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涛涛车业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2号)同意注册,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9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7,333,600 股,于2023 年3 月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09,333,6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5,368,18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0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965,41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92%。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9月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330,74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份比例为 1.22%,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 9月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 年3月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037,44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3.69%,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 年7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411,400 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 年8月 28 日。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由109,333,600股变更为 109,745,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4 年9月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9 月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 年7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7月24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相应注册资本”。在2024 年2月19 日至2024 年 8月20 日期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13,259股。累计回购的 1,113,259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2 月12 日完成注销,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9,745,000 股变更为
108,631,74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 年7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417,330 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 年9 月4日。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由108,631,741 股变更为 109,049,07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6 年3月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97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48%,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09,049,07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4,019,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8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029,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2%。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生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众久投资”),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8,000 股,通过众久投资间接持有128,000 股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国强(已于2024 年10 月任期届满离任)、姚广庆、柴爱武、朱红霞、楼贵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对于本人在众久投资间接持有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若本人拟通过众久投资减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 年9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通过众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上市,自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73.45 元/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触发“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通过众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基于上述承诺,通过众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国强(已于2024 年10 月任期届满离任)、姚广庆、柴爱武、朱红霞、楼贵东等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其股份锁定到期日从2026 年3月20 日延长至2026 年9 月2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通过众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国强(已于2024 年10 月任期届满离任)、姚广庆、柴爱武、朱红霞、楼贵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中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 1 | 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8,000 | 128,000 |
| 合计 | 128,000 | 128,000 | |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2]:众久投资持有公司3,850,000股股份,其中3,722,000股已于2026年3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8,000股。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74,019,950 | 67.88% | - | 128,000 | 73,891,950 | 67.76% |
| 首发前限售股 | 73,628,000 | 67.52% | - | 128,000 | 73,500,000 | 67.40% |
| 高管锁定股 | 391,950 | 0.36% | - | - | 391,950 | 0.3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5,029,121 | 32.12% | 128,000 | - | 35,157,121 | 32.24% |
| 三、总股本 | 109,049,071 | 100% | - | - | 109,049,071 | 100% |
[注 1]: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冉成伟
周林子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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