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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电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固德电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后续变动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00,000股,并于 2026 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2,100,000 股增加至82,8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65,997,52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9.71%;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6,802,48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2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923,3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9月 7日(星期一)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23,387.00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4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9 月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23,3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

3、本次解除限售的配售对象户数为8,946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923,387.001.12%923,387.00

注:配售对象户数为8,946 户,因存在同一投资者持有多个配售对象账户的情形,该户数不代表实际投资者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997,520.0079.71%-923,387.0065,074,133.0078.59
首发后限售股923,387.001.12-923,387.0000
首发前限售股62,100,000.0075.00062,100,000.00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974,133.003.5902,974,133.003.5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02,480.0020.29+923,387.0017,725,867.0021.41
总股本82,800,000.00100.00082,800,000.00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笪敏琦

左道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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