽模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公开披露文件外,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建议;

3、若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天汽模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天汽模。

4、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

东实股份财务部会计任一苇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未向任辉透露天汽模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任辉做出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指示。

2、任辉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系任辉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任辉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未了解该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天汽模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情形。

4、本人及任辉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3)吴玲贤

针对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实习生孙宇轩的母亲吴玲贤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天汽模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公开披露文件外,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建议;

3、若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天汽模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天汽模。

4、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

华泰联合证券实习生孙宇轩亦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未向吴玲贤透露天汽模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做出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指示。

2、吴玲贤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系其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吴玲贤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未了解

该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天汽模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情形。

4、本人及吴玲贤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田琴

针对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潘甜的母亲田琴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天汽模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公开披露文件外,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建议;

3、若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天汽模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天汽模。

4、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潘甜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未向田琴透露天汽模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做出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指示。

1、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天汽模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 者以他人名义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情形;

2、田琴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系其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田琴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未了解该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天汽模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情形。

4、本人及田琴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5)任伟

针对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东实股份监事任伟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在核查期间于 2025 年12 月15 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共计 3,412,698 股股票。除前述情况之外,本人在自查期间无其他买卖天汽模 A股股票的行为。本人现作出不可撤销的说明及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天汽模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者以他人名义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情形;

2、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6)甘世强

针对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蔡芸萍的配偶甘世强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天汽模股票交易的情形;

1、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天汽模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 者以他人名义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情形;

2、除公开披露文件外,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建议;

3、若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天汽模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天汽模。

4、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蔡芸萍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未向甘世强透露天汽模本次重组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做出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指示。

2、甘世强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系其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甘世强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未了解该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天汽模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买卖天汽模股票的情形。

4、本人及甘世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7)李燕

针对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燕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早于本人知情时间,本人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天汽模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与天汽模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若上述买卖天汽模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天汽模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天汽模。

4、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天汽模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天汽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前第21 个交易日(2026 年 1 月 8 日)至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2026 年 2 月 5 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项目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6年1月8日)停牌前最后1个交易日(2026年2月5日)涨跌幅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7.797.53-3.34%
深证成指(399001.SZ)13,959.4813,952.71-0.05%
汽车零部件(931230.CSI)1,322.181,278.31-3.32%
剔除大盘影响因素后涨跌幅-3.2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0.03%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有关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十一、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本重组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重组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 5%,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建发梵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前述评估结果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所履行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8、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能否通过审核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在《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作出相关风险提示。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的整体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慎核查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

8、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0、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1、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所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4、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标的资产的风险,相关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5、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6、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二条就股份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17、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8、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9、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20、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依据合理、定价公允,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1、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2、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3、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24、上市公司对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预计本次交易后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财务顾问意见

国新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慎核查后,发表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

8、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0、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1、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所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4、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标的资产的风险,相关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5、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6、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二条就股份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17、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8、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19、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依据合理、定价公允,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0、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1、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2、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23、上市公司对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预计本次交易后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天元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天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本次交易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内容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具备合法的主体法律资格;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目前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合法有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程序;各方就本次交易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股份权属清晰,股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已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形成新的同业竞争;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均具备相应合法有效的资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待尚需履行的必要批准程序全部完成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中心C座21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项目组成员崔彬彬、张璐、黄潇、钟强、胡春昊

二、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6号楼6层605-3室
电话010-85556017
传真010-85556017
项目组成员张运强、于佳奇、杨钧涵、董若凡、李凤琳、温幸、闫人杰、孙筱南、潘甜、姚子钰、张瑞琪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李尊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霞、韩笑

四、备考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杨志国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0834
项目经办人张鸣、任俊英

五、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朱小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
电话010-57763999
传真010-57763599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韩旭坤、张征

六、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负责人闫全山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601
电话010-83549216
传真010-83557801
签字资产评估师李德沁、王冰洁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8、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9、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存放公司: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 号

联系人:孟宪坤

电话:022-24895297

传真:022-24895279

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易鹏王易鹏

图31

祝燕洁

杨森

宋晓然

高宪

罗军

杨靖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图32
图33

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图34

2026年9月23日

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图35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图36

2026年9月23日

王易鹏杨森高宪臣杨靖伟
祝燕洁
祝燕洁宋晓然罗军民

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图37

2026年9月23日

王易鹏杨森高宪臣杨靖伟
祝燕洁宋晓然罗军民

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图38

2026年9月23日

图39

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易鹏

祝燕洁

杨森

杨靖伟

宋晓然

高宪臣

罗军民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图40

2026年9月23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图41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图42

2026年9月23日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财务顾问主办人:

图43

财务顾问协办人:

钟强 胡春昊 钟强 张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图44

四、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403号),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45

签字注册会计师:

图46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图47

月23日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同意《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B11641 号),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天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图48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鸣

任俊英

立信会计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月23日

图49

五、法律顾问声明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文件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确认《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

朱小辉

经办律师:显.吴冠雄

\_\_\_\_\_\_\_\_\_\_\_\_\_\_\_\_\_\_<sub>韩旭坤</sub>

韩旭坤

李哈

晗

\_\_\_\_\_\_\_\_\_\_\_\_\_\_

张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图50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696 号)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图51

闫全山

资产评估师:

图52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图53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声明

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保证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图54

年 月

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保证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祝燕洁 宋晓然 杨靖伟

图55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保证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祝燕洁

宋晓然

杨杨靖伟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图56

2026年9月23日

八、上市公司财务顾问声明

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天津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务顾问协办

图57

财务顾问主办人:

图58

财务顾问协办人:

图59

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图60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签章页

图61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附表一: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有证房产情况一览表

序号公司名称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面积(平方米)坐落规划用途他项权利
1东实股份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0985号4,880.63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5号1幢(1-8)-1工业无
2东实股份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0976号121.53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1住宅无
3东实股份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1031号99.73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2住宅无
4东实股份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1024号102.28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3住宅无
5东实股份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8313号101.17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4住宅无
6东实股份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8314号104.76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5住宅无
7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03号4,457.12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15号厂房(维修车间1)/单元1至2层/号工业、交通、仓储无
8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05号6,049.50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4号厂房/单元1至2层/号工业无
9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09号17,756.86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5号厂房/单元1至2层/号工业、交通、仓储无
10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0号14,493.11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3号厂房/单元1至2层/号工业无
11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1号7,302.11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2号厂房/单元1至2层/号工业无
12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3号7,907.97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1号厂房/单元1至3层/号工业、交通、仓储无
13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2号5,247.42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1号厂房续建/单元1至3层/号工业无
14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6号227.06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10KV配电间/单元1层/号10KV配电间无
15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7号188.81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水泵房/单元1层/号水泵房无
16武汉零部件鄂(2023)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4426号42,862.4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6W1地块其他无
17成都百事泰川(2021)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60122号13,539.78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86号1栋1层1号;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86号2栋1层1号;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86号1栋1层2号;龙泉驿区洪安镇黄平中路286号1栋1层3号冲焊联合厂房、倒班楼无
18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077号3,339.20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4幢1-1工业无
19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078号597.57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5幢(1-3)-1工业无
20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89号998.65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3幢(1-5)-1工业无
21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0号4,051.94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6幢(1-4)-1工业无
22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1号795.07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2幢(1-2)-1工业无
23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2号106.62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5幢1-1工业无
24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3号76.98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幢1-1工业无
25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4号402.32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4幢(1-3)-1工业无
26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5号2,035.99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1幢(1-2)-1工业无
27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6号242.15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3幢1-1工业无
28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7号359.14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2幢(1-3)-1工业无
29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8号382.22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0幢(1-3)-1工业无
30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9号3,358.98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7幢1-1工业无
31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200号617.80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8幢1-1工业无
32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201号3,381.38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9幢1-1工业无
33汽车部件公司鄂(2024)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350号44,594.43六里坪镇岗河村幢号:1,房号:1等22户工业、交通、仓储无
34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34号1,721.64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7幢(1-5)-1工业无
35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36号2,739.35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30幢(1-5)-1工业无
36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09号66.25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20幢(1-2)-1工业无
37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0号1,040.36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8幢1-1工业无
38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1号418.80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9幢1-1工业无
39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3号2,381.17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风大道18号30幢1-1工业无
40十堰精工齿轮鄂(2025)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463号8,861.36六里坪镇幢号:2,房号:1等11户工业、交通、仓储是
41十堰精工齿轮鄂(2025)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442号1,139.86六里坪镇岗河村六组幢号:10,房号:1住宅是
42武汉精工齿轮鄂(2025)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9809号6,754.1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9MC地块西北湖四路32号其他无
43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19号666.52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风大道18号31幢2-1工业无
44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20号666.52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31幢1-1工业无
45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845号2,193.18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1幢1-1工业无
46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846号3,208.86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2幢1-1工业无
47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67号290.28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3幢(1-3)-1工业无
48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75号70.74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4幢1-1工业无
49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73号265.80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7幢1-1工业无
50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32号822.74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8幢1-1工业无
51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35号1,551.32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10幢(1-2)-1工业无
52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31号1,759.36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6幢1-1工业无
53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58号1,678.48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5幢(1-5)-1工业无
54容器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473号2,331.44张湾区车城街办车城西路94号20幢1-1工业无
55容器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436号1,258.26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94号23幢1-1工业无
56容器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434号2,813.22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94号24幢(1-4)-1工业无
57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8号5,291.23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4幢(1-7)-1工业无
58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7号7,746.71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2幢1-1工业无
59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6号1,031.59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3幢(1-2)-1工业无
60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2号14,582.11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1幢1-1工业无
61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3号1,718.20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11幢1-1工业无
62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4号23,409.28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10幢1-1工业无
63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5号12,285.56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9幢1-1工业无
64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5号135.78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8幢(1-2)-1工业无
65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6号27.36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9幢1-1工业无
66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25号129.44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24幢仓储无
67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26号386.88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23幢仓储无
68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28号123.20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6幢1-1仓储无
69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29号49.83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7幢1-1工业无
70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1号141.12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5幢工业无
71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2号309.87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幢工业无
72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3号2,240.74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4幢工业无
73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4号2,320.14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2幢工业无
74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5号188.22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3幢工业无
75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6号885.78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0幢(1-4)-1办公无
76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7号39.95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1幢1-1工业无
77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8号342.87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2幢1-1工业无
78东森公司鄂(2021)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0469号701.24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风大道18号32幢1-1工业无
79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17号2,561.96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60号1幢(1-5)-1工业无
80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19号16,121.39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60号2幢1-1工业无
81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18号1,065.17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60号3幢(1-2)-1工业无
82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16号70.46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7号36幢3-7-1住宅无
83管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5819号18,529.56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浪东路48号1幢1-1工业无
84管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5827号2,512.28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浪东路48-1号2幢(1-2)-1工业无
85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5号2,872.55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6幢1-1工业无
86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4号9.72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11幢1-1工业无
87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7号310.5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10幢(1-2)-1办公无
88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0号780.76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1幢1-1工业无
89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1号1,193.1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2幢1-1工业无
90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6号87.75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3幢1-1工业无
91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09号284.0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12幢(1-2)-1工业无
92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35号711.6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5幢(1-3)-1办公无
93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3号479.7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4幢1-1工业无
94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08号59.8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8幢1-1工业无
95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2号69.0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7幢1-1工业无
96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45号1,201.2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9幢(1-5)-1工业无
97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36号948.64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3幢(1-2)-1工业无
98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69号1,193.4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1幢(1-2)-1工业无
99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47号61.06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2幢1-1工业无
100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81号678.6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4幢(1-2)-1工业无
101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935号3,934.7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2幢1-1工业无
102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48号2,051.11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6幢1-1工业无
103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912号20.7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5幢1-1工业无
104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87号737.9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0幢1-1工业无
105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900号95.51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3幢(1-2)-1工业无
106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82号285.42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幢(1-3)-1工业无
107东实银轮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07号124.85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5幢(1-3)-1工业无
108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16号274.86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3幢1-1工业无
109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17号273.59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4幢1-1工业无
110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18号235.43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5幢1-1工业无
111空气减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9787号13,859.71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1幢(1-2)-1工业是
112空气减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9770号5,591.32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2幢1-1工业是
113武汉零部件鄂(2024)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093号9,541.16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G1地块工业无

