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8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9 月 1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徐洪威董事主持。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 号公司 4楼会议室。
7、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26 人,代表股份 2,216,034,1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190,071,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3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22 人,代表股份 25,963,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25 人,代表股份 25,968,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22 人,代表股份 25,963,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214,725,077 | 99.9409% | 921,650 | 0.0416% | 387,400 | 0.0175%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4,659,201 | 94.959% | 921,650 | 3.5491% | 387,400 | 1.4918% | 0 | 通过 | ||
| 2.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215,019,227 | 99.9542% | 630,500 | 0.0285% | 384,400 | 0.0173%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4,953,351 | 96.0918% | 630,500 | 2.428% | 384,400 | 1.4803% | 0 | 通过 | ||
其中议案 2.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 丁伟 刘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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