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1744号
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迈科公司”)编制的截至2026年9月24日《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百迈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百迈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百迈科公司截至2026年9月2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百迈科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参
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武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正
2026年9月24日
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的规定,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6]1722号文《关于同意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5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1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31,705,0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8,867,924.5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2,837,075.47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292,111.2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544,964.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6)010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海南百迈科先进医疗器械项目 | 306,059,800.00 | 306,059,800.00 | 204,544,964.18 |
| 合计 | 306,059,800.00 | 306,059,800.00 | 204,544,964.18 |
三、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止 2026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5,976,811.3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拟置换金额 |
| 承销费和保荐费 | 20,754,716.98 | 1,886,792.45 | 1,886,792.45 |
| 审计费 | 4,622,641.51 | 3,490,566.04 | 3,490,566.04 |
| 律师费 | 1,509,433.96 | 377,358.49 | 377,358.49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273,243.37 | 222,094.34 | 222,094.34 |
| 合计 | 27,160,035.82 | 5,976,811.32 | 5,976,811.32 |
四、募集资金置换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海南百迈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登记机关
主要经营场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6日
出资额肆仟壹佰玖拾万圆人民币
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执行事务合伙人 石文先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081978608B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发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42010005
批准执业文号:鄂财会发(2013)25号
批准执业日期:2013年10月28日
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086-32-16
| 运车编号 | 4201100050094 |
| 标准日期: | 2015年11月06日 |
| 实际运行状态: | 湖北省迁移会计师协会 |
| 实测运行状态: |
姓 Full name 苑浩明 性别 Sex 男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工作单位 Working unit 中平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 421083199740916351X
证书编号:42010005C907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证日期:2022年02月22日Date of Issuance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