附表二:一证两属情况一览表

序号房产权利人名称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面积(m2)坐落他项权利
1容器公司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473号2,331.44张湾区车城街办车城西路94号20幢1-1无
2容器公司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436号1,258.26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94号23幢1-1无
3容器公司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434号2,813.22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94号24幢(1-4)-1无
4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35号1,551.32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10幢(1-2)-1无
5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31号1,759.36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6幢1-1无
6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58号1,678.48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5幢(1-5)-1无
7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4号9.72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11幢1-1无
8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7号310.5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10幢(1-2)-1无
9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0号780.76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1幢1-1无
10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1号1,193.1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2幢1-1无
11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6号87.75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3幢1-1无
12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09号284.0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12幢(1-2)-1无
13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35号711.6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5幢(1-3)-1无
14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3号479.7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4幢1-1无
15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08号59.8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8幢1-1无
16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2号69.0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7幢1-1无
17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45号1,201.2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9幢(1-5)-1无
18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36号948.64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3幢(1-2)-1无
19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69号1,193.4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1幢(1-2)-1无
20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47号61.06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2幢1-1无
21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81号678.6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4幢(1-2)-1无
22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935号3,934.7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2幢1-1无
23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48号2,051.11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6幢1-1无
24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912号20.7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5幢1-1无
25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87号737.90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0幢1-1无
26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900号95.51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3幢(1-2)-1无
27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882号285.42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幢(1-3)-1无
28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07号124.85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W15幢(1-3)-1无
29东实银轮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4015号2,872.55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5号W6幢1-1无
30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845号2,193.18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1幢1-1无
31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846号3,208.86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2幢1-1无
32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67号290.28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3幢(1-3)-1无
33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75号70.74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4幢1-1无
34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73号265.80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7幢1-1无
35东实底盘东风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3732号822.74张湾区车城街办云南路15号8幢1-1无

附表三: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无证房产一览表

序号公司名称建筑名称用途坐落面积(平方米)
1东实股份门卫房门卫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95号17.68
2武汉实业门卫房门卫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金北一路9号16.80
3武汉实业2号厂房配套包装、存放区仓储、包装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金北一路12号2,147.00
4武汉实业3号厂房配套配电间、空压站配电间、空压站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金北一路13号1,189.00
5武汉精工齿轮热处理车间厂房武汉市蔡甸区全力四路99号576.00
6车身部件公司自行车车库车库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216.00
7车身部件公司机动车库车库47.66
8车身部件公司质检站质检23.10
9车身部件公司仓库仓储165.30
10车身部件公司焊接质检站仓储280.57
11车身部件公司小型仓库仓储79.80
12东实底盘仓库仓储十堰市车城路茶树沟129.60
13东实底盘办公楼、休息室办公667.28
14东实底盘1幢焊接车间办公、休息室办公226.80
15容器公司洗手间卫生间红卫街办燕沟社区125.80
16传动公司洗手间卫生间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60号65.33
17传动公司休息更衣室休息室56.00
18传动公司休息更衣室旁洗手间卫生间56.00
19传动公司危废物存放间危废物存放56.00
20传动公司车间外仓库1仓储十堰经济开发区龙门沟工业园654.75
21传动公司车间外仓库2仓储399.00
22东森公司生产办公室旁仓库闲置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40.00
23东森公司木工房闲置40.00
24东森公司油库仓储131.69
25东森公司普车加工车间(过道改造)生产121.77
26东森公司料盒存放仓库仓储300.00
27东森公司骨架中转仓库仓储388.00
28底盘部件公司水泵房水泵房十堰市茅箭区东益大道6号230.50
29底盘部件公司废旧材料库仓储十堰市茅箭区东益大道5号292.70
30管路公司办公楼办公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浪东路48号1,508.40
31管路公司门卫门卫33.60
32管路公司电镀车间闲置756.00
33东实银轮公厕卫生间张湾区车城街办镜潭路16号40.93
34东实银轮空器具库房卫生间卫生间22.20
35东实银轮保卫消防室车库车库122.28
36十堰精工齿轮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十堰市丹江口市六里坪工业园298.08
37十堰精工齿轮休息室、办公楼办公865.24
38十堰精工齿轮废弃仓库仓储345.00
39十堰精工齿轮新建红砖厂房闲置156.80
40十堰精工齿轮旧厂房闲置923.00
41十堰精工齿轮废弃车间闲置892.00

附表四: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一览表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坐落租赁面积(m2)租赁用途租赁期限是否取得权属证明
1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省户县东方机械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五竹镇沣京工业园沣京一路13号4,256.9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生产制造2024.4.1-2027.3.31是
2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湖北阳森门业有限公司蔡甸区九康大道106号8,155.75工业生产、办公2024.9.16-2029.9.15是
3天津百事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保税路350号二期工程7,518厂房2026.1.1-2026.12.31是
4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机电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武汉乐盛时代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特9号4,074.84/2025.11.1-2027.10.31是
5重庆东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重庆青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D08单元02街区Aj01-21-4/04号地块2号厂房部分区域5,900研发、生产、办公2025.12.1-2030.11.30是
6东实车身部件(湖北)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十堰市东城开发区发展大道和林荫大道交汇处6,264生产经营2025.1.1-2029.12.31是
7东实底盘(湖北)有限公司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1299号3,264.00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销售2023.4.1-2027.12.31是
8东实非金属(武汉)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邓英志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岐山村南一街11号之一4,100汽车零部件生产及办公使用2025.9.1-2031.8.31否
9东实非金属(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市邦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蔡甸区常服新城工业园龙王三路5,007.84注塑生产制造、吹塑生产制造、塑料制品加工及生产制造2023.11.1-2027.6.30是
10东实(湖北)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01号厂房西侧部分及办公楼3楼12,612动力电池系统生产制造和办公经营管理2023.5.1-2026.7.31是
11东实精工齿轮(武汉)有限公司武汉艾派克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湖4路22号988.38厂房2026.3.1-2027.2.28是
12东实(武汉)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大当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特9号3,600仓储2026.1.1-2026.12.31是

