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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6-021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告知函,省高速集团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3 亿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
□其他:____
持股数量1,047,255,729 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38.16%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____)☑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是 ☑否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省高速集团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省高速集团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执行本次增持计划。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省高速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省高速集团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专项贷款,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3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A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省高速集团自有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省高速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二)省高速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18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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