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归属股票数量为2,431,900 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80,164,789 股变更为 482,596,689 股。
上述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公司董事会人数变化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即将任期届满离任、结合本次H 股上市的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企业管治守则》等相关规定,为同时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通常居于香港”以及“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 人调整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为 5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 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 人调整为4 人。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拟对《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80,164,789元人民币。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82,596,689元人民币。 |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80,164,78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82,596,68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人。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人。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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