附表五: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自有的土地情况一览表

序号公司名称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书编号坐落面积(平方米)取得方式规划用途使用期限权利限制
1东实股份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0985号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5号1幢(1-8)-12,476.00出让工业用地2021-09-28至2071-09-28无
2东实股份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0976号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116,011.00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10-03-30至2080-03-30无
3东实股份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1024号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3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10-03-30至2080-03-30无
4东实股份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1031号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2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10-03-30至2080-03-30无
5东实股份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8313号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4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10-03-30至2080-03-30无
6东实股份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8314号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51号1幢1-34-5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10-03-30至2080-03-30无
7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03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15号厂房(维修车间1)/单元1至2层/号8,088.18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8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05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4号厂房/单元1至2层/号29,213.64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9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09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5号厂房/单元1至2层/号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10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7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水泵房/单元1层/号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11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6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10KV配电间/单元1层/号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12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0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3号厂房/单元1至2层/号25,254.07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13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1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2号厂房/单元1至2层/号21,432.47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14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2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1号厂房续建/单元1至3层/号24,006.34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15武汉实业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1013号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214号1号厂房/单元1至3层/号出让工业用地2007-01-16至2057-01-15无
16武汉零部件鄂(2018)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1389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6W1地块92,309.02出让工业用地2009-11-09至2059-11-08无
17武汉零部件鄂(2024)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093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G1地块6,720.45出让工业用地2009-11-09至2059-11-08无
18成都百事泰川(2021)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60122号成都经开区北区汽贸支线(规划)以南,汽贸东一线以西48,278.00出让工业用地2017-11-14至2067-11-13无
19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077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4幢1-19,660.90出让工业用地1997-08-01至2047-07-30无
20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078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5幢(1-3)-1出让工业用地无
21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89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3幢(1-5)-122,497.37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22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0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6幢(1-4)-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23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1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2幢(1-2)-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24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2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5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25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3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26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4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4幢(1-3)-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27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5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1幢(1-2)-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28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6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3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29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7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2幢(1-3)-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30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8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10幢(1-3)-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31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199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7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32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200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8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33车身部件公司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57201号张湾区车城街办贵州路23号9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21-06-15至2071-06-15无
34汽车部件公司鄂(2024)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350号六里坪镇岗河村幢号:1,房号:1等22户69,628.56出让工业用地2021-05-17至2071-05-16无
35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4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2幢27,023.46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36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5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3幢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37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6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0幢(1-4)-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38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7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1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39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8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2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40东森公司鄂(2021)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0469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风大道18号32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41十堰精工齿轮鄂(2025)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463号六里坪镇幢号:2,房号:1等11户24,937.33出让工业用地2006-03-28至2056-03-27是
42十堰精工齿轮鄂(2025)丹江口市不动产权第0009442号六里坪镇岗河村六组幢号:10,房号:1310.00出让城镇住宅用地2015-01-13至2075-01-12是
43武汉精工齿轮鄂(2025)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9809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9MC地块西北湖四路32号13,412.97出让工矿仓储用地2004-05-11至2054-05-11无
44东实底盘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6198号茅箭区东城工业新区胡家工业园102,946.00出让工业用地2019-07-14至2069-07-14是
45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8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4幢(1-7)-1118,624.00出让工业用地2012-12-30至2062-12-30无
46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7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2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12-12-30至2062-12-30无
47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6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3幢(1-2)-1出让工业用地2012-12-30至2062-12-30无
48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2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1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12-12-30至2062-12-30无
49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3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11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12-12-30至2062-12-30无
50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4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10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12-12-30至2062-12-30无
51东实底盘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645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益大道1号9幢1-1出让工业用地2012-12-30至2062-12-30无
52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17号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60号1幢(1-5)-140,934.00出让工业用地2013-10-30至2063-10-30无
53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19号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60号2幢1-1工业用地2013-10-30至2063-10-30无
54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18号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60号3幢(1-2)-1出让工业用地2013-10-30至2063-10-30无
55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23号十堰市茅箭区(白浪)龙门工业园32,929.00出让工业用地2013-10-30至2063-10-30无
56管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5819号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浪东路48号1幢1-146,155.50出让工业用地2004-04-30至2054-04-30无
57管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5827号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浪东路48-1号2幢(1-2)-1出让工业用地2004-04-30至2054-04-30无
58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16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3幢1-127,023.46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59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17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4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0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18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5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1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19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风大道18号31幢2-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2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20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31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3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34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7幢(1-5)-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4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536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30幢(1-5)-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5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09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20幢(1-2)-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6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0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8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7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1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9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8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3号茅箭区东城开发区东风大道18号30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69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5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8幢(1-2)-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0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16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9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1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25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24幢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2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26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23幢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3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28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6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4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29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7幢1-1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5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1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5幢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6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2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1幢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7东森公司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393号茅箭区武当街办东风大道18号4幢出让工业用地1996-05-17至2046-05-17无
78空气减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9787号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1幢(1-2)-135854.00出让工业用地2019-07-15至2069-07-15是
79空气减振公司鄂(2023)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9770号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9号2幢1-135854.00出让工业用地2019-07-15至2069-07-15是
80传动公司鄂(2025)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7516号茅箭区二堰街办上海路7号36幢3-7-1622.69划拨城镇住宅用地-无

附表六: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一览表

序号商标权人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类别商标有效期限截至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东实股份313812917东实2029-03-27原始取得无
23137181012东实2029-03-27原始取得无
3313781289东实2029-03-27原始取得无
43137817511东实2029-03-27原始取得无
56105331322032-05-27原始取得无
66106661532032-05-13原始取得无
761050577222032-05-13原始取得无
861057066422032-07-27原始取得无
961041666402032-06-13原始取得无
106106521792032-07-27原始取得无
1161036156172032-06-20原始取得无
126104735742032-08-20原始取得无
1361052509372032-07-27原始取得无
146104031972032-08-20原始取得无
1561043179272032-09-20原始取得无
167266389611DONGSHI2034-04-06原始取得无
177267173611东实2034-10-13原始取得无
1872671736A11东实2034-02-27原始取得无
1972676526112034-12-27原始取得无
2072669261122034-01-20原始取得无
2172675301A122034-02-27原始取得无
2272663968172034-01-27原始取得无
2372669054172035-04-27原始取得无
2472669054A172034-02-27原始取得无
257266911219DONGSHI2034-05-06原始取得无
2672670991192034-03-20原始取得无
2772675688192035-03-20原始取得无
2872675688A192034-02-27原始取得无
2972664339202034-01-20原始取得无
3072667350202034-01-20原始取得无
317267056835东实2034-06-27原始取得无
327537753735东实2035-04-27原始取得无
33726637766DONGSHI2034-04-06原始取得无
347266898062034-10-13原始取得无
3572668980A62034-03-27原始取得无
367268474962034-12-27原始取得无
3772684749A62034-02-27原始取得无
38726814137DONGSHI2034-06-13原始取得无
39726660137东实2034-01-27原始取得无
407267133272035-06-06原始取得无
4172671332A72034-02-27原始取得无
42726861099DONGSHI2034-04-13原始取得无
437267466292034-03-27原始取得无
447267467992034-07-13原始取得无
45车身部件公司3269092122033-10-27原始取得无
46 $1641880^8$ 12赛斯2031-09-27原始取得无
47管路公司 $5514518^9$ 72029-12-13受让取得无
4855145177盖特2029-06-13受让取得无
49557192536DFAT2031-11-20原始取得无
505571929712DFAT2031-11-20原始取得无
51东实银轮1079296112027-08-13原始取得无
52东森公司1327505172029-10-27原始取得无

附表七: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一览表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专利号授权公告日申请日
1一种集约化低成本柔性化电池包箱体连接结构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282974.X2022-09-022022-05-26
2一种汽车零件加工用传输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419634.92022-05-102021-10-08
3一种协调仪表横梁前围支架刚度和溃缩需求矛盾的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022295.72022-03-222021-12-03
4新型检具支撑机构及检具支撑系统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888808.62022-06-072021-11-19
5一种热冲压成型加热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614691.22022-03-222021-10-28
6一种汽车前盖钣金固定设备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614658.X2022-04-122021-10-28
7注塑件表面处理方法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1247835.32022-07-012021-10-26
8伸缩定位销装置及检具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3300265.32021-08-312020-12-31
9切割工装机构及切割设备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3184277.42021-09-172020-12-25
10汽车零部件热成型模具及系统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受让取得ZL202023009854.62021-08-312020-12-14
11焊接控制柜和机器人柜组合存放结构及焊接生产线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966663.22021-08-312020-12-10
12重型夹具液压放置架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962857.52021-08-312020-12-09
13后悬摆臂压装工装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417981.12022-08-192020-12-07
14一种自适应定位销结构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414492.02022-06-172020-12-07
15可实现夹具翻转退料的顶升机构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857195.52021-09-172020-12-01
16新型样板刀结构检测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857178.12021-09-172020-12-01
17柔性化变位机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801547.52021-08-312020-11-27
18一种用于自动装箱的传输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44158.22022-07-122020-11-26
19集成拼焊板和补丁板的热成型部件及其制备方法武汉实业、岚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30264.52022-01-252020-11-24
20变位机定位结构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10838.22022-05-242020-11-20
21发动机托架总成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05959.82022-03-012020-11-19
22车辆用多功能A柱结构及其使用方法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05960.02022-01-112020-11-19
23一种用于料片检测的感应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02248.52022-04-222020-11-19
24一种汽车B柱用加强结构及其安装方法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02855.12021-12-172020-11-19
25控制零件开张尺寸的焊接工装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644986.X2021-08-062020-11-16
26一种可调整料片出炉状态的导正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263868.22022-06-172020-11-12
27铝合金仪表横梁焊接工装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583517.12021-09-172020-11-10
28摆臂检测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583547.22021-08-062020-11-10
29夹具定位销调整结构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569398.42021-08-062020-11-09
30凸焊螺母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520984.X2021-11-092020-11-04
31双工位手动堆垛机构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212330.92021-11-302020-11-03
32一种连杆试验台架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443851.72021-05-042020-10-28
33一种仪表板与中央大屏间隙调整架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0926883.42021-11-302020-09-07
34一种底盘摇臂零件模具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0913728.92022-07-122020-09-03
35一种滚珠丝杠精密锁紧螺母定扭拧紧工具及系统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922142.52025-10-312024-11-28
36一种快开式防误关安全门闩及系统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922141.02025-10-282024-11-28
37一种弧焊防错工装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918224.22025-10-102024-11-28
38一种热成型分水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受让取得ZL202010145489.72022-05-242020-03-03
39一种具有自动定位功能的热成型板料搬 送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受让取得ZL202020214717.72020-11-242020-02-25
40一种副车架自动检测设备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911116787.72021-10-082019-11-15
41一种玄武岩纤维隔热软垫及其制造方法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910800625.92022-04-192019-08-28
42高强度的多功能三角臂总成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810581771.22020-02-182018-06-07
43高强度钢的热冲压成型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810581375.X2019-07-162018-06-07
44高精度定位送料一体化的冲压设备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810581374.52019-08-202018-06-07
45热冲压成形用钢板、热冲压成形构件及 梯度力学性能控制方法武汉实业、江苏育 材堂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710835199.32020-07-242017-09-15
46带有涂镀层的钢工件的电阻点焊工艺方 法武汉实业、江苏育 材堂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710655949.92020-02-142017-08-03
47一种可精确快速调节定位点的热压模具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受让取得ZL201510734801.52018-08-102015-11-03
48热轧纳米贝氏体钢和其生产方法以及汽 车大梁的制造方法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受让取得ZL201410640367.X2017-01-252014-11-13
49一种可精确快速调节的定位杆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受让取得ZL201410532026.02016-06-222014-10-11
50天窗加强环总成螺钉检测设备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310312786.62015-09-232013-07-24
51一种托架检测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0675327.42022-09-272020-07-14
52一种用于加热炉排废料的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057411.62022-11-012020-09-29
53一种焊接夹具多螺母的防漏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619758.52022-12-272020-12-30
54一种快速高效检测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 的气密工装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738118.02022-09-272022-07-07
55一种带高压点冷却结构的热成型模具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000265.42022-11-152022-07-29
56一种商用车前下防护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891785.92023-01-242022-10-28
57一种动力电池包框架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349258.52023-01-312022-09-02
58一种板料转运码放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3255171.82023-03-282022-11-30
59一种基于槽形的辊压加强板的加工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640307.X2023-04-112020-12-31
60基于激光拼焊板和补丁板的热成型整体门环及其制备方法武汉实业、岚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0960729.32023-05-162021-08-20
61摆臂冲压工艺方法及摆臂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449268.52023-05-302020-12-09
62一种机械滞后顶出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02912.62023-05-262020-11-19
63一种汽车驾驶室的后悬支架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1282687.92023-09-262021-11-01
64一种便携式焊接定位工装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594540.82023-11-282023-06-20
65一种压力机滑块平行度检测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472979.32023-11-212023-06-08
66一种单面悬点焊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694249.82023-11-212023-06-29
67一种自动码料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539482.92023-11-172023-06-15
68一种新型托料机构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519536.62023-11-102020-12-21
69一种真空抓料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944370.12023-12-122023-07-21
70一种精确检测踏板制动效率的试验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644446.42022-09-202022-06-29
71一种差动变极距电容感应式电子油门踏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408962.02022-11-042022-02-28
72一种三轴式溃缩制动踏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332861.62022-08-232022-05-31
73一种用于商用车驾驶室后悬置液压锁带安全开关的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320896.82022-08-262022-05-30
74一种踏板支架专用翻边模具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75681.32022-08-022022-04-26
75一种汽车主动进气格栅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714655.52022-06-282022-03-30
76一种车载抬头显示装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408965.42022-06-072022-02-28
77一种汽车制动踏板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243951.12022-09-202022-01-29
78一种制动踏板臂与助力器的连接结构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243952.62022-07-292022-01-29
79一种制动阀拨叉总成检具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633268.72022-04-122021-10-31
80一种轻量化结构的驾驶室后悬置下支架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398436.92022-01-252021-09-30
81一种商用车驾驶室全浮式前悬置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766793.X2021-12-102021-07-31
82一种差速器齿轮自动化打标清洗生产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671177.62022-03-042021-07-22
83一种轻卡驾驶室后悬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469588.72022-01-142021-06-30
84一种浮动式自适应压入角度的衬套压入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470449.62021-12-032021-06-30
85一种集装箱正面起重机组合踏板装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930691.02021-11-022021-04-30
86一种驾考车副制动装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666066.X2021-12-102021-04-01
87一种纯电动汽车能量回收踏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634523.72021-10-192021-03-30
88一种电动化汽车制动踏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630024.02021-10-192021-03-29
89一种商用车活动二级踏步装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630020.22021-10-192021-03-29
90一种商用车电子液压助力离合器总泵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551039.82021-11-302021-03-17
91一种商用车电子液压助力离合器总泵及其控制方法车身部件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0287473.42022-05-062021-03-17
92一种用于刹车踏板的自定位衬套及踏板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429313.42021-10-012021-02-27
93一种商用车驾驶室前悬置翻转支座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308689.X2022-01-112021-02-04
94一种轻型驾驶室前悬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308690.22021-11-302021-02-04
95一种新型结构的选换档操纵器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3197804.52021-08-172020-12-28
96一种商用车驾驶室前悬置上支架结构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3132225.22021-07-302020-12-23
97一种多功能衬套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447754.52021-07-302020-10-29
98一种含自锁式中心轴的踏板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874823.42021-04-092020-09-01
99用于驾驶室前悬置中的稳定杆带翻转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839975.02021-01-122020-08-28
100商用车碳纤维前悬横向稳定杆带翻转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841575.32021-03-232020-08-28
101基于F-S曲线的双扭簧助力离合踏板预测方法车身部件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0736168.42022-09-162020-07-28
102一种用于驾驶室前悬置中的稳定杆带摇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109333.92020-11-102020-01-18
103一种可增加润滑剂的踏板结构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918219.42020-07-072019-11-08
104一种车用制动踏板臂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798969.22020-06-022019-10-24
105一种轻量化踏板臂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798992.12020-09-292019-10-24
106一种用于分离真空助力器与汽车制动踏板总成的专用工具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552600.32020-05-082019-09-18
107一种踏板罩耐磨试验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0823961.02020-01-142019-06-03
108一种制动踏板的溃缩结构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920537.X2019-07-052018-11-21
109一种轻量化保险杠骨架可翻转大灯支架结构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742461.62019-05-172018-10-26
110一种保险杠结构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742462.02019-08-092018-10-26
111一种十字轴结构选换挡操纵器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315530.52019-04-052018-08-15
112一种用于汽车踏板总成上的衬套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0144910.02018-08-282018-01-29
113一种驾驶室前悬稳定杆带摇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721267965.22018-04-032017-09-29
114一种汽车踏板防异响链接组合件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720710326.22018-01-052017-06-19
115一种防脱落衬套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720710090.22017-12-292017-06-19
116一种汽车踏板总成装配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610104573.82017-12-292016-02-26
117汽车踏板耐久试验台车身部件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210515633.72015-04-152012-12-05
118一种商用车用主动式下扰流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840692.72022-09-272022-07-18
119一种通用型制动踏板快速检测工装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603473.32023-01-242022-09-30
120一种用于解耦制动系统的脚感模拟式器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259484.62023-04-072023-02-20
121一种降噪式踏板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573272.32023-01-242022-09-28
122一种商用车驾驶室前悬置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304061.X2023-02-032022-08-30
123一种空心踏板臂冲压成形模具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81934.82023-02-142022-04-27
124一种用于生产球笼类零件的级进模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000696.22023-05-122023-01-03
125一种适用于电动轿车的新型扭力梁悬架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962214.12023-07-042023-04-25
126一种新能源车用扭力梁式悬架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962212.22023-07-042023-04-25
127一种测试高度阀连杆拉脱力的试验装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720918.82023-06-202023-04-04
128一种新型踏板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259485.02023-05-232023-02-20
129一种汽车踏板支架焊接夹具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000689.22023-06-302023-01-03
130一种应用复合式铆接轴的制动踏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326389.X2023-10-202023-05-29
131一种中心轴自锁式制动踏板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720908.42023-10-202023-04-04
132一种改进型商用车保险杠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700076.62023-12-052023-06-30
133一种商用车新型挡泥板机构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325939.62023-11-282023-05-29
134一种一体式电动空压机和转向泵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016026.22023-12-192023-07-29
135一种立式旋转铆钳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189224.82022-08-122022-05-18
136一种可调节装配式挡泥板支架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28377.32022-08-022022-04-21
137一种复合材料挡泥板支架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02339.02022-07-052022-04-19
138一种端盖/箱体通用缩口机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663440.52022-09-022022-03-25
139储气筒内腔清洗检测设备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399257.92022-07-052022-02-27
140一种轻量化前横梁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366353.32022-08-232022-02-23
141一种集成式尿素罐油箱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891719.72022-04-192021-11-24
142一种汽车用冲压件组合底座的挡泥板支架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848508.92021-11-262021-08-09
143一种商用车带伸缩踏板的前下防护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842029.62021-12-172021-08-09
144一种平衡轴横梁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920806.82021-10-292021-04-30
145一种分体式平衡轴横梁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921129.12021-11-022021-04-30
146中挡泥板支架总成东实底盘外观设计原始取得ZL202130186747.12021-07-302021-04-02
147后挡泥板支架总成东实底盘外观设计原始取得ZL202130186746.72021-07-302021-04-02
148前挡泥板支架总成东实底盘外观设计原始取得ZL202130187066.72021-07-302021-04-02
149半圆形隔热罩一序成型模具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286166.82021-09-212020-10-14
150一种轻量化超高强钢前下防护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931456.72021-04-302020-09-07
151由内向外多角度局部整形的模具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832874.02021-04-092020-08-28
152一种铝油箱三序合一的自动化成型装置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781550.92021-03-162020-08-24
153一种带过滤装置的汽车用金属贮气筒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713441.32021-03-192020-08-17
154汽车车轴轴距的调节机构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350333.42021-03-052020-07-10
155一种汽车用金属贮气筒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166201.62021-04-232020-06-22
156汽车用挡泥板支架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041519.12021-02-092020-06-08
157汽车用防脱式挡泥板支架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042350.12021-02-092020-06-08
158一种驾驶室后背式1200L大容积铁油箱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453497.32020-10-272020-04-01
159一种复合材料贮气筒内胆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443589.32020-11-242020-03-31
160一种挡泥板支架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381349.52020-07-282019-12-26
161一种轻量化前下防护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371749.82020-07-282019-12-26
162一种前下防护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368169.32020-07-282019-12-26
163一种带踏步功能的铝合金燃油箱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351050.52020-09-182019-12-24
164一种高强度商用车双腔贮气筒内隔板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299974.52020-07-242019-12-19
165一种储气筒外壳与端盖的固定连接方法东实底盘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510200401.62017-01-252015-04-27
166汽车横梁钻孔夹具东实底盘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110188227.X2012-12-122011-07-06
167一种组合式挡泥板支架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278824.12022-10-182022-05-26
168一种集成式油箱上的尿素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3006223.82023-07-072022-11-11
169一种集成式油箱上的尿素罐放液口结构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3003014.82023-06-272022-11-11
170一种变径变壁厚挡泥板支架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686906.42023-12-052023-06-30
171一种增程式气动卷圆成型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646319.82022-09-162022-06-29
172一种具有零件防错的自动焊接设备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320892.X2022-12-272022-05-30
173一种冲压废料承接转运卸料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049473.92022-01-112021-08-29
174一种将焊接设备用于单点位冲压作业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189273.72021-11-262021-05-31
175一种车身包边工具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178822.02021-11-232021-05-29
176一种高通用性钢卷存放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664434.72021-11-092021-04-01
177一种模具外接式下料辅助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154156.92021-05-282020-09-27
178一种固点焊接作业防呆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335151.X2021-03-092020-07-09
179一种可调节式零件堕送辅助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240149.42021-02-262020-06-30
180一种汽车梁类零件凸焊辅助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240148.X2021-03-092020-06-30
181一种用于冲压连线上的自动化空工位台架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523137.X2020-07-282019-09-12
182一种分体式板料磁力分张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521844.52020-07-312019-09-12
183一种自动化卷料整平送料机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0002048.X2018-07-312018-01-02
184一种筒型薄膜切割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410224351.02016-01-202014-05-26
185一种车门内板总成生产线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578479.12023-10-032023-03-21
186一种提高抗震性的联管螺母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442217.42022-09-202022-06-09
187一种避免损伤复合密封圈的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211681.22022-08-192022-05-20
188一种可补偿的键联接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174804.X2022-08-192022-05-11
189一种车用排气波纹管导流管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060905.42022-08-232022-05-06
190一种提高管件抗振性的衬套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86753.42022-08-162022-04-27
191一种波纹管新型加强环焊接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78692.72022-07-222022-04-26
192一种新型直拉杆多功能点焊夹具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378257.82021-05-042020-07-14
193一种卷曲支架工装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303135.22021-03-302020-07-07
194一种消除背部夹痕的高压油管镦头工装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249948.82021-03-302020-07-01
195一种高适应性弯曲工装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224232.22021-03-16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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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一种低压油管通用清洗夹具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207540.42021-03-302020-06-28
198一种阻尼复合板材料结构的发动机密封盖板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916569.72020-06-052019-11-08
199一种碳纤维高分子材料在弯管模具上的结构改进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907142.02020-07-282019-11-07
200一种新型低压油管弯曲检具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901429.22020-06-022019-11-06
201一种弯管芯棒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886469.42020-07-142019-11-05
202一种降低刚度高压油管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878924.62020-06-052019-11-04
203一种高压油管刚度测量辅助装置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865916.82020-10-232019-11-01
204一种高压油管检具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853326.32020-04-242019-10-31
205一种直拉杆点焊夹具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734776.62019-06-252018-10-25
206一种高压油管管端的双包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735355.52019-06-212018-10-25
207一种检测转向拉杆球心距的通用检具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621059.22019-04-052018-10-08
208一种内胀定位装置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620989.62019-05-032018-10-08
209一种用于编织管上的新型接头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592435.X2019-06-112018-09-28
210一种免维护球接头总成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756210.X2022-12-062022-07-09
211一种免维护球接头总成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591636.82019-05-242018-09-28
212一种涡轮增压器一体化隔热罩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受让取得ZL201821590092.32019-06-252018-09-27
213一种大功率柴油发动机的橡胶密封垫片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受让取得ZL201821587546.12019-06-112018-09-27
214一种测量高压油管管端球心距的装置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720779700.42018-01-022017-06-30
215一种高压油管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720777996.62018-01-122017-06-30
216一种金属气缸垫自动印刷技术应用管路公司发明专利受让取得ZL201611028986.92019-04-052016-11-19
217一种气门推杆自动上料工装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583881.X2023-01-032021-03-23
218一种料头定位夹辅具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565726.52023-01-032021-03-19
219一种金属气缸垫缸筒变形量的检测和验证设备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602369.52022-12-162021-03-23
220一种提高抗震性的管端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090317.52022-10-142022-05-09
221一种管端成形机用调节装置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569525.22023-01-172021-03-20
222一种机油吸油管滤网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565728.42023-01-172021-03-19
223一种消除高压油管管体与长衬套间损伤的组合件结构管路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0381919.X2023-03-142021-04-09
224一种高压油管力矩防衰减结构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669072.02023-02-102021-04-01
225一种高压油管管螺母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672827.22023-03-142021-04-02
226一种在热泵空调系统上应用的新结构密封垫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522158.12023-02-282022-06-17
227一种防焊接变形的自锁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29496.02022-08-162022-04-21
228一种检具的卧式翻转机构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021300.62022-03-152021-08-25
229一种新型的样板刀装置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533609.72022-01-182021-07-06
230一种新型的零件孔位置度检测装置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2131053.02021-04-132020-09-24
231一种板状工件专用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806458.32021-04-132020-08-25
232一种凸焊螺钉及其焊接用电极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910975519.42021-07-232019-10-14
233汽车底盘摆臂总成焊接装置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310499856.32016-08-172013-10-22
234一种检测销结构装置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697175.92022-11-152022-06-30
235一种用于汽车管材检测的X射线探伤装置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009683.X2022-11-292022-07-28
236一种拉铆螺母检测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133732.02022-12-062022-08-12
237一种可满足仓库先进先出原则的高位货架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429269.42022-11-252022-09-14
238轻量化新能源卡车电池包支架结构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471865.92023-01-242022-09-19
239一种液压顶升机构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3553687.02023-04-072022-12-28
240一种凸焊螺母防漏防错快速检测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443248.X2023-08-112023-03-09
241一种沉台孔简易检测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259345.32023-08-082023-02-20
242一种快速拆装的防爆阀气密封堵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081311.X2023-06-022023-01-12
243一种具有检测功能的定位销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716605.12023-10-272023-07-03
244一种新型百分表杠杆测量装置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516358.02023-11-072023-06-13
245一种新型压紧杆机构装置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678867.32023-11-172023-06-29
246一种轻量化托架及尿素箱总成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650140.32022-06-282022-03-23
247一种尿素箱定型打孔集成工装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506819.52022-07-192022-03-08
248一种尿素箱加注杯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402179.32022-06-282022-02-25
249一种尿素箱通气阀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402021.62022-06-242022-02-25
250一种汽车加注杯磁环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406183.72022-06-282022-02-25
251一种重型汽车车门下饰板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084247.42022-02-112021-09-01
252一种商用车车门裙板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084249.32022-03-152021-09-01
253一种板簧设计优化方法东实银轮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0126971.02022-08-232021-01-29
254一种车顶导流罩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400790.X2021-02-262020-07-16
255一种槽钢结构的尿素箱托架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308912.22021-01-292020-07-04
256一种螺纹检具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548530.02020-11-242020-04-14
257一种节能、安全、便捷的尿素管接头加热结构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713691.02021-01-152020-05-06
258一种具有加热功能的尿素输送管总成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712681.52021-03-162020-05-06
259一种商用车扰流板总成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473556.32020-08-072019-12-31
260一种乘用车用尿素箱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481997.82020-08-142019-12-31
261一种商用车进气管气嘴焊接结构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473531.32020-11-102019-12-31
262一种商用车进气管的气嘴连接结构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2481989.32020-07-312019-12-31
263一种汽车挡泥板及制备方法东实银轮发明专利受让取得ZL201310083286.X2015-07-152013-03-15
264一种稀土改性增韧尼龙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东实银轮发明专利受让取得ZL201310082603.62015-07-152013-03-15
265一种尿素箱液位限位阀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075702.22022-10-112022-05-05
266一种集成式乘用车国六尿素箱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580362.72023-08-222023-03-22
267一种具有新型密封结构的液阻衬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738509.62022-07-122022-03-31
268一种发动机模拟体、变速器模拟体及动力总成模拟体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727205.X2022-08-022022-03-31
269一种新型橡胶悬置限位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726742.22022-08-232022-03-31
270一种后置式二级减振汽车电瓶框架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006753.32022-05-102022-01-05
271一种具有限位作用的机油标尺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905342.X2022-01-142021-08-13
272一种拼接铆压成形的异形悬置骨架及悬置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394319.92021-12-142021-06-22
273一种带预定位功能的动力总成悬置及焊接工装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1394365.92021-12-032021-06-22
274一种管件结构及减振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850307.62021-11-022021-04-24
275一种拉环式机油标尺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844235.42021-11-022021-04-23
276一种发动机的轻量化悬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514010.22021-12-282021-03-11
277一种商用车动力总成悬置的双向动静刚度测试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504528.82021-09-212021-03-10
278一种标尺手柄的装配工装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464501.02021-11-022021-03-04
279一种可转动的气动式永磁吸盘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464463.92021-11-162021-03-04
280一种新型自动对中结构复合垫片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464499.72021-10-222021-03-04
281一种新型硅油悬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464498.22021-10-222021-03-04
282一种气动式永磁手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0464507.82021-10-222021-03-04
283一种快速刻标的打标工装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629099.92021-03-232020-08-07
284一种车用对装式隔振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628217.42021-03-302020-08-07
285一种磷化液高频加热器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511489.62021-01-012020-07-27
286一种发动机用插拔式机油标尺管接头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359782.52021-01-292020-07-13
287一种发动机用螺纹接头标尺管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1062114.62020-12-292020-06-11
288一种商用车发动机弹性软垫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619487.22020-11-242020-04-22
289一种塑料旋熔液压悬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489019.82020-11-242020-04-07
290一种兼具可靠性及轻量化的悬置骨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488270.22020-11-032020-04-07
291一种具有独立缓冲结构的商用车动力总成后悬置软垫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461769.42020-11-132020-04-02
292一种轻量化商用车弹性软垫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020461805.72020-11-132020-04-02
293一种新型气门油封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872564.92020-06-052019-11-02
294一种高可靠性空调压缩机悬置软垫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1704273.92020-06-122019-10-12
295一种低阻尼系数且自主析蜡的天然橡胶和顺丁橡胶共混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东森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910862506.62022-01-142019-09-12
296一种发动机用密封和防旋转标尺管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0708994.02019-12-172019-05-17
297一种具有紧固结构的发动机机油标尺管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920708996.X2019-12-172019-05-17
298一种模拟汽车悬挂系统运动轨迹疲劳试验机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898797.12019-05-212018-11-19
299一种自密封免维护盒式油封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821857675.82019-06-252018-11-13
300一种新型汽车排气管弹性吊耳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721031056.92018-03-022017-08-17
301一种发动机液阻悬置内阻尼流道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1721045503.62018-03-022017-08-17
302一种汽车零件加工用焊接装置成都百事泰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411416547.X2025-07-082024-10-11
303一种可多焊接工艺集成的旋转焊接夹具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3113576.72025-11-282024-12-17
304一种用于发动机整机台架耐久试验的油标尺管接头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081113.12022-10-282022-08-08
305一种管件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345606.12023-01-172022-09-05
306一种用于换电电池框的二级减振软垫组件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395703.12023-01-172022-09-05
307一种具有强化密封结构的液阻衬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469597.72023-01-172022-09-19
308一种商用车发动机低摩擦曲轴油封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509808.52023-01-172022-09-21
309一种人字形橡胶弹簧及橡胶悬架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853150.X2023-01-032022-10-28
310一种具备轻量化结构的橡胶衬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3286014.32023-04-042022-12-03
311一种新能源商用车电池框斜置式悬置结构及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3134478.22023-02-282022-11-25
312一种压缩机双级隔振悬置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3039396.X2023-04-142022-11-14
313一种钟罩式缩径工装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3049805.42023-03-242022-11-14
314一种双胶料橡胶硫化模具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085235.X2023-04-252023-01-30
315一种车用橡胶悬置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354918.72023-09-122023-05-26
316一种具备轻量化可靠性的乘用车控制臂总成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941171.92023-08-112023-04-23
317一种兼具可靠性与经济性的衬套中间管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659425.82023-08-252023-03-29
318一种新型商用车换电底座悬置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586483.22023-06-272023-03-21
319一种新型换电电池包耐磨减振软垫组件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572440.92023-08-182023-03-20
320一种可多处快速折弯卷边的悬置装配工装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537748.X2023-08-112023-03-18
321一种用于电动车上的抗扭联杆支架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370893.32023-06-132023-03-02
322一种一体冲压成型的球笼骨架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362875.02023-06-202023-03-01
323一种重型汽车发动机前悬置软垫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340915.12023-06-092023-02-28
324一种重型汽车发动机后悬置软垫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340740.42023-06-232023-02-28
325一种用于电动车上的电机悬置弹性支架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346721.22023-06-062023-02-24
326一种轴向型副车架液压衬套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309157.72023-06-132023-02-22
327一种剪切型车身悬置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028906.92023-06-272023-01-06
328一种车用管件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028683.62023-07-282023-01-06
329一种内嵌件及全包裹式开槽硫化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240597.82023-09-262023-05-22
330一种国产商用车软垫系统正向开发方法及其软垫结构东森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310300141.42023-09-192023-03-27
331一种半包围结构的商用车发动机悬置软垫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521774.X2023-10-242023-06-15
332一种内嵌件及全包裹式开孔硫化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246390.12023-11-072023-05-22
333一种防转支撑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613740.32023-11-282023-06-21
334一种动力总成动静刚度试验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748128.72023-11-242023-07-04
335一种行星齿轮旋转轴的支持结构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211141.02022-11-182022-08-19
336一种半轴齿轮加工用定位夹具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933728.62022-11-152022-07-25
337一种差速器用行星齿轮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933769.52022-11-152022-07-25
338一种行星齿轮轴向限位结构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951029.42022-11-152022-07-25
339一种差速器齿轮冷精整模具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850576.32022-12-232022-07-15
340一种半轴齿轮垫片测选装置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850579.72022-11-152022-07-15
341一种寿命长的半轴齿轮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036395.32022-11-152022-08-03
342一种行星齿轮减速装置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036424.62022-11-152022-08-03
343一种行星齿轮销轴防脱结构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062737.92022-11-152022-08-03
344一种半轴齿轮检测装置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313845.92023-01-102022-08-30
345一种行星齿轮销轴的固定结构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330215.22023-03-242022-08-30
346一种半轴齿轮加工定位装置十堰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840134.02023-01-312022-07-15
347一种回转式喷砂打磨设备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843727.62022-07-292022-04-08
348一种齿轮加工设备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843728.02022-08-022022-04-08
349一种用于齿轮精加工的夹具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10828.02022-08-092022-04-15
350一种蜗轮检测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283117.12022-07-122022-05-26
351一种齿轮生产加工用齿轮键槽角度检测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177615.82022-10-282022-05-16
352一种物料切割设备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102574.62022-09-092022-05-09
353一种双头拉刀设备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74030.22022-08-092022-04-21
354一种圆柱物料抛光系统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98038.22022-08-162022-04-27
355一种齿轮加工用齿坯切割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206666.92022-10-282022-05-16
356一种齿轮用喷砂循环打磨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331800.82022-10-212022-05-26
357一种差速传动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974046.32022-08-022022-04-21
358一种轴类齿轮加工用中心孔研磨设备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385115.32022-10-212022-06-02
359一种锥齿轮轴齿轮锥度检测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1385288.52022-11-112022-06-02
360一种卸刀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0330393.72023-09-052023-02-27
361一种用于焊接工作站上的悬置吊具安全系统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3481520.82023-03-212022-12-27
362一种汽车A柱加工用热成型装置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616062.52022-07-192022-03-21
363一种新能源汽车车身加工用冲压模具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527653.52022-09-022022-03-11
364一种冲压热成型有料感应系统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483451.52022-06-242022-03-08
365一种蓄电池固定框支架总成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344310.52022-08-162022-02-21
366一种热成型中立柱总成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311190.92022-06-172022-02-16
367一种热成型A柱零件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281695.52022-09-062022-02-11
368一种热成型上纵梁零件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198011.52022-08-022022-01-25
369一种热成型前立柱零件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198314.72022-08-162022-01-25
370一种汽车骨架热成型零件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0189345.62022-08-162022-01-24
371一种基于汽车天窗的骨架总成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379218.72022-06-212021-12-30
372一种基于点焊的快速定位辅助装置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931735.42022-04-192021-11-26
373一种具有快速拆装和调节功能的提升装置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933599.22022-04-192021-11-26
374一种具有精确定位功能的对中装置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2933625.12022-04-082021-11-26
375一种汽车组装装置成都百事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222395391.42023-02-282022-09-09
376一种囊式空气弹簧测试工装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188715.92022-08-022021-12-17
377一种空气弹簧用自动外径测量气密检测设备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188612.22022-06-072021-12-17
378一种空气弹簧皮囊成形打孔设备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188615.62022-06-072021-12-17
379一种空气弹簧盖板气密检测设备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186236.32022-08-022021-12-17
380一种带附加气室的膜式空气弹簧底部连接结构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186279.12022-08-022021-12-17
381一种双腔室空气弹簧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159778.12022-06-032021-12-15
382一种空气弹簧修飞边刀具组件及其所构成的加工系统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059280.82022-05-102021-12-07
383一种橡胶空气弹簧机械化修整装置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059215.52022-06-032021-12-07
384一种用于空气弹簧修飞边的平衡旋转驱动装置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123059194.72022-05-132021-12-07
385避免皮囊脱落的空气弹簧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532558.52023-10-242023-06-15
386一种橡胶空气弹簧飞边毛刺修整系统空气减振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1486900.82023-10-242021-12-07
387膜式空气弹簧胚胎自动化打孔装置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453392.82023-12-012023-06-07
388附加气室空气弹簧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542186.42023-11-282023-06-15
389空气弹簧皮囊裁切设备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440738.02023-11-282023-06-07
390便携式空气弹簧气密检测工装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440730.42023-11-282023-06-07
391空气弹簧活塞气密检测设备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440727.22023-11-282023-06-07
392可应急保压的空气弹簧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532559.X2023-12-052023-06-15
393一种新能源电机拉杆悬置及装配工装东森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1036100.62025-03-142021-09-06
394一种商用车全包围扰流罩东实银轮、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479769.82025-02-162020-12-16
395一种全限位散热器悬置软垫东森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0012768.52025-08-222022-01-07
396一种高效翻边压头东森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0047000.12024-08-062022-01-17
397一种适用于多车型的三角臂焊接夹具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1353866.72024-03-012021-11-16
398一种具有自动检测功能的检具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011375905.92024-06-142020-11-30
399一种翻边模具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911381316.92025-03-072019-12-27
400汽车门槛件检测用定位装置及检具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1179044.12024-08-272021-10-08
401一种可拼接汽车仪表横梁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811234893.02024-04-302018-10-23
402发动机左下抗扭支架的焊接工装夹具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710786017.82024-02-272017-09-04
403一种拆垛端拾器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0967932.82025-05-162022-08-12
404一种旋转式可重复使用的夹具定位销机构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0967895.02024-09-202022-08-12
405一种热压端拾器线下检测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1009616.62025-11-042022-08-22
406一种上横臂支架定位系统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310026236.12025-10-032023-01-09
407一种凸轮系统装配工装车身部件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310335760.72025-09-052023-03-31
408一种轴向型副车架液压衬套总成东森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310162713.72025-09-092023-02-24
409一种半包围结构的商用车发动机悬置软垫总成东森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310707140.12025-06-102023-06-15
410一种快速检查液压衬套封口尺寸的检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741348.72023-12-222023-07-04
411一种用于多层箱式炉的料片传送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076076.X2024-03-222023-08-03
412一种混合材料仪表板横梁的典型结构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313163.22024-03-122023-08-28
413一种汽车发动机托架尺寸快速自动检测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159815.12024-02-202023-08-11
414一种内高压成形模具模内冲孔用冲头快换机构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529388.12024-05-102023-09-18
415样板刀测量装置及样板刀测量系统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088974.72024-02-022023-08-03
416一种动力电池包底护板结构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467555.42024-04-092023-09-12
417一种用于不同牌号铝合金的连接的焊钉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311292969.62024-11-012023-09-28
418一种集成电机安装的新能源后副车架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932385.62023-12-262023-07-20
419一种具有复合式硫化一体流道总成的轴向型液压衬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366778.12024-03-192023-08-30
420一种移动式摆臂衬套的气动旋转压装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134490.12024-03-082023-08-09
421一种一体旋转式电动充电口盖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658622.02024-06-142023-09-29
422一种汽车制动踏板中的踏板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658623.52024-05-142023-09-29
423一种能感知驾驶员踩踏压力的制动踏板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907217.82024-07-022023-10-30
424一种轻量化销轴及推力杆衬套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164306.82024-02-232023-08-12
425一种超高强钢辊压前下防护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234537.12024-02-232023-08-01
426一种集成式尿素罐油箱的尿素传感器安装口结构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234206.42024-07-122023-11-29
427一种复合油箱总成拼接结构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321137.02024-11-082023-12-07
428一种双层粘接结构的PDCPD材质商用车导流罩总成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508808.82024-04-022023-09-15
429一种新能源重卡前面罩总成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042648.92024-06-112023-11-10
430一种后托架总成悬置疲劳耐久试验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889271.42024-06-182023-10-25
431一种加工变强度封闭截面零件的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125049.32024-06-242023-11-20
432一种异形螺母焊接电极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167251.22024-06-182023-11-21
433一种变速器前油封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187380.32024-12-032024-01-24
434一种自封差速器半轴齿轮压盖及气密检测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310499637.92024-01-192023-05-05
435差速器总成差速性能检测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310686807.42024-01-232023-06-09
436一种商用车可升降导流罩机构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016025.82024-02-022023-07-29
437一种汽车制动踏板系列通用试验夹具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326175.22024-01-262023-05-29
438一种主动进气式前保险杠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700057.32024-02-022023-06-30
439一种五唇口橡胶油封及密封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555538.82024-12-132024-03-19
440基于一体式压铸的电池包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262097.72024-07-162023-11-29
441一种波纹管及其连接结构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413099.72024-10-222024-03-04
442一种传递式检测装置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705503.82025-03-142024-04-08
443一种车用可调式毫米波雷达安装支架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604666.72024-10-292024-03-27
444一种车用仪表板横梁总成生产线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889488.72024-12-272024-04-26
445一种货厢底板骨架装配校正定位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889313.62025-02-072024-04-26
446一种商用车车门防撞结构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122491.22025-01-172024-05-22
447一种商用车底板骨架拼焊装置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122495.02025-09-092024-05-22
448一种商用车底板横梁加强结构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889307.02025-02-072024-04-26
449硅油悬置东森公司外观设计原始取得ZL202430376622.92025-02-182024-06-19
450一种橡胶衬套多方向复合解耦疲劳实验组合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102828.32025-01-102024-05-20
451一种汽车主动进气格栅检测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197789.X2025-01-172024-05-29
452一种轴向径向容差补偿的衬套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665552.32025-05-162024-04-02
453一种消除机械震颤声波的制动踏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246958.22024-05-142023-11-30
454一种差速器用垫片、差速器及车辆东实股份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450920.92025-02-112024-06-24
455一种弧焊夹具的快换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667723.22025-05-232024-07-15
456一种中空结构商用车外装饰件及模具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264918.22024-12-312024-06-04
457一种可连续调节的导流罩升降机构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203349.72025-06-242024-09-09
458一种简易有效的冲铆成型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631092.92025-04-152024-07-10
459一种兼具高可靠性和优良减震性能的压缩型液压车身悬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064594.42025-05-162024-08-26
460一种汽车减震器液压顶胶总成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246548.62025-07-042024-09-12
461一种半包围软垫硫化模封胶结构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535701.72025-08-262024-10-18
462一种自适应调节刚度双腔室空气弹簧空气减振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111536627.52024-07-122021-12-15
463一种三角臂液压衬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880785.82025-08-122024-11-25
464空气弹簧皮囊扣压总成系统及其构成的空气弹簧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657836.02025-09-052024-10-31
465一种集成一体化高密封袖式空气弹簧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745812.02025-08-082024-11-11
466一种空气弹簧皮囊半成品胀型扩张工装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783102.72025-09-192024-11-14
467一种皮囊与内置高度阀活塞密封组合系统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657847.92025-08-292024-10-31
468专用于硫化胶囊的耐高温与耐久压测试试验装置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672859.92025-10-312024-11-01
469一种旋压式囊皮压箍密封的袖筒式空气弹簧系统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807108.32025-08-082024-11-11
470对中拍打器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651061.62025-09-052024-10-31
471一种制动灯开关防脱出的制动踏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737173.32025-09-022024-11-12
472一种商用车分布式主动进气格栅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271073.62025-09-022024-09-14
473一种球笼定量涂油装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103669.52025-10-032024-08-29
474一种钢珠形式的涨销机构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522451.72025-05-062024-07-01
475一种扭力梁快速检测系统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522439.62025-05-162024-07-01
476一种异型集成式乘用车国六尿素箱东实银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281226.92025-01-032024-06-06
477尿素箱(国六)东实银轮外观设计原始取得ZL202430344103.42025-01-282024-06-06
478一种兼具高可靠性和优良性能的衬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980208.62025-09-302024-12-03
479一种用于提高半轴齿轮花键槽加工精度的冲压装置武汉精工齿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176558.02025-01-282024-05-28
480一种贮气筒高压喷淋清洗装置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519350.82024-12-272024-03-18
481一种高强铝合金材料及其焊接装置东实底盘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411805119.62025-07-012024-12-10
482一种可通过装配控制调节频率的吸振器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096480.X2025-11-112025-01-15
483一种电动压缩机支架衬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317492.02025-11-212025-02-26
484一种用于测量液压衬套小孔封液深度的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347254.42025-11-252025-03-01
485一种双胶料商用车动力总成悬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200905.72025-11-192025-02-28
486一种用于差速器总成的检测系统及检测方法武汉精工齿轮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510104792.52025-09-092025-01-23
487一种复合材料储气筒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3191020.X2025-11-142024-12-24
488一种电机转轴高速油封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575653.12025-01-212024-03-22
489一种空气弹簧与减震器组合减震装置空气减振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277860.32025-11-252025-02-19
490一种循环式踏板装饰罩蚀刻装置安全系统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2360412.32023-12-192023-08-31
491一种用于踏板结构的多功能衬套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197773.92024-12-272024-05-29
492一种用于换挡操纵机构上的棘爪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889325.92024-12-062024-04-26
493一种高压油管多层级密封结构管路公司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0779983.82024-02-162022-07-04
494一种用于发动机隔热罩的高稳定性连接件管路公司实用新型受让取得ZL201821597615.72019-06-112018-09-29
495一种变间距输送机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1058789.12025-03-282024-05-15
496一种全方位滑轨检测机构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770282.22025-04-082024-04-15
497一种软管防弯折护套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0011798.92024-12-312024-01-02
498一种热成型加热炉用升举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550661.52024-12-172023-12-25
499一种自动调整可重复使用的夹具定位销机构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910446729.42024-04-092019-05-27
500三角臂加强板的焊接工装夹具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1710785397.32024-02-132017-09-04
501一种机器人自动加油装置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1472970.22024-02-132023-06-08
502一种电池包连接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0762019.42024-02-062022-06-30
503一种焊接定位工装武汉零部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323550257.82024-11-262023-12-25
504一种零件孔的视觉检测装置武汉实业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1253270.42025-08-122022-01-06
505一种浮动螺母结构及其安装使用方法武汉零部件发明专利原始取得ZL202211239475.72025-09-262022-10-11
506一种用于生产座椅头枕管的级进模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3075236.X2025-12-162024-12-13
507一种融合磁流变液阻尼器模拟脚感的线控制动系统踏板总成车身部件公司、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2300647.82025-08-152024-09-20
508一种多重负角冲压件回退机构武汉实业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3302058.X2025-12-022024-12-31
509一种通用化车架装配夹具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077212.32025-12-192025-01-13
510一种V型散热器悬置软垫东森公司发明原始取得ZL202210012780.62026-02-132022-01-07
511一种用于多车型侧围类零件尺寸测量的三坐标支架设备东风(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明原始取得ZL202310026925.22026-05-122023-01-09
512一种全自动调节的伺服阻挡器武汉实业发明原始取得ZL202310866148.22026-05-012023-07-14
513一种新能源车架总成装配夹具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3074171.72026-02-062024-12-13
514一种机油标尺压铸模具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345292.62026-01-092025-02-28
515一种复合材料车门槛加强梁及车门槛东实股份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647889.62026-01-272025-04-08
516一种双阻尼特性液压衬套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1171441.82026-04-142025-06-10
517商用车驾驶室悬置橡胶套的耐劳试验装置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409896.22026-02-132025-03-11
518一种对锁式中心轴的制动踏板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583348.12026-02-102025-03-31
519一种防滑脱结构的制动踏板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受让取得ZL202520583358.52026-02-102025-03-31
520一种抗扭的扭力梁后悬架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901799.52026-05-012025-05-09
521一种轻量化制动踏板臂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1049184.02026-05-152025-05-27
522一种轻量化制动踏板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1049181.72026-05-052025-05-27
523一种踏板套拉脱力检测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1108347.82026-05-052025-06-03
524一种踏板套耐磨检测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1420188.52026-06-092025-07-08
525一种踏板性能检测设备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1248945.52026-05-012025-06-18
526一种重卡驾驶室前悬置总成车身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1201448.X2026-05-152025-06-12
527一种适用于高负载和高转速工况下的商用车轮毂盒式油封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723615.02026-02-032025-04-16
528一种带预载汽车衬套的三向刚度实验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831755.X2026-04-212025-04-28
529一种防涉水曲轴油封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723623.52026-01-132025-04-16
530一种带滑动刮擦的气门油封骨架快速上料装置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575850.82026-01-302025-03-28
531一种用于生产座椅调角器下连接板的级进模汽车部件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423299893.22026-03-062024-12-31
532一种差速器及其车辆东实精工齿轮(武汉)有限公司发明原始取得ZL202511183276.22026-06-122025-08-22
533一种新型商用车前下防护总成东实底盘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927899.52026-05-012025-05-12
534一种防爆储气筒极限压力检测装置及其泄压结构东实底盘发明原始取得ZL202511583269.12026-06-092025-10-31
535一种抽芯机构及六向抽芯硫化模具东森公司实用新型原始取得ZL202520723602.32026-05-122025-04-16

附表八: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览表

序号软件名称证书号著作权人登记号开发完成日/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东风实业汽车产品部件性能试验软件软著登字第0875784号武汉实业2014SR2065522014-09-24原始取得无
2东风实业汽车冲压件机床控制软件软著登字第0876708号2014SR2074762014-07-01原始取得无
3机器人工作站传感数控软件软著登字第0380957号2012SR0129212010-10-29原始取得无
4金属件冲压自动控制软件软著登字第0380928号2012SR0128922011-07-22原始取得无
5GF等悬挂点焊机控制软件软著登字第0380930号2012SR0128942011-09-30原始取得无
62500T智能冲压生产线高精高速物料输送系统软著登字第6724478号汽车部件公司2020SR19193492020-06-01原始取得无
7尿素箱机器人柔性焊接机器人操作系统软著登字第4853283号东实银轮2019SR14325262019-09-27原始取得无
8真空箱式氦检漏系统软著登字第4852991号东实银轮2019SR14322342019-06-26原始取得无
9U型线电检系统软著登字第4834789号东实银轮2019SR14140322019-08-22原始取得无
10东风传动数控车床软件软著登字第0731702号传动公司2014SR0624582011-12-13原始取得无
11东风传动焊接控制系统软著登字第0731629号传动公司2014SR0623852012-12-14原始取得无
12东风传动切割控制系统软著登字第0731633号传动公司2014SR0623892012-12-21原始取得无
13东风传动温度控制软件软著登字第0731651号传动公司2014SR0624072013-11-20原始取得无
14东风传动卧铣数控系统软著登字第0731697号传动公司2014SR0624532011-12-26原始取得无
15东风传动动平衡测试系统软著登字第0731700号传动公司2014SR0624562012-12-30原始取得无
16电动车踏板自动编程系统软著登字第6839579号车身部件公司2021SR01152622020-07-01原始取得无
17驾驶室悬置系统设计开发软件软著登字第9109230号2022SR01550312021-07-01原始取得无
18商用车驾驶室悬置胶衬套设计软件软著登字第9109229号2022SR01550302021-07-01原始取得无
19TCM数字化工艺开发软件软著登字第10627262号2023SR00400912022-09-01原始取得无
20焊接产品生产排程系统软件软著登字第17653193号2026SR04389122026-03-16原始取得无
21制造运营管理系统软件软著登字第17458013号2026SR02437322026-02-05原始取得无
22350升D形铝镁合金燃油箱焊装线控制系统软件软著登字第0787998号容器公司2014SR1187552014-08-12原始取得无
23铝合金焊装线软件控制系统软著登字第0788295号容器公司2014SR1190522014-08-12原始取得无
24双环缝焊接机器人控制系统软著登字第0773074号容器公司2014SR1038302014-07-23原始取得无

附表九:东实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作品著作权一览表

序号作品名称登记号类别开发完成日登记日期取得方式
1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标准体系表编制规则国作登字-2021-L-00172965其他2017-12-272021-07-29原始取得
2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工艺路线及过程件标识标准国作登字-2021-L-00206396其他2018-04-152021-09-06原始取得
3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关键业务流程规范总则国作登字-2021-A-00172966文字2018-03-312021-07-29原始取得
4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会计科目主数据标准国作登字-2021-L-00206395其他2019-11-302021-09-06原始取得
5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关键业务流程标准国作登字-2021-L-00206394其他2019-05-312021-09-06原始取得
6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基础标准总则国作登字-2021-L-00206399其他2018-04-152021-09-06原始取得
7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及供应商主数据标准国作登字-2021-L-00206393其他2018-03-282021-09-06原始取得
8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流程图编制规则国作登字-2021-L-00172964其他2017-12-282021-07-29原始取得
9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人员主数据标准国作登字-2021-L-00206391其他2018-03-012021-09-06原始取得
10东风实业有限公司物料主数据标准第1部分:物料分类规则国作登字-2021-L-00206398其他2019-03-152021-09-06原始取得
11东风实业有限公司物料主数据标准第2部分:物料属性描述国作登字-2021-L-00206392其他2019-03-152021-09-06原始取得
12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业财一体化子项目蓝图方案V3.0国作登字-2021-L-00206401其他2020-09-152021-09-06原始取得
13东风实业有限公司用友深度应用项目ERP-U8V13.0实施蓝图解决方案V3.2国作登字-2021-L-00206390其他2020-09-302021-09-06原始取得
14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主数据标准总则国作登字-2021-L-00206397其他2018-03-012021-09-06原始取得
15东风实业有限公司组织主数据标准国作登字-2021-L-00206400其他2018-03-012021-09-06原始取得
16雄鹰logo国作登字-2021-F-00293994美术2021-06-112021-12-23原始取得
17奋斗者国作登字-2022-F-10153170美术2018-05-122022-07-2